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公司注册资本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注册资本,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公司注册资本
简单来说,注册资本就是让股东把亏损的钱控制在一定的数额(在一个预定的数字以内),这是你经营的本金,只有有了资本你才能做生意。其目的是彰显公司的偿付能力,是企业自身实力的体现,也是对外经营的一张名片。
注册资本的大小要根据自身能力和相关规定确定,不能盲目确定。一般来说,注册资本越大,承担的风险越大,但越容易拉大单。那么,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什么意思呢?注册资本金额可以随便写吗?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注册资本太小,影响业务发展
如两位股东讨论后决定注册资本为1元。注册资本1元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客户去查找公司资料是可以看到看到公司目前的注册资本。试想,客户看到公司注册资本是1元,还能不能签合同?
二、注册资本太大,法律风险更大
我刚才说注册资本太小,所以有人说既然太小,那就写注册资本高达1亿。没有问题,因为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但是注册之后问题就来了,因为注册资本是股东对公司的出资额,股东要对公司的债务负责投资金额如注册1亿元 。若此时公司有外债1000万元且无力偿还的,法院判决股东应先按照公司章程向公司注资1亿元,再使用公司出资1亿元,偿还1000万元债务。
三、注册资本的数额根据实际和行业惯例比较合适
注册新公司的时候,注册资本可以根据发展需要填写,但前提是要准备那么多钱验资,验资会延迟一两个星期会转入公司账户,此时可以取出一部分钱,剩下的就是实际打算投入的钱。一般来说,注册资本为10w-100w比较合适。当然,有时也应考虑行业特点,很多同行都是100万元,你也可以写100万元。由于法律没有规定投资时间,您完全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n年后投资。
注册资本的核心含义是规定公司的债务能力,这涉及到法律上的东西,比如破产清算中的赔偿和债务。从这个意义上说,注册资本越高,越容易拿到大单。因此,小编建议,一般情况下,公司注册资本是多是少并没有硬性规定,对公司正常经营影响不大,只要符合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即可。但是,如果您想注册投资或金融公司,建议您的注册资本多一点。
以上回答供您参考,福珍企服始于2004年,专注于为中小企业提供发展全周期的工商财税服务!有需求可留言讨论~
【第2篇】实收资本 注册资本
一、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注册资本是公司营业执照上载明的那个金额,是设立时股东认缴或认购的、由章程载明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实收资本是公司创建时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是公司实打实拥有的资本。【说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数额之所以不同,是在因为公司认购股份以后,可以一次全部缴清,也可以分期缴纳,造成实收资本在某段时间内小于注册资本,但是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终究应当是一致的】
二、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是指归所有者共有的、非收益转化而形成的资本。主要包括资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等。
资本溢价是指企业在筹集资金的过程中,投资人的投入资本超过其注册资金的数额;其他资本公积是指因其他来源形成的资本公积(其中主要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其他的在这里不细说)。
原理大家都知道,那么究竟是为什么将超过其注册资本的数额部分先计入资本公积,而日后再转增资本呢?
比如说现在马云创了一家企业经营一段时间之后账面资产有1亿,但注册资本就10块钱,你拿着5块钱说我增资后参股三分之一,那肯定是不行的,你要真想占三分之一,就只能5块钱入注册资本,其他几千万入资本公积,日后进行转增就不会出现难以算清比例的问题了。所以在企业收到资本时,为了所有出资人的利益着想,应当首先明确股份及所有股东占股比例,再行转增资本。。
【第3篇】注册资本印花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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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注册资本的印花税是250元,因为注册资本的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五。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4篇】注册资本金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晋财税〔2019〕2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综上分析,财税〔2019〕13号第四条规定,晋财税〔2019〕2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印花税等税费可以可叠加享受,因此,小规模纳税人收到注册资本缴纳印花税根据财税〔2018〕50号规定可以减半征收;同时根据财税〔2019〕13号第四条,晋财税〔2019〕2号规定,可以在此基础上再减半征收,实际税负为万分之一点二五征收印花税。
例如:a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5月份收到注册资本100万元,应缴纳的印花税=100万元*0.5‰*50%*50%=125元
【第5篇】注册资本5000万的公司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讯(记者 郭丁然)1月24日,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从天眼查获悉,蔚来成立了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未来或将涉足汽车保险业务。
天眼查app显示,蔚来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成立核准日期为2023年1月19日,登记机关为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法定代表人为曲玉,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其经营范围包括:保险经纪业务;保险代理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保险公估业务。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蔚来控股有限公司100%全资持股。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了解到,汽车企业涉足保险行业已由来已久,只是行业外人士关注不多。例如,东风汽车集团早在2004年8月设立了武汉东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此外,一汽、长安、上汽、广汽、北汽、吉利等企业也都曾经参股保险公司。
新能源车企方面,小鹏汽车布局保险的动作较快,于2023年7月成立了广州小鹏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获准开展汽车保险代理业务。2023年8月6日,特斯拉通过旗下特斯拉汽车香港有限公司在上海自贸区注册成立特斯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
值得注意的是,与传统车企通常只占保险公司小部分股份不同,造车新势力注册的保险公司都是由车企100%控股。
业内人士向顶端新闻·河南商报分析称,新能源汽车进入智慧化的时代,新能源车企可以拿到更多传统车企无法获取的数据,这为新能源车企涉足保险行业提供先天优势。同时,新能源车企对保险公司的绝对控股这也就意味着新势力车企对于这些保险公司将有更强的话语权,能够更快响应市场变化。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小鹏、特斯拉等已经注册了保险公司的新能源造车企业,还未开始销售其自身开发的汽车保险产品。
(编辑 王红春 苗亚祥)
【第6篇】融资租赁注册资本
要了解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先从融资租赁的概念谈起。融资租赁其实是一种另类的分期付款购车方式,将汽车以租代购产生收益。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车辆的特定要求,出资向供货人购买车辆,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车辆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车辆所有权即转归承租人所有。
目前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已经成为传统汽车分期贷款业务的有效补充,同时有着分期业务不具有的优势。汽车融资租赁,主要分为汽车融资租赁中的直租和回租两种模式。直租也可以叫做正租,回租也可以叫做反租。
直租,就是直接租赁。是指融资租赁厂家以收取租金为条件按照用户企业确认的具体要求,向该用户指定的汽车中间商购买车辆,并出租给该用户或企业使用的业务。说白了,就是融资租赁厂家,按照客户的需求达成一致后,直接购买车辆,车辆挂户在租赁厂家名下,再出租给消费者。
售后回租是指卖车人和承租人是同一人的融资租赁。在回租中,融资租赁公司购买了有资金需要个人的车辆,把车辆所有权转移给融资租赁公司,并获得资金。同时融资租赁公司再把车辆租给客户使用,收取租金,承租人继续保留了车辆的使用权。
售后回租的好处是它使设备制造企业或资产所有人(承租人)在保留资产使用权的前提下获得所需的资金,同时又为出租人提供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条件:
1、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7亿元;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拥有相应的金l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4、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l法违l规记录;
5、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l景;
6、法l律法规l规定的其他条件。
7、目前全国只有少部分城市还能注册,大部分地区已停止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及投资管理类公司注册,仅能通过现存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及投资管理公司转让,具体可以咨询深圳纬恒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外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申请条件:
1、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2、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2)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3)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不低于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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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证券金融公司注册资本
概要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总部设在大连的唯一一家证券公司,注册资本33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目前在大连、上海、北京、天津、广州、深圳等全国30余个城市拥有44家营业部和3家分公司。2007年8月,公司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取得规范类证券公司资格。
【资格】以正式信息披露为准。
交易条件
以正式信息披露为准。
公司简介
1、基本情况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总部设在大连的唯一一家证券公司,注册资本33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目前在大连、上海、北京、天津、广州、深圳等全国30余个城市拥有44家营业部和3家分公司。
2007年8月,公司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取得规范类证券公司资格。
2、历史沿革
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1]90号)批准,于2001年7月18日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同年7月28日正式注册登记成立,注册资本11.188亿元。
2006年12月,在中国证监会及国家相关部委的关心帮助下,在大连市人民政府的主导下,公司进行了重整,重新变更登记,注册资本5亿元。2007年10月,公司增资扩股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资本增至12亿元,2023年11月,公司增资扩股至22亿元,2023年12月,公司增资扩股至33亿元。
3、发展战略
立足大连,面向全国,积极培育国际视野,在资本实力、资产规模、业务开拓、管理水平、技术手段、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实现跨越式发展,最终成为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证券公司。
4、组织架构
5、员工队伍
管理团队职业化,中高层管理团队均具有较高学历和较丰富的行业经验。员工队伍专业化,员工75%具有财务、金融、法律或信息技术的专业知识,73%具有五年以上证券从业经历。
主营业务
1、经纪业务:
大通证券目前在全国拥有48家营业部和1家分公司,分布于大连、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全国主要中心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网点覆盖面较广,布局均衡合理,为近30多万投资者提供证券经纪业务服务。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公司还对呼叫中心系统进行了升级和扩容,推出了客户自助服务和语音留言服务功能。总部客服中心产品部推出的智通管家系列产品,受到广大客户好评,强大的投资顾问团队为客户进行一对一高品质服务。短信服务平台建立起了总公司和营业部上下统一互补的短信服务机制,将公司丰富的资讯和研究成果及时传递到客户手中。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依据适当性管理原则服务客户,更好地保障客户利益。2023年,公司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大胆改革创新,以实现通道业务和渠道业务并重发展为目标,推动经纪业务转型,将营业部从传统交易中心模式逐步升级为营销中心模式,实现服务、营销、理财的一体化发展。
2、投资银行业务:
大通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全程参与各行业产业链的金融服务,为企业发展的整个生命周期提供价值。大通投行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核心理念,以全方位、专业化服务为目标,凭借良好的服务水平和优秀的投行团队,成功为客户实施最佳的金融战略。投资银行事业部立足国际视野,借鉴国际国内知名大投行运作经验,投行业务涵盖股权融资、财务顾问、新三板、定增、私募债、ipo、再融资、兼并重组、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同时,依托大股东华信信托在vc、pe等产业投资领域的巨大优势,力求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专业化服务。
3、资产管理业务:
券商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投资委托人的投资意愿,作为管理人,与委托人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将委托人委托的资产在证券市场上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组合投资,以实现委托资产收益最大化。大通证券是辽宁省内唯一一家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法人券商。客户委托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部管理受托资产符合《证券法》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具有合法、规范、专业的优势。
4、固定收益业务:
固定收益业务主要从事各类固定收益产品承销、做市、产品开发和投资、风险管理。公司以资本中介为理念,致力于成为产品设计者、流动性提供方、市场组织者、交易参与者和对手方。
5、交易及衍生品业务:
交易及衍生品业务主要是利用专业是的金融知识,充分的市场分析,进行自主交易。
6、证券金融业务:
证券金融主要从事,融资融券,约定式购回,质押式回购等金融活动。
财务状况
股权结构
对外投资
项目图片
【第8篇】注册资本多少合适
注册资本多承担的责任大;
注册资本多公司展现的实力强。
一般建议100万到1000万左右,现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也就是承认这么多就行了,不用拿真金白银存到银行账户验资的。
注册资本增加,修改下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就可以了,变更下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减少,要登报并且还要会计师事务所出验资报告,防止企业恶意减少注册资本从而逃脱责任。
【第9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会计分录
【导读】:公司收到注册资金的会计分录如何进行处理?现在税法的改革,企业注册公司的时候不需要在进行认缴注册资本,对于实收资本企业的处理可以当成所有者给公司的投入资本,具体的会计分录处理可以阅读下文。
公司收到注册资金的会计分录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到企业中的各种资产的价值,所有者向企业投入的资本,在一般情况下无需偿还,可以长期周转使用。
注册资金,也称为注册资本是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部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实收资本大于或等于注册资本。
如果实收资本小于注册资本,说明该公司资本金没有到位。
投资者投入注册资金时候的帐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什么是企业的注册资本?
1)注册资本是企业全体股东认缴出资额的总和;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2)注册资本与企业的实有资产数额是分离的,企业实有资产数额的变化一般不会影响注册资本的变化;企业注册资金的数额与实有资产数额允许在一定幅度内波动,当企业的实有资产增加或减少超过注册资金数额的20%时,企业应按实有资产数额变更注册资金。
3)“注册资本”适用于公司,“注册资金”适用于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法人企业。
整体上来说,公司收到注册资金的会计分录就是企业在接受到所有者向公司进行投入资本的使用会计分录记账,对此分录的记录可以查看上文资料。其实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还是有区别的,实收资本可以长期作为企业周转使用,但是注册资本则不能个人进行提取使用。关于两只之间的区别在会计学堂网上还有很多,有兴趣的同学可以来学习。
【第10篇】投资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自然人股权投资系列之七
案例假设:
自然人宋江拟投资于梁山公司,并准备于三年后梁山公司改制上市,宋江是选择以其个人名义直接持股、通过设立一家有限公司持股,还是通过设立个独或合伙企业持股,可基于不同持股主体的税负情况进行分析和设计。
一、对不同持股方式的优缺点比较
结合前述不同持股方式的税负分析,以及“系列文一”对持股方式选择的商业性考虑,对持股方案的优缺点比较总结如下:
1、自然人直接持股。
优点是:
(1)简单直接;
(2)在被投资公司挂牌或上市后,取得分红可享受差别化的税收优惠;
(3)转让从公开发行(打新股)或二级市场购买的股票免缴所得税;
(4)在挂牌或上市后转让股票时,免缴增值税。
缺点是:
(1)被投资企业挂牌、上市前,公司的分红、转增,转让被投公司股权,都需要缴纳20%的所得税,除了投资于符合条件的“中小高新企业”外,没有优惠。
(2)被投资企业挂牌、上市后,自然人股东减持退出时,缴纳20%的所得税时没有优惠,也不能进行其他的减免,税负比较固定。
(3)不便于引进资金,扩大规模,规避风险。
2、通过有限公司持股。
优点:
(1)通过成立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做业务,可以有比较多的税收安排空间,而且这样的持股公司还可成立多个,当然独资的公司只能设立一个。
(2)将个人与被投资企业进行了有效的隔离,通过“有限责任”的平台,可规避风险。
(3)有利于引进合作者以及进行融资,扩大规模;
(4)在退出被投资企业时,可通过转让有限公司实现;
(5)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有限公司可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比如:获得分红、留存收益转增等分红性质的收益时,免缴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的低税率优惠,以及一些区域性的税率优惠,如西部大开发政策。
缺点:
(1)需要长期支付一定的企业基本运行成本;
(2)买卖股票要考虑交增值税,从公开发行市场和二级市场买卖股票需要考虑交企业所得税。
(3)当产生一笔大额的应纳税所得时(比如股票转让产生的收益),如果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可能面临较自然人直接持股较高的税负。
3、通过合伙企业持股
优点:
(1)通过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做业务,可以有比较多的操作空间,而且这样的持股企业可以成立多个;
(2)可引进合作者,优势互补;
(3)在退出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时,可通过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或退伙来实现;
(4)可以利用合伙企业“先分后税”的纳税特点,当合伙企业获得生产经营所得时(比如股票转让所得),不必缴纳所得税,而是要将生产经营所得分配给各合伙人后,由各合伙人分别缴税,合伙人可利用其自身的情况获得一定的税负的降低。
缺点:
(1)需要长期支付一定的企业基本运行成本;
(2)买卖股票要考虑交增值税。
(3)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负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自然人做普通合伙人时,不能实现有效的风险隔离。
(4)被投资企业在挂牌上市前分红时、被投资企业转增资本时,自然人合伙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有限公司则无需缴税;
(5)被投资企业在挂牌上市后分红、送转股时,自然人合伙人不能像自然人直接持股那样享受差别化的税收优惠;
(6)当转让被投资企业股权(票)获得收益时,自然人合伙人须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纳税,可能会增加自然人合伙人的税负。
二、建议的持股方案
1、当投资金额不大,投资人也没有其他需求时,可采用自然人直接持股的方式。
图一:
2、当投资人有一定的诉求时,可考虑以下结构,如图二、图三、图四:
图二:
在此结构下:
1、持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尽量小,比如以一人有限公司的最低出资额10万元为注册资本。投资需要的资金可以由宋江借款给持股公司,这样在持股公司获得分红等收益后,可以通过归还借款的方式,使得宋江收回一部分资金,而不必通过“分红”的方式,也就避免了一部分的双重征税问题。
2、当被投资公司分红、转增时,通过持股公司持股,可以免缴所得税。
3、转让被投资公司的股权时,可逐年、小规模转让,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时,还可享受到税收优惠。
4、宋江可将持股公司作为与他人合作的平台,引进资金,减持、退出等也可在此平台进行。
图三:
在此结构下:
1、持股公司a可作为宋江长期保留的私人公司,其地位可等同于宋江本身,还可起到避税和风险隔离作用。
2、持股公司a的注册资本可以尽量小,比如以一人有限公司的最低出资额10万元为注册资本。投资需要的资金可以由宋江借款给持股公司,这样在持股公司a获得收益后,可以通过归还借款的方式,使得宋江收回一部分资金。而不必通过“分红”的方式,也就避免了一部分的双重征税问题。
3、持股公司b作为与他人合作的平台,引进资金、减持、退出等都可在此平台进行,被投资公司分红、转增等,持股公司b都可以享受免缴企业所得税的益处,逐年、小规模转让被投资公司的股权时,如果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还可享受到税收优惠。
图四:
在此结构下:
1、 宋江持股公司可以作为合伙企业的gp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既可以控制合伙企业,也避免了宋江本人的对合伙企业的连带责任;
2、 由于宋江持股公司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宋江本人对宋江持股有限公司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已认缴但未实缴部分实质上属于对有限公司的债务,所以宋江持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尽量小,还是可以以一人有限公司的最低出资额10万元为注册资本。投资需要的资金可以由宋江借款给持股公司,这样在持股公司获得收益后,可以通过归还借款的方式,使得宋江收回一部分资金。而不必通过“分红”的方式,也就避免了一部分的双重征税问题。
3、 当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都以有限公司形式出现时,合伙企业税负高的缺点会给予一定程度的减弱;
4、 当合伙企业出现一年中大量转让被投资企业股权,获得大量的“生产经营所得”时,将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将所得直接分给各有限公司合伙人,由各合伙人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时各合伙人则有可能享受到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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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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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野网友:
求教陈版主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一号,对于认缴制下的出资,如果满足以下2个条件,合同约定明确的出资金额和出资时间,以及按照认缴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则应当将出资义务确认为一项长期股权投资和金融负债。
这边在实操中有3个问题:
1,如何定义明确的出资时间,比方说在2030年12月31日前出资算不算明确?个人认为应该不算,要表述成2030年12月31日出资,才算。
2,如果母公司按照这个原则确认了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应付款,那么子公司对应的财务报表应该如何列式这块未实际收到出资的部分?按道理按照对等的原则,子公司应该也要确认一块长期应收款和权益,但这个权益放在哪个科目呢?放在实收资本肯定不合适,因为没收到,放在其他权益科目感觉也不太合适
3,长期应付款是否需要折现?
视野版主chenyiwei:
本问题建议与下文“联营企业在未实缴出资时已发生亏损”一并考虑,本问题明确了认缴而未实缴出资的初始确认,问题1.3.4则规范了其特定情形下的后续计量。
投资方是否确认股权投资资产和一项金融负债,应根据相关法律、合同条款判断本企业是否已按照认缴资本实质享有了相应的股东权益(表决权和分红权等),如果已享有股东权益的,则需确认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或权益性投资形成的金融资产,下同)和负债;如果尚未享有对应的股东权益的,则作为待执行合同处理,无需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和对应负债。该处理原则还有一项重要的考虑,即可以确保对通过增资获取的长期股权投资和通过存量股权受让获取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相一致的处理原则(例如,在受让存量股权时,如果股权转让款尚未全部支付,但已就标的股权享有股东权利的,则需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和应付股权受让款)。
此外,从被投资方的角度,对于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后,对于股东认缴而未实缴的投资款,被投资方是否应确认一项所有者权益和相应的资产,也面临同样的问题。从被投资方的角度,考虑到:一是实收资本反映的信息是对注册资本的补充和辅助,因此应该反映实缴的部分;二是从财务分析和业绩考核的角度,总资产回报率或者净资产回报率等指标属于关键指标,在计算过程中,认缴出资会增加这类指标的分母,但由于企业尚未实际取得有关资产,无法取得相应回报,确认该应收款项不利于恰当反映企业的资产管理水平。因此,我们倾向于认为被投资方在未实收出资款时不确认相应的所有者权益,其处理与投资方并不总是对称。
视野网友:
陈版您好:
向您请教一下,12个月内处置的子公司,是否属于关联方?我司为上交所上市公司,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过去12个月内为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处置后12个月内仍为公司关联方。但上市规则并未将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会计准则36号倒是将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但会计准则并无前后12个月的时间要求。如果单看上交所上市规则和会计准则,处置12个月内的子公司都不属于关联方,但如果二者结合来看,又属于关联方,向您请教,是否应该将处置12个月内的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谢谢!
视野版主chenyiwei:
严格从条文字面含义而言不属于关联方(包括会计准则和证券监管规则层面)。但不论会计准则还是证券监管规则都有“实质重于形式”的兜底条款。如果子公司处置后仍与上市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有较密切的往来,则仍建议将其在处置后12个月内认定为关联方。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论坛
【第12篇】注册资本如何实缴
一、企业怎么提供实缴注册资本材料
不需要提供材料,现在已经是认缴制度了。企业注册资本制度改革后,股东的资本金不再需要存入银行,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了(特殊行业除外)。
所以说,改革后,企业股东的资本实际出资到位时,工商局不需要什么材料了。因为工商执照上已经没有实收资本这一项了。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和实缴的弊端
(一)认缴注册弊端
1、责任制度不完善:有限责任公司就是按照公司的注册资金对公司承担有限的责任,而现在认缴资金,经营不善的话拍拍屁 股就走了。承担责任叫成了空话
2、皮包、骗子公司增多:注册流程简化相对于注册公司的人也就越多,龙蛇混杂,以前的骗子公司可能弄个假的执照骗人,精明的人查下信息就不会上当了。现在骗子注册的也是真公司,对于普通的百姓来说鉴别骗子的难度也大大增加了。
(二)实缴注册弊端
1、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现实中,因为该项制度的束缚,无形中产生了大量抽逃资金以及由代理公司虚假出资而虚假注册的情形,虽然公司登记的注册金额表面上看较为充足但公司本身却往往已无相应资产,一旦产生纠纷,债权人却又因举证能力限制致使权利无法保护。
2、工商行政机关监管不力等因素,此时,注册资金实缴制度不但成为空设,而且无形中成为股东规避责任的一种手段。因此,该项制度的建立不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创业的激情,而且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正如此,国务院推出了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实缴指的是公司经营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有多少数额,那么银行的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这个数目的资金而认缴,只需要在营业执照上面登记公司所有股东,所认缴的注册资本的总额就可以了,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第13篇】新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的规定
我们首先了解下注册资本的两个概念:注册资本实缴制、注册资本认缴制,注册资本是一个公司法概念,按照新修订的《公司法》及相关条例,“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已经从“实缴登记制”调整为“认缴登记制”
“实缴”是指:公司注册资本必须在公司成立时实缴到位并出具验资报告,出资方式有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其比例有强制性规定,非货币出资须经过评估机构评估。 简单说来,就是在公司开始经营之前需要将注册资本缴全,不可以缺缴。
“认缴”是指:注册公司时将认定的注册资本设定一个期限分期缴清,这个制度改革对初期创业资金不足的人来说是很好的,一开始不需要投入大的资金,只需要按公司章程约定的期限内缴齐就行。
认缴不等于不缴
认缴,只是说创业初期可以暂时缓缴,认缴制没有改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
【第14篇】开公司注册资本
案例:李家三兄弟准备组建一家贸易公司,注册资本现在由实缴制变成了认缴制,没有下限规定,甚至可以设立1元公司。但是问题来了,注册资本低,客户不信任;注册资本高,提高了创业风险。到底怎么办?
一、什么是注册资本
在弄清楚注册资本前,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什么是实缴制和认缴制。
1.实缴制:2023年3月1日以前,注册一家100万的公司,你必须将100万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足(一般公司2年,投资公司5年),这就是实缴制。实缴制下,企业注册资金到位后,会计在当月进行账务处理,反映在财务报表上,如下图所示,企业在创业当月就缴足注册资金。
上表就是企业在1月份创立时,截止到当月最后一天24点前,企业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情况(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反映的是2023年1月份的经营成果的报表。
①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是企业在1月31日24点前这个时点,账上有100万的资金,这笔资金是企业的投资款。
②利润表:由于没有运营,因此没有任何数字。
③现金流量表:企业现金流入了100万,这100万是企业向股东融资产生的。
2.认缴制:2023年3月1日以后,公司注册采用认缴制。认缴制就是,你现在可以没有100万,但是只要你约定在哪一天缴足就可以了,没有时间限制。认缴制实际上就是放宽了注册公司的条件,鼓励大众创业。
认缴制下,企业没有收到投资款,会计上不用做任何处理。因此三张财务报表的数据都是零。
3.注册资本说白就是企业的投资款。我们看上面的现金流量表的时候,会将其分类为“融资性净流量”,原因就在于,站在企业的角度,股东投入的资金也好,从银行借款也好,都是属于融资性质的。我们要将企业看成一个独立的个体,不能将企业和股东混为一谈。
二、认缴制和实缴制的区别
认缴制和实缴制到底有什么不同?
1.实缴制是真的有从口袋里把钱掏出来,认缴制是我认账,但是先欠着。
2.实缴制要作验资报告,而认缴制取消了。验资报告一般都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3.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增加了创业者的创业成本。认缴制不需要占用企业资金,对于创业者来说不仅降低了创业成本,更降低了创业风险。
4.实缴制有最低限额规定,旧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公司最低500万元。而认缴制没有最低限额,甚至1元注册资本也是可行的。
5.实缴制下,注册资本的缴足年限有明文规定,一般都是2到5年内缴足,而认缴制年限可以约定。
值得注意的是,认缴制不是不用缴,当承诺了注册资本实缴到位的年限,就等于签订了一份合同,不履行就违约。
三、如何确定注册资本
注册公司的政策虽然放开了,开公司容易了,可是认缴多少注册资本呢?注册资本少了,显得公司没有实力,可是多了,股东风险就大了。
根据过去我们注册公司的习惯,一般都是参照3万、10万和500万这几个标准。如果现在注册公司,我是建议:
1.考虑到股东的经济实力。股东经济实力强,可以多一点注册资金。经济实力弱,就少一点。先稳扎稳打,慢慢发展,等到时机成熟了,也可以增加注册资本,彰显公司的经济实力。
2.参照股东个人资产去计算注册资本。根据二八原则,建议选取20%作为参考值。也就是说,如果股东的资产是1000万,企业的注册资本选取到200万,风险能够让股东承受。
3.考虑公司的行业特点,参考行业内标杆企业。比如工业企业的注册资本肯定较高,上千万都很正常。而服务业的注册资本就没有要求这么高,甚至50万就算很不错了。
总之,我们在注册企业的时候,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认缴资本。如果不太懂的话,建议去找专门的咨询公司,或者有经验的会计人员去认真筹划一下。一定要把创业的风险给降低。
【第15篇】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
(一)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在我国的发展沿革
2006年以前,我国实行的是严格的实缴登记制。即在公司设立之前,股东的所有出资必须完全缴付到位。公司登记机关通过审核《验资报告》,确认出资完全缴付到位,才能核发营业执照,公司成立。实缴登记制的好处是便于监管,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公司通过营业执照向交易方传达公司资本实力的信息,弊端是公司设立成本太高,且易导致资本闲置。
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适当放松了注册资本缴付要求。规定首次出资额只要不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即可,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这实际上是实缴登记制向认缴登记制的过渡。
2023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公司法》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就是在公司设立时,由公司股东(发起人)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进行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二)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益处
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公司、公司股东(发起人)在注册资本管理方面增加了一系列权利,从而较好地解决了现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为投资主体松绑,释放其投资创业活力。
1、低门槛与可零首付。由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说可以“一元钱办公司”。由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理论上说可以“零首付”。利于有创业愿望的投资者以最小的风险尽早开始创业。
2、自主决定货币出资比例与出资期限。原法律限定了货币出资比例(股东以货币形式出资的总额至少应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0%)。改革后,由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对于高科技、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创新型企业可以灵活出资,提高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形式的出资比例,克服货币资金不足的困难。原法律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出资最晚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改革后,由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出资期限,不再限制两年内出资到位,可以是三年、五年、十年,分次分批,从而可以提高公司股东(发起人)的资金使用效率。
(三)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仍实行实缴制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方向。根据国务院公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国家对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27个行业,暂按现行规定执行,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这主要是考虑到一些特定行业由于行业自身和政府管理的特殊性,对其实缴注册资本的要求较高,特别是从国际上看,世界各国普遍对金融机构实施审慎监管,要求金融机构具备相当数量的实缴资本,以维护金融稳定。
【第16篇】注册公司注册资本
我们拿到营业执照后有一项是注册资本,它是指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2023年修改前公司法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规定,如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2023年《公司法》修改之后,取消了公司设立的最低限额,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一块钱也能开公司,更重要的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一个亿注册资本的公司你可以一分钱不用缴纳即可成立,该规定的修改降低公司成立门槛外其实是大大消弱了注册资本硬实力的体现。所以现在与对方公司合作律师的尽职调查变得尤为重要,打牌不能仅仅根据牌面来下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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