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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52

【导语】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16篇)

【第1篇】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张阿姨商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快到期了,想省点钱自己去办理延期手续,哎,自己跑了两趟不说,也没有摸着头绪,找到我们说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老是被退回,想我们帮忙办理。其实专业的事确实要交给专业人员办理,自己办理费力不说,也不一定办成。

今天我来和大家讲一下,什么时间段办理食品证延期最好?

首先,大家可以看看自己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是几年,有的是五年或者更短,那什么时候办理延期最好?

一、截止现在距离食品证有效期还有60天以上,办理相对于来说简单一点,带着相关手续去食品审批局办理即可,一周左右即可完成。

二、截止现在距离食品证有效期不到60天,则需要重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重新走审批手续,流程复杂,需要现场达到审核条件,达标,设施齐全等。

所以大家抓紧看看自己的食品证有没有到期,趁早办理延续手续,省时省力,不要错过了最佳时间导致这件事情复杂化!

关于食品证延期问题,大家有不明白的可以在下方讨论哦!

【第2篇】什么是食品经营许可证

什么是经营食品许可证,简单来说,就是您销售、经营的食品是可以直接入口的,农民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除外,都是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的主体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食品销售经营者,一般分批发和零售。从销售的不同产品,又区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或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如包装好的饼干、瓜子、薯条、冷冻的鸡鸭鱼肉等。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和 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如按斤称的瓜子、饼干等。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服务经营者,我们可以通俗地理解为,自己制作售卖的经营者,可区分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如火锅、烧烤、快餐、小炒等;冷食类食品制售,如凉菜、水果拼盘、卤菜等;生食类食品制售,如生食 鱼类,最常见的就是三文鱼一类的可生食肉;糕点类食品制售,如饼干、面包、蛋糕等,自制饮品制售,如果汁、奶茶、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根据食品经营者的经营方式不同,许可的项目也是不同的,当然审批所需的资料,要求流程也各不相同,如果您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关注我,给您介绍如何快速便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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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食品经营许可证中散装食品

裁判要旨

1. 在认定食品是否属于预包装食品时,不能仅仅从食品包装后最终呈现的状态来认定,更应该从食品的生产主体是否具备食品生产加工资质,生产途径是否要求即时加工制作、销售以及保质期限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预包装食品不能等同于有包装食品,其核心意义强调食品起始状态和生产加工条件,而非最终状态。在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预包装食品特指具备食品生产加工资质的主体所生产出来的带有包装的产品,明确排除了四类食品,即现制现售食品、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以及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销售的食品。

2. 经营者收到供货商的大包食品来货后,根据顾客的订购量称重,放到指定或通用包装里进行散装销售,可以认定其销售的是散装食品,散装食品外包装未标识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营养成分表信息并不违反《食品安全法》关于散装食品的规定具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而且,经营者的散装销售过程未改变该食品的物理性状和化学性质,不属于未经许可从事生产经营行为,不需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裁判文书

文书标题及案号

标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案号:(2021)京04行终25号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一审原告)林晓源,男,1984年6月11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安溪县。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乙360号。

法定代表人李广隆,局长。

委托代理人刘孝孝,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

委托代理人朱思睿,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审第三人北京古慈汉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二区40号楼20层2005-10号。

法定代表人詹桂芳,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勇,北京古慈汉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员工。

诉讼记录

上诉人林晓源因与被上诉人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丰台区市监局)行政处理一案,不服北京互联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作出的(2020)京0491行初25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3年9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林晓源,被上诉人丰台区市监局的委托代理人刘孝孝、朱思睿,一审第三人北京古慈汉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慈汉方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案件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5日,丰台区市监局向林晓源送达《投诉举报办理告知书》,主要内容为:1、林晓源所举报的单位《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该单位是食品经营企业,不需要《食品生产许可证》。2、经查,该单位所销售的即食海参,均是从生产厂家大包装购进,被举报单位购进上述食品后,根据客户需求以散装称重形式对外进行销售,属于销售散装食品。当事人销售的即食海参已标注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其标识标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法事实不能成立,不得给予行政处罚,予以结案。

林晓源不服,诉至一审法院请求:1. 判决撤销被告丰台区市监局2023年7月15日做出的《投诉举报办理告知书》;2. 判决被告丰台区市监局对投诉举报做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且书面告知处理结果;3. 判决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9月29日,丰台区市监局收到林晓源的投诉举报材料,林晓源反映称其分别于2023年3月29月、4月3日在天猫商城“古慈汉方旗舰店”购买了干海参、即食海参,这些食品均属于定量预包装食品,无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营养成分表等信息,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该店铺的运营方为古慈汉方公司。2023年9月30日,丰台区市监局决定立案,并于当日对古慈汉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古慈汉方公司证照齐全,现场未发现被举报产品。同年12月20日,丰台区市监局作出《投诉举报办理告知书》,主要内容为:1、林晓源所投诉的单位《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并合法有效,该单位是食品经营企业,不需要《食品生产许可证》。2、林晓源在该单位所购买的干海参、即食海参均是从生产厂家大包装购进,该食品大包装标签标示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以及产品营养成分等事项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应规定。该单位购进上述食品后,根据客户需求以散装称重形式对外进行销售,该单位销售的干海参、即食海参不属于预包装食品,属于销售散装食品,其标识标注不违法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故该举报违法事实不成立,将予以结案。

林晓源不服,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监局)提起行政复议。后市市监局于2023年3月13日作出京市监复〔2020〕5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以下简称58号复议决定),其中载明: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本案中,关于林晓源投诉举报的涉案干海参涉嫌违法问题,本局已在京市监复(2019)89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中处理,不再重复处理。关于林晓源投诉举报的涉案即食海参涉嫌法问题,古慈汉方公司委托烟台海中礁海珍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中礁公司)生产涉案即食海参,再以散装称重形式通过网络渠道对外销售。古慈汉方公司作为散装食品销售者,未明示涉案即食海参的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丰台区市监局未调查古慈汉方公司所售即食海参是否尽到上述标示标注义务,即认定古慈汉方公司未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所作告知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1目之规定,复议决定如下:撤销丰台区市监局于2023年12月20日作出的《投诉举报办理告知书》,责令丰台区市监局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处理。

2023年3月19日,丰台区市监局收到58号复议决定。并依据复议决定书对古慈汉方公司进行重新调查,并先后于同年4月28日、5月22日、6月23日对古慈汉方公司进行询问。古慈汉方公司称其销售的即食海参都是从海中礁公司大包装进货,然后散装称重卖给消费者,进货和销售的包装上都没有标注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营养成分表,但即时海参外包装上有类似标签的信息介绍,其中标注有配料、规格、产地、保质期、销售商名称、经营地址、生产日期信息,并提供了营业证照及涉案食品资质、进销存记录、产品外包装标签照片等材料。2023年6月15日丰台区市监局决定延长办案期限30日。2023年7月15日,丰台区市监局以无法确认古慈汉方公司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不清为由决定结案。并将《投诉举报办理告知书》向林晓源送达。

另查,古慈汉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记载,该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熟食。”海中礁公司具有干海参和即食海参的生产许可证,古慈汉方公司与海中礁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委托海中礁公司为其加工海参系列产品,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1月11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止。2023年9月5日,海中礁公司出具《情况说明》,内容为“生产方海中礁公司负责海参的加工,根据古慈汉方公司预定的总量以大包简装提供给古慈汉方公司,其自行根据销售情况散装称重出售。出库时海中礁公司根据古慈汉方公司订购的总量在大包装上附上合规的商品标签发出,古慈汉方公司酌情在散装称重销售时根据客户的要求提供标签内容。”林晓源于2023年3月29日在天猫商城“古慈汉方旗舰店”购买干海参,于同年4月3日在相同店铺购买干海参和即食海参,收到的即食海参外包装未标识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营养成分表信息。

再查,林晓源多次向丰台区市监局举报其在天猫商城“古慈汉方旗舰店”购买的干海参、即食海参外包装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古慈汉方公司原登记住所地为北京市丰台区城南嘉园益城园16号楼8层2-802,后于2023年3月16日将住所地变更登记为北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二区40号楼20层2005-10号。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食品安全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七条规定,“县级、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除外。”依据上述规定,丰台区市监局作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违法行为,具有进行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定职责。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第2.1“预包装食品”规定,“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在认定食品是否属于预包装食品时,不能仅仅从食品包装后最终呈现的状态来认定,更应该从食品的生产主体是否具备食品生产加工资质,生产途径是否要求即时加工制作、销售以及保质期限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预包装食品不能等同于有包装食品,其核心意义强调食品起始状态和生产加工条件,而非最终状态。在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预包装食品特指具备食品生产加工资质的主体所生产出来的带有包装的产品,明确排除了四类食品,即现制现售食品、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以及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销售的食品。本案中,古慈汉方公司从海中礁公司进货,根据购买者要求的数量将大包来货进行散装销售,可以认定其销售的是散装海参。故本案中涉案食品是散装食品而不是预包装食品。《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可见,涉案即食海参外包装未标识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营养成分表信息并不违反食品安全法关于散装食品的规定。

本案中,丰台区市监局在收到市市监局作出的58号复议决定后,对林晓源的举报重新进行调查,对古慈汉方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并进行询问工作,最终以无法确认古慈汉方公司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不清为由决定结案,并作出书面答复送达林晓源,已履行了法定职责,并无不当。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驳回林晓源的全部诉讼请求。

林晓源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一审判决明显违背事实作出的枉法裁判、卖家造假来源欺骗法院和行政机关、一审认定的散装明显违背事实、丰台区市监局程序违法。请求二审法院:一、撤销一审判决书;二、撤销丰台区市监局2023年7月15日作出的《投诉举报办理告知书》;三、判决丰台区市监局对投诉举报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且书面告知处理结果;四、判决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丰台区市监局承担。

丰台区市监局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古慈汉方公司同意丰台市监局的答辩意见,同意一审判决。

各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均已随案移送至本院。经审查,一审法院对各方提交证据的认证意见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本案二审庭审期间,林晓源向本院提交(2021)京0491行初6号案件庭审录像,证明丰台区市监局造假,包庇卖家。本院认为林晓源提交的证据并非新的证据,本院不予采信。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裁判分析过程

本院认为,《食品安全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七条规定,“县级、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除外。”依据上述规定,丰台区市监局作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违法行为,具有进行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定职责。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本案中,市市监局作为丰台区市监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具有受理对该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定职责。

关于丰台区市监局告知林晓源,其举报的单位《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该单位是食品经营企业,不需要《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内容是否合法的问题。《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本案中,古慈汉方公司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散装食品销售”,该公司收到海中礁公司的大包来货后,根据顾客的订购量称重,放到指定或通用包装里出售。古慈汉方公司的上述散装销售过程未改变海参的物理性状和化学性质,不属于未经许可从事生产经营行为,不需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因此,丰台区市监局告知林晓源的上述内容具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并无不当。

关于丰台区市监局告知林晓源,被举报单位所销售的即食海参是散装食品,其标识标注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是否合法的问题。对此,《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第2.1“预包装食品”规定,“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本案中,古慈汉方公司从海中礁公司进货,根据购买者要求的数量将大包来货进行散装销售,可以认定其销售的是散装海参。故本案中涉案食品是散装食品而不是预包装食品。《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故一审法院认为涉案即食海参外包装未标识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营养成分表信息并不违反《食品安全法》关于散装食品的规定具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并无不当。

关于丰台区市监局程序是否违法的问题。《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因案情复杂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决定继续延期的,应当同时确定延长的合理期限。本案中,丰台区市监局在收到市市监局作出的58号复议决定后,对林晓源的举报重新进行调查,决定延长三十日审理期限后,最终以无法确认古慈汉方公司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不清为由决定结案,并作出书面答复送达林晓源,其程序符合上述规定,并无不当。

市市监局在法定复议期限内,履行了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程序,复议程序亦无不当。

综上,一审判决驳回林晓源诉讼请求正确,本院予以维持。上诉人林晓源的上诉理由和请求缺乏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上诉人林晓源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张立鹏

审判员 孙永欣

审判员 吴 薇

二o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法官助理 于玮宁

书记员 牛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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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散装食品不给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网上卖食品一般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卖零食饮料之类的预包装食品,售卖范围为全国地区,另外一种是本地服务类,外卖平台上面卖餐饮类的食品,不管哪一种,都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网店是否需要办理食品许可证

网上卖食品必须要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网上销售食品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如不能提供经营者具体信息须担责。

这意味着,《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尚未进行备案的网络店铺将不能在网上进行食品销售了,朋友圈里活跃的美食微店也不能简单一吆喝就开卖了。《办法》完善了网络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对网络食品业态起到规范与促进作用。

二、网店是否需要办理食品许可证

随着政策的要求,现在各大电商平台,对食品类目审核都是非常严格的,电商这块,卖相关食品类目,需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线下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办理的条件以及许可证的使用范围也不同。食品经营许可证分为:预包装、散装、乳制品、保健食品等。可在一张许可证内办理多个经营项目,抖音上一般都是需要办理预包装经营许可。一般是个体户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套办理的。

三、网店是否需要办理食品许可证呢

要在网上开网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需要向从事经营活动的网络平台,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供网络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办理网店注册,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

四、开网店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方法如下

一、申请人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现场勘查意见表》后,进行现场核查,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三、根据现勘意见,符合审批条件的,短信通知申请人到政务中心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在说明理由的同时,告之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拓展资料: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5篇】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靠谱吗

“打开一网通办,鼠标点几下,一张授权委托就好了,公章不在身边也能轻松处理日常工作,真是太方便了!”刚从杨浦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完事的李先生提起杨浦区政务服务新推出的“授权代办”功能服务,激动表示很方便。

近几年,杨浦区“一网通办”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效,优化市民办事的服务体验,在政务服务“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提能效、优体验”的要求上,不断摸索、锐意创新,增强办事效率,提升沟通效率,获得了广大杨浦企业群众的一致好评。

“线上授权,线下办理”。通过对业务流程的改造,实现事项的“统一授权”应用,简化了授权流程,降低了潜在风险,提升了业务效率,增加了便捷性,用户体验感大幅提升。

目前杨浦区“一网通办”已经上线24个事项的授权代办,具体事项及情形如下:

序号

部门

授权方式

事项名称

具体情形

1

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法人授权个人

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新办

2

法人授权个人

内河船舶《航行日志》标注

内河船舶《航行日志》标注

3

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法人授权个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认定

4

法人授权个人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

新办

5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法人授权个人

对户外非广告设施(非广告霓虹灯、标语、招牌、标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画廊、实物造型等户外设施)设置的审批

新办、依申请变更

6

法人授权个人

对城市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处置(分批排放、回填)的申报核准

新办

7

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公室

法人授权个人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审批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审批

8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人授权个人

劳务派遣许可

依申请变更

9

区生态环境局

法人授权个人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

10

法人授权个人

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

新办

11

法人授权个人

排污许可证的核发

新办

12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人授权个人

食品经营许可

延续

13

法人授权个人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新办

新办

14

法人授权个人

《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审批

延续

15

法人授权个人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变更

16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人授权个人

医疗广告审查

医疗广告审查

17

法人授权个人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新办

18

区文化和旅游局

法人授权个人

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许可(非涉外游艺娱乐场所)

新办

19

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

法人授权个人

核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

新办

20

法人授权个人

核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

延续

21

法人授权个人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印刷经营活动(不含出版物印刷)审批

变更地址

22

法人授权个人

出版物网上发行的备案

出版物网上发行的备案

23

法人授权个人

设立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许可(不含外商投资电影院)

延续

24

区应急管理局

法人授权个人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符合区级审批范围的公众聚集场所

为了让大家更便捷地用上新功能,小编已将详细的流程整理出来,大家快快收藏起来吧↓↓↓

1、企业法人登录一网通办企业空间,找到“授权代办”入口;

2、在授权记录中,您点击新增授权,即可进入授权代办服务;

3、在新增授权中,您选择要授权的服务;

4、添加被授权人信息;

5、选择被授权人;

6、新增授权信息;

7、通过在线签章,即可完成线上法人授权签章;

8、完成授权;

9、授权记录查看及详情;

10、如何撤销授权;

杨浦区“一网通办”将持续聚焦市民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完善服务功能,拓展应用场景,提升用户体验,努力打造市民可信赖、可依赖的政务服务平台。

2022-11-18 12:15

来源:上海杨浦

【第6篇】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注册

郑州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网上申请流程

1、打开河南政务服务网并登录,点击切换地区/部门,选择公司所在地(以航空港区为例),点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入;

2、找到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核发,点击在线办理,按要求提交资料办理即可。

郑州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网上申请流程按照上边步骤才做即可,所需资料如下: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 施布局(销售类例子,餐饮类例子)、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等食品贮存场所(包括自有和租赁)的,还应提供仓库地址、面积、设备设施、储存条件等说明文件。

6.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7.申请通过网络经营的,还应当提 交网店链接地址、食品经营流程等材料。

8.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或意向书),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合法的生产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9.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10.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1.其他材料

【第7篇】网店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京东自营店是京东商城里面的一种店铺类型,京东自营店占据京东最高的流量、广告位,而京东方面对这类自营店铺的扶持力度也是非常大的。

而京东自营店铺不仅仅是在流量这些方面有京东的扶持,硬件方面,也是独树一帜。京东自营店大部分产品都是走的京仓京配,就是厂家会把产品运送到京东全国的八大仓,京东再分配到各个省份、地区的中小型仓库,消费者下单之后,会通过京东快递送货上门。基本能做到全国大部分地区次日达的速度,所以很多消费者买东西,都喜欢在京东自营店买,毕竟,谁能拒绝头天买的快递,最迟第二天就可以收到呢? 所以京东自营店怎么样才能入驻进去了?毕竟京东对于入驻的自营商家的审核要求还是非常严格的,基本都是邀约制入驻。 普通商家入驻要么就是找不到入驻窗口,要不就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驳回了。 这里建议找专业的代入驻机构,毕竟他们有专门的入驻渠道,知道应该怎么样规避被驳回的风险。 这里用食品举例 需要用的基础资料: ①营业执照:要求是注册时间满2年,注册资金100w。 ②一般纳税人:这是必须要有的 ③商标: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品牌方授权的 ④银行开户许可证 ⑤品牌授权;自有品牌不用 做食品的话,必须要的行业资质是《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需要《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果是找人代工的话,还需要《委托加工协议》。 以及其他一些侧面辅助材料 了解更多资讯,可以联系小编。

【第8篇】食品经营许可证网络经营

近几年来来,电商企业发展迅速,很快在互联网领域占领一席之地,带动经济发展,取得了十分惊人的业绩,这些电商平台也为创业者们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岗位,甚至引领了人们新的生活方式。

很多的创业者放不下家乡,不想离开家乡,想带动家乡共同发展,开网店,做短视频就成为了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售卖家乡特产,制作自家小零食,如果运营得当,既能获得不小的收益,还能陪在家人身边,不用和妻子孩子分离,收益和家庭两不耽误。今天就给大家讲讲要开一家食品网点怎么办理经营许可证,有哪些步骤呢?

现在的网络商品交易平台都是需要实名认证的,经营店铺都必须上传店铺的相关资质证明和经营许可证,那么食品网店需要上传的就是食品经营许可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类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冷冻冷藏类食品以及婴幼儿乳制品这几类。还有些地区也加入了酒类商品和保健品划分进了食品经营里面。其中包装食品就是我们平时吃的辣条、薯片、糕点这些零食,这在里面是最简单的一类包装食品。

首先给大家简单说一下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有哪些,第一必须有干净整洁的食品制作售卖的场所,远离有害、有毒场所和其他的污染源;第二要有相应的食品经营设备和卫生设施;第三应具备专业的食品安全监控人员和服务人员,店铺要有专门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管理制度和办法;第四具有合理的制作过程以及流程,避免与有毒物品接触,防止食物中毒;最后要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在我们实际办理许可证的过程中,比较重要的就是要有实际的商用场地,有类似于超市的货架和商品安置,这种地址就可以作为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地址了。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流程有这几个阶段,首先进行名称审核,申请企业的名称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名称标准,比如不能与知名企业混淆、不能带有宗教色彩、不能与知名企业重名等等。这些都通过以后要向工商局递交《企业名称预先审核申请书》等待审核。

经过3-5个工作日后,大概就可以取得《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了,这就意味着我们通过了第一个步骤名称审核,之后需要去食药局递交《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和相关的一系列申请材料,等待受理审批,递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形式,若是材料不符合或是缺失都是要进行补缴重新受理的,为避免过后麻烦浪费时间,申请人一定要提前看好,准备齐全。

核查之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食药局就会给出是否申请成功的通知,如果材料齐全没有错误,审核通过的话,就会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网上食品经营许可证,解决了地址问题之后其实就很好办了,可以去租一个商业场地,但是一般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5年后可能会出现场地无法继续租用的情况,后期的工作可能会遇到麻烦,大家可以咨询相关的专业人士之后,仔细考虑再做决定。

以上就是小编的讲解的办理流程,如果不符合办理情况,没有场地经营的话,可以留言小编咨询办理方法,3-5天出来,现在政策基本开放,无地址也可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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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食品经营许可证代办机构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1、申请报告;

2、《xx市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卫生管理组织(架构)名单;

5、各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7、建设项目四置图、平面布局图(空调系统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给排水系统、卫生设施布局、通风排气),要求提供蓝图或电脑打印图(标明尺寸、面积和经营单位名称)。(已在我所办理建设项目卫生验收合格的单位可免费提供);

8、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申报时可不需要提供,但领证前必须提供)。

二、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很早就出台了相关法令条例,明确规定凡是经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以及相关的餐饮服务业的商家都需要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办理相应的证件之后才能合法的经营。

【第10篇】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办理

做网店卖食品这个类目,一定得办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分为:线上和线下使用这两种

线上:一般的网店都是用的网上销售的

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含熟食)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销售等,全类目食品产品就可以在网店销售。

线下:一般有自己门面,加工坊,小餐馆等

需要有产权才能办下来,会有走一定的程序,这种多数是熟食,散装为主,线上不一定适用

总结:网店的证,tb、拼夕夕抖音等都能使用,有个体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双证,三天左右能办好这个证,需要办理的,评论留言#食品经营许可证 #网店食品经营许可证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新手开网店

【第11篇】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图片

6月21日,百官街道个体工商户叶女士通过“浙里办”,在区便民中心商事登记窗口工作人员的全程指导下,进行网上信息填报,一次性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近期,我区正式实施“餐馆经营准入准营一件事联办”、“食品销售准入准营一件事联办”,不少市民已体验极简化审批便利。

“我就填报了一次信息,网上签了一次字,才用了15分钟时间,连许可证都办下来了。”领到营业执照和电子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叶女士直呼方便。

原先,申办食品经营许可类的营业执照,需要登录两个入口,分别申请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材料需要分两次提交。而现在,通过流程再造、系统重塑,将经营者申请营业执照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等事项整合为“我要开餐馆”及“我要卖食品”一件事,按照“一次采集、一网申报、并联审批”模式办理证照。

此外,准入准营一件事联办还填补了从前大中型餐馆、食品经营单位便捷办证方面的空白,如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由系统直接推送给消防部门,进一步实现食品相关业态的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全覆盖。同时,还整合了证照系统电子印章、电子签名服务,实现了“一次签署、同步赋权”。

“通过‘一件事’申报的市场主体,可统一运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对申报材料进行确认,申报后的材料在电子化平台一并预核,纸质申请材料无需另外提交归档,实现无纸化办公、数字化流转和电子化归档,避免同一资料重复提供、重复审批,这样一来审批流程缩减了一半。”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一事办、一次办”同时适用申请小餐饮食品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变更、延续、补发、注销,真正实现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次办结。接下来,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持续释放市场活力,提升群众和企业办事便利度、获得感。

【第12篇】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次分享将与大家聊一聊国铁商城代运营中有关预包装食品的相关问题。

根据2023年4月29日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若申请企业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无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是需要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凭证依据,如“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申请表”。(注:在“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中,需勾选“网络销售”)。

希望本次分享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大家持续关注我的分享!

更多国铁商城代运营的经验技巧,请联系我们!

【第13篇】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证

好消息!好消息!无锡经开区全面推行食品经营许可证全流程网上办理啦!无须前往服务大厅,直接线上申办。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让群众能够更便捷地办理食品审批业务,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新上线了食品经营许可全流程网办系统,将申办食品证由“线下”转为“线上”,将“群众跑”变为“数据跑”,通过“网上办”实现群众“零跑腿”,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提供便捷服务。

服务事项

许可事项: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

食品经营许可证(补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

备案事项:

小餐饮备案

预包装备案

服务亮点

申报材料无纸化

申请人不需要提供纸质申请材料,不需要到窗口现场办理,只要在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证企业端进行线上申请,按照网站要求上传申请材料即可,真正实现全程无纸化智能申报。

申报流程可视化

通过“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证企业端”或“江苏食品经营”app,可全流程跟踪查询食品业务办理情况,方便企业群众随时掌握办理动态,及时修改补报申请材料。

证照领取便捷化

在网上填报食品申请通过之后,申请者可以选择到大厅现场领取或快递寄送的方式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真正实现“零跑腿”,足不出户就能办好食品证。

注意事项

1.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时,所填报的信息和上传资料必须为真实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上传的资料应为申请表及有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或拍照件,并确保上传后的资料完整、清晰可见。

2.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的,免予现场核查,经营者可直接选择“预包装备案”流程申请。

3.安卓手机用浏览器扫下方二维码下载,苹果手机到apple store商城搜“江苏食品经营”下载,该app主要用来操作预审拍照及查询功能(业务申请要在pc端操作)。

线上办理渠道

食品经营许可企业端网址:

http://180.101.234.99:18083/user/login

业务咨询电话

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0510-80580210,0510-80580211

太湖街道为民服务中心:0510-80580701,0510-80580702

华庄街道为民服务中心:0510-85622295,0510-85622696

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太湖分局:0510-85068315

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华庄分局:0510-85607527

(来源:无锡经开发布 编辑:依依)

【第14篇】淘宝食品经营许可证

现在线上开淘宝店、拼多多店、抖音小店,只要是涉及食品和进嘴的都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最快1-3天拿证

1、 线下办理。如果自己有线下门店实体店铺经营食品,就直接去当地工商所、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带着营业执照去当地药监局办理,等药监局检查通过后就会下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2、 线上办理。线上做电商最常用的就是电商执照,电商食品许可证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手机号,然后线上配合,1-3天就能出。所有平台都可以使用

【第15篇】北京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

“食品安全员”上线

完善召回药品处理措施

......

11月将至

一批新规也即将实施

随观澜君来看!

01

推动个体工商户实现长远健康发展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结合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总体形势、问题困难和利益诉求,更好促进个体工商户长远健康发展。例如,《条例》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不得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歧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收费、摊派;不得诱导、强迫劳动者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不得以各种形式拖欠个体工商户账款。

02

简化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通则(2022版)》全面总结食品生产许可工作,针对各地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新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在许可审查时限方面,现场核查完成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明确要求审批部门及时组织现场核查、及时向申请人和日常监管部门告知现场核查有关事项,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各主要环节完成时限提出了明确要求,提升了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效率。

03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需配备食品安全员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要求: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同时,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04

更好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国家药监局新修订的《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新版《办法》共五章33条。完善了持有人对可能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药品的调查评估要求,细化了持有人主动召回实施程序,督促和指导持有人对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药品及时主动召回,切实履行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义务。

05

药品电子注册证来了

国家药监局10月9日发布公告,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发放药品电子注册证。国家药监局介绍,药品电子注册证与纸质注册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具有即时送达、短信提醒、证照授权、扫码查询、在线验证、全网共享等功能。

06

电子烟将征收消费税

10月26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有关事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均缴纳消费税,生产(进口)环节税率为36%,批发环节税率为11%。新规自11月1日起执行。

07

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

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

实施范围扩至48个市(市辖区)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通知》提出,自2023年11月起,在北京朝阳区等48个市(市辖区)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

08

三项国家标准

保障中小学数字教材质量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小学数字教材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将于2023年11月1日正式实施。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分别为《数字教材 中小学数字教材出版基本流程》《数字教材 中小学数字教材元数据》《数字教材 中小学数字教材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标准规定了中小学数字教材出版活动的基本流程,对中小学数字教材提出了质量要求,给出了检测流程和检测方法,并提出了能够兼容教育领域和出版领域的整体方案。

01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调整

2023年度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参保人当月参保,次月缴费。

2023年个人缴费标准有所调整。其中,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37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4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665元。与此同时,对应的财政补助也有新增,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上调为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66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2295元;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4290元。

02

养老助残卡制卡周期缩短至20天

11月1日起,“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制卡周期将由30天缩短至20天。自11月1日起新申请办理“北京通-养老助残卡”的,其制卡周期为20天。10月31日前申请办理的,其制卡周期仍为30天。

根据相关规定,60周岁及以上的京籍老年人和持北京市有效居住证的常住外埠老年人可申请办理“北京通-养老助残卡”。老年人持卡可享受免费乘坐地面公共交通、逛市属公园等社会优待服务。

来源:新华社 北京日报等

【第16篇】散装食品经营许可证平面图

如果你要做餐饮,那么首先店面卫生情况需要有保证、食材的质量安全、制作流程都需要有严格的规定、生产设备需要维护和管理。 除了卫生,还有消防,除了消防设备的要求还有平面布局的问题。所以想要申请到食品经营许可证还是需要注意不少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范围也广泛,,不单单是做餐饮才需要,而是只要涉及到食品就都得需要的, 来了解下吧!

深圳公司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茶叶、酒类批发、乳制品、奶粉等的销售)

所需流程:

经营面积在50平米以下无需验场

所属工商局或工商所递交申请材料

10个工作日内可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所需资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公章

4、法人身份证

5、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证明(办理预包装食品不用提供)

6、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办理预包装食品不用提供)

7、店铺平面图(办理预包装食品不用提供)

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16篇)

张阿姨商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快到期了,想省点钱自己去办理延期手续,哎,自己跑了两趟不说,也没有摸着头绪,找到我们说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老是被退回,想我们帮忙办理。其实专业的事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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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食品经营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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