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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办法(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53

【导语】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办法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办法,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办法(16篇)

【第1篇】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办法

2023年7月出口退税管理新系统上线

新增出口退(免)税企业

分类管理有关功能

本期锡小税结合新系统实际操作

为大家带来

出口退(免)税企业

分类管理热点问答

一起来学习吧!

如何查询本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类别?

可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查询】-【出口退税信息查询】-【企业备案信息查询】-【扩展信息】查询本企业的分类管理类别。

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查询结果中的分类管理代码a、b、c、d分别代表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出口企业管理类别的评定标准是什么?

不同的管理类别对企业有哪些影响?

影响一:

申报提交资料不同

满足条件的一类、二类、三类出口企业可申请成为无纸化管理试点企业,通过无纸化方式方便快捷办理退税申报。

四类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必须提供纸质申报资料,还须按照规定提供收汇资料。

现以“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为例说明如何在线申请成为无纸化管理试点企业:

操作路径:【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

注意:新系统上线(2023年7月1日)以后新办出口退(免)税备案的企业,均须自行通过上述步骤申请成为无纸化管理试点企业,否则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必须提供纸质申报资料。

影响二:

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时间不同

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各类别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税务机关经审核,应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在下列对应时间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

一类企业:5个工作日;

二类企业:10个工作日;

三类企业:15个工作日;

四类企业:20个工作日。

除此以外,主管税务机关还可为一类出口企业提供绿色办税通道(特约服务区),优先办理出口退税,并建立重点联系制度,及时解决企业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

怎样申请评定为一类企业?

申请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为一类的出口企业,应于企业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结果确定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生产型出口企业生产能力情况报告》(仅生产企业填报)、《出口退(免)税企业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定。

现以“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为例说明如何在线提出一类出口企业评定申请:

操作路径:【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企业分类管理】

企业对于评定结果有异议应如何处理?

出口企业因纳税信用级别、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类别、外汇管理的分类管理等级等发生变化,或者对分类管理类别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负责评定出口企业管理类别的税务机关提出重新评定管理类别。税务机关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定。

企业申请分类管理复评时应注意如下原则:根据出口企业上一年度的管理类别,按照四类、三类、二类、一类的顺序逐级晋级,原则上不得越级评定。四类出口企业自评定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评定为其他管理类别。

现以“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为例说明如何在线提出分类管理复评申请:

操作路径:【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企业分类管理】

主要文件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4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 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来自:无锡税务

【第2篇】中国出口退税的税率

退税政策

中国出口退税政策

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199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货物出口后,税务部门应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由于税收减免等原因,商品的进项税额往往不等于实际负担的税额,如果按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退税,就会产生少征多退的问题,于是就有了计算出口商品应退税款的比率——出口退税率。

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中国出口退税政策历经7次大幅调整。

1995年和1996年进行了第一次大幅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由原来的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调整为3%、6%和9%三档。

1998年为促进出口进行了第二次调整,提高了部分出口产品退税

率至5%、13%、15%、17%四档。

此后,外贸出口连续三年大幅度、超计划增长带来了财政拖欠退税款的问题。2004年1月1日起国家第三次调整出口退税率为5%、8%、11%、13%和17%五档。

2005年进行了第四次调整,中国分期分批调低和取消了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 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适当降低了纺织品等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出口退税率,提高重大技术装备、it产品、生物医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2007年7月1日执行了第五次调整的政策,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经过这次调整以后,出口退税率变成5%、9%、11%、13%和17%五档。

2008年8月1日第六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后,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第七次调整就是将从2008年11月1日实施的上调出口退税率政策。此次调整涉及3486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5.8%。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适当提高纺织品、服装、玩具等劳动密集型商品出口退税率。二是提高抗艾滋病药物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届时,中国的出口退税率将分为5%、9%、11%、13%、14%和17%六档。

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了第八次调整的政策,涉及提高退税率的商品范围有:

(一)将部分橡胶制品、林产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9%。

(二)将部分模具、玻璃器皿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1%。

(三)将部分水产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3%。

(四)将箱包、鞋、帽、伞、家具、寝具、灯具、钟表等商品的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

(五)将部分化工产品、石材、有色金属加工材等商品的退税率分别由5%、9%提高到11%、13%。

(六)将部分机电产品的退税率分别由9%提高到11%,11%提高到13%,13%提高到14%。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了第九次调整的政策,提高部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具体规定如下:

一、将航空惯性导航仪、陀螺仪、离子射线检测仪、核反应堆、工业机器人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14%提高到17%。

二、将摩托车、缝纫机、电导体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1%、13%提高到14%。

2023年2月1日起执行了第十次调整的政策,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

2023年4月1日起执行了第十一次调整的政策,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具体明确如下:

一、crt彩电、部分电视机零件、光缆、不间断供电电源(ups)、有衬背的精炼铜制印刷电路用覆铜板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

二、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6%。

三、将六氟铝酸钠等化工制品、香水等香化洗涤、聚氯乙烯等塑料、部分橡胶及其制品、毛皮衣服等皮革制品、信封等纸制品、日用陶瓷、显像管玻壳等玻璃制品、精密焊钢管等钢材、单晶硅片、直径大于等于30cm的单晶硅棒、铝型材等有色金属材、部分凿岩工具、金属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

四、将甲醇、部分塑料及其制品、木制相框等木制品、车辆后视镜等玻璃制品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五、将碳酸钠等化工制品、建筑陶瓷、卫生陶瓷、锁具等小五金、铜板带材、部分搪瓷制品、部分钢铁制品、仿真首饰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

六、将商品次氯酸钙及其他钙的次氯酸盐、硫酸锌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

2023年4月1日,国家正式发文,中国纺织企业出口退税从原来的15%上调至16%,希望借此推动纺织企业的复苏。

2023年6月22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2010]57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7月15日起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

1. 部分钢材;

2. 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

3. 银粉;

4. 酒精、玉米淀粉;

5. 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

6. 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

取消出口退税的具体商品名称和商品编码见附件。

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出口退税机制改革:

出口退税

国务院2003年10月13日发布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决定强调,按照“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对历史上欠退税款由中央财政负责偿还,确保改革后不再发生新欠,同时建立中央、地方共同负担的出口退税新机制。决定明确了改革的具体内容。一是适当降低出口退税率。二是加大中央财政对出口退税的支持力度。从2003年起,中央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增量首先用于出口退税。三是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新机制。从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退税实退指标为基数,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和地方按75:25的比例共同负担。四是推进外贸体制改革,调整出口产品结构。通过完善法律保障机制等,加快推进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积极引导外贸出口代理制发展,降低出口成本,进一步提升我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同时,结合调整出口退税率,促进出口产品结构优化,提高出口整体效益。五是累计欠退税由中央财政负担。对截至2003年底累计欠企业的出口退税款和按增值税分享体制影响地方的财政收入,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其中,对欠企业的出口退税款,中央财政从2004年起采取全额贴息等办法予以解决。

新的出口退税机制有效地化解退税不及时的难题,截至2004年11月20日,全国累计办理2004年出口货物退(免)税1669亿元人民币,2003年12月31日以前的出口退税老账已全部还清,2004年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申报的企业基本都可以在年底前拿到退税款,应该说新政策比较好地解决了长期大量的历史遗留欠退税的问题,实现了短期政策调整目标,无论是从地方政府还是外贸企业,对此的反映都是积极的,总体上都给予了肯定的评价。

出口退税新机制在运行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是地方负担不均衡,部分地区负担较重,个别地方甚至限制外购产品出口、限制引进出口型外资项目等。为此,2005年8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完善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负担机制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坚持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前提下完善现有机制,并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一、调整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分担比例。国务院批准核定的各地出口退税基数不变,超基数部分中央与地方按照92.5:7.5的比例共同负担。二、规范地方出口退税分担办法。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省以下出口退税分担办法,但不得将出口退税负担分解到乡镇和企业;不得采取限制外购产品出口等干预外贸正常发展的措施。所属市县出口退税负担不均衡等问题,由省级财政统筹解决。三、改进出口退税退库方式。出口退税改由中央统一退库,相应取消中央对地方的出口退税基数返还,地方负担部分年终专项上解。

特点

我国从1985年开始实行出口退税政策以来,先后在1994年、1999年和去年三次调整出口退税政策。根据去年10月最新出台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规定,与前两次调整比较,按现行出口结构,这次出口退税率的平均水平降低了3个百分点左右。 研读新的出口退税规则,有五大鲜明特点。

第一,借市场的力量培育优势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列为主题。新的出口退税政策可以说正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题中应有之意。我国已成为世界贸易大国之一,在某些行业诸如纺织服装、家用电器、电子元器件等行业,在国际竞争中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降低其出口退税率,并不会影响到这些行业的出口竞争能力。相反,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政策支持的力度,更多地通过市场的方法培育与发展它们的竞争力,尽管短期是有损的,长期则是有利的。

第二,借国际规则扩大对农产品出口的支持。出口退税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特别是对农产品的政策支持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是当仁不让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目前农产品的各种政策支持尚未纳入wto的框架之内。新的出口退税政策对农产品出口关爱有加,《通知》规定“现行出口退税率为5%和13%的农产品”和“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3%的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维持原有的退税率。除此之外,对部分农产品的加工行业的产品还提高了退税率。小麦粉、玉米粉、分割鸭、分割兔等货物的出口退税率,就由5%调高到13%。

第三,借地方优势调整区域间的利益分配。据2003年初外经贸部提供的资料显示,2002年我国外贸十强省(市)分别是广东、上海、江苏、北京、浙江、山东、福建、天津、辽宁和河北。其中,广东进出口总额高达2211亿美元,占去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35%。全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的92%为十强省市所占有。毫无疑问这些省市占有全国退税总额的绝大部分,换句话说,强省从中央财政中通过退税渠道获得了更多的政策支持。相比之下,中央财政在退税资金方面则倍受压力,全国尚欠出口退税额到年底将达到3000亿之巨。新政策规定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和地方按75:25的比例共同负担。此项规定可谓是一箭多雕,其一,中央财政压力减轻;其二,出口多的省市在超基数之上负担部分退税额并不会影响其财政能力;其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不同区域间的利益分配。

第四,借税收杠杆调节国内资源性产品的供求。新政策根据不同产品国际竞争力和国内需求情况,采取了大致三类措施予以调节。一是维持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不变。二是下调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三是取消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特别是在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目录中,资源性产品为多,诸如石油原油、航空煤油、轻柴油、木浆、纸板等等。下调出口退税率的产品也有类似的情况,如焦炭、煤、铜、铝、磷、铁合金等产品的退税率有较大幅度的下调。近几年这些产品的国内市场供给相对旺盛的需求增长有缺口,通过税收政策杠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出口,改善相关产品的国内市场供给。

最后,借非汇率的手段缓解人民币升值的压力。近年来,以美国为首的少数发达国家强烈要求人民币升值,尽管我国政府多次在各种场合都明确地表达了人民币稳定对国内经济、亚洲经济以及世界经济的重要性,但是人民币升值的实际压力依然存在。至8月底我国外汇储备总额达到3647亿美元。进一步说,多年来的进出口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高速增长,使国际社会要求人民币升值的主要理由并没有被改变。因此,新出口退税政策是巧借非汇率的手段,力求减少与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摩擦,以缓解国际社会对人民币升值的预期。

共勤外贸服务 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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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2023年出口退税延期申报

今天我们为大家梳理一下关于出口退税延期申报相关注意事项与政策要求。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发生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由于某些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出口退税申报,但只要符合相关规定,便可在2023年4月份增值税申报截止期前,提前办理延期申报。

符合以下八种情形的可以申请延期申报:

(一)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二)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按时取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六)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改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海关未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

(七)有关政府部门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未出具出口退(免)税申报所需凭证资料;

(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七条】。

例如:a企业2023年12月向国际某国的企业提供了一项技术服务,并获得《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在2023年4月份准备办理退税申报时发现《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丢失需要补办,但由于补办需要一定时间a企业无法于2023年4月份增值税申报截止期前完成退税申报,这种情形下,a企业便可向所属的税务机关递交《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及其电子数据与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办理延期申报。

【第4篇】最新全部产品出口退税率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17日电 1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将布洛芬、消毒剂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

来源:财政部官网

公告明确,将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

来源:财政部官网

财政部官网的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显示,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的产品包括布洛芬、消毒剂等,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的产品包括龙涎香、鹿茸及其粉末、犀牛角等。

公告自2023年3月20日起实施。公告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中新经纬app)

【第5篇】出口退税税务申报表

出口退税过渡期截止6月30日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2023年6月30日前(含2023年4月1日前),纳税人出口前款所涉货物劳务、发生前款所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在计算免抵退税时,适用税率低于出口退税率的,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之差视为零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非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四、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

2023年6月30日前,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退税率;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退税率。

退税率的执行时间,以退税物品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附最新增值税思维导图↓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大变!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决定,修订并重新发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本公告施行后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

三、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

四、修订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见附件1,相关填写说明见附件2。

五、本公告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部分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调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同时废止。

新纳税申报表该怎么填?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调整情况

(一)调整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式内容

一、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删除第3栏“13%税率”;

第4a栏、第4b栏序号分别调整为第3栏、第4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9%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9%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二、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二)》)中的第10栏项目名称调整为“(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计算公式调整为“12=1+4+11”。

三、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中的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3%税率的项目”和“9%税率的项目”。

四、是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表式内容中,增加“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

(二)废止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

一、是废止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五)》)。

二、是废止原《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纳税人自2023年5月1日起无需填报上述两张附表。

本公告施行后需注意的事项

(一)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

(二)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本公告施行后结转填入《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

税率调整后加计抵扣、发票衔接怎么办?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二、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三、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纳税人发生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情形的,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中更新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纳税人应当按照更新后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开具增值税发票。

五、纳税人应当及时完成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和自身业务系统调整。

六、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七、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八、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九、本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发布)同时废止。

附件:

税率调整后,如何开具跨期销售业务发票?

对于增值税税率调整日以后因履行跨期销售业务合同如何开具发票的问题,说一下基本原则。

一是,以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标志,在税率调整前实现的销售业务(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取得的销售收入(以税法规定为判断标准),应按调整前的适用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以该税率开具发票(发票上开具的税率及销项税额);在税率调整即新税率施行之日起,实现的销售业务(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取得的销售收入(以税法规定为判断标准),应按新的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以新税率开具发票(发票上开具的税率及销项税额)。

二是,原则上是以发票开具日期来确定发票上开具的税率及销项税额,但是也有例外,如果税率调整前已经做了“未开发票收入”的纳税申报,只是没有开具发票的,则在新税率实施之日以后开具发票时,对于已申报的无票收入部分对应的业务仍可按原税率开具(发票上开具的税率及销项税额);如果因种种原因非要按原税率开具发票,但在税率调整之日以前,相应的销售额又没有作“未开具发票收入”申报纳税的,则等于是延期缴纳了税款,在以原税率开具发票后,该部分增值税需要加收滞纳金。

三是,至于履行合同的问题,关键还是看合同是如何签订的,是签订的以含税价格还是以不含税价款交易。如果是以含税价格交易又未约定税率调整对交易价格的相关影响事项,在税率调整之日以后实现的销售业务,那就是以原含税价款按新税率换算出不含税销售额及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按新税率开具发票(发票上开具的税率及销项税额);如果是约定以不含税价格交易,在税率调整之日以后实现的销售业务,则应以新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再以约定的不含税价格加增值税为价税合计价款。

总之,对于税率调整后如何开具跨期销售业务的发票(税率),是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决定销售业务(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的适用税率,再以此来决定发票开具的税率及计算销项税额,也就是该项销售业务(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如何适用税率计税就如何开具发票。

因此,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但还应满足相关条件,否则将面临滞纳金的问题。

此外,提醒注意,4月1日以后,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一般纳税人发生上述跨期销售行为,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总之,这个4月,应该是会计人忙且充实的一个月了!且忙且珍惜吧!

【第6篇】如何查询出口退税率

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1. 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而明确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以下称退 税率)外,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

服务和无形资产的退税率为其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2. 退税率的特殊规定:

(1) 外贸企业购进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出口货物、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岀口货物, 其退税率分别为简易办法实际执行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上述出口货物取得 増值税专用发票的,退税率按照増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孰低的原则 确定。

(2) 岀口企业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其加工修理修配费用的退税率,为出口货物 的退税率。

(3) 中标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向海关报关进入特殊区域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 生产耗用的列名原材料、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其退税率为适用税率。如果国家调整 列名原材料的退税率,列名原材料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退税率执行。

3. 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劳务及跨境应税行为,应分开报关、核算并申报退(免) 税,未分开报关、核算或划分不清的,从低适用退税率。

有财税问题就问解税宝,有财税难题就找解税宝!

【第7篇】出口退税转为免税处理

a公司是一家出口退税企业,2023年5月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了系统升级,a公司财务人员将出口退税系统重启后,发现无法在退税系统中查询到其在5月份申请的一笔退税申报记录,在咨询退税管理部门后了解到,需要先对该笔退税申报记录进行撤回才能够重新提交退税申请。接下来笔者就来教大家如何撤回退(免)税申报,流程如下: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中的“出口退税管理”,进入新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如下图图1所示:

图1

二、进入“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后,选择“出口退(免)税申报”,点击“企业撤回退免税申报”,如下图图2所示:

图2

三、在“企业撤回退免税申报”中填写需要撤回的申报记录数据即可,如下图图3所示:

图3

四、最后,我们将生成申报的数据点击“正式申报”,提交后台审批,如下图图4所示:

图4

撤销申报审批通过后,我们方可重新提交退税申请。

【第8篇】出口退税单一窗口

12月18日,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以下简称河南“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功能上线运行,这意味着河南出口企业报关、出口退税等国际贸易业务可以“一键录入、一窗完成”,申报时间缩短90%。

资料显示: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或特殊情况,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退还给原纳税人的一项税收业务。

此外,据了解,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政府口岸办、河南电子口岸有限公司通力合作,探索架起海关、税务等部门的“数据桥梁”,实现了河南“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功能的上线。据悉,河南“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功能上线后,税务部门也可以自动通过系统“单账对照”,加快了企业出口退税的审批时间,工作效率和准确率明显提高。

来源:河南日报

【第9篇】2023年出口退税未申报

出口逾期未申报退税怎么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的规定:

第三条 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

第七条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未按本通知第三条规定期限申报退(免)税的,主管其征税部门应视同内销货物予以征税。

因此,超过90天未申报退(免)税的,应视同内销货物予以征税。

逾期未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可延期申报?

为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切实解决纳税人的问题,税务总局决定,逾期未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可延期申报。具体公告如下:

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的出口退(免)税,由于以下原因未收齐单证,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且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举证材料,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经审批出口退(免)税的国税机关核准后,可延期申报。

(一)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二)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按时取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六)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改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在退(免)税期限截止之日海关未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

(七)有关政府部门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后才出具出口退(免)税申报所需凭证资料。

二、对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二条第(十八)项规定和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提出的出口退(免)税延期申请,由负责审批出口退(免)税的国税机关负责核准,核准工作应自主管国税机关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结果由主管国税机关告知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应采取措施,密切监控出口退(免)税延期申请的核准情况,并抽查部分出口退(免)税延期申请的核准结果。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二条第(十八)项中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出的出口退(免)税延期申请,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批准的规定,停止执行。

关于 “出口逾期未申报退税怎么处理?”今天就向大家介绍到这里。感谢您的观看,来了就点个关注再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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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出口退税产品有哪些资料

1、出口退税企业首次申报核查情况表。(税局提供,手填,可修改)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复印件上,由法人亲笔写法人声明如下:本人确实是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自有办公场所:办公场所产权证明。

租赁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最近三个月房租缴费的发票或收据。

5、最近三个月,企业办公场所的物业、水电费缴费发票或收据。

6、海关报关单(出口退税联),运输单据,购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外销合同(与外商签订),企业与外商的收结汇水单,企业给供货商付款的银行水单。(此六项资料最好能一一对应,一份报关单对应的所有资料订在一起。如果购货合同,银行流水不能一一对应,放在相应的第一份报关单资料中。)

运输单据为报关单上运输方式一栏对应运输方式的单据,详见下文。

陆运:陆运载货清单

海运:1)装货单(装货单是由海关出具的一式六联的shipping order ,可以联系报关公司获取,不是由企业自己出具的装箱单)(装货单可使用通关无纸化放行通知书代替)

2)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通过货代订舱的,可用货代提单代替。

空运:航空提单

铁路运输:铁路运输单

监管仓:入仓单

保税区:离境货物载货清单

保税港区:无

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情况的,出口退税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它单证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退税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以上2-6项资料,企业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和租赁合同需核查原件。请企业按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资料,不要提供其余资料。所有资料按顺序提供。有无法提供的资料需要提交情况说明。

【第11篇】出口退税后算收入吗

出口退税哪家专业?那么必定首选北京中算。中算咨询是中算集团的根基业务,拥有专业化精英团队为企业财税合规赋能,从国家的政策趋势解读,到财税法规最新动态的掌握,指导企业以最具效益的方法,规划在国内外的投资和运营,通过一系列完善的财务、税务商业问题解决方案,助力企业合规经营,防范风险,降本增效,高质发展。

出口退税哪家专业?有那么好处?

为什么要找出口退税机构?

1.专业退税团队控制退税流程,帮助您提供退税信息。节省企业劳动力成本至少35%;

2.专人跟踪指导各退税流程及注意事项,提前控制退税风险;

3.可代垫退税,最早3天即可获得退税,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问题;

4.外汇到账0延误,由企业自行操作,可随时结款。

出口企业自身退税往往会遇到以下问题:

1.企业自身退税流程复杂麻烦,请专业外账财务退税成本高;

2.出口报关环节没有专业人士的指导,出口数据出现小错误会导致退税失败;

3.出口退税操作时间过长,存在退税失败的风险;

4.退税时间长导致退税延误,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好处有哪些?

1.从企业的角度来看:退税可以增加出口收入,有时出口商品的大部分利润是出口退税收入;其次,由于国家退税,一些企业可以以成本价格出口商品,大大提高了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最后,很容易有大量的市场份额来占据价格优势。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

2.从国家的角度来看:出口退税是为了鼓励企业出口。国家将退还国内出口货物缴纳的增值税,使国内货物进入国际市场,提高国际竞争力,最终形成大量的出口外汇。

3.资本周转率加快出口退税将加快出口企业的资本周转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最需要资金。有两个原因:昂贵的原材料和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这两点对基金的需求都很高,退税基金可以确保它们在生产和出口中没有中断,生产-出口-获得生产基金-生产。

4.促进贸易增长,调整产业结构。中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量很大,增长速度很快。因此,对外贸易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为了改革企业本身,提高生产效率,避免被市场淘汰,中国一直在调整出口退税率。

毕竟,市场是适者生存的制度。出口退税政策给出口企业带来了优惠的政策支持。这将降低企业的出口成本,降低成本将形成价格优势。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扩大生产规模,产生规模效益,提高国际竞争力,将在国外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注意:文中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以北京中算老师为准!

【第12篇】开展出口退税风险核查

受新‬冠‬病‬毒‬疫情和国际环境影响,外贸企业面临更多挑战。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为外贸出口企业缓解困难。税务部门在持续落实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数字化、实地核查“容缺办理”等创新服务举措,优化服务、提升效率。对岀口企业来说,是福音也是压力,退税款快速到账,不是退税的结束,而是管理的开始。因此,出口企业在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要认真做好退税申报资料归档工作,严格落实备案单证和收汇凭证管理制度,把合规性管理放在重中之重,避免在“四流合一”、“大数据的法眼”、“税务稽查”、“后续抽查”、“实地核查”、“容缺补查”及预警评估等层层关卡中,被“秋后算帐”,造成经济损失。出口企业如何积极应对税局备案单证核查?

首先,要严格落实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管理制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第二条 优化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管理对备案单证妥善留存时间(申报退税后15日)、期限(保存期5年)、备案单证内容、形式进行了优化规定:

()纳税人应在申报出口退()税后15日内,将下列备案单证妥善留存,并按照申报退()税的时间顺序,制作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单证存放方式,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1.出口企业的购销合同(包括:出口合同、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等);

2.出口货物的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发票,出口企业承付费用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费发票等);

3.出口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报关的单据(包括:委托报关协议、受托报关单位为其开具的代理报关服务费发票等)

纳税人无法取得上述单证的,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资料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纳税人发生零税率跨境应税行为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

()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纸质化、影像化或者数字化方式,留存保管上述备案单证。选择纸质化方式的,还需在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目录中注明备案单证的存放地点。

()税务机关按规定查验备案单证时,纳税人按要求将影像化或者数字化备案单证转换为纸质化备案单证以供查验的,应在纸质化单证上加盖企业印章并签字声明与原数据一致。

其次,要了解税务机关在何种情况下会检查企业备案单证。

备案单证制度,在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是退税管理的十分重要的环节。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疑点处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随机抽查过程中,通过调取企业备案单证,验证出口货物国内采购、物流运输、报关出口全链条的真实性及匹配性。若因企业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纳税评估、日常管理复核等原因,而面临税务机关检查,税务机关会首先调取企业申报退税的全部资料,根据企业涉嫌违法的情节轻重,进一步要求企业提交备案单证,逆向或正向全环节查验企业出口业务的真实性。凡企业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由税务机关立案稽查的,还将进一步从海关部门调取企业报关数据、从银行调取企业收汇结汇数据,并向上游企业发送协查,查证供货环节的真实性。随着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及“未接确容缺”办理退税范围的不断扩大,对备案单证的抽查检查力度必将成为常态化,以加大出口退税基础性管理,完善加快退税进度的同时强化风险控制。

再次,要清楚税务机关,对备案单证之间的基本要素逻辑关系如何核查。

(一)备案单证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出口货物报关单逻辑关系核查。现在税务机关依据增值税发票信息和海关报关单信息,通过退税审核系统审核办理出口退(免)税,对无纸化申报企业取消了人工审核环节。税税机关在核查备案单证时会认真核查备案单证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出口货物报关单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

(二)根据各备案单证日期,核对其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是否依次为出口合同、购货合同、国内运输单据、委托报关代理协议,提运单。

(三)根据各备案单证商品名称、数量,核对名称是否相符、数量是否匹配。

(四)主要单证形成时间是否符合外贸经营常规,备案单证数量是否存在不合理差异,商品是否相同等问题。

(五)与出口报关单和出口企业相对应的实际出口收汇情况。

(六)生产型出口企业除对企业的生产规模、设备、原材料、工艺、人员工资、耗水耗电等基本情况进行检查外,重点是对视同自产出口的备案单证的核查。

最后,要明白出口退税备案单证,不合规将承担的责任后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五条第八项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因出口货物的成交方式特性,企业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除外)的出口货物,不得申报退(免)税,适用免税政策。已申报退(免)税的,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申报。”

1.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的,不得申报退(免)税,分类管理等级降级,出口货物适用免税政策。

2..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征税、行政罚款。

3.拒绝提供备案单证或不配合管理,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等级降级(或被直接降为四类)

如若被税务稽查局提醒谈话,查到涉税风险问题后:处理最终结果基本上是追交税金、判处相应金额的处罚金、另收滞纳,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还将面临承受刑事责任。

【第13篇】出口退税备案资料

纳税人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备案单证妥善留存,并按照申报退(免)税的时间顺序,制作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单证存放方式,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出口退税备案单证包括哪些

一、出口企业购销合同

1、出口合同

2、外贸综合服务合同

3、外贸企业购货合同

4、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囗的购货合同

二、出口货物运输单据

1、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

2、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发票

3、出口企业承付费用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费发票

三、出口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报关的单据

1、委托报关协议

2、受托报关单位为其开具的代理报关服务费发票等

无法取得上述单证的,怎么办?

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资料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零税率跨境应税行为,不用实行备案单证管理

备案单证存放方式

上述备案单证留存保管上,纳税人可自行选择纸质化、影像化或数字化方式,选择纸质方式的,需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

税务机关按规定查验备案单证时,纳税人按要求将影像化或者数字化备案单证转换为纸质化备案单证以供查验的,应在纸质化单证上加盖企业印章并签字声明与原数据一致。

本文由“寡言少语006”原创,欢迎关注,和您一起见证成长!

【第14篇】外贸出口退税系统

出口退税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奖励出口的一种措施。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

出口退税必须满足的条件:

1、生产企业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企业,能开具17%的增值税票。

2、货物必须一般贸易报关出口。

3、货款必须以外币从境外汇入大陆。

一般贸易出口退税的流程:

核销和退税申报所需资料

收汇核销所需资料:

1,核销单

2,报关单(出口收汇专用联),前提已以电子口岸交单

3,银行结汇水单

4,出口收汇核销表(一式两份)

退税申报所需资料:

1,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已核销过)

2,报关单(退税专用联),前提是在电子口岸下的出口退税子栏目下已交单

3,进项发票(已认证)

4,出口发票(有些地方不用附此单证)

以上资料把报关单顺序,外加封皮封底装订

另外所需三表一盘:

1,出口退税汇总表(一份)

2,出口退税出口明细表(三份)

3,出口退税进货明细表(三份)

4,转为正式申报后生成的资料导入u盘

参考: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退税金额如何计算

出口退税金额,根据以fob价格为基础的,国内生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或消费税发票来计算。如果发票价格已经包含运费或保费的(c&f或cif条款),必须首先减去运费或保费,再计算退税金额。

退税额的计算方法:退税额=(增值税发票金额)/(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出口退税率参见出口退税率列表

举例说明

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2002年8月有关经营业务为:以fob价格为基础出口货物增值税发票金额10万人民币,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退税额。

退税额=100,000/(1+17%)×15%=12820.5

如果是以美元报价销售的,请参照实时汇率换算后计算,汇率参见中国银行外汇牌价

更多咨询欢迎关注世贸企业jeremy- 头条。

【第15篇】出口退税率为0要做出口申报

首次申报出口退税,请问如何录入出口明细数据呢?需要注意什么呢?

申报出口退税时,需要根据出口报关单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录入出口明细数据,在具体录入时有如下几个地方需要注意。

1、出口报关单号

报关单号的填写规则为18位的海关编码+0+2位项号,项号代表了关单上商品的项号(具体可以看下方图片的示例)。

注意项号不要填写错误,很多时候自检提示没有信息,都是因为项号填写错误导致的。

常见错误有:

①不管报关单有几项数据,都按照报关单编号+0+01的方式填报;

②报关单上有某一项不申报,比如02项,在填写03项数据时,仍然按照自然顺序填写:报关单编号+0+02。

注意!上述两种做法都是错误的!

正确的方式应为:

①按照报关单上的项号填写,报关单编号+0+01,报关单编号+0+02......

②如果02项不申报退税,则在录入01和03项商品时,填报报关单编号+0+01,报关单编号+0+03。

2、出口日期

出口日期根据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填写就可以。填写时需要注意,出口日期不等于申报日期,如果报关单上没有体现,可以到电子口岸的出口退税联网稽查系统中查询结关报关单,然后查看出口日期。

3、离岸价

出口明细录入时需要录入fob价。不过有时候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成交方式并不是fob价,而是其他成交方式,比如常见的cif,这种情况就需要我们计算出对应的fob价然后再进行填报。

fob=cif-运费-保险费

当一张报关单上有多条数据时,我们可以用下方公式计算每一项的fob价。

各自的fob价=总fob/总cif*各自的cif价

总fob=总cif-运费-保费

4、代理出口证明号

若是代理出口的,需要填写代理证明的编号,出口报关单号无需填写。具体按《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编号(18位)+两位项号(01、02…)填写,项号按《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所列顺序编写。

若是自营出口的,则代理证明编号无需填写,正常填写出口报关单号就可以。

更多内容查看学苑相关课程。

【第16篇】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账务处理

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该如何做?这个过程需要财务会计处理的事情很多,整个过程按照相关的流程来,会很高效地完成此项工作。下面就跟财务人员汇总了一份2023年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操作全流程!含有出口退税申报流程及相关的账务处理案例分析!

对此不熟练的,可以往下瞅瞅!

2023年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操作全流程

生产型企业免抵退税的基本政策

作为财务人员来说,处理一切财税工作,都要对其相关的政策和规定要掌握,这样才不会说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下面既是生产型企业免抵退税的基本政策,不清楚的可以看看。

1、相关政策

2、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条件

3、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算

4、自营出口货物计算申报退税的规定

5、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流程

生产型企业免抵退税的申报流程详解

1、生产型企业免抵退税的主要流程环节

2、出口电子数据的传输流程

3、生产企业出口免抵退税的申报表填写

3.1、生产企业出口的收入申报表填写

3.2、生产企业出口的退税申报表填写

3.3、生产企业出口的国际收支申报表填写

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凭证管理的方法

财务人员需要知道的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上述就是今天整理的有关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办理全流程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处理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工作。

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办法(16篇)

2021年7月出口退税管理新系统上线新增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有关功能本期锡小税结合新系统实际操作为大家带来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热点问答一起来学习吧!如何查询本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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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出口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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