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食品生产许可证号查询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查询,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食品生产许可证号查询
“您好,您的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已发放,请您登录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网上申报系统,验证、下载、打印使用。”9月15日,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科工作人员正在向米脂婆姨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知接收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
不再需要专门跑一趟取纸质版许可证,只需在网上下载就行,这是放管服改革为企业带来的便利。据悉,榆林市从9月1日起,按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启用食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启用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不再发放食品生产许可纸质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在专网全程网上办理,生产许可事项(包含新设、变更、延续、补办)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只需要在企业端口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市民也可通过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公开与查询系统查询许可相关信息,验证电子证书真伪;同时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的二维码查看和核对许可相关信息。
“与纸质食品生产许可证相比,电子食品生产许可证不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还具有方便存储、使用、不会遗失等优点。审批时限也从法定时限减少至10个工作日,实现了企业不出厂门办许可,办事‘零上门’的目标。”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二科柳建成表示。对于企业来说,电子证书的使用也十分方便,食品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可以直接以电子形式“亮证”,也可将打印后的电子许可证纸质版张贴或摆放至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已取得电子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者再次办理变更、延续或注销手续时,无需再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申请获得批准后,电子许可证信息同步更新,食品生产者只需重新下载电子许可证即可。截至目前,全市已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8份。食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全面启用,有效降低了办事成本,切实提高了行政许可审批效率。(来源:榆林网 )
【第2篇】食品生产许可证查询sc
现在买食品的时候大多数人都知道要看生产日期、保质期,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关于食品的包装,我们国家也是有相关的国家标准要求的,最基本的就是gb 7718.那么国标对哪些内容进行了要求呢?我带大家来揭秘。
首先是gb 7718全名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是2023年4月20日正式实施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是所有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遵守的强制性标准。
到这里可能有人就会问了,什么是预包装食品呀?有点迷糊,官方的定义是这样的:
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通俗一点来说就是一开始已经计划好一包的重量这就叫定量,包装容器大家应该就比较好懂了,包装袋、杯子、碗等等。
这个标准适合于我们消费者直接购买的预包装食品,比如火腿肠、面包、糖果等等以及一些直接给食品加工工厂提供的预包装食品。
下面我来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食品的标签国标要求产品必须标注哪些内容,帮助大家做一个专业的消费者:
1.食品名称
首先食品名称也是很有讲究的,如果一个产品有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那么应该选择标准中的名称,不能随便起名字。
2.配料表
配料表中的各种配料是要按照加工食品时的加入量从多到少一一排列;只有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照递减顺序排列。所以看看配料表你就知道它里面什么原料最多了。
另外如果有一些产品包装上要说含有什么有价值、有特性(有营养价值,对身体好)的配料就需要在包装上配料表里面标注添加量或者成品中的含量。它要是没有标注添加量或者成品中的含量,就说明厂家很不专业。
3.净含量和规格
咱们国家的标准对于净含量如:净含量:20g,字符的高度是有要求的。屏幕前的你,闲暇时不妨用尺子量量看。
国标中的规定
4.生产者和(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安全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大家可以在我们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官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samr.gov.cn)中“服务”→“我要查”→“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信息查询”中进行查询。
食品生产企业信息查询
5.生产日期
生产日期大家都会看,但希望大家知道,标准中规定生产日期不得另外加贴、补印、篡改。一旦发现,这样的食品就不要买了。
6.保质期
7.储存条件
8.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每个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有的,同样可以采用上面的方法进行查询。
9.产品标准代号
产品标准代号呢就是这类食品执行的标准,比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产品标准代号,我们可以在网上进行查询,就能够知道,这类产品应该符合哪些要求,里面包含,外观、细菌指标,这些确保了产品的安全。
大家要是有兴趣不妨学习一下gb 7718。
现在你知道食品上面哪些信息不能少了吗?本人是一个食品专业的从业者,食品安全现在全社会都很关注,同时我们需要各位消费者的监督,这样才能是行业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第3篇】食品生产许可证sc
受理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
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的技术材料(保健食品需提供)
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保健食品需提供)
委托生产协议(保健食品为委托生产的需提供)
质量标准(仅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复配营养素需提供)
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特殊食品注册和备案文件
特殊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声明
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或前往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即办件不需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查:审核申请材料内容,按实际需要开展书面审查或现场检查,提出审批建议,报分管领导审批。
3.决定:符合要求的,下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和有关证书;不符合要求的,下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办结:打印证书、文书,资料归档。
5.送达:窗口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方式送达有关批件,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现场领取的应在送达回执上签字。
【第4篇】食品生产许可证难办吗
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改善,消费水平的逐步提高,食品安全成为社会各界人士关注的热点。新食品安全法的颁布为食品安全权提供了更大的保障,虽然处罚力度不小,但是食品安全事故却依然屡屡出现。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是否符合安全规定:1、具有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2、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公示信息真实有效;3、销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
食品安全,企业盾牌。选择资质合法、保证原料质量安全的供货商,或者从原料生产基地、超市采购原料。做好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定期维护食品贮存、加工、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和校验保温、冷藏和冷冻等设施、设备,保证设施、设备运转正常。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
但是,食品安全问题屡见不鲜。国内各种食品安全“门”不断考验着消费者的承受力,接二连三的食品安全问题,正在沉重地打击人们的饮食信心,人们也不禁发出这样的疑问。“今后还有多少‘门’要打开?”前不久,就有几家企业由于食品安全问题被曝光。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下,很多人都不知道该如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创业经营的小商家都知道,想做食品、餐饮服务,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必不可少的。正誉集团在这方面能够做到尽善尽美,关于注册变更,代理记账,税务筹划,个税申报,社保筹划,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公司注销,各种资质代办,欢迎详询。
【第5篇】食品生产许可证分类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将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8月9日发布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同时废止。
为快速了解2022版《通则》的主要修订变化,现将其与2016版进行比对分析,并针对其中的几大亮点进行解读,以供参考。
亮点一:明确未列入分类目录和无审查细则的食品品种实施生产许可审查的原则
《通则》第四条新增了对未列入《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和无审查细则的食品品种,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本通则的相关要求,结合类似食品的审查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制定审查方案(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除外),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
亮点二:明确电子申请材料与纸质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通则》规定,申请材料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以电子或纸质方式提交。符合法定要求的电子申请材料、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与纸质申请材料、纸质证照、实物印章、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与《办法》规定一致,有利于做好与食品生产许可信息系统的数据衔接,加快推进食品生产许可规范化、信息化、高效化。
亮点三:对于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进行了归纳分类,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有效衔接
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有效衔接,部分条款直接引用其相关条款。审查材料应当符合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详见第九条规定。
1.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时,只需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等必要且重要材料,不再要求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取消提供的材料中,营业执照(复印件)可通过内部监管信息系统核验申请人的主体信息,其他相关材料可以在现场核查环节现场核验信息。
2.规范了申请材料的部分要求,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公章”,修改为签名或加盖公章;新增从事分装生产的,应在相应品种明细后注明。
3.调整申请材料符合性的审查要求。将申请人主体资格、主要设备设施清单、生产工艺流程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列为符合性审查内容。
亮点四:除首次申请许可外,明确需现场核查的情形
在现场核查方面,明确了需要组织现场核查的各种情形,具体条款如下:
《通则》第八条,按照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要求审查的三种情形: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生产场所迁址,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
《通则》第十条,属于变更食品生产许可情形且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包括:现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发生变化的,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的,生产的食品类别发生变化的,生产场所改建、扩建的,其他生产条件或生产场所周边环境发生变化且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
《通则》第十二条,属于延续食品生产许可情形的,且生产条件或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
《通则》第十五条,需要对申请材料内容、食品类别、与相关审查细则及执行标准要求相符情况进行核实的;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国家和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定组织重新核查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实施现场核查的其他情形。
亮点五:缩短了部分审查环节的时限
缩短了部分现场审核的时限,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审查过程中审核组的异议解决环节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核查组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完成现场核查的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详见《通则》第二十、二十八条。
亮点六:调整与法律法规不适应的内容
删除外设仓库、委托办理许可材料等与《办法》不适应的条款内容。
亮点七:新增终止许可的相关规定
《通则》第二十九条新增应当终止许可的情形及规定。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申请人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当申请终止许可。申请人申请的中止时间到期仍不能开展现场核查的,或者申请人申请终止许可的,审批部门应当终止许可。
《通则》第三十条新增根据立案调查结果应终止许可程序或恢复许可程序的具体情形。因申请人涉嫌食品安全违法被立案调查或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被立案侦查的,审批部门应当终止生产许可程序。
亮点八:附件增加了现场核查评分原则,修改生产场所等3项分值
1.现场核查首末次会议签到表分开。
2.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中相关审查内容及分值有所变化,生产场所的评分减少;设备设施的评分增加;管理制度的评分增加。
3.增加了现场核查评分原则:现场核查评分标准分为符合要求、基本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符合要求,是指现场核查情况全部符合“核查内容”要求,得3分;基本符合要求,是指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属于个别、轻微或偶然发生,不会对食品安全产生严重影响,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整改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得1分;不符合要求,是指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属于申请人内部普遍、严重、系统性或区域性缺陷,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得0分。试制食品检验报告核查判定得分为1分、0.5分和0分。
4.增加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体系、运输和交付管理制度、生产设备维修保养等核查内容,明确采购管理制度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检验管理制度及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核查内容,明确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核查,加强对生产加工过程记录、人员培训记录等的核查。
2022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与2016版比对表
文章来源:食品标法圈 图片来源于网络
【第6篇】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1.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4. 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 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需提供企业自行备案标准的原件及复印件
6.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7. 企业生产场所照片
8. 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表
9. 复配食品添加剂有害物质和致病性微生物信息表
10. 企业关于参与复配的各组分在生产过程中不发生化学反应的声明
11. 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应的产品注册和备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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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进行出口的企业可以不办理我国的生产许可证)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变更和注销等有关事项,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所要申请的食品类别的不同,去选择有相应职能的办理机构。
总的办事流程为
1、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需要模板的朋友可以关注我,私信发送)
2、受理成功后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由有资质的审查员和监管人员组成的核查组,对申请人的生产场所等硬件设施和台账制度等软件方面进行全面核查,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各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进行打分。
3、现场核查通过后办理机构作出行政许可,颁发相关证照给申请人。
流程简单,但办理过程中根据食品类别的不同,需要做的准备工作也不尽相同,想要了解的朋友欢迎关注我,我尽自己能力给大家解释说明。
【第8篇】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
日前,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食品生产企业发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其擅自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行为处以罚款6千元。
今年1月21日,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钦州市某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事项发生变化,该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要求立即整改。3月31日,该局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复查时,却发现该企业未按规定整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经调查,该企业确认为擅自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事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该企业擅自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事项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的规定。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生产者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该局最终给予该企业人民币6千元的行政处罚。
转发自: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http://www.gxqzfda.gov.cn/item/show.asp?m=1&d=4677
【第9篇】食品生产许可证要求
受理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申请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的技术材料(保健食品需提供)
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
委托生产协议(保健食品为委托生产的需提供)
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保健食品需提供)
质量标准(仅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复配营养素需提供)
生产场所及周围环境平面图
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文件
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或前往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即办件不需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查:审核申请材料内容,按实际需要开展书面审查或现场检查,提出审批建议,报分管领导审批。
3.决定:符合要求的,下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和有关证书;不符合要求的,下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办结:打印证书、文书,资料归档。
5.送达:窗口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方式送达有关批件,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现场领取的应在送达回执上签字。
【第10篇】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范本
一、办理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商事登记综合窗口
二、实施主体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受理条件
1.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2.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3.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4.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6.申请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不得办理相关食品生产许可手续。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者省政府有关文件对贯彻执行产业政策另有规定的,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四、申请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2份)。
2、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2份)。
3、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2份)。
4、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2份)。
5、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2份)。
五、办理流程
六、常见问题
1、请问,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与办理营业执照的先后顺序的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该先办理营业执照再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2、请问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3、现场提交材料的时候一定要法人本人到场提交才可以吗?
法人本人若无法到场,代理人凭法人的书面委托,可以代为提交申请材料。
【第11篇】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如何申请 ?
一、申请企业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2.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需要哪些文件?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3、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4、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12篇】食品生产许可证号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qs)产品范围
a、老5类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
1、小麦粉,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通用小麦粉包括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和低筋小麦粉。
2、大米,包括所有以稻谷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大米。
3、食用植物油,包括以菜籽、大豆、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和红花籽等植物油制取的毛油为原料,经过加工制作的半精炼食用植物油(一级油、二级油)和全精炼食用植物油(调和油、高级烹饪油、色拉油)。不包括芝麻油(香油)。
4、酱油,包括酿造酱油和配制酱油。
5、食醋,包括酿造食醋和配制食醋。不包括保健食醋。
b、新10类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
1、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2、乳制品:液体乳、乳粉、其他乳制品
3、饮料:瓶装饮用水、碳酸饮料、茶饮料、果(蔬)汁及其饮料、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固体饮料
4、调味品:糖、味精
5、方便面
6、饼干
7、罐头
8、冷冻饮品
9、速冻面米食品
10、膨化食品
三全食品车间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qs)条件详解
环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主要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周围不得有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生产车间、库房等各项设施应根据生产工艺卫生要求和原材料储存等特点,设置相应的防鼠、防蚊蝇、防昆虫侵入、隐藏和孳生的有效措施,避免危及食品质量安全。
生产设备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保证产品质量相适应的原材料 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和场所。生产不同的产品,需要的生产设备不同,例如小麦粉生产企业应具备筛选清理设备、比重去石机、磁选设备、磨粉机、筛理设备、清粉机,及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设有原料和成品库房。对大米的生产加工则必须具备筛选清理设备、风选设备、磁选设备、砻岩机、碾米机、米筛等设备。虽然不同的产品需要的生产设备有所不同,但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等基本条件。
原材料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原材料要求。虽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食品有所不同,使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有所不同,但均应是无毒、无害、符合相应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如制作食品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的添加剂、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的要求。食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过期、失效、变质、污秽不洁或者非食用的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例如生产大米不能使用已发霉变质的稻谷为原料进行加工生产。又如在食用植物油的生产中,严禁使用混有非使用植物的油料和油脂为原料加工生产食用植物油。
加工工艺及过程食品加工工艺流程设置应当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污染。加工工艺和生产过程是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工艺流程控制不当会对食品质量安全造成重大影响。如,2001年吉林市发生的学生豆奶中毒事件,就是因为生产企业擅自改变工艺参数,将杀菌温度由82℃降低到60℃,不仅不能起到灭菌的作用,反而促进细菌生长,直接造成微生物指标超标,致使大批学生食物中毒。
产品标准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不得无标生产。食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以及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和各项质量要求。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强制性国家标准,企业必须执行,企业采用的企业标准不允许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且应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备案,否则,该企业标准无效;对于具体的产品其执行的标准有所不同,如生产小麦粉则要符合gb1355—1986《小麦粉》,小麦粉中使用的添加剂及添加量必须符合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要求,生产大米则要符合国家gb1354—1986《大米》的要求。
人员要求 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因各类人员工作岗位不同,所负责任的不同,对其基本要求也有所不同。对于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则要求其必须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知识,明确应负的责任和义务;对于企业的生产技术人员,则要求其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对于生产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经过技术(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对于质量检验人员,应当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规定的资格,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要求。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特别是生产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无尘室www.iwuchen.com)
产品储运要求 企业应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产品在其贮存、运输的过程中质量不发生劣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成品必须存放在专用成品库房内。用于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在运输时不得将成品与污染物同车运输.
检验能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如生产酱油的企业应具备酱油标准中规定的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对于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委托符合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出厂检验。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技术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使用。
质量管理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在质量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对质量有影响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和权限以及相互关系,规定检验部门、检验人员能独立行使的职权。在企业制定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中应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企业应实施从原材料进厂的进货验收到产品出厂的检验把关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出厂,实行质量否决权。
产品包装标识要求产品的包装是指在运输、储存、销售等流通过程中,为保护产品,方便运输,促进销售,按一定技术方法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包装的总称。不同的产品其包装要求也不尽相同,例如食用植物油的包装容器,要求应采用无毒、耐油的材料制成。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如布袋、纸箱、玻璃容器、塑料制品等,必须清洁、无毒、无害,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要求。
食品标签的内容必须真实,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签)标准的要求,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或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和顺序号等。裸装食品在其出厂的大包装上使用的标签,也应当符合上述规定。
出厂的食品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贴)食品市场准入标志。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qs)申办流程
许可证申办程序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下列程序申请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地域管辖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到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2.企业填写申请书,准备相关材料,然后报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知后,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4.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
5.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即可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办证工作日须知
一、申请阶段
15个工作日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应按规定程序获取生产许可证。新建和新转产的食品企业,应当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市(地)级质量技监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成审查组,完成对申请书和资料等文件的审查。企业材料符合要求后,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20个工作日
企业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从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通知起,在20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二、审查阶段
40个工作日
企业的书面材料合格后,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在40个工作日内,企业要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组现场抽封样品。
10个工作日(1)
审查组或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10个工作日(2)
经必备条件审查和发证检验合格而符合发证条件的,地方质量技监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统一汇总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10个工作日(3)
国家质检总局收到省级质量技监部门上报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
三、发证阶段
15个工作日
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后,省级质量技监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发证条件的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许可证相关时间
证书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不同食品其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在相应的规范文件中规定。
换证
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企业应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换证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规定的申请程序进行审查换证。
年审
对食品生产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年审申请。年审工作由受理年审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年审合格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在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副本上签署年审意见。
变更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食品原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开发生产新种类食品的,应当在变化发生后的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受理变更申请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审查企业是否仍然符合食品生产企业必备条件的要求。
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变更名称后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更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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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
小作坊登记证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小规模生产作坊,即个体工商户经济组织,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小作坊备案登记证。
一、小作坊食品加工许可证
办理食品小作坊许可证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经营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4、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周边环境图、平面布局图(图纸需打印);
5、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
6、主要食品原辅料清单;
7、保证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8、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
9、生活饮用水安全检测报告;
10、所加工食品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食品主要安全指标合格证明。
食品加工小作坊需要办理的证件:
1、工商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2、健康证:到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并办理健康证。
3、食品流通许可证:需带上身份证及复印件、健康证、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等资料到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到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
二、小作坊食品加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1.首先,当然是要具备申请条件,具体详情参照各省具体要求即可。
2.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生产加工场所的产权证明等,具体的要求可咨询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提交申请。申请人按范本填写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请书,向所在地的食品要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申请材料。
4.材料接收。各分局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受理范围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有不合要求的,会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所有内容。
5.受理申请。各分局会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通知书。
6.实施审核。各分局受理申请后,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新申办的食品小作坊会进行现场核查。
7.拟发证公示。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各分局在发放登记证之前会对拟发证食品小作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8.登记决定。对于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异议不成立或无异议的,予以登记,核发登记证。
9.核发登记证。申请人携带受理决定书原件、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可以领取登记证了。
三、小作坊食品加工许可证好办吗?需要准备什么?
材料齐全的话就好办。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设立条件,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周围应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必须具备基本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各种工具)和相关辅助设备。
4、食品生产加工所用的设备、工具材质必须无毒、无味,并定期消毒、清洗。生产加工直接入口的食品的加工间入口处应设置洗手、消毒设施。
5、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必须具备与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相适应的生产加工车间。车间地面应用无毒、防滑的硬质材料铺设,无裂缝,排水状况良好,墙壁一般用浅色无毒材料覆涂,房顶应无灰尘,生产车间内不允许有厕所;生产所需煤炭锅炉、煤炭火炉应与操作间隔离,车间生产工艺布局合理,各工序之间应尽量避免交叉感染。
6、生产加工场所面积应能满足生产加工需要。生活区、生产加工区、营业区、原辅材料与成品库房应当有效分隔。生产加工场地应清洁卫生,有防蝇、防鼠、防虫和清洁设施。库房内存放的物品应离地离墙、码放整齐,保证库内安全卫生。
四、小作坊食品加工许可证可以转让吗
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是国家行政审批机关颁发的行政许可类审批证件,不可以进行买卖,更不可以在全国进行买卖。
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是在市场监管部门对从事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作坊进行现场核查,并对经营者提交的材料审核通过后,才核发的。只许可申请人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不可以在全国卖。
五、小作坊食品加工许可证可
食品加工小作坊需要办理的证件:
1.工商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2.健康证:到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并办理健康证。
3.食品流通许可证:需带上身份证及复印件、健康证、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等资料到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到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
【第14篇】怎么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潍坊食品生产许可证哪里怎么办理,流程材料及条件,潍坊三润认证小编17353407238告诉您。
潍坊三润认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下,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
潍坊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旨在指导中小企业构建符合《生产许可实施通则》和《生产许可证审核细则》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生产条件、技术条件等生产许可证(sc体系认证、qs体系认证)审核的基本要求,保证产品(包括食品及其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我司以来自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咨询专家为依托,成立以来,已经帮助多家家企业顺利通过相关认证审核。
潍坊食品生产许可证服务项目 企业标准起草备案 食品生产许可证(潍坊sc体系认证、潍坊qs体系认证) 食品包装生产许可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商品条码注册续展 商品编码、超市条码申请续展 潍坊食品生产许可证申办程序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下列程序申请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地域管辖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到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2、企业填写申请书,准备相关材料,然后报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知后,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4、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
5、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即可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第15篇】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众所周知食品的安全关乎万千生命,中国对于食品的管控也是非常严格,这也意味着那些需要进入全国流通领域的食品都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的分类很细因为食品生产的工艺流程、配方都会有所不同,这也让食品类目变得很多,一般来说刚成立的企业首次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时,要把主打的几个产品先申请,不建议做很多产品,以后可以新增其它类目,为什么呢??
究其原因新企业大多资金比较紧张,类目多意味着厂房面积大、装修成本高、生产检验设备投入多等。
那么一家食品厂的生产许可证该如何申请呢?
要想开厂先找厂房!
有些人会说厂房那还不容易,农村有的是房子空间又大又好既能拿来做厂房,还能住,多好呀!
那么类似于这样的空间可以拿来充当食品生产的厂房吗?
这里要说的就是这种类似于家庭作坊的厂房是不可以开厂的,尤其是食品这一块。
那么当你准备申请食品许可证时,你该做足什么样的准备才能够向相关部门申请呢?
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大致梳理一下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准备厂房,选址远离污染源、主干道、铁路,面积要满足产量需求,几十平方就不要提了;
完善生产相关设备设施;
具备满足生产要求的人员;
准备一套申报资料(办生产许可证的整套资料)提交,没有办过的就可能会很费劲了,那你也可以找一家专门的企业进行指导。
迎接食品监督局对新工厂的实地审核,一般会有3-5个领导下来实地考察,要认真接待;
根据领导提出的意见对厂房内容进行整改;
软、硬件都基本符合情况下,食品生产许可证一般需要一周的时间就可以申领成功。
(目前小的整改允许在一个月内提交,如果超期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就很难保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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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食品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
由于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程序比较复杂,华盛兴邦给大家写了一个攻略,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需准备的资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申请人及从事食品生产管理工作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未受到从业禁止
需要递交的材料(准备)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需要标注比例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需要标注比例
工艺设备布局图, 需要标注比例
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情况
a. 申请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现场核查;
b. 申请人生产场所发生变迁,工艺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其他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申请人应当申请变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变化情况组织现场核查;
c. 许可即将期满申请延续的,申请人声明其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d. 对变更或者延续申请,需要对申请材料内容、食品类别、与相关审查细则及执行标准要求相符情况进行核实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现场核查;
e. 申请人的生产场所迁出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迁入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现场核查;
f. 申请人食品安全信用信息记录载明监督抽检不合格、监督检查不符合、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其他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存在隐患的,申请人提出许可、变更、延续申请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现场核查。
g.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实施现场核查的其他情形。
三、现场核查的范围
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查验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1,在生产场所方面:核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与现场一致,其生产场所周边和厂区环境、布局和各功能区划分、厂房及生产车间相关材质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2,设备设施方面:生产设备设施清单与现场一致,符合规定并满足生产需要,自行对原辅料及出厂产品进行检验的具备规定的检验设备设施并满足检验需要。
3,在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方面:符合规定要求,并能防止交叉污染。
4,人员管理方面:配备申请材料所列明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生产相关岗位的培训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并取得健康证明。
5,管理制度方面: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不安全食品召回,不合格品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审查细则规定的其他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6,在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方面:根据食品、食品添加剂所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和产品标准及细则规定,核查试制食品检验项目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及相关规定。
四、审查的基本程序
一,审查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
二, 审查部门3工作日内组成核查组,并通知申请人和监管部门;
三, 核查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并将《审核审核材料清单》所列项递交至审核部门。
四, 审核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收集、汇总审查结果,以及《清单》所列的许可相关材料。
五,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得20个工作日内,依据材料、现场等情况做出是否准予生产许可的决定。
六, 六是对于通过现场核查的,申请人应当在1个月内向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七, 最后,许可机关在作出许可决定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