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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如何抉择?做老板必须要知道(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83

【导语】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如何抉择?做老板必须要知道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如何抉择?做老板必须要知道,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如何抉择?做老板必须要知道(16篇)

【第1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如何抉择?做老板必须要知道

在面临选择将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时,都考虑哪些方面呢?

增值税税负?

还是会不会影响客户是否决定合作?

如果暂时选择登记为一种类型,后期公司业务有需要了还能不能互相转化呢?

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为大家解释清楚:

一. 业务需要

接下来的经营中如果有需要参加的招投标业务,标书中明确说明需要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

二. 经营需要及税负把控

客户需要专用发票抵扣税款,且供应商能够提供相应的专用发票供企业自身抵扣。如果供应商能提供,客户也需要接收专票用以抵扣,那么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一定是没错的,如果上游无法提供,企业可以选择登记为小规模公司,同时给予下游一定的商业折扣;

三. 如果下游只是要求提供专票,但没有要求一定是适用税率专票,同时上游也无法提供适用税率专票,企业也可以选择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对下游开具适用征收率的专用发票即可。

四. 如果公司设立初期,已经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期又有需要用到一般纳税人资质的情况,是可以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如果设立初期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期就无法转为小规模啦,所以大家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时一定要谨慎哟。

无论如何选择,大家一定要选择相对于节省税负的、工作过程简便的类型哦!

【第2篇】一般纳税人代理记账

一般来说代理记账中,一般纳税人的价格会比小规模纳税人更高,那么具体一般纳税人的代理记账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代理记账具体有哪些区别呢?

1、报税的次数不同

因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报税一般都是每季度报税一次,因此代理记账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三个月报税一次;一般纳税人需要每月报税,因此代理记账需要每个月都需要对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进行报税。

2、记账的标准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记账标准相对没有那么高的难度,而一般纳税人,代理记账相对来说就需要有较高的要求,并且还需要按照国家要求设置账簿,还需要涉及到各种抵扣,因此更复杂。

3、做账的单据数量不同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来说,本身一般因为不需要发票抵扣,因此自身不需要发票的,因此相对票据会少很多。而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进行纳税抵扣,因此平时还需要注意对纳税凭证的整理,因此相对来说一般纳税人会复杂得多。

4、审核的要求不同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相对要求会低不少,而一般纳税人则需要及时地准备对账单、入账单据、还需要整理,设置明细核算的报表,以及进行票据抵扣;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记账要求低很多,而对一般纳税人的要求高许多,如果存在一些细节上的问题,那么就可能会引起税务部门的稽查,因而在要求上就相对要高得多。

以上就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代理记账的区别了,简单地来说,也就是因为一般纳税人的记账要求高、内容多、频率高,所以一般纳税人的代理记账价格一般都是会小规模纳税人的高。

【第3篇】个体工商户可以是一般纳税人吗

个体户必须要开立对公账户吗?能否用负责人个人卡作为经营账户?个体户有哪些注意事项?今天统一回答......

请问:

这几天好几个会计咨询:个体户必须要开立对公账户吗?能否用负责人个人卡作为经营账户?

答复:

目前《个体工商户条例》上没有明确要求个体户必须开立对公账户,个人建议出于企业内部管控的需要,以及当前金融系统对资金监控的风险背景下,最好开立对公账户,实现资金往来的公对公收付,尽量避免大额资金在个人卡的交易流水。

参考:

1、《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

2、按照《民法典》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会员问题:

我们属于大型机械设备销售公司,主要是批发零售机械设备,一般纳税人。

问一下假设销售设备收入1000万元,并提供安装收取收入200万元,这200万元的安装收入增值税是不是按照13%来计算?

答复:

不对。若是你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因此,销售外购设备过程中的安装收入增值税是9%,也可以选择简易征收3%。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第六条规定:2.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提醒:

税收筹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不多交税(利用好税筹政策,同时应该享受的政策如实享受),第二税务风险管控,第三才是税务筹划!

今天给大家讲解一下个体户应该知道的一些“工商税务常识”。

- 01 -

个体户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答:不用。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因此,个体工商户是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 02-

个体户可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吗?

答: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8条规定,个体经营者如果会计核算健全,并能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经申请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批准,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 03-

个体户要建账吗?

答:要。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规定:“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薄和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划重点!建账又分为复式账和简易账,具体如何区分呢?

注册资金20万以上,营业额4万以上,满足其一就要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什么是复式账?

复式账是与简易账相对的。由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组成。复式账中的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总分类账必须使用订本式,其他账簿可以根据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选用活页账簿。

注册资金在20万以下,或是营业额4万以下,则可以选择简易账。

(一)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什么是简易账?

简易账包括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和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并进行简易会计核算即可。简易账均应采用订本式。

不论是复式账还是简易账,各种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和其他涉税资料都必须保存10年!

- 04-

个体户不经营了要及时注销吗?

答:要。

生意做不下去了可不是贴张门店转让就完事儿了,一定要记得办理注销登记,否则,不仅会被工商局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税务逾期还会罚款,拉入黑名单,甚至还会影响您的出行和贷款,老板们在注销这件事上可一定高度重视呀!

来源:税库山东,作者郝守勇、老三会计,创客前线,每日言税

【第4篇】怎么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

1.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在具体登记程序中取消了税务机关审批环节,主管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递交的登记资料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后,纳税人即可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具体操作:《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2.除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以外,营改增试点实施前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

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

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行为营业额合计÷(1+3%)

公式中不论行业和企业性质,公式“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行为营业额合计÷(1+3%)”,都是3%。

另外各地方关于“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时间段,规定不一样,如江苏地税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所属期2023年1月-2023年12月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营业收入合计÷(1+3%),即所属期2023年1月-2023年12月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营业收入合计为515万元(含)

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

【例】深圳地税某建筑企业纳税人2023年1月-2023年12月提供建筑服务(不考虑其他特殊情况)营业额680万元,可扣除分包营业额260万元,虽然应缴纳营业税(680-260)×3%=12.6万元,但未扣除前的营业额680÷(1+3%)>500万元,应当到主管国税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

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营业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即自然人不可能成为一般纳税人,但是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4.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行为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继续变成“一般纳税人”,由主管国税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5.试点实施前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不达标准的纳税人也可以“主动申请”变成一般纳税人

6.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可由省国税局按照本公告及相关规定采取预登记措施。

7.试点实施后,符合条件的试点纳税人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及相关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还需要提醒的是:从2023年5月1日起纳税人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时,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从2023年5月1日起连续12个月开始计算,以前年度的营业额不列入计算范围。

8.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行为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标准。

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且不经常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根据(销售货物销售额、销售劳务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销售额)分别计算年应税销售额。无论哪项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均应按规定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登记后所有销售额按一般纳税人标准执行。

【例】某从事混业经营的纳税人,提供应税销售额470万,生产销售额货物年销售额40万,两项年销售额合计510万,但那项年应税销售额都没有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只有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才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9.原增值税纳税人[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增值税条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中一般纳税人的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

(2)除第(1)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10.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可根据需要,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时,自行选择当月1日或次月1日作为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1.试点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后,发生增值税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行为的,主管国税机关可以对其实行6个月的纳税辅导期管理。

12.跨征收区域迁移的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按税务登记变更办理,其一般纳税人(或辅导期纳税人)资格继续保留

13.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文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4号)第一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时,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不再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

实务中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资料还可以选择以下其一:当地国税局网站上查询或对方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一栏非3%和5%)的扫描件。

14.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截至目前,总局尚未发布不适用上述办法的特殊情况。

15.对应当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而未登记的(如: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未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要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来源:xiaochenshuiwu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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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逾期未认定一般纳税人

每到深夜,很多还在加班的会计都会夜观天象,然后掐指“算命”,最后大呼一句:不好,发票要过期了。想必很多一旦忙起来就焦头烂额的会计,都容易忽略发票认证期限的问题。而需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旦逾期,很有可能无法抵扣,这对企业来说是一次重大损失。那么发票逾期没有认证,身为会计该如何处理呢?

发票的认证期限

根据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3年1月1日至自2023年6月30日期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取得2023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

也就是说,现如今发票的认证期限为360天,一旦超过这个期限,那么抱歉,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超过“保质期”了。

超过认证期限的处理办法

一般来说,一旦超过了发票认证期限,有两种解决措施:

一是走逾期抵扣流程。看到这很多人不禁产生疑惑:逾期不是已经不能抵扣了吗,为什么会有逾期抵扣流程。这是因为很多增值税扣税凭证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的,有一部分是一些客观因素导致的。什么是客观因素?例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发票逾期,因偷抢或者遗失导致发票逾期,或者经济纠纷导致发票逾期等情况,都可以申请逾期抵扣流程。但是切记,一定不要自己捏造原因,因为相关机关会进行核查的。

二是开具红字发票。很多会计都以为只有发票开具错误才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其实发票逾期,红字发票也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手段。开具红字发票需要由销售方操作,主要内容就是冲销并且重新开具发票。因为红字发票开具不受发票认证时间表限制,所以可以随时进行红冲,但前提必须是业务具有真实性,虚假业务会带来诸多危害。而且红字发票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才可以开具。

红字发票的开具办法

既然提到了红字发票,那顺便提一下红字发票的开具办法,希望可以为大家的工作带来一些帮助。

1.发票尚未认证

这需要由销售方操作,具体可以有两种行为:还未交付给购买方,或者让购买方拒收并开具拒收证明。这样就可以在系统中,开具红字发票的申请单(多打印两张并且加盖公章),然后带上相关的申请单和需冲红的发票去所属的税务局。税务局会给申请人发放红字发票的通知单,然后就可以回到防伪开票软件中开具负数的专用发票。

2.发票已经认证

如果发票已经认证,则需要购买方操作,具体操作过程和未认证的情况大同小异,都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申请单(同样多打印两张并且加盖公章),然后带上红字发票的申请单和要冲红的发票,到税务局领取红字发票的通知单。只是最后需要购买方将通知单交给销售方,再由销方在系统中开具负数的专用发票。

除却客观因素以外,如果发票超过认证期限,原则上都不可以抵扣。所以红字发票实为下策,具有很大的风险。身为财务人员的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认证细致,避免出现逾期发票,才是避免风险的不二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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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一般纳税人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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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是否需要分别核算?

答:需要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来源在e企,如有更多问题,请点击“了解更多”。

【第7篇】一般纳税人会计分录

常用的会计分录,不会的可以背一背,平常都能用的上。

一般纳税人(商业)

1 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客户 (附银行回单)

2支付货款: 借:应付账款------供应商

贷:银行存款 (附银行回单)

3取现 : 借 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附银行回单)

4支付上月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附银行回单)

5支付上月附加税: 借: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附银行回单

6支付本月社保: 借:管理费用—社保(公司)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

贷:银行存款 (附银行回单)

7支付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 银行存款 (附银行回单)

【第8篇】江苏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其中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这两大税种会导致企业的税负率大大增加,多数的企业也是主要想减免这一部分的税,但是现在很多税务筹划的方法都是存在一些安全隐患的行为,有什么方法能安全、合法得减免企业自身的税负率呢?

最好的方法就是我们要享受国家以及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比较常见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家应该都清楚,如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等,但是这些优惠政策一些企业往往是不能享受的,我们最好的方法就是享受更优惠的税收政策;

现目前能在企业“正常经营”、“正常纳税”的情况下减免税费的政策就是:

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奖励政策,一般纳税人在正常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下税局会有一个“奖励政策”,奖励企业缴纳税费在地方留存比列的一部分,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在地方留存的部分为:总纳税的50%

企业所得税在地方留存的部分为:总纳税的40%

具体的政策:企业在税收优惠当地园区指定的地点缴纳税费后,地方留存部分奖励到企业的账户上,最高可以奖励企业地方留存部分的80%;

奖励计算方式:

增值税:增值税*50%*奖励比例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50%*奖励比例

奖励时间:目前园区奖励为季度奖励和月奖励,根据园区的不同奖励的方式不同,具体时间根据地方税收入国库的时间为准;

适用行业:不限行业

建筑、商贸类型企业:可以享受默认核定的企业所得税为2%

享受方式:成立分公司(需要申请独立核算)、新公司进行业务分包,把税缴纳在园区,正规纳税、正规经营后,最后税局向上申请,以“企业扶持资金”的形式打到企业的账户上;

【第9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事项名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申请条件】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或虽未超过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设定依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一款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1.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2.此事项可在省内、同城通办。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7.纳税人应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季度)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或者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应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自通知时限期满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8.可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特殊规定是指: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自然人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非企业性单位、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9.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

10.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11.对税收遵从度低的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12.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航空运输企业、电信企业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一律由主管税务机关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税务资讯到这里就要结束了,下篇预告: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第10篇】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税率

税朝朝,专注园区招商,为企业保驾护航达到节税目的!

服务行业包含的范围很广,有传统的餐饮、酒店等行业,也有软件设计服务、互联网技术服务等是近几年来发展比较好的行业。总的来说,我国服务行业现阶段发展态势很好,虽不及发达国家,仍然有很大的进步空间,但是我国也有自己的发展历程。不过我国对于服务行业的相关规定还不够完善。

无论是传统服务业,还是现在的新兴服务业,都会存在税务问题,特别是缺票问题。服务行业缺成本票的问题由来已久,服务行业缺成本票导致企业所得税过高,之前的文章都有提及,但是缺进项票的问题又是为什么呢?

营改增之后,每个行业都有对应的增值税税率问题,目前,我国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6%,若是企业没有足够的进项发票用以抵扣,那企业就需要缴纳企业实际营业额的6%的增值税,也就是说,100万的营业额需要缴6万的增值税。有的企业觉得也没有多少。但是对于体量较大的企业,若是有1000万、2000万的营业额 呢?没有足够的进项来抵扣,缴纳的增值税也就相应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是不是也变大了呢?所以服务行业也需要来合理解决增值税税收的问题。

企业想要解决进项票的问题,一是解决企业管理问题,可以运用一些手段合理拿到相应的增值税进项发票,二是通过税务筹划来解决企业增值税高的问题。

服务业增值税进项本来就很少,若是进项太高反而会被税务注意到。那么就需要从增值税入手,比较常见的税务筹划是企业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达到免征增值税或是减少增值税的目的。一些特定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了解一下:

有限公司的产业扶持奖励,针对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作出奖励扶持,主要是:

增值税享受地方财政产业扶持的70%-90%。;

企业所得税享受地方财政产业扶持的70%-90%。;

纳税体量大的企业可以和当地园区再商量较高的产业扶持奖励;

当地财政采用月返,即企业当月纳税,次月奖励。

有两种方式可以享受到这种税收优惠政策,比较直接是让企业的主体公司迁移至税收优惠园区内,在园区内进行所有业务的承接,这样企业经营产生的税收都将会留在园区,通过享受园区的税收优惠政策,达到节税的目的。还有一种的通过在园区内新设有限公司,通过主体公司合理的业务分包,降低主体公司的税负。

服务行业越来越多,竞争压力越来越大,提前做好税务筹划是最明智的选择。通过税务筹划,在经营过程中可以提高综合竞争力,增强企业自身的优势。

版权声明:文章转自《税朝朝》公众号,税务筹划需求请关注了解!

【第11篇】一般纳税人利润

会计在实际工作中必须会算利润,因为老板们注重利润。

那么,假如一个不懂财务的老板纠结利润结果,并且问哑了会计,会计该怎么办呢?

下面之了君就来为大家分享一则实际案例,来看看会计与老板计算利润到底有何不同。

利润怎么算?一个不懂财务的老板问哑了会计(附案例)

很多老板会做生意,但不懂专业的财务知识,什么权责发生制核算不理解,但很喜欢按权责发生制核算。

这种情况下会计该怎么办呢?

我们应该用专业的财务知识去培训老板、培训公司设及财务方面的员工,让大家都知道会计原理,知道为什么要这样核算的原由,从而都遵守财务制度,重视财务。

下面之了君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一个实际案例,员工与老板的争议--到底谁算的利润正确。

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从外采购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100000.00元,增值税为13000.00元,价税合计113000.00元;销售价格为150000.00元,增值税为19500元,价税合计165900元,在不考虑其他费用的情况下,这笔销售利润是多少?

会计的核算方法如下:

利润=(169500-113000)-(19500-13000)=50000元。

老板的核算方法如下:

利润=(150000-100000)-(19500-13000)43500元。

会计提出了自己的核算利润的方法,老板也提出了他的想法,会计认为自己是对的,但又不知老板错在哪里?到底是自己对还是老板对,会计甚至对自己的算法都有所怀疑了。

其原因还是没有真正理解会计处理的原理,会计有可能就会这样被一个不懂财务的老板问哑了。

那么,会计要如何从财务的角度说服老板呢?如何从财务的角度证明自己是对的呢?一起来看看会计正确的处理方法,如果你理解透切了,问题就云消雾散了。

从以上会计处理不难看出:利润=收入-成本=150000-100000 =50000元。所以我们可以大胆肯定利润50000元是正确的。

那老板错在哪里呢?我们一起来分析分析:

增值税只是对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价外税,即我们向客户收的“销项税额”19500元你可以理解为代收代缴,不是你的一项费用。

但我们之前购进时支付了“进项税额”13000元,相当我们提前代垫了税,这时我们要从““销项税额”19500元扣除我们之前代垫的“进项税额”13000元,是不是我们之前代垫的时进项税额收回来了。

最后我们只需缴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即19500-13000=6500元,而这6500元是我们之前向客户代收的,也是不是我们公司的支出即代国家收代国家缴,所以不算我们的费用支出,当然也就想费用一样去抵减我们的利润。

其实商品在整个流通的环节,增值税最终消费者才是最终的承提者,所以中间环节都是代收代付而已,大家明白了吗?

看了上述之了君的分享,关于利润计算这一块,你知道如何说服老板了吗?如果大家还是不懂,或是后期财务有惑的地方,欢迎大家随时来之了课堂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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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查询

前段时间,某公司接受其他公司开具的6份增值税普通发票,经过核实,该6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无实际业务发生,属于虚开发票,从而被税务局罚款。

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一定要严禁虚开发票,否则后果很严重!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这些情况都算虚开发票:

虚假交易:没有真实交易发生,却开具发票,这是虚开发票

虚开品名:实务中用便于报销的物品名称代替不符合报销要求的实物名称(例如:卖的是废纸纸箱,发票开的是钢材;购买化妆品开列劳保用品)

虚假数量:卖了10个苹果,发票开的是2个苹果

虚假价格:卖的苹果5元一斤,发票开的是7元一斤

虚假关系:东西卖给了甲,发票却开给了乙;甲卖东西给乙,发票却是丙开给乙

进销项品名严重背离:买进废纸,开票黄金

总之,发票上的销货方、购货方、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必须与实际经营业务一致,有一处不一致,即为虚开。

针对虚开发票,企业应该如何规避呢?

虽然有些企业会在无意中取得虚开发票,但是企业一定要有正确的观念,意识到虚开发票的违法性,同时也要有一定的应对举措:

当取得发票时,要仔细核对发票内容,注意查看货物内容是否一致,重点核对实际购买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与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明细是否一致;必要的时候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等,查看购买货物是否符合其经营范围等。此外,要关注货物流情况,对供货单位的经营范围、规模、资质等都要有大致了解。

在转账的时候,尽量通过银行账户转账汇款,企业应注意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是否与发票注明信息相符,若不一致应暂缓支付,对购货业务进行进一步审查。

要警惕违法从事虚开发票的“中间人”,拒绝诱惑,同时对供货单位以及相关业务联络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更细致的了解; 保留交易过程中业务员提供的各类资料凭证等,一旦该笔业务出现问题受到税务机关甚至公安机关调查时,可及时提供相关证明线索。

除此之外,企业在收到发票时,要及时查验发票的真实有效性,增值税专用发票可通过发票认证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辨认真伪,普通发票则可通过主管税务机关的官方网站在网上查询真伪。

总之,每个纳税人都应当谨慎对待每一张发票,不可为眼前的蝇头小利触碰虚开发票的高压线,以免给企业带来更大的风险。

关于发票,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可以随时咨询广源信得~

我们也会继续为大家提供最新的政策解读和专业的财税知识,让大家能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助力大家做好日常财税工作~

【第13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

一般纳税人查验全攻略

问:如果企业给不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属于违规行为?

答:给不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违反规定,但由于非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一般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问:那有没有可以快速查询企业是不是一般纳税人的方法?

答:有的。下面就让我来详细讲解一下吧。

查询其他省市企业

如果要查询的企业不是上海登记企业,则可以至企业所在省份的税务局网站查询,目前绝大多数地区都开通了网上查询功能。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https://12366.chinatax.gov.cn),点击“涉税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

2.点击所需查询企业所在的的相应省市。各省市具体操作步骤基本相同,一般根据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进行检索。

3.以“云南省”为例,点击“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输入纳税人名称、税号或统一码和验证码,点击“提交”。

问: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是否需要向销售方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

答:不需要。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八条规定,税务机关反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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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转出

一站式汇总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入相关政策

一、不得抵扣进项的一般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2023年修订)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①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③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④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⑤本条第①项至第④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二、用于不得抵扣项目转出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用于简易计税、免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三、改变用途转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五条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本通知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下同)。

四、无法确定销售额的进项转出、转入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五、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转出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六、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抵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七、不动产进项转出的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六、第七条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

①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②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注】一般纳税人享受阶段性增值税免税政策(如疫情防控及其他阶段性免税)的,也应自2023年4月1日起,按上述规定和计算公式,分别对不动产进项,做进项税额转出、转入处理。即:

①前期征税、后期免税:应在不动产改变用途(免税期起)的当期,按上述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转出额,并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②前期免税、后期:应在不动产改变用途(免税期满、恢复征税)的次月,计算进项税额转入额,并作进项税额转入处理。

八、进项转出、转入时间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已抵扣且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专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在改变用途的“当月”做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入: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在改变用途的“次月”做进项税额转入。

来源:内蒙税务

【第15篇】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

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能否抵扣?如何抵扣?一直都是困扰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问题。由于政策不明确,在执行中经常引起税企双方的争议。《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以下简称“59号公告”)的出台,立刻让争议烟消云散。短短几百字,明确适用范围、抵扣程序、实施期限等重要问题。为方便理解和操作,笔者从纳税人角度出发,讲解政策实操要点,剖析潜在风险情况,助你秒懂59号公告。

a公司成立于2023年10月1日,2023年11月从境外进口设备100万,对应税额为17万,2023年12月发生运输费用10万,对应税额1.1万,2023年7月企业购进原材料200万元,对应税额34万元,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时间为2023年8月1日,在此之前均处于筹建期,增值税一直为零申报。上述业务a公司均在发生当月取得相应的抵扣凭证,在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之后,a公司应该如何抵扣相应进项税额?

实务操作篇

步骤一:资格判断

59号公告仅适用于企业在小规模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情况,对于a公司来讲,成立之后一直处于筹建期,未开展生产经营取得收入,且在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之前,增值税均未零申报,属于未按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纳税的情况,虽然59号公告出台时间为2023年8月19日,而a公司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时间为2023年8月1日,但由于文件规定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因此,a公司具备59号公告所规定进项抵扣资格。

步骤二:凭证分析

目前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税收缴款凭证。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只有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其进项税额才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a公司需要对筹建期间取得的发票进行甄别,对于发生设备采购、运输及原材料采购支出,是否取得相应的海关缴款书、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填开是否符合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等文件的规定,判断将其抵扣的合法性,并将符合抵扣条件的凭证进行抵扣操作。

步骤三:抵扣处理

假如a公司取得的凭证均符合抵扣规定,那实操第三步则是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的。处理方式上,因凭证类型、期限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对于海关缴款书,由于开具时间为2023年11月,而a公司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时间为2023年8月1日,客观原因造成a公司不能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申请稽核比对,因此a公司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0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和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等资料,申请办理逾期抵扣。对于抵扣对比对相符的,a公司可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

对于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为2023年12月,同样属于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因此a公司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3号)规定的程序,填开《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由销售方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凭该蓝字发票进行认证抵扣。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发票开具时间为2023年7月,a公司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距发票开具之日仍不足180日,仍处于发票抵扣期限,因此a公司可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步骤四:账务处理

由于a公司在取得发票时未考虑进项抵扣情况,将进项税额计入资产或者费用,因此需要调整相应账务处理,冲减对应的资产或费用,并在“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反映,具体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固定资产(或其他相关科目)

待抵扣凭证认证通过或比对相符后,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风险提示篇

从上述案例分析中,不难发现,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看似简单,实则复杂,需要考虑操作细节的方方面面。笔者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提示操作要点如下:

提示一:准确核算收入情况

59号公告仅适用于企业在小规模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情况,对于a公司来讲,成立之后一直处于筹建期,未开展生产经营取得收入,且在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之前,增值税均未零申报,属于未按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纳税的情况,虽然59号公告出台时间为2023年8月19日,而a公司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时间为2023年8月1日,但由于文件规定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因此,a公司具备59号公告所规定进项抵扣资格。

提示二:严把抵扣凭证入口关

如前所述,仅有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税收缴款凭证才能作为增值税的进项抵扣凭证,因此,筹建期企业需要对取得的发票严格把关,尽量取得可抵扣凭证,并加强对凭证合规性的审核把关,对于项目不全、字迹模糊等不符合抵扣规定的情况,应直接拒收,并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发票。

提示三:准确把握抵扣期限

59号公告虽然仅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无法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问题作出规定,但实际上,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税收缴款凭证本身并未有抵扣期限的规定,因此,符合条件企业如果在筹建期取得以上凭证,仍可按规定进行抵扣。同时,对于企业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如果存在仍在抵扣期限内的发票,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手续,避免逾期抵扣所带来的风险以及可能导致的损失。

提示四:合理选择合作伙伴

虽然筹建期的纳税人仍未小规模纳税人,但考虑到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的进项抵扣问题,纳税人在选择供应商时,应优先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并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外,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抵扣的,需要由销售方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蓝字发票方能抵扣,因此,企业对供应商选择更加考虑合作的长久性和可持续性,并在合同中设定条款,明确销售方在配合重新开具发票方面的责任,避免因合同纠纷影响符合规定抵扣凭证的取得。

提示五:充分考虑相关事项

进项税额的抵扣,将导致企业账务处理的调整,影响部分资产计税基础或费用列支情况,进而可能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企业如若发生上述进项抵扣事项,需要判断该事项对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影响,是否涉及资产计税基础、长期待摊费用等项目,如影响存在应及时调整,避免未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引致企业所得税申报方面的风险。

【第16篇】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

首先我们要知道,一般纳税人如果选择简易计税,取的进项发票不能抵扣,因为实行低税率优惠,就不能再进行抵扣了。

增值税计税方法

(一)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销售、提供或者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的货物、应税劳务、应税行为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具体包括: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自产电力。

(2)自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4)自己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产的自来水。

(6)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

(7)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8)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9)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10)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11)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12)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13)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有关动漫服务。

(14)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15)以“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16)在“营改增”试点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17)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18)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19)销售或出租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20)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21)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

(22)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23)提供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24)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25)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6)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提示】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如何抉择?做老板必须要知道(16篇)

在面临选择将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时,都考虑哪些方面呢?增值税税负?还是会不会影响客户是否决定合作?如果暂时选择登记为一种类型,后期公司业务有需要了还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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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一般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