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个人所得税纳税额
一年收入超过6万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有超过6万的部分需要缴纳。
这里的6万是没有算上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专项扣除、符合条件的捐赠等其他扣除。所以很多人实际上免缴税的额度是大于6万的。
一、全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及税率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专项扣除-符合条件的捐赠等
应缴个人所得税=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退或应补税额=应缴个人所得税-已预缴税额
注意全年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已预缴个人所得税),或者补缴金额不超过400元可以不需要补缴。
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案例
案例1:
张三2023年全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为120000元,各项扣除加在一起是24000元,已经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2400元,张三需要应退或应补税额为?
张三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20000-60000-24000=36000元
36000元符合级数1,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元
张三应缴个人所得税=36000×3%=1080元
张三应退或应补税额=1080-2400=-1320元
所以张三可以退税1320元。
案例2:
李四2023年全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为200000元,各项扣除加在一起是24000元,已经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9000元,李四需要应退或应补税额为?
李四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00000-60000-24000=116000元
116000元符合级数2,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
李四应缴个人所得税=116000×3%-2520=9080元
李四应退或应补税额=9080-9000=80元
所以李四可以应补税额80元,因为不超过400元,所以也不需要补缴。
案例3:
王五2023年全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为80000元,各项扣除加在一起是24000元,已经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720元,王五需要应退或应补税额为?
李四全年应纳税所得额=80000-60000-24000=-4000元<0
所以李四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前缴纳的720元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退税。
三、申请退税或补税的时间和渠道
现在大多人数的个人所得税都是预缴的,所以全年综合所得收入额没有超过6万的个人是可以申请退税的。
申请时间:每年的3月1日到6月30日
申请的渠道:个人所得税app
今年3月1日到3月15日是需要预约办理,3月16日到6月30日可以随意办理不需要预约。
tips:
1、专项扣除等扣除项是需要手动申报,并且一年申请一次,所以一定要记得申报。
2、如果需要补税的一定要主动补税。
【第2篇】小规模纳税人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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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在我国的存在范围很广,同时也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外出购买的很多商品都是个体工商户所售出的。然而在我国的相关经验的不管是个体还是企业都是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同时其税种繁多,税率较大。
企业缴纳相应的税款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但在合法的范围内减轻相应的税负压力,从而实现企业最大的经济利润化价值,也是属于企业的合法权利。
小规模个体工商户要缴纳的税种中,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中从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开取增值税普票是可以享受增值税免征,意思是不需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增值税不需要缴纳后附加税也是不需要缴纳的,这样个体工商户就剩下个人所得税,那个人个体户个人所得税税率最高在35%,税负压力是极大的,该如何合法的减轻呢?
在税收洼地园区,小规模个体工商户能享受核定征收,享受核定征收后个体工商户能较大程度上减轻在个人所得税上的税负压力,实现最大的经济利润化价值!
那在税收洼地园区能减轻多少个人所得税税负压力呢? 不同的税收洼地园区税收优惠政策也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首先要考虑到的就是园区内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减轻多少所得税税负压力,这才是享受核定征收的最终目的。
如在税收洼地园区重庆,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能享受个人所得税0.75%的核定征收,极大地减轻所得税的税负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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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0申报
当发现应补税较上一年度大幅度提高时,抵扣的6万为0的时候
个人所得税提醒:您已在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中填报了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不可重复扣除。如您需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填报,可先更正经营所得申报,否则上述项目将默认为0。
专项扣除为0 了
出现这个问题,会导致应补税大幅提高,这个问题出现了补税是20000多。苦于在各平台查询解决方法,查了很多说的不对,不准确,我把我查到的正确方法发一下,方便更多这个问题的人搜索到,方便解决。
解决方法是:
搜索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走入官网,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陆,点击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
申报查询
点击已完成和未完成
申报记录
点击作废按钮
作废按钮
完成后,就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里重新申报个税,就是同去年一样正常补交或退税了
【第4篇】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
个人所得税可以递延纳税吗?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这么做?如果你对这部分内容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个人所得税是和大家息息相关的,所以对这部分的内容要熟悉,特别是公司的会计人。
个人所得税什么情况下允许递延?
1、无法按时申报时经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2、无法按时纳税时经核准可以延期纳税
3、部分创新试点地区股权奖励个税纳税有困难可分期
4、上市公司高管纳税有困难可分期缴纳
5、因地震灾害不能按期缴纳应纳税款可以申请延期
个人所得税中递延5年纳税如何办理?
根据(财税[2013]73号)规定: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示范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根据(财税〔2013〕15号)规定:对试点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奖励,技术人员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财税[2009]40号)对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取得股票期权在行权时,纳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自其股票期权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有关个人所得税的一些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会计相关的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哪吒
【第5篇】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按照相关规定,纳税人应在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如果纳税人有两处以上的经营所得,可以选择在一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但是c表不能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只能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申报。
习惯了填报b表的纳税人,在填写c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名下有分企业的老板分别办理汇算清缴和集中办理的区别:
假设老板名下有两家企业,两家企业的经营所得肯定是不同的。在对来源于a企业的经营所得进行纳税申报时,在计算出a企业的经营所得及应纳税所得额后,适用35%的税率,算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对于所在地不同的另一家b分公司,采取和a公司相同的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方法,但是要在b公司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但是假如老板打算把两处经营所得合并计算,那么他应该在2023年3月31日前选择a企业或者b企业所在地中的一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经营所得c表应该如何填写?
我们首先进入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或在税务局官网首页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在页面上方导引栏,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c表)”。进入申报界面后,选择正确的申报年度并点击确定。
系统会自动出现纳税人名下的投资单位信息,确认其税收优惠等各项信息无误后,系统会自动帮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额。
关于有多处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第6篇】最新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仅从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取得境外所得的,不适用本表。
二、报送期限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并报送本表。
三、本表各栏填写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当年的第1日至最后1日。如: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纳税人姓名:填写居民个人姓名。
3.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二)基本情况
1.手机号码:填写居民个人中国境内的有效手机号码。
2.电子邮箱:填写居民个人有效电子邮箱地址。
3.联系地址:填写居民个人能够接收信件的有效地址。
4.邮政编码:填写居民个人“联系地址”对应的邮政编码。
(三)纳税地点
居民个人根据任职受雇情况,在选项1和选项2之间选择其一,并填写相应信息。若居民个人逾期办理汇算清缴申报被指定主管税务机关的,无需填写本部分。
1.任职受雇单位信息:勾选“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并填写相关信息。
(1)名称:填写任职受雇单位的法定名称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勾选“户籍所在地”的,填写居民户口簿中登记的住址。勾选“经常居住地”的,填写居民个人申领居住证上登载的居住地址;没有申领居住证的,填写居民个人实际居住地;实际居住地不在中国境内的,填写支付或者实际负担综合所得的境内单位或个人所在地。
(四)申报类型
未曾办理过年度汇算申报,勾选“首次申报”;已办理过年度汇算申报,但有误需要更正的,勾选“更正申报”。
(五)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
1.第1行“收入合计”: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合计金额。
第1行=第2行+第3行+第4行+第5行。
2.第2~5行“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金额。
3.第6行“费用合计”: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6行=(第3行+第4行+第5行)×20%。
4.第7行“免税收入合计”: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合计金额。
第7行=第8行+第9行。
5.第8行“稿酬所得免税部分”: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8行=第4行×(1-20%)×30%。
6.第9行“其他免税收入”: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除第8行以外的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合计,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7.第10行“减除费用”:填写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
8.第11行“专项扣除合计”: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11行=第12行+第13行+第14行+第15行。
9.第12~15行“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填写居民个人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金额。
10.第16行“专项附加扣除合计”: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第16行=第17行+第18行+第19行+第20行+第21行+第22行。
11.第17~22行“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填写居民个人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
12.第23行“其他扣除合计”: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23行=第24行+第25行+第26行+第27行+第28行。
13.第24~28行“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允许扣除的税费”“其他”:填写居民个人按规定可在税前扣除的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允许扣除的税费和其他扣除项目的金额。其中,填写商业健康保险的,应当按规定附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填写税延养老保险的,应当按规定附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14.第29行“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填写居民个人按规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金额,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
15.第30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30行=第1行-第6行-第7行-第10行-第11行-第16行-第23行-第29行。
16.第31、32行“税率”“速算扣除数”:填写按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17.第33行“应纳税额”:按照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33行=第30行×第31行-第32行。
(六)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
无住所居民个人预缴时因预判为非居民个人而按取得数月奖金计算缴税的,汇缴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将一笔数月奖金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
1.第34行“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填写无住所的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预判为非居民个人时取得的一笔数月奖金收入金额。
2.第35行“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填写无住所的居民个人按规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金额,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
3.第36、37行“税率”“速算扣除数”:填写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4.第38行“应纳税额”:按照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38行=(第34行-第35行)×第36行-第37行。
(七)税额调整
1.第39行“综合所得收入调整额”:填写居民个人按照税法规定可以办理的除第39行之前所填报内容之外的其他可以进行调整的综合所得收入的调整金额,并在“备注”栏说明调整的具体原因、计算方式等信息。
2.第40行“应纳税额调整额”:填写居民个人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综合所得收入后所应调整的应纳税额。
(八)应补/退个人所得税计算
1.第41行“应纳税额合计”: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41行 = 第33行+第38行+第40行。
2.第42行“减免税额”:填写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减免的税额,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3.第43行“已缴税额”:填写居民个人取得在本表中已填报的收入对应的已经缴纳或者被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4.第44行“应补/退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44行=第41行-第42行-第43行。
(九)无住所个人附报信息
本部分由无住所居民个人填写。不是,则不填。
1.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填写纳税年度内,无住所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天数。
2.已在中国境内居住年数:填写无住所居民个人已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的年份数。其中,年份数自2023年(含)开始计算且不包含本纳税年度。
(十)退税申请
本部分由应补/退税额小于0且勾选“申请退税”的居民个人填写。
1.“开户银行名称”:填写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开立银行账户的银行名称。
2.“开户银行省份”:填写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开立的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
3.“银行账号”:填写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开立的银行账户的银行账号。
(十一)备注
填写居民个人认为需要特别说明的或者按照有关规定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其他事项说明
以纸质方式报送本表的,建议通过计算机填写打印,一式两份,纳税人、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
本填表说明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
【第7篇】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近期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2023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还用办理自行申报吗?
答:根据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但对2023年度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日常缴纳税款不足等情形的纳税人,可于2023年6月30日前,参照原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未尽涉税事宜。
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实行了仅对外籍个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这是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初设阶段。1986年,针对我国国内个人收入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在个人所得税初始征收阶段,普通老百姓的收入是不可能达到征收标准的,所以个人所得税被俗称为“富人税”。
2006年,国家提出“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个税”政策,因为在当时,年入12万元以上俨然已是高收入群体,必须纳入税局的重点监控范围,所以只要年收入达到12万元以上,无论是否需要补税,都需要在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自已的所有明细所得。这里的“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但是,随着老百姓收入的提高,虽然免征额从最初的800元,提高至1600元,到3500元,再到现在的5000元,征收人数却在不断的增加,个人所得税不再是那么遥不可及,而是老百姓的生活日常了。特别是2023年《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自行申报的规定悄然把“12万元申报”进行了删除,所以,自2023年开始,轰轰烈烈的12万元申报悄然终止。2023年6月底前,除了需要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情况,比如两处取得工资、薪金,还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自行申报,其他人群在2023年已经不用再为2023年的12万元所得自行申报了。
但是在2023年,自行申报的人群并不会就此减少。随着2019新个税的实施,存在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情况的增多,诸多纳税人仍然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自行申报。
新个税《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小何说: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四项。
情况一:如果职工个人单独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没有其他三项所得,那么一般来说,单位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的个人所得税款和职工个人实际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应该是一样的。这种情况下,职工个人不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汇算清缴。
情况二:如果职工个人虽然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没有其他三项所得,但是单位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的个人所得税款和职工个人实际应纳个人所得税款有差异。这种情况下,职工个人需要在次年到税务部门进行汇算清缴,申请退(补)税。比如职工个人在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比如职工个人前几个月工资崎高,交了个人所得税,到后几个月收入很低,导致累计应缴税额小于已扣税额;比如职工个人不愿意将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填报给单位,选择了到税务部门自行申报;比如职工个人在2023年发生了大病支出,同样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自行申报。
情况三:如果职工个人不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还有其他三项所得中的一项或几项,那么一般来说,扣缴义务人按照预扣法计算的个人所得税款和职工个人实际应纳个人所得税款肯定是不一样的。这种情况下,职工个人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小何说:比如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属于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需要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小何说:比如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单位没有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则需要自行到税务部门进行申报。
(四)取得境外所得;
小何说:这个与原来规定是一样的,居民个人如果取得来源于增外的所得,需要就此境外收入到税务部门进行自行申报。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小何说:新规定。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小何说:非居民个人没有综合所得一说,如果非居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由于扣缴单位各自按规定扣缴申报,导致个人将两处收入合并计算的税款与扣缴单位各自扣缴的税款存在差额,必然存在多退少补问题,所以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自行申报。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总体来说,自行申报是为了退(补)税款,对于多缴税的个人,通过自行申报可以申请退税。对于少缴税的个人,通过自行申报减少税收风险。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个人聘请事务所或专业人员代理申报将成为常态,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成为每个人不可回避的公民义务。
【第8篇】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是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如下: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该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该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具体如下:
居民个人:(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征税范围: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
非居民个人:(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征税范围: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居民个人纳税人的界定,采用了“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同时实行居民个人税收管辖权和地域税收管辖权。居民个人负无限纳税义务,就其在中国境内外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体现的是居民税收管辖权;而非居民个人负有限纳税义务,只就其在中国境内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体现的是地域税收管辖权。
个人同时属于中国和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对方国家、地区税收居民身份证明资料。
案例——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判断
约翰先生是英国居民,打算来中国居住9个月,本来的计划是2023年6月20日来中国并于2023年3月20日回英国。
解析
2023年度,约翰先生在中国居住了193天,达到了《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的一个纳税年度居住满183天的条件,可以判定约翰为中国的居民个人,其不仅要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还需要就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约翰先生推迟来中国的时间,计划2023年7月20日来中国并于2023年4月20日回英国,那么他将怎样缴納个人所得税?
解析:
约翰先生虽然在中国居住了9个月(即270天),但是2023年和2023年两个纳税年度都未居住满183天,可以判定约翰为中国的非居民个人,其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其无须就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9篇】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人
个人取得应税所得,应该向哪里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向哪里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个人自行申报是向户籍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吗?小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地点进行了梳理,用一张简洁的思维导图呈现给你,希望你能够喜欢。
【第10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进行纳税申报的
来源:http://lddljz.com
一、2023年1月1日起,应当依法自行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情形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4.取得境外所得;
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应当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答: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申报规定详见下表:
三、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应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答: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年度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向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四、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答: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年度的次月十五日内,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非居民个人在办理申报纳税时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按照税收协定有关办法执行。
五、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答: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时,申报规定见下表:
【第11篇】个人所得税纳税起点
2023年,一些网红补税“上亿元”后,2023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在2023年,我作为一名普通的吃瓜人,看到各大“网红”为补税而忙的不亦乐乎,我心里也是由衷的感到高兴:“你一年赚几千万元,甚至赚了上亿元,为国家纳税难道不应该吗,非得等到曝光你的那一天,你才能知途迷返吗?”
所以来说,作为一名收入比较高的老百姓,那么合法的按时缴税也是人人有责的。而我虽然也是一名小小的自媒体人,虽然没能赚到钱,但是在2023年纳税2万多,我觉得我也是感到光荣的。
好了话不多说,一个让千百万老百姓关心的问题来了,在2023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又是多少呢?作为从业人员的我,在这里回答一下:

什么是个人所得税,2023年个人起征点是多少:
说到2023年缴纳多少税,可能有人就纳闷了:“我是通过写稿子赚钱的、或者是通过劳务报酬所得的钱,怎么我每个月只要赚800元以上就要纳税,而工人工资却在5000元以上,才纳税呢?”
其实,你不明白是很正常的,因为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几种,而非工资收入缴纳的税,和工资收入缴纳的税是大不相同的。
而具体来说,有9类收入的人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其缴纳多少都是不同的,但是你赚的钱越多,其缴纳的所得税就越高。而我在这里分别介绍一下这几种:

第一类:工人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
比如说你在一家单位就职,而这家单位给你发工资,并且还有奖金、年终分红、补贴等。而你所收入的这些钱,每月综合的收入在5000元以上,就可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第二类:劳务报酬所得。
比如说,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书画、新闻、广播、翻译、审稿、影视、录音录像、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代办服务等其它劳务所的的人,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类:稿酬所得。
个人以及作品,以图书、报纸、小说以及其它新闻软件形式出版,而获得的报酬收入,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纳税。
第四类: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它的特许权使用所取得的收入。
第五类:经营所得的收入。
一般来说,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或者合伙人取得的收入。而个人从事办学、医疗、咨询获得的收入,都包括在内。
第六类:利息、股息、以及红利所得。
比如说,你在一家大型公司拥有股权,其若在的股权分红,也是按照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第七类:财产租赁所得。
个人出租房子、汽车、机械设备、以及其它而获得的收入,也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第八类:财产转让所得。
个人在转让股权、楼房、机械设备、汽车、以及其它所得。
第九类:偶然所得。
比如说,你中彩票,或者中发票后而获得的收入,也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上述讲了9类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员。但是在2023年其工资、薪金具体要缴纳多少税,其起征点是多少?劳务报酬所得的起征点又是多少,我分别在这里细说一下:
个人工资以及薪金收入纳锐标准。
工资收入在5000元以内的,就不需要纳税了,赶紧努力赚钱吧!
但是工资收入在5000以上,8000元以下的,需要纳税3%的金额。也就是说纳税在150~240元左右,这纳税的金额并不多。
个人工资收入在8000元以上,又在1.7万元以下,则需要缴纳纳税10%的金额。需要缴纳800~1700元,这也算是中规中矩。
但是,当个人工资收入在17000元以上,在30000元以下的时候,这就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了。其缴纳金额在3400~6000元左右。
个人工资收入在30000元以上,40000元以下的人,这需要纳税25%的金额。缴税金额在7500元~10000元左右。
虽然他们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比较多,但是个人工资能达到这么多的人,也是厂长或者主管级别了,所以我认为他们多交一点也是应该的。
而个人工资收入在40000以上,在60000以下的那部分人,需要纳税30%的所得税。
个人工资呀60000以上,在85000以下的那部分人,需要纳税35%的所得税。
而个人工资超过85000元的部分,则需要纳税45%的金额,其缴纳金额在3.8万元以上。
所以由上来看,这2023年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还是很符合大众的,因为月收入在85000元以上的人,都是企业老板,集团老总之类人,他们多拿点税也是应该的。

其它劳务报酬类,非工资收入在2023年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起点。
这一类的人也是非常多的,而他们从事的行业也是相对自由,但是这些其它劳务报酬类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在20%。
比如说,你中了500万元的彩票,你就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需要缴纳100万元左右。
而除了中奖之外,还有写稿子,在一些新闻平台上,写文章、拍视频的一些网红们,而他们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在20%左右,只要月收入超过800元,就要缴纳。

当然,你缴纳的这些个人所得税还是有可能退还给你的。
在2023年、2023年的三月份,都是进行个人所得税汇总的日子。到时候你个人的工资、其它劳务报酬、特区权使用费,就综合在一起,进行汇算。
此时,如果你多交了税,税务部门会退还给你,如果你少交了税,你还得进行补税,而在2023年、2023年,我都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而退还了2万多元的个人所得税。
所以来说,在2023年、2023年,我们的月工资收入在5000元以上,只要你多交了税,还是能够退还你的,而依法纳税也是我们普通老百姓义不容辞的事情。
【第12篇】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
现在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许多自然人都成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方式进行创业,所以这期小编简要介绍一下上述经营主体涉及的个税经营所得政策,仅供参考!
那首先要了解一个概念,那就是“经营所得”是什么?根据税法规定,经营所得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根据上述规定,适应经营所得的主体有:日常中最常见的个体工商户;另外还有特别需要注意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个人合伙人,因为这两类企业经常会认为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
那经营所得怎么计算申报?政策是这样规定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预缴税款。在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如果汇算清缴时,合伙企业有多个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这里需要关注的有两点:一个是,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如果没有综合所得(就是工资所得、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一定要记得哦!另外一个是:如果在中国境内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在分别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于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及其他相关资料,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也就是说报完b表还不算汇算结束,还需要另报c表。
最后,我再展示下经营所得的适用税率表,方便大家使用。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第13篇】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发布了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是新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体现,小编进行了一个细致的梳理,希望能有助于学习掌握。
一、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共有几张申报表?
一共十张申报表,分别是: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b表)
2.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3.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4.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5.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b表)(c表)
6.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
7.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二、本次在原有基础上调整完善的报表共有几张,是哪几张申报表?原有报表仍有效的是哪张?
(一)完善的报表共四类七张,本次根据新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调整完善了以下报表: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2.《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3.《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4.《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相关填报内容和说明;
(二)原有申报表仍有效的是《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财税〔2017〕39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商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财税〔2018〕22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21号)。
三、本次新增的申报表是哪几张?
新增了三张申报表,分别是:
1.根据新税法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有关规定,制发《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2.根据创业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有关政策规定,制发《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和《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四、每张申报表适用范围各是什么?
(一)基础信息表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该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填报支付所得的自然人纳税人的基础信息。
注:本表配合《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填写。
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该表适用于自然人直接向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时填报其个人基础信息。
注意:自然人纳税人初次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时填报本表;初次申报后,以后仅需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填报。本表是配合《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b表)(c表)》填写的。
(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该表适用于:
1.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预扣预缴申报;
2.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3.以及向纳税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三)《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该表适用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按月或按次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包括:
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外的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2.非居民个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3.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等。
(四)《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该表适用于居民个人取得境内综合所得,按税法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总局公告2023年第62号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
5.纳税人在注销户籍年度取得综合所得的;
6.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
(五)《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按查账征收办理预缴纳税申报,或者按核定征收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六)《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该表适用于创业投资企业(含创投基金,下同)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类型备案。
(七)《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该表适用于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创业投资企业按规定办理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扣缴申报。
注意:根据财税〔2019〕8号(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合伙企业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本质是个人合伙人的经营所得,但计算方法与常规采用“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不同)。
(一)其中股权转让所得:
个人合伙人按照其应从基金年度股权转让所得中分得的份额计算应纳税额,并由创投企业填报《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在次年3月31日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其中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合伙人按照其应从基金股息红利所得中分得的份额计算其应纳税额,并由创投企业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按月或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综上,总结新个税申报表记忆导图:
【第14篇】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导读:突发,首例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被查,补税+罚款5万多!今天起,个税汇算这些“红线”千万别碰,个税汇算清缴就按这个来!
01
突发!个税汇算清缴被查了!
罚款50%
刚刚,深圳市税务局发布通告:李某某因未完成年度汇算清缴被定性为偷税!补税3万多!罚款50%!
违法事实:
经查,经通知申报而拒不完成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造成2023年度少缴个人所得税33796.31 元。
处罚:
经通知申报而拒不完成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造成少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是偷税,对你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6898.16元。
02
警惕!个税汇算
“红线”千万不要碰
1、存在其他收入未申报
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内容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
总有些人存在侥幸心理,就认为我只申报工资薪金就可以了,其他的三项反正预缴时也没申报,汇算清缴不申报也没关系,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现在银税信息实时共享,任何偷逃税都无处遁形,被查只是早晚的事~
没有自动归集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申报个税时,要手动新增填入:
2、虚假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有的人总是吐槽,要补税好几百,心肝疼,看着专项附加扣除一顿猛操作,从开始的补税,变成退税,小心退税变偷税。
我们都知道,允许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有6项,每一项扣除又有严格的规定,你以为你虚报专项附加扣除没人知道吗?现在大数据时代,多部门共享信息,一旦虚假申报,一查一个准~
3、虚假申报减免税
有些人自认为很聪明,自己虚假申报减免税,还得意洋洋的炫耀自己所谓的退税“秘籍”,真是害人害己~
一个税局分享的真实案例,一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通过填报自然灾害受灾减免个人所得税优惠项目,申请退税7316.13元,税务局通过大数据系统查实,不符合减免条件,你以为占了便宜,其实已构成偷税!
03
虚假申报个税汇算
后果有多严重?
今年个税汇算公告新增处罚项: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1、补税+滞纳金+罚款
根据征管法相关规定,情节轻微的补缴税款+滞纳金,严重的处于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2、影响个人信用
新的个税汇算公告明确:要对未足额交税的,计入《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通俗点讲,就是情节严重的,会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并实施联合惩戒。比如贷款啊,做飞机、高铁啊等等都受影响。
提醒:办理年度汇算,自己要对所填报的信息负责,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并且,相关证明材料,需要留存5年。
来源:问律公众号
【第15篇】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
个人所得税,又变了!税务局刚刚通知!6月1日起,最新最全的扣缴、计算和申报都按这个来!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0.6%?看到这个内容,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其实这个个人所得税包括的范围很广,不只是局限于大家所熟知的工资薪金。所以这个0.6%严格来说是征收率,是核定征收上的优惠政策。
据揭阳市税务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率的公告显示,2023年6月1日起(有效期5年,就是在2027年结束),将大幅度调低大部分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
需要注意的是:这是符合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取得的经营所适用。
那有人就不明白了,对核定征收收得率应该如何计算?
首先根据收入的总额和应税所得率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具体公式: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者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纳所得额)*应税所得率。
然后再用公式计算出应纳所得税额:即应纳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同时,公告还明确,调低自然人核定征收、经营所得的个税核定征收率。例如批发业、零售业等,个税征收率直接降低到0.6%,具体请参考下图:
不止揭阳市有核定征收的优惠政策,全国各地都有自己的具体执行政策,比如成都,对于定期定额的个体户,一般会给一个核定经营额,个税和增值税都能用到,以及一个附征率,二者相乘,就能算出个税的税额。如下图所示: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核定征收收入诱惑力比较大,但并不是什么企业都可以实行核定征收的。
以个体户为例。目前个体户多数实行的是定期定额征收,这并不意味着成立了个体户就可以定期定额核定。这种一般都是对于规模较小、达不到记账标准、难以查账的个体户才会有定期定额征收。
那假如你是定期定额的个体户,只需要知道自己的核定额以及当地的免税政策,就能和清楚的知道自己需要交哪些税、交多少税了。
总结:国家税收环境极其复杂,不管是老板还是个人,虽然大家不是财务,但是一定要有税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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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应纳税所得额
哈喽,大家好呀!
今天我们继续学习企业所得税的相关知识。上一篇文章,小五跟大家介绍了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本篇文章我们来看看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相关知识。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什么是应纳税所得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用数学公式表述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关于应纳税所得额的表述和纳税申报表的填报有一定的区别。在纳税申报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还考虑了境外所得及有关税收优惠的影响,和上述计算公式并不完全相同。
(2)确认原则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另有规定的除外。
(3)收入总额
从收入形式来看,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企业所得税法中企业的收入总额具体包括以下9种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中,收入总额可以减除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那么什么收入是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呢?限于篇幅有限,下篇小五单独为大家讲解这方面的知识。
今天我们学习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哪些?你都学会了吗?
下期预告: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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