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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免抵退理解(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80

【导语】出口退税免抵退理解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出口退税免抵退理解,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出口退税免抵退理解(16篇)

【第1篇】出口退税免抵退理解

出口退税很头疼!只要掌握免抵退这三个环节就行,每一步都很详细!

出口退税议案分为免、抵和退这三个环节,只要掌握了就不怕出口退税了,今天给大家整理好了这三个环节的申报流程,一共包含了156页ppt模板资料,每一部讲解的都十分的详细,新手会计也能很快学会【文末可领电子版资料】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系统申报业务讲解

、系统升级调整变化

、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功能介绍

、出口退税管理

、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

、备案业务数据采集

、离线版出口退(免)税申报

、出口退(免)税申报

······以上就是给大家分享的资料,由于内容过多,展示有限,就不全都展示出来了,想要完整版资料的可以按照下图操作步骤:

【第2篇】出口退税率查询网站

无论是进出口税率、汇率,还是海运价格、国际快递,都是外贸业务员日常需要用到的内容,这次整理了对应查询网站,快来收藏!

01

税率、汇率查询

1.出口退税率查询

http://wmsw.mofcom.gov.cn/wmsw/

2.出口退税率查询

http://hd.chinatax.gov.cn/nszx/initchukou.html

3.汇率查询

https://www.boc.cn/sourcedb/whpj/

4.海外各国关税查询网站

美国

https://hts.usitc.gov/

欧盟

https://ec.europa.eu/taxation_customs/dds2/taric/taric_consultation.jsp?lang=en

与欧盟成员国的业务往来,可以通过该网站查询进口关税信息。

英国

https://www.trade-tariff.service.gov.uk/sections

俄罗斯

http://www.russian-customs-tariff.com/

日本

https://www.customs.go.jp/english/tariff/2021_1/index.htm

埃及

https://www.customs.gov.eg/services/inquiries/tarrif

尼日利亚

https://web2.customs.gov.ng/?page_id=3133

02

外贸出口相关查询

外贸出口中的另一些比较重要的信息就是原产地证书、倾销与反倾销等信息,以下我们也帮您找到了官方的查询通道。

1.原产地证书查询

海关:http://origin.customs.gov.cn/

贸促会:http://check.ccpiteco.net/

2.反倾销、反补贴情况查询

https://cacs.mofcom.gov.cn/cacscms/dcz/ckdcz

3.出口技术指南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ckzn/index.shtml

4.各国技术法规与准入标准查询

http://www.tbtsps.cn/page/tradez/indextrade.action?f=

03

外贸实用工具

外贸中“货运物流”也是极其重要的一环。

1.海运价格走势查询

https://fbx.freightos.com/

2.船舶实时追踪定位

https://www.marinetraffic.com/en/ais/home/centerx:-12.0/centery:25.0/zoom:4

3.国际快递查询

https://www.track-trace.com/

4.各国节日查询

https://www.timeanddate.com/calendar/

了解客户所在国家的节日,对我们进行市场需求分析、增进客情关系、规避客户文化禁忌都有很大的帮助,通过该工具,就可以帮助我们查询到我们重点市场国家的节日信息。

04

疫情相关查询

对外贸人来说,我们还需要关注疫情情况,这样才能更好的开展业务,以下整理了几个与疫情相关的查询网站。

1.疫情期间境外管控情况查询

http://115.28.131.206:10321/coronavirus/map

2.全球疫情地图

https://coronavirus.jhu.edu/map.html

3.疫苗接种情况

https://www.bloomberg.com/graphics/covid-vaccine-tracker-global-distribution/

4.跨国旅行管控

https://www.iatatravelcentre.com/world.php

5.入境中国政策

https://en.nia.gov.cn/n162/n232/index.html

如果有客户有入境需求,可以把这些链接分享给他进行参考。

【第3篇】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将于本月对出口退税管理系统进行整合升级,期间将暂停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安排

2023年5月22日0时起,全市办税服务厅、税务所、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单机版申报系统等办税渠道将暂停受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

二、恢复办理业务的安排

2023年5月31日8时起,上述办税渠道恢复受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

三、特别提醒

(一)请相关纳税人妥善安排5月征期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的办理时间,避免因系统升级而影响业务办理。

(二)为帮助纳税人快速熟悉新版系统、充分了解和享受政策红利、更便捷更准确地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我局将向相关纳税人开放电子税务局测试环境,以便办税人员提前在新版系统进行出口退(免)税业务的操作演练和验证测试。

此事项纳入我局网格化服务范围,届时将有专人负责联络并告知登录网址、账号密码和注意事项

(三)系统升级期间,纳税人如有疑问,请通过主管税务机关、“税小夏”智能咨询平台或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也可关注厦门市税务局网站、税企互动平台、微信公众号和办税服务厅发布的相关通知内容。

温馨提醒办税人员:警惕来源不明的虚假涉税信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感谢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影响。因系统升级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3年5月6日

【第4篇】出口退税怎么做账

出口退税的意思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出口的货物被退还到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所产生并要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这是我国税收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那么,出口退税账务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呢?

出口退税怎么做账务处理?

商品出口退税怎么做帐务处理?接下来就由出口退税代理公司北京中算小编为您解说!

1。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应退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3.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免抵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额)

生产型企业:

1。根据'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根据'当期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结转当期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结转当期应退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不予免征和退税的金额应该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哪些企业可以办理进出口退税?

1、具有外贸出口运营权并承当国度出口创汇任务的企业,经过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享有独立对外出口运营权的中央和中央外贸企业、工贸公司和局部工业消费企业。

2、拜托出口的企业主要指具有出口运营权的企业代理出口,承当出口盈亏的企业。

注意:文中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以北京中算老师为准!

【第5篇】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资料

外贸型企业注意啦!退税系统升级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申报出口退税? 还不清楚呢?赶快来看看具体的申报方式吧!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1、使用在线申报系统的企业

可选择以下4种方式申报:

1)登录电子税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 ——免抵退税申报,选择“在线申报”

2)登录电子税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单一窗口(测试)

3)登录单一窗口网站,用帐号密码进入

4)登录一网通办网站进入

(在线版系统)

2、使用离线申报系统的企业:

安装离线版申报系统,数据录入生成数据后,可选择以下2种方式申报:

1)登录电子税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税自检服务

2)登录电子税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免抵退税申报,选择“离线申报”

先发送自检,自检通过后再确认申报。

来源: 中华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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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出口退税产品有哪些资料

1、出口退税企业首次申报核查情况表。(税局提供,手填,可修改)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复印件上,由法人亲笔写法人声明如下:本人确实是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自有办公场所:办公场所产权证明。

租赁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最近三个月房租缴费的发票或收据。

5、最近三个月,企业办公场所的物业、水电费缴费发票或收据。

6、海关报关单(出口退税联),运输单据,购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外销合同(与外商签订),企业与外商的收结汇水单,企业给供货商付款的银行水单。(此六项资料最好能一一对应,一份报关单对应的所有资料订在一起。如果购货合同,银行流水不能一一对应,放在相应的第一份报关单资料中。)

运输单据为报关单上运输方式一栏对应运输方式的单据,详见下文。

陆运:陆运载货清单

海运:1)装货单(装货单是由海关出具的一式六联的shipping order ,可以联系报关公司获取,不是由企业自己出具的装箱单)(装货单可使用通关无纸化放行通知书代替)

2)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通过货代订舱的,可用货代提单代替。

空运:航空提单

铁路运输:铁路运输单

监管仓:入仓单

保税区:离境货物载货清单

保税港区:无

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情况的,出口退税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它单证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退税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以上2-6项资料,企业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和租赁合同需核查原件。请企业按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资料,不要提供其余资料。所有资料按顺序提供。有无法提供的资料需要提交情况说明。

【第7篇】如何申请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对于外贸企业来说可以依法返还企业在以前纳税环节征收的税费,避免企业双重纳税,同时降低企业的负担,因此对于许多的外贸企业来说也是箱单的重要,那么对于外贸企业来说,出口退税如何办理呢?这里小编就为各位朋友介绍一下出口退税的办理流程。

一、领取办理出口退税的相关材料

1、首先先登录电子口岸的系统,进入出口收汇的选项,选择提交核销单申请。

2、携带已经申领过的电子口岸ic卡、《出口企业核销单介绍信》到外汇管理局领取纸质核销单。

3、登录电子口岸,进入出口收汇选项,进行纸质核销单的备案。

二、办理报关手续

准备报关的资料,注意将相关的信息资料提供给货运商,做好相关时间的准备,然后将各种报关的资料交给货运商,然后等待货运上进行报关,然后寄回。

三、退税登记和受理

1、前往国税局领取自身出口商品的专用发票并进行填写。

2、提交征免申报,通过出口退税免税申报软件进行数据的录入,将报告分别提交至外汇局和出口单位。

3、进行企业交单,通过电子口岸执法系统进入出口收汇选项来进行操作。

4、打印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进行网上核销申报,然后到银行进行收汇核销。

5、接着再到外汇局进行收汇的核销,再到国税系统进行报表的输入,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中的免税数据上传至国税网站,出口货物退(免)税系统进行退税申报,准备出口退税具体纸质材料并携带u盘前往国税局申报,等国税局电话通知拿退税批复,然后办理退税申请。

6、等待账款入户。

以上也就是出口退税流程的介绍了,不过其实出口退税一般是分为两种,一种为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另一种为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不过不管哪一种,都是可以帮助企业减小经营的压力,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第8篇】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业务知识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税总货劳函〔2022〕83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对信用好的企业阶段性加快出口退(免)税办理进度的要求,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现就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自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税务部门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到期将视外贸发展和实际执行情况,进一步明确办理时间要求。

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是指出口退税管理类别为一类和二类的出口企业。

正常出口退(免)税,是指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现行规定且不存在涉嫌骗税等疑点的出口退(免)税业务。

二、做好宣传解读和纳税人辅导工作

(一)加强一线人员培训。各地税务机关要切实做好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和办税服务厅等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关于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要求的相关培训,重点针对本通知加快办理退税进度要求、前期《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2〕36号,以下称《十部门通知》)内容、报送资料、业务口径等进行强化培训,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开展政策精准推送。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通过本省电子税务局就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相关举措,针对一类、二类出口企业等适用主体开展政策精准推送,并主动通过本地征纳沟通平台等多种渠道方式,区分企业不同类型人员开展更具针对性的信息推送。

(三)做好纳税人宣传辅导。各地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有关措施内容制作宣传产品,通过税务网站、征纳沟通平台、新媒体等渠道开展广泛而又务实的宣传。要进一步压实主管税务机关的网格化服务责任,针对适用主体分类开展政策解读和专项辅导,既要宣讲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的重要意义,讲清本通知内容,又要辅导好操作流程,帮助纳税人懂政策、能申报、会操作,还要提示提醒纳税人严格加强风险内控,避免出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对出口退税信用好的企业阶段性加快退税办理进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税务机关在《十部门通知》基础上,进一步支持外贸稳定发展、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的重要举措。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强化政治担当,深化思想认识,结合接受中央巡视自查整改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督促指导,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快退、狠打、严查、外督、长宣”五措并举,确保本地区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二)加强工作统筹,确保快退税款。省级税务局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提前做好工作部署,全力保障信息系统运行稳定,密切跟踪各地办理进度,及时指导督促基层税务局落实落细。要强化出口退税、规划核算、征管科技、信息中心、数据风险等部门间协同配合,及时传递信息,确保按时办理退税。各级税务机关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协同发力,确保快退税款。

(三)加强风险防控,加大打骗力度。各级税务机关要统筹做好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与防范打击出口骗税工作,树牢底线思维,既对标时间要求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也杜绝片面追求进度而放松出口骗税风险防控。要加强出口退税风险分析应对工作,充分发挥六部门常态化打虚打骗工作机制作用,加大与公安、检察院、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的协作力度,紧盯出口骗税新情况、新动态,始终保持对“三假”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严查狠打的高压态势,更好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

(四)强化内部监督,严查问题风险。各级税务机关在落实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新举措的同时,要充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刀刃向内,将“严查内错”贯穿政策落实全过程、各环节,严查税务人员落实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失责行为,特别是对内外勾结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一案双查”,从严从快严查彻办。

(五)主动接受监督、听取各方意见。各级税务机关在全力推进出口退税办理进度的过程中,要充分运用落实税费支持政策直联工作机制、“税费服务产品体验”、政务网站、局长信箱等方式,真诚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听取多方意见,并做好各方意见建议的收集、分析、处理和反馈工作,确保纳税人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得到及时有效回应,不断完善和改进服务举措。

(六)持续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主动开展政策宣传工作,持续跟踪纳税人受益情况以及政策执行效果,加强与媒体沟通联系,广泛宣传《十部门通知》和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新举措对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稳住宏观经济大盘方面发挥的积极效应,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级税务机关要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工作成效,落实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上报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6月14日

【第9篇】出口退税企业风险核查

近期各地税务部门不断曝光骗取留抵退税案例,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申请享受留抵退税政策红利,注意从取得进项发票、处理收入确认等方面注意合法合规。

自4月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为各类市场主体纾困减负的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紧锣密鼓实施,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送去“及时雨”。与此同时,各地税务部门联合公安等部门密集查处、通报骗取留抵退税案件,截至6月下旬已通报400多起,释放快速严查重处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强烈信号。企业纳税人要认清形势,深入领会政策内容,严格对照规定规范留抵退税行为,注意结合通报案例排查风险。

需要认清的问题

从通报案例来看,目前骗取留抵退税主要有两类情形:一类是虚增进项税额,通报描述为“虚增进项税额、进行虚假申报”;另一类是少申报收入减少销项税额,通报描述为“隐匿销售收入、减少销项税额、进行虚假申报”。其中,虚增进项税额又分为几种情况,有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增进项税额的,有挂靠业务虚增进项税额的,还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虚增进项税额的。

也就是说,企业办理留抵退税的风险,要么来自于购进端的进项税额不实,要么来自于销售端的销项税额虚减。这是由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形成决定的,企业留抵税额为其进项税额减去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则形成留抵税额,人为扩大进项税额或减少销项税额,都会导致留抵税额不实。企业在留抵税额不实的情况下申请退税,必然造成骗取留抵退税。

根据公开信息,税务部门对核查存在不合规取得留抵退税情形的企业,一般采取几种方式处理:

对非主观故意违规取得留抵退税的,约谈提醒,要求其退回多取得的留抵税额,对相应的会计核算等进行整改,并依法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对采取欺骗手段恶意造假骗取留抵退税的,包括虚增进项税额和虚减销项税额情形,依法要求其退回多取得的留抵税额,并将其虚增进项税额或虚减销项税额导致少缴增值税及其附加、企业所得税的行为认定为偷税,对其追缴少缴税款、滞纳金并予以处罚,纳税信用等级降为d级。

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涉嫌虚开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多次偷税或者被认定偷税后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逃税罪的刑事责任。

可见,对于骗取留抵退税的行为,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严查重处。

从几方面防风险

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申请享受留抵退税政策红利。为避免风险,在取得进项发票、收入确认等方面都要仔细审核,确保合法合规。具体可以从几方面着手自查:

其一,看购进端是否存在进项税额不实。

主要包括: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合法。如看发票的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是否一致、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是否一致、票面记载的交易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是否一致、票面其他项目是否填写齐全和与实际一致。

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运输业发票是否真实合法。如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运费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是否已按规定对有关进项税额作相应剔除。

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额是否真实合法。如是否存在把非免税农产品开具成免税农产品;是否存在虚增数量、单价等情况。

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中记载的进口货物品种、数量等是否真实合法、与实际生产匹配。

从供货方取得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是否冲减了当期的进项税额,是否存在将返利挂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或冲减营业费用,而不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销售折让是否按规定作了进项税额转出、不应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的项目是否剔除等。

其二,看销售端是否虚减销项税额。

主要看几方面:销售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包括现金和未开票收入、以货易货和以货抵债收入是否按规定入账;销售收入是否长期挂账不转收入;销售收入是否用于直接冲减费用;视同销售行为是否按规定计提了销项税额等。是否开具了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以及向购货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是否作为销售收入入账。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用于销售,是否作销售处理。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纳税人,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是否按规定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代购货物、代理进口货物的行为,是否缴纳了增值税,以及有无擅自扩大免税范围、确认收入的时间是否正确等。

其三,看是否属于可以申请退回留抵退税的企业类型。

可以申请留抵退税的企业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小型或微型企业,二是特定行业企业,包括“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13个行业。认定标准为,相应业务的销售额在企业全部销售额中的比例超过50%。因此,企业应避免以下风险:中型企业通过少报营业收入,按小型企业申请办理留抵退税;人为改变营业收入结构,将从事行业不在留抵退税政策覆盖范围内的企业“变身”为指定行业企业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其四,防止进行没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关联交易。

现实中,有不符合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但有结存留抵税额的企业,通过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关联企业开展没有商业目的的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关联企业取得留抵退税;有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税收优惠的企业,向下游关联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让后者取得留抵退税。这些都是税务部门打击的违法行为,不能触碰。

(作者系德恒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德恒税法服务与研究中心秘书长)

【第10篇】2023年出口退税新政策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主席台(刘健 摄)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谢文和商务部财务司司长袁晓明、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晓红介绍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助企纾困稳外贸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寿小丽(徐想 摄)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寿小丽: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一起出席今天政策例行吹风会的还有: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谢文先生,商务部财务司司长袁晓明先生,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晓红女士。

下面,我们首先请王道树先生作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徐想 摄)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 王道树:谢谢主持人。感谢新闻界的朋友,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和王军局长,衷心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也借此机会感谢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各部门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稳外贸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挖掘外贸增长潜力,为推动国际贸易增长和世界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推动外贸外资平稳发展,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为助力外贸企业缓解困难、促进外贸平稳发展,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等政策支持力度。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税务总局、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外汇局及银保监会等10部门于4月20日联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将在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通知》包括三方面15项措施,可以概括为“三个聚焦、三个着力”。一是聚焦政策纾困,着力减轻出口企业负担;二是聚焦便捷退税,着力提高资金流转效率;三是聚焦优化环境,着力促进外贸平稳发展。具体来讲:

在聚焦政策纾困,着力减轻出口企业负担方面,《通知》明确3项支持政策:一是强化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退税政策衔接,将保险赔款视同收汇予以办理退税;二是完善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政策,对加工贸易企业因过去出口产品征退税率不一致而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现在允许转入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三是挖掘离境退税政策潜力,持续扩大政策覆盖范围,优化退税商店布局,大力推行便利措施。

在聚焦便捷退税,着力提高资金流转效率方面,《通知》提出7项便利举措:一是大力推广出口业务“非接触”办理,做到出口退税申报、审核、反馈全程网上办;二是强化数据共享,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报送资料;三是积极推行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电子化,支持企业根据自身实际,灵活选择数字化、影像化或者纸质化的单证留存方式;四是持续提升出口退税智能申报水平,推动实现报关单、发票信息“免填报”;五是提高出口退税办理质效,2023年全国办理正常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六是深化海关、税务部门合作,提高出口货物退运通关效率;七是优化简化出口退税事项办理流程,常态化推行实地核查“容缺办理”、积极推动实现出口退税证明全流程无纸化,有效提升退税办理质效,加快出口企业资金周转。

在聚焦优化环境,着力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方面,《通知》推出5项支持措施:一是丰富宣传渠道及精准提醒内容,引导企业提高出口业务办理效率;二是支持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创新发展;三是简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集中代办退税备案流程,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创造便利条件;四是加强信用共享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对于已修复纳税信用的企业,允许重新评定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类别;五是强化部门协作并加大对虚开骗税的联合打击力度,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通知》是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十部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外贸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深挖出口退税等政策工具潜力的具体实践,不仅有利于缓解出口企业当前形势下面临的困难、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潜力,而且有利于提振出口企业信心、打造公平法治营商环境、推动外贸持续平稳发展。下一步,税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抓好落实,更好服务广大出口企业、更好打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稳外贸大局。谢谢!

寿小丽邀请记者提问(刘健 摄)

寿小丽: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红星新闻记者提问(刘健 摄)

红星新闻记者:我们注意到,此次十部门《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助企政策支持力度。请问这些政策如何助企纾困?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方面有哪些考虑?谢谢。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谢文(徐想 摄)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 谢文: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在这方面《通知》中有三项政策支持措施:

一是强化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退税政策衔接。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除特殊情形外,都必须收汇;如果不收汇,办不了出口退税。前期一些企业反映,因为新冠肺炎疫情的原因导致其无法收汇,虽然这些企业购买了出口信用保险,但按照现行规定相关企业不能办理退税。为了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我们与相关部门一起合作,优化完善相关政策,对于上述原因无法收汇的退税业务给予政策支持,将企业取得的出口信用保险赔款视同收汇处理,允许企业办理退税。

二是完善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政策。考虑到过去出口产品征退税率不一致,导致企业的部分进项税额在征退税率一致后,无法得到抵扣。为解决企业困难、减轻企业负担,我们完善了相关政策,在计算应纳增值税时,允许企业将这一部分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发展。

三是挖掘离境退税政策潜力。2023年,我国推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份实施了离境退税政策,有效带动了境内旅游消费。下一步,为更好释放政策效应,税务部门将积极联合财政、海关、文旅、商务等部门,适时扩大政策覆盖地域范围,鼓励更多的地区实施离境退税政策,推动更多优质商户成为退税商店;同时,持续优化境外旅客购物退税服务体验,大力推行便捷支付、“即买即退”等便利措施,让境外旅客退税更方便、购物更满意。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提问(刘健 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我们知道,近期相关部门出台了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等稳外贸的政策,所以想问出口退税在稳外贸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谢谢。

商务部财务司司长袁晓明(徐想 摄)

商务部财务司司长 袁晓明:谢谢你的提问。出口退税符合世贸规则,是国际通行做法,有助于企业公平参与国际竞争。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商务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不断完善退税政策,优化退税管理,加快退税进度。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退税政策有效帮助企业降本增效,为稳外贸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政策更优,支持外贸稳增长。目前除“两高一资”商品外,所有的出口商品已经实现“征多少、退多少”,帮助外贸企业“轻装上阵”,更好稳订单、稳市场。商务部在2023年的问卷调查显示,出口退税是企业最有获得感的政策之一。此外,综试区内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无票免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集中代办退税等政策有力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为外贸增添了新动能。

二是退税更快,帮助企业降成本。2023年办理正常退税的平均时间已经缩减至7个工作日内,比2023年快3天。刚才道树局长也讲到,今年还将进一步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退税“活水”加快回流,有助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三是服务更好,实现办税更便利。各地依托信息化系统,多渠道开展宣传和指导,创新推出“网上办”、“容缺办”等服务,很多企业“只跑一次”甚至足不出户就能拿到退税,外贸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密切配合财税部门抓好有关退税政策落地见效,特别是对于一些创新性举措,例如,强化出口信保与出口退税政策衔接等,进一步细化落实举措。同时,加强宣传解读,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支持政策。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提问(刘健 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面对疫情的挑战,税务总局和有关部门已经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来支持出口企业的发展,具体做了哪些工作?成效怎么样?谢谢。

王道树:谢谢你的提问。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税务总局会同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采取一系列务实有效举措,持续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为出口企业增信心、为外贸出口强动能。具体说可以概括为“四个提升”:

一是落实支持政策,提升外贸出口竞争力。根据外贸出口形势和宏观调控需要,国务院决定自2023年3月20日起,提高1464项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迅速组织落实,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力度,精准推送提示提醒,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截至2023年底,已经为9.4万户企业增加出口退税377亿元。同时,税务部门联合财政、商务、海关等部门,积极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全面扩围,认真落实跨境电商增值税“无票免税”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免征增值税试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等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政策举措,进一步增强了出口的竞争力。

二是优化服务举措,提升出口退税便利度。税务、商务、海关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实施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创新推出“非接触”办税、“容缺”办理等出口退税服务举措,为出口企业减负担、增便利。通过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的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增加便捷服务,推动通关效率大幅提升,出口退税进度持续加快。

三是强化信息支撑,提升退税申报智能化。税务、海关等部门积极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退税网上申报渠道增加到3个,方便了出口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使用;同时通过强化部门数据共享、优化系统功能,企业申报效率提升近30%,税务部门退税审核的效能大幅度提高。

四是精准打击骗税,提升税收环境公平性。自2023年8月以来,税务总局联合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充分发挥四部门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作用,开展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专项行动,有力遏制了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多发、高发的势头。2023年10月,税务总局牵头进一步提升工作机制,联合公安部、最高检、海关总署、人民银行、外汇局,扩展形成六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进一步保持“严”的态势,强化“打”的震慑,提升“治”的效果。

上述措施既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又提高了退税办理质效。2023年至2023年,税务部门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8.75万亿元,年均增长7.32%,更好地服务了外贸市场主体,更快地提升了资金流转效率,更有力地促进了外贸稳定增长。谢谢。

中国青年报记者提问(刘健 摄)

中国青年报记者:近年来,海关不断深化通关便利化改革,尤其是疫情期间,采取了多项有力措施助企纾困,能否谈谈这方面的具体情况?谢谢。

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晓红(徐想 摄)

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党晓红:近两年,进出口企业对通关便利化更加关注,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海关总署贯彻***关于稳定外贸和外资基本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面推进海关全业务领域的一体化改革,积极采取措施稳住外贸主体、稳住供应链和产业链。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在便利申报方面,我们进一步完善“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改革措施,为企业提供适合不同企业的申报模式选择,进一步推进全国海关一体化改革。在畅通物流方面,不断完善“两段准入”“目的地检查”等举措,方便企业从口岸快速提离货物。同时,我们推进船边“直提直装”试点已经覆盖到全国具备条件的直属海关。我们优先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协同推进风险布控、货物监管和纳税企业管理跨关区协同管理,实现了报关单位备案的无纸化,“全程网办”“全国通办”,我们还推动高新技术产品的便捷通关和顺势监管。

海关总署还指导各直属海关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不同行业和产品特点采取措施,帮助企业解决进出口货物通关过程当中的困难。比如,我们开通了重要民生物资进口“绿色通道”,为航空、集成电路、汽车制造等产业提供通关支持,保障关键零部件进出口,助力维护产业链和供应链的稳定畅通。谢谢。

新华社记者提问(刘健 摄)

新华社记者: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产生了强大威慑力。此次《通知》也强调,要积极为出口企业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请问在这方面我们都部署了哪些措施?还有哪些考虑?

谢文:谢谢您的提问。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外贸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一直以来,税务部门始终坚持防打结合,加强事前事中精准防范,对虚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联合打击力度,为出口企业营造更优营商环境。在这方面我主要谈两点:

一是精准防控骗取出口退税风险。近年来,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形成了防范骗取出口退税的风险防控体系。通过完善风险指标,增加校验、强化内控,阻断高风险,进一步提升事中风险的筛查能力;通过汇聚各类涉税数据,开发建设事后风险分析模型,加强风险分析应对,进一步完善事后风险监管体系。下一步,税务总局将持续密切关注出口退税风险新情况、总结风险新特征、增加风险新模型,及时筛查涉嫌骗税风险企业,进一步推进精确执法和精准监管,提升防控骗税风险整体能力。

二是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近年来,税务总局联合公安部、最高检、海关总署、人民银行、外汇局等部门坚持对虚开骗税等违法行为“露头就打”,取得明显成效。自2023年8月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截至2023年3月底,税务部门已通过查处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挽回国家税款损失346亿元。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六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作用,强化数据共享,健全监控预警机制,通过大数据分析和智能化研判,快速识别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精准开展全链条打击,及时打掉骗税团伙,严厉惩治犯罪分子。同时,及时曝光典型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更好地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营造公平法治的营商环境。谢谢。

第一财经电视记者提问(刘健 摄)

第一财经电视记者:我们注意到,这次《通知》提出了不少务实措施,比如“大力推广出口业务‘非接触’办理”、“便利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管理”等,能否介绍一下这些措施的具体内容会给企业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谢谢。

党晓红:谢谢你的提问。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精简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的手续,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专门推出了出口退税的功能,将企业备案信息、报关单数据、退税申报等多功能进行了整合,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出口退税服务。企业无需跑现场,只需要在系统上一次登录,就能快速完成出口退税申请,大幅简化了企业申请办理的流程。同时,还实现了数据跨部门共享,企业无需重复申请填写,申报效率和准确率明显提高。刚才王局长也讲到,申报效率已经提高了30%。截至今年3月底,累计已经有1.1万余家企业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办理了出口退税手续,合计退税金额达到515.59亿元。

关于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这也是涉及民生的一件很重要的事情。2023年至今,我们已出台了多个公告,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商品的退货流程。2023年9月,海关总署又发布实施了《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的公告》,进一步提升了退货全流程监管效能,解决退货难的问题,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时间成本,促进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的健康发展。

这里讲的“退货中心仓”是指跨境电商企业在境内的代理人或者他委托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仓储企业,可以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专门用于存放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退货专用存储地点,将退货商品的接收和分拣等流程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为海淘退货提供便利的通关服务。

下一步,海关总署将会同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共同落实《通知》明确的各项任务,继续优化“单一窗口”的出口退税功能,不断提升企业出口退税的便利化水平;同时也支持跨境电商的健康发展,为跨境电商进出口企业提供服务,使他们更好实现“买全球、卖全球”的愿望。谢谢。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刘健 摄)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今年一季度,我国外贸开局良好,但是对于中小微的外贸企业依然在保订单、保履约方面依然存在压力。请问商务部等部门今年在帮助中小微外贸企业纾困方面有什么样的举措?谢谢。

袁晓明:谢谢你的提问。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中国外贸顶住压力,开局总体良好。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外贸发展的环境更趋严峻复杂,全球经济复苏放缓、通胀压力上升、供应链瓶颈仍未缓解,部分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面临的风险挑战和困难增多。除出口退税外,商务部还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一是加大信用保险支持,保障企业收汇安全。今年2月,商务部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联合印发关于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进一步稳外贸工作的通知。我们将推动出口信用保险机构进一步优化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和理赔条件,扩大对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覆盖面,帮助企业更好防范收汇风险。

二是发挥专项资金作用,帮助企业拓展市场。我们将引导各地继续发挥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作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通过支持中小微企业参加线上线下展会,加快贸易数字化发展,联通国内外供销渠道等,帮助企业多元化开拓市场。

三是凝聚金融资源,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指导各地商务系统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通过搭建对接平台、数据增信支持、建立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推动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进一步加大外贸信贷的投放力度,鼓励银行与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加强对接,扩大保单融资规模。多渠道、多方式强化对中小微外贸企业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活水精准滴灌。

四是优化外汇服务,提升企业避险能力。去年以来,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举办线上培训、编发汇率避险手册,多措并举帮助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取得了积极成效。下一步,我们还将从推动完善避险产品服务、助力银企对接、提升人民币跨境结算便利性等方面,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帮助中小微外贸企业更好管理汇率风险。

商务部将继续密切关注形势变化,与有关部门一道,抓好已出台稳外贸政策落地见效,研究切实有效的新政策,努力保持全年外贸运行在合理区间。谢谢。

南方都市报n视频记者提问(刘健 摄)

南方都市报n视频记者:近年来,税务部门优化出口退税信息系统,运用税收大数据创新推出了一系列出口退税新举措,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此次《通知》提出,要进一步提升出口退税办理便利程度,未来在这方面我们可以有哪些期待?谢谢。

王道树:谢谢您的关心,我回答一下这个问题。正如您所讲,2023年,税务总局以优化出口退税信息系统为契机,推出了一系列出口退税的便利措施,大幅度提高了出口退税的便利程度,受到了广大出口企业欢迎。今年,在多方听取企业建议和诉求的基础上,我们会同海关总署、国家口岸办,实现了海关税务信息共享,联合推出“三减、三加、三提速”的新举措,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办理便利化水平。

所谓“三减”是指减资料、减事项、减纸质证明。其中,减资料就是以税收大数据为依托,取消或调整出口退税申报、证明开具等事项需要报送的多项纸质资料。减事项就是出口退税货物无法收汇时不再要求事前申报,改为企业自行留存相关资料,以备核查。减纸质证明就是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等6类出口退税证明的开具方式,由纸质证明改为电子证明,企业办理后续涉税事项时,无需另行报送纸质证明,改由税务部门查验电子证明信息。

所谓“三加”是指加力度、加方式、加便利服务。其中,加力度就是加大出口业务“非接触”办理措施的推行力度,实行出口退税申报、审核、反馈全程网上办。加方式就是增加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留存备查方式,支持企业根据自身实际,灵活选择纸质化、影像化、数字化方式留存备案单证。加便利服务,就是增加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项目,增加出口退税办理进度等提醒服务。

所谓“三提速”是指提速退税办理、提速退运通关、提速实地核查。其中,提速退税办理就是通过落实落细各项出口退税支持举措,持续加快出口退税进度。2023年全国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已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较2023年提速30%。2023年将进一步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提速退运通关就是积极推动《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信息共享,在办理出口货物退运通关时,凡可查验信息的,不再要求报送纸质证明,加速退运通关。提速实地核查就是积极推行实地核查“容缺办理”,提高集中代办退税实地核查效率。

以上措施将进一步为出口企业减负担、增便利、添活力,有助于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下一步,税务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抓好三方面工作,确保《通知》各项支持举措精准落实到位。一是及时出台落实措施,细化明确具体征管事项;二是强化政策宣传辅导,推动各项支持举措直达快享;三是优化升级信息系统,实现企业申报简便快捷好操作、税务办理全面精准好使用。谢谢!

寿小丽:谢谢王道树副局长,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就到这里,大家再见!

来源:国新网

【第11篇】出口退税2023年第35号文

由于当前税法对暂缓、暂扣出口退税的期限没有明确规定,由此导致实务中部分税务机关以疑点未核实为由长时限暂缓、暂扣企业出口退税款。这不仅增加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也对企业的出口退税权益造成实际侵害。本文围绕两则税务机关长期暂缓退税被法院判决败诉的案例展开,为出口企业有效维权提供思路。

一、案例引入:长时限暂缓退税,企业起诉成功维权

案例一 暂缓退税影响退税权益,出口企业起诉法院裁定受理((2018)闽01行终321号)

1、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至2023年9月期间,福建省冠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分12批次向福州市国家税务局申报出口退税,应退税款合计金额438万余元。但直到2023年初,仍有245万余元未退给冠恒公司。2023年3月29日,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对冠恒公司的退税请求予以答复,以冠恒公司上游12家供货商存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需要对其供货的真实性及纳税情况进行核实的疑点”为由,对冠恒公司245万余元退税款暂缓办理。冠恒公司不服,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2023年6月30日,福建国税局作出复议决定予以维持。冠恒公司不服,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裁判:

一审法院以福州国税局的答复既非税务处理决定亦非税务处罚决定,对冠恒公司的权利义务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为由,驳回冠恒公司的起诉。冠恒公司不服,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冠恒公司的案涉供货商存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需要对其供货的真实性及纳税情况进行核实的疑点”,以需予以排除为由作出暂缓办理出口退税处理。因该暂缓办理出口退税处理行为,导致冠恒公司不能如期获得退税利益,对其权利义务产生了实际影响。冠恒公司提起本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裁定撤销一审判决,指令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案例二 暂缓退税不应久拖不决,法院判决税局60日内作出决定((2014)鲁行再终字第4号)

1、基本案情:

2023年6月起,济南丰宁食品有限公司向章丘市国税局申报出口货物应退税款。章丘市国税局先后于2023年1月、2月为丰宁公司办理出口退税共计34万余元,剩余42843.84元以丰宁公司提供了虚假发票为由没有退回。丰宁公司不服,于2023年4月19日向济南市国家税务局提起行政复议。复议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丰宁公司自觉配合章丘市国税局对出口退税相关事项的调查、检查;章丘市国税局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检查,并将结果向丰宁公司反馈。丰宁公司撤回复议申请。

在审查过程中,章丘市国税局认为出售人为杨金兰、张明铨的33份发票存在疑点,涉嫌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向章丘市公安局进行了通报,并以此为由长期暂缓退税。丰宁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章丘市国税局立即退还出口货物应退税42843.84元,利息3602元,共计人民币46445.84元。

2、法院裁判:

章丘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章丘市国税局根据自身和公安机关的证据材料对该33份发票的进项税不予退还并无不当,判决驳回丰宁公司诉讼请求。丰宁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被驳回后,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针对当事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办理退税系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税务机关在暂停办理后,应当按照正当行政程序原则积极履行“落实和处理”职责,尽快作出最终处理意见,不应久拖不决或以暂停办理代替实质上的最终处理,否则亦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特别是本案中,在章丘市公安局以“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丰宁公司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为由决定不予立案后,丰宁公司申请退税问题实际上仍处于待处理状态,章丘市国税局应尽快按有关规定“落实和处理”,在调查的基础上针对丰宁公司申报出口货物退税问题作出是否退税的处理决定。而章丘市国税局未“按有关规定落实和处理”,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其行为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原一、二审判决驳回丰宁公司的诉讼请求,亦属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以改判。最终判决撤销一二审判决,并判决章丘市国税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针对丰宁公司的申请作出是否退税的处理决定。

二、暂缓、暂扣出口退税款的法律规定及常见情形

暂缓、暂扣退税是为了制止税收违法行为、避免造成国家税款流失而对纳税人应得退税款所采取的暂时性的控制措施。根据一系列税收规范性文件,无论是因上游供货企业的原因还是因出口企业本身的原因,只要交易真实性存在疑点,出于保护国家税款的目的,对相关业务的退税款都要做暂缓退税处理,或者暂扣其他业务退税款。

当前,关于暂缓、暂扣出口退税的主要法律依据如下,近年来实务中常见的暂缓、暂扣退税款情形,我们做了标记:

三、暂缓暂扣退税遥无期限,出口企业的四个申辩维权要点

(一)暂缓、暂扣出口退税不应超出合理时限

前述税收规范性文件对暂缓、暂扣出口的情形作出了规定,但对于暂缓、暂扣出口退税款的时限却未予以明确。暂缓、暂扣出口退税实质上是对纳税人的财产权利进行的暂时性限制,是为保障国家税款安全所采取一种预防性措施,必须有一定的时限规定,否则“暂缓、暂扣”就会变成实质上的永久,将侵害纳税人的权益。

退税款的取得关系到企业的资金周转与业务扩展,因税务疑点难以排除就一味限制企业的退税权益,这种做法与***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讲话精神不符,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8]174号)中提到的“妥善处理依法征管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关系”要求不符。

《行政强制法》第25条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7条、第38条则规定,纳税人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清税款的,应当解除税务扣押、税收保全措施。因此,应参照行政强制措施及税务扣押、税收保全的程序规范,要求税务机关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对交易事项进行核查,超出合理期限的,应解除暂缓、暂扣状态,予以退税。

(二)暂缓、暂扣退税久拖不决,税局构成行政不作为

行政法中的不作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应该实施某种行为或履行某种法定职责,而无正当理由却拒绝作为的行政违法行为,表现形式大致有拒绝履行、不予答复、拖延履行等,都将可能侵犯或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税法规定,适用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的纳税人,应当凭出口报关单等凭证,在规定的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在规定的时限内,税务机关应当从真实性、合法性、申报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等方面对出口商提交的申报资料、凭证等进行审核。若税务机关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申报凭证、资料等不符合规定或对出口商申报出口货物的货源、纳税、供货企业经营情况等发现疑点的,在疑点核实期间暂缓办理出口退税,已办理退税的,应按照疑点所涉及退税额暂扣其他已审核通过尚未退税款,差额部分则需提供担保。

税务机关暂缓、暂扣出口退税款是一种暂时的限制,不对纳税人的财产权利产生终极性影响,但是暂缓、暂扣出口退税款久拖不决,则会侵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该种拖延履行退税职责的不作为行为,法院应确认违法,责令改正

前述案例一中,再审法院即认为,章丘市国税局在公安局对丰宁公司涉嫌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一案决定不予立案后,未按有关规定落实和处理,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其行为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最终判决章丘市国税局60日内作出是否退税的处理决定。

(三)暂缓、暂扣退税对企业权益产生实际影响,具有可诉性

在税务实践中,税务机关普遍认为暂缓、暂扣退税行为是一种中间性、阶段性状态,后续是否退税才是一个决定性的行政行为,故认定暂缓、暂扣退税未对企业权益造成实际损害,不具可诉性。我们对此并不认同。

首先,因业务真实性存疑而引发暂缓、暂扣退税,出口企业由此无法及时取得退税款,特别是因一项业务存疑而对其他业务应得退税款进行暂扣时,无疑会对企业的财产权益造成实际损害。这符合《行政诉讼法》第12条关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中第(二)项(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或第(十二)项(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其次,税局暂缓、暂扣退税的可诉性,已得到众多司法判决的支持:如常熟市华锦进出口有限公司与江苏省常熟市国家税务局一审行政判决书((2017)苏0582行初54号)、宁波市瑞麟服饰有限公司与浙江省宁海县国家税务局行政复议一案二审行政判决书((2017)浙02行终127号)以及前述福建省冠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福州市国家税务局二审行政裁定书(2018)闽01行终321号)中,法院均认为暂缓办理退税对出口企业产生了实际影响,应当依法受到是否合法的审查,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四)企业能够证明出口业务真实的,应恢复办理退税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实践中,税务机关以出口企业业务存在疑点为由进行核查时,应在合理期限内收集业务真实与否的证据,如果税务机关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交易是否真实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按照存疑有利于纳税人的原则,对被调查企业解除暂缓、暂扣退税的限制,恢复办理出口退税。

同时,如果纳税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出口业务真实,而税局没有相反证据予以否定的,同样应当及时解除暂缓、暂扣限制,为纳税人办理退税。

总结:暂缓、暂扣退税是为保障国家税款安全所采取一种暂时性措施,税务机关应在合理期限内核查业务真实性并作出是否退税的决定,否则构成行政不作为。面对暂缓、暂扣久拖不决情形,纳税人可通过诉讼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通过提交证据证明出口业务的真实性。税务机关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业务虚假,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按照存疑有利于纳税人的原则,对纳税人恢复办理出口退税。

【第12篇】出口到香港可以退税吗

出口退税流程图

退税流程:

一、

无进出口权的公司,客人又要求需要报关出口的,可找进出口公司代理报关。代理公司一般只收取收款金额一美元几分钱的手续费,客人的款汇入代理公司账户,代理公司结汇成人民币后汇入出口公司账户,出口公司需开同等金额增值税发票给代理公司;出货后一般三到七天左右代理公司就会扣除相应手续费退回退税款(这退税款可直接汇入出口公司私户亦可汇入公司账户一起开票,具体看双方合同细节)。

出口退税

二、

1.刚申请进出口权的公司,外经局批下来后,需到工商、外汇、税局、海关、银行等相关部门备案及办理电子口岸卡等,缺一不可。一般申请进出口权会找事 务所办理或者公司专业财务人员办理,流程等财务人员都会知道的。

2.出货前需办理如下事项:银行开立外币账户;税局增加税种及申领出口发票;电子口岸无纸化签约。一定要在出货前甚至是生产前办理好,客人打订金时是需要汇入公司外币账户的;出货时是需要开具出口发票(现在也改为在系统里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了);需要无纸化签约后才能报关。

3.最重要的一点:出口报关单上的币别金额一定要和收到款的币别金额一致,同样也可以收人民币和报人民币,只是一定要是境外汇过来的。有些时候可能实际收到的款与报关单金额有偏差,如果差别大于二三百美金,则要在下次出货时将报关单金额调整。这样利于外管局查核和税局退税查核。年底如果同一客人没有返单,而实际收汇又少于报关单金额,可以相办法从香港打点款过来,这仅限于金额差别较大。

4.另外将每票货的提单、司机纸、报关单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提供给财务部,以便财务部留底备查,一般第一次退税税局都会来核查。

5.如果公司还有内销,而且外销金额不大的情况下,退税额基本是抵内销了,就不存在实际退税。但从税局备案出口的第二个月起,不管有没出货,都要在免抵退系统进行申报。这些申报是按月进行的,假若公司进项票不够,手上的报关单也不一定要申报,最迟可以到第二年4月份申报完即可。

这些工作都是财务部会完成的。只是对于新申请进出口权的公司来讲,外贸人员有必要了解这些并提醒老板和公司财务人员,因为并不是每位财务人员都懂的。

出口退税

外贸出口

【第13篇】贸易型企业出口退税

为什么会有出口退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可以作进项税抵扣,但是对于外贸出口企业来说,他们出口商品是免征收增值税的,也就是在销项税的环节他们不用缴纳,但是在国内采购的时候他们已经支付了进项税,这部分税款就得不到抵扣。于是,国家按照具体规定,将出口商品的国内采购产生的进项税额退给企业,这样就有了增值税的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的条件有哪些?出口退税怎么做账务处理

出口退税的条件有哪些?

1、满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已经办理进出口权整套手续并在相关机构进行登记。

3、真实的外贸出口贸易报关。

4、出口前已经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手续。其次,申请出口退税的货物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不能退税。

5、必须是增值税或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该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

6、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和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7、需要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常说的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税。

...

出口退税的条件有哪些?出口退税怎么做账务处理

出口退税怎么做账务处理

出口退税账务处理如下:

1.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时,按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原材料/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2.出口货物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当期应退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当期免抵税额)

主营业务成本(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当期免抵退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4.收到出口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以上是“哪些企业可以办理出口退税?”的相关内容,若不是很了解出口退税的老板们,建议找正规可靠的工商代办机构,切勿贪图便宜选择一些三五机构去办理,以防给自己带来不必用的麻烦。

【第14篇】2023出口退税收费标准

货物出口以后,国家会把一部分已经缴纳的增值税退回给你,这就是传说中的退税。退税退多少钱?根据你的产品类别,有不同的比率,退税怎么算呢,简单地说就是:不含税价×退税率,但要注意这里的不含税价,指的是增值税发票上显示的“税前价”。主管退税的部门是税务局,没有增值税发票就拿不到退税,现在明白增值税发票的重要性了吧?那就是钱呵。

退税非常重要,因为这是一大笔钱,是做外贸的利润的主要来源。目前出口退税的模式是“先征后退”,换言之即你要先交税13%,但是国家为鼓励出口,在你出口之后再把这13%退还给你。

你想啊,假如退税率是13%,你以含税价1000元买进的货物(税点13%,也就是不含税价884.96元),就算原封不动1000元卖给老外,你也能从国家那里拿到115元。进一步说,你1000元拿到的货物,豁出去了900元倒卖给老外,“亏”了100元,可因为你能从国家那里拿到115元退税款,实际上还赚了15元,太有趣了。事实上,由于现在市场竞争激烈,“亏本卖”在外贸的不少行业中几乎已经成为主流,靠的就是退税能补回来。

特别注意:以上的算法并不准确,因为企业还要上缴各种名目的税款,以上算法仅仅是粗略计算。但是在经营过程当中,也会有各种费用进行抵扣(比如物流运输费、差旅费、接待费、办公用品费等等),企业实际交税的额度总体算下来一定会比13%要低(至于实际有多少,就看你家的财务本事了)。

这里简单化地讲解仅仅是“说明退税的大概意思,以得出一个概念:含税价买进的货物,即使你原封不动卖给国外客户,甚至更低一点价格卖,你也能赚钱,原因是国家给予的退税。”

关于退税的常见问题

1.请问退税的价格是按照我从工厂的那个拿货价吗?比如我1000元从工厂拿的价,退税率是13%,要退税就是退这个1000元的13%?

答:不是。对于贸易公司出口,增值税的计算依据是不含税价。因此,要根据增值税发票上显示的金额(税前金额)来乘以退税率。

简便公式:进货含税价 ÷ 1.13 × 退税率

也就是说,如果增值税率为13%,退税率为13%, 进货含税价为1000, 则退税金额为:1000/1.13 × 13% = 115.04元

2.那么有的工厂不愿意开增值税发票的,他给我的价格就变成了884.96元,那么这个不含13%税的价格不就比退回来13%的价格还划算吗?

答:不。不含税就不会有增值税发票,而正规情况下按照国家规定没有增值税发票是无法办理退税的。所以,当工厂以不含税价格卖货给你以后,你还得想办法从其它途径弄到增值税发票(这可是违法操作哟),最后花费算起来跟你用含税价进货不一定会低。

此外注意,虽然规定是13%的增值税,但是因为各地各行业有不同的税率或退返优惠或收税优惠,所以实际操作中企业往往并不需要真的缴纳13%的增值税,这样一来,不含税价也就不会真的比含税价低13%那么多了。

3.工厂不开发票的话,对我方是否有损害?

答:的确,实际操作中,很多小工厂是不开增值税发票给你的,因为他们没有取得开增值税发票的资格。这种情况下也能操作,因为你可以从其它途径弄到等额的增值税发票。所以,工厂不开票的,损害就是增加了你的工作量(当然也有法律风险哦)。

【第15篇】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

问:外贸企业采购货物出口后,退税额如何计算?

答:

外贸企业实行“免退税”的管理办法。“免”,是指出口环节不征收增值税。“退”,是指退还其购进产品环节所缴纳的增值税。

计算公式:

其中,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以外的货物:

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这里的“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就是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那么,如何得知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1、离线版申报软件操作

首先,进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点击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

【1】

然后,选择“搜索”按钮,点击“添加条件”,在属性里选择“海关商品码”,在“值”当中输入报关单上的货物对应的海关商品码,点击“确认”,就可以搜索到对应的商品码及退税率。

【2】

2、电子税务局在线申报功能

如果是使用电子税务局在线申报功能,需要查询商品码的退税率情况,可以在登陆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要查询”下“出口退税信息查询”模块(具体每个地区的展示界面可能略有不同,以实际界面为准)。

【3】

然后,选择“出口商品退税率查询”进行商品的退税率查询,查询后余下的操作同离线版。

3、登录“出口退税咨询网”,点击“产品服务”中的“税率查询”,然后输入你要查询的商品码或者商品名称即可查询。

【4】

【4】

【第16篇】最新出口退税政策详解与操作实务

对于想要进行上海出口退税的客户来说,需要了解具体的操作步骤和相关注意事项。以下是一个客户案例,以及退税的操作步骤。客户案例:小明是一家上海的电子产品公司的负责人,他希望能够申请出口退税来降低公司的成本,同时扩大国际市场。但是他并不熟悉相关流程和手续,因此他需要寻找专业的服务商来帮助他申请退税。操作步骤:准备材料在申请出口退税之前,客户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包括出口货物清单、报关单、发票、合同以及付款证明等文件。客户需要确保这些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登录海关网站客户需要登录海关的官方网站,点击“出口退税”按钮,填写相应的表格和申请书,并且上传所需的材料。审核材料海关将审核客户提交的申请材料,并且进行实地核查。如果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则会审核通过。缴纳税款客户需要按照海关的要求缴纳相应的退税税款,并且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的申报表。领取退税海关将在审核通过之后,将退税金额打入客户的指定账户,客户可以按照要求领取退税。如果客户需要更多的帮助,可以寻找专业的服务商来帮助他们申请退税。这些服务商可以帮助客户准备申请材料,填写申请表格,缴纳税款,并且跟踪申请进度。而我作为专业的服务商,拥有专业的经验和知识,可以帮助客户更快捷、更便利地完成申请退税的流程。#上海出口退税##退税政策##出口退税代办##资讯服务##税务规划#

出口退税免抵退理解(16篇)

出口退税很头疼!只要掌握免抵退这三个环节就行,每一步都很详细!出口退税议案分为免、抵和退这三个环节,只要掌握了就不怕出口退税了,今天给大家整理好了这三个环节的申报流程,一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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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出口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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