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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印花税所属期与纳税期(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28

【导语】申报印花税所属期与纳税期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申报印花税所属期与纳税期,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申报印花税所属期与纳税期(16篇)

【第1篇】申报印花税所属期与纳税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新旧政策和新旧税率的变化在前期已经详细介绍过啦,现在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印花税纳税申报流程和新法实施引起的一些申报变化。

印花税纳税申报流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3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新增税源或税源变化时,需先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涉及到相关税种纳税申报前,需到所属税务局办理相关税种的认定。

印花税申报步骤:

1.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新增申报

2.税源信息采集(税种:印花税)

3.新增采集信息

4.选择所属期(税费种认定信息的纳税期限)

5.填写报表-登记报送-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

6.勾选印花税-下一步-申报

新法实施后纳税申报注意事项

1.纳税申报时注意合同金额中增值税税款是否单独列明,如果单独列明则填列不含税金额。

2.纳税申报时记得核对一下出现的相关税目和税率。例如:

(1)原来税目“加工承揽合同”税率为“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变为现在税目“承揽合同”税率为“报酬的0.3‰”;

(2)原来税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税率为“按收取费用0.5‰贴花”变为现在税目“建设工程合同”税率为“价款的0.3‰”等。

3.暂行条例规定: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新法中并未体现这一条,纳税申报时注意一下尾数的填写。

4.新法明确规定了纳税地点。

(1)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2)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3)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申报时注意不同纳税人纳税地点的不同。

5.印花税所属期: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纳税申报时记得税费种认定信息的纳税期限。

6.纳税申报时有本期是否适用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收政策这个选项,注意:该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规定已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1988)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来源:田甜 中税中兴

【第2篇】印花税按此申报作废

问:2023年5月签了一份租赁合同,当时已经交印花税;后来2023年10月这个合同作废,同时又重新签了一份新合同,是不是不用缴印花税?

答:按照《印花税法》第十五条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的当日。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规定: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因此,新签定的租赁合同应该交印花税;原5月份签的合同,没有执行也要交印花税。印花税属于行为税,是对签署合同等文件的行为征税,也就是说,只要发生了签合同行为,就应该缴税。与合同是否履行无关。

【第3篇】印花税怎么申报缴纳

印花税“零申报”在电子税务局上申报流程,带图解演示,十分详细!

本月是印花税实施以来,第一次季度申报!现在面临的问题的是如何对印花税进行零申报!很多会计不清楚印花税的零申报步骤!今天在这里跟大家展示了:印花税“零申报”在电子税务局上申报流程,带图解演示,十分详细!以及有关印花税申报的问题汇总,大家不清楚都可以看看!对税务工作处理有帮助。

一、2022印花税部分税目名称和税率

二、印花税取消按月申报

三、按季印花税申报零申报的具体操作

四、总局:印花税法实施48问

上述有关印花税“零申报”在电子税务局上申报流程和印花税的相关申报答疑问题就先到这里了!以上内容大家可以收藏备用!图解申报流程十分详细!大家日常财务会计工作中可瞅瞅!

【第4篇】地税印花税按月申报

公司在进行印花税的纳税申报时,应该选择按月申报还是按次申报呢?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今天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印花税按期(月)申报和按次申报有何不同?

二、应该选择按月申报还是按次申报?

三、已办理按期(月)申报印花税,为什么税源只能添加购销合同税目,别的税目增加不了?

四、如果选择按月申报,零申报是否需要做税源采集?

需要。由于税源采集是申报的前置条件,未做税源采集无法申报。因此,即使是零申报也要做税源采集。

以上就是关于印花税按月申报和按次申报的几个热点问题了,还想了解什么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哦!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务第一教室、祥顺财税俱乐部

【第5篇】印花税重复申报怎么退

导读:本文讲述的是关于申报过的印花税怎么申报作废的有关问题,税务局网站上可以进行操作,如果没办法处理,则带上相关证件去你所在的税务机关进行处理,具体内容请仔细阅读全文。

申报过的印花税怎么申报作废?

互联网税务首页,税费申报--【申报作废】和【维护缴款书】。

在这里面查询一下。

印花税申报里面,【印花税查询维护】。在这里有删除项,在最右边的位置。未交款应该可以删除。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申报重了如何在网上删除?

印花税申报重复了,按照以下三个步骤来操作!

1、你需要在你的申报软件里边打印出申报的表格。

2、然后带上税务登记副本和公章去你的申报机关。

3、税务机关给你删除,然后你回来在你的申报软件里边重新申报。

本文讲述的是关于申报过的印花税怎么申报作废的有关问题,相信通过本文你一定有所了解了,印花税申报重了如何在网上删除?

【第6篇】实收资本印花税申报

导读:实收资本的印花税怎么报税?税务问题一直是所有财务人员关注的热门话题,很多新手可能对这方面的会计知识不够了解,但只要你们认真消化下文中会计学堂给出的建议,一定能得到启发。具体分析如下,欢迎阅读!

实收资本的印花税怎么报税?

答:实收资本需要交印花税的.

实收资本的印花税具体有二种情况下交纳:

1、公司成立注册时,按注册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按万分之五交纳印花税,金额小的可自行买花来贴,金额大的应该填申报表到地税窗口交纳(如果成立时忘了交,而公司注册资本不是很大时,可以自已买印花税票来贴,这样可以不交滞纳金,最佳方式是同专管员关系好时问问他)

2、在以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如果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增加了,就按增加额部分交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可以在增加时纳税,如果过了时间忘了后又想起,就自行买花来贴,可避免滞纳金.

注册资金印花税的缴纳、计算和分录!

印花税是按实收资本缴纳的,按万分之五税率计算应交印花税.

应该缴纳的印花税=实收的资本数*0.05%

印花税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国家税务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五.

实收资本的印花税怎么报税?文章中会计学堂提到的相关内容你们都理解清楚了吗?获取更多精彩的财务会计资讯,请前往官网和专业的老师在线交流.我们会在第一时间给出完整的回复.

【第7篇】网上如何申报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目前申报所属期6月份的印花税仍然是按照暂行条例来执行,但所属期7月份开始的话就需要按照新的印花税法来申报的,部分会计朋友遇到7月1日之后发生的按次申报采集的印花税,来咨询小编,本期如何采集申报?

举个例子:

甲企业2023年7月9日书立买卖合同1份,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25万元,按次申报印花税,如何采集申报?

操作步骤:

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印花税申报

点击 印花税(按次)的税源采集

点击 新增税源信息

在按次申报中选择增行

*税目选择101110111|买卖合同,*应税凭证名称自动带出买卖合同,填写*应税凭证数量 1

*应纳税凭证书立日期 2022-07-09,*计税金额 250000

其他不带 * 的为非必填字段,可不填写。

小编提醒:

具体字段填写说明请移动至文末查看。

填写完毕,点击左上角保存按钮

回到 财产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 接满,勾选印花税(按次)点击税源信息同步后,进行申报即可。

填表说明:

​1. 应税凭证税务编号:纳税人不需填写。

​2. 应税凭证编号:选填。填写纳税人书立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或者营业账簿的编号,无编号不填写。

​3. 应税凭证名称:必填。填写应税凭证的具体名称。

​​4. 申报期限类型:必填。填写应税凭证申报期限类型,填写按期申报或者按次申报。

​5. 应税凭证数量:逐份填写应税凭证时填 1,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填写合并汇总应税凭证的数量。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只能合并适用同一税目且内容高度相似的应税凭证。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对方书立人信息[对方书立人名称、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方书立 人涉及金额]不需填写。

​6. 税目:必填。可填写项目包括: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

​7. 子目:填写对应税目的征收子目,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对应的子目必填,其他应税合同税目对应子目选填,其中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营业账簿不需要填写子目。税目与子目对应关系如下:借款合同: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承揽合同: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运输合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其他租赁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转让书据、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商标专用权转让书据、著作权转让书据、专利权转让书据、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8. 税款所属期起:必填。按期申报的,填写所属期的起始时间,应填写具体的年、月、日。按次申报的,为应税凭证书立日期。

​9. 税款所属期止:必填。按期申报的,填写所属期的终止时间,应填写具体的年、月、日。按次申报的,为应税凭证书立日期。

​10.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必填。申报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等税目的,填写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合并汇总填报应税凭证时,应税凭证书立日期为税款所属期止。

​11.计税金额:必填。填写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列明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填写应税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12. 实际结算日期: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时,填写此列(同时填写实际结算金额列)。填写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日期。若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多次结算的,可增列(与实际结算金额同时增列)。合并汇总填报时,实际结算日期为税款所属期止。

​13. 实际结算金额: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时,填写此列(同时填写实际结算日期列)。填写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金额。若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多次结算的,可增列(与实际结算日期同时增列)。合并汇总填报时,实际结算金额为本税款所属期内所有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金额的合计。

​14. 税率:必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填写税目对应的适用税率。

15. 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有减免税情况的,必填。按照税务机关最新制发的减免税政策代码表中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写。

​16. 对方书立人名称:选填。填写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所有其他方书立人名称。对方书立人超过 2 人的,可增列[与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同时增列]。

​17. 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选填。填写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所有其他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填写身份证照号码。对方书立人超过 2 人的,可增列(与对方书立人名称、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同时增列)。

​18. 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选填。填写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其他方书立人涉及的价款或者报酬。对方书立人超过 2 人的,可增列[与对方书立人名称、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同时增列]。

更多问题可在评论区留言噢!

【第8篇】3月份印花税申报日期

2023年3季度是印花税法颁布实施后的第一个征期,印花税申报变化较大,申报出现错误是免不了的,如果印花税申报完成后发现有误,如果不涉及到税款或税款尚未缴纳,其实电子税务局是提供了一键作废申报功能的,非常简单实用方便。

小编基于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给大家操作演示作废申报印花税的过程,一起来学习下吧!

登录电子税务局,单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在“综合申报”模块下找到并点击“财产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

点选“涉税查询”,点击“查询”获取申报记录。

单击选中需要作废的申报记录,单击“作废”。

勾选印花税申报记录,单击“作废”-“是”-“确定”即可成功作废申报。

如果申报成功的印花税已经完成缴税处理,那么上面的作废方法就不可以使用了,这时也不用担心,可以联系所属税局获取具体更正流程,按照要求前往税局大厅办理即可。

【第9篇】印花税可以月末申报吗

我们每天都在谈论税收。如何计算税收

那么什么时候应该计算税收

事实上,我们不仅需要知道如何计算?我还需要知道什么时候计算

例如,印花税,我们都知道它是直接基于相应应税凭证的金额×当计算税率时,它就完成了。买卖合同的合同金额为100000,按100000×万分之三的印花税计算即可。这就是它的计算方法

什么时候算?当你有纳税义务时,你应该纳税。每个税种也有关于何时履行纳税义务的规定。例如,您仍然是印花税,其他人规定合同签订时贴花

也就是说,一旦合同签订,您就有纳税义务,您应该计算税费

这是否意味着我们每天都计算纳税?这当然不是,不现实,不科学,所以税务局给了另一个纳税期

不要每天计算。你可以按月或按季度计算。按月计算,您可以计算本月达到纳税义务的时间。按季度计算

这是按月和按季度计算的纳税期限

原《印花税暂行条例》没有规定纳税期限,印花税法颁布之后,纳税期限得到了明确

好的,我知道什么时候交,多久交一次?你打算在月初交,他打算在月底交。这将是一片混乱,所以我们必须为每个人设定一个时间来做这项工作

你可以在这个时候交上来。你现在不能交。这一次是纳税申报期,我称之为征收期

例如,如果你按月缴纳印花税,你应该在之下个月15日以前申报纳税,申报期是在之下个月15日以前

如果你了解所有这些,你会知道为什么当你去查证税种时,税务局应该每月或每季度查证一次,并给你报税的期限。只有在厘清税种之中的任何一个时,你才能知道你计算纳税的次数和申报和支付 多长时间-照片 第二兄弟舒尼公司销售电脑并在2023年8月18日开具发票,所以这种行为应纳税并达到增值税义务的时间。我不能在同一天写一张计税单。我按月(纳税期)计算税款,最终计算8月份达到纳税义务时间的所有时间,本月中旬之后,我将在之下个月9月15日(纳税申报期)后申报扣除

然之后一位朋友问,我是否可以在每次计算税款时直接申报和支付(当达到纳税义务时间时)

我不希望是每月或每季度

这称为每次访问纳税

什么是典型的每次查看纳税?也就是说,当一个自然人代表他人开具发票时,它会不时支付增值税

每次你去开具发票时,税务局直接扣减你的增值税,这被称为pertime

因此,很多人问,为什么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每月15万元的增值税免税额,为什么我代表500多人开具发票时要纳税

记住,你是按次纳税的。税的开始征点是500倍。如果超过500,您将纳税

我可以按时纳税并享受优惠待遇吗?税务局还说,好的,去临时税务登记,让你按计划去,当然,这是之后的,定期纳税的管理应该更严格。你必须按照期限计算和付款。即使在此期间您不允许任何税收,您也应填写零申报申报表

因此,如果自然人代表他人开具发票,他们可能仅在几个月之后才有业务。你要求别人每月申报是不现实的。《泰晤士报》正好解决了这个问题。如果你再次申报,如果你不申报,你就不会申报

最近,一位朋友告诉她的二哥,她发现申报期已经过去了,但她仍然可以申报并缴纳印花税

问题是,这位朋友的公司的资本储备在2023年有所增加,但她并没有在2023年8月19日的资本帐户书之上宣布印花税,税务局的大数据分析提醒她在财务报表之中的资本准备金的变动和印花税 或在8月收集期后的风险。她认为她必须在申报期之内申报

因此,如果你按时间申报,你可以随时申报。可以理解的是,印花税申报没有按时间设定申报期限,所以您可以在电子税务局提交时成功申报

如图所示:

朋友在报税时选择2023年为纳税期限,但她发现没有滞纳金,系统也没有带滞纳金

为什么没有滞纳金

二哥理解这一点,因为系统没有按时间设定纳税申报期限,滞纳金是如何计算的?滞纳金的起始日期也从申报期限届满之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你甚至没有申报期限。系统如何计算滞纳金的金额

当然,如果系统没有把它拿出来,朋友直接申报

那么每次申报都应该有滞纳金

我想应该是这样的。按时间申报印花税的时间是确定的。例如,读者的资本储备账户增加的那一天就是纳税义务的时间。该制度没有规定纳税申报的时间,并不意味着他没有纳税义务的时间。在这里我了解到纳税申报的时间等于纳税义务的时间,两者是同步的

所以理论之上,你应该从2023年1月1日开始计算滞纳金

当然,系统目前还没有建立,所以我们会先根据系统的结果来实施,但印花税法明确规定,如果按时间征税,纳税人应在纳税义务日开始15天之内申报纳税。有了这项规定,我认为将来可以申报印花税系统的滞纳金。

【第10篇】印花税申报税款所属期限

印花税按年申报的计税依据是什么是会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印花税的缴纳往往因地而异,有些地方每月申报一次,有些地方三个月申报一次。本文就针对印花税按年申报的计税依据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印花税按年申报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合同金额(比如购销合同)、收取的费用(比如货物运输合同)及收入(比如财产保险合同)。

印花税由于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指的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其征税范围比较广泛,相比其他税种,税率更低、税负较轻。

1.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是购销金额;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以勘察、设计收取的费用作为计税依据;

3.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

4.仓储保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仓储保管的费用;

5.借款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

6.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为租金收入。

印花税按年申报,当天是不是必须缴纳入库?

答:印花税若是按次申报的,当天申报的印花税,可以不用当天缴纳,通常在每月缴款期限内进行缴纳即可。正常情况下是每月的15日,如果中间遇到节假日,则顺延。

不同地区,印花税缴纳的规定也会有所不同。有些地区每月都要申报一次,但有些地区是三个月申报一次。具体可以根据当地税务机关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定申报印花税。为了避免滞纳金的产生,务必请按时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申报时间是什么?

答:凡是印花税纳税申报单位,都应该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之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报送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者监督代售报告表。

对于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部队、团体、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以在次年一月底之前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对上年税款进行申报。

对于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

印花税按照应税凭证的性质,比例税率分为四档,分别是1‰、0.5‰、0.3‰、0.05‰。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11篇】上年印花税申报更正

本月申报期今天结束,除了必要步骤的确认,对于各个申报数据的检查也是必要的。已经完成申报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检查发现错误了,该怎么更正?

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关于更正申报的事情。

增值税

增值税比对异常,需要更正申报怎么办?电子申报端在申报期内可无限次更正本征期的增值税申报表,逾期仍发现差错,可上门更正申报解决。

例如,所属期为9月份的增值税报表,可在10月31日前无限次操作更正申报。

个人所得税

电子申报端在一个自然月内也可无限次更正申报本征期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且最近三个征期的申报表各可更正一次。

例如您发现所属期为9月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有错误,在10月31日前可无限次更正,对所属期6月、7月和8月的申报表各可更正一次。

企业所得税

目前电子申报端仅开放了更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的功能,更正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前。

在汇算清缴申报期结束后,只可进行一次网上更正。若申报期后,企业是通过上门更正申报的,您仍有一次网上更正机会。网上更正申报一次以后如需再次更正的,请联系管理员。

更正操作

网上更正申报的操作如下:

打开网上电子申报界面,点击菜单--文件--更正申报填写。

在【更正申报填写】界面选择需要更正的报表,点击更正。

更正完成后,在发送界面出现备注为“更正申报”的报表,发送即可。在申报界面查看更正申报结果。

附:2月征期提醒

2月1日-19日申报缴纳资源税(水资源税除外)、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

征期内4至10日为节假日,顺延至19日

2月3日-15日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代收

2月1日-15日彩票公益金代收、彩票业务费代收

2月1日-22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征期内4至10日为节假日,顺延至22日

本文来源:神计报税,北京朝阳税务。

【第12篇】印花税申报扣款后错误更正

什么是申报错误更正?

申报错误更正,是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完成修改更正或作废的过程。

☀提请申报错误更正需满足如下条件:

1、在申请的税款所属期内须是正常状态纳税人;

2、纳税人本属期已经进行申报;

3、如果纳税人更正后税款减少,并存在已经开具但是未上解的税收票证时,请先作废税票后再进行更正。

☀目前申报更正支持如下税(费)种:

1、只可更正当前最新一期申报数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消费税、非居民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

2、可更正所有属期申报数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车船税代收代缴。

下面就以增值税更正申报与企业所得税季度更正申报为例,快来一起瞧一瞧吧!

01、进入网站“申报错误更正”模块: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电子税务局,在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更正申报——申报错误更正”下进入该模块。

02、申报更正业务选择:

选择需要更正的申报业务类型,点击进入业务模块,选择需要更正业务的所属期查询申报信息。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更正申报界面: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更正申报界面:

(3)企业所得税季度更正申报界面:

03、申报更正录入:

纳税人根据提示信息录入需更正的数据项,修改申报表,保存申报信息。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更正申报界面: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更正申报界面:

(3)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更正界面:

04、申报更正提交:

纳税人修改完成申报表,提交申报,系统校验表单数据无误后提示更正成功,纳税人可根据申报更正信息申请多退少补。

(1)增值税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更正界面: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更正申报界面

(3)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更正界面:

【第13篇】印花税申报带什么资料

1、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2、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税(费)清册”,进入其他申报页面,选择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

3、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选择印花税申报。若提示无可申报的税源信息,则需查看【认定信息】中的纳税期限是否选择正确,若确认无误可以点击【税源采集】按钮进行税源采集。

4、在税源采集的引导页面,可以进行【查询税源】,【新增税源】,【作废税源】的操作。如需【新增税源】,则选择“税款所属期”后,点击“新增税源”,在“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中录入当期税源并保存。

5、税源录入完成后返回“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页面,勾选“印花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明细页面。申报明细页面将展示根据税源自动填写的“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并点击“申报”按钮,即可完成申报。

6、申报成功后,系统返回申报成功的回执信息。

【注意事项】

1.按期申报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先进行相应征收品目(税目)的税种认定。如果未进行印花税税种认定,只能进行按次申报。

2.进行税种认定后,纳税人每期(月)都需要对该税目进行申报,即便没有发生纳税义务也需要零申报。

【第14篇】印花税如何在网上申报

2023年6月1日起进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那印花税该怎么申报呢?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https://www.acc5.com/activity/datum?fromlogin=12

1、登录厦电子税务局。

2、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税(费)清册”,进入其他申报页面,选择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

3、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选择印花税申报。若提示无可申报的税源信息,则需查看【认定信息】中的纳税期限是否选择正确,若确认无误可以点击【税源采集】按钮进行税源采集。

4、在税源采集的引导页面,可以进行【查询税源】,【新增税源】,【作废税源】的操作。如需【新增税源】,则选择“税款所属期”后,点击“新增税源”,在“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中录入当期税源并保存。

5、税源录入完成后返回“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页面,勾选“印花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明细页面。申报明细页面将展示根据税源自动填写的“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并点击“申报”按钮,即可完成申报。

6、申报成功后,系统返回申报成功的回执信息。

【注意事项】

1.按期申报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先进行相应征收品目(税目)的税种认定。如果未进行印花税税种认定,只能进行按次申报。

2.进行税种认定后,纳税人每期(月)都需要对该税目进行申报,即便没有发生纳税义务也需要零申报。

来源: 厦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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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印花税在哪里申报

印花税申报大征期,申报操作指引来了

南京税务2023-01-11 19:27发表于江苏

又到印花税季度申报大征期,另外新印花税法实施后,江苏省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可以按季、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选择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电子税务局如何办理按次、按季、按年计征印花税申报?小编备好了最新操作指引,快来学习~

我们先来学习一下

印花税法及相关政策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5《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纳税期限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

一主要流程

(一)

按期申报前置条件

按期申报印花税的纳税人,已完成印花税税种信息认定,如下图中的印花税买卖合同税收品目。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可查询税种认定信息。若不存在按期申报的税种认定,则需要先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税种信息认定,按次申报时,无需认定印花税税种信息。

(二)申报流程

01申报模块进入路径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以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功能模块进行印花税的申报工作。

进入“财产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后,在“本月需要申报的财产行为税报表”模块中,找到印花税税种,点击“税源采集”按钮。

进入税源采集界面后,点击页面左上方按钮可以进行“查询税源信息”、“新增税源信息”、“作废税源信息”、“综合纳税申报”等操作。

02新增印花税税源信息

点击“新增税源信息”按钮,进入“财行税通用申报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表”。

税源信息明细填写规则

存在按期申报印花税税(费)种认定的纳税人,系统会自动分别带出1条税(费)种认定对应的税源信息,纳税人可通过增行按钮新增税源信息,按次申报的税源信息可以自由添加。

【应税凭证税务编号】:不需进行填写。当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全部必填项目后,系统自动生成。如图所示。

【应税凭证编号】:填写纳税人书立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或者营业账簿的编号,无编号可不填写。如图所示。

【应税凭证名称】:填写应税凭证的具体名称,如买卖合同、运输合同、借款合同、仓储合同等。如图所示。

【应税凭证数量】:逐份申报应税凭证时填1,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填写合并汇总应税凭证的数量。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只能合并适用同一税目且内容高度相似的应税凭证。如图所示。

【税目】:填写对应的应税品目,按期申报的纳税人存在印花税税(费)种认定信息,系统会自动加载已经认定的税目。如图所示。

【子目】:填写对应税目的征收子目。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对应的子目必填,其他应税合同税目对应子目选填。其中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营业账簿不需要填写子目。如图所示。

【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按期申报的,系统带出所属期的起始和终止时间。

【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填写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如图所示。

【实际结算日期】、【实际结算金额】: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进行实际结算时填写。填写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日期、结算金额。

点击【实际结算日期】或【实际结算金额】,系统弹出表格填写实际结算日期和实际结算金额2列,若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多次结算的,可以增行、删行,对填写内容进行保存和取消。如图所示。

系统会自动将实际结算金额列所有金额相加,填写进实际结算金额项,自动同步到计税金额中,实际结算日期自动取税款所属期止项的值。

注意:当录入实际结算金额时(金额大于0),自动将实际结算金额求和,带入计税金额中,不可修改。如果未录入结算金额(金额为0),则计税金额允许录入。

【税率】:系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根据税目及相应品目配置对应的适用税率。注意:产权转移书据不同子目适用不同的税率。

【应纳税额】:填完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

【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有减免税情况的,必填。按照税务机关最新制发的减免税政策代码表中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写。注意:六税两费减半政策代码不在此处选择。

【减免税额】:填写完减免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

【对方书立人信息】:由纳税人选填,当“应税凭证数量”为1时,对方书立人信息栏次为可输入状态,可以录入相应信息;当“应税凭证数量”大于1时,对应行次的对方书立人信息(对方书立人名称、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置灰,不需填写。填写该栏目时,3项数据必须同时填写,否则不予保存通过。

税源信息采集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确认提示信息后,可以点击“查询税源信息”查询已采集的税源信息或点击“综合纳税申报”。

点击“查询税源信息”按钮后页面跳转“财行税通用申报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表”初始界面,点击页面“查询税源信息”按钮,显示已采集的印花税源信息的申报属性与申报状态,纳税人可以对税源信息进行“查看”或“修改”。

点击“作废税源信息”按钮可以作废已采集税源信息。

点击“综合纳税申报”按钮,页面跳转至“财产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页面,勾选需要申报的印花税信息,若系统无法自动判断纳税人是否享受“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则需要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点击“税源信息同步”按钮,系统同步已采集税源的“应纳税额”、“减免税额”等信息。

确认税额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系统会提示您本次需要缴纳的金额,确认无误后点击“是”,申报信息提交至税务端。

如需查询申报状态、作废申报、缴纳税款或下载打印报表,可点击页面左侧“信息查询—涉税查询”。

点击“查询”按钮后,显示已申报报表信息,点击“申报状态查看”,可以查看申报状态。

点击“申报明细查看”可以查看申报状态及预览下载报表。

点击“作废”按钮,可以作废已申报报表,点击“缴款”按钮,可以缴纳相应税款。

二注意事项

(一)税种认定的切换

印花税法实施后,印花税纳税期限为按季、按年、按次。纳税人若在2023年7月1日前有印花税按月纳税期限税费种认定信息的,在2023年7月1日后,系统自动更新纳税人按月纳税期限税费种认定信息为按季纳税期限。在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后未缴纳税款时,按现行系统规则计算滞纳金。

(二)按期申报和按次申报的税源采集

目前电子税务局点击按期或者按次印花税后面的税源采集按钮时,只能采集对应纳税期限的税源信息。如纳税人发现无法采集按期或者按次的税源信息时,需检查是否通过正确的采集按钮进入采集功能。

(三)印花税子目的选择

印花税各税目中,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对应的子目目前为必填,其他应税合同税目对应子目选填,其中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营业账簿不需要填写子目。

纳税人应当根据书立印花税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情况,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合同数量较多且属于同一税目的,可以合并汇总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

举例说明 1

纳税人甲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2023年第四季度书立买卖合同5份,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100万元,书立建筑工程合同1份,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1000万元,书立产权转移书据1份,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500万元。该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在2023年1月纳税申报期,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具体如下:

❖纳税人甲2023年1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

100万元×0.3‰+1000万元×0.3‰+500万元×0.5‰=5800元

举例说明 2

纳税人乙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2023年第四季度书立财产保险合同100万份,合同所列保险费(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100000万元。该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时,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在2023年1月纳税申报期,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具体如下:

❖纳税人乙2023年1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

100000万元×1‰=100万元

经济活动中,纳税人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需要后续实际结算时才能确定金额的情况较为常见,纳税人应于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书立情况,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

举例说明 3

纳税人丙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2023年8月25日书立钢材买卖合同1份,合同列明了买卖钢材数量,并约定在实际交付钢材时,以交付当日市场报价确定成交价据以结算,2023年10月12日按合同结算买卖钢材价款100万元,2023年3月7日按合同结算买卖钢材价款300万元。该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以及实际结算时,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分别在2023年10月、2023年1月、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具体如下:

❖纳税人丙2023年10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

0元×0.3‰=0元

❖纳税人丙2023年1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

1000000元×0.3‰=300元

❖纳税人丙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

3000000元×0.3‰=900元

关于印花税其他更详细的事项,请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有关公告,或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建邺区税务局、栖霞区税务局

审核:南京市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编发:南京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第16篇】印花税申报表格可以下载吗

来源:北京税务

01

电子税务局如何开具代扣代缴完税证明?

答:您好,依据以下步骤操作:

1)代扣代缴后被扣缴人换开税收完税证明,请到“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换开”功能模块操作,可通过【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界面下方“温馨提示”处进入此模块;

2)【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换开】界面,开具纳税人类型选择为“扣缴义务人”时,当前登录纳税人的信息自动带入扣缴义务人相关信息处,选择为“被扣缴纳税人”时信息自动带入被扣缴纳税人相关信息处;

3)如已经在电子税务局开具过完税证明,可通过【历史证明开具查询】下载电子税务局开具过的证明,可通过【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换开】界面温馨提示处进入此界面,查到信息后可通过操作栏查看下载。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

二、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三、“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换开”功能模块。

四、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换开页面。

五、【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换开】界面,开具纳税人类型选择为“扣缴义务人”时,当前登录纳税人的信息自动带入扣缴义务人相关信息处,选择为“被扣缴纳税人”时信息自动带入被扣缴纳税人相关信息处。

六、如已经在电子税务局开具过完税证明,可通过【历史证明开具查询】下载电子税务局开具过的证明,可通过【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换开】界面温馨提示处进入此界面,查到信息后可通过操作栏查看下载,历史证明开具查询界面查看。

七、历史证明开具查询页面。

02

电子税务局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开户银行没有找到我需要的银行,请问如何处理?

答:您好,请根据开户银行正确选择具体行政区划和银行类别,“开户银行”栏次可搜索您需要的银行。如果未查询到,请首先核实“行政区划”是否准确,若确认没有问题,可将“银行类别”调整为“其他商业银行”,再次查询具体开户银行。

03

本月申报的印花税存在错误,如何作废申报?

答:您好,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查询维护】模块,可以查询、打印、更正、作废通过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的印花税。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二、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三、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查询维护。

四、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查询维护页面,可以查询、打印、更正、作废通过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的印花税。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北京税务局公众号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10月15日

申报印花税所属期与纳税期(16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新旧政策和新旧税率的变化在前期已经详细介绍过啦,现在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印花税纳税申报流程和新法实施引起的一些申报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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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申报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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