【导语】关于账簿印花税是否减免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账簿印花税是否减免,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关于账簿印花税是否减免
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18〕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3年5 月1 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5月3日
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税 目
范 围
税 率
纳税义务人
说 明
1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5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立合同人
6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11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立据人
12
营业账簿
生产经营用账册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立账簿人
13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5元
领受人
【第2篇】营业账簿印花税新规定
营业账簿印花税知识点汇总
日期:2022.7.12 税乎网整理
印花税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第十一条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注意:这里仅针对增加的部分应该补缴,并且是按年进行比较。但如果发生减少,并无退税的规定。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明确营业账簿,其税率为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明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自2023年7月1日起失效。
也就是说,财税〔2018〕50号的相关优惠政策是平移到印花税法中进行了规定。
依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规定:
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目前各省对符合上述条件纳税人的印花税减免都是50%,也就是说,符合10号公告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业账簿印花税减免后税负为万分之一点二五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
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4号)规定,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规定,应税营业账簿实行按年计征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等部分税种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 2023年第2号)规定,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实行按年申报缴纳
目前所见的地方文件针对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纳税申报时间规定都一样。
下面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科目 4002 资本公积的说明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分别“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本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债务转为资本等形成的资本公积,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等。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借记本科目(股本溢价)等,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借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二)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科目或借记有关负债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为借方差额的,借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科目。
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涉及的资本公积,比照上述原则进行处理。
(三)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还应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应按照确定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
在行权日,应按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按计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五)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六)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对于原记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还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有固定到期日的,应在该项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在资产负债表日,按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摊销金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没有固定到期日的,应在处置该项金融资产时,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七)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所注销的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科目;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应按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所注销的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股本溢价)。
(八)资产负债表日,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属于有效套期的,借记或贷记有关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属于无效套期的,借记或贷记有关科目,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的资本公积。
【第3篇】印花税中的资金账簿
申报类问题
1.我们公司上月可以正常申报消费税,本月电子税务局申报消费税时,应税消费品名称未带出超豪华乘用车,如何处理?
答:请通过点击“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界面 “重置”按钮,带出该项应税消费品名称。若仍无法带出,可清除浏览器缓存后再重置申报。
2.企业注销时,残保金通过【征期前注销专用申报】模块申报吗?
答:电子税务局残保金各申报模块设置了征期监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模块开放时间是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费款所属期为上个年度,如纳税人在征期内注销,通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期前注销专用申报】模块申报上年的残保金。【征期前注销专用申报】开放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7月31日,费款所属期为上个年度,如纳税人在该时间段内注销,通过该模块申报上年的残保金。
3.你好,账簿资金及账簿贴印花,需要申报印花税么?
答:如果已经贴印花,则不需要申报;如果未贴花,则需要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印花税申报,可通过【财产和行为税纳税合并申报】完成。
【第4篇】印花税其他营业账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已于2023年7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5号)规定,我省对纳税人书立的应税营业账簿,实行按年计征。那么,按年计征的印花税营业账簿申报期到了,应当如何计算申报呢?快来学习!
一、营业账簿印花税计税依据
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二、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税率
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税率为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
再次提示:其他账簿不再征税。
三、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纳税期限
我省纳税人书立的营业账簿印花税,实行按年计征。实行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因此,从2023年7月1日以后,营业账簿印花税应于每年年初的1月进行申报。
四、营业账簿印花税的具体计算
在申报缴纳前,重视以下两项: 1.要重点理解“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缴纳。纳税人一个年度内可能发生多次增资、减资,最终以当年12月31日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为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2.要重点理解“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 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金额计算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切记,不是比上年度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
举例说明 甲公司为2023年成立,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为1000万元,当时按次申报缴纳了资金账簿印花税2500元。2023年7月,印花税法实施后,进行了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的税费种认定。2023年8月,公司增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为1500万元,2023年10月,公司发生改制,进行减资,最终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为500万元,2024年,4月、11月分别接受外部投资700万元、600万元,最终年末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为1800万元。那么这几年该公司如何申报缴纳印花税? (1)2023年末,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为1500万元,比已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1000万)增加500万元,则在2023年1月,申报2023年度营业账簿印花税500万*万分之2.5=1250元。 (2)2023年末,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为500万元,相比已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1500万)未发生增加,则应在2024年1月,进行零申报。 (3)2024年末,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为1800万元,比已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1500万)增加300万元,则应在2025年1月,申报2024年度营业账簿印花税300万*万分之2.5=750元。
五、申报注意事项
1.纳税人设置账簿记载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的,应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前,需进行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认定。 2.纳税人2023年7月1日后,曾按次、按季申报并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的,需在主管税务机关指导下重新规范税费种认定。按次申报的,从2023年7月1日以后进行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的税费种认定;按季申报的,从最近一次按季申报的当月重新规范认定(如,纳税人最近一次是10月按季申报了7-9月的营业账簿印花税,则需从2023年10月起进行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的税费种认定,认定期起为2022-10-01)。 3.凡认定按年计征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纳税人,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未增加的,需要在年度终了后15日内进行“零申报”。“零申报”时,“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可以填写税款所属期止的时间,即12月31日。
【第5篇】哪些营业账簿交印花税
01
问:印花税申报流程?
答:您好,请您按照如下步骤操作申报。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填写申报表】—【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进入申报界面;
第二步:点击印花税后面的【税源采集】,有两种采集方式,二选一即可。1.进入后选择左上角【按次申报】或者【按期申报】点击右侧【新增按次申报税源】或者【新增按期申报税源】,填写税源信息后选择税目,系统自动带出税率,填写计税金额或件数点击【保存】,点击【确定】确认保存;2.点击上方【下载导入模块】,下载模板文件填写完成后,点击【导入按次申报税源】或者【导入按期申报税源】,导入成功后,点击【提交税源信息】。
第三步:然后直接点击税源采集页面的【跳转申报】,勾选印花税后点击【申报】进入新的界面检查合同等信息(税源编号没有带出属于正常),没有问题点击【申报】;(如点击“跳转申报”没反应,可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填写申报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勾选印花税后点击下方【申报】即可)。
图示指引如下
第一步
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二、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填写申报表。
三、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进入申报界面。
第二步
一、点击印花税后面的【税源采集】。
二、有两种采集方式,二选一即可。
方式一
进入后选择左上角【按次申报】或者【按期申报】点击右侧【新增按次申报税源】或者【新增按期申报税源】,填写税源信息后选择税目,系统自动带出税率,填写计税金额或件数点击【保存】,点击【确定】确认保存。
方式二
点击上方【下载导入模块】,下载模板文件填写完成后,点击【导入按次申报税源】或者【导入按期申报税源】,导入成功后,点击【提交税源信息】。
第三步
一、然后直接点击税源采集页面的【跳转申报】。
二、勾选印花税后点击【申报】进入新的界面检查合同等信息(税源编号没有带出属于正常),没有问题点击【申报】。
三、如点击“跳转申报”没反应,可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四、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填写申报表。
五、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
六、勾选印花税后点击下方【申报】即可。
02
问:印花税申报表打印?
答:您好,请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这里点击【填写申报表】—再点击【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查询维护】查询打印即可。您可清空申报日期,选择税款所属期2022.1.1-2022.12.31查询尝试。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二、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
三、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查询维护。
四、您可清空申报日期,选择税款所属期2022.1.1-2022.12.31查询尝试。
03
问:营业账簿年报如何申报?
答:您好,请您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一【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选择税源采集,点击印花税税源采集,先点击按期申报,再点击新增按期申报税源,填写税源信息,税款所属期选择2022.1.1—2022.12.31,必填信息全部填写完成点击【保存】,点击【确定】后点击右上角【提交税源信息】,确认保存。跳转申报后的第一个界面,右上方税款所属期选择【自选】,再手动选择税款所属期2022.1.1—2022.12.31,勾选印花税,点击申报。营业账簿若是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二、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三、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进入申报界面。
四、点击印花税税源采集。
五、先点击按期申报,再点击新增按期申报税源,填写税源信息,税款所属期选择2022.1.1—2022.12.31,必填信息全部填写完成点击【保存】,点击【确定】后点击右上角【提交税源信息】,确认保存。跳转申报后的第一个界面,右上方税款所属期选择【自选】,再手动选择税款所属期2022.1.1—2022.12.31,勾选印花税,点击申报。营业账簿若是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来自北京税务
【第6篇】印花税资金账簿的计税依据
政策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营业账薄即生产经营用账册,其中:
1.记载资金的账簿,立账簿人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2.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政策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25号】通知如下:
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记载资金的帐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二、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帐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三、本通知自1994年1月1日起执行。
政策三、减免印花税的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定:
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总结
1、公司成立建账时,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万分之2.5交纳印花税。
2、以后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没有变动时,不用再交印花税。
3、只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增加时,再按增加额计算缴纳印花税。
提问:怎样才能每天及时收到「理个税」的这种免费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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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税局对营业账簿印花税减免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帐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4〕025号
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帐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第8篇】印花税其它营业账簿怎么申报
我公司是去年成立的,成立时已经就营业账簿缴纳了印花税,请问今年还需要纳税申报吗?营业账簿每年都需要申报印花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一条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第十六条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综上所述,您可以根据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比较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期初数和期末数,如果增加了,就需要在次年的1月15日前就增加的部分申报缴纳印花税,逾期会产生滞纳金,并且营业账簿的印花税每年都需要进行申报的。
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呢?税率多少?
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税率为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同时需要注意《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规定,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营业账簿如何申报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使用的营业账簿,应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所在地缴纳印花税。对上级单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其记载资金的账簿按核拨的账面资金数额计税征收印花税;对上级单位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营业账簿不征收印花税。为避免对同一资金重复计征,上级单位记载资金的账簿,应按扣除拨给下属机构资金数额后的其余部分计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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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记载资金的账簿印花税
导读:我们都知道企业在启用资金营业账簿时需要按照规定缴算缴纳印花税。但是,资金账本印花税怎么计算,很多会计人员不是太清楚。会计学堂小编结合印花税相关文件为大家进行解读,请看下文。
资金账本印花税怎么计算
企业记载资金的账簿如何计算印花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财政部发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两则’及有关规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新会计制度,统一更换会计科目和账簿后,不再设置‘自有流动资金’科目。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已不适用,需要重新确定。为了便于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二、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政策链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18〕50号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资金账本印花税怎么计算?总结下来就是:‘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计算印花税。并且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第10篇】资金账簿印花税计税依据
新年伊始,第一个申报征期已经完美落幕,从本月日常申报咨询问题来看,很多会计朋友都分不太清营业账簿和资金账簿,对于它们是否要申报?该通过什么申报表去申报?申报期是如何规定的?其中:尤其对资金账簿更为陌生,什么是资金账簿?而这两个印花税应征凭证几乎所有企业都会涉及到,涉及面较广,那么让我们一起带着这些疑问,一起来学习了解营业账簿、资金账簿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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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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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账簿
根据《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
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二、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因此,资金账簿指的是企业会计科目中的“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两项合计合计金额及其后续的增加额部分。
营业账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 第六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帐簿。”参照《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金融系统营业账簿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8号)第一条:关于营业账簿与非营业账簿划分的问题的规定,凡银行用以反映资金存贷经营活动、记载经营资金增减变化、核算经营成果的账簿,如各种日记账、明细账和总账都属于营业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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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征依据及征收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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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规定:
资金账簿
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
营业账簿
按件贴花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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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发生及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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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账簿
未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纳税人,应于书立或领受应税凭证之日起15日内计算贴花。
纳税人记载资金的账簿缴税后,以后年度年初“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数较已缴税两个科目合计数增加的,应于增加当年的第一个季度内缴纳税款。
营业账簿
未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纳税人,应于书立或领受应税凭证之日起15日内计算贴花。
适用电子账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文件第七条的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文件第十四条的规定:“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电子账簿应于启用时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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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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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账簿
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
营业账簿
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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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报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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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账簿
新办企业首笔实收资本入账,适用申报表为“印花税申报(按次)”,以后年度实收资本/资本公积两者增加额之和申报适用“印花税申报(按年)”
营业账簿
适用申报表为“印花税申报(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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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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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页面左侧上方常用功能—税费缴纳(申报、更正、作废),进入后点击左侧上方“日常申报”,在本月选报的申报表中找到印花税申报(按年)、印花税申报(按次)申报表,进入申报前先进行数据初始化,“应税凭证”下面选择“资金账簿”或“其他营业账簿”,在第1列“计税金额或件数”填写申报数据后系统自动计算税额,税收减免优惠金额也是自动计算,无需手工填写,申报示例填报如下图所示:
资金账簿
营业账簿
注意事项:
1、 营业账簿从2023年5月1日起免征,但不代表不申报,仍需按规定申报账本数,申报系统会自动计算减免税额。
2、 资金账簿印花税19年度若未发生增资,无论主管税务局是否进税种认定,都建议零申报处理,以此反映单位19年确实未发生实收资本/资金账簿的增加。
3、 按次申报的营业账簿应于启用账簿之日起15内完成申报纳税;按年申报纳税的资金账簿印花税应于每年第一季度内完成申报纳税。
4、新办企业首笔实收资本入账,适用申报表为“印花税申报(按次)”,以后年度实收资本/资本公积两者增加额之和申报适用“印花税申报(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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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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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年度单位未发生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的增加,零申报印花税按年申报表时无法保存,系统提示“减免性质代码不为空,减免税额必须大于零”,无法申报,如下图所示:
答:如果计征依据填写0进行零申报的,需要手动把减免代码删除后在进行填报
2、 电子税务局我的待办中找不到适用的申报表?
答:可以在企业电子税务局页面左上角常用功能-税费缴纳(申报、更正、作废)里面找到印花税申报(按年)、印花税申报(按次)
小编相信大家看完这篇印花税资金账簿、营业账簿的申报攻略,再也不会傻傻分不清了!
最后,值此新年之际,小编祝大家:大财、小财、意外财,财源滚滚;亲情、友情、爱情,情情如意;官运、财运、桃花运,运运亨通;爱人,亲人,友人,人人平安!鼠年吉祥如意,新年快乐!
【第11篇】账簿印花税怎么交
最近,笔者收到一个刚从事财务工作的朋友发来消息,说她在看网上一篇关于印花税的文章时,突然想起她们公司新增的实收资本没有交印花税,问具体该如何缴纳。
原来,朋友所在的公司2023年就已经增加了一次30万的实收资本,之后年度内又增加了两次实收资本,但该公司的会计之前竟一直没有申报缴纳过印花税!
看到这个问题,想起近期也看到一则关于上市公司子公司因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新增,没有及时缴纳印花税被处罚的公告:
数源科技(000909.sz)于2023年6月4日发布公告,披露控股子公司信科资管(杭州信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2023年8月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共计增加39,506,648.99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2023年4月19日被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处以少缴印花税税款50%的罚款,计9,887.65元。
网上一搜,会发现此类例子真不少,很多企业在刚开始成立时,会记得要对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缴纳印花税,但是对于之后发生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增加的,往往就忽略了。
今天就和大家一起具体聊下这个问题。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印花税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营业账簿属于应税凭证,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五元。
随着后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开始实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新会计制度,统一更换会计科目和账簿后,不再设置“自有流动资金”科目,“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国税发[1994]25号)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发生增加,是需要计算缴纳印花税的,如果发生减少则不需要,当然也不能退回已经缴纳的印花税。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印花税如何缴纳?
具体如何计算缴纳呢?以下就举两个简单的例子:
案例1:2023年初,a企业成立,该企业资金账簿上的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合计100万元。
这里企业刚成立时,需要根据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要按照万分之五的印花税税率结算缴纳印花税。不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因此,a企业成立时需要缴纳的印花税为1000000×0.05%×50%=250(元)。
案例2:2023年10月份,a企业注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共增加200万元,2023年末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300万元。
由于2023年末“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100万元,需要就增加的200万元计算缴纳印花税2000000×0.05%×50%=500(元)。
注:以上案例中未注明a企业的具体性质,如果a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一般省份均确定在50%)减征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并且,这个减征优惠和财税[2018]50号中的资金账簿印花税减半是可以叠加享受的,即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此期间在原来减半征税的基础上再减半。
那么,印花税什么时候缴纳呢?如果企业当年新增了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在次月还是次年年初缴纳印花税呢?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记载资金的帐薄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这里提到的是一个年度的概念,因此,对于年度中间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增加的,一般在次年年初缴纳印花税。对此,部分地区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如苏州:纳税人记载资金的账簿缴税后,以后年度年初“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数较已缴税两个科目合计数增加的,应于增加当年的第一个季度内缴纳税款。(苏地税规[2013]6号)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印花税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附件,计提应交印花税时,会计分录为:
借: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如果是计算补交以前年度的应交印花税,则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交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等
对于交纳的滞纳金及罚款
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等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印花税常见问题
在计算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印花税时,有几个常见问题需要注意:
1. 企业刚成立,注册资本为认缴制100万元,但现在股东还没有注资,要计算缴纳印花税吗?
答:不需要,企业记载资金账簿按照“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申报缴纳印花税。这里要主要将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区分,待收到资本时再缴纳印花税。
2. 企业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股本),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具体看“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金额是否增加。因为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股本),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总额并未增加,所以不需要贴花;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股本),相应增加了资本(股本),因此需要就增加部分进行贴花。
3.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其出资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答:对此问题,在政策上没有具体明确,也存在一定的争议。但大部分的地方税务机关的回复都是不需要的。比如以下几个地方:
北京:
河南:
西藏:
对于其他地方,可以具体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小结:纳税人如果少交印花税,从滞纳税款之日起,需要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未按期办理申报的,还可能被处以罚款。因此,印花税虽小,但是处罚却不小,别忽略了!
【第12篇】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备案里没有
问题描述
老师,您好: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减免的这部分印花税,需要计入营业收入,一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吗?有政策依据吗?
专 家 回 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 文件的规定减免的印花税不需要做账务处理。只有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才需要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直接减免的印花税不需要做账务处理,也不需要计入营业外收入。故也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专家分析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51号)规定:
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
来源:中税网
【第13篇】营业账簿印花税怎么交
资金账簿印花税怎么交纳是财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对于资金账簿印花税,一般于企业成立并办理税务登记证之后需要交纳。本文就针对资金账簿印花税怎么交纳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资金账簿印花税怎样缴纳?
对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通常在企业成立并办理税务登记证之后需要进行缴纳,首先要填写一份综合纳税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最后前往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大厅征收岗位完成纳税申报及扣缴税款,可以采用以下缴费方式:
第1种:纳税人按照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第2种:实行委托代征的缴纳办法,具体指的是税务机关委托经由发放或者办理应税凭证的单位对印花税进行代为征收。
对于资金账簿,如果需要贴印花税税额是较大的,则可以汇贴。由单位在当地地税机关对印花税税款进行申报缴纳,地税将出具相应的印花税完税凭证。至于具体的申报手续,纳税人可以向地税机关咨询。
按照相关规定可得:
1.对于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证,把其中一联在凭证上进行粘贴,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2.资金账簿按照固定资产原值及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进行贴花后,对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相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那一部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贴花。
3.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则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资金账簿印花税每年交纳多少?
1.公司成立建账的时候,对于记载资金的账簿,应当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2.以后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没有变动的情况下,则可不用再缴纳印花税;
3.如果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增加了,则需按照增加额的万分之五对印花税进行计算缴纳。
营业账簿印花税会计分录
计提印花税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实际交纳印花税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等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14篇】账簿印花税会计分录
1.新印花税法2023年7月1号实施后,税务机关会一般核定'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种,按年申报,每年1月申报期申报。
2.即使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没有增加与上一年相比较,也要零申报!(切记切记切记!)
3.没有零申报,可能有处罚!
关注我,带你学习餐饮财税干货小知识!
-end-
【第15篇】营业账簿印花税交几本
自202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施行后,印花税申报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其中明确: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而按年计征的,应以年度为纳税期限,在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此前,财小加整理部分印花税申报的要点,为了帮助各位财务同事顺利完成工作,财小加再次提醒:千万别这样申报!
01
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期到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
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按年计征的,应以年度为纳税期限,在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也就意味着,2023年1月,按年计征的营业账簿印花税也该申报缴纳了!
1. 营业账簿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2. 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税率是多少?
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
注意新旧变化:2023年7月1日印花税法施行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明确的“自2023年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也已同步废止!
3. 营业账簿印花税如何计算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02
营业账簿印花税,千万别这样申报
实务中,有些财务同事可能对政策理解有误,认为:只要是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上年增加了,就要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且习惯在年中增资时按次申报缴纳……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可能导致多交冤枉税!
财小加提醒,把握以下两个要点:
营业账簿印花税是“以年度记载”为单位进行计算缴纳的,即一般情况下,应按照当年年末(12月31日)比年初(1月1日)账载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部分计算缴纳。
要理解“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表述中“已缴纳”的概念,切记不是比“上年度”增加,而是比“已缴纳”增加!
下面举例说明:
假设:财加公司2023年成立时账载实收资本500万元,申报缴纳了资金账簿印花税1250元(公司资本公积一直无变化,且不考虑其他减免因素),2023年减资,年末实收资本账载金额为380万元;2023年增资,年末实收资本账载金额为450万元;2024年增资,年末实收资本账载金额为560万元;2025年增资,年末实收资本账载金额为630万元,那么——
1. 2023年和2023年印花税如何计缴?
很多人错误地认为:2023年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2023年增加,就应该按照“450-380=70”中那增加的70万元计算缴纳2023年度营业账簿印花税。
但其实这种分析思路是错误的!应及时纠正,避免多缴税款!
实际上,由于2023年、2023年财加公司年度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均未超过已经缴纳印花税的2023年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500万元,因此:
2023年、2023年均无需再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2. 2024年印花税如何计缴?
同样的,由于2024年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560万)比已经缴纳印花税的2023年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500万)增加了60万元,因此:
应于2025年1月15日之前,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 60万 × 0.025% = 150元
3. 2025年印花税如何计缴?
由于2025年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上述)已缴纳印花税的2024年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了630-560=70万元,因此:
应于2026年1月15日之前,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 70万 × 0.025% = 175元。
03
营业账簿印花税,五大重要提醒
除此以外,申报时这些事项也应注意:
01 申报前,需进行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认定。
02 2023年7月1日后,曾按次、按季申报并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的,需在主管税务机关指导下重新规范税费种认定。
按次申报的,从2023年7月1日以后进行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的税费种认定;
按季申报的,从最近一次按季申报的当月重新规范认定(如,最近一次是10月按季申报了7-9月的营业账簿印花税,则需从2023年10月起进行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的税费种认定,认定期起为2022-10-01)
03 2023年度内已按次或按季申报并缴纳过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纳税人,在2023年7月1日以后认定了按年计征的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种的:
2023年1月征期内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时,应从计税依据中扣除已按次或按季申报过的营业账簿印花税,按照差额填报计税依据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04 凡认定按年计征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纳税人,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未增加的:
需要在年度终了之后15日内进行“零申报”。零申报时,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可以填写税款所属期止的时间,即12月31日。
05 2023年7月1日以后新开办企业,营业账簿印花税应在2023年1月征期内全额申报缴纳。
04
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操作指南
以天津市电子税务局为例:
1. 税种认定是前提: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应以在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按年计征的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种认定为前提,否则电子税务局端不能进行申报。
可通过【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功能,查询具体的税(费)种认定信息(如未认定按年计征的营业账簿印花税,需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种认定)。
2. 确认税(费)种认定信息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财产和行为税申报(印花税)】。
3. 在左边显示对应录入税种信息情况(首次进入税种列表页面系统会弹出提示框),阅读完提示信息后点击【确定】,关闭提示框。系统展示印花税税种列表页面。
注意:申报2023年营业账簿时,对应申报月份应该是2023年1月。
4. 点击【采集并申报】按钮,进入税源采集页面。
注意:如果在税源采集页面没有显示需要采集的“营业账簿”税源,需要手工修改一下【税款所属期起】和【税款所属期止】分别为 2022-1-1 和 2022-12-31。再次点击【提取认定信息】按钮,系统会自动将营业账簿相关税源信息带入报表中。
5. 填写相关数据信息后,点击【保存并确认】,系统校验成功并给出提示信息,点击【确定】后进入税源申报页面。在申报页面可以看到已采集的“营业账簿”的税源信息。
6.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系统校验通过后返回申报结果。如果有税款,系统会给出缴款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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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地税局营业账簿印花税政策落实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18〕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3年5 月1 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