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个人所得税标准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所得税标准,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个人所得税标准
大家好,我是文文大保贝儿。
从2023年起,我们国家开始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等这些综合所得,按年来算账,进行多退少补。
需要大家下载app“个人所得税”,实名注册、人脸识别、登录查询,看看自己是否需要补税或者退税。
那么,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标准是什么?
个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3年已预缴税额
“退税”还是“补缴”?
这是一个正负数的问题。
计算完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后,再减去2023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
得出结果为正数(如“1350”),则需要补缴相应数额(1350元)的税款;
得出结果为负数(如“-1350”),则可得到相应数额(1350元)的退税。
随后,就可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了。
举两个例子:
隔壁老王是自由职业者,2023年度综合收入为112372.75元,无“三险一金”,非独生子女,赡养两老人,有房屋贷款,已缴税7352.61元。
在这种情况下,隔壁老王应退税款=[(112372.75-60000-24000-12000)×3%-7352.61=-6861元。
隔壁老张在某公司工作,2023年综合收入92715.7元,2023年度个人缴纳“三险一金4496.16元,其他费用1.32元,在北京有房贷,无需赡养老人,已缴税486.39元。
在这种情况下,隔壁老张应补税款=[(92715.7-60000-12000-4496.16-1.32)×3%-486.39=0.1566元。
日前,国家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的政策。
并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
简单来说就是:
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发的年终奖,可以选择是否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额度;
但2023年1月1日起,全年一次性奖金,都要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今年有的选,你可以选一个相对划算的;明年,就没得选了。
想看政策文件的朋友,可以具体查阅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上发布的这两份文件: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那具体怎么交呢,看文件总是枯燥的,文文大保贝儿来算一笔账你就明白了。
我们来假设两种情况:
隔壁老王,年收入15万,年终奖3万;
隔壁老李,年收入3万,年终奖15万。
(1)情况一:年终奖不并入综合所得
这种情况下,年终奖是单独计税的。
按照税务局规定,需要用年终奖收入除以12个月后,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纳税。
月度税率表:
计算公式是: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隔壁老王的年终奖是3万块,平均到12个月,就是每个月2500。
对应在月度税率表里,就是在第一档,“不超过3000元”,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隔壁老王的年终奖,应该纳3%的税,也就是3万×3%-0=900元。
如果是隔壁老李的话,因为年终奖是15万,平均到每个月是12500元,对应的是第三档,20%的税率。
那么,隔壁老李年终奖需要纳税的金额,就是15万×20%-1410=28590元。
相当于到手是150000-28590=121410元。
ps:
如果老李的年终奖是14.4万元,就可以按照第二档10%的税率交税了,那就是14.4万x10%-210=14190元。
相当于到手是144000-14190=129810元。
你看,少拿了6000块钱的年终奖,扣完税反而到手的钱多了8400块,就是这么个原理。
(2)情况二:年终奖并入全年综合所得
隔壁老王今年已取得收入15万,再加上年终奖3万,共计18万。
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的是“个人综合所得税税率表”。
个税计算公式=(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各项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综合所得税率表:
18万的话,对应的是第三档,“超过14.4万元至30万元”。
那么,隔壁老王全年应纳税就是:
18万×20%-16920-(15万×20%-16920)=6000元。
你看,算法不一样,隔壁老王分分钟就多交了5100块钱的税。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隔壁老李应该交多少钱的税呢?
18万×20%-16920-3万×3%=18180元。
从28590元到18180元,隔壁老王反而省下来了10410元。
所以你看,每个人的收入情况、年终奖发放情况不同,适用税率不同,最后算出来还是差了不少。
简单来说——
工资大于年终奖的话,可以考虑选择“单独计税”;
年终奖大于工资的话,可以考虑选择“合并计税”。
如果你的奖金非常高,基本都是一次性奖励的话,还是用合并计税能省下更多。
不过由于大家的年收入和年终奖都各不相同,所以究竟怎么选择,其实也是没有确定的结论的,建议大家都仔细算一算,选一个最适合自己的。
【第2篇】个人所得税征税标准
个税变了!天津市税务局最新公告,个人取得经营所得代开发票,按1.5%预征个税;取得其他所得代开发票时,不征收个税。其实这一个政策对于很多对私付款以及取得兼职收入的会计而言,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政策。下面看看具体文件怎么说的,然后再给大家一一分析:
01
看公告
文字太多,太复杂,只能给大家划重点了!!!,想看原文的自己去网站看一下。
1、自然人取得经营所得代开发票
在天津范围内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零散税收纳税人在代开增值税发票时,按纳税人开票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5%预征个人所得税。
这个临时生产经营怎么理解呢,就是比如你们公司食堂采购的零星蔬菜水果,他们不可能给你开发票,那就可以让他们去税务代开经营所得发票。个税只需要1.5%。
2、自然人取得其他所得代开发票
自然人取得综合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代开发票单位应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这句话,其实很重要,现在很多所谓的避税都是搞什么工资劳务给你按照经营所得进行核定征收个税,严格来说上不合规的!
自然人销售和出租不动产代开发票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3、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税征管问题
承揽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劳务派遣企业或施工单位或个人在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属于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应依法向工程作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依法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4、本公告自2023年4月1日实施。
02
个人可以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吗
总局回答了!
请问个人可以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吗?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规定:“二、关于临时税务登记问题
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应办而未办营业执照,但发生纳税义务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 五、本公告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03
公司对私付款找平台开发票合规吗?
关于这个话题,很多企业最近收到过这样的电话或者短信,他们可以帮助进行代开发票,解决对私付款问题。
其实如果看完上面天津的规定就基本明白。我总结了一下几点:
1、如果是劳务报酬类支出肯定不合规。上面政策明明说了,劳务报酬需要支付款项的单位进行扣缴。不能因为所谓中介给你搞了一个完税证明就ok了。
2、代开劳务发票原则上要么在你们公司要么在提供劳务的所在地,其他地方都是不合规的,一个北京人给山东公司提供服务,你去河北开一张发票,你觉得合规吗,不要问别人!
3、不要对公司高工资进行拆解开发票入账,这不是虚开发票这是什么呢?自己考虑清楚。
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除特殊规定外,则执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的则需要正常征税。
不能觉得不超过800,直接申报个税就可以!个税不是增值税,此税非彼税!
建议:
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建议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1号)的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不能只讲好处不讲坏处,临时税务登记也有弊端,就是要注销。如果规定成限时税务登记,到期自动失效会不会更好?
完了,讲了不少,你们单位对个人对私付款,以及各种平台付款没有发票的处理,有疑问的下面留言,看看能不能帮到你!
来源:财税教室
【第3篇】个人所得税计算标准
最新个税法公布,10月1日以后,发放工资的时候,各企业单位财务人员在扣缴个税时一定要记住,别忘了适用5000元新的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这样可以让我们的员工们享受到改革的红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23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本决定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依照本决定第十七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计算缴纳税款。
最新个税法到底怎么理解?
实务指南来了!
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按新的税率表计算纳税,不实行专项附加扣除。
2023年1月1日起,将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项所得与工资薪金合并起来计算纳税,并实行专项附加扣除。
关于2023年10月-12月工资的计算,是指税款所属期是10月-12月,注意不是纳税申报时间点,说的再通俗一点:
就是2023年11月报2023年10月的个税,适用5000元新的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2023年10月申报2023年9月的个税,还是适用3500元旧的费用标准和就的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综合所得适用)
按月换算后税率表
2023年10月-12月工资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速算扣除数
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1.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收入金额 - 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费用减除额
2.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新个税公式:=
round(max((收入额-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扣除-5000)*{0.03,0.1,0.2,0.25,0.3,0.35,0.45}-{0,210,1410,2660,4410,7160,15160},0),2)
同样是月工资1万29月份和10月发放竟然差距这么大!
张三在2023年10月份税前工资12000元,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
(1)适用5000元新的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起征点(5000元)
=12000-1100-5000=5900元
找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5900*10%-210=380元
(2)如按照适用3500元旧的费用标准和旧的税率表
张三在2023年10月份税前工资12000元,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起征点(3500元)
=12000-1100-3500=7400元
找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555。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7400*20%-555=925元
925元-380元=一顿丰盛的小龙虾了?
最新个税法的几点提醒
各位会计人一定要清楚!
提醒1
自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的收入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新的税率表来计算纳税款。
提醒2
此次修订迈出了综合税制第一步,把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劳动所得都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并适用3%到45%的七档超额累进税率。
提醒3
2023年以后纳个税时,除减去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外,还要减去专项附加扣除,再计算你要纳税的金额。
提醒4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支出。
提醒5
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提醒7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三项,需经过减除或减征后,再进行综合征税。按照收入额的20%进行费用扣除,体现的是对取得这三类劳动所得所发生的成本类费用的扣除,符合净所得课税的原理。特别是其中的稿酬所得,相当于两次‘优惠’,先减除20%费用再按照70%计算。
【第4篇】长沙个人所得税标准
问题1:针对面积和套数有限制吗?
回答:没有限制,也就是说不管你名下几套房,你想申请作为租赁用房都可以拿去申请,这样你拿去申请的房子都可以不计算家庭住房套数,也就是说你一旦全部拿去申请后,只要你名下房产超过网签超过4年的1套你都有购房资格
问题2:那出租方式是政府租还是自己可以租
回答:推行自己租
问题3:关于租客有限定吗?
回答:没有限定,但是租客的信息必须和提交到网上的租客信息一致,也就是说你的实际租客是谁政府不管,只管你真实住的人和你提交上去的身份证信息一致,政府会定期核查,另外你可以随时更换租客,但每一次更换都需要重新上传租客信息,政府会在每一次更换后定期核查租客和网上信息一致问题
问题5:关于租赁年限要求
回答:不低于10年,也就是说必须要累计有120个月,房子才能在系统里取消租赁用房的标签
问题5:关于管理费用问题
回答:政府每个月收取管理费100元,累计要缴纳120个月,即1.2万元
问题6:关于租金问题
回答:长沙有一个公租房的最低租金要求,上缴的租金不能低于政府公租房租赁租金的最低要求
具体如下:将城区划为5类地段进行收费:一类地段电梯房的月租金为17元/平方米,非电梯房为13元/平方米;二类地段电梯房的月租金为15元/平方米,非电梯房为11元/平方米;三类地段电梯房的月租金为12元/平方米,非电梯房为10元/平方米;四类地段电梯房的月租金为10元/平方米,非电梯房为8元/平方米;五类地段电梯房的月租金为8元/平方米,非电梯房为6元/平方米;
五类地段的界定:
ⅰ类地段 劳动路-湘江-湘春路-体育馆路-东风路-营盘路-车站路-八一路-铁路-人民路-芙蓉路-劳动路
ⅱ类地段
1.二环线-湘江-浏阳河-芙蓉中路-三一大道-浏阳河路-浏阳河-二环线;
2.含光路-银杉路-北津城路-湘江-牌楼路-岳麓山-枫林一路-金星大道-含光路
ⅲ类地段
1.湘府路-湘江-二环线-浏阳河-圭塘河-长沙大道-边界-香樟路-圭塘河-湘府路;
2.浏阳河-浏阳河路-三一大道-芙蓉北路-浏阳河;
3.京广铁路-浏阳河-湘江-捞刀河-京广铁路;
4.西二环-湘江-北津城路-含光路-金星大道-枫林一路-岳麓山-牌楼路-湘江-南二环-西二环
ⅳ类地段
1.南三环-京广铁路-湘府路-圭塘河-香樟路-武广铁路-南三环;
2.捞刀河-边界线-红旗路-规划道路-浏阳河-铁路-捞刀河;
3.西二环-龙王港-西三环-枫林路-麓谷大道-岳麓大道-西二环;
4.湘江-西三环-含浦大道-南二环-湘江
ⅴ类地段 长沙市五行政区域范围内,上述ⅰ、ⅱ、ⅲ、ⅳ类地区以外的区域
问题7:关于税费费用
回答:需要缴纳租金的税金,3个税,房产税,租金4%,有可能有五折优惠,个人所得税租金10%,,印花税,租金的万分之五(基本可以忽略),即如果房产税不打折14%左右,如果房产证打五折,12%左右,即税费为租金的12-14%
问题8:关于新购租房的首付问题
回答:按照银行的贷款政策要求,关键看银行首付是只认贷不认房,还是认房即认贷,具体的贷款细则还要银行进一步落实
【第5篇】深圳个人所得税标准
个人所得税主要包括11项内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年终奖缴纳个税计算方式:税前工资-3000 a:若>0,则直接用年终奖金额/12 = 应税额,得出相应的税率 计出的税率 * 年终奖金额 = 应扣个税 b:若<0,[用年终奖金额 - (3000-税前工资)]/12 = 应税额,得出相应的税率 计出的税率 * (年终奖金额+税前工资-3000)= 应扣个税。
缴费网上查询:
深圳个人得税查询网址:https://dzswj.szds.gov.cn/dzswj/index.jsp?urlflag=zrr
窗口查询: 亲自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单位所在区的地方税务局,可申请查询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深圳地税局电话、地址 单位财务部查询: 个人所得税纳税详情可向公司的财务部门索取公司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表。
温馨提示:
1、 若是企业“代扣代缴”的,则不可直接进行网上查询,需要向企业财务部门索取企业的代码和密码
2、 若非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则不能在单位财务部进行查询
3、 若有需要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相关信息。(深圳市地税局联系电话0755—8333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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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扣个人所得税标准
2023年下半年国家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修订,此次个税改革力度非常大,整体个税由分类所得税制改成了综合所得税制。其中,起征点由3500提升到了5000,个税税率表变动幅度也非常大(见下表)。从2023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起征点5000的政策,从2023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新的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转眼间,2023年已经过去了三分之二,关于个税的计算很多人还是搞不清楚,觉得新旧个税交织很复杂,计算很麻烦,为了帮助大家理清新个税的计算,更全面地搞懂自己的工资,小编今天用最简单的方法给大家梳理下,希望可以帮到你们!
小编今天只讲工资所得,这也是大家普遍最关心的问题。工作中,想全面了解自己的工资,必须懂个税的计算,因为个税和我们息息相关,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
首先新版个税变化最大的是起征点由3500元提升到了5000元,意思就是如果你的工资在5000元以下(含5000)就不用交税了,交税为0,而原来工资如果超过3500就要交个税,现在起征点提升了1500元。
其次新版个税变化最大的是应纳税所得额,旧个税税率表为7级超额累进税率,新版个税依旧是7级超额累进税率,对比来看,个税税率没有变化,前三级级距变大,前四级应纳税所得额发生了改变。
第三,速算扣除数变化也很大,旧个税速算扣除数是按月份计算的,而新个税速算扣除数是按年进行计算的。速算扣除数只是计算个税的一个方法,没有什么含义。
第四,新个人所得税非常人性化,规定了一些重要的税前扣除项目(专项扣除),其中,主要是六个方面,分别是住房租金支出、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最后我们要说的就是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了。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工资-5000-专项扣除)*分级税率-速算扣除数)。下面举一个例子:
假如呦呦在北京1月份的工资是1万元,名下无房,现在租房住,父母均年过60岁,没有其它专项扣除项目,那呦呦这个月需要缴纳的个税是:(10000-5000-1500-1000*2)*3%=45元(其中1500是北京住房租金支出扣除标准,1000是赡养老人支出扣除项目),即呦呦这个月只需要交45元的个税。
今天就讲到这了,由疑问的小伙伴在下方留言吧!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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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南京个人所得税标准
个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也有较大影响。前年,国家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经通过,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调至每月5000元。有学者认为,个人所得税的高低,体现了一个地区的民富实力。而人均个税这个数据,更能体现出一个地区的社会发展水平。
根据各地统计局数据,我国最新人均个税十强城市依次是北京、上海、深圳、厦门、杭州、珠海、宁波、南京、广州、苏州。特别指出的是,除了北京和厦门之外,其余八个城市全部位于长三角城市群和粤港澳大湾区。
未来是城市群、都市圈的时代,而长三角和粤港澳也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两个地区。北京的人均个税以6319元,位居中国城市首位,也是代表了京津冀城市群的发展力量。其实厦门也是海西城市群的龙头城市,未来的潜力同样明显。
如果以人均个税的具体数据来分析,可以把这十个城市分为3个梯队,北上深可以归为第一梯队。深圳的人均个税以5509元位居第3,其实我们也可以把深圳划入第二梯队的领头羊。
近年来,一大批自主创新成果在深圳诞生,世界上第一个基因治疗药物、第一台医用核磁共振诊断仪、第一台伽马射线治疗系统等等。强大的产业体系,也让深圳的人均个税优势明显。
在gdp、财政收入、金融存款等经济指标方面,苏州的实力是仅次于北上广深的存在。但在人均个税领域,苏州排在了第10位,险些出局十强。苏州最新的人均个税为2150元,甚至还要低于珠海、宁波等城市。
不过短期来看,苏州的人均个税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苏州拥有6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在纺织、钢铁、机械等领域有着领先的产业优势。随着苏州传统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各类经济指标还将迎头赶上。
厦门的人均个税以4903元排在了第4位,其实一点也不意外。厦门这个人均个税的排位与其房价的排名,也是一模一样。其实关于各类人均指标的评比,厦门一点也不弱。
厦门的面积与人口,限制了其经济的上限,使得厦门很难在总量指标中脱颖而出,所以并不能以总量数据去得出厦门的发展水平。
如今,文化产业已经成为了第三产业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一座城市“软实力”的体现。公开资料显示,旅游、文创等在内的服务业,对厦门全市的gdp占比达到了六成以上。所以,厦门这座城市的影响力和辐射力,还是很强大的。
无论是财政收入,还是人均个税,广州的数据都不突出。因为广州实行了三级财政,这也对其财政指标有所影响,而实际广州的财政收入也并不弱。那么在人均个税这个指标上,广州以2425元排在了第9位,也是让大家有所意外。
毕竟宁波、南京等城市的人均个税,也都领先了广州。按照定位,宁波和南京也仅为长三角的副中心城市。而广州为粤港澳的核心城市,也是我国三大门户城市之一。当然广州的综合实力,依然是值得肯定的。那么对于这份人均个税的榜单,大家怎么看呢?
【第8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演变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式优惠方式,企业实际发生研发费用支出数额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
该项政策演变如下:
1、1996年,我国对国有、集体工业企业首次实施5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2、2003年开始,这一优惠政策扩围,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都相继纳入。
3、2008年随着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逐步系统化和体系化。
4、2023年至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渐次扩大且核算申报不断简化。
5、2023年5月,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明确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50%提至75%。这意味着企业投入符合政策口径100万元研发费用,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基数时,扣除额从150万元提至175万元。
6、2023年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这意味着企业投入符合政策口径100万元研发费用,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基数时,扣除额从175万元提至200万元。
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不断加大,有力促进了企业创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撬动企业和全社会增加研发投入,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促进经济结构优化。
今日,看到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这条优惠政策时,笔者想起了尘封多年的一件事情。早在2023年底的时候,接到当初任职公司领导交代的一项任务,帮助他起草一份“解决当前装备制造业发展有关困难及问题的建议”的报告。报告提出了装备制造业目前面临的几个方面的困难,并提出了装备制造业当前应解决的几个建议,其中一条就是“加大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对于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在现有150%的基础上提高到200%。并按照研发费用占销售额的百分比减免增值税纳税额。鼓励企业加快技术中心建设,促进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发展。”装备制造业实在是太不容易了,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从业人员收入低等,但又是制造的基础,中国想从制造大国转为制造强国,装备制造业必须是发展重中之重。现在国家对制造业企业增加加计扣除比例,在结构性减税中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制造业的高度重视。相信中国制造!
【第9篇】东莞个人所得税标准
刚刚,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莞e认购”小程序完成升级,在认购“温馨提示”中,我们可以发现关于购房资格条件的部分内容已作出调整更新。新政策主要在恢复个税购房政策、优化人才购房政策、取消新入户购房“双半年”限制等方面举行了调整修改,将于5月1日起实施。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来东莞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据莞e认购“温馨提示”显示,自2023年5月1日起,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1套商品住房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下同),须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或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证明;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的,须提供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36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对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商品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具有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为本科以上【含国(境)外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具备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能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的,可以在本市购买第1套商品住房;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的,须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4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
自2023年5月1日起,取消“新入户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以下情形孰早原则作为认定条件:1.在本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2.在购房之日前2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的规定,即新入户居民家庭落户后即可购房。
更多详细政策内容如下图,或可登录“莞e认购”小程序前往查看↓↓↓
记者 周悦维
【第10篇】关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公式是: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专项扣除是指按照国家规定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简称“三险一金”。
今天重点聊一聊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01.子女教育:纳税人子女在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支出,以及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选择夫妻双方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
0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发生的支出,其中属于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按每月400元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4年);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扣除3600元。
03.大病医疗:一个纳税年度内,由纳税人负担的医药费用支出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每年8万元的限额内据实扣除。可扣除的医药费用支出包括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
0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月1000元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
0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的,按每月1500元扣除;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1100元扣除;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800元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
0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的支出,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支出可以扣除。纳税人属于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扣除;属于非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其中每人分摊的扣除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
【第11篇】2023年个人所得税标准
2023年8月31日《个人所得税法》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新修改颁布,由于近年来税务法治以及税收征管政策体系的完善化,社会各界普遍感受到征管形势严峻,纳税人税收成本压力增大。为帮助更多收入多元化的自然人纳税人理解个税计算方式,我们从针对顾问客户的新法解读课程中简摘出本文内容,以最新个税法和国家政策趋势为依据,分享给大家。
通常情况下,单一工作和收入来源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会由所在单位即支付工资的法律主体进行代扣代缴,纳税人在获取收入时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已经由单位代理完成(这也是长期以来大家并不真正熟悉个税的一个原因),这种情况下,纳税人个人通常只需重视税基和税率问题,这两个税收要素关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数额,直接决定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通常情况之外,如果纳税人有多项工作或收入来源多于一项的,纳税人同时需要重视所有收入是否已经被纳入征税范围并被扣缴,如果存在部分收入未被纳入的,则需要进行主动申报。
如果涉及自我申报,或者纳税人需要理清自己个税情况时,就需要知晓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
《个人所得税法》根据不同的收入类型,确定了不同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目前新法律规定的收入类型有:(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针对以上收入类型,分为三大类计算方式。
第一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情形,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基本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居民年度收入额-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时:居民年度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
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居民年度收入额=所得额×(1-20%)
其中,稿酬所得时:居民年度收入额=所得额×(1-20%)×70%
居民年度收入额,年度是指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该四类收入类型收入合计,需要注意的是非居民个人的计算方式与以上有区别,本文未列举。
费用,现行新标准为六万元/年(5000元/月),即通常我们理解的扣除额数,也是这次法律修订修改的内容。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36000元的 3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举例案例:
假设:
某编剧取得一笔稿酬所得,合同金额为700000元,且为一个公历年度的全部收入
则:
其居民年度收入额=700000×(1-20%)×70%=392000元
另:
按照法律规定,扣除费用为60000元/年
假设专项扣除为30000元/年
假设专项附加扣除为60000元/年
假设其他扣除为0元/年
则:
其应纳税所得额=392000-60000-30000-60000-0=242000元
根据税率表,适用第3级
该编剧年度
个人所得税额=36000×3%+(144000-36000)×10%+(242000-144000)×20%=31480元
第二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五)经营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基本计算方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经营年度收入额-成本-费用-损失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按超额累进税率结果
适用的税率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30000元的 5
2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35
第三大类:对于收入类型为(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的情形,按照分别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基本计算方式为: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财产租赁收入额-800元
收入为财产租赁所得,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财产租赁收入额×(1-20%)
收入为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收入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
该类计算方式下总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以上是最新法律规定下,对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的一个简要概括,由于计税涉及要素界定复杂,加上本次修改的新法律尚未进入生效实施阶段,计税要素可能的潜在异议以及执行标准尚无法在税务征管中得到统一解释,因此,最终税务成本轻重尚无法确定。由于税务法律及征管体系愈加完善,建议遇到税务问题难度比较大的,咨询税务机关或税务师、律师等专业人士解决,以避免产生进一步的责任追究。
【第12篇】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表
一、综述
1、所得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不办理汇算清缴。
2.适用税率
(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3.特殊情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二、扣缴义务范围
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
(一)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时,应办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6、财产租赁所得;
7、财产转让所得;
8、偶然所得。
(二)特殊情况的扣缴义务人
1、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2、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以证券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3、个人领取年金时,由年金托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个人财产拍卖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拍卖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并按规定向拍卖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三)扣缴义务人的义务
1.办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1)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包括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扣缴义务人应按照规定,在工资、薪金所得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依据居民个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办理税前扣除。纳税人在取得应税所得时向扣缴义务人提出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并提交相关信息、资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时按照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办法办理。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向其报告的相关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应当于次月扣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纳税人拒绝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2)汇总申报上市公司向股东分红,扣缴申报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时,可以选择汇总申报方式。
2.向纳税人提供扣缴信息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纳税人年度中间需要提供上述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提供。支付工资、薪金所得以外其他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扣缴税款后,及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3.特殊扣缴
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税款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
1、居民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
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1)全年一次性奖金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以下简称164号文)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4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
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18号)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参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执行;2024年1月1日之后的政策另行明确。
(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上述规定计算纳税。2023年1月1日之后的股权激励政策另行明确。
(4)个人领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对个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5)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6)提前退休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7)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8)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的政策
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第二条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9)关于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的政策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港澳地区住房等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29号)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2、非居民纳税人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见附件)计算应纳税额。
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达到居民个人条件时,应当告知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二)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居民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见附件),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特殊情况: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计算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见居民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方法)
【备注】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汇算清缴上述三项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和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是有区别的。
主要差别为:
一是收入额的计算方法不同。年度汇算清缴时,收入额为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预扣预缴时收入额为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其中,“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二是可扣除的项目不同。居民个人的上述三项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以四项所得的合计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上述三项所得日常预扣预缴税款时暂不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三是适用的税率/预扣率不同。年度汇算清缴时,各项所得合并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2、非居民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非居民个人达到居民个人条件时,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扣缴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应当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
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扣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四)支付所得的计税时间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附件个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级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的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的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来源丨小陈税务、中国会计视野
【第13篇】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
按时按期缴纳相应的税款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所在,而我们在生活中所缴纳的税款中,最常见的一种就是个人所得税了。那么,工资达到多少才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网友咨询:
本公司是刚刚成立的新企业,没有开户银行,老板给自己定的工资是8000元/月。我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需要交多少呢?
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隆万花律师解答: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新个税法自实施起,个人所得税免征收额从3500元上调至5000元。除了提高个税起征点,还有一大亮点就是贴近民生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就是将一些必要的生活开支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大病医疗等扣除以后再计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6万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工资都要缴个税,只是符合条件的部分数额需要缴纳个税。
隆万花律师解析:
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具体如下: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具体来说,比如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隆万花律师,现为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9年,擅长办理婚姻家事、继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
【第14篇】国家个人所得税标准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董明珠,建议个税起征点提高至10000元。同时也说到,五千元个税起征点也实施四五年的时间了,随着社会的发展,年轻人也成为支撑社会给家庭的一个中坚力量,如果给他们起征点一万的话,他们可以更多的支配消费,没收入就很难施展,也能施展我们经济内循环的推动,还可以同时推动企业的发展。
关于个人所得税,大家知道我们国家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呢?今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我国个税发展历史。
个税最早开始于1950年1月,但由于当时实行低工资制。所以虽然设立了税种,却一直没有开征。
1980年9月,国家确定将于1981年开征个人所得税,同时规定了800元为个税起征点。但当时老百姓收入普遍未达到800元起征点,所以那时候个税主要针对外籍人士。
1993年10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正式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形成了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套比较完整、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1999年11月,国家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2005年10月,个税将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由800元调整为1600元。
2007年12月,个税扣除标准由1600元上调至2000元。
2023年6月,个税扣除标准由2000元上调至3500元。
2023年10月,个税扣除标准由3500上调至5000元。
【第15篇】个人所得税扣费标准
昨天我晒了一下我的工资条
可能你们觉得我这个工资条是假的,在个人所得税一项上没有扣款。
那今天我就来说说为什么九千多的工资为什么没有缴纳个税。在企业或工厂上班你的个人所得税是由你所在单位进行上报的。按正常来说我的工资超过五千就要交税,但是我的企业为我们厂里的员工申报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这一福利。本来五千多就要交税申报了这个以后可能工资6k7k8k甚至9k都不用交税。所以你会不会缴税跟你的单位有没有良心有很大关系。
以我和我的搭档为例:我们俩的工资一样,我去年在个税上面只申报了子女教育并且只填写了一个人,我去年一年工资九万多一点,个税交了四百多元。我搭档嫌麻烦没有填写,他的个税交了八百多元。
想了解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去手机应用商店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只要你所在单位帮你申报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并且你又把资料都填入完善,那你的工资如果又很高的话,你一年应该可以多拿不少工资。
【第16篇】卖房子个人所得税标准
卖房同买房一样有很多流程,如果你手中有想要出手的房产,那么在卖房之前就要做好准备工作,不然中途出现什么问题的话,那处理起来很麻烦。这里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卖房子需要多少税金?卖房子手续流程是什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卖房子需要多少税金?
可能有些人觉得自己卖房子只需要收钱就可以,哪里还需要缴纳税金。其实不是的,卖房一样需要缴纳税金,只不过根据情况不同,有一些税金可能会由购房者承当。卖房人应缴纳的税金有:
1、契税。九十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九十至一百四十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一百四十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由买方承担。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由卖方承担。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由卖方承担。
4、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由卖方承担。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双方共同承担。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由买方承担。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8、房屋过户费、营业税。全额的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二、卖房子手续流程是什么?
我们在这里一定要注意,所卖的房屋一定要是产权清晰,不然有隐患存在,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一定要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进行买卖时,最好是双方本人到场,如果是委托人代为交易的话,如果没有达成委托方的交易,后续容易出现纠纷问题。
1、卖房咨询。这里可以委托亲朋好友,也可以委托中介公司。
2、房源登记。对需要售出的房屋进行登记,登记信息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信息和房屋产权证明,同时签订《房屋代理销售合同》,以及填写《房屋出售信息表》。
3、合同签订。领取购房者交付的购房定金50%后,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
4、办理手续。带《房地产权证》、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给买方办理过户。
5、交付房屋
看完这篇文章后,相信你以后如果有卖房的需求,那么对于卖房的流程的税金已经很清楚了。以上这些就是“卖房子需要多少税金?卖房子流程是什么?”的全部介绍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