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规程
| 适配人群 | 农村用电户,农电协管员,临时用电申请人 | 使用场景 | 电力线路保护区,临时用电作业,农电设施运维 |
|---|---|---|---|
| 编制目的 | 让大家用电时别出事,保护人命和电线杆子不被乱搞。 | ||
| 适用范围 | 村里用电的住户、临时接电的人、管电的供电所。 | ||
| 职责分工 | 住户自己动手干,供电所的人来检查,邻居看见违规要提醒。 | ||
| 操作流程 | 先申请再接线,装设备按标准来,用完及时拆掉临时线,漏电保护器跳了得查原因。 | ||
| 执行标准 | 线要合格不能破皮,离房子够2.5米高,晒衣服绳子离电线1.25米远,断电后再擦灯泡换开关,手湿不碰电器。 | ||
1、安全用电、人人有责。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从事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3、用电户受、用电设备的安装与使用应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的有关部门规定。
4、用电户或临时用电应当向当地供电所申请。
5、用电设施安装应符合国家行业规定标准,不准私拉乱接用电设备。临时用电期间用户应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备,用完应及时拆除。
6、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禁止采用“一相一地”方式用电。
7、严禁私设电网防盗和捕鼠、狩猎、捕鱼。
8、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9、严禁攀登、跨越电力设施的保护围墙或遮栏。
10、严禁往电力线、变压器上仍东西。
11、不准在220千伏以下的电力线路设施周围水平距离300米以内的范围内放炮采石。
12、不准靠近电杆挖坑或取土,不准在电杆上栓牲畜,不准破坏拉线,以防倒杆断线。
13、不准在电力线路上挂晒衣物。晒衣线(绳)与低压电力线路要1.25m以上的水平距离。
14、不准通信线、广播线与电力线同杆架设。通信线、广播线和电力线进户时要明显分开。
15、不得在电力线路的杆塔、拉线基础保护区内取土、建房、打井、打场、烧窑、烧荒、堆谷物、堆柴草、栽种树竹及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以保证与电力线路保护区垂直和水平的安全距离。
16、在电力线附近搭建构筑物、修理房屋和砍伐树木时,必须经当地供电部门同意,采取防范措施。当发生纠纷时,由电力部门依法协调处理。
17、演戏、放映、钓鱼和集会等活动要远离架空电力线路和其他带电设备,防止触电伤人。
18、船只通过跨河电力线路时,应及早放下桅栏杆;不要在电力线路下扬鞭赶牛放羊;机动车辆行驶或田间作业时,不要碰电杆和拉线。
19、教育儿童不玩弄电气设备、不爬电杆、不摇晃拉线、不爬变压器,不要在电力线附近打鸟、放风筝和有其他损坏电力设施、危及安全的行为。
20、发现电力线断落时,不要靠近;如距离导线的落地点8m以内时,应及时将双脚并立,按导线落地点反方向跳离,并看守现场或立即找电工处理。
21、发现有人触电,不要赤手拉触电人,应尽快用绝缘或干燥材料断开电源,并将触电者就近抬到荫凉通风的地方按紧急救护法进行施救。不得用“沙埋法或河水浸泡法放电”等愚昧无知的方法救人,以免延误救人最佳时效。
22、必须跨房的低压电力线路与房顶的垂直距离应保持2.5m及以上,对建筑物的水平距离应保持1.25m以上。
23、不得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或向导线抛掷物体。
24、严禁擅自在导线上接用电器设备。
25、不得擅自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或安装广播喇叭。
26、严禁利用杆塔、拉线作重牵引地锚桩。
27、不得在杆塔、拉线上栓牲畜、悬挂物体,攀附或种植农作物。
28、不得在杆塔内(不含杆塔与杆塔之间)或杆塔与拉线之间修筑公路。
29、严禁盗窃、拆卸杆塔或拉线上的器材,移动、损坏永久性标志或标志牌。
30、架设电视天线时应远离电力线路,不得同杆架设或交越,天线杆与高底压电力线路的最小距离应大于杆高3.0m,天线拉线与上述电力线路的净空距离应大于3.0m。
31、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动作后,应迅速查明跳闸原因,排除故障后方能投运。
32、家庭用电禁止拉临时线和使用带插座的灯头。
33、用户发现有线广播喇叭发出怪叫声时,不准乱动设备,要先断开广播开关,再找电工处理。
34、擦拭灯头、开关、电器时,要断开电源后进行。更换灯泡是,要站在干燥木凳等绝缘物上。
35、用电器具出现异常,如电灯不亮,电视机无声无像,电冰箱、洗衣机不启动等情况时,要先断开电源,再作修理,如果用电器具同时出现冒烟、起火或爆炸的情况,不要赤手去切断电源开关,应尽快找电工处理。
36、用电器具的外壳、手柄开关、机械防护有破损、失灵等有碍安全情况时,应及时修理,未经修复不得使用。
37、新购置和长时间停用的用电设备,使用前应检查绝缘情况.
38、家用电器具极其启动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按照安全用电有关规定要求装设保护接地。
39、电力线路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称为电力线路保护区。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必需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易燃物、易爆物、不得倾倒酸、碱、盐及其它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
(2)不得烧窑、烧荒;
(3)不得挖坑、取土,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4)不得种树竹;
(5)不得挖坑、取土。
安全用电规程:加油站安全用电
| 适配人群 | 持证电工,加油站站长,电气运维员 | 使用场景 | 加油站作业,防爆区域维护,雷电防护 |
|---|---|---|---|
| 编制目的 | 防止加油站电器出事,避免火花引燃油气,保护人和站的安全。 | ||
| 适用范围 | 加油站所有电工、值班员、站长,还有站里所有电器设备。 | ||
| 职责分工 | 电工动手干,值班员看着配合,站长盯着检查,安全员不定期抽查。 | ||
| 操作流程 | 选防爆电器、挂警示牌、戴好防护具、定期查密封、停电用防爆电筒、接地要测、记录不能少。 | ||
| 执行标准 | 电线得按防爆等级装,电筒必须是防爆的,密封坏了马上换,接地电阻每年测两次,记录本天天填,工具全得是防爆款。 | ||
1、 加油站电器及线路的选型、安装必须符合用电区域防爆等级要求。
2、 认真执行当地电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3、 电工应持证上岗。作业中应严格热行安全用电操作规程。
4、 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有效。
5、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参照有关规程作好适时修理和报废。
6、 参照(油库静电安全规程)和(石油库防雷规程)做好接地接装置的检查和测试工作。
7、 做好电器运行和检查、测试记录。
8、 在停电情况下,使用防爆安全电筒
9、 对加油站内部的电器密封要定期检查,如发现密封不良必须用防爆工具立即修复或更换。
安全用电规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
| 适配人群 | 电工班组,架子工,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爬架搭设,升降作业,外电临近 |
|---|---|---|---|
| 编制目的 | 防止爬架施工时触电出事,保证用电不乱接不漏电,保护工人安全。 | ||
| 适用范围 | 爬架搭设、升降、拆除的电工和架子工。 | ||
| 职责分工 | 电工负责接线查线,架子工配合挪动电箱,安全员盯着别出错。 | ||
| 操作流程 | 先选好电箱位置,再接线包严实,最后装漏保试跳闸,每步都不能跳过。 | ||
| 执行标准 | 用绝缘胶带裹电线头,漏保动作电流≤30ma,时间≤0.1秒,潮湿处要≤15ma,电箱要上锁防雨防尘。 | ||
a.爬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采用tn-s系统。
b.施工用电实行三级配电,即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配电;两级保护,即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各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箱要做到“一箱,一机、一闸、一漏”,有门有锁和防雨、防尘。
c.电箱安置要适当,周围不得有杂物。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流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潮湿、腐蚀环境下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
d.现场施工电缆线路不得拖地,不得直接架空缠绕穿越爬架敷设。电线接头处用绝缘胶带包好。配电箱内电器、规格参数与设备容量相匹配,按规定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e.升降脚手架主要由钢管等金属构件搭设而成,这些均为良导电体,所以在高、低压线路下方均不得搭设升降脚手架。升降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的规定:
外电线路电压(kv)
1以下
1~10
35~110
154~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当施工现场条件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增设屏障或防护架等,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f.定期检查线路和电闸箱内漏电保护器,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维修更换。
安全用电规程:隧道施工安全用电
| 适配人群 | 电气值班员,防爆检查员,电气维修工 | 使用场景 | 斜井施工,竖井作业,洞内检修 |
|---|---|---|---|
| 编制目的 | 防止停电出事,保证斜井竖井里设备一直有电,不让工人被电到,避免洞里起火爆炸。 | ||
| 适用范围 | 隧道施工的电工、值班员、维修工,还有斜井竖井里的通风机、绞车、水泵这些设备。 | ||
| 职责分工 | 电工自己动手干,值班员盯着看,技术员批准带电搬迁,主管科室管审批和监督。 | ||
| 操作流程 | 先断电挂警告牌,再检查绝缘,戴手套穿靴子站绝缘板,装防护罩,做接地,定期查设备。 | ||
| 执行标准 | 用合格绝缘手套和靴子,警告牌字要大要清楚,接地线得接牢,防护罩不能松动,灯要亮不闪,防爆灯必须真防爆。 | ||
(一)动力线路
一、设有斜井、竖井的隧道,在施工中应设置两路电源供电,当一路电源停电时,另一路电源应保证全部负荷的供电。在两路的电源线上,不得分接其他任何负荷。特殊情况应经工程局批准,其中一路可不受此限。
二、斜井、竖井下的配电室与水泵房应有两路供电,当一路停止供电时,另一路应保证全部负荷的供电。
主要通风机、竖井提升人员的绞车、抽放有害气体的主要设备房,应有两路直接由配电室馈出的供电线路,在受条件限制时,其中一路可由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接引。
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三、洞内及井下配电变压器严禁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但专供架线电机车交流设备用的专用变压器除外。
严禁由地面上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洞内及井下供电。
四、洞内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告牌。若需带电搬迁设备时,应制订出安全措施,经主管电力的科室批准后,在专职技术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二)电气设备
一、操作洞内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非专职电气值班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2.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并站在绝缘板上。
3. 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绝缘。使用前应进行绝缘检查。
4. 低压电气设备宜加装触电保安器。
二、电气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如靠背轮、链轮、皮带和齿轮等),必须加装遮栏或防护罩。
三、洞内防爆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应由合格的防爆电气检查人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合格后方准安装。使用期间应定期进行测试与检查。
四、直接向洞内供电的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与洞内值班员联系。
五、 36v以上的电气设备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均应由当班职能人员进行一次外表检查。
六、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职的电气维修工进行。
七、通风机房、绞车房、变电所等必须设有事故照明设备。
八、洞内照明的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
九、凡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库房或洞室,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或间接式照明。
安全用电规程:农村安全用电
| 适配人群 | 农村电工,用户电工,电力设施运维员 | 使用场景 | 农村电网建设,低压线路施工,自备电源接入 |
|---|---|---|---|
| 编制目的 | 让农村用电更安全,防止触电、火灾这些事发生,保护人和设备不被电伤。 | ||
| 适用范围 | 农村电网管电的人、用电的村民、修电的电工、装设备的单位。 | ||
| 职责分工 | 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电力企业具体执行,用户自己要照着做,电工配合检查维修。 | ||
| 操作流程 | 申请用电、验收合格才接电、装漏电保护器、不私拉乱接、断电再修电器、发现断线要跳开。 | ||
| 执行标准 | 用合格导线,距离电线够远,漏保必须装且能跳闸,断电后擦灯换泡,冒烟起火快找电工,电热器离易燃物远点。 | ||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农村安全用电的基本要求和责任方的职责,适用于农村电网的管理、经营、使用活动。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3869―1992 用电安全导则
dl/t 477―×××× 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dl/t 499―×××× 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
dl/t 633―1997 农电事故调查统计规程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98年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9号)
3 名词解释
3.1 用户受、用电设施the effector and consumer of the user
指按产权属用户的配电变压器、低压配电室(箱)、低压线路、接户线、进户线、室内配线和动力设备、用电器具及其相应的保护、控制等电气装置。
3.2 特低电压限值the limitation of especially low voltage
指在最不利的情况下(预计到所有应考虑的外部因素,如电网电压的容差等),允许存在于两个可同时触及的可导电部分间的最高电压。
3.3 特低电压especially low voltage
指在特低电压限值范围的电压,在相应条件下对人员不会有危险的。
4 安全用电管理中各责任方的职责
4.1 电力管理部门的职责:
4.1.1 负责农村安全用电的监督管理。
4.1.2 制订、宣传、普及有关农村安全用电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安全用电常识。
4.1.3 监督有关农村安全用电的法律、法规和电力技术标准的执行。
4.1.4 协调处理安全用电纠纷,协助司法机关对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1.5 负责对在用户受、送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的考核和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单位的资格审查,并核发许可证。
4.2 电力企业的职责:
4.2.1 接受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用电的监督和管理。
4.2.2 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颁布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中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
4.2.3 协助电力管理部门制订农村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及宣传、普及农村安全用电知识。
4.2.4 协助做好辖区内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2.5 依法开展安全用电检查工作。
4.2.6 承办电力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4.2.7 组织对自备电源用户的安全检查及其电气设施的验收。
4.2.8 依法保护电力设施。
4.2.9 建立健全安全用电工作的基础资料、用户档案和保障安全用电的工作制度。
4.2.10 向电力管理部门报告农村安全用电情况。
4.3 电力使用者的职责:
4.3.1 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规程中有关安全用电的规定。
4.3.2 接受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用电的监督管理。
4.3.3 接受电力企业依法开展的用电检查。
4.3.4 做好预防事故工作,制定并落实反事故措施。
4.3.5 必须安装防触、漏电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并做好运行维护工作。
4.3.6 学习并掌握安全用电知识。
4.3.7 发生事故后必须保护事故现场,配合做好对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3.8 严格执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做好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
4.3.9 企、事业电力用户,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电气工作人员(以下称用户电工),并接受当地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
4.3.10 企、事业电力用户按规定建立健全产权范围内的安全用电工作的基础资料、用电设施检修和运行的工作台账以及保障安全用电的工作制度。
4.3.11 企、事业电力用户应按规定及时上报电力事故。
4.3.12 用户电工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a) 必须接受当地电力管理部门和电力企业的业务指导,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不以权谋私;
b)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c) 熟悉和遵守有关电力安全、技术等法规和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熟练掌握“人身触电紧急救护法”;
d) 必须经电力企业培训、考核,电力管理部门审查合格;
e) 能从事用户产权范围内的用电设备运行维护和安全用电工作。
4.3.13 电力使用者在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时;
a) 接受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b) 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以及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
c) 接受电力企业的资质考核和电力管理部门的资格审查,并取得相应资质;
d) 接受电力企业依法开展的用电检查工作;
e) 接受电力企业对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验收。
5 安全用电
5.1 安全用电、人人有责。
5.2 用户受、用电设施的选型、设计、安装和运行维护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5.3 用户用电或临时用电应向当地电力企业申请。
5.4 用电设施安装应符合dl/t499规定的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接电,不准私拉乱接用电设备。临时用电期间用户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5.5 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禁止采用“一相一地”方式用电。
5.6 严禁私设电网防盗和捕鼠、狩猎、捕鱼。
5.7 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5.8 严禁攀登、跨越电力设施的保护围墙或遮栏。
5.9 严禁往电力线、变压器上扔东西。
5.10 不准在电力线附近放炮采石。
5.11 不准靠近电杆挖坑或取土,不准在电杆上拴牲畜,不准破坏拉线,以防倒杆断线。
5.12 不准在电力线路上挂晒衣物。晒衣线(绳)与低压电力线要保持1.25m以上的水平距离。
5.13 不准通信线、广播线与电力线同杆架设。通信线、广播线和电力线进户时要明显分开。
5.14 不得在电力线路的保护区内盖房子、打井、打场、堆柴草、栽树和种植自然生长最终高度与电力线路的导线之间不符合垂直和水平安全距离规定的竹子、树木。
5.15 在电力线附近立井架、修理房屋和砍伐树木时,必须经当地电力企业或产权人同意,采取防范措施。当发生纠纷时,由当地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协调。
5.16 演戏、放电影、钩鱼和集会等活动要远离架空电力线路和其他带电设备,防止触电伤人。
5.17 船只通过跨河线时,应及早放下桅杆;马车通过电力线时,不要扬鞭;机动车辆行驶或田间作业时,不要碰电杆和拉线。
5.18 教育儿童不玩弄电气设备、不爬电杆、不摇晃拉线、不爬变压器台,不要在电力线附近打鸟、放风筝和有其他损坏电力设施、危及安全的行为。
5.19 发现电力线断落时,不要靠近;如距离导线的落地点8m以内时,应及时将双脚并立,按导线落地点反方向跳离,并看守现场或立即找电工处理。
5.20 发现有人触电,不要赤手拉触电人,应尽快断开电源,并按dl 477附录a紧急救护进行抢救。
5.21 必须跨房的低压电力线与房顶的垂直距离应保持2.5m及以上,对建筑物的水平距离应保持1.25m及以上。
5.22 架设电视天线时应远离电力线路,天线杆与高低压电力线路的最小距离应大于杆高3.0m,天线拉线与上述电力线路的净空距离应大于3.0m。
5.23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动作后,应迅速查明跳闸原因,排除故障后方能投运。
5.24 家庭用电禁止拉临时线和使用带插座的灯头。
5.25 用户发现有线广播喇叭发出怪叫时,不准乱动设备,要先断开广播开关,再找电工处理。
5.26 擦试灯头、开关、电器时,要断开电源后进行。更换灯泡时,要站在干燥木凳等绝缘物上。
5.27 用电器具出现异常,如电灯不亮,电视机无影或无声,电冰箱、洗衣机不启动等情况时,要先断开电源,再作修理,如果用电器具同时出现冒烟、起火或爆炸的情况,不要赤手去切断电源开关,应尽快找电工处理。
5.28 用电器具的外壳、手柄开关、机械防护有破损、失灵等有碍安全情况时,应及时修理,未经修复不得使用。
5.29 ⅰ类用电器具及其启动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按照低压电力系统运行方式的要求装设保护接地。
5.30 新购置的长时间停用的用电设备,使用前应检查绝缘情况。
5.31 为防止电气火灾事故,用户应遵守下列规定:
a) 用电负荷不得超过导线的允许载流量,发现导线有过热的情况,必须立即停止用电,并报告电工检查处理。
b) 熔断器的熔体等各种过流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必须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程的要求装配,保持其动作可靠;不得随意加大熔体的规格,不得以其他金属导体代替熔体。
c) 使用电热器具,应与易燃易爆物体保持安全距离,无自动控制的电热器具,人离去时应断开电源。
d) 防火检查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e) 发生电气火灾时,要先断开电源再行灭火,严禁用水熄灭电气火灾。
5.32 有爆炸危险场所、严重腐蚀场所、高温场所的安全检查应按gb/t 13869的要求及有关规定执行。
5.33 彩灯的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彩灯应采用绝缘电线。干线和分支线的最小截面除满足安全电流外,不应小于2.5mm2,灯头线不应小于1.0mm mm2。每个支路负荷电流不应超过10a。导线不能直接承力,导线支持物应安装牢固,彩灯应采用防水灯头。
b) 供彩灯的电源,除总保护控制外,每个支路应有单独过流保护装置,并加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c) 彩灯的导线在人能接触的场所,应有“电气危险”警告牌。
d) 彩灯对地面距离小于2.5m时,应采用特低电压。
5.34 用电设备采用特低安全电压(交流有效值55v以下)供电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特低电压要由隔离变压器提供。禁止直接使用自耦变压器、分压器、半导体整流装置作为电源;安全隔离变压器不允许放在金属容器内使用,不应与热体接触,也不要放在潮湿的地方。
在潮湿地方使用安全隔离变压器的,其电压不应超过特低电压限值33v。
b) 使用特低电压的插座与插头必须配套装设,并具备其他电压系统不能插入的特点。
c) 工作在特低电压下的电路,必须与其他电气系统和任何无关的可导电部分实行电气上的隔离。
d) 当采用33v以上的特低电压时,必须采取防止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5.35 用户自备电源和不并网电源的使用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电力技术标准和有关规程的规定和要求。凡有自备电源或备用电源的用户,在投入运行前要向电力部门提出申请并签订协议,必须装设在电网停电时防止向电网返送电的安全装置(如联锁、闭锁装置等)。
5.36 凡需并网运行的农村电源必须依法与电力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后方可并网运行。
5.37 当发生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时,按dl/t 633的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划分。
安全用电规程:矿井安全用电
| 适配人群 | 井下电工,机电维修工,变电所值班员 | 使用场景 | 井下作业,采掘工作面,竖井施工 |
|---|---|---|---|
| 编制目的 | 防止井下触电事故,保障工人安全,让用电更可靠。 | ||
| 适用范围 | 井下电工、变电所值班员、设备检修人员。 | ||
| 职责分工 | 电工自己动手干,班长在现场看着,技术员定期检查。 电缆要挂牢不拖地,接头不能乱设,接地线必须连好,停电后先放电再作业。 | ||
| 执行标准 | 电缆悬挂点不超过3米,高度避开车辆;接地电阻不大于2欧;绝缘油每年测一次耐压;验电笔必须能响能亮;工具绝缘手套要干燥无破洞。 | ||
电是矿山生产建设中的重要能源,随着我国矿山开采的飞跃发展,电气化程度越来越高,矿山与电的关系更加密切,接触电气系统的人员也越来越多,电为改善矿井作业职工的劳动条件,提高采矿生产率,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但如果对电的管理不善,检查使用不当,会带来许多不安全因素。电具有传速快、看不到、摸不着、听不见等特点,尤其是井下的电气设备的工作条件较为特殊,空间狭窄、环境较暗、空气潮湿以及电气设备和电缆易受砸、碰压而使绝缘损坏,所以井下极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因此,为确保矿井安全用电,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一、供电
(1)井下矿山对各种电气设备或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检修和安全检查等,应执行水电部现行的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
(2)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高压网路的配电电压,不得超过7kv,有条件的,也不得超过10kv。
②低压网路的配电电压,不得超过1200v。
③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不大于22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不大于36v;行灯,不大于36v。
④携带式电动工具的电压,应不大于127v。
⑤电机车供电电压,交流电源不超过400v,直流电源不超过600v。
(3)由地面到井下中央变电所或主水泵房的电源电缆,至少应敷设两条线路,且任何一条电缆发生故障,均应保证原有送电能力。无淹没危险的小型矿山,可不在限。
(4)矿井电气设备禁止接零。矿井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禁止中性点直接接地。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准向井下供电。
(5)给井下供电的断路器和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各回路断路器,禁止安设自动重合闸装置。
(6)每个矿井必须备有地面、井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图。
二、电气线路
(1)水平巷道或倾角小于45°的巷道,应使用钢带铠装电缆。竖井或倾角大于45°的巷道,应使用钢丝铠装电缆。移动式电力线路,应采用井下专用橡套电缆。井下信号或控制用线路,应使用铠装电缆。井下固定敷设的照明电缆,如有机械损伤可能,应采用钢带铠装电缆。
(2)敷设在硐室或干燥木支护巷道中的铠装电缆,必须将黄麻外皮剥掉,并定期在铠装外壳加涂防锈防水油漆。
(3)敷设在竖井内的电缆,必须和竖井深度相适应,中间不准有接头。如竖井太深,应将接头部分设置在中段水平巷道内。
(4)在钻孔中敷设电缆,应将电缆牢固地固定在钢绳上,钻孔不稳固时,应敷设保护管。
(5)必须在水平巷道个别地段沿地面敷设电缆时,应用铁质或非燃性材料覆盖。不准用木料覆盖电缆沟,或在水沟中敷设电缆。
(6)敷设在矿井内的电缆,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①在水平巷道或45以下的井筒内,电缆悬挂高度和位置应保证其不致被车辆碰撞压坏。电缆悬挂点间距应不大于3 m,厂厂净距不得小于50 mm,不准将电缆挂在风水管上。
电缆上不准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风水管平行敷设时,应设在管子的上方,距管子不得小于0.3 m。
②在竖井或45°以上的井巷内,电缆悬挂点的距离,在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竖井内不得超过6m,敷设电缆的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须能承受电缆重量,且不得损坏电缆的外皮。
③橡套电缆应有专供接地的芯线,接地芯线不得兼作其他用途。
④高、低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3m。
(7)电缆通过防火墙、防水墙或硐室部分,应分别用金属管或混凝土管保护,管孔应严加封闭。
(8)巷道内的电缆,应每隔一定距离和在分路点上悬挂标注有号码、用途和电压等的标志牌。
三、电气及保护
(1)井下高压网路的短路容量,不宜超过70 mv.a。使用未标明井下专用的油断路器时,其最大遮断容量不得超过额定容量的1/2,从井下中央变配电所或采空区变电所引出的低压馈电线,应装设带有电流保护的自动开关。
(2)用架空线往井下中央变配电所送电时,在井口线路终端及井下配电所一次母线侧,须设避雷装置。
(3)井下变配电所高压馈电线,应设检漏装置,低压母线及送至工作面的馈线,应设断开电源的检漏装置或指示器。
(4)检漏装置必须灵敏可靠,不得任意取消,值班人员每天对其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四、机电硐室
(1)矿井永久性中央变配电所或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硐室,必须砌碹。采区变电所硐室,应用不燃材料支护。硐室的顶板和墙壁应不渗水。
(2)中央变电所的地面,应比人口处巷道轨面高o.5m;与水泵房毗邻时,应高于水泵房地面0.3m。采空区变电所及其他机电硐室,地面应比人口处巷道轨面高o.2m。
(3)长度超过6 m的变配电硐室,应在两端各设一个出口,并装有向外开的铁栅栏门。有淹没、爆炸、火灾危险的矿井的机电硐室,都应设置防火门和防水门。
(4)硐室内各种电气设备的控制装置,必须注明号码和用途,并有停送电标志。硐室人口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安全标志,高压电气设备必须悬挂“高压危险”的安全标志牌,并应有照明。
五、照明、通信和信号
(1)矿井所有作业地点、人行道和通往作业地点的人行道,须有良好的照明。
(2)采掘工作面可采用移动式电气照明。有爆炸危险的矿井和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携带式蓄电池矿灯。炸药库的照明应按gb 6722《爆破安全规程》中的规定执行。
(3)从采区变电所到照明用变压器的380v供电线路,应为专用线,不得与动力线共用。照明电源,应从采区变电所的变压器低压出线侧的自动开关之前引出。
(4)井底车场,主要机电硐室、调度室和采区,均应安装通信装置。井下变电所、主要泵房和主扇风机房,必须有直通地面交换台或调度室的电话。主要运输巷道的各信号室之间,必须安装直通电话。
(5)矿井电气信号,必须能同时发声或发光。提升装置应有独立的信号系统,信号电源电压不得超过127v,并设专用变压器供电。
六、保护接地
(1)矿井内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配件、金属外皮等,必须接地。巷道中接近电缆线路的金属构筑物等均应接地。
(2)矿井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系统的规定是:
①所有需要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极,都应与接地干线连接。接地干线应与主接地极连接,形成接地网。
②移动和携带式电气设备,应采用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并与接地干线连接。
③矿井所有接地的设备,必须有单独的接地连接线。禁止将几台电气设备的接地连接线串联连接。
④矿井所有电缆的金属外皮,都必须有可靠的电气连接,以构成接地干线。
(3)接地极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设备在水仓或水坑内的主接地极,应采用面积不小于o.75m2、厚度不小于5mm的钢板制成。
②设置在排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采用面积不小于0.6 m2、厚度不小于0.4mm的钢板,或具有同样面积和厚度不小于3。5mm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
③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应采用直径不小于35 mm、长度不小于1。5 m的钢管制作,并直埋人地下,钢管上至少应有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孔。
(4)接地干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00 mm2、厚度不小于4 mm的扁钢,或直径不小于12mm的圆钢制成。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干线的连接线(采用电缆芯线者除外),电缆接线盒两头的电缆金属连接线,应采用面积不小于48 mmz、厚度不小于4 mm的扁钢或直径不小于8 mm的圆钢。
(5)接地装置的所有钢材,必须镀锌或镀锡。接地装置的连接线,应采取防腐措施。
(6)每个主接地极的接地电阻,由主接地极起至最远的就地接地装置上,不得大于2 n。每台移动电气设备至接地干线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ω。高压系统的单相接地电流大于20a时,接地装置的最大接触电压不应大于40v。
七、检查与维修
(1)电气设备的检查与维修,参照下表执行。
检查项目
检查时间
井下自动保护装置
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
井下全部接地网和总接地网电阻测定
高压电缆耐压试验,橡套电缆
新安装和长期没有运行的电气设备,在合闸前必须测量绝缘和接地电阻
每季一次
随时
(2)电气设备和变压器使用的绝缘油,一般情况下应每年进行一次理化性能及耐压试验;操作频繁的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合格者必须及时更换。
(3)矿井电气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对重要线路和重要工作场所的停电和送电,以及对700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检修,须经主管电气工程师或技术人员签发工作票,方准进行作业。
②操作700v以上的电气设备,必须使用防护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垫和绝缘台)。
③禁止带电检修或搬动任何带电设备。检修或搬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将导体完全放电和接地。
④停电检修时,所有已切断的开关把手,均应加锁,并且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安全警示牌。
⑤必须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禁止单人操作。
(4)供给移动机械(装岩机、电钻等)电源的橡套电缆,靠近机械的一段,应沿地面敷设,但其长度不得大于15m,中间不得有接头。电缆应安放在适当位置,以免被运转机械所损坏。
安全用电规程:农村安全用电
| 适配人群 | 农电运维人员,乡镇供电所电工,农村低压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低压电网改造,农网检修作业,架空线路运维 |
|---|---|---|---|
| 编制目的 | 让农村低压电工作业不出事,保护干活的人不被电着,设备别坏掉。 | ||
| 适用范围 | 县级以下干低压电活的师傅们,比如修电线、装电表、查故障这些活。 | ||
| 职责分工 | 电工自己动手干,班组长盯着看,供电所的人负责检查和批准。 | ||
| 操作流程 | 先停电再验电,挂好地线才开工,干活时戴好手套和安全帽,完事要检查一遍。 | ||
| 执行标准 | 验电要用专用笔,接地线得是铜的,安全距离不能少于0.7米,工具必须绝缘好,动作要稳不能猛拉猛合。 | ||
本标准除2和3两章为推荐性条文外,其余均为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经贸委电力司《关于确认1999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电力[2000]22号,由电力行业农村电气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单位对dl477-1992《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dl477一1992规程执行以来的经验,结合当前的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实际情况,依据现行的各有关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原规程各项条款反复研究和讨论,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按标准化格式对总则部分、内容编排部分进行了修改。
对不属工作规程范畴的内容:原标准的第171条手电钻的使用,第172条电焊机的使用,第173条梯子的使用等予以删除。
本标准生效之日同时代替dl477一1992。
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为标准的附录。
本规程由国家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农村电气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国家电力公司西北公司农电工作部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原固均张昌润张志达李杰吴平徐腊元黄迪元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农村电气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农村低压电网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保证安全的措施,适用于县级及以下从事低压电气工作的人员。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dl408-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499-____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
3 名词术语
3.1 低压low voltage
本规程所指的低压为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3.2 紧急事故处理the manipulating of theemergencies
对于可能造成人身触电、使设备事故扩大、引发系统故障、导致电气火灾等类事故的处理。
3.3 低压间接带电作业low voltage indirect electri ferrous jobs
系指工作人员与带电设备非直接接触,即手持绝缘工具对带电设备进行作业。
4 基本要求
4.1 电气工作人员
4.1.1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检两年一次);
b)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本规程及有关规程、规定,并经考试合格;
c)掌握紧急救护法(见附录a)。
4.1.2 电气工作人员中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本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4.1.3 电气工作人员应熟悉所管辖的电气设备。
4.2 电气设备
4.2.1 低压电气设备和设施的安装及运行,均应符合dl499规程的要求。
4.2.2 配电室应备有必要的安全用具和消防器材。
4.2.3 电气设备主要部位应标明相色。
4.2.4 正常时不带电,故障时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配电盘(箱)应有可靠接地。
4.3 巡视检查
4.3.1 巡视检查时,禁止攀登电杆或配电变压器台架,也不得进行其他工作。夜间巡视检查时,应沿线路的外侧进行;遇有大风时,应沿线路的上风侧进行,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发现倒杆、断线,应立即派人看守,设法阻止行人通过,并与导线接地点保持4m以上的距离,同时应尽快将故障点的电源切断。
事故巡视检查时,应始终认为该线路处在带电状态,即使该线路确已停电,亦应认为该线路随时有送电的可能。
4.3.2 巡视检查配电装置时,进出配电室应随手关门,巡视完毕必须上锁。
4.3.3 在巡视检查中,发现有威胁人身安全的缺陷时,应采取全部停电、部分停电或其他临时性安全措施。
4.3.4 巡视检查设备时,不得越过遮栏或围墙。
4.4 电气操作
4.4.1 电气操作必须根据值班负责人的命令执行,执行时应由两人进行,低压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写,每张操作票只能执行一个操作任务。
4.4.2 下列电气操作应使用低压操作票(见附录b):
a)停、送总电源的操作;
b)挂、拆接地线的操作;
c)双电源的解、并列操作。
4.4.3 电气操作前,应核对现场设备的名称、编号和开关、刀开关的分、合位置。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全面检查。
4.4.4 电气操作顺序:停电时应先断开开关,后断开刀开关或熔断器;送电时与上述顺序相反。
4.4.5 合刀开关时,当刀开关动触头接近静触头时,应快速将刀开关合人,但当刀开关触头接近合闸终点时,不得有冲击;拉刀开关时,当动触头快要离开静触头时,应快速断开,然后操作至终点。
4.4.6 开关、刀开关操作后,应进行检查。合闸后,应检查三相接触是否良好,连动操作手柄是否制动良好;拉闸后,应检查三相动、静触头是否断开,动触头与静触头之间的空气距离是否合格,连动操作手柄是否制动良好。
4.4.7 操作时如发现疑问或发生异常故障,均应停止操作;待问题查清、处理后,方可继续操作。
4.4.8 严禁以投切熔件的方法对线路(干线或分支线)进行送(停)电操作。
5 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在低压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a)工作票制度;
b)工作许可制度;
c)工作监护制度和现场看守制度;
d)工作间断和转移制度;
e)工作终结、验收和恢复送电制度。
5.1 工作票制度
5.1.1 在低压电气设备或线路上工作,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a)填写低压第一种工作票(停电作业)(见附录c);
b)填写低压第二种工作票(不停电作业)(见附录d);
c)口头指令。
5.1.2 填写低压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凡是低压停电工作均应使用低压第一种工作票。
5.1.3 填写低压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凡是低压间接带电作业,均应使用低压第二种工作票。
5.1.4 不需停电进行作业,如:刷写杆号或用电标语、悬挂警告牌、修剪树枝、检查杆根或为杆根培土等工作,可按口头指令执行。
5.1.5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作许可人发出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后,工作负责人负责带领全体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
工作票签发人由供电所熟悉技术和现场设备的人员,或电力用户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应经县供电企业考核批准。
工作负责人由供电营业所人员或电力用户电工担任。
工作许可人必须曲本供电所或电力用户电气运行人员担任。
5.1.6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应由两人分别担任。
工作负责人不宜进行检修、试验工作,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参加检修、试验工作。
工作许可人在本班组工作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可作为班组成员参加本班组工作,但不能担任工作负责人。
5.1.7 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a)工作票签发人:
1)工作项目是否必要;
2)工作是否安全;
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4)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全体工作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b)工作负责人:
1)正确安全地组织作业;
2)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3)检查工作许可人所做的现场安全措施是否与工作票所列的措施相符;
4)工作前对全体工作人员交待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
5)督促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
6)班组成员实施全面监护。
c)工作许可人:
1)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
2)正确完成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
3)工作前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所做的安全措施;
4)正确发出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
d)班组成员: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5.1.8 对大型或较复杂的工作,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前应到现场勘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安全、技术及组织措施。
5.1.9 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填写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字、漏字需要修改时,字迹应清楚;必要时可附图说明。
5.1.10 工作票签发人接到工作负责人已填好的工作票,应认真审查后签发;对复杂工作或对安全措施有疑问时,应及时到现场进行核查,并在开工前一天把工作票交给工作负责人。
5.1.11 工作负责人接到工作许可命令后,应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并询问是否有疑问,工作班全体成员确认无疑问后,工作班成员必须在签名栏签名。
5.1.12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如同一地点同时停送电,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
5.1.13 工作期间,一份工作票应始终保留在工作负责人手中,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保存。工作中,不允许增加工作票内没有填写的工作内容。
5.1.14 紧急事故处理可不填写工作票,但应履行许可手续,做好安全措施,执行监护制度。
5.1.15 已执行的工作票,由供电所保存,保存期3个月。
5.1.16 口头指令应记载在值班记录中,主要内容为:工作任务、人员、时间及注意事项等。
5.1.17 工作票制度的其他要求参照dl408标准执行。
5.2 工作许可制度
5.2.1 工作负责人未接到工作许可人许可工作的命令前,严禁工作。
5.2.2 工作许可人完成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后,应立即向工作负责人逐项交待已完成的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还应以手指背触试,以证明要检修的设备确已无电。对临近工作地点的带电设备部位,应特别交待清楚。
当所有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交待、核对完毕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字,写明工作开始日期、时间,此时,工作许可人即可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
5.2.3 每天开工与收工,均应履行工作票中开工和收工许可手续。
5.2.4 严禁约时停、送电。
5.3 工作监护制度和现场看守制度
5.3.1工作监护人由工作负责人担任,当施工现场用一张工作票分组到不同的地点工作时,各小组监护人可由工作负责人指定。
5.3.2 工作期间,工作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行为。
5.3.3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期间不宜更换,工作负责人如需临时离开现场,则应指定临时工作负责人,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和全体成员。工作负责人如需长期离开现场,则应办理工作负责人更换手续,更换工作负责人必须经工作票签发人批准,并设法通知全体工作人员和工作许可人,履行工作票交接手续,同时在工作票备注栏内注明。
5.3.4 为确保施工安全,工作负责人可指派一人或数人为专责监护人、看守人,在指定地点负责监护、看守任务。监护、看守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只有得到工作负责人下达已完成监护、看守任务命令时,方可离开岗位。
5.3.5 安全措施的设置与设备的停送电操作应由两人进行,其中一人为监护人。
5.4 工作间断制度
5.4.1 在工作中如遇雷、雨、大风或其他情况并威胁工作人员的安全时,工作负责人可下令临时停止工作。
5.4.2 工作间断时,工作地点的全部安全措施仍应保留不变。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地点时,要检查安全措施,必要时应派专人看守。
5.4.3 在工作间断时间内,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现场进行工作或碰触任何物件。
5.4.4 恢复工作前,应重新检查各项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整,然后由工作负责人再次向全体工作人员说明,方可进行工作。
5.4.5 每天工作开始与结束,均应在低压第一种工作票中履行许可与终结手续。每天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票交工作许可人。次日开工时,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履行完开工手续后,再将工作票交还工作负责人。
5.5 工作终结、验收和恢复送电制度
5.5.1 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
在对所进行的工作实施竣工检查后,工作负责人方可命令所有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向工作许可人报告全部工作结束。
5.5.2 工作许可人接到工作结束的报告后,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检查验收任务完成情况,确无缺陷和遗留的物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双方签字,工作票即告终结。
5.5.3 工作票终结后,工作许可人即可拆除所有安全措施,然后恢复送电。
6 保证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
在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技术措施:
a)停电(断开电源);
b)验电;
c)挂接地线;
d)装设遮栏和悬挂标示牌。
6.1 停电
6.1.1 工作地点需要停电的设备:
a)施工、检修与试验的设备;
b)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边沿与设备带电部位的安全距离小于0.7m;
c)在停电检修线路的工作中,如与另一带电线路交叉或接近,其安全距离小于1.0m(10kv及以下)时,则另一带电回路应停电;
d)工作人员周围临近带电导体且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e)两台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共用一个接地体时,其中一台配电变压器低压出线停电检修,另一台配电变压器也必须停电。
6.1.2 工作地点需要停电的设备,必须把所有有关电源断开,每处必须有一个明显断开点。
6.1.3 断开开关的操作电源,刀开关操作把手必须制动。
6.2 验电
6.2.1 在停电设备的各个电源端或停电设备的进出线处,必须用合格的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笔进行验电。
验电前应先在带电设备上进行试验,以验证验电笔是否完好,然后在线路、设备的a、b、c三相和中性线导体上,逐相验明确无电压。
6.2.2 不得以设备分合位置标示牌的指示、母线电压表指示零位、电源指示灯泡熄灭、电动机不转动、电磁线圈无电磁响声及变压器无响声等,作为判断设备已停电的依据。
6.2.3 检修开关、刀开关或熔断器时,应在断口两侧验电。杆上电力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下层,后验上层;先验距人体较近的导线,后验距人体较远的导线。
6.3 挂接地线
6.3.1 经验明停电设备两端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在检修设备的工作点(段)两端导体上挂接地线。
为防止工作地段失去接地线保护,断开引线时,应在断开的引线两侧挂接地线。
6.3.2 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检修设备上的各个方面的线路(包括零线)都要挂接地线。同杆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挂接地线时,应先挂下层导线,后挂上层导线;先挂离人体较近的导线(设备),后挂离人体较远的导线(设备)。
6.3.3 当运行线路对停电检修的线路或设备产生感应电压而又无法停电时,应在检修的线路或设备上加挂接地线。
6.3.4 挂接地线时,必须先将地线的接地端接好,然后再在导线上挂接。拆除接地线的程序与此相反。接地线与接地极的连接要牢固可靠,不准用缠绕方式进行连接,禁止使用短路线或其他导线代替接地线。若设备处无接地网引出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接地棒在地面下的深度不得小于0.6m。为了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装、拆接地线时,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接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体。
6.3.5 严禁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移动已挂接好的接地线。如需移动时,必须经过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注明。
6.3.6 接地线由一根接地段与三根或四根短路段组成。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软裸铜线,每很截面不得小于16mm2。严禁使用其他导线作接地线。
6.3.7 由单电源供电的照明用户,在户内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时,如果进户线刀开关或熔断器已断开,并将配电箱门锁住,可不挂接地线。
6.4 装设遮栏和悬挂标示牌
6.4.1 在下列开关、刀开关的操作手柄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a)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刀开关;
b)已停用的设备,一经合闸即可启动并造成人身触电危险、设备损坏,或引起总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动作的开关、刀开关;
c)一经合闸会使两个电源系统并列,或引起反送电的开关、刀开关。
6.4.2 在以下地点应挂止步,有电危险的标示牌:
a)运行设备周围的固定遮栏上;
b)施工地段附近带电设备的遮栏上;
c)因电气施工禁止通过的过道遮栏上;
d)低压设备做耐压试验的周围遮栏上。
6.4.3 在以下邻近带电线路设备的场所,应挂禁止攀登,有电危险的标示牌:
a)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可能误登的电杆或配电变压器的台架;
b)距离线路或变压器较近,有可能误攀登的建筑物。
6.4.4 装设的临时木(竹)遮栏,距低压带电部分的距离应不小于o.2m,户外安装的遮栏高度应不低于1.5m,户内应不低于1.2m。临时装设的遮栏应牢固、可靠。
6.4.5 严禁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随意移动遮栏或取下标示牌。
7 架空线路工作
7.1 挖坑工作
7.1.1 挖坑前必须了解有关地下管道、电缆等设施的敷设情况,并与有关主管部门取得联系,明确地下设施的确切位置。施工时,应在地面上做出标志,做好防护措施,加强监护。
7.1.2 在松软土地上挖坑,应有防止塌方措施,如加挡板、撑木等,禁止由下部掏挖土层。
7.1.3 在居民区及交通道路附近挖的坑,应设坑盖或可靠围栏,夜间应挂红灯,防止行人陷入坑内。
7.1.4石坑、冻土坑打眼时,应检查锤把、锤头及钢钎。打锤人应站在扶钎人侧面,严禁站在对面,并不得戴手套;扶钎人应戴安全帽、手套及其他护具。钎头有开花现象时,应更换修理。
7.1.5 承力杆打帮桩挖坑时,应采取防止倒杆的措施。
7.2 立杆和撤杆工作
7.2.1 立、撤杆要设专人统一指挥。开工前应讲明施工方法及信号。工作人员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杆、撤杆时,应设专人看守,防止行人接近。
7.2.2 立、撤杆要使用合格的起重、支撑设备和拉绳,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必要时要进行试验。使用方法应正确,严禁过载使用。
7.2.3立杆过程中,杆坑和杆下禁止有人工作或走动,除指挥人及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离开1.2 倍杆高的距离。
7.2.4 立杆及修整杆坑时,应有防止杆身滚动、倾斜的措施,如:采用叉杆和拉绳控制等。
7.2.5 顶杆及叉杆只能用于竖立重量较轻的单杆,不得用铁锹、桩柱等代用。立杆前应开好马道,工作人员要均匀地分配在电杆两侧。
7.2.6 利用旧杆做支撑物立、撤杆时,应首先检查杆根;必要时应加设临时拉绳。
7.2.7 使用吊车立、撤杆时,绳套应吊在杆的重心偏上位置,防止电杆失去平衡而突然倾倒。
7.2.8在撤杆工作中,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在挖坑前应先绑好拉绳,并采取防止倒杆措施。
7.2.9 使用抱杆立杆时,主牵引绳、尾绳、电杆中心及抱杆顶应在一条直线上。抱杆应均匀受力,两侧拉绳应拉好,不得左右倾斜。
7.2.10 电杆起立离地后,应对各受力点处做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拉绳及其连接点和拉桩。经检查确无问题,再继续起立。起立60°后,应减缓速度,注意各侧拉绳。
7.2.11 已经起立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
7.3电杆上工作
7.3.1 上杆前应先检查杆根是否牢固。新立电杆在杆基完全牢固以前,严禁攀登。遇有冲刷、起土、上拔的电杆,应先培土加固,支好架杆或打临时拉线后,再上杆。
凡需松动导线、拉线的电杆应先检查杆根,并打好临时拉线或支好架杆后再上杆。
7.3.2 上杆前应先检查登杆工具,如脚扣、踏板、安全带、梯子等,必须完整、牢靠。
7.3.3 在电杆上工作,必须使用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构件上,应防止安全带从杆顶冒出或被锋利物伤害。系好安全带后,必须检查扣环是否扣牢。杆上作业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电杆上有人工作时,不得调速或拆除拉线。
7.3.4 使用梯子时,要有人扶持或绑牢。
7.3.5 攀登横担时,应检查横担及紧固件是否牢固、良好。
7.3.6 现场人员应戴安全帽。杆上人员应防止掉东西,使用的工具、材料均应用绳索传递,不得抛扔,杆下严禁行人逗留。
7.3.7 遇有大雾、雷雨或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登杆作业。
7.4 放线、撤线和紧线
7.4.1 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统一信号,应检查紧线工具及设备,确保良好。
7.4.2 放、撤各种与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交叉跨越的线路时,应先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采取安全措施,如搭设可靠的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7.4.3 紧线、撤线前应先检查拉线、拉桩及杆根。如不牢固时,应加设临时拉绳加固。
7.4.4 紧线前,应检查导线有无被障碍物挂住。紧线时,应检查接线管或接线头以及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有无卡住。如发现导线被挂住、卡住,应停止紧线,并妥善处理。工作人员不得跨在导线上或站在转角侧内,防止意外跑线时抽伤。
7.4.5 严禁采用突然剪断导线的作法撤线。
7.5 起重运输的一般规定
7.5.1 起重工作必须由有经验的人领导,并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明确分工,做好安全措施。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对起重工具做全面检查。
7.5.2 起重机械,如绞磨、吊车、卷扬机、绞车等必须安置平稳牢固,并应设有制动和逆止装置。
7.5.3当重物吊离地面后,工作负责人应再次检查各受力部位,在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正式起吊。
7.5.4 在起吊、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的周围、上下方、转角内侧和起吊物的下面,严禁人员逗留和通过。
7.5.5 起吊物体必须绑牢。物体若有棱角或特别光滑的部位时,在棱角和光滑面与绳子接触处应加以包垫。
7.5.6 使用开门滑轮时,应将开门勾环扣紧,防止绳索自动跑出。
7.5.7 起重时,在起重机械的滚筒上至少应绕有5圈钢丝绳。拖尾钢丝绳应随时拉紧,并应由有经验的人负责。
7.5.8 起重机具均应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按铭牌标明的允许工作荷重使用,不得超铭牌使用。
7.5.9 使用车辆、船舶运输,不得超载。在运电杆和线盘时,必须绑扎牢固,防止滚动、移动伤人。
7.5.10装卸电杆应防止散堆伤人。当分散卸车时,每卸完一处,必须将车上其余的电杆分布均匀、绑扎牢固后,方可继续运送。
7.5.11 起放电杆时,应互相呼应。
7.5.12 用绳子牵引电杆上山,必须将电杆绑牢,绳子不得触磨地面。爬山路线两侧5m以内,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
7.5.13 起重工具应妥善保管,列册登记,定期检查,按期试验(详见附录e)。
8 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
8.1 在低压带电线路电杆上的工作
8.1.1 在带电电杆上工作时,只允许在带电线路的下方,处理水泥杆裂纹、加固拉线、拆除鸟窝、紧固螺丝、查看导线金具和绝缘子等工作。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低压带电导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0.7m。
8.1.2 在带电电杆上进行拉线加固工作,只允许调整拉线下把的绑扎或补强工作,不得将连接处松开。
8.2 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的工作
8.2.1 新架或停电检修的线路(指放线、撤线或紧线、松线、落线等工作)如与另一强电、弱电线路邻近或交叉,以致工作时将可能和另一回导线接触或接近至危险距离以内(见表1),则均应对另一线路采取停电或其他安全措施。
表1低压线路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工作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 1.0 220 4.0
35(20~44) 2.5 330 5.0
66、110 3.0
8.2.2 为了防止新架或停电检修线路的导线产生跳动,或因过牵引引起导线突然脱落、滑跑而发生意外,应用绳索将导线牵拉牢固或采用其他安全措施。
8.2.3 为防止登杆作业人员错误登杆而造成人身触电事故,与检修线路邻近的带电线路的电杆上必须挂标示牌,或派专人看守。
8.3 同杆架设多回低压线路中的停电检修工作
8.3.1 同杆架设的多回线路中的任一回路检修,其他线路都必须停电,并均必须挂接地线。
8.3.2 停电检修的每一回线路均应具有双重称号,即:线路名称、左(右)线或上(下)线的称号(面向线路杆号增加的方向,在左边的线路称为左线,在右边的线路称为右线)。工作票中应填写线路的双重称号。
9 低压间接带电作业
9.1 进行间接带电作业时,作业范围内电气回路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必须投入运行。
9.2 低压间接带电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工作人员必须穿着长袖衣服和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手柄的工具。
9.3 间接带电作业,应在天气良好的条件下进行。
9.4 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短路的隔离措施。
9.5 在紧急情况下,允许用有绝缘柄的钢丝钳断开带电的绝缘照明线。断线时,应分相进行。断开点应在导线固定点的负荷侧。被断开的线头,应用绝缘胶布包扎、固定。
9.6 带电断开配电盘或接线箱中的电压表和电能表的电压回路时,必须采取防止短路或接地的措施。
9.7 更换户外式熔断器的熔丝或拆搭接头时,应在线路停电后进行。如需作业时必须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间接带电作业,但严禁带负荷作业。
9.8 严禁在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中带电工作。
10室内线路和电动机
10.1 在不能负重的顶棚、天花板上工作时,梁与梁之间应用厚长板条搭桥,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后方可进行工作。工作地点应有足够照明。
10.2 在墙壁上用钢钎打孔工作,应戴防护眼镜,扶钎手应戴手套。
10.3 新安装的电动机,在试车前不得安装皮带。确认电动机转向正确后,方可停电安装皮带。皮带运行中应不跑偏、不打滑、不磨边,皮带周围应有安全防护设施。
10.4 电动机外壳必须可靠接地
10.5 严禁对运行中的电动机进行维修工作。严禁使用无风扇护罩、无靠背轮护罩及无轴端盖的电动机。
10.6 田间、场院使用的电动机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10.7 严禁带电移动电动机。停电移动时,应防止电源线被拉断。
11砍伐树木工作
11.1 砍伐靠近带电线路的树木时,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必须向全体工作人员说明电力线路有电,不得攀登电杆;树木、绳索不得接触导线。
11.2 上树砍剪树枝时,不应攀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不应攀登已经锯过或砍过而未断开的树枝。人和绳索应与导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应注意蜂虫蜇咬,并使用安全带。
11.3 发现树枝有接触导线现象,必须在线路停电后进行处理。
11.4 为防止树木倒落在导线上,应设法用绳索把树枝拉向与导线相反的方向。绳索应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以免伤人。树枝接触带电导线时,禁止人员接近。
11.5 砍剪树枝时,应有专人监护,树下方不得有人逗留,防止砸伤。
11.6 大风、下雨及潮湿天气,不应进行砍剪树枝工作;如确需工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12测量工作与仪表使用
12.1 电气测量工作,应在无雷雨和干燥天气下进行。测量时,一般由两人进行,即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夜间进行测量时,应有足够的照明。
测量人员必须了解测量仪表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正确接线,熟悉测量工作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12.2 测量电压、电流时,应戴线手套或绝缘手套,手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应保持在100mm以上,人体与带电设备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2.3 电压测量工作,应在较小容量的开关上、熔丝的负荷侧进行,不允许直接在母线上测量。
12.4 测量配电变压器低压侧线路负荷时,可使用钳形电流表。使用时,应防止短路或接地。
12.5 测试低压设备绝缘电阻时,应使用500v兆欧表,并做到:
a)被测设备应全部停电,并与其他连接的回路断开;
b)设备在测量前后,都必须分别对地放电;
c)被测设备应派人看守,防止外人接近;
d)穿过同一管路中的多根绝缘线,不应有带电运行的线路;
e)在有感应电压的线路上(同杆架设的双回线路或单回线路与另一线路有平行段)测量绝缘时,必须将另一回线路同时停电后方可进行。
12.6 测试低压电网中性点接地电阻时,必须在低压电网和该电网所连接的配电变压器全部停电的情况下进行;测试低压避雷器独立接地体接地电阻时,应在停电状态下进行。
12.7 测量架空线路对地面或对建筑物、树木以及导线与导线之间的距离时,一般应在线路停电后进行。带电测量时,应使用清洁、干燥的绝缘尼龙绳,严禁使用皮尺、线尺。
12.8 使用兆欧表时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a)测试用的导线为绝缘线,其端部应有绝缘护套;
b)在带电设备附近测量绝缘电阻时,测量人员和兆欧表的位置必须选择适当,保持安全距离,以免兆欧表引线或引线支持物触碰带电部分。移动引线时,必须注意监护,防止工作人员触电;
c)摇测电容器时,兆欧表必须在额定转速状态下,方可用测电笔接触或离开电容器(即开始或停止摇测)。
12.9 使用钳形电流表时,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a)使用钳形电流表时,应注意钳形电流表的电压等级和电流值档位。测量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观测数值时,要特别注意人体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b)测量回路电流时,应选有绝缘层的导线上进行测量,同时要与其他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防止相间短路事故发生。测量中禁止更换电流档位;
c)测量低压熔断器或水平排列的低压母线电流时,应将熔断器或母线用绝缘材料加以相间隔离,以免引起短路。同时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
12.10 使用万用表时,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a)测量时,应确认转换开关、量程、表笔的位置正确的;
b)在测量电流或电压时,如果对被测电压、电流伯不清楚,应将量程置于最高档次。不得带电转换量程;
c)测量电阻时,必须将被测回路的电源切断。
13 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与保管
13.1 安全工器具、仪表、标示牌等应分类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室内,并经常保持整洁。
绝缘杆(棒)应垂直存放在支架上或悬挂起来,但不得接触墙壁;绝缘手套应用专用支架存放;仪表和绝缘鞋、绝缘夹等应存放在柜内;验电笔(器)存于盒(箱)内;接地线应编号,放在固定地点。安全工器具上面不准存放其他物件,橡胶制品不可与油脂类接触。
13.2 工器具及仪表等应分类编号登记,定期进行检查,按期进行绝缘和机械试验(登高、起重工具试验表见附录e;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试验表见附录f)。
13.3 接地线、标示牌和临时遮栏的数量,应根据低压电网的规模或设备数量配备(标示牌式样见附录g)。
14 其他
14.1 进入高空作业现场,应戴安全帽,1.5m及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高处工作传递物件,不得抛掷。
14.2 雷电天气禁止在室内外电气设备上进行操作和维修。
14.3 严禁带电移动或维修、试验各种电器设备(包括家用电器)。
14.4 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
14.5 在电容器组上工作时,应将电容器逐个多次对地放电后,方可进行。
14.6 用户有自备电源的,必须采取防反送电措施(如加装联锁、闭锁装置等),以防用户自备电源在电网停电时向电网反送电。
14.7 遇有电气设备火灾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带电设备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四氯化碳灭火器等;对停电的注油设备应使用干燥的沙子或泡沫灭火器等灭火。在室外使用灭火器时,使用人员应站在上风侧。
安全用电规程:施工场地安全用电
| 适配人群 | 塔机司机,升降机操作员,电工检修员 | 使用场景 | 塔机作业,高空操作,工地用电 |
|---|---|---|---|
| 编制目的 | 防止塔机漏电伤人,避免电缆被压破,不让别人误合开关导致塔机突然动起来,保护高空作业的人安全。 | ||
| 适用范围 | 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操作员、检修工、现场电工。 | ||
| 职责分工 | 塔机司机自己拉闸合闸,检修时由电工断电并挂牌,安全员巡查监督,其他人不准碰开关。 | ||
| 操作流程 | 先拉铁壳开关再检修,电缆要架空或穿管,控制电路用48v以下电压,吊钩避开高压线,触电马上断电。 | ||
| 执行标准 | 铁壳开关必须单独设,电缆破损立刻换新,接头无裸露铜丝,控制箱标“48v”,高压线旁挂警示牌,触电后10秒内断电。 | ||
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是工地上的主要用电设备,尤其是塔机,功率较大,人员在高空操作。因此塔机的用电安全要求比其他设备要求更高,有其特定的要求:
1.安全用电要求
(1)塔式起重机或升降机应有自己单独的电源开关。建筑工地用电设备较多,往往有自己单独的变压器和供电线路。塔式起重机的电路设计中,都设有自己单独的铁壳开关,这是必不可少的。当塔机不工作或检修时,应当将铁壳开关拉闸,工作时再合上。但有的工地,将其他设备与塔机共用一个铁壳开关,这就潜伏事故危险。因为塔式起重机,非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是不可以动电控系统的。当塔机不工作或检修时,铁壳开关已拉下,检修人员认为已拉闸是安全的,而别人不一定知道塔机处于什么状态。如果和其他设备共用一个电源开关,别人就可以去合闸,塔机就有误动作的可能。塔机的误动作往往就存在很大的事故危险,所以其他设备不可以与塔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
(2)要重视保护塔式起重机和升降机的供电电缆。塔机功率往往比较大,电缆也较粗,而且拉的距离较长,经过的地点较多,受到磨损、碾压的可能性也较多。特别是行走式塔机,为此必须更加注意保护。电缆经过人和车的通道处,一定要架空或者套上钢管埋人地下,避免践踏和碾压,避免破坏和触电。电缆接头,要常常检查是否有摩擦或尖锐物品刮破电缆。任何破损都可以引起结构带电和触电,这是用户千万注意的。
(3)控制电路和动力电路要用电源变压器分开,而且控制电路最好选用安全电压48v以下,不要用220v或380v。本来,有经验的设计人员在设计电控系统时一般会这么设计。然而,有些塔机生产单位,为了节省成本,减少电气元件,也有直接用220v线圈电压的。塔机操作人员是在高空作业,直接站在金属结构上,任何带电漏电对他们都有威胁,这和其他设备不一样。尽管发生触电的事故机会很少,但作为用户应当坚持要选用安全电压的概念。
(4)塔机的工作区一定要避开高压线。吊钩和钢丝绳不应该跨过电线去作业。
(5)用户要学习和掌握触电解救法及电气灭火方法的常识,万一发生事故能有正确的处理办法。
2.触电解救法
当发现有人触电时,应当尽快让触电者脱离电源,切断通过人体的电流。但作法要得当,否则还有扩大事态的可能。
(1)在低压设备(对地电压250v以下)上脱离电源的方法:应迅速地拉下电源开关、闸刀或拔下电源插头。当电源开关较远不能立即断开时,救护人员可以使用干的衣物(衣服、手套、绳子、木板、木棒或其他不导电物体)做工具,拨开电线或拉动触电人,使触电者与电源分开,但不能用金属或潮湿的物件做工具。
解救时最好是一只手进行,以免双手形成回路。如果触电者因抽筋而紧握导电体,无法松开时,可以用干燥的木柄斧头、木把榔头或胶柄钢丝钳等绝缘工具砍断电线切断电源。
(2)在高压设备上触电,应当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拉闸断电,并作好各种抢救的准备。如此法不可行时。可采取抛掷裸体金属软线的方法使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跳闸动作,自动切断电源。注意抛掷金属线前,应将软线的一端可靠地接地,然后抛掷另一端。
(3)如果触电者在塔机上所处位置较高,必须预防断电后触电人从塔机高处摔下来的危险,并采取防止摔伤的安全措施。即使在低处,也要防止断电后,触电人摔倒碰在坚硬的钢架或结构物上的可能性。
(4)如果触电事件发生在夜晚,断电后会影响照明,应当同时准备其他照明设备,以便进行紧急救护工作。
3.触电紧急救护方法
触电人脱离电源后,应争分夺秒紧急救护,采取各种救护方法。
(1)如果触电人尚未失去知觉,仅因触电时间长,或曾一度昏迷,应必须让其保持安静,并请医生前来诊治或护送去医院。但应严格监视触电者的症状变化,以便作急救处理。
(2)如果触电者已经失去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地平卧,解开衣服,使其呼吸通畅。给他闻阿母尼亚水。同时,可用毛巾沾酒精或少量水摩擦全身,使之发热。如天冷,应特别注意保温,尽快请医生诊治。
(3)如果触电者已停止呼吸,但心脏仍在跳动,应立即实施人工呼吸进行急救。即使心跳和呼吸都停止,也不能认为已经死亡,仍要进行各种人工办法抢救,并尽快送医院紧急救治。因为触电人“假死”可以延长较长时间,实现急救法几小时活过来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4.电气火灾的扑灭
在工地上由于过流、短路等种种原因,发生电气火灾的可能性是存在的。特别是夜间工地,不易发现事故苗头,而工地上建材又多,容易引起火灾。当发生电气火灾时,要迅速切断电源,然后组织灭火。电气灭火不能用水和泡沫灭火器灭火,因为水和溶解的化学药品有利于导电。只能用二氧化碳(c02)、四氯化碳(ccl4)和干粉(即cfclbv)灭火,还可以用干黄砂灭火。
操作以上各种灭火器,应站在风的上向,也即面向顺风方向。最好能穿戴绝缘劳护用品,并要采取防毒和防窒息的措施。在可能条件下,注意尽量保护好电器设备不受损坏。切断电源时要防止人身触电。
安全用电规程:破碎排岩部安全用电
| 适配人群 | 电气检修工,高压操作员,破碎机巡检员 | 使用场景 | 高压设备检修,接地故障处置,跨步电压防范 |
|---|---|---|---|
| 编制目的 | 让大伙儿用电时别出事,知道怎么防触电、怎么断电、怎么验电,保护自己不被电着。 | ||
| 适用范围 | 破碎排岩部所有用电器的岗位,比如操作破碎机、皮带机、配电柜的人。 | ||
| 职责分工 | 电工自己动手干,旁边必须站个监护人看着,班组长负责盯全过程,调度员管联系停送电。 | ||
| 操作流程 | 先停电、再验电、接着放电,挂“有人工作”牌,装接地线,最后才动手修。 | ||
| 执行标准 | 验电笔要先在有电处试好再用,绝缘手套得半年一检、用前捏捏看漏气没,安全距离6kv以下至少1米,工具全得是合格的,不能凑合用。 | ||
为规范安全用电提高各岗位安全用电意识,破碎排岩部结合本部门用电情况制定如下用电规程:
一.高低压划分
高压(1kv以上):设备高压电缆、变压器一次侧、破碎机电机、高压皮带机电机。
低压(1000v以下):设备各配电柜、控制盘,变压器二次侧,设备各控制电缆,设备照明线路,设备动力电缆。
高低压要严格区分,接触高低压设备电源时一定要确定电已断掉,验电确认无电并经放电后方可操作(后详见高低压验电笔使用)。
二、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安全电压:
人体与电接触时,对人体各部位组织不会造成任何损害的电压叫做安全电压。我国安全根据使用环境不同,安全电压分为6v、12v、24v、36v、42v五个安全等级。破碎排岩部电气设备电压等级(除临时检修照明电源外)均高于安全电压,严禁任何设备带电触碰。
跨步电压触电:
当带电设备发生某相接地时,接地电流流入大地,在距接地点不同的地表面各点上呈现不同电位,电位的高低与离开接地点距离有关,距离愈远电位愈低。当人的脚与脚之间同时踩在带有不同电位的地表面两点时,会引起跨步电压触电。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发生接地时故障时,远离接地点时应双足并拢或单足跳跃离开接地点。
相间触电
所谓相间触电,就是在人体与大地绝缘的时候,同时接触两根不同的相线或人体同时接触电气设备不同相的两个带电部分时,这时电流由一根相线经过人体到另一个相线,形成闭合回路。这种情形称为相间触电,此时人体直接处在线电压作用之下,比单相触电的危险性更大。
接地保护
接地保护又常称为保护接地,就是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接地体连接,以防止因电气设备绝缘损坏而使外壳带电时,操作人员接触设备外壳而触电。在中性点不接地的低压系统中,在正常情况下各种电力装置的不带电的金属外露部分,除有规定外都应接地。如:
(1) 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及移动式用电器具的外壳。
(2) 电力设备的传动装置。
(3) 配电柜与控制柜的框架。
(4) 电缆外皮及电力电缆接线盒、终端盒的外壳。
(5)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设的钢索及起重机轨道。
(6) 装有避雷器电力线路的杆塔。
(7) 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力装置的外壳及支架。
安全距离
操作人员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与带电体之间的安全距离:6kv及以下,不应小于1.0m;35(20~44)kv,不应小于2.5m。架空地线应视为带电体,在绝缘架空地线附近作业时,作业人员与绝缘架空地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4米。
三、电气绝缘工器具
1、高压绝缘手套
(1)绝缘手套是特制的橡胶手套,应无孔隙和杂质、不发粘、不发脆,并按规定周期(六个月一次)做交流耐压试验,并且达到合格要求。绝缘手套可作为500v及以下电压设备的基本安全用具或1kv及以上设备的辅助安全用具。露天矿高压为6kv,绝缘手套应配合高压拉杆、高压验电笔、高压接地棒、电缆钩子一起使用,严禁单独使用高压绝缘手套接触高压带电设备。绝缘手套均应以“只”为单位进行编号。应该注意,医用手套、耐酸手套等不能当作绝缘手套使用。
(2)绝缘手套应存放在干燥清洁的专门的架柜上,不与碱、酸、油类和化学品接触,不受阳光直射和雨淋。
(3)绝缘手套在每次使用之前,对其外观应进行详细检查。手套宽度以能套进大衣袖口为宜。要求其质地柔软、胶质紧密。发现有严重的划痕、切割损伤,以及从袖口开始卷紧和挤压检查有漏气的,均不得使用。
(4)绝缘手套每次使用完后应及时用清水清洗或用干净湿布擦拭脏污,擦拭干净撒上滑石粉妥善保管。
2、高压验电笔
(1)用处:在拆接高压线路或电缆前,检查高压网络变配电设备、架空线、电缆等是否带电的工具。由检测部分、绝缘部分、握手部分三大部分组成。
(2)使用方法:在使用高压验电笔进行验电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者在前,监护人在后。使用验电器时,必须注意其额定电压要和被测电气设备的电压等级相适应。验电时,操作人员一定要戴绝缘手套(绝缘手套必须是做了耐压试验,且在试验周期范围内,使用前进行完好性检查),穿绝缘靴。操作者应手握罩护环以下的握手部分,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检验,后在断电需要进行验电的设备上检测。检验时,应渐渐地移近带电设备至发光或发声,以验证验电器的完好性。然后再在需要进行验电的设备上检测。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遇到紧急或事故停电时,线路或设备已经停电,无法进行带电检验时,可省去先在带电体上的检验,但需要验电线路、设备一定要进行验电)
(3)注意事项:
1)在使用高压验电笔验电前,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检查一下试验是否超周期、外表是否损坏、破伤。例如,gdy型高压电风验电器在从包中取出时,首先应观察电转指示器叶片是否有脱轴现象,警报是否发出音响,脱轴者不得使用,然后将电转指示器在手中轻轻摇晃,其叶片应稍有摆动,证明良好,然后检查报警部分,证明音响良好。对于gsy型系列高压声光型验电器在操作前应对指示器进行自检试验,才能将指示器旋转固定在操作杆上,并将操作杆拉伸至规定长度,再作一次自检后才能进行。
2)高压验电器不能检测直流电压。
3)在保管和运输中,不要使其强烈振动或受冲击,不准擅自调整拆装,凡有雨雪等影响绝缘性能的环境,不准使用。不准把验电笔放在露天烈日下暴晒,应保存在干燥通风处,不准用带腐蚀性的化学溶剂和洗涤剂进行擦拭或接触。
5、低压验电笔
低压验电笔用于检查500v以下导体及各种用电设备的外壳是否带电,其使用注意事项如下:
(1)低压验电笔主要由工作触头、降压电阻、氖泡、弹簧等部件组成。使用前检查验电笔是否完好,氖泡及内部电阻是否损坏,严禁湿手或雨天情况下使用验电笔。
(2)使用验电笔时,手指触摸笔尾端金属部分,严禁接触到前端金属裸露部分。验电时先验带电部分,氖泡发光,后验断电部分,氖泡不亮。
(3)低压验电笔可检查低压设备和线路是否带电,还可以区分火线、零线,氖泡发光者为火线,不亮者为零线。
(4)使用低压验电笔不可带绝缘手套(高压验电笔使用必须戴高压绝缘手套)。
四、高压停送电流程及注意事项
停送电是用电安全里的一项重要流程,破碎排岩部停送电流程及重要注意事项如
1、破碎排岩部停送电联系人为值班调度
工作票签发人:刘玉喜、夏学春、王志杰、李志雄
停送电负责人:以公司登记在册人员名单为准
2、停送电负责人和停送电联系人要坚持负责到底原则,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准换人。如若换人,停送电负责人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请示,获得批准后,向接班停送电负责人、停送电联系人进行工作交接。
注意事项:
1、破碎排岩部高压线路停送电严格履行工作票制度,严禁无票停送电操作,非电气检修停电时,可不执行工作票制度,只执行“停电牌”制度。
2、高压部分停电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即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3、停送电过程中呼唤应答要规范用语,避免双方用意表达不清进行操作
4、停送电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及使用相应工具,对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确认后,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监护人员陈述操作流程,操作人复述无误后方可作业。
5、除车间规定的停送电负责人、联系人外,严禁其他任何人参与停送电联系及操作。
6、停电、验电、放电三流程不可少,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带电,严禁任何人靠近。
7、严格遵循挂牌制度,停电后“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子挂在停送电操作处。
五、触电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若发生人员触电紧急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方法紧急处理。
1、应急处置措施
(1)应首先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如拉开电源开关,拔掉插头,用干燥的木棒、竹竿或绝缘工具等挑开电线等方法,但不能用手直接去接触触电者。
(2)如果触电人的衣服是干燥的,而且不是紧缠在身上时,救护人员可站在干燥的木板上,用干衣服把自己一只手作严格绝缘包裹,然后用这只手拉触电人的衣服,把他拉离带电体。
(3)如果人在较高处触电,必须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切断电源后触电人从高处摔下造成摔伤。
(4)触电者脱离电源后,要迅速地检查其触电程度而决定对症急救,并应准备充足照明,以便进行抢救。
(5)停止呼吸时,应立即用仰头抬额法使气道开放,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6)对心跳停止者立即采用心肺复苏法急救,心肺复苏法的主要内容是开放气道、口对口(或鼻)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即使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也不能停止用心肺复苏法急救,直到患者心跳复苏正常为止。
(7)当触电者心跳和呼吸均停止并有其他伤害时,应先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法急救,然后再进行外伤处理。
(8)抢救的同时急送医院急救。
(9)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
受害人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s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
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
听—用耳贴近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呼气声音。
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左或右)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
若看、听、试结果,既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10)判断有无意识的方法
轻轻拍打伤员肩膀,高声喊叫“喂,能听见吗?”。
如认识,可直接喊其姓名。
无反应时,立即用手指甲掐压人中穴、合谷穴约5秒。
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正确进行就地抢救
(11)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
按压吹气1分钟后(相当于单人抢救时做了4个15∶2压吹循环),应用看、 听、试方法在5~7秒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的再判定。
若判定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再进行2次口对口 人工呼吸,接着每5秒吹气一次(即每分钟12次)。如脉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 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
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超过5~7秒。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2.触电急救方法
使触电者仰面平卧,颈部枕垫软物,头部稍后仰,松开衣物和腰带
(1)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先清除触电者口中的血块、痰液或口沫,急救者深深吸气,捏紧触电者的鼻子,大口像触电者口中吹气,然后放松鼻子,使其自身呼吸,如此重复进行,每次以5s左右为宜,不可间断,直至触电者苏醒为止。
(2)胸外心脏挤压法。使触电者伸直仰卧,后背着地处须为结实木板或硬地,注意保持触电者体温,急救者跪跨在触电者臀部位置,右手放在触电者的胸上位置,中指指尖位于其颈部凹陷边缘,掌根所在的位置即为正确压区,然后将左手掌压在右手掌上双手指并拢自上而下均衡的用力挤压胸骨下端,使其下陷3—4cm。然后放松挤压,要注意手掌不能离开胸壁,依靠胸部的弹性自动恢复原状。按照上述步骤连续不断的进行操作,大约60次/min,挤压时定位须准确,压力要适当,一直进行到触电者苏醒为止。
安全用电规程:车间安全用电
| 适配人群 | 持证电工,维修电工,电气操作工 | 使用场景 | 生产车间,电气维修,应急抢修 |
|---|---|---|---|
| 编制目的 | 防止乱动电箱电线出事故,保护大家不被电到,不让车间起火。 | ||
| 适用范围 | 车间里所有用电设备、配电柜、线路和开关。 | ||
| 职责分工 | 维修电工来干活,其他员工只能看不能碰,班长盯着有没有人乱来。 | ||
| 操作流程 | 先断电再修,不湿手碰开关,漏保每月试一次,坏的马上换,着火先拉闸。 | ||
| 执行标准 | 用胶布包线头,不能用纸或水,大功率电器要审批,灭火用干粉,木棍挑电线,开关坏了得换新。 | ||
1.生产车间所有配电设施、用电设施、供电线路均有公司维修电工负责,其它人员不能擅自更改或迁移。
2.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应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严禁非本单位电工动用情况不明开关及配电柜、配电线路、所需动力配给,都有生产部委派专业电工管理、运作,任何单位与个人都不能擅自打开柜门,私拉乱扯、擅自动用配电器具,避免因对电力设施情况不熟悉造成严重后果。未经许可动用者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触电、危急情况发生时除外)。
3.生产上不频繁用电或应急用电,必须有电工在场监护或指导,非电气操作工均不能接触动力线端头及电源开关的端头。
4.所有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大修、移置,动力部分必须有专业电工处理后进行,其它不能擅自做主,绝对禁止未断电拖动用电设备。
5.发现有人触电,严禁用手去拉拽触电者,要在第一时间关闭电源开关或用干燥的木棍、竹杆挑开电线,立即用正确的人工呼吸法进行现场抢救。
6、严禁用湿手触摸灯头、开关、插头插座及用电器具。开关、插座或用电器具损坏或外壳破损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7、用电器通电后如发生冒烟、发出烧焦气味或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严禁使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8、严禁破坏或私自更改用电线路,禁止使用多驳口和残旧的电线,以防触电。
8、移动式用电器具,如座地式风扇、手电钻等电动工具都必须安装使用单机保护的漏电保护开关。
9、漏电保护开关必须经常检查,每月试跳不少于一次,保险丝烧断或漏电保护开关跳闸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才可恢复送电。
10、电缆和电线的驳口或破损处必须用电工胶布包扎,严禁用其它代替,严禁用尼龙纸包扎线路节点。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取电。
11、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壶等大功率用电器及发热电器,不得直接搁在木板上或靠近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对无自动控制的电热器具使用后要随手关闭电源,以免引起火灾。
12.外单位用电、车间基建施工必须经公司批准,避免损坏动力设施。
13. 电源柜、电力线附近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具有腐蚀性物品,如油漆、纸张、氧气瓶、乙炔瓶、油脂、酸碱类化学药品。如有明火事故,应用干粉式灭火器,而且要通知电工到场。
14. 安全用电责任重于泰山,每位员工对配电设施的完整、合理配置、实用性、运作过程都有建议权、监护权,大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车间领导或电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