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缴纳印花税计入什么科目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缴纳印花税计入什么科目,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缴纳印花税计入什么科目
企业缴纳印花税的会计分录
一、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企业交纳的印花税如果金额比较小,比如定额贴花的营业账簿和产权许可证照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关键点),如果金额小购买时直接减少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即可.实际缴纳的印花税:借:管理费用(印花税)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二、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实际工作中,很多地方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印花税是根据实际采购、销售或购销总额的一定百分比乘以税率直接计算缴纳的,这时很多企业就会先通过'应交税费'计提本月的印花税,次月实际缴纳时再冲减应交税费科目.
比如,根据豫地税发[2005]第43号文件《河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购销业务,分别按实际采购、销售或购销总额7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购销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当然,不同的省份规定是不一样,所以企业在实际计算缴纳印花税的时候一定要先查询当地的相关规定.
计提本月印花税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实际交纳印花税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三、缴纳以前年度印花税的处理
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做如下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银行存款
因为是属于以前年度的支出,不能计入当年的期间费用.如果是当年度当期的计提,则做如下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印花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而《企业会计准则》是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第2篇】三证合一要缴纳印花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粘贴印花税票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113号)第五条规定,对因各种原因更换营业执照正本和商标注册证的,均视为新领营业执照正本和商标注册证,应按规定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五元。
因此,企业更换“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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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印花税如何计算缴纳
印花税怎么交?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印花税还可以委托代征,税务机关委托经由发放或者办理应税凭证的单位代为征收印花税税款。 大概有以下13种情况需要交纳印花税,以及对应的税率如下: 1,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0.3‰贴花立合同人 2,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0.5‰贴花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0.3‰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按租赁金额1‰贴花。 6,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0.5‰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1‰贴花 8,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包括融资租赁合同但不包括银行间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0.05‰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按收取的保险费收入1‰贴花 10,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按所记载金额0.3‰贴花 11,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包括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记载金额0.5‰贴花 12,营业账簿 纳入会计核算的生产、经营用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13,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5元 如何缴纳印花税,详细步骤是什么? 1.开户,具体资料和手续咨询银行网点,如果已经有对公账户并且从这个账户划款应该不需要再开了。 2.账号需要提供,具体事项咨询税务机关。 3.如果说开的是统一的税票(缴款书)拿到银行就可以办理,具体细节可以咨询税务局和银行,应该还要在税票上盖银行预留印鉴(一般为财务章和法人私章)。 4.银行扣款就是拿着你的税票记账,把公司账上的钱根据税票金额划转到国库账户,然后再把税票的其中几联提交至当地国库,给你一联加盖业务结算章作为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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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印花税按次缴纳滞纳金
随着印花税的颁布实施,不少人都很纳闷,公司按次申报印花税,8月申报7月的,都是按照一贯流程申报操作的,为什么还会有滞纳金呢?
而在之前,在电子税务局按次申报以前月份的印花税系统是没有滞纳金的。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印花税应该什么时候算?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
也就是说,合同签了,就有纳税义务了,就该算税了。
而关于缴税,新版印花税中取消按月申报,实行按次申报,按季度申报、按年申报。纳税期限也发生了变化,原《印花税暂行条例》对纳税期限的规定并不明确,《印花税法》颁布后才明确了印花税的纳税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自2023年7月1日正式施行后,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选择了按次申报,就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超过了纳税期限,就会产生滞纳金。
比如公司是2023年8月10日申报税款所属周期为2023年7月10日的印花税,按照新版印花税规定,公司应当是在7月25日前申报,所以到8月10日申报时,就会有滞纳金了!
所以,提醒各位公司,印花税按次申报一定要在纳税期限内进行申报,否则会有滞纳金。
关于印花税如果大家还有不理解的地方,可以随时咨询广源信得~
我们也会继续为大家提供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最新政策的解读,让大家及时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助力大家做好相关工作~
【第5篇】企业怎样缴纳印花税
公司在网上购物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有人说不需要,还有人疑惑地说应该缴吧。先看一个案例,甲公司在2023年八月初通过电商平台向电商经营者x公司订购了一批价值100万元的商品,并于八月底货款两清。甲公司认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免征印花税。这显然是进入了误区,根据相关规定,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是免征印花税的。但是企业与电商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是不免税的,所以,甲公司应该在十月份按季度申报缴纳印花税,100万元乘以万分之三等于300元,根据现行六税两费减半政策,实际只需要交150元,你知道了吗?
【第6篇】协议是否缴纳印花税
深圳a物流服务公司,主营为从事物流代理服务,为国内客户提供出口货物的物流服务,问:该a物流服务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a物流服务公司是代理方,没有纳税义务但应负责代理纳税, 根据国税发〔1990〕173号文第二条规定,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在货运业务中,凡直接办理承、托运运费结算凭证的双方,均为货运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代办承、托运业务的单位负有代理纳税的义务;代办方与委托方之间办理的运费清算单据,不缴纳印花税。
【第7篇】个人出租住房缴纳印花税么
个人出租住房获得一定的租金,是需要依法申报缴纳税费,应携带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和出租双方身份证等有关资料,主动到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税务部门办理纳税申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如果不缴纳税费则是属于偷税、漏税的行为,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处罚。个人出租房屋应如何申报缴纳税收现为您详细解答:
出租房屋要交哪些税
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元。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缴纳。
房产税。个人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并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即按2%征收。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一般按其他行业10%的幅度标准确定,即按1%征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缴纳增值税额和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分为7%、5%、1%适用税率征收。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增值税额3%适用税率征收。
地方教育附加.按缴纳增值税额1%适用税率征收。
印花税。免征印花税。
税务登记。对个人出租住房无营业执照的应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备案,原因是确定增值税按月或次销售额起征点问题。
发票管理。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值得注意的是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个人享受免征增值税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
个人出租住房通过整理相关的个人出租住房税收知识,相信大家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出租的不是住房由于涉及税收问题较多,下次另为您解答。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税务问题,欢迎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24号)第一、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第一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一)、(二)款
【第8篇】代理运输费用怎么缴纳印花税
导读:代理进口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之前先要确定需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会计学堂小编查阅了相关的资料,得出的结论是代理费不属于印花税纳税凭证的列举范围,所以是不需要教案印花税的,具体的内容请看下文!
代理进口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你公司收取代理费不属于列举范围,所以不用缴纳印花税.
外贸代理合同如何缴印花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代理进口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上文小编介绍了这个内容是怎么处理的,关于这个内容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第9篇】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用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局明确:这些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税!
1.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44号)
2.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
3.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第34号)
4.各类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暂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图书、报刊等征订凭证征免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第142号)
5.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6.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7.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8.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应贴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9.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或虽属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簿、台账等,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10.国防科工委管辖的军工企业和科研单位,与军队、武警总队、公安、国家安全部门,为研制和供应军火武器(包括指挥、侦察、通讯装备,下同)所签订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国防科工委管辖的军工系统内各单位之间,为研制军火武器所签订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军火武器合同免征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0〕200号)
11.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12.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纳印花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13.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
14.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15.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第10篇】收藏!这15种情形无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虽小,但他和大家的日常经营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今天小编带你一起看看哪些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具体内容跟随小编的步伐,往下看吧!
1
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44号)
2
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
3
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
4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所说的“银行同业拆借”,是指按国家信贷制度规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行为。同业拆借合同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
5
出版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
6
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经理国库业务及委托各专业银行各级机构代理国库业务设置的账簿,不是核算银行本身经营业务的账簿,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
7
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
8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第34号)
9
各类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暂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图书、报刊等征订凭证征免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第142号)
10
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11
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12
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13
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应贴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14
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或虽属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簿、台账等,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15
国防科工委管辖的军工企业和科研单位,与军队、武警总队、公安、国家安全部门,为研制和供应军火武器(包括指挥、侦察、通讯装备,下同)所签订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国防科工委管辖的军工系统内各单位之间,为研制军火武器所签订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军火武器合同免征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0〕200号)
来源:北京朝阳税务
【第11篇】技术服务合同要缴纳印花税吗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第34号)第三条文件规定,关于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
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如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所书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知识、信息、技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第12篇】售后回租缴纳印花税
导读:根据小编的了解,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缴纳印花税吗?一般是不征收印花税这个税种项目了。具体的政策规定可以参考我们的下文解答详情内容,希望各位新手会计们都能够掌握的内容!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缴纳印花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44号)的规定:“
二、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和资产账面价值差额怎么做账?
对售后租回交易中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通过'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科目进行核算,分摊时,按既定比例减少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同时相应增加或减少折旧费用。
售后租回交易形成融资租赁承租人的账务处理:
结转出售资产的成本:
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出售资产收款: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情况递延收益
上述的全部解答内容“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缴纳印花税吗?”小编已经给大家详细解答完毕了。如果你们对于本篇内容还有疑问的话,欢迎咨询!
【第13篇】哪些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现在是不是还有很多人以为,只要签了合同,就需要交印花税呢?其实不然,虽说合同是印花税的凭证之一,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需要交印花税的,并且有的时候,没有签合同,你也需要缴纳印花税,比如产权转移书据、权利许可证照、经财政部确定的其他凭证等。
各位财会人注意了,这些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如果没有注意,就要多交税了!
1. 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
2. 出版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3. 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4. 对铁路、公路、航运、水陆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印花。
5. 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应贴花。
6. 对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7.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所说的“银行同业拆借”是指按国家信贷制度规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行为。同业拆借合同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8. 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经理国库业务及委托各专业银行各级机构代理国库业务设置的账簿,不是核算银行本身经营业务的账簿,不贴印花。
9. 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
(1)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2)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
(3)其他专业项目。
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0. 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11. 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应贴花。
以下是纳税人对于印花税的几大误区,你们都可以看看,它是不是你们曾经的想法。
误区一:印花税计税依据一律按含税合同金额计征
根据财税〔2016〕43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及印花税条例中表述的依据合同所载金额确定计税依据。
1.如印花税应税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只记载不含税金额,则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2.如印花税应税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既记载不含税金额又记载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则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3.如印花税应税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则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误区二:实收资本需要每年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税地字〔1988〕25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凡是记载资金的账簿,启用新账时,资金未增加的,不再按件定额贴花。”
因此,新成立企业,需按实缴资本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以后年度增加实收资本时,才需要按增资金额缴纳印花税,如果资金未增加的,则不需要在该年度对资金账簿所记载的金额进行贴花。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入股企业涉及增资,那么是在次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进行按年汇总申报纳税,而不是资金到账的次月,纳税人要拿时间点记牢了!
误区三:多缴纳的印花税可以办理退税
根据财税字【1988】2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金额有所增加,则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执行,即已贴印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误区四:所有的经济合同都需要贴花
现行印花税只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列举的十一大类应税合同征收,即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
没有列举的应税合同,则无需贴花。常见的不需要贴花的经济合同有:劳务用工合同、会计审计合同、委托代理合同、工程监理合同、拆迁补偿合同、委托贷款合同。
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哪些合同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不然又要多交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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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印花税如何申报缴纳
会计小白所处的甲企业在8月31号和9月12号分别到账了两笔实收资本的投资款,因为是第一次到账,从未涉及,不清楚税务是否需要处理或者申报。
小编答复:实收资本到账的话,需要申报资本增值额印花税。原先首笔到账的需要在实际到账后15天内去大厅手工申报,现在可以在电子税务局按次申报,后期陆陆续续到账的,需要到次年1季度内按年申报。
操作流程,进入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在常用功能里选择税费缴纳(含申报及更正)。
再点击日常申报,在本月可以申报的报表(选报部分,依发生)中找到印花税申报(按次),点击申报。
进入申报表后,点击增加一行,便可选择应税凭证和填写计征依据。
最后选择正确的应税凭证——资金账簿进行申报。
以上是按次申报的情形,按年申报的等到次年1季度内会出印花税申报(按年)报表,到时填写上一年度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增加额作为计征依据即可。
【第15篇】合伙企业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不能将实收基金简单地理解为实收资本 。对于合伙企业收到的合伙人出资,有的合伙企业将其计入“合伙人资本”科目,有的合伙企业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的习惯,将其计入“实收基金”科目,也有的企业将其计入“实收资本”科目。
按《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进行会计核算,各合伙人的出资额计入“实收基金”科目;按一般合伙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合伙人出资计入“合伙人资本”科目。“实收基金”、“合伙人资本”科目与“实收资本”科目性质不同,“实收基金”、“合伙人资本”科目中记录的资金属于合伙人出资份额,而“实收资本”科目中记录的属于企业资本。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额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因此合伙企业出资额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
合伙企业发生合伙人退出或者合伙份额转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是正列举,只要不是印花税法后附的应税凭证就不用缴纳印花税。但是企业除了有不知道印花税是正列举而多缴税外,对应税凭证的理解出现偏差也经常导致多缴税。
例如经常有人把转让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当成转让股权,把合伙人出资作为实收资本。合伙企业可不是有限责任公司,对它的出资也不是股权投资,所以转让股权、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应缴印花税的规定,都不适用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转让合伙企业合伙份额所立的书据不属于印花税列举的应税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最后多说一句,任何企业和个人,包括合伙企业,对外直接股权投资是不用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缴纳印花税那是被投资企业的事情。
【第16篇】按征期缴纳印花税的申报
国庆假期已经结束,又到了第三季度预缴的时候了,这些优惠政策及申报纳税方式的改变,小伙伴们务必要引起关注:
1、定了!10月征期延长!纳税人要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抄报税!
2、印花税取消按月申报,首个征期来了!
3、恭喜了!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4、国家明确!这些企业免征残保金!
5、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6、两项新规:高新技术企业新购进机器设备一次性扣除并加计扣除10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开始执行!
7、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以预缴申报了!
01
定了!10月征期延长!
税务局刚刚通知!
税局明确: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5日。请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抄报税哦!
一、征期1-25日
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按季)、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按季)、烟叶税(按月)、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征期1-31日
房产税(从价计征,按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车船税(按年)、广州市税务局所管纳税人的土地增值税按季预征、印花税按季申报
02
印花税取消按月申报!
首个征期来了!
按照新印花税法的相关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不再有按月的计征方式啦!
现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系统自动统一调整按季申报,营业账簿将自动转换为按年申报,无需另行申请。
调整为按季申报后,纳税人第一次按季申报所属期是7-9月,申报期是2023年10月。
印花税按次申报不需要做税种认定,直接登录申报即可。
大家可以登录进电子税务局自行查看税费种认定信息,路径为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查询。
具体申报操作如下:
登录电子税务局,搜索“财产和行为税”,点击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界面,就可以看到“印花税”申报选项啦。
若纳税人没有进行印花税核定,就需要“按次申报”了,但是“按次申报”可能会遗漏忘记申报,那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纳税人可以前往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期限变更,将“按次申报”调整为“按季申报”。当然啦,各地税务机关要求可能存在一定差别,具体需要小伙伴们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最新政策哦!
,时长
03
恭喜了!
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划重点!!
1、小微企业2023年全额返还工会经费支持政策顺延至2023年12月31日。 也就是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2、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
此处小微企业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包括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具体如下表所示。
3、全额返还≠不缴纳
小微企业享受2023年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依据2023年认定数据。
4、申请流程:
备齐资料,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请。一般来说,申请材料包括:
(1)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申报表
(2) 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上一年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复印件
(4) 上一年财务报表复印件
(5) 最近一次申报工会经费银行回单复印件
注意:各地主管税务机关执行口径可能不一致,具体事宜应当按照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但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办理!
04
国家明确!
这些企业免征残保金!
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明确:
对在职职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注:即使符合减免条件,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应进行申报(当地不需要申报的除外)。
此外,国家和各地政府也出台了优惠政策,政策如下:
1、实行分档征收
2、申请缓缴、减缴、免缴的情形
3. 密切关注本地优惠政策
在国家优惠政策以外,部分地区还实行了地方性优惠政策,比如常州市税局公布:
05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继续缓缴!
9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发布2023年第17号公告,宣布自2023年9月1日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注意!!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3年11月、12月,2023年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3年第四季度,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已按规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由于所属期为2023年10月和2023年1月的税费缓缴期限已到期,纳税人按规定应在2023年8月缴纳入库,不适用本《公告》。
所属期为2023年8月(或按季缴纳的第三季度)及以后期间发生的税费,按规定正常申报缴纳。
具体延长申报图示:
(1)延缓缴纳2023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的,在延长9个月的基础上继续延长4个月,合计延长13个月
(2)延缓缴纳2023年第一、二季度部分税费的,在延长6个月的基础上继续延长4个月,合计延长10个月
06
又能省钱了!
两项新政策开始实施!
2023年9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三部门联合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和现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两项新规:
1、高新技术企业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2、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07
10月份预缴申报可享受
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1、 适用主体
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其他行业企业。
2、政策要点
3、申报要求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无需向税务机关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第3季度预缴申报时,依据前三季度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7行“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下的明细行次填报加计扣除情况,享受税收优惠。此外,还应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前三季度)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4、注意事项
(1)请关注税务登记的行业,对行业登记信息是否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实际主营业务是否为负面清单行业进行确认。如税务登记的行业登记信息有误,请及时前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行业后,再到主管税务机关变更税务登记行业。
(2)企业开展的可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活动,应当符合财税〔2015〕119号文件对企业研发活动的界定: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3)企业应及时整理研发过程记录留存备查,作为研发活动真实开展、符合研发活动界定条件以及实际开展研发期间的佐证资料。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