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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收入标准(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38

【导语】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收入标准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收入标准,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收入标准(16篇)

【第1篇】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收入标准

作者: 小晟

为何别人家是a级纳税人企业,我们家企业是m级纳税人企业,这个等级是如何评定的?纳税等级评定有何影响?

01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和税务影响

根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税务机关每年4月会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纳税信用级别共分为a、b、c、d、m五类,纳税信用等级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两种方式。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标准和税务影响,我们通过一张图表做了总结:

02

纳税信用等级复评和信用修复

如果纳税人发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有问题,可以申请修复,具体有两种补救办法,等级复评和信用修复,越早处理影响越小。

等级复评

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

信用修复

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一)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

(二)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

(三)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

随着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状况已在招投标、融资等领域得到广泛利用,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必要条件,纳税信用已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产。财务作为企业税务管理的重要部门,更要重视企业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为企业保驾护航。

【第2篇】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方法

计算公式

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考点四】收入总额(★★★)

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 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即按照市 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例题 多选题】企业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的收入形式包括(a.债务的豁免 b.股权投资 c.劳务d.不准备持有到期的债券投资【答案】bcd

【解析】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而债务的豁免属于货币形式的收入,所以选项 bcd 正确。(一)一般收入的确认(共 9 项,均需掌握) 1.销售货物收入(涉及流转税:增值税)(1)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2)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条件(了解) 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①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3)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时间(掌握,客观题,主观题)①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②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③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 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④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涉及流转税:增值税)(1)跨期劳务的确认(了解) 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③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注意】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①已完工作的测量;②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③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2)提供劳务收入确认的时间(熟悉,关注选择题)①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 实现时确认收入。②宣传媒介的收费。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根据制作广 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③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④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⑤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 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⑥会员费。 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

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 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⑦特许权费。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 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⑧劳务费。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注意】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 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3.转让财产收入 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注意】企业转让股权收入:(1)确认时间: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2)转让所得: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 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请考生从会计长期股权投资角度理解) 例如:【例题 多选题】2012 年初 a 居民企业以 500 万元投资于 b 居民企业,取得 b 企业 30%的股权。2014 年 4 月,a 企业将持有 b 企业的股权全部转让,取得收入 600 万元,转让时 b 企业的未分配利润为 400 万 元。关于 a 企业该项投资业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a.a 企业取得投资转让所得 100 万元

b.a 企业应确认投资的股息所得 400 万元 c.a 企业应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 万元d.a 企业投资转让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25 万元【答案】ad【解析】a 企业取得投资转让所得=600-500=100(万元);a 企业投资转让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0×25%=25(万元)。【例题 6-多选题】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转让财产收入”包括转让( )取得的收入。 a.无形资产b.存货 c.股权 d.债权【答案】acd【解析】转让存货取得的收入属于销售货物的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除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注意】成本法下,税、会确认投资收益时间一致,无需纳税调整(但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 息、红利所得免税除外);权益法下,税、会确认投资收益时间不一致,需要纳税调整。5.利息收入(让渡资金使用权)(1)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混合性投资业务的所得税处理规定(关注客观题)自 2013 年 9 月 1 日起,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是指兼具权益和债权双重特性的投资业务。同时符合 下列条件的混合性投资业务,按照债权性投资业务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①被投资企业接受投资后,需要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利率定期支付利息(或定期支付保底利息、 固定利润、固定股息,下同);②有明确的投资期限或特定的投资条件,并在投资期满或者满足特定投资条件后,被投资企业需要赎 回投资或偿还本金;③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不拥有所有权;④投资企业不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⑤投资企业不参与被投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混合性投资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利息

投资企业:应于被投资企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被投资企业:应于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支出,并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赎回投资

投资双方应于赎回时将赎价与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益,分别计入当期应 纳税所得额。

6.租金收入(让渡有形资产使用权)

(1)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 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 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记忆规律】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确认时间按照合同约定应付款项(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的当天确认收入的实现。

【例题 单选题】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的表述正确的有(

a.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投资方收到分配金额作为收入的实现b.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c.租金收入,在实际收到租金收入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d.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实际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答案】b【解析】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 收入的实现;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1

【第3篇】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本章要求

掌握: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资产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熟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了解: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2.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规定

(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基本思路

(四)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类型

(五)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

(六)特殊销售方式下收入金额的确定

以旧换新

2.各类“折”

3.“买一赠一”

(七)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八)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不符合规定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具体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九)税金的扣除

(十)工资、薪金支出和三项经费的扣除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三项经费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十一)保险费的扣除

(十二)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扣除项目

1.业务招待费

(1)基本规定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销售(营业)收入的确定

销售(营业)收入主要包括售货物收入(包括视同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务收入(包括视同提供劳务收入)、金收入、许权使用费收入和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基本规定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特殊规定

①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②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公益性捐赠

(1)界定

①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②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023年新增)

(2)限额扣还是据实扣?

①企业当年发生以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②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4.利息费用

(1)据实扣除

①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

②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

③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2)限额扣除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5.资产损失

(1)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2)存货损失时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处理

6.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十三)固定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十四)其他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十五)减免税所得

(十六)低税率优惠——小型微利企业

(十七)加计扣除

1.研发费用(或称“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

(1)基本规定

①一般企业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②制造业企业(2023年新增)

制造业企业 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下列行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①烟草制造业;

②住宿和餐饮业;

③批发和零售业;

④房地产业;

⑤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⑥娱乐业;

⑦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2.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十八)减计收入

1.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2.自2023年6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十九)抵免应纳税额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二十)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二十一)以前年度亏损的弥补

1.基本规定

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2.特殊规定

自2023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二十二)企业取得境外所得计税时的抵免

1.{5年}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用每年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2.抵免方法

企业可以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或者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分别计算其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上述方式一经选择,5年内不得改变。

(二十三)源泉扣缴

【第4篇】居民企业纳税地点

自然人合伙人在哪里纳税?

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

财税〔2000〕91号

财税〔2000〕91号 ,明确了个人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的注册地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代扣代缴。

但是,财税[[2000]91号]文是在修订前的《合伙企业法》背景下制定的,当时,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都是自然人身份的普通合伙人,故当时针对合伙企业的所得税政策都是规定自然人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法人合伙人在哪里纳税?

2006年新的《合伙企业法》出台后,合伙人便不再只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自然人,还有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的法人。但是,对于法人合伙人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现行政策并不明确,并在实务中也存在不少的争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之规定,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据此,法人合伙人的企业所得税应在合伙人自身注册地核算缴纳。

有的地方税务机关曾经出台规定,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对合伙企业中的法人合伙人分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法人合伙人可在合伙企业注册地地税局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可到法人合伙人投资者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法人合伙人的纳税方式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所以法人合伙人在哪里缴税,需要事先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

总结

自然人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注册地纳税。法人合伙人的纳税地点实务中存在争议,需要事先和当地税务机关沟通。在哪里纳税就适用哪里的税务政策,在合伙企业相关税制不是很完备的情况下,你get到这里的重要性了么?

关注丽姐,一日一学财税法干货!

【第5篇】企业纳税计算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是税法学习的重点内容。尤其是居民企业查账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更是每年综合题的必考内容。除此之外,各类考培教材还介绍了居民企业核定征收方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但是,由于编排问题,很多教材并没有清晰的介绍这些计算方法适用于哪类纳税人、适用于何种情形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很多考生学完这部分内容之后,还是懵懵懂懂,为了从根本上理清思路,条理清晰的掌握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我们有必要重新梳理一下本知识点,拾遗补阙、溯本清源。

为了更好的学习这个内容,我们还要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类开始说起。企业所得税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不了解这个内容的同学,可以复习一下下图的内容:

一、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

1.查账征收

正常情况下,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适用查账征收方法计算,其计算方法如下: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2.核定征收

除了上述居民企业一般情况下采用的查账征收方式之外,若企业未设置账簿或设置的账簿有问题,无法准确查账的话,可以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纳税。

【链接】采用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企业所得税的情形

(1)依法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法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居民企业采用核定征收方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如果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办法,可以分情况按收入额核定或按成本(费用)支出额核定。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二、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非居民企业需要进一步划分为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1.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1)查账征收

此类非居民企业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并应按照其实际履行的功能与承担的风险相匹配的原则,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其计税方法与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致,并适用于境外所得税额抵免的政策(仅涉及直接缴纳境外所得税的抵免,不涉及间接负担境外税额的抵免)。其税款征收方法同样适用于查账征收方式,但是考培教材往往未对这部分内容进行介绍

(2)核定征收

若此类非居民企业若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准确计算并据实申报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采取核定计税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时,只能核定利润率,不能直接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可以分情况按收入总额核定、按成本费用核定或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核定。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含增值税)×经税务核定的利润率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应纳税所得额=经费支出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和居民企业相比,核定方法多了按经费支出总额换算收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之所以存在此项差异,是由于非居民企业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常驻代表机构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只从事业务联络,不合算成本费用,只能按收入总额或经费支出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源泉扣缴)

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的所得,应采用源泉扣缴方法计税。注意,此种情况下,并无核定计税的问题。

源泉扣缴方式下,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三、总结

掌握上述内容之后,我们通过一张图整体回顾一下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张敏老师。从事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教学辅导工作多年。统筹负责税法学科教学产品设计及教学工作实施,十余年来致力于税法科目的研究。中华会计网校税法类辅导专家。

【第6篇】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有网友问,我是小规模纳税人,平时采购的过程中,没有取得成本费用发票,那我的企业所得税该如何交呢?

其实在实际中,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取得成本发票的情况,也是挺常见的。因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很多供应商可能也都是小规模,在财税的管理上也并不健全,有些开具发票的意愿也并不强烈。而小规模纳税人自己也是同样的情况,于是要票还是不要票,企业所得税如何交,就成了现实的问题。以下,我们来对这样的情况进行一个探讨。

一、 采购中的情形

1. 要票加点

最常见的情形,应该是供应商可以开票,只不过需要开票的话,额外要加点。这时候老板往往都会觉得,既然开票要加点,那么别开了,省钱了。

2. 就是不开票

有些小规模企业由于业务的特殊性可能会出现就地取材,或者有一些零星的支出。这时候可能就是卖方市场,如果就是不给开票,可能基本没有什么协商的余地。

3. 拖延开票

这个月没有了,下次再开吧。接连几个月都这样,客户也就放弃了。

所以,实际当中形形色色的情况都有,小规模纳税人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如何处理。

二、 没有成本发票,企业所得税如何缴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没有取得发票,对于增值税是没有影响的,但是对于企业所得税会产生影响。

1. 增值税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征收的一般纳税人来说,增值税的计算是用销售额*征收率,本来就与进项发票没有关系,所以缺少成本发票不会影响增值税。

2. 所得税

在所得税方面,我们要分析企业的具体情况。

对于有些小规模纳税人,比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本身就是交个人所得税,所以不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对于查账征收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收入-成本费用及相关损失,如果没有取得相应的成本票,那么成本费用不能税前扣除,最终会使得企业的所得税税负有所增加。如果企业的财税核算不健全,采用核定征收的,那么所得税大多数情况下是通过收入*应税所得率*相应的税率计算出来的,与是否取得成本票没有直接关系。

三、 企业可以考虑的方面

1. 梳理好哪些情况不需要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对自己企业的情况做一个梳理,看看哪些是不需要发票的,哪些一定要发票。现在的情况下,不要发票的情形有多少。

比如,工资薪金,可以凭工资单、考勤表、付款证明等作为相关的扣除凭证;资产折旧或摊销应凭相关部门出具的折旧或摊销表入账。比如,向境外支付款项或者在境外的消费支出,形式发票也可以作为入账的依据。如果是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可以用收款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所以,先把企业缺票的情形理一理,看看哪些可以不用发票,哪些需要发票,但是又没有获得。

2. 梳理获得发票的途径

企业对于缺票的情况,要考虑所有可能获得发票的途径。比如,跟个人和散户的生意,能不能寻找稍正规的供应商作为替代,这样对方如果业务规模并不大,很可能能享受小规模,小型微利企业等税收优惠,开票的意愿会更强烈些,对于员工的发票和平时零星采购的发票,那么要加强管理,制定制度,尽量去获取。要从多个渠道来解决这个缺票的问题。

3. 计算好缺票的成本

面对那些开票要加价的供应商,如果也不能替换,那么需要测算好成本。倘若不开票多交的税比便宜的价格大,那么就是不划算的。在这个当中,也要考虑到利用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条件。在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情况下,实际的税率只有5%。在这个基础上,再进行成本的测算,在价格上也可以有更大的空间。

4.企业自身的筹划

企业的自身可以考虑两个方面,一是研究下供应商。有些供应商本身是经过税收筹划的,比如注册在税优地区,享受税收优惠或者是适用核定政策,那么开票的意愿会更高。而企业自身,也可以考虑核定征收。现在在企业刚注册的时候,申请核定征收比较困难。在后期,还是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判断。根据《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当然,即使是申请核定征收,还得看看自己的利润率情况。如果本身利润率很低的,那么可以进行下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的税负率比较,看看是否划算。

总的来说,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分析没有取得成本票对所得税的影响。有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况,有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情况。同时需要梳理下,哪些情况不需要发票,哪些情况可以从其他途径获取发票,还要在缺少成本发票的税收成本和开票的价格上升之间做好权衡,也需要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做好筹划。

【第7篇】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例题·案例分析题】:长沙市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各种型号发电机组。2023年9月的有关资料如下。

(1)本月发出8月份以预收货款方式销售给某机电设备销售公司发电机组3台。每台不含税销售价30000元,另向购买方收取包装物租金3390元。

(2)企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给某单位大型发电机组1台,金额为237300元。书面合同规定9月、10月、11月三个月每月付款79100元,每月收款时开具普通发票。

(3)委托某代理商代销10台小型发电机组,协议规定,代理商按每台含税售价25000元对外销售,并按该价格与企业结算,手续费按每台500元计算, 在结算货款时抵扣。产品已发给代理商,代理商本月无销售。

(4)为本企业职工食堂专门自制发电机组1台,本月移送并开始安装。该设备账面成本35000元,无同类型产品销售价。

(5)外购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为1000元,货款已经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6)进口原材料一批,关税完税价折合人民币120000元,假设进口关税税率为50%。另从报关地运到企业,支付运费5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已知取得的作为增值税扣除依据的相关凭证均在本月认证并申报抵扣。

1.该企业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发电机组的销项税额是( )元。

a.0 b.14400

c.12090 d .14956.8

【答案】:c

【解析】:业务(1)纳税人销售货物的计税依据为销售额,销售为纳税人销售货物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案例中,向购买方收取包装物租金3390元为价外费用,要计入销售额,因其为含税收入,需要转换为不含税收入。销项税额=(机电设备销量*未税售价)*增值税税率13%+含税包装物租金/(1+13%)*13%=(3×30000)×13%+3390/(1+13%)×13%=12090(元)。

【知识点】:销售货物的计税依据和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该企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发电机组,本月的销项税额是( )元。

a.9100 b.12992

c.27300 d.38976

【答案】:a

【解析】:业务(2)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因为案例中用的是普通发票,需要转换为不含税的销售金额。2023年9月的销项税额=合同规定月收款销售金额/(1+增值税税率13%)*增值税税率13%=79100/1.13×13%=9100(元)。

【知识点】: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3.该企业委托代销发电机组的销项税额是( )元。

a.0 b.3448.27

c.34482.76 d.35172.41

【答案】:a

【解析】:业务(3)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由于商场本月无销售,所以企业委托代销发电机组的销项税额为0元。

【知识点】: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4.进口原材料的进项税额是( )元。

a.22600 b.22755

c.23850 d.23865

【答案】:c

【解析】:业务(6)进口货物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税率。购进货物中支付的运输费用,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金额和9%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这里的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发票上注明的运输费用。进口原材料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完税价*进口原材料进口关税税率50%=120000+120000×50%=180000(元),运输费用金额5000元。业务(6)进项税额=进口原材料组成计税价格*原材料增值税税率13%+未税运费*运费增值税税率9%=180000×13+5000×9%=23850 (元)。

【知识点】: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5.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是( )元

a.1345 b.1399

c.1420 d.2380

【答案】:a

【解析】:业务(4)为本企业职工食堂专门自制发电机组视同销售,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由于没有市场价格,按规定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因此,自制发电机组销项税额=发电机组成本*(1+成本利润率10%)*发电机组增值税税率13%=35000×(1+10%)×13%=5005(元)

当月销项税额=业务(1)+业务(2)+业务(3)+业务(4)=12090+9100+0+5 005=26195(元),

当月进项税额=业务(5)+业务(6)=1000+23850=24850(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26195-24850=1345(元)。

【知识点】:增值税的计算。

【第8篇】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

全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报表填写攻略,附37张表格,收藏版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经全面开启,对于修订及废止的一些内容,是需要财务人员在办理之前进行明确的。特别是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规定,修订的地方还是很多的,今天给大家分享全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报表填写攻略,附37张表格,可以收藏直接套用!

(文末可获取全套电子版资料)

一、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修订内容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的填写说明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填报说明

a000000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填报说明a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填报说明a101010 《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填报说明a101020 《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填报说明

……

37张纳税申报表格模板

……

全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的填写攻略的电子版资料已经整理好,需要参考的,看下图!

【第9篇】企业纳税申报案例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长税稽罚告〔2022〕8号

长春***置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20***3286f):

对你(单位)(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室)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于2023年11月2日之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一)你单位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销售房屋取得收入未记账且未申报纳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6号)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2023年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主席令第六十三号)第六条之规定,少缴纳税款32,759,921.12元(其中:营业税1,237,555.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6,628.87元、企业所得税31,435,736.65元)。

(二)你单位2023年至2023年销售房屋242户,取得收入202,551,724.00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向81户购房者开具了发票88,995,330.00元,至今尚有161户未开具发票,未开具发票金额是113,556,394.0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的规定。

上述违法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长春市房产档案馆调取的“***”项目的备案合同统计表;

2.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取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银行对账单;

4.你单位提供的自述材料;

5.2023年至2023年开发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利润分配等账簿资料及记账凭证复印件;2023年至2023年预收账款明细账;

6.在宽城区税务局调取的你单位各税种申报表;

7.建筑施工合同及相关资料复印件;

8.法院判决书复印件;

9.你单位提供关于无法取得发票情况说明;

10.吉林省***房地产关于税务协助检查的回复;

11***#楼***大厦项目转让结算协议及账页、记账凭证、缴款书;

12.营业执照等其他基本资料;

13.“***大厦”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14.原长春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复印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你单位上述少缴税款行为属于偷税。

根据《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长地税发〔2013〕61号)第(七)项之规定,偷税行为未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全部税款及滞纳金,且不缴或少缴税款占应纳税款比例10%以上(不含本数)的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应对你单位处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但根据《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违法类型四、违反税款征收规定第17项“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一)五年内首次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并能够配合税务机关检查的,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之规定,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3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第三十七条“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之规定,对你单位处所偷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为16,379,960.5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之规定,对于你单位2023年3月28日之前应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经计算,对你单位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少缴税款2,321,720.32元,(其中:营业税494,486.6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4,614.06元、企业所得税1,792,619.61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为1,160,860.16元。经对你单位金三系统违法违章案件信息查询及检查掌握的情况,未发现你单位五年内有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之规定,你单位未按规定开具发票金额5万元以上,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3,000.00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3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第二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8号)第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同一个税收违法行为违反不同行政处罚规定且均应处以罚款的,应当选择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之规定,拟对你单位处偷税罚款1,160,860.16元。

二、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单位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o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税乎网。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第10篇】企业纳税证明是什么

概述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知识,你get了吗?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内容

1.什么是税前扣除凭证?哪些企业可以适用?

答: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2.税前扣除凭证包括哪些?

答: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3.企业应在什么时候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答: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4.哪些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答: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案例/解析

我公司向a公司租用办公用房进行办公,并每月向a企业缴纳水、电等费用,我公司应以何种凭证进行税前扣除?答: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中税答疑)

【第11篇】税务稽查与企业纳税风险分析

今天又有老板来向我诉苦“被税务稽查了,弄不好还会 被移送到经济犯罪侦查局,太可怕了。”

国地税合并以后,税务局实现了各地区税务机关之间发票信息和数据的共享互通,启动了 “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 的稽查天网,金税四期无处不在,虚假发票无所遁形。

“税务稽查” “税务风险”这些专业术语对绝大多数的企业老板来说是十分陌生的,当税务风险、税务风暴真正来临的时候,老板们大‬多是一脸茫然,‬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不‬知道如何应对‬。‬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机关按月采集各企业的纳税信用信息,并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各纳税企业 实行信用等级分级管理。

纳税信用级别分为 a、b、c、d四级。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纳税 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c级纳税信 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纳税信用 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已经受到税务局、外汇局、工商总局、海关总署、财政部、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人民银行、 工信部、社保部、国土部、环保部等所有政府部门的高度重 视。企业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业务很多时候需要向其出示 “企业纳税信用”证明,纳税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将会享受政 府部门的各种优惠待遇。反之,纳税信用等级偏低的企业不 但不能在相关机构申请办理业务,更得不到政府的各项优惠, 并且企业还会受到税务机关的特别关注,将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现代人都知道,定期体检是保障身体健康的一种十分有效的手段。同样道理,企业透过专业服务机构进行定期的“企业税务风险体检”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定期的身体检查能够达到对早期病灶或身体功能异常的早发现、早治疗的目的。健康体检是一种新的自我保健 方式,它可以变病发后才找医生看病为事先主动的早期检查, 变病重后才消极治病为主动早期积极防病。

企业定期聘请专业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通过专业 的 it 技术、大数据分析、在线云端审核等程序对企业的财务 管理、税务控制、及企业在税务机关系统内的数据等进行“体 检”,并最终形成专业的《企业税务风险体检报告》。这将 帮助企业老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随时掌控税务风险, 及时了解自己企业在税务机关内部的纳税等级是 a 级、b 级 还是最差的 d 级;及时了解企业的纳税信用评分是多少,是40 分以下还是 90 以上。 “企业税务风险体检”有利于企业对自身潜在的纳税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治疗” ,有利于企业进行主动整改提 升纳税信用评分,提升纳税信用等级,防止被动而不自知地 被税务机关列入黑名单,列入重点检查对象。 大家赶紧行动起来,马上做一次全面彻底的税务风险体检吧。

【第12篇】企业所得税纳税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直接计算法,一种是间接计算法。对不能设置账簿和不能准确提供纳税信息的企业,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

一、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而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二、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

1、基本税率为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2、低税率为20%。

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直接计算法。在直接计算法下,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间接计算法。在间接计算法下,是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按照税法规定,纳税调整项目金额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税收规定范围与会计规定不一致的应予以调整的金额;二是税法规定扣除标准与会计规定不一致的应予以调整的金额。也就是二者形成的税会差异。

四、举例说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某企业2023年实际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1、企业全年取得销售收入为5600万元,应结转的产品销售成本为4000万元;

2、取得其他业务收入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694万元;

3、企业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为40万元;

4、缴纳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300万元;

5、管理费用760万元,其中新技术的研发开发费用60万元、业务招待费70万元,财务费用200万元;

6、营业外收入100万元、营业外支出250万元。

则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1)利润总额=5600-4000+800-694+40-300-760-200+100-250=336万元

(2)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所得额40万元。

(3)技术开发费调减所得额=60万元*75%=45万元。

(4)招待费用按60%计算=70*60%=42万元,按营业收入的0.5%计算=(5600+800)*0.5%=32万元,则税前扣除限额为32万元(执行孰低原则),这实际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32=38万元。

(5)应纳税所得额=336-40-45+38=289万元

(6)2023年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89万元*25%=72.25万元。

总之,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主要有两种方法,即直接计算法和间接计算法,间接计算法,是用于调整税会差异时采用的方法。

我是智融聊管理,欢迎持续关注财经话题。

2023年4月6日

【第13篇】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发票吗

1、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中对纳税人的划分;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所得税中对市场主体的划分,增值税中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与小型微利企业之间没有对应关系。

某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如企业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全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为小规模纳税人。

2、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会计核算健全,可以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选择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如:某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480万元(含税),会计核算健全,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其销售对象主要是最终消费者,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特别要求,购进金额(含税)390万元。

(1)如选择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不能抵进项。

应纳增值税=480/1.03*0.03=13.98万元

(2)如选择一般纳税人,适用13%税率,可以抵进项。

应纳增值税=(480-390)/1.13*0.13=10.35万元

在这种条件下,由于进项较多,增值率较低,选择一般纳税人税负较低;反之,进项较少,增值率较高,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较低。

3、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目前暂无该政策的延续。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不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14篇】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已启动,小编第一时间整理了一些关于纳税信用评价的要点,赶快收藏吧~

1、abcd四个等级直接反映企业纳税信用状况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是税务机关根据采集的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相关规定,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状况所进行的评价,评价结果分abcd四级。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制,根据最后得分确定级别)和直接判d级方式。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 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2、评价对象不涵盖所有纳税人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即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范围是:已办理税务登记(含“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临时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独立核算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查账征收是指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此外,纳入信用管理范围的企业还分为参评企业和不参评企业。

3、5类企业不参评,其中3类可申请补评级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参加本期的评价:(1)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被d级或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关联的企业不受此限制,直接判d级);(2)本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生产经营业务收入是指主营业务收入,不包括非主营业务的房租收入、变卖物品收入等。有无主营业务收入,据税务管理系统中纳税人在评价年度内有无向税务机关申报主营业务收入的申报记录确定);(3)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4)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5)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注意:上述3.4.5情况结案或办结后,企业可申请补评级别。

4、纳税信用等级评价1月启动,4月发布评价结果

主管税务机关遵循“无记录不评价,何时(年)记录、何时(年)评价”的原则,使用税务管理系统中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按照规定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确定纳税信用级别。每年1月启动评价工作,4月发布评价结果。

5、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的信用依据有3部分

纳税信用信息分三部分内容,一是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二是税务内部信息,三是外部信息。这些信息细化为近百个评价指标,具体评价指标及扣分标准详见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48号公告。税务内部信息从税务管理系统中采集,采集的信息记录截止时间为评价年度12月31日(含本日)。

6、影响信用评定结果最关键的几个指标

(1)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费)款(按次计算,每次扣5分);(2)未按规定期限填报财务报表(按次计算,每次扣3分) ;(3)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或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户(按税种按次计算,每次扣5分) ;(4)被评价年度内增值税和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同时零申报、负申报的(扣11分,不能评a) 。

【第15篇】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国家为了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企业所得税方面给予了较大力度的减免税政策。但若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则不得享受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际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落在以下计算的区间内,企业利润总额虽然增加,但税后利润却减少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2.5%×20%=2.5%;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率为25%×20%=5%。

这里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的企业。

这里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并不完全等同于会计利润总额,因为税会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比如某些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是限额扣除的,如业务招待费(税法规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税前扣除且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广告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特殊行业30%,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职工福利费(超过合理工资薪金总额的14%部分不得税前扣除)等。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利润总额之间存在以下关系: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若企业其他条件均属于小微企业的要求,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时,是享受小微企业的最高限额。在不考虑纳税调整额时,企业会计利润就等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便于分析,我们以会计利润等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前提,实际运用该推导结果时,将纳税调整额加进去就可以。

利润总额为300万时,企业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00×2.5%+(300-100)×5%=12.5万,税后利润=300-12.5=287.5万。

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临界点300万,则企业不得享受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税率为25%。在保证税后利润同为287.5万的情况下,企业的利润需要达到多少呢?

假设会计利润为x,那么x×(1-25%)=287.5,得出x=383.33万元。

会计利润为383.33万元是企业能够同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相等税收利润的临界点,若企业的年度会计利润落在300(不含300)——383.33(不含383.33)万元之间,意味着企业会计利润增加,而税后利润却降低了,比如企业会计利润为350万,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为350×25%=87.5万元,税后利润为262.5万元,虽然比300万的利润税前会计利润增加了50万元,税后利润却减少了25万元。

通过以上计算,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企业会计利润不要落在300万到383.33万之间,若在此区间,意味着企业多交税,税后老板可以分配拿回家的利润减少;企业在做财务预测的时候,需要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尽量规避利润落入300——383.33万元区间,若落在此区间,可以考虑通过给老板多发点年终奖等方式调节利润区间。

【第16篇】潍坊纳税百强企业排名

潍坊是山东省的一个面积大市、人口大市,同时也是一个经济大市,2023年潍坊市的gdp总量高达5872.2亿元,在山东省内仅次于青岛、济南、烟台,放在全国范围内的话,比中西部不少省会城市的gdp还要高,比如江西省会南昌、山西省会太原、黑龙江省会哈尔滨。

在潍坊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民营企业可以说是功不可没,山东省是我国民营经济发展最好的省份之一,而潍坊则是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最好的城市之一,有15家民营企业上榜2020山东民营企业100强榜单,上榜民营企业数量仅次于东营(17家)、多于青岛(12家),其中歌尔股份以351.48亿元的营业收入排名第31位,鲁清石化以348.27亿元的营业收入排名第32位。

从全国范围内来看,凡经济发达城市,无一不是拥有多个超级龙头企业,而潍坊的国企超级龙头企业数量略少,民营企业中的头部企业发展也有所欠缺。从实际情况来看,潍坊的顶级民营企业数量虽然比较多,但是缺乏超级龙头民营企业,这或许也是潍坊经济一直无法跨越大台阶的原因之一。

2023年潍坊市工商联等单位联合发布的“2020潍坊民营企业100强名单”显示,潍坊百强民营企业的入围门槛为7.81亿元,这个入围水准还是比较高的,堪比很多西部省份的省级百强民企入围门槛,在省内各城市中也处于前列,比如同期的2020烟台100强企业的入围门槛为6.22亿元,与潍坊市相去甚远。

潍坊市十强民营企业为:歌尔股份、鲁清石化、鲁丽集团、海王银河医药、诸城外贸、山东联盟化工集团、山东天保工贸、潍坊特钢集团、山东潍焦控股集团、山东华邦建设集团。

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排名第22,山东梦金园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排名第23;

山东寿光巨能金玉米开发有限公司排名第33,山东尧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排名第34;

诸城源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排名第44,潍坊振祥食品有限公司排名第45;

潍坊浩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排名第55,潍坊东方钢管有限公司排名第56;

盛瑞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66,昌邑华晨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排名第67;

潍坊市宇虹防水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排名第77,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78;

安丘市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排名第88,诸城尽美进出口有限公司排名第89;

山东泽慧新程食品有限公司排名第98,中房(潍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排名第99。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收入标准(16篇)

作者:小晟为何别人家是a级纳税人企业,我们家企业是m级纳税人企业,这个等级是如何评定的?纳税等级评定有何影响?01企业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和税务影响根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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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企业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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