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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登记(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64

【导语】公司注册登记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注册登记,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公司注册登记(16篇)

【第1篇】公司注册登记

创业者如果想在当地创业就必须要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所谓工商注册登记是指创业者在选定经营地址之后到附近的工商局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成为公司或者个体工商户,工商局审核通过后领取营业执照正式开业。下面给大家来介绍工商注册登记流程。

一、工商注册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核准名称(申请)

时间:一般即时知道结果

操作:现在核名都可以通过互联网核名,可以登陆当地的“工商局”官网注册账号,在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资料

时间:即办

结果: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三步,审查/核准

时间:1个工作日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对于审查通过的,做出准予登记决定,送达营业执照、通知书;对于审查不通过,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送达《驳回通知书》.

第四步,决定

时间:即办

结果:1.作出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准予登记决定文书或营业执照;2.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驳回通知书》。

第五步,送达

时间:三个工作日内

结果: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准予登记决定文书或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第五步,刻章等事

时间:1-2个工作日

操作: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设立公司须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凭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当前,我国公司登记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2023年3月1日起,注册成立公司的门槛将降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修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二、注册公司需要的申报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纸质或电子/1份/a4

2.公司章程

原件/纸质或电子/1份/a4

3.董事(执行董事)、监事、经理、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原件/纸质或电子/1份/a4

4.股东主体资格证明和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包括股东、董事、监事、经理、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联络员等自然人省份证明)

复印件/纸质或电子/1份/a4

5.住所材料

原件或复印件/纸质或电子/1份/a

6.开户申请书

原件/纸质或电子/1份/a4

综上所述,注册不同类型的企业需要提交不同的材料,前期需要准备的事项等会有一定的差别,如您缺乏工商注册办理经验,不妨找专业的工商代理机构帮您代办。

【第2篇】重温香港公司基础知识之商业登记证与公司注册证书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也是全球最佳营商地区之一。在香港开设公司简单快捷,越来越多人投身创业行列。然而,注册香港公司需要了解不同证书文件的作用以及由哪一个部门发出。商业登记证与公司注册证书作为成立公司的重要文件,两者却经常被混淆,到底商业登记证与公司注册证是什么、有什么作用,区别在哪呢?请看下文!

商业登记证

商业登记证(business registration,简称br)由税务局辖下的商业登记署发出,商业登记署会为在香港经营的法律实体,包括独资公司、合伙业务、本地有限公司或非香港公司提供商业登记服务。

根据《商业登记条例》规定,所有在香港业务经营者需要在开业后1个月内向商业登记署申请商业登记。所谓业务,泛指为了图利而从事任何形式的生意、商务、工艺、专业、职业或其他活动,包括实体或是网上业务。

其他需要向商业登记署登记业务情况包括:

为会员提供设施、服务及专用处所以进行社交或康乐活动的会社

于香港设有营业地点的有限公司,不论实际上在香港有没有任何业务

在香港设有代表办事处或联络办事处,或出租位于香港物业的有限公司

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合伙基金,不论实际上在香港有没有任何业务

什么是商业登记号码?

商业登记号码由商业登记署发出。业务经营者向商业登记署申请证书并支付相关费用后,如申请成功,会获发商业登记证,内含商业登记号码。商业登记证号码格式为????????-???-??-??-?,首8位数字就是商业登记号码,紧接着三位数字是分行号码,如无分行或者分行与总行同挂一张br则默认显示000,再往后的数字及字母代表商业登记证的生效月份、年份及其他税务局使用数据。

商业登记证有什么作用?

商业登记证用途包括报税、退税,开设公司银行账户、银行账户定期年审或者被银行抽查补充kyc资料,香港公司全套公证以及简单公证等。

公司注册证书

公司注册证书(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简称ci)由公司注册处专责处理,公司注册处为成立本地有限公司,及在香港设有营业地点的海外公司提供公司注册服务。

要成立本地有限公司,需要先要拟定公司名称,拟用名称需要符合法规,并且不能被现有公司使用。填妥所需文件,并交付公司注册处。如申请获批,将获发公司注册证明书。

什么是公司注册号码?

公司注册证明书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公司注册时间及公司注册编号。公司注册编号位于证书左上角,为7位数字编号。

公司注册证书有什么作用?

公司注册编号犹如营业执照,证明业务已在公司注册处注册,有合法经营权。公司日常营运活动,如签订合约、开设公司银行账户都有机会需要出示公司注册编号。另外香港公司全套公司以及简单公证等也需要用到公司注册证书。

两者区别

公司注册证书与商业登记证都是标识企业的重要依据,都可以在线上核实真伪,然而两者有所不同。

公司注册证书由公司注册处发出及管理,商业登记证由税务局管理,前者如公司的出生证明,有代表公司的法人地位与效用;后者用作税务编号,象征着公司成为纳税人,将按时按规执行税务法例。

前者永久有效,如丢失后不能补领原件,后者每年需要更新。

如业务经营者在香港成立有限公司,需要向公司注册处申请注册公司;如只成立无限公司,包括独资公司或合伙业务,基于法律责任在于东主而非公司,则只需要于商业登记署办理商业登记证。而在公司注册处申请成立有限公司时,可同时递交商业登记申请,两者同时办理。

【第3篇】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点击文末小程序,免费咨询法律问题】

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即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应当将股东认缴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司股东(发起人)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4篇】广州公司注册登记

前奏奏得很响,预热做得很足,前摇也是足够长!

毕竟“专精特新”绝对称得上又是一个重点项目~

如今,在万众期待之下,广州市的专精特新申报如今终于开展!

什么是“专精特新”?

“专精特新”,是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缩写。其中,「专」指企业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精」指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特」指产品或服务的独特性与特色化;「新」指自主创新与模式创新。这意味着本次申报评审,将会从“专精特新”这几方面全面评估企业的情况。

条件标准

条件一

应在广州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

条件二

符合《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条件三

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申报截止时间

广州市针对专精特新申报的通知,市里9月20日截止。

目前已知:增城是9月16日截止

各区后续可能还会相应提前截止申报~

市级专精特新

具体扶持方式

1、支持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其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补助额度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对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广州市行政区域以外迁入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签约落地并完成商事登记,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为什么要申请专精特新?

原因一

可以获取高额资金补贴。

原因二

政策重点导向、融资成本下降及金融产品优先扶持。

原因三

企业品牌实力跨越式提升、获得更多的青睐与扶持。

相关阅读:专精特新、广东省、广州市

【第5篇】公司注册登记管理

设立税务登记管理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也是纳税人必须依法履行的义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办理税务登记。

此外,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的其他纳税人,也应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均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县以上(含本级,下同)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

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实施属地管理。税务局(分局)执行统一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登记管理包括: 设立税务登记、变更注销税务登记、停业复业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税务登记证验证、非正常户处理等。

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1)开立银行账户;(2)领购发票。

办理其他事项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申请 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停业、歇业;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设立税务登记

1.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间关键词“30 日”。

2.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务登记地点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指定管辖。

3.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开户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4.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1)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原为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2)住所、经营地点;

(3)登记类型;

(4)核算方式;

(5)生产经营方式;

(6)生产经营范围;

(7)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

(8)生产经营期限;

(9)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10)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5.三证合一:

(1)三证:税务登记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社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 位)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充实自己,才能望得更远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进行税务登记的有( )。

a.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b.企业在境内其他城市设立的分支机构

c.不从事生产经营只缴纳工薪个人所得税的自然人

d.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但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设立税务登记的对象有四类,包括 a、b,以及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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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香港公司注册登记证

现阶段,中国香港是一个非常受投资者欢迎的大都会。这是因为中国香港有很多有利於投资者发展的因素,这与投资者可以在香港注册很多公司的优势有关。那么作为投资者应该如何选择香港公司注册呢?香港公司的业务范围是什么?让我们今天把它控制住!

如何选择在香港注册的公司?

近几年来,许多中国国内企业公司前去香港登记成立一个公司,香港上市公司通过注册的数量关系也是有慢慢提升。那麼在什么实际情况我们可以实现充分考虑香港公司注册呢?還是说在什么技术标准下申请办理申请注册一家注册香港公司能得到大量益处呢?

商业和贸易公司必须在国外推广业务流程、开发和设计外国消费者、接受外汇贷款、充分考虑品牌包装或合理避税等。还能够选择在香港注册的公司的注册申请。 香港公司注册不仅符合要求,而且提高了出口通关、产品信誉等。

香港公司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简单来说,香港公司注册的经营范围就是公司可以生产经营什么商品和服务,这是注册香港公司时必须考虑和选择的。很多创业者在注册新的香港公司时,不知道如何选择和规范自己的经营范围。

香港上市公司进行注册与国内生产企业发展不一样,注册香港作为公司沒有大家可以定义中国内对于企业的“企业实现营业执照”,注册香港一个公司有企业通过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由登记处授予的,商业登记证是税局发的。沒有我国的企业提高营业执照、机构以及组织代码和税务登记。香港公司需要注册资格证书能够充分了解为企业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能够更加了解为税务登记。

事实上,香港公司注册的业务范围通常并不十分有限,在香港注册的企业可以从事不同的产业链或不同的领域。 经营范围任意

例如: 贸易、电子元器件、化工厂、轻工业、机械设备、仪表板、仪器仪表、成衣、纺织品、珠宝、会计、制药、船务公司、运输、进出口贸易、贸易、地产、工程及建筑、装饰设计、装饰、资讯内容、互联网、假日旅游、学校、文化艺术出版、研究会、研究实验室及其他新科技产业链。如注册香港公司在申请注册时未能完成业务范围,须在生成业务程序一个月后向税务局提交开业通知书。

以上是关于如何选择香港公司注册的相关专业知识以及香港公司注册的业务范围的详细介绍。我想在这些方面掌握很多新闻信息。

【第7篇】香港企业注册登记中心

香港拥有世界上最自由的贸易港口,蕴含着无限的生机和潜力。

在香港注册一家公司不仅可以提高公司的形象,提高知名度,还可以增加与世界的贸易往来,开拓国际市场,为投资者赢得更多利润。

香港公司注册条件宽松,只要年满18周岁,就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和董事,专业机构可提供公司法定秘书和香港注册地址。此外,香港对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没有很大限制。

在香港注册公司的处理流程主要包括:公司核名、签署注册协议、支付注册费、签署政府文件、提交香港政府并获得公司全套绿色文件。

公司核名

与大陆不同的是,香港公司可以注册一个英文名字和/或一个中文名字,大陆只能注册一个中文名字,而香港公司的中文名字必须是传统汉字,而不是简体字,而大陆则相反。

和内地一样的是,香港公司名称不能使用英文字/字母与中文字组合而成的名称。

提供资料

香港公司注册通常需提交以下资料:1)提供拟注册的香港公司名称;2)提供董事、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3)明确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东所持股份比例;4)提供公司的经营范围;5)填写kyc尽职调查文件。

注册成功

香港公司注册成功后可获得以下资料:

certificateofincorporation

商业登记证(br)+开业br

法团成立表格(nnc1)

articlesofassociation×8

sharecertificate

meetingbook

3个公司印(条形章,小圆章,钢印)

绿盒1个

香港已成为国内企业走向世界的重要平台,具有特殊的地理位置、良好的商业环境和国际市场地位。同时,香港凭借其完善的公司法规和完善的金融服务赢得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商人的投资。许多跨国公司以香港为平台进入国内市场,使国内企业逐步通过香港向世界销售产品。

【第8篇】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目录如下

第一部分 综合法律法规

(一)内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第四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1997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2000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9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2016第二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2011修订)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0施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20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14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20第二次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17)

(二)外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2020)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10实施)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2018第二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2019第三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1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20修正)

(三)企业内部风险控制

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2006)

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等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2009实施)

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等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2010)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相关问题解释第1号的通知(2012)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相关问题解释第2号的通知(2012)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gb/t 27914-2011)(2013修改)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

(四)刑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节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1996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8)

第二部分 企业登记

(一) 内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2)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20修订)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9第二次修订)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2014)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2014)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20修订)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公司登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2012)

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2018)

(二)外资企业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2020第三次修订)

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202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

第三部分 公司治理

(一)综合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9第二次修订)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2021)

融资性担保公司公司治理指引(2010)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2020修正)

(二)股东(大)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三)董事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2004)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2006)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2001)

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2023年 修订版)

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管理暂行办法(2019)

(四)监事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修正)

第四部分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2010)

最低工资规定(2004)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2011)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20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2013)

第五部分 知识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第四次修正)

本法施行前已经注册的商标继续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第四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第三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第二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013第二次修订)

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20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六部分 商品生产与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8)

第七部分 证券、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第二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20)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8修订)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2018修正)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199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20)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2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2014修订)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7修订)

证券市场禁入规定(2015修订)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2018)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20)

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2015)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2011修订)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修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限制证券买卖实施办法(2020修正)

第八部分 商业活动规范

(一)具体业务活动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第三次修正)(节录)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第三次修订)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1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0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二)市场竞争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7)

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2022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九部分 并购、改制、重组

(一)综合

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201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2016修订)

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2016)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积极引入民间投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12)

(二)并购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第四次修订)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修订)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2018修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2011)

商务部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规定(2011)

关于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2011)

(三)改制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2003)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2005)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2002)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 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通知(2005)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20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四)重组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2008)

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2009)

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201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2018修正)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第二次修正)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修正)

第十部分 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2007)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200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20修正)

第十一部分 解决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第四次修正)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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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登记注册公司

有限公司章程(范文)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名称)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

第五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限

第六条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时间 出资比例 身份证号码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 公司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及投资方案;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八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一个季度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如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三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议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四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6、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设经理,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 公司设监事一名,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返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七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八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20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一式五份,股东各自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送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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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深圳公司注册登记中心

随着国家新政策的不断开放,深圳公司注册门槛一直很低。在这样的自然环境下,很多企业家都想施展才华,但很多企业家却不得不施展才华。创业者是第一次创业,又不具备深圳公司注册的相关工作经验,所以他们通常委托专业的深圳公司注册机构帮助创业。

现在深圳注册的代理商太多了,有的是浑水里钓鱼的不专业代理商。这使得深圳企业很难选择专业的注册代理机构。其实,如果掌握了方法,在深圳选择专业的公司注册代理也不会太难。

1. 在如今的市场中,没有必要选择许多小代理商打着低价的旗号来吸引企业家的眼球。事实上,他们并不专业。如果你选择他们来代表你,会有很多潜在的费用。有的人会给你地址费和相关的记账代理费。

2. 这种小代理并不保证深圳公司在注册代理时会索要您的身份证。他们很可能会泄露你的身份证信息,这将对你产生很大影响。今后,你一定要与代理记账有关,因为他们不专业的工作人员可能会导致税收异常,因为这种不专业的工作人员已经对你的记账造成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不利影响。因此,最好不要选择这种小中介业务,对你的负面影响是否是你的顺差,而这些费用也不会给你买房。

在选择深圳公司注册代理时,应注意以上问题。如今,为了响应全国“全民创业创业”,帮助创业者实现理想,深圳多家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推出了“一元企业注册申请”等服务项目,对创业者来说是一大利好。

【第11篇】代理公司注册登记

身份被冒用、名字被代签……莫名登记成了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莫名丧失法定代表人身份,能否申请撤销工商登记?

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工商登记的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危及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影响社会诚信和工商登记部门的行政权威,同时也耗费了行政审判资源。

房山法院采取“线上+线下”的形式召开此次新闻通报会

8月17日上午,为持续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建设,房山法院召开“涉虚假材料类工商登记行政案件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对涉虚假材料类工商登记行政案件审理情况、案件特点进行介绍,发布典型案例并对工商部门依法履职作出法官提示。

通报会由房山法院政治部新闻宣传组副组长曾慧主持并介绍召开背景

房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方希存通报该院涉虚假材料类工商登记行政案件审理情况

据房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方希存介绍,2023年1月至2023年7月,房山法院行政庭共审结涉虚假材料类工商登记案件37件,占工商登记类案件90.24%。从结案方式上看,判决撤销登记行为9件,判决确认登记行为违法1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4件,裁定驳回起诉3件,裁定准予原告撤诉20件。

方希存表示,此类案件存在“案件审判流程较为繁琐”“进入实体审理案件被告败诉率较高”“代理机构代办工商登记情形较为普遍”“案件审理裁决难度较大”等四大特点。对此,他提示,工商部门应完善权利义务事前告知制度,在必要时启动实质审查程序,加大对公司及代办机构的监管力度,同时居民也要提高对自己身份证的管理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因虚假工商登记而造成的损失。

房山法院行政审判庭陈秀清法官通报三起典型案例

行政审判庭(环境保护审判庭)陈秀清法官通报“冒用他人身份证变更登记,公司登记被工商部门撤销”“员工被公司法定代表人冒用身份设立登记,登记行为被撤销”“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行为被撤销”三起涉虚假材料类工商登记行政典型案例并提出法官建议。

“在此提示,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后尽快到公安部门申报挂失,并尽量拿到丢失报警回执、遗失公告等材料;公安部门加大对身份证的监督管理制度,严防冒用他人身份证的问题发生;工商部门在发现申请材料存在明显瑕疵时应启动实质审查,完善工商登记的自行纠错制度,对于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工商登记的,加强材料真实性的审查力度。”陈秀清如是说。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三起典型案例

供稿:房山法院

文字:张冰

摄影:王丹凤

编辑:成梦琳 姚日辉

【第12篇】深圳税务注册登记办理流程税务注册登记

公司注册不仅仅是接收营业执照那么简单,因为现在注册公司是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都合并为一个营业执照,所以公司税务不需要专门办理税务登记证书,但您在收到营业执照后仍需向税务局报到,以确认税种和公司的各项信息。但现在很多年轻的创业者刚注册公司时很困惑,特别是税务方面,他们不知道如何办理报到。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一些关于公司注册税务报道中的一些流程及注意事项:

1、受理流程

(1)审核纳税人是否辖区管理,不属于本辖区则拒绝受理管理,并告知纳税人到管辖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

(2)审核纳税人所附材料是否齐全,税务登记表格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完整;

(3)查看纳税人“税务登记表格”填写的内容是否与所附信息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4)纸质材料不齐全或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通知纳税人更正或重新填写;

(5)按照纳税人代码制规则正确输入纳税人识别号;

(6)系统自动检测纳税人的重复申请、逾期申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有异常账户记录等;

(7)如果是重复申请,则转入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工作流程;如果纳税人逾期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录入登记基本信息后进行违法违章处理;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异常系统中的记录则不予受理税务登记申请;

(8)如对提交的文件资料有疑问,必须打印《税务文件受理通知》并提交至纳税人、制做对应文件通知属地税源管理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属地税源调查核实后通知管理部门 ,15个工作日内上报综合服务窗口,根据核查情况决定是否出具税务登记证书。如审核无误,提交的“税务登记表格”需签名并标注受理日期和核准日期,最终通过由系统在核准中输入税务登记的信息。

税务登记表格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号码;

(二)住所,经营位置;

(三)登记类型;

(四)核算方法;

(五)生产经营方法;

(六)生产经营范围;

(七)注册资金(资本), 投资总额;

(八)生产经营周期;

(九)财务负责人电话;

(十)国家税务总局其他相关事项确定。

2、核准,颁发证书 审核无误后,在提交的“税务登记表格”上签字盖章,并注明受理日期和核准日期。输入核准的税务登记的信息。收取税务登记成本和开具管理费票据交付纳税人,颁发税务登记证书。企业核税注意事项:

1、新公司办完所有牌照后,到相关银行开基本户,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所专管员处办理公司税种核定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税务审计必须有两个个人在场,一个是公司法人,另一个是公司会计人员。

2、新公司必须在取得税务登记之日起1个月内到税务办事处的专管员所在地申请纳税证书核定,如果公司在六个月内未申请核定或已申请核定但未购买发票,则税务部门有权将其列为异常账户,并给予行政处罚。 (所谓税务专管员是专职人员为税务机关日常管理公司税务问题。新公司税务相关事宜必须通过税务专管员核准申请。)如果没有通过税务部门查税,会被税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检查,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只能去吊销注销。

3.公司核定报税成功后,第二个月准备上线报税。通常报税是申报公司上个月应缴的税缴纳,所以公司完成核定税后,千万不要忘记进行纳税申报,否则税务机构将处罚公司逃税。

【第13篇】注册公司登记

上一篇文章小编为大家说明了一些文件提交非常繁杂的流程。其实,我们在办理公司注册时,很少有文件提交比较少的程序,这篇文章我们会为大家说明与财务相关的步骤,这里大家一定要注意,避免产生错误。

01 开基本户

到银行开立基本帐号(同时注销验资帐户)。

企业设立基本帐户应提供给银行的材料:

在开设银行基本帐户时,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银行。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并复印件3张。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并复印件3张。

3、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

4、法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3张。

5、国、地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并各复印件3张。

6、企业撒消原开户行的开户许可证、撤销帐户结算清单、帐户管理卡。

一般一个星期后可到开户行领取基本帐户管理卡。

这里要注意,企业有销户凭证的,应在开户时一并交于银行;如非企业法人亲自办理还需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以上材料为通常银行所需,如果开户银行有新要求或新规定企业应以银行为准。

02 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需要自领取营业执照30日之内办理。

提供材料为: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 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或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6)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7)印章;

(8)从外区转入的企业,必须提供原登记机关完税证明(纳税清算表) ;

(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材料。

这里注意“个体经济” 可不报送(2)、(4)、 (5)项材料.

到了这里,我们公司注册的重点过程就已经办理的差不多了,大家在办理的时候要尤其注意细节。我们下一篇文章为大家说明开业的一些手续。更多相关问题可关注酷猫小编哦,持续更新记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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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香港公司注册登记处

香港公司只要成立了,那么每年都是需要进行年审的,这在香港公司法中有明确规定,是公司的基本责任,也是义务。而由于香港公司和内地公司有许多不同,多数内地人首次注册香港公司时不太清楚年审该如何办理,所以因大家要求,今天就来略微说一说香港公司年审该如何办理。

怎么办理香港公司年审?

一、香港公司年审怎么办理?

跟内地公司不同,香港公司办理年审通常都是委托给秘书公司办理,提供公司相关资料后由秘书公司把资料整理、并填写相关资料后邮寄给香港办事处,由办事处递交给相关部门。

在年审事项处理完成后,相关部门则会把回来的文件邮寄给秘书公司,再由秘书公司邮寄给香港公司。所以在全程办理公司年审中,香港公司无需过港,只交由秘书公司全权办理即可。

二、流程大概如下:

1、委托秘书公司并签署委托书

2、提交相关资料。

3、支付年审款项。

4、邮寄资料至香港相关部门。

5、相关部门审批后邮寄回年审完成后的文件。

6、接收文件。

7、至此,年审事项完成。

三、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董事股东身份证。

2、董事股东地址证明。

3、商业登记证br、周年申报表nar1、法团成立表格nnc1。

4、尽职调查表。

四、年审后回来的文件如下:

1、最新商业登记证br。

2、周年申报表nar1。

3、收据/小票。

如果是首次跟秘书公司合作,则会有nd2a(改秘书),以及nr1(改地址)。

五、年审包含哪些事项?

香港公司年审主要涉及到交付周年申报表以及更换商业登记证。

周年申报表:需要向香港注册处交付并缴纳登记费,周年申报表内容包括董事股东、股份比例、注册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法定秘书是否有变动,更新备案等。

商业登记证:需要向香港商业登记署更换并缴纳登记费,类似于内地的税务登记证。

以上就是关于香港公司办理年审的大概流程了。年审作为公司合法存在的基础,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所以为了延续公司的合法经营权,每年香港公司年审是一定且必须要做的。

【第15篇】公司注册登记流程

公司注册是开始创业的第一步。一般来说,公司注册的流程包括:企业核名→提交材料→领取执照→刻章,就可以完成公司注册,进行开业了。但是,公司想要正式开始经营,还需要办理以下事项:银行开户→税务报到→申请税控和发票→社保开户。

准备材料:材料/工具

一、个人资料:身份证、法人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住地址、电话号码。

二、注册资金。

三、拟订注册公司名称若干。

四、公司经营范围。

五、租房房产证、租赁合同。

六、公司住所。

七、股东名册及股东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八、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九、公司章程。

一、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商名称核准费是40元,交给工商局。 4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

二、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 你要交房租给所租办公室的房东(所有权人),假设办公室的房租是1000元/月,一般起租最少6个月,6个月的房租是6000元。

三、签订租房合同:你要与你所租的办公室的房东签定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四、买租房的印花税:你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

五、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六、刻私章: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七、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

八、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九、办理验资报告: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师验资报告按注册资本收费。

十、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注册登记费,按注册资金的万分之8收取。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十一、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特行科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十二、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十三、去银行开基本户: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十四、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

十五、请兼职会计: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

十六、申请领购发票: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 开始可先领购500元的发票。 最后就开始营业了。

当然,您有需要可以找创保保,只需一个电话,剩下的我们来解决,第一年免地址托管费。

【第16篇】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公司

注册资本是一个公司法概念,按照新修订的《公司法》及相关条例,“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已经从“实缴登记制”调整为“认缴登记制”。

注册资本的实缴制和认缴制

认缴制又叫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工商局的营业执照只登记公司所有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强制要求提交验资报告,注册公司时将认定的注册资本设定一个期限分段缴清,不需要一开始就缴全。

这个制度改革对初期创业资金不足的人来说是很好的,一开始不需要投入大的资金,只需要在期限内缴全就行。不足之处就是具有法律风险,一旦公司在此期限内发生债务纠纷或者依法解散清算,就需要将剩余的资金全部缴清才行!

实缴制是指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数额是多少,银行的验资账户上就必须存有这个数目的资金。就是说一开始就需要将注册资本缴全,不可以缺缴。这个方式的好处在于一开始就解决,今后不必承担缴纳资本,发生任何债务纠纷可以及时解决。不足之处就是对开始创业的资金有要求。

不是所有公司都可适用认缴制,金融类公司、典当行、劳务公司、募集式股份公司不适用认缴制。

注册资本认缴制,不等于可以只认不缴

202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做了再次修订,涉及对资本登记制度、注册资本缴纳制度以及简化登记等事项,注册资本从以前的实缴修订为认缴,注册资本由以前的最低额限制修订为除法律特殊规定的行业类需满足特别规定外其他则不做要求。

在这样放松资本管制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公司工商登记信息中对外公示的注册资本高达上千万乃至亿元,然而实际出资额可能百分之一都不到,有些投资人甚至实际出资额为零。但是国家实行注册资本的认缴制,不代表注册资本可以只认不缴,更不代表可以不承担注册资本对应的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以及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因此,尽管公司法取消了强制性的注册资本实缴时间限制,股东仍应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注册资本实缴时间要求按期足额缴纳其所认缴的出资,否则除需足额缴纳外,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以及罚款。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时间加速到期

1、资不抵债时不会加速到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的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一般的司法实践中,公司债权人以公司资本显著不足为由,要求出资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通常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因为实践中,公司出资信息已经过企业信息公示平台的公示,在公司相关信息已披露的情况下,债权人仍决定与该公司从事该交易的,即使存在公司资本显著不足的情形,亦不能以此为由认定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从而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2、公司解散时会加速到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当公司资不抵债时,出于保护投资人权益的考虑,公司债权人无法请求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加速到期;但是当公司主动解散或因破产而被动解散时,股东关于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会被加速到期,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也应完成实缴。

3、那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

一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有关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讲。

一方面:公用。公司注册资本一般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发放人员工资、进货、买办公用品等等,这些行为都是可以的。注意,一定要开具相关发票。

另一方面:私用。虽然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自己,整个公司都是自己的,注册资本也是不可以随便取出来供个人使用的。当然,注册资本取出来之后尽快放回去也是可以的。综上而言,个人意见是: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但最好是只作为公司的支出支用。

二 怎样才叫抽逃出资?

比如注册一个100万的公司,公司成立后,就把这100万注册资本从公司账户上划走,且公司账目里面也没有做账,即为抽逃出资。通常这种情况的发生,一般是注册资本由代理公司提供,就是大家通常说的垫资注册,银行开户许可证一办齐,资金就会被划走,从而造成了抽逃出资的行为。

三 抽逃出资的后果是什么?

抽逃出资的后果主要体现在企业年检上,每年的三月初到六月底参加公司年检的时候,一般是通过不了的。

温馨提示:股东未按章程约定完成实缴义务,会面临违约责任及相应罚款。

公司注册登记(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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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登记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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