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不一致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不一致,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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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野网友:
求教陈版主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一号,对于认缴制下的出资,如果满足以下2个条件,合同约定明确的出资金额和出资时间,以及按照认缴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则应当将出资义务确认为一项长期股权投资和金融负债。
这边在实操中有3个问题:
1,如何定义明确的出资时间,比方说在2030年12月31日前出资算不算明确?个人认为应该不算,要表述成2030年12月31日出资,才算。
2,如果母公司按照这个原则确认了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应付款,那么子公司对应的财务报表应该如何列式这块未实际收到出资的部分?按道理按照对等的原则,子公司应该也要确认一块长期应收款和权益,但这个权益放在哪个科目呢?放在实收资本肯定不合适,因为没收到,放在其他权益科目感觉也不太合适
3,长期应付款是否需要折现?
视野版主chenyiwei:
本问题建议与下文“联营企业在未实缴出资时已发生亏损”一并考虑,本问题明确了认缴而未实缴出资的初始确认,问题1.3.4则规范了其特定情形下的后续计量。
投资方是否确认股权投资资产和一项金融负债,应根据相关法律、合同条款判断本企业是否已按照认缴资本实质享有了相应的股东权益(表决权和分红权等),如果已享有股东权益的,则需确认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或权益性投资形成的金融资产,下同)和负债;如果尚未享有对应的股东权益的,则作为待执行合同处理,无需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和对应负债。该处理原则还有一项重要的考虑,即可以确保对通过增资获取的长期股权投资和通过存量股权受让获取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相一致的处理原则(例如,在受让存量股权时,如果股权转让款尚未全部支付,但已就标的股权享有股东权利的,则需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和应付股权受让款)。
此外,从被投资方的角度,对于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后,对于股东认缴而未实缴的投资款,被投资方是否应确认一项所有者权益和相应的资产,也面临同样的问题。从被投资方的角度,考虑到:一是实收资本反映的信息是对注册资本的补充和辅助,因此应该反映实缴的部分;二是从财务分析和业绩考核的角度,总资产回报率或者净资产回报率等指标属于关键指标,在计算过程中,认缴出资会增加这类指标的分母,但由于企业尚未实际取得有关资产,无法取得相应回报,确认该应收款项不利于恰当反映企业的资产管理水平。因此,我们倾向于认为被投资方在未实收出资款时不确认相应的所有者权益,其处理与投资方并不总是对称。
视野网友:
陈版您好:
向您请教一下,12个月内处置的子公司,是否属于关联方?我司为上交所上市公司,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过去12个月内为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处置后12个月内仍为公司关联方。但上市规则并未将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会计准则36号倒是将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但会计准则并无前后12个月的时间要求。如果单看上交所上市规则和会计准则,处置12个月内的子公司都不属于关联方,但如果二者结合来看,又属于关联方,向您请教,是否应该将处置12个月内的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谢谢!
视野版主chenyiwei:
严格从条文字面含义而言不属于关联方(包括会计准则和证券监管规则层面)。但不论会计准则还是证券监管规则都有“实质重于形式”的兜底条款。如果子公司处置后仍与上市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有较密切的往来,则仍建议将其在处置后12个月内认定为关联方。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论坛
【第2篇】公司注册资本更改
减资
减少注册资本,首先需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面公示45天,45天内没有人提出异议,然后就需要到当地工商部门变更营业执照。
所需资料:
1,股东会决定
2,公司章程
3,变更登记申请表
4,减资情况说明。
以上所有资料都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所有股东签字,然后盖章提交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
xxxxxxx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出席会议股东:xxx、xxx、xxx。
列席会议新增股东:xxx。(未涉及新增股东的删掉此行)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xxxxx有限公司于xxxx年x月x日在本公司住所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xx人,代表公司股东100%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100%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xxx将占公司注册资本xx%共xx万元的出资转让给xxx。
2、同意免去xxx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职务,选举(或者委派或者聘用,要与章程一致)xxx为新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同意免去xxx监事职务,选举(或者委派或者聘用,要与章程一致)xxx为新任监事。
3、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xxxxxxxxxx。
4、同意公司住所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xx村xx路xx号。
5、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xxxxxx有限公司。
6、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xx万元,变更后,xx认缴出资xx万元,xx认缴出资xx万元。
7、同意订立新章程,作废原章程。
出席会议股东(签署): 新增股东(签署):
商标注册
【第3篇】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
一般在股份制公司里头当会计,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等到年末股东分红的时候,事情就更多了,那么有关资本公积的内容,你了解多少呢?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是什么意思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是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简单的说就是通过资本公积金向股东传送股票的过程,资本公积金是在企业经营范围之外的由资本或者资产形成的股送权益收入,其主要来源于股票发行时的溢价收入,接受的赠予以及资产增值或者是公司合并后资产的净额等等。公司取得的资本公积金,一般是在资本公积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在按照资本公积形成的来源进行核算的时候,净资产是等于资产减去负债之间的差额,里面就包括了资本公积金。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就是将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会计分录这么做:
借:资本公积
贷:实收资本(股本)
资本公积与实收资本的区别在于实收资本是为投资者谋求投资增值后的对公司的原始投入,而不同的来源形成的资本公积归为投资者所有,资本公积的用途就在于转增资本。
资本公积的来源及用途
是指企业收到投资者的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占份额的部分,以及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其中就包括资本溢价和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1)资本(或股本)溢价.
(2)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
(3)某些特定的政府专项拨款.
(4)投资者出资的币种与企业注册货币或记账本位币不一致而产生的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从以上所述资本公积的来源可以看出,资本公积是保留在企业内部不予分配的、来源于非经营因素的企业资本性的积累,他的权益属于投资者所有.但是,资本公积不同于投入资本,它不属于某一特定的所有者,因此资本公积不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和风险的分担.资本公积也不同于留存收益,因为它不是从企业经营利润中提取,留存于企业的收益.因此它不能在投资者中进行分配.
鉴于资本公积的性质,资本公积一般只用于转增资本,很少或不准用于弥补亏损,更不能用于分发投资红利.
资本公积的存在对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是企业抵御、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充实资本的重要资金,也是对企业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的保护.
以上就是有关资本公积的相关的知识点,想了解更多有关资本公积的内容,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小敏
【第4篇】公司降低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代表企业承担负债的责任,且公司注册资本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进行增资、减资。其中减资流程相对复杂,企业有涉嫌卷款跑路行为,那么企业注册资本如何进行减资?接下来企顺宝小编做了相关整理。
一、公司注册资本减资流程
公司注册资本不是想减资就能减资的,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时要获得股东大会决议2/3以上的表决权。只有超过这个比例的股东同意,才能减资。然后,确定要减少的资金数额。最终,可以按照注册资本减资流程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登报公示,通知债权人。在注册资本决议有效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公司有权在公告之日起45天内解除债权问题的,公司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2、编制资本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股东会决议。该决议的内容包括:
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
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4、变更登记。
①减少出资总额,同时改变原出资比例;
②以不改变出资比例为前提,减少各股东的出资。
二、合肥公司注册减资条件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他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三、合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减资申请,要求提供原件;
2、股东大会决议;
3、股东各方签订减资协议或决定,要求提供原件;
4、股东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合同、章程修改协议或章程修改决定,要求提供原件;
5、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正常纳税证明,要求提供原件;
6、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说明,要求提供原件;
7、省级以上报纸关于公司减资的公告,要求提供原件;
8、通知债权人收据,要求提供原件;
9、营业执照复印件,原批准证书。
参考文章:
【第5篇】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
随着市场的不断繁荣,融资租赁重要性不断加大,逐渐成了重要的融资手段。特别是在发达国家使用颇深,与银行、证券同在金融业齐头并进。目前融资租赁的规模也仅次于银行。融资租赁的经济地位也得到了不断的提升。融资租赁将供应链中的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进行有机整合,对供应链上下游信息进行深度挖掘,为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业务。这些供应链金融业务不仅扩大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来源,也客观上提高了整个供应链的流转效率。融资租赁对极大的促进社会资源配置的优化,提升社会效率与调控国家宏观经济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意义。
目前全国只有少部分城市还能注册,大部分地区已停止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及投资管理类公司注册,仅能通过现存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及投资管理公司转让,具体可以咨询深圳纬恒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一)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条件
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审批着重核查股东的经营背景、资金实力、风控能力和项目运作能力。自贸区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设立要求:
1、最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7亿元;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融资租赁业等相关行业管理工作经验;
4、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5、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条件
融资租赁公司主要是以外资融资租赁为主。外资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负责审批,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以上。外方投资主体的要求主要有:
1、注册资本>=1000万美金;外商投资比例>=25%;
2、2-3名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年从业经验;
3、申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投资者须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外方投资者或其境外母公司应资信良好,在境外已合法注册并从事实质性经营活动;
【第6篇】分公司注册资本为0
自2023年《公司法》修改为完全认缴资本制后,创业者均可以零成本开公司,而注册资本只要在公司章程中约定的认缴期届满前缴纳即可,于是大家的创业热情也被该制度点燃。同时也正因为如此,也给公司债权人带来了风险和负担。由于是零成本开公司,一旦出现问题,公司会出现立马停业,人去楼空,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从而给债权人造成重大损失。本文所称的“空壳公司”是指公司于2023年后成立,认缴制下,股东未届出资期限且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实缴出资义务,受出资期限利益保护的有限责任公司。笔者通过司法实践和目前的立法精神,建议并分享对付“空壳公司”的三种途径。
一、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3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纪要》)第6条规定,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下列情形除外:(1)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2)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只有在解散、破产的情形下,才能要求未届出资期限而未缴出资的股东进行缴纳出资,而在其他情形下,公司股东享有期限利益,不适用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由于没有明确的规定,各地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往往裁判各异。然而随着2023年《九民纪要》的出台,针对非解散、破产情形下的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进行了规定,才统一了裁判思路。虽说不是司法解释,不能直接援引,但可以根据该规定进行裁判说理。故笔者认为,只要符合《九民纪要》第6条规定的条件,就可以请求股东在非解散、破产的情形下出资加速到期。
二、第一种途径:在执行法院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后,债权人在符合《九民纪要》第6条的条件下,可以依法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因在执行程序中变更、追加当事人,对各方当事人的实体和程序权利将产生极大影响,因此变更、追加当事人必须遵循法定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追加规定》)明确规定了可以变更、追加当事人的情形。其中《执行追加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该条是否适用于未届缴资期限且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呢?
笔者认为,该条并不适用于未届缴资期限的情形,即不得适用该条进行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理由:其一,根据文义解释,该条并没有直接规定未届缴资期限的情形,故只有当已届缴资期限而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才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其二,根据体系解释,《执行追加规定》第十七条与第十九条中“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则一致,应理解为已届缴资期限而未缴资的情形;其三,根据立法目的,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应当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否则第三人将丧失与审判程序中所赋予的救济权利。
在《九民纪要》出台前,针对未届缴资期限而未缴纳出资的股东,该出资均不能加速到期,即没有被追加为被执行人。随着《九民纪要》的出台,该情形逐渐被各地法院作为说理依据,如下图所示:
案号
裁判观点
(2021)粤01民终26349号
公司现股东在案件终审判决生效后,公司无财产可供清偿债务的情况下,不申请公司破产,股东的出资应该加速到期,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向债权人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
(2021)陕0116执异110号
被执行人认缴出资117700万元,现不能履行人民法院确认的债务,应加速出资,履行缴纳出资的义务。申请人请求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2021)京03民终19393号
在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债务的情况下,股东的出资期限虽未届满,但其作为公司的股东,有应缴而未缴纳的出资,属于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即应履行其应有义务,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21)沪02民初115号
公司无法清偿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沪仲案字第2237号仲裁裁决确定的债务,且已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经本院穷尽执行措施,仍未发现公司有财产可供执行,本院据此作出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故该公司符合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具备破产原因的情形。全体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应加速到期,其应在各自认缴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尚欠债权人的生效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20)沪0109执异222号
因公司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不能按期清偿,且在执行过程中,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公司实际已具备破产原因又未申请破产,故其股东对认缴出资期限不应享有期限利益,申请人可以要求该公司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因此,申请人要求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并在各自未出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的申请,理由正当,本院依法予以准许。
(2021)沪0118民初6034号
债权人与债务人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且履行期限已经届满;本院对公司采取了各项执行措施,未能执行到公司的任何财产,故可以认定公司作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在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有足够的资产能够清偿债务,且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已不具备经营主体资格,丧失因继续经营而清偿债务的可能,可以认定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负债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但需要注意的是:笔者通过检索2023年度上海地区的近百案例后发现,上海法院对已具备破产原因有着严格要求,已经超过了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所具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条件,在法律文书中通常有这样的表述:由于被执行人的变更追加是将生效法律文书的既判力扩张至未参加诉讼的股东,关涉该股东程序权利的保障,且还涉及该股东出资期限加速到期问题、是否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等认定,事关若干法律关系的实质审理,不宜通过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非讼程序直接处理。笔者认为,这样的处理是不妥当的。最高法在京海公司执行复议案中【(2016)最高法执复64号】认为:“本案中,京海公司选择在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霍某、庆华能源公司为本案的被执行人,要求其在虚假出资范围内承担运输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合计2000万元的责任,该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能否成立,执行法院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80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是否无财产清偿债务、追加的对象是否为股东、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事实、要求股东承担的责任是否在差额范围内等问题进行审查,以判断是否符合追加出资不实股东作为被执行人的要件。青海高院对此未进行审查,直接指引京海公司通过另诉解决,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予纠正。”也就是说,法院应当在执行程序中进行实质审查,判断是否符合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要件才是正确的。同时笔者认为,只要符合《九民纪要》第6条规定的要件,就可以申请追加该“空壳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三、第二种途径:在执行法院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后,债权人在符合《九民纪要》第6条的条件下,可以另行起诉股东承担出资责任
笔者在检索案例时发现,有些法院适用《公司法解释三》第13条第2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作为股东加速到期的依据,那么该条是否适用于未届缴资期限且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呢?
笔者的回答也是不适用,理由:其一,是按体系解释,本条与《公司法解释二》第22条中“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的表述不一致;且与《公司法解释三》第14条及第19条中“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含义一致,系指已届出资期限而未出资的情形。其二,根据2023年《公司法(修订草案)》第48条“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公司或者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缴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之立法精神,这是我国在《九民纪要》之后第一次以立法形式对“空壳公司”进行规定,在表述上为已认缴出资但未届缴资期限,这与《公司法解释三》中的表述显然不同。
自《九民纪要》出台后,司法裁判得到了统一,均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作为说理依据,如下图所示:
案号
裁判观点
(2022)浙02民终327号
公司已缺乏清偿债务的能力,虽公司未申请破产,但已具备破产原因。故此,一审法院认定公司全体股东的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并对公司所负债务的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无不当。
(2021)苏02民终7347号
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8470号调解书确定的到期债权,虽然在执行中因双方和解终结执行程序,但在债务人的其他执行案件中,法院均以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裁定终结该次执行程序。此时债务人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已具备破产原因但未依法提出破产申请,故债权人依法有权要求债务人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2021)京01民终10617号
因债务人经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且该公司已被吊销,其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故应认定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债权人有权以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2021)沪02民再80号
现生效判决已认定了公司对债权人的付款义务,且因公司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亦作出了终结该次执行程序的裁定,故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如符合上述条件,则应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20)沪0115民初84836号
在公司不能清偿法定之债,已具备破产原因,股东享有的内部期限利益与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冲突时,股东的期限利益不能对抗公司所承担的外部债务清偿责任。参照公司解散清算程序对股东认缴出资准予加速到期的规定,在执行程序中,公司已无财产清偿债务,且具备破产情形,但未申请破产的,债权人主张未届满出资期限的股东在认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四、第三种途径:在执行法院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后,债权人可以申请“空壳公司”破产清算
由于进入破产程序后,所有债权人都将进入同一起跑线,即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将按法定顺序公平受偿。所以笔者不建议直接运用破产加速到期的方法要求股东出资,而是先用第一种或第二种途径要求股东出资,或者在明知债务人公司没有其他债权人或仅有少数债权人存在的情况下,才建议适用。笔者曾经有个案件就是在明知只有少数债权人的情况下申请了破产清算并要求股东出资加速到期,于是在法院作出受理裁定前,债务人自愿与我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于是我方撤回了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达到了追回债务的目的。
1、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
《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解释一》第2条规定,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企业破产法解释一》第6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提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申请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受理破产申请。
根据上述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知,在执行法院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后,债权人即符合申请“空壳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然后根据《企业破产法解释一》第6条第1款规定应由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举证证明其既不属于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也非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举证不能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债务人的破产申请。
2、法院受理破产清算后,由谁向未出资的股东主张权利?
一般由债务人的破产管理人向未出资的股东主张权利,详见下图所示:
案号
裁判观点
(2018)最高法民申5616号
依照债务人公司章程规定,虽然至一审法院受理对该公司的破产申请时,股东认缴出资的期限尚未届满,但因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管理人请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符合法律规定。
(2020)川07民终3209号
因发起股东在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就转让股权,受让人至今也未缴纳出资,现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破产案件的清算情况,决定在600万元范围内向公司的发起股东、历史股东、现任股东追缴出资。其诉请合理合法,应予支持。
(2020)苏11民终2004号
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6月14日裁定受理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该公司股东即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的管理人要求股东缴纳所认缴的出资,符合法律规定。
(2021)沪0120民初8274号
现公司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股东尚未履行出资义务,该出资义务不应受出资期限的限制,故公司管理人有权要求公司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2021)京01民初786号
公司注册资本共计999万元,其中股东杨某认缴99.9万元,出资期限为2025年8月6日,认缴的99.9万元均未实缴。在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股东杨某的出资义务加速到期,杨某以其没有缴纳能力为由拒绝履行出资义务亦不能成立。故公司管理人要求杨某缴纳加速到期的出资,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对其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2021)浙08民初70号
虽然公司章程规定三股东于2032年12月19日前缴纳出资,但因本院已裁定受理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股东的出资义务加速到期,三被告应立即向公司缴纳其所认缴而未缴纳的出资。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破产法解释二》第23条第3款规定,管理人不予追收,个别债权人代表全体债权人提起相关诉讼,主张次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出资人等向债务人清偿或者返还债务人财产,或者依法申请合并破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此,个别债权人有权代表全体债权人进行起诉,但不能以个人名义起诉,否则法院会以个别债权人的主张将形成对其个别清偿,损害其他债权人公平受偿的权利,因而认为该债权人并非本案适格主体,起诉将被依法予以驳回。
3、执行程序中执行到部分财产,6个月内申请破产清算受理后,该执行到位的部分财产是否属于个别清偿?
根据《企业破产法解释二》第15条“债务人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之规定,在诉讼、仲裁、执行阶段所得的个别清偿不能被撤销,因此该清偿即使在破产前6个月内取得,也依然有效。
五、结语
1、只要符合《九民纪要》第6条的规定,就可以请求股东在非解散、破产的情形下出资加速到期。
2、第一种途径:在执行法院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后,债权人在符合《九民纪要》第6条的条件下,可以依法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3、第二种途径:在执行法院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后,债权人在符合《九民纪要》第6条的条件下,可以另行起诉股东承担出资责任。
4、第三种途径:在执行法院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后,债权人可以申请“空壳公司”破产清算。在法院受理破产清算后,一般由债务人的破产管理人向未出资的股东主张权利。
5、在途径的选择上,建议先用第一种或第二种途径要求股东出资,只有在明知债务人没有其他债权人或仅有少数债权人存在的情况下,才建议适用第三种途径。
来源:法务之家
【第7篇】香港注册公司有注册资本吗
我们在创业注册公司之前都需要准备很多资料,同样,香港公司注册前需要确定公司的名称,商标,还有注册资金。国内的公司是按照注册资金的多少来划分等级,那么香港公司注册资金多少有什么区别呢?下面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香港公司注册资金多少有什么区别
一、香港公司注册资金
对于注册资金我们首先看看国内公司,国内公司法规定:国内合伙企业最低注册资金3万人民币;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人民币;有些特殊行业要求为100万以上。
可以看出在国内要注册公司就要通过公司规模判断注册资金需要多少,那香港公司是怎么界定的呢?
香港公司的注册资金一样也是要向政府注册登记的。香港公司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一般划分为每股若干元的股份若干股。
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都是10000港币,划分为每股港币1元的股份10000股。
香港公司注册资本的多少代表公司可以筹集资金的最高限额,也就是公司可以出售予股东的股份的最高限额,注册香港公司无论资金多少,都不需要实际验资,而国内公司必须是实际验资及验资。这是两者完全不同的地方。
二、香港公司注册资金多少有什么区别
那香港公司注册资金定多少有区别吗?香港注册处对于新注册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默认是1万港币,同时注册资金不用验资,投资者可以根据公司情况任意选择都可以,毕竟注册资本对注册费用和后期年审,税务都不受影响。
如果要真的深究的话,注册资本的多少对公司后期股东增加或退出变更时可能有影响,但这可以通过增资解决。
综上可见,香港公司注册资金基本没有区别,一般香港公司注册资本是不显示在注册证书上,对于做外贸的投资者来说基本没有影响,值得提醒的是,如果是通过香港公司打品牌的情况,建议适当将注册资金提高点,提高公司的可信度。
【第8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本文目录
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怎么填?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多少?
产业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30万可以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吗?
1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金多少的区别?
个人注册公司认缴出资是多少?
个人开办公司,启动资金要多少,才可以运营?拜托了各位,谢谢?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要求有哪些?
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怎么填?
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最低十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金,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营范围和方式的主要依据。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多少?
一人有限公司不受《公司法》最低10万元注册资本的限制,也不用在章程中规定一次性缴足实收资本。认缴制的有限公司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登记审核实收资本,设立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在章程里约定出资额、出资时间等即可前来办理营业执照。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约定时间和方式实缴到位,但是不强制要求实收备案。
产业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及出资时间与出资方式的规定
1、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10万元人民币,需一次性出资。
2、二人及以上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3万元人民币,可以分期出资,首批出资不低于20%,其余注册资金可在2年内到位,其中,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到位。
3、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人民币。
4、股东可以以货币或经评估过的无形资产等作为注册资金出资,其中,货币资本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
(二)外资企业注册资金在外资企业法律及行业法规规定之外的,以公司法规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准。
30万可以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吗?
可以。
30万的注册资本,注册一人有限公司是可以的。
如果所属行业没有特殊要求的话,注册资金10万跟注册资金30万的区别不大。
注册资金指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依据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是企业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营范围和方式的主要依据。
1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金多少的区别?
一人有限公司不受公司法最低10万元注册资本的限制,也不用在章程中规定一次性缴足实收资本。
认缴制的有限公司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登记审核实收资本,设立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在章程里约定出资额、出资时间等即可前来办理营业执照。
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约定时间和方式实缴到位,但是不强制要求实收备案。
个人注册公司认缴出资是多少?
一人有限公司要10万资金,2人以上需要3万就行。
注册公司请做出足够的预算,包括:公司注册费用,公司注册隐形费用,公司注册地址相关费用,公司本金费用,公司日常消耗费用,个人日常消耗费用等等。
现金第一次出资最低是要求资本金的20%,但是不能低于最低标准,比如注册一个10万的公司,理论上20%是两万rmb,但是最低标准是3万人民币,所以首次出资必须是不少于3万rmb
个人开办公司,启动资金要多少,才可以运营?拜托了各位,谢谢?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 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如果你和朋友、家人合伙投资创业,可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如果只有你一个人作为股东,则选择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要求有哪些?
2006年1月1日实施的《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有特别规定:
1. 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2. 一人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3.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公司,对法人(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公司除外)投资设立一人公司的数量,《公司法》并未限制;
4. 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公司不得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
5. 一人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6. 一人公司的章程由股东制定;一人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公司股东行使职权作出有关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备置于公司;
7. 一人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8. 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9篇】保险经纪公司注册资本
地方amc作为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的生力军已经走过了快10个年头,在此过程中很多优秀的地方amc差异化竞争,摸索出了属于自己的发展模式,不良资产联兴财税因此策划《地方amc这十年》一系列文章。在此欢迎各机构提供素材及数据,我们撰写成文,以供业内学习参考,共同进步。
2023年6月,重庆渝康由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注册资本金50亿元。
在2023年-2023年的地方amc混改增资潮中,重庆渝康作为重庆市首家地方amc成功引战华润集团旗下的华润金控,并更名为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渝康”),成为首家引入央企战投的地方amc。
华润金控入主后,华润渝康业务拓展明显加速,大手笔收购不良资产的同时运用自身重组业务的经验为华润集团实业板块寻找和筛选投资标的,提供价值渠道,获得良好收益。
华润渝康发展历程
2023年,重庆渝康成立。
2023年,公司启动一级集团层面引战混改试点工作,先后营销21企业、锁定9户意向投资者,研究确定“两步走”实施路径,配合投资者完成初步尽调,启动股权转让整体价值评估和审计。
2023年12月,重庆渝康54%的股权转让信息在重庆联交所发布,转让底价35亿元。
2023年5月,华润金控与渝康资产转让方完成了《产权交易合同》签订。
2023年9,重庆渝康党组织从市国资委转接到华润资产党委,并成立了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团队。
2023年10月,50亿资本金实缴到位,混改工作完成。成立了新一届党委班子,张建民任党委书记,“新渝康”治理结构搭建完成。
2023年5,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变更登记为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办理新的营业执照。
华润战投华润渝康,首先是看中地方amc牌照,作为持牌机构具有直接在一级市场获取不良资产的渠道便利,同时在监管、政府、金融机构及同业的认可度更高。此外,重庆渝康是重庆燃气第三大股东,且参与了重庆化医集团债转股工作。战投重庆渝康,华润燃气可进一步增持重庆燃气股权,更好地提升重庆燃气的运营效率。
华润金控入主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2023年,华润渝康收购22个金融不良资产包,债权总规模75.28亿元,相比2023年的15个资产包,61亿债权规模来说有所提升。在经营上,2023年实现收入7.63亿元,同比上涨41%,净利润1.49亿元,同比上涨831%。
数据来源: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诚信国际
截至2023年上半年,华润渝康总资产规模175.3亿,比上一期增长18.27%,实现营业收入4.81亿元,比上一期增长35.88%,净利润1.25亿元,比上一期增长69%,各项数据的涨幅情况在各家地方amc中比较突出。
优势:与大股东华润金控协同
华润渝康第一大股东为华润金控,而华润金控又隶属于华润集团。华润集团前身是于1938年在香港成立的“联和行”。1948年联和进出口公司改组更名为华润公司。1952年隶属关系由中共中央办公厅转为中央贸易部(现为商务部)。1983年改组成立华润(集团)有限公司。1999年12月,与外经贸部脱钩,列为中央管理。2003年归属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被列为国有重点骨干企业。2023年,华润与招商局集团、中国宝武、国投和中国建材等5家央企企业正式转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对标“淡马锡”,截至2023年底,华润集团总市值近11000亿港元,且在大消费、大健康、城市建设与运营、综合能源、科技与新兴板块均已实现优质资产上市,资产证券化率达88%。
而华润金控投资则是新生力量,为华润集团七大战略业务单元之一,负责整合、管理集团旗下的金融资产。华润金融板块有七家业务单元,业务范围覆盖银行、信托、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融资租赁、保险经纪、股权投资等领域。华润金控投资的子公司有5家,分别为华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100%持股)、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5亿元人民币,100%持股)、华润深国投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5亿人民币,占51%)、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占50%)以及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末,华润金控资产总额647.22亿元,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0.56亿元,净利润39.09亿元。华润渝康作为中国华润及华润集团旗下川渝金融板块的核心子公司,能够在资本补充、流动性和业务协同等方面获得华润金控的大力支持。
此外,华润集团并购投资非常多,被业内称为”并购之王“,且并购之后具有超强的扭亏能力,在特殊机遇类业务方面,华润渝康运用自身资产运营重组经验,转化为特有的项目判断、管理及运作能力,为华润集团实业板块寻找和筛选投资标的,提供价值实现渠道,最终获得良好收益,具有较强机会性。
经营特点:挖掘低效资产,盘活资产
华润渝康的主营业务分为收购经营类业务、收购重组类业务、资产管理及其他类业务和特殊机遇投资类业务。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收购类重组业务,这部分业务在营业收入贡献上逐年提升。2023年在营收的占比上为18.45%,2023年提升至54.17%。截至2023年,累计收购非金不良原值177.66亿元,回收现金84.67亿元,投资收益3.22亿元,同比上涨近200%。
数据来源: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诚信国际
收购重组类主要针对企业不良资产开展纾困业务,通过多种方式为困境企业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开展债权投资、财务顾问、实质性重组重整等协助各类企业纾困;通过还款金额、方式、时间及担保抵押等一系列重组安排,帮助债务人盘活存量资产。
2021 年以来,华润渝康充分挖掘企业低效无效资产,帮助债务人盘活存量资产,全年共开展10笔收购重组类项目,债权金额共28.50亿元,收购成本21.41亿元。尚未处置的收购重组类业务成本为53.44亿元。未来,华润渝康还将依托股东华润金控及其母公司的品牌优势和产业布局,为困境企业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数据来源: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诚信国际
今年5月,华润渝康与四川发展达成战略合作,共同出资组建“川渝地区问题机构纾困基金”。搭建川渝不良资产处置专业平台,共同开展问题企业纾困与重组、金融机构不良债权收购与经营、破产企业重整投资等方面的业务合作。这也是川渝两家地方amc的首次合作。
综合经营情况
华润渝康的业务结构相对于其他地方amc来说比较简单,最近一年收购类经营和收购类重组业务的营收贡献加起来近90%。从收购类经营不良资产方面看,累计收购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规模340亿元,累计收购成本143.7亿。
数据来源: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诚信国际
此外,华润渝康于2023年被重庆五中院列入破产管理人名册,成为重庆首家该资格的地方 amc。自开展破产管理人业务以来,获得 9 个破产重整及清算案件,其中已结案7个,并获得一定管理人报酬,未来还将凭借专业能力和股东产业优势,积极开展企业破产管理和破产投资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未来发展:华润集团为其提出“1+3”战略
华润集团结合重庆渝康的功能定位,提出“1+3”的发展战略。1”即“1 个总体定位”:将重庆渝康打造成为集团参与服务西部大开发、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桥头堡”。
“3”即是“3 个功能定位”:一是国企改革的实施平台。不断将重庆渝康打造成为集团服务川渝发展、参与地方国企改革的实施载体,如结合集团产业优势和发展需要,支持医药、大消费等地方国资的混改或专业化重组。二是资源整合的助推平台。打造成为华润金融资源深耕双城经济圈、服务西部大开发的业务平台,如发挥资金融通、资本运作、资产管理优势,吸引各类金融资本、产业资本、社会资本,共同服务区域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三是防化风险的专业平台。整合华润资源和发挥央地股东协同优势,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并加强与四川地方 amc 的合作联动,在双城经济圈不良资产处置、问题企业纾困中发挥更大作用,助力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和西部金融中心建设。
【第10篇】虚报注册资本罪案例
基本案情
2023年2月, 任某与郑某计划共同出资成立某融资担保公司 (注:需实缴出资) , 而后郑某委托任某全权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2023年2月18日, 任某在没有实际出资的情况下, 委托中介公司, 以某会计事务所开具的虚假验资报告,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 取得了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的公司登记。同年3月13日, 任某又以某会计事务所开具的虚假增资报告, 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至1000万元。经向银行核实,上述两份验资报告中涉及的××银行账户纯属虚假账户。
任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
裁判结果
任某犯虚报注册资本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及《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监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但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即融资担保公司系实缴制行业。之所以融资性担保企业需要实缴注册资本, 主要是因为该类企业从事的业务系作为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 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 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如该类公司不实行注册资本实缴, 则无法判断其是否具备作为担保人的担保实力, 从而也无法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的利益。
本案中, 任某为申请公司登记, 采取欺骗手段虚报注册资本, 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 取得公司登记, 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 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
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中重要的主体,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为提高公司的公示性和安全性, 我国建立了公司登记制度, 即公司未经登记不得设立。作为公司经营资本的部分, 注册资本是公司承担风险、偿还债务的基本保证。如果行为人虚报注册资本, 取得登记并设立公司, 将极大危害市场经济秩序, 对资本和债务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股东在注册公司时, 为图方便, 大多会选择中介机构注册公司,一些代理注册的中介公司人员素质良莠不齐, 有些在股东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往往提议可以找其他中介垫资, 甚至找会计事务所虚假出具验资报告或验资后抽逃出资, 以虚假验资报告骗取登记主管部门取得登记。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人员故意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等证明文件的, 可能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情节严重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罚金。前款规定的人员, 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犯前款罪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因此, 股东成立公司的过程中, 应通过专业人士对相关行业的公司注册资本数额规定、出资形式等方面作全面了解。对于要求实缴注册资本的企业, 如果货币出资达不到要求, 股东也可用其他财产出资, 如用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出资, 但这类非货币财产的出资需要办理相关的评估作价及财产转移登记手续。归根结底, 创设公司过程中, 杜绝伪造出资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 防止虚报注册资本, 避免产生刑事法律责任。
【第11篇】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众所周知,注册有限公司是件非常麻烦的事情,怎样才能将一个公司快速注册下来,就要清楚的知道有限公司的注册条件和流程,以及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此外,也需要我们去理解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些事项。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
在旧的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要达到3万元,而这个严格的规定大大增加了注册新公司的难度。现在,对注册公司的条件放宽了,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对注册公司不再限制最低注册资本,也就是注册资本可自主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去缴。注册资本实缴制也改为认缴制,取消在了需要在2年内完成剩余的出资金额。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注意的?
(1)、虽说取消了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仍然有很多人不知道怎么缴?
注册资本范围没有要求,股东可以自主约定或者按照公司的经营情况来确定。
(2)、注册资本认缴制对缴齐没有硬性规定,但缴齐和没缴齐区别却是很大。
注册资金缴齐后叫实缴印花税,能体现出公司的资金实力,提高公司信用度,对申请银行贷款更容易。
(3)、那么注册资本越多越好吗,填得太高有没有风险?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然不是越高越好,填太高实缴印花税多了,增加被工商局稽查的风险,要承担责任也还会更大。其次涉及到股权转让时,注册资金太高公证费相应的也会变高。有些公司注册资本太高实缴时不能足额缴纳。
(4)、既然公司注册资金那么多,可以拿出使用吗?
注册资金不能提取出来私用,这属于公司资金而不是个人,需要用在公司的经营上。公司注销后可以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5)、注册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1)、发起人,发起人数是2-200人,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必须认购股份;
(3)、要经过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制定并通过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限额有要求吗?
注册资金没有取消注册公司最低资金限制,新公司法放宽对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并不再限制股东的出资比例,让注册公司去繁从简。但是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是有区别的,有条件限制的。因此,不管是注册有限公司还是注册股份有限公司,都取消了对注册公司最低资金的限制,可以根据公司股东及经营计划认缴。
【第12篇】新公司法注册资本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主题是新公司法下对注册资本的要求与利好,这是大家只要注册公司都会面临的一个问题。我先来给大家解释一下什么是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就是指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者是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是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
提到注册资本,我们就不得不提到了一部法律,公司法,最新的公司法是在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通过,二零一四年三月一日起开始实行的。在这次修订的公司法中,对注册资本做了以下的几点规定:
一是将注册资本的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也就。是说注册资本实缴的时间从理论上来说变成了无限期。同时取消了艺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这是政府为了降低大家创业门槛的一个非常重大的举措,能够有效地减少大家创业的阻力,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二是放宽注册资本的登记条件。以前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三万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十万块,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五百万。同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的货币出资比例。所以对于高科技、文化创意、现代服务等创新型企业可以灵活出资,提高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形式的出资比例。
三是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的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说白了就是注册公司的流程更加简单了、要求也更低了。所以总的来说就是从经公司法的规定来看,现在大家创业可以做到理论上的不花钱,流程更加简单、要求更低。好,今天的内容就给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能够对你有帮助。
【第13篇】公司注册资本金
在我国的 公司法 第27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那通过哪种方式完成公司注册实缴最好呢?个人觉得是通过知识产权完成实缴,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用知识产权完成实缴有以下五个好处
1 不用货币实缴:对新办企业和需要增资扩股的企业,可以100%用知识产权出资,即缓解了货币资金不足的困难,又可以把货币资金投入到企业日常运转或新技术研发中,快速提升企业的发展。
2 涉及到风险赔付时不需承担认缴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在2023年2月颁布了公司法中俄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解散时,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股东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并且财务上没有抽逃资金的漏洞,相对于货币垫资更加安全。
3 招投标以及资质升级优势:企业在参与招投标项目时,招标方、建委大多对企业的实缴资本和净资产有很高的要求,净资产是企业实力的象征。
4 合资运作的杠杆优势:对于拥有知识产权但没有充足资金对其进行运行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可以通过与合资的形式将资金的知识产权投入公司。
5 节省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2号企业所得税税法实施条例第67条规定,知识产权评估增资后,可以摊销到公司的管理费用中(最少十年),为公司合理节约企业所得税(如增资额度5000万,按照十年摊销,每年500万可以纳入到公司管理费用当中)
不难发现以知识产权完成公司资本金实缴是最为方便最为合理的一种方式,你觉得呢?欢迎评论区留言探讨
【第14篇】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什么意思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不同之处
任何经济主体都存在着注册资本问题,注册资本问题说到底是一个经济主体的起始经营资金,即经济主体在成立时,投资人需要筹集的开业资金。
自然人搞经营需要开业资金,个体工商户需要开业资金,合伙也需要开业资金,公司也需要开业资金——注册资本。
公司的开业资金与其他经济主体的开业资金有所不同。主要是公司与出资人是区分的,其他经济主体则是主体与出资人混同。
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在完成出资义务后,就不需要再对公司及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于公司的出资义务——认缴的出资金额,就是所谓的有限责任。有限责任是股东对公司而言,并非是公司对外而言,公司对外仍是无限责任。
其他主体的出资人,即使完成约定的出资,仍需要与主体一起对主体和主体的外债承担责任。
公司成立时,需要经营场所和经营资金以及组织机构。在其他经济主体,组织机构是不做要求的。组织机构是公司不同于其他经济主体的最显著特征,公司组织机构问题在以后再做探讨。
二、公司注册资本的实缴制走向认缴制
我国公司法的公司资本制度,最初是实缴制和最低注册资本制,后来公司法修改,逐步成为现在的认缴制,且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除非是特殊公司类型。
公司法之前的实缴和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其初衷是为了制止皮包公司。结果事与愿违,一是,使得很多人在注册成立公司时采用各种手段虚假出资,扰乱了法律秩序;二是,为公司成立设置了门槛,影响了经济发展。
公司法修改,取消了实缴制和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取消了是否就意味着皮包公司大量产生和存在。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因为有着股东出资责任的存在。另外,公司并不是用注册资本来对外承担责任的,是用公司资产对外承担责任的。公司资产是变动的,而非固定的,随着公司经营的扩大,公司资产要远远大于公司注册资本。
三、股东的出资责任逃无可逃
认缴制的实施和最低注册资本制的取消,使得成立公司不再有筹集资金的忧愁,使得公司股东可以随时抓住机会,参与社会经济活动,获取盈利。
认缴并不是不缴,只是可以现在不缴,以后再缴。如果认缴了,认缴期限到期了也不缴,那么,公司的认缴股东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或是对公司承担或是对公司的债务人承担。
股东出资责任的存在,就像高悬在公司出资人——股东头上的一把利剑,随时会砍向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
(一)较高的注册资本意味着较重的出资责任
在认缴制下,很多公司的设立人——股东都还习惯于设置很高金额的注册资本,主要是为了看起来很好看。反正是认缴,认缴期限设置个几十年,反正到时候再说,说不定到时候公司在不在还不好说呢。
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尽管有较长的认缴期限存在,股东的出资责任最终仍是要承担。较高的注册资本,意味着股东较重的出资责任,此时可以不承担,早晚要承担。对于股东来说,只有完成了实缴,才最终解脱了法律责任。
(二)没有实缴,股份转让了,股东仍要承担出资责任
那么,是不是股东把股份转让了就无需承担出资责任了?转让股东只要没有完成实缴,即使把股份转让了,仍然要承担出资责任,除非受让股东把认缴的出资实缴了。
在公司对外不能承担责任时,公司的债权人能不能要求股东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
一是,如果股东完成了出资,股东不用承担责任。
二是,如果股东没有完成出资,认缴期限没到,股东不用承担责任。
三是,如果股东没有完成出资,认缴期限到了,股东需要在未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此时,公司还有权利要求股东承担出资责任,其他已经缴纳出资的股东有权要求未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法律不会允许任何人逃避法律责任
法律承认并保护股东的期限利益,即在认缴期限未到之前,出资责任也就不发生,公司债权人和公司都无权要求股东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发生了特殊情况,则法律就会要求认缴股东立即承担责任。
一是,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
二是,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
四、股东出资责任的解脱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虽然看似对股东宽松了,但是,股东出资责任的设置,实际上是对股东的要求更严了。
要想摆脱这种严厉的股东出资责任,唯一的途径就是设置较低的注册资本(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并进行实缴。股东完成实缴出资后,股东就无需再向公司债权人或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了(除非股东乱搞公司),股东也就自由了,解脱了。
【第15篇】注册文化公司资本
文 | 陶叔
首发 | 陶然纪(id:taoranji2022)
发布 | 栩然说(id:xuranshuo)
在《明星丑闻只是表象,文艺行业有问题更严重》一文中,陶叔分析得出文艺行业存在的三大严重问题,即急功近利的资本化,僵化割据的封建残余和蠢蠢欲动的挟洋自重。
这篇文章就来谈谈如何应对第一个严重问题:
资本化。
01
2023年11月20日,中国证监会一张决定书把沉寂许久的“小燕子”赵薇重新拉回大众的视野。
该决定书宣布对孔德永、赵薇、黄有龙三人处以5年内市场禁入的纪律处分。
正是这次处分,揭露了文艺行业资本化的一次典型骚操作。陶叔把来龙去脉捋一下,大家就能明白这些人在玩什么游戏了。
2023年12月26日,上市公司万家文化披露,第一大股东万家集团与龙薇传媒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1亿85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135%)流通股,以总价30.6亿元的价格转让给龙薇传媒。
万家文化是一家2003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文化公司,核心业务是动漫、动画影视,并将文旅动漫作为战略发展方向。而龙薇传媒刚于11月2日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尚未实缴到位,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也就是说,龙薇传媒是一家成立不过1个多月的空壳公司。当这个空壳要收购已经上市十几年的公司时,居然就被同意了。
这不合理背后的合理,是因为龙薇传媒的老板是大明星赵薇与其丈夫黄有龙。
转让后,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将由万家集团变更为龙薇传媒,实际控制人也将由孔德永变更为赵薇。
但是,到2023年2月14日,万家文化再次披露公告称,转让股份的数量由1亿8500万股下降为3200万股,交易金额相应下调为5.3亿元。
再到3月28日,新的披露公告称,双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
同年4月1日,赵薇最后决定,一股都不买了,2.5亿元定金也拿回来。
3个多月的时间里,从大举收购拟变更实际控制人,到转让股份大幅下调,再到愚人节之际的“分手”,完全成了一场“闹剧”。
这场闹剧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更多幕后得以曝光。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问询函,核心问题是:30.6亿元巨额资金从哪来?
得到的答复是:
收购所需的30.6亿元现金,赵薇方面除了拿出零头的6000万元,其余30亿元全是借来的,杠杆比例高达51倍。
这就是传说中的江湖秘笈“空手套白狼”,没想到被一位柔弱女子耍得炉火纯青。
借来的钱总是要还的,如果这次收购成功,3年后,赵薇需要偿还本息共计约40.35亿元。
看着很多,却根本不用担心。
粗略算一下账吧。按照约定的交易价格,这笔收购合每股为16.5元。消息披露后不久,2023年1月12日万家文化复牌,在赵薇入主的利好刺激下,连续几天大涨,最高价在1月17日达到25元。
仅靠一个收购动作,赵薇方面就能获得15.7亿元的浮盈,轻轻松松还本付息,并且已经小赚大约6亿元。
这不过是第一步。真要让她搞成,发动资源找几个大佬站台背书,再拉几个涨停完全可能。到股价高位的时候抵押股权,或者抛售一部分,这账还用算吗?
但是千算万算,他们没有算到监管会这么快介入。
2023年12月26日披露交易协议,2023年1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发出问询函。这就吓跑了潜在的借款方,借不到钱,还搞哪门子收购?
可以想象,赵薇背后有高人,在其指点下定下了发财大计,好几个关键节点都已经打通。为此,她自家庄园的红酒应该喝了不少,最后偃旗息鼓,这酒也就白喝了。
然而,换个角度来想,一个女明星就差点攒起几十亿的局,她凭什么呢?
赵薇曾高调晒出自己在法国买下的葡萄酒庄园,而恰恰是法国最具国际影响的思想大师皮埃尔·布尔迪厄的理论,可以解释她的能量从何而来。
皮埃尔·布尔迪厄
布尔迪厄扩展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对于“资本”的定义,提出了社会资本、文化资本和经济资本之间的区分和相互作用,并将社会资本、文化资本归纳为“象征资本”。
布尔迪厄认为,经济资本可以轻易、有效地转换成象征资本,同时象征资本虽然不是即时性,但最终也可以转换成经济资本。
这样,我们就能明白,赵薇的操作,运用的正是将她所拥有的社会影响力这类象征资本,通过一套复杂的操作转化为经济资本。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变现”。
而资本化游戏,就给了高居文艺行业金字塔尖的人物一个十分便捷的“变现”途径。
挖空心思通过资本化变现,整个文艺行业都为之陷入癫狂。
虽然赵薇玩砸了,但是玩成了的,倒真有不少。
dmg就是其中一个。
02
2023年10月10日,深交所决定,印纪传媒(dmg)终止上市。该股票最后一个交易日9月11日收盘价为0.55元/股,从最高峰的26.7元/股,已经跌去了97.9%。终止上市时,套死了3.45万户股东。
说起这家影视公司,大家可能比较陌生,但是一提它曾经的作品,你就会明白:原来是它啊!
2023年,作为《建国大业》的11家联合出品方之一,dmg正式进军电影业。广告公司出身的dmg,帮助客户一汽奥迪与片方达成了营销合作。
2023年,出品电影《杜拉拉升职记》。dmg找来了15 家客户通过植入式广告、联合推广以及后产品开发等多种模式与影片达成合作。
真正使dmg声名鹊起的是2023年参与出品《钢铁侠3》,尽管该片的中国特供版招来观众骂声,但内地票房达到了7.54亿元,成为当年进口片的票房冠军。
用电影打响名气后,dmg把目标瞄向了上市。当时国内影视公司上市已经热火朝天,ipo审查更加严格并且排队时间相当长。
2023年3月,阿里影业借壳文化中国登陆港股,打开了新的思路。
4月,dmg如法炮制,借壳猪肉加工企业高金食品成功在深交所上市。
此后dmg参与制作、宣发诸多知名影视作品,包括《北平无战事》《刺刀英雄》《克拉恋人》《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长安十二时辰》等。
从2023年至2023年,dmg业绩承诺完成比率为101.44%、100.74%、104.01%、100.04%,完成程度之精准令人惊叹。
高管股份锁定期之后,dmg的走向逐渐诡异。
2023年起,dmg实控人肖文革三次减持,共套现24亿元。与此同时,业绩出现明显滑坡。
财报显示,2023年dmg全年营业收入约为21.88亿元,同比减少12.69%。2023年更是出现17.86亿元亏损。
负面新闻不断。一方面是公司高管接连辞职,甚至有独立董事向深交所举报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是传出肖文革好赌,赌输了数十亿级别以上的巨额资产。
种种传闻真假难辨,直到2023年2月,dmg前高管chris fenton在美国发起诉讼,才把谜底揭开。
在起诉书中,chris fenton称,dmg的实控人除了肖文革,还有美国人丹·密茨,以及他的妻子,曾经获得过全国女子体操全能冠军的吴冰。
因为中国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公民身份的限制,丹·密茨和同为美国人的吴冰的股份由肖文革以及其他被dmg雇佣的中国代理人代持。
从左至右,丹·密茨、吴冰和肖文革
2023年底,吴冰接替肖文革成为dmg董事长,同时担任总经理一职,后又兼任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此后的时间,吴冰一直身兼这4个重要职务。
在起诉书中,chris fenton指控吴冰、丹·密茨、肖文革和dmg的美国公司,将大股东的部分股权质押融资贷款转移到海外。
这些资金被用来购买各种资产,包括:
美国比弗利山庄的豪宅(价值5000万美元),多架私人飞机——包括价值2500万美元的庞巴迪挑战者850,和价值3000万美元的庞巴迪全球global express,还有宾利、法拉利、劳斯莱斯等多辆豪车。
市场的疑惑最终随着这位深知内情的美国人的爆料得到证实,dmg的股价从此一泄如注,直至2023年10月被深交所强制中止交易。
dmg这座庙穷了塌了,三位富方丈结局如何呢?
丹·密茨从公司上市之后就淡出日常经营,长居美国。吴冰也早已出国,每当国内监管机构对其发出问询时,她的回答是积极配合解决问题,并且澄清自己没有“跑路”,只是因身患疾病而几年无法回国。而肖文革则留在国内,因为众多的债务纠纷,已被边控。
好一个忠诚的中国人帮助两位美国朋友实现财富自由,自己却无法脱身的故事。
dmg的上市退市,就是中国诸多影视公司资本化闹剧的一个缩影。
它不是第一个,也绝不是最后一个。
03
再说一个,北京文化。
在影视圈,北京文化是一个神奇的存在,被称为“爆款制造机”。因为《战狼2》《流浪地球》《我不是药神》《你好!李焕英》等爆款电影,都是北京文化为主出品的。
如果押中一个爆款,可以说是运气,而接连押中爆款,就确实有点神奇了。北京文化及其操盘手董事长兼总裁宋歌,就是凭这样骄人的战绩封神,成为行业敬仰的高峰。
但是这个高峰却一夕崩塌。
2023年4月29日晚间,自称为北京文化原副董事长娄晓曦的微博用户,实名举报北京文化董事长宋歌,并附上了向证监会、深交所递交的“举报信”部分截图。
娄晓曦在微博中称:
“实名举报北京文化系统性财务造假!举报高管宋歌、张云龙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欺诈发行债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职务侵占罪!举报材料已获证监会受理。
北京文化2023年4月29日发布公告,巨亏20多亿、倒改2023年审计报告、低价出售世纪伙伴,试图粉饰太平、把财务造假的‘罪’改成‘错’,欺瞒监管机构、侵害广大股东利益。”
后来曝光的更多细节,印证了一条规律:
成功的上市公司各有各的精彩,爆雷的却千篇一律。
2023年,宋歌创办了摩天轮文化传媒,同年后者被北京文化收购,之后宋歌出任北京文化的董事长和总裁。
北京文化的前身是“京西旅游”,1998年登陆深交所主板。
宋歌此前在影视行业已经有很大的影响力,北京文化收购其公司,本质上就是借助他的力量转型为影视公司。
宋歌上任以后,放出两个大招。一个是不断押中爆款,凭借着在《心花路放》《战狼2》《我不是药神》等项目上的成功,北京文化迅速跻身一线影视公司。
另一个则是大举收购。北京文化2023年分别以13.5亿、7.5亿收购娄晓曦的世纪伙伴和王京花的星河文化,其中娄晓曦曾为华谊兄弟影视剧负责人,王京花也是金牌经纪人。
摩天轮文化、世纪伙伴和星河文化三家公司此后成为北京文化利润贡献的主力,占到84%左右。
凭借超强的业绩,在收购之后2023年至2023年的锁定期内,北京文化财报显示上述三家公司累计业绩均压线完成承诺。
就在对赌完成后,北京文化业绩马上变脸,公司2023年至2023年净利润分别为1.25亿元、-23.06亿元和-7.67亿元。
在2023年,北京文化遭遇股东累计减持超过100次,是a股市场连续被减持最多的公司。在2023年12月17日公告中,北京文化已经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由此引发的内部矛盾愈演愈烈,最终出现了娄晓曦实名举报宋歌事件发生。
到2023年8月底,北京文化涉嫌财务造假一事由北京证监局调查完毕并作出处罚:
对北京文化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宋歌、董事张云龙等17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同时,认定时任副董事长娄晓曦为造假行为主要实施者,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过一系列风波,在该年10月底,北京文化在一场激烈的换届选举后,宋歌等人被逐出董事会,公司被资方派出的代表掌握实际经营。
一家曾经无比辉煌的影视上市公司,锁定期一过就崩坏,把一手好牌打得稀烂,多么相似的剧本!
像这样用大把资金进行收购,红红火火大干几年大家伙上岸完事,留下一地鸡毛的,业内岂止北京文化一家。
04
大举收购闹出动静最大的,还是数老牌的影视上市企业:
华谊兄弟。
作为文艺行业放开后历史最悠久的民营电影公司,华谊兄弟在过去20多年间先后推出了百余部电影作品,创造了多个票房奇迹。
其中包括曾占据国内票房领先的《手机》、《天下无贼》、《宝贝计划》、《集结号》、《非诚勿扰》系列、《功夫之王》、《风声》、《唐山大地震》、《狄仁杰之通天帝国》、《画皮2》、《十二生肖》、《西游降魔篇》、《狄仁杰之神都龙王》、《私人订制》等,总票房逾150亿,是国内商业成绩最好的民营影视公司。
2023年10月30日,华谊兄弟在创业板上市,号称“中国影视娱乐第一股”。
到2023年时,华谊的市值达到900多亿。
在掌握大量资金之后,华谊除了进入游戏、实景娱乐等领域进行多元化拓展之外,最引起轰动的就是斥巨资收购影视名人的空壳公司。
2023年,华谊兄弟以7.56亿元买下了李晨、冯绍峰、angelababy、郑恺、杜淳、陈赫等6人共同持股的浙江东阳浩翰影视公司70%的股份。随后,又收购了冯小刚旗下浙江东阳美拉传媒公司70%的股权,作价10.5亿元。
如此大手笔,换来的其实都是刚成立不久的“空壳”公司:
东阳浩瀚在被收购时成立才一天,东阳美拉也是在2023年9月份才成立。
华谊兄弟买这几个空壳据说是相当高明的一个局,要用资本来绑定艺人。
比如,收购完成后,东阳美拉负有一项业绩对赌承诺:2023年的业绩目标为税后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此后每年以15%的比例增长,承诺期限5年,未实现目标的差额部分要求冯小刚方以现金的方式补足。
实际上,即便东阳美拉5年利润全部为零,冯小刚方需要补偿华谊兄弟的利润也只有5亿元左右,远远低于收购价。
王忠军(左)、王忠磊(右)和冯小刚
最终冯小刚业绩对赌失败,补偿华谊兄弟2.35亿元,“含泪”拿走8.15亿元。
一系列离谱的决策带来的就是业绩的全面溃败。
2023年至2023年,华谊兄弟营业收入分别为38.14亿元、22.44亿元、15亿元、13.9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1.69亿元、-39.78亿元、-10.48亿元、-2.46亿元。
2023年上半年,华谊兄弟实现营业收入2.12亿元,同比下降63.4%;净利润-1.92亿元,同比下降281.82%。
粗略算来,华谊兄弟近4年半已累计亏损超过66亿元。
在2023年3月,华谊兄弟董事长王中军接受新东方老板俞敏洪的采访。
俞敏洪犀利地抛出一个问题:
你会有世态炎凉的感觉吗?
对面的王中军笑着说:
被逼债时,会有你刚才说的那种感觉。
王总的笑中带着凄苦,但目光中又透露着坚毅,体现出一个经历大风大浪的成熟男人的魅力。
很久没有拿得出手作品的这家公司,终于甩开行业里那些只会抠图演戏、把挤眉弄眼当演技的后辈,由老板亲自上场示范了一场最好的表演。
只是他在表演世态炎凉的感叹之余,是否感受过股民身陷他家挖出的巨坑之中的那种透心凉意。
而大名鼎鼎的导演冯小刚,在配合完成对中国股民的竭泽而渔以后,却对表演越来越没有耐心。
他发表这样一段高论:
“现在垃圾遍地,也和大批的垃圾观众有关。如果你不给它捧这个场,制片人就不会制作这垃圾电影。”
也得感谢冯小刚,让我们明白了资本化捧出的一帮文艺贵族,到底是如何看待人民群众的。
骂观众垃圾的冯导,古道热肠亲自下场拉抬后辈。华谊兄弟出品,由他担任男主角的电影《老炮儿》,目的就是捧出吴亦凡与李易峰这两位新人。
冯小刚完成资本任务力捧的两位,一位成了强奸犯,另一位成了知名嫖客。不知道在他眼里算不算垃圾。
实际上,从2023年开始,中国文艺行业在资本化狂飙席卷之下,满眼狼藉,遍地垃圾。
05
看了上面的案例,大家是否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影视公司不上市时兢兢业业,佳作不断。上市以后,憋足一口气,苦熬四五年,压着线完成业绩。等到上岸,各种骚操作让人觉得智商完全不在线,最后玩完拉倒,留给市场一个烂摊子。
最后的烂摊子也还有剩余价值。找个合适时机,由某个大明星出面,组个大局,发一波利好消息,又能再割几茬新鲜韭菜。
情况基本是这么个情况。
是不是以偏概全呢?影视上市公司整体都是这么点出息,像华策影视、唐德影视、文投控股、幸福蓝海、光线传媒、慈文传媒,都在走下坡路。
现在中国影视行业的中流砥柱是哪家公司呢?
就博纳影业还有点努力的样子。
但它不是上市公司,准确地说,曾经是现在不是。
博纳影业最初很有志气,不屑与一众土鳖在国内股市的槽里拱食,于2023年赴美上市。不料遭遇“水土不服”,上市首日即破发,此后股价一直萎靡,市值最高时仅有60亿元。比起国内影视公司动辄几百亿的市值,这货就得扔。
2023年,博纳影业狠下一条心私有化,自纳斯达克退市。此后,开启了a股的漫漫征程。
但是遭遇政策与疫情的一系列不顺,博纳影业一直未能如愿再次上市。
恰恰在这段时间,博纳影业佳作大作不断,如《湄公河行动》《红海行动》《中国机长》《无双》《中国医生》《长津湖》。
看到这里,大家是否已经琢磨出一点味出来了。
怎么没上市的挺努力挺正常,上市了的就出幺蛾子?
要弄清这其中的关系,需要把资本化的作用与危害都弄清楚。
这些问题大家可以先思考,本文的下篇再详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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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新注册公司注册资本
创业是当今社会的主题,所以如今创业也是成为了越来越频繁的一个词语,因此注册公司也是变得越来越加的简单化,但是实际在公司注册的时候需要注意的问题也是不少,比如说公司的注册资金,谈到资金两个字,相信不少的朋友都会感到警惕,注册资金是什么?在企业中会有哪些影响?在填写时又有哪些要求?一起和小编来了解这些内容。
1、公司注册资本是什么
公司的注册资本如今的释意为合伙企业在登记管理机关时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的各方已经缴纳或者承诺需要缴纳的出资额总和。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合营企业需要在成立之前的合同、章程内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以及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的分担比例等向登记机关登记。
其实简单来说,公司的注册资本就是一个预先确定的数字,用来确保企业的一个责任承担,其次就是需要面临企业的一个分红,所以通过注册资本呢来对公司的各个股东进行一定的管辖和应得利益的划分。
2、公司注册资本填写有什么要求
在以往的公司注册资本中有具体的一些填写要求,现如今,除了一些特点的行业来说,大部分的行业都是没有公司注册资金的要求,不过公司注册资金的填写还是不能随意的去填写,否则也是会给自身带来相当多的麻烦,比如说公司在还没有破产的时候可能没有太多资金进行偿还,而自身的注册资金又比较高的情况,那么公司的债务也就会连累到公司的法人与股东,所以在填写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时候,也不要过于随意的填写,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合理的去填写公司的注册资金还是相当的重要,否则导致自身承担的债务过,影响企的业的股东会承担责任。那么填写多少注册资金合适呢,首先肯定是不能填写得过多的注册资本,其次当然也不能写得过低了,比如说1元注册公司,虽然风险性的确是降低了很多,但是也会导致企业的资信能力大大的下降,往往在与企业交易的时候,导致自身的业务难以展开,因为对于注册资本的填写来说,更多的是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来填写,尽量贴合自己的情况。
以上就是公司注册资本的一个介绍了,总的来说,公司的注册资金其实就是一个预先确定的数字,帮助企业划分自身的一个规则情况的数字。小编在这里提醒各位朋友在公司注册的时候,根据自身的承受能力来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