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率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率,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率
概述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国家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而给予企业的一项所得税优惠政策。继2023年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后,今年继续出台政策,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也从75%提高到100%,以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壮大新动能。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演变过程。
内容
一、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二、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三、制造业企业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四、科技型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97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40号)
4.《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3年第6号)
6.《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号)
7.《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3年第16号)
总结
一、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备注: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二、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活动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中税答疑)
【第2篇】严格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为贯彻落实***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的讲话精神,省委书记倪岳峰来邯调研精神,省长王正谱来邯现场办公精神,切实加强基础研究,夯实科技自立自强根基,深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邯郸市科技局迅速行动,于2月23日上午,联合市税务局在涉县组织召开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基础研究研发费用归集专题培训会”。邯郸市科技局副局长靳远新、市税务局总经济师朱兴、涉县政府副县长马琳玮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税务局所得税处处长耿照洲、盈科瑞诚税务师事务所(邯郸)有限公司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李中明、河北省十力律师事务所国家一级律师,高级企业合规师陈俊岭做主题授课。
朱兴表示,税务部门将继续立足纳税服务工作实际,聚焦纳税人“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开展惠企政策宣传、政策辅导培训,确保企业对税收优惠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靳远新强调,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和基础研究费用的归集工作,把落实***重要讲话精神和省领导要求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到精准辅导、提升服务水平,确保研发费用应统尽统、应归尽归。
马琳玮要求,科工、税统、统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挥牵总和指导作用,全力做好服务,充分发挥好企业主体作用,精准推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减免和资金补助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企业研发费用归集全年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耿照洲处长对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及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管理办法做了详细解读。李中明税务师主要围绕研发费用专账归集、辅助账的设置开展全面培训,并就需要关注的重点、难点做细致说明。陈俊岭律师就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内容及流程进行了专题讲解。
会上,征集了企业在研发费用归集及加计扣除政策落实的难题,并针对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一对一解答和手把手指导帮扶。
这次培训会,按照政策知晓度100%,服务满意率100%,入企辅导率100%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的重视程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使企业基本实现了从不知享、不会享、不敢享到主动享、放心享的的转变。
涉县科工局、税务局、统计局等单位,100余家重点规上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结束后,培训组深入津东经贸、桃晟堂、清漳水泥、河北煜剑等4家企业进行优惠政策的落实调研,并就如何培育省、市级创新平台工作进行了交流探讨。
【第3篇】0所得税研发费用补助
100万怎么来呢?对符合条件的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发费用15%,给予10万元—100万元补贴。
1、符合条件的?哪些是符合条件的呢?符合哪些条件呢?
(1)2023年当年入库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并获得编号的企业。(此处可在工信部或者经信厅网站公示上获取)
(2)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完成申报并享受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企业。(这个从企业纳税申报表中获得,都是经过税务局审核后的)
(3)享受财政补助的企业研发费基数以企业2023年当年发生的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准,且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15%应大于等于10万元。(大于10才可以申报哦)
(4)获市科技项目立项支持的企业,立项当年不重复享受此政策。
2、条件符合,咱们就需要申报材料了,那么哪些是申报材料呢?
(1)科技厅关于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告的打印件。(就是证明公司已经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了)
(2)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企业纳税申报表)
(3)2023年当年发生的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含: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研发费用金额和每个项目的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
(4)经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研发活动证明材料详细清单(即公司rd)。
注:①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关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②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③经科技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④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外聘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⑤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⑥“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⑦企业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以上七条材料,安徽省注明需要现场核查原件。
大家看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关联性了吧,基本都是一样的东西,所以符合的企业可以先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然后再去申请国家级高级技术企业。
有任何疑问欢迎一起探讨哦[比心]
【第4篇】研发费用税前扣除例题
原文链接:http://www.51jrft.com/jmgl/cwgl/1129.html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说,研究开发活动是获取尖端技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关键,也是日常经营活动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但是研发活动需要的大量经费投入可能会制约企业发展高新科技的脚步。国家为了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用都出台了一些相关税收优惠。然而政策在落实过程中,却遇到了困难。本文着力对相关法规进行解读,分析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厘清了研发费用税前扣除范围,并且在研究过程中发现了制度现有的不足和企业处理方式上的欠缺,也提出了相关改进建议。
查看完整论文请+q: 351916072
关键字: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税收优惠
目 录
1.绪论 1
1.1课题来源 1
1.2研究目的和意义 1
1.3文献综述 1
1.3.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1
1.3.2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意义 2
1.3.3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落实现状 2
1.3.4 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存在问题及建议 3
1.4本文创新和不足 3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状 4
2.1高新技术企业定义 4
2.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5
2.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 6
2.3.1自我评价 6
2.3.2提交资料 6
2.3.3初步审查 6
2.3.4注册登记 6
2.3.5合规审查 6
2.3.6公示结果 6
2.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意义 6
3.研发费用税前扣除 8
3.1研发费用的归集口径 8
3.2.1会计核算处理口径 8
3.2.2高新企业认定口径 9
3.2.3税法加计扣除口径 9
3.2研发费用归集标准的相似点 12
3.3研发费用归集标准的不同点 12
3.3.1人员费用 12
3.3.2固定资产折旧费 12
3.3.3研发成果论证费 12
3.3.4委托外包相关费用 13
3.3.5研发活动直接相关其他费用 13
3.3.6税法特殊规定 13
4.现阶段研发费用存在的问题 14
4.1企业存在问题 14
4.1.1企业领导的轻视 14
4.1.2申报过程的复杂 14
4.1.3财务处理的欠缺 14
4.1.4企业战略性放弃 14
4.2制度存在的问题 15
4.2.1加计扣除范围严苛 15
4.2.2规范和普惠存在矛盾 15
4.2.3部门之间缺乏联系 15
5.对企业和政府的建议 16
5.1对企业的建议 16
5.1.1领导把握政策 16
5.1.2学习申报流程 16
5.1.3加强财务管理16
5.1.4积极落实政策 16
5.2对政府的建议 17
5.2.1统一研发费范围 17
5.2.2平衡规范与普惠 17
5.2.3加强机构的联系 17
6.结束语 18
参考文献 19
致谢 20
1.绪论
1.1课题来源
知识经济兴起,符合时代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不断涌现。这些企业拥有先进的技术,并不断进行研发创新,使之拥有了竞争力。近年来高新技术企业快速的发展为我国经济的增长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然,高新企业的不断成长和不断发展也需要政府的扶植和帮助。2008年,我国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管理认定办法》这意味着我国企业要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就都要按照这个法规从新认证。2023年,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过去的法规基础上发布了新通知,增加了五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内容。原有政策复杂、新有政策又有变化。企业对于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不熟悉、不了解,企业与财税部门之间理解上的矛盾,都将影响政府该项政策在作用上的发挥。
1.2研究目的和意义
创新的重要性越来越被各国所重视。伴随知识经济兴起这一世界潮流而生的高新技术企业是一国创新的主要力量。不管是科学技术的创新还是其成果的转化,都离不开高新技术企业。作为高新企业,最重要的日常活动之一就是研究和开发。没有研究与开发,高新企业的技术创新只能是海市蜃楼,企业离获得更高利润、取得更大发展的目标也相去甚远。可惜的是和海外一些国家比较,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对于研发上的投入,不管是在精力上还是资金上都略显不足,这势必影响到研究开发的效果。因此,国家颁布高新企业研发费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创新加以支持和鼓励。但是政策其实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并且政策本身可能存在欠缺,企业能不能利用好,法规能不能达到预想的激励力度,值得我们探究。
本文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对了解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对企业研发活动中的研发费用在税法、会计上的处理,来理解和运用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政策,达到利用好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节税、真正激励高新技术企业勇于创新敢于创新的目的。
1.3文献综述
1.3.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学者刘旭在对新标准进行解读时指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主要有这样几个改变点:第一,扩大了可认证地域范围,取消原来的以“高新区内外”为划分标准的地域界限,一视同仁,共同认定。第二,突出对企业创新能力的要求,没有技术含量的企业将被淘汰。第三,扩大了可以认证的领域范围。第四,建立了几个关键指标的测定标准,对研发费用的归集进一步明确了标准。第五,对认定体系中的执行权和监督权进行分离,相互制约。
谈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作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王秦、倪菡忆、祝永坚、朱近忠指出,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认定是落实国家自主创新战略要求,有利于提高企业研发创新能力,有利于推动整个高新技术产业的成长。我国高新企业掌握技术本身不够先进,而国外对我们技术封锁和牵制,只有自己发展自己才能走出这样的窘境。同时,结合我国国情,我国人口多、环境压力大,这些已经影响到了我国经济的发展。面对这样的客观实际,需要我国企业发展高新科技、掌握自己的技术来提高竞争力,使得企业得到长远的发展,也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自90年代以来,江苏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不小的成果。高新技术企业在科技和经济两个方面的发展上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3.2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意义
研发费用扣除政策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实现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学者吕亮雯阐述了如下几个方面的意义:一是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加强对研发费用的管理,利用好税收上节约的资金,来激励企业不断对研发项目的力度;二是有利于推动企业经营管理理念的改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做好战略规划,从开始就对项目作好计划,收集有关信息,及时做好对研发的评估工作,以便提高研发工作的效率。这样也能使得研发活动更加规范,研发的项目也更容易得到成功。
学者柯尊平也表明了高新技术企业合理利用好研发费用税前扣除具有好处:高新技术企业大一般来说是比较大的企业,技术水平也高。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有自主研发能力,又有配套的先进设备,而且优秀的具有高水平的研发人员数量也较多。这些都是研发成功的有效保障。并且,高新技术企业研发项目众多,那么相应享受到的优惠额度也会比较大。此外,高新企业所研究开发的项目范畴大多数都是受到国家扶植的项目,就有可能符合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利用好政策能够发挥出企业的优势,能更进一步加大对尖端科技从产品的研发生产,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以获得最大收益。
1.3.3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落实现状
俞崇武在调查中发现,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施行是个相当困难的问题:企业在材料申报的过程中遇到种种困难,花费了很多心血,结果税务部门核算出的能享受到的优惠却没有多少,使得企业感到这么做非常不值得。不少企业把享受不到优惠的原因推给税务部门,认为税务机关为了多收税,故意不给企业认定。而税务部门也很苦恼,因为国家只出台笼统政策,没有明细条款所以很难操作。
1.3.4 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存在问题及建议
学者夏太寿、皮宗平、刘中正总结出了四方面问题:其一,政策本身有疏漏;其二,部门之间联动性差;其三,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政策落实效果差距大;其四,执行部门推诿扯皮影响政策落实。随后他们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对策:不断优化政策;完善政策的服务体系,改善落实政策的大环境;加强部门间的合作,;用科学手段均衡落实政策。
学者陆宝柱分析了制约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因素。首先,企业不了解政策,政府也不宣传。其次,实际实施的过程复杂,不仅仅是企业内部,还涉及很多包括科技部门、税务部门在内的机关。再则,该项政策本身在设定身上也存在一定问题。这些都影响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运用。为了更好地实行这一政策,更大地鼓励企业进行研究开发活动,应该做好以下几点:一、政府要加大该项政策的宣传力度。二、简化不必要的操作流程。三、不断修正政策。四、政策要重点鼓励欠发达地区。
综合上述,我认为认定企业为高新和研发费的税前扣除,是能为企业带来成本上的节约、推动企业积极从事研发工作以不断发展高端技术,为自身的发展、为国家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带来好处的。但是在政策的落实过程中也确实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存在于政府,也存在于企业。作为企业也不能仅仅去指责政府,等待政策的完善。企业更应该做的是要发挥自身的能动性,主动地去学习和了解政策,使得政策为我所用,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利益。
1.4本文创新和不足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将认定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的税收优惠结合了起来。文章结合了2023年出台的税法新政,对研发费用在会计处理时、税务处理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不同的范畴加以比较分析,以期能够帮助加强对相关政策的理解。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文件比较多,而且对于研发费的定义和归集有差别,且罗列的项目有弹性,所以在分析过程中难免存在有争议之处。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状
早在九十年代初,我国就已经注意到了将企业认定为高新需要合理的规范来帮助落实。国务院颁布了有关认定条件和办法的条例,制定了一些相关优惠政策。 随着时代进步、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于96年、99年两次重新调整修订了认定范围和标准。步入新千年之后,国际竞争愈发激烈,自主创新能力于一个国家的作用更加凸显,2008年4月14日,科技部、财政部及税务总局共同颁布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同年7月,又补充了办法细则,下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这标志着我国将以全新的标准和规范,把符合新尺度的企业认定成高新企业。
2.1高新技术企业定义
根据国家科委发改委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被这样下定义:
根据此项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其中包括了如下几个方面的意思。一是该企业从事的领域是得到国家支持和鼓励的,其范围要在《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内,包括八个大类:“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二是企业需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过去的旧办法重视企业高新科技产品的生产水平,这样的规定就有可能导致一些不从事研究开发,没有自主开发能力、自主知识产权,只负责生产加工,但其制造的产品恰好是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也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本质为制造加工的企业不拥有前沿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对于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国家创新能力的提高所起的作用是很有限的。这样的旧办法并不符合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认定,以期推动科技创新的初衷。新办法在这一点上进行了修改,特别突出企业进行研究开发、拥有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将不符合条件的加工型企业拦在了大门之外。三是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的主要方面需要和其所研发项目转化出的成果切实相关。如果企业的日常的业务和它研发的内容毫不相干,那么企业实际所处的行业实际上就并不属于国家主要扶植的范畴,那么将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亦是不合理的。四是企业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的地区设立。另外,其注册时间要在一年以上。
2.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第一,企业需要在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三个地区在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企业对其日常主要生产中的核心技术拥有知识产权。认定办法对获得该知识产权的时限亦有规定,由独占许可获得的需要在五年以上,其他通过如研发、购买等方式获得的,则是在最近三年之内。对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真实性,可以通过是不是能够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查询到作为验证的标准。
【第5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问答
导读:笔者以问答形式将这个专题分为初学、入门、进阶、巩固、提高、和应用六部分,循序渐进介绍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涉税相关问题,希望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让大家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涉税问题有个总体框架式了解,从而为深入学习这个专题打下扎实基础。
雁言税语按:经常有人问笔者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只有高企才能够享受吗。对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涉税问题,税总官网设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专栏,广东省税务局去年出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数字经济领域等十大重点领域的针对性指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涉税处理普及之广,宣传力度不亚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税收优惠。即便如此,对于一些朋友来说总感觉隔了一层什么,提起来可能很清楚,运用起来却不是那么回事,不由得让笔者觉得应该做些什么。因此,笔者以问答形式将这个专题分为初学、入门、进阶、巩固、提高、和应用六部分,循序渐进介绍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涉税相关问题,希望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让大家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涉税问题有个总体框架式了解,从而为深入学习这个专题打下扎实基础。
1.什么是研究开发活动,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是如何加计加计扣除的。
答:研究开发活动是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75%,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2023年起,对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在据实扣除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享受优惠的制造业企业是以当年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且这部分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该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7)》确定,并随之更新。
委托外部研发的,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2.哪些活动不属于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不能够加计扣除?
答:以下活动不属于研究开发活动,不能够加计扣除:
①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②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③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④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⑤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⑥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⑦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3.哪些行业的企业不能够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以什么标准来衡量?
答:以下行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①烟草制造业,②住宿和餐饮业,③批发和零售业,④房地产业,⑤租赁和商务服务业,⑥娱乐业,⑦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企业,是指以上述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
4.是不是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才可以享受研究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答:不是只有高企才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除不属于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负面清单的行业,只要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均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以和其他企业税收优惠叠加享受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所称优惠事项是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优惠事项,以及国务院和民族自治地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授权制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包括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低税率、税额抵免等。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所以,企业既符合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条件,又符合享受其他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6.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发生研发支出能否使用企业会计准则?
答:可以适用。
《小企业会计准则》未对研发活动进行专门定义;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三条第一款:“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故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定义执行。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研究与开发活动是指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所进行的活动。研究和开发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和服务,将科研成果转化为质量可靠、成本可行、具有创新性的产品、材料、装置、工艺和服务。
7.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费用化和资本化是如何规定的?
答:企业的研发费用以是否形成无形资产为标准,划分为费用化和资本化两种方式加计扣除,两种方式准予税前扣除的总额是一样的。
企业需要注意的是,研发费用的核算无论是计入当期损益还是形成无形资产,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都应属于财税〔2015〕119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等规定的范围,同时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财税部门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即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也不得加计扣除。对于研发支出形成无形资产的,其摊销年限应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合同约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8.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预缴申报便可以享受吗,享受优惠有几种方式,请详细阐述一下。
答:企业预缴申报时便可以享受。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预缴申报选择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另外一种就是采取汇算清缴申报的方式。两种方式皆可,由企业自行选择。
①预缴申报选择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预缴申报选择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时间是在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上半年)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②采取次年汇算清缴统一享受的申报方式
企业办理第3季度或9月份预缴申报时,如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9.享受研发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的企业,履行的义务和承担责任是什么?
答:《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23号)已全面取消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的审批管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要注意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依法享有享受税收优惠,亦有依法按时如实申报、接受监督和检查的义务。企业有义务提供留存备查资料,并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负责。
企业选择预缴申报选择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应当在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归集、整理;采取在次年汇算清缴统一享受的,应当年度纳税申报前,全面归集、整理并认真研判。
如果企业未能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或者提供的留存备查资料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情况、相关技术领域、产业、目录、资格证书等不符不能证实其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的,或者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其已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10.企业留存备查资料有哪些要求?
答:企业无论选择预缴申报选择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还是采取汇算清缴申报的方式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应将规定要求留存备查资料归集和整理完毕,以备税务机关核查。企业应当如实留存如下资料:
①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②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③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④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外聘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⑤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⑥“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⑦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11.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其分支机构如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答:我国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因此,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的,应当由总机构负责统一归集并留存相关备查资料。但是,分支机构按照规定可独立享受优惠事项的,完成汇算清缴后,除需要将留存备查资料应当归集和整理完毕外,还需同步将留存的备查资料清单报送总机构汇总。
12.对于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税务机关是如何进行后续管理和监督检查的?
答:税务机关加强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企业的后续管理和监督检查,每年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应开展核查,核查面不得低于享受该优惠企业户数的20%。省级税务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核查办法或工作措施。
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转请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科技部门应及时回复意见。企业承担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需要鉴定。
13.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的税收文件主要有哪些?
答: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的主要税收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
《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案例:
果果有限公司2023年公司会计报表主营业务收入20000万元,主营业收入中,公司批发零售收入为12500万元。营业外收入3000万元,其中,符合不征税收入的为2000万元。投资收益中,税法认可的股息红利为470万元,股权转让所得为6120万元。
请判断该企业是否可以享受研发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解析】
2023年度收入总额=20000+3000+470+6120=29590(万元)
批发零售收入占比=12500/【29590-(2000+6590)】=12500/21000=59.52%>50%
企业不能够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来源:雁言税语
更多精彩财税知识,请关注中税正洁
【第6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
2023年汇算清缴早已结束,不知道各位做汇算清缴是否顺利呢?有个金属制造业的朋友就很头疼,因为他的专管员说他不是高新技术企业,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让朋友调账,否则不能完成汇算清缴。
企业如果有研发活动,自然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与是否为高新企业毫无关系,只是我朋友被“权威”唬住了!且听小编分析,揭穿虚假“权威”,充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优惠!
哪些行业不能加计扣除?
不适用的行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
除上述六大行业外,均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客户为金属制造业,非上述禁止行业,当然可以享受税收政策优惠!
注意:看一下工商登记的所属行业是不是真的是你们主营的行业?有没有误中雷区?
如下图所示,蒙牛乳业的经营范围与所属行业:
哪些不是研发活动?
即使你所在的行业可以享受政策,但是仍有一些活动是不能适用政策优惠的,如对产品的常规升级、产品售后技术支持、对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的重复或简单改变、市场调研、人文、社科、艺术方面的研究等。
上述活动不能让企业获得新的科学技术,对于产品、服务、工艺等没有实质性改进,或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不属于研发活动,不能适用加计扣除的政策优惠。
财务、税务有什么要求?
财务:会计核算健全,按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核算,设置研发辅助账,按不同项目归集研发费用
税务: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
简而言之,除前述条件以外,会计上,没有按规定设研发辅助账、按项目归集研发费用的;税务上,实行核定征收的、属于非居民企业的,都是不能享受加计扣除政策优惠的。
赶紧复核一下,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研发费用范围是否合规吧!
(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7号、财税〔2015〕119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就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现实中,不少企业真心做研发,却被不懂政策的专管员坑!大家一定要注意避免多缴税,充分享受税收政策!
点击右上角“+关注”,每天及时获取实用好文章!
「理个税」提供最专业个税资讯及筹划与综合管理服务。
【第7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辅助账格式
软件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留存备查“研发支出”辅助账吗?
解答: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第四条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根据该公告《目录》列示,软件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加计扣除,主要留存备查资料主要包括:1.创意设计活动相关合同;2.创意设计活动相关费用核算情况的说明。
因此,软件企业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留存备查的资料中对“研发支出”辅助账不是必须的。
【第8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19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明确了关于202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问题等。中国税务报新媒体收到了很多相关咨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的相关问答,我们整理了网友最关心的几个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纳税人问:
研发费用可在预缴时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规定,是仅限于2023年度还是以后年度均可享受?
权威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本条仅适用于2023年度。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第二条规定,企业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这是一项长期性的制度安排,以后年度也可以在10月份预缴第三季度或9月份企业所得税时选择享受该项优惠。
更多热点问答
1.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应当如何计算可以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规定:“三、关于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的问题
(一)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由原来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改为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企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第(一)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第6目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的限额,其中资本化项目发生的费用在形成无形资产的年度统一纳入计算:
全部研发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全部研发项目的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10%/(1-10%)
“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是指财税〔2015〕119号文件第一条第(一)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第1目至第5目费用,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和“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二)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小于限额时,按实际发生数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大于限额时,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
2.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有哪些?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1)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不可享受。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2)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综合编辑
责任编辑:宋淑娟 (010) 61930016
【第9篇】关于加强企业研发费用
【财税知识分享,不定时更新,如果对你有帮助欢迎关注点赞收藏[比心]】
1、加计扣除的基本规定
【注意】:
(1)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
【没有什么理由鼓励它们大搞研发,正常赚钱交税就好了,不鼓励也不打压。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现在大力鼓励搞研发,一般行业从科技兴国角度上来说还是要鼓励鼓励它们来搞研发把竞争力弄上去的,所以对应也有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2)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摊销。
【这钱当初你收的时候,国家都没有收你的企业所得税,现在你拿着这钱搞研究,对应的费用也不要想着税收优惠了,便宜事情不能占太多,不然的话就不像话了】
2.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
包括:
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摊销费用、新产品设计等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部分形成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其他相关费用: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其他相关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举个栗子:
2023年,某设备制造企业(居民企业)发生境内研发费用共计200万元(还在研究没有形成无形资产),这200万元研发费用中含其他相关费用30万元。那么这家企业计算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研发费用能扣掉多少?
首先:没有税收优惠的情况下,这些费用都是可以据实扣除:200万可以全部扣
其次:设备制造业是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正常情况下100%加计扣除,意思也就是说200万元可以再扣一次(扣的越多交的税越少);
但是,这家企业研发费用你们的其他费用太多了,不能按照200万元的100%加计扣除,那么我们就按照规定减少一点其他费用,可以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是多少:计算公式:
(200-30)/(1-10%)*10%=18.89(万元)
允许加计扣除的费用:(200-30+18.89)=188.89(万元)
这家设备制造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可以扣除:
200(据实的)+188.89(加计的)=388.89(万元)
【第10篇】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
科技型中小企业带动着城市创新能力的发展
图片来源:合创汇知
科技型中小企业就是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中小企业群体,对于城市创新能力发展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并且科技型中小企业聚集着大量的高知识型人才,不仅扩大了就业也支撑了经济进行可持续发展。今年以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创新创业、鼓励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同时也在推动现有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断挖掘潜能进行高质量发展。通过激励中小企业不断加大研发工作的投入、支持中小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并加速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促进中小企业长足发展,推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图片来源:游戏壹周刊
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国家税务总局制发相关公告助力企业发展
国内的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离不开科技型企业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也是科技创新中最有潜力的一个群体,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科技成果的转换者,也是新兴产业的探路者。
图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帮助中小企业挖掘更大的创新潜力。
在此公告中,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时点和办理方式都没有变化。
该公告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在10月份预缴享受问题作出了长期性的制度安排,明确了在2023年及以后年度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自行选择享受此项政策,但是公告同时规定2023年度未选择享受此项优惠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在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享受。
举个例子:某企业2023年2月购置一项价值800万的设备器具,在第一季度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优惠,那么在第二、三、四季度预缴或2023年度汇算清缴时仍然可以选择享受优惠;如果该企业到2023年去办理2023年度汇算清缴时仍未选择享受此优惠政策,那么企业购置的这一项设备器具就不能再享受按一定比例一次性扣除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业怎样享受优惠政策?
如果科技型中小企业在2023年入库登记编号第11位为0,那么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可以选择暂按规定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按100%加计扣除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再确定是否能享受该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如果想要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最好是在年初就向科技部门提交自评信息,以便能够及时的享受优惠政策。
【第11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务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不断加大,有力促进了企业创新。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的研发活动指什么?
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二、企业研发费用如何进行加计扣除?
1.除制造业以外的企业,且不属于六个禁止行业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制造业企业,且不属于六个禁止行业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三、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哪些?
1.人员人工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会计准则
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会计准则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租赁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相同: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折旧费用
折旧费用主要包括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除制造业以外的企业,且不属于六个禁止行业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制造业企业,且不属于六个禁止行业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4.无形资产摊销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无形资产摊销是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设计试验费用主要包括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
会计准则
无比例限制。
范围基本相同: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员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最后三项费用,会计准则在人员人工费用里核算)。
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注意事项有哪些?
1.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也可以加计扣除
2.叠加享受加速折旧和加计扣除政策
3.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特殊处理
4.盈利企业和亏损企业都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5.特殊收入应扣减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6.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形成的研发费用应区别处理
五、通常情况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管理分为哪几个阶段?
通常情况下可以按照立项、研发、季报(自行选择上半年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年度申报、资料留存后续管理等几个阶段进行。
六、立项阶段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1、公司决定立项,形成立项决议文件。
2、如果是委托、合作研发项目应签订合同并在科技部门进行登记。
3、设立会计科目为研发支出科目及该项目子项目。
4、设立该项目研发费辅助帐。
七、研发阶段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1、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核算。
2、按有关凭证填制“研发支出辅助帐”。
八、选择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如何操作?
10月份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不需报送税务机关),自行选择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九、年终申报有哪些注意事项?
1、填制《研发支出辅助帐汇总表》,留存备查。
2、收集准备留存备查资料。
3、进行年度申报,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十、年报结束后还需留存资料吗?
需要。企业应留存有关材料配合税务机关后续管理。
end
来源:四川税务、上海税务
整理、排版:王白白
【第12篇】研发费用归集流程
要想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必须先归集研发费用。
第一个问题:我企业没有研发,哪来研发费用归集呢?
归集:细分一下,企业既然生产产品和技术,那么总得有一些优势和改进吧,那么这就是你的研发,那么咱就可以归集研发费用了。
研发费用:即企业的这一部分的钱,用于研发,用于提升技术,提升产品品质,提升产品产能。那么这些是需要人和项目的,钱用在研发人员和研发项目上(rd)。
第二个问题:我哪里来研发人员呢?
研发人员: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一部分人员,那么只要参与了研发项目的,即可认定为研发人员,部门领导,检测,提升,专利发明(设计)人,都可认定为研发人员。
第三个问题:研发费用如何归集,才能让高企申报更加顺利?
①人员人工费用
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在生产成本及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
②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注:直接投入一般不能大于此项目研发费用总额的50%
③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④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设计费用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⑤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集范围。
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⑥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⑦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意事项
1、各项目费用发生时间一定要与项目研发时间对应,注意单位上报申报材料中研发项目的时间。
2、费用及收入金额一定要与专项审计报告中一致。
3、高新收入明细表只统计上年度的销售产品的销售额,与专项审计报告一致
4、直接投入一般不能超过该研发项目的研发投入总额的50%
5、其他费用不能超过该研发项目的研发投入总额的20%
注意事项一定要注意哦,这样的研发费用的归集,贵公司申报高企会更顺利哦 。
各位同仁,如果有不懂的欢迎一起讨论!
【第13篇】研发费用如何摊销
2023年企税汇缴有5张申报表发生变化,其中涉及最广的莫过于资产折旧摊销和研发费用相关的两张表!新申报表下,应该如何填报呢?
01
官宣!2023年纳税申报表变了!
划重点!!
变化一:5张报表样式调整(a105080、a105100、a107010、a107012、a107040);
变化二:《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的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变化三:企业搬迁完成当年,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不再报送《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
02
表a105080变了!
资产折旧摊销如何填报?
2023年,《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新增3项内容:
(1)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购置单价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2)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购置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3)中小微企业购置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
新表如何填报?会计上如何处理呢?我们举例说明:
梅松公司属于信息传输业,2023年购进一台机器设备,总价2000万,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假设梅松公司当年营收8亿元,该设备选择享受一次性扣除税收优惠,则企业当年相关处理如下:
(1)会计处理:
温馨提示:
一次性扣除等政策是税收上的优惠政策,在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时候填报享受,会计上仍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折旧。
(2)税务处理:
梅松公司属于信息传输业,营收8亿元,属于中小微企业:
当年购进的机器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当年可以按照资产价值的50%一次性扣除,即当年可以扣除1000万元。
纳税申报表填报明细如下:
若梅松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则相应纳税申报表填报明细如下:
03
表a107012变了!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如何填报?
2023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新增2项内容:
(1)将第50行“加计扣除比例”调整为“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并相应增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代码表;
(2)增加第l1行“本年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总额”、第l1.1行“第四季度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第l1.2行“前三季度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
新表如何填报?会计上如何处理呢?我们举例说明:
梅松公司属于非制造企业,2023年全年发生研发费用共计500万元(其中第四季度100万元),假设均未形成无形资产,且满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其他条件。则企业当年相关处理如下:
(1)会计处理:
(2)税务处理:
非制造业企业2023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75%,第四季度加计扣除比例为100%。纳税人享受第四季度加计扣除比例100%政策时,计算方法有两种,可自行选择:
①按比例计算:即第四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数=全年研发费用金额×(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当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②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在本案例中,纳税人按比例计算的,第四季度的加计扣除费用为500×1/4×100%=125,而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的加计扣除费用为100×100%=100。故选择按比例计算,对纳税人更有利。
加计扣除部分相关报表填报明细如下:
温馨提示:
纳税人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时,对研发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应当详细记录,包括人员工资、社保、资产折旧等等。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
【第14篇】2023中小企业研发费用
一、委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受限(打八折,2/3)
企业委托给外单位或个人进行开发研发费用,由委托方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进行加计扣除。
委托境外(个人除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的2/3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要求研发费用占收入的比例:
最近1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的企业不低于5%;最近1年,5000万元≤销售收入≤2亿元的企业不低于4%;最近1年销售收入>2亿元的企业不低于3%;
同时: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以及企业申请认定前1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或者重大环境违法行为。
三、加计抵扣比例
自2023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在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扣除。
科技型中小企业从2023年1月1日起,开展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在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扣除。
四、股东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2年以上的按照投资额的70%抵减创投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起,不足抵扣的可结转以后年度抵扣。
【第15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辅导咨询
□ 沈亚蕊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研发积极性,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甘南州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为契机,结合2023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助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地工作。
一是培训先行,夯实基础。为贯彻落实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相关工作要求,甘南州纳税服务中心组织热线坐席人员开展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业务培训,为后期做好纳税人热线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主动出击,精准滴灌。为推动研发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落实落细,纳税服务中心通过企业数据对比,挑选出符合政策优惠条件的企业,通过12366热线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讲解,指导纳税人学懂、弄通、用好政策,确保优惠政策“应知尽知”、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滴灌式”服务,符合政策优惠条件的企业及时享受了政策红利,甘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得到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甘肃华羚乳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说:“创新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必由之路,多亏了税务机关的辅导和提示,让我们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释放了企业资金压力,加快了企业资金流转,激发了企业创新动能,让我们重研发的企业有更充裕的资金投入到产品研发中,这对企业发展是很大的鼓励和支持。”
【第16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意义
什么是加计扣除?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简单的说,就是实际支出的金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可以按高于实际支出的金额来计算。因为企业所得税是以利润为基数计算的,而利润=收入-支出,如果允许多列支支出,那么企业所得税就会减少。
举个例子吧
某企业发生研发支出100万,假设都符合加计扣除条件。那么这个100万在发生的时候就可以做一次费用,进入你们公司的成本。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这个100万还可乘以50%做你的成本。那就是相当于100万使你的总成本扣了150万,这就是加计扣除。
税前加计扣除是什么意思?
在原有基础上,再加一定的比例扣除。比如一个产品成本是500元,那么加计20%扣除是多少?应该是500*(1+20%)=600的扣除。
加计扣除主要是和企业所得税联系,内部自主研发无形资产费用化支出加计扣除50%,资本化支出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150%摊销。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指的是什么?怎么算呢
按照税法规定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150%加计扣除政策,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在税前进行扣除,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3年五月又发布了财税〔2017〕3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企业所得税前工资加计扣除指的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前工资加计扣除指的是企业安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所规定的残疾人员,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头条号,私信【学习】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课程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