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个人所得税5000起征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所得税5000起征,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个人所得税5000起征
来源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一起关注这次力度空前的个税改革吧。
附说明全文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财政部部长 刘昆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
个人所得税是目前我国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第三大税种,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要深化税收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李克强总理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改革个人所得税,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送审稿)》。草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说明如下:
一、修改的总体思路
这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旨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决策部署,依法保障个人所得税改革顺利实施。修改工作坚持突出重点,对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不适应改革需要的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完善保障改革实施所需内容。对其他内容,原则上不作修改。
二、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完善有关纳税人的规定。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两类纳税人:一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从国际惯例看,一般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两类,两类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和征税方式上均有所区别。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两类纳税人实质上是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但没有明确作出概念上的分类。为适应个人所得税改革对两类纳税人在征税方式等方面的不同要求,便于税法和有关税收协定的贯彻执行,草案借鉴国际惯例,明确引入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概念,并将在中国境内居住的时间这一判定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标准,由现行的是否满1年调整为是否满183天,以更好地行使税收管辖权,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第一条)
(二)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用分类征税方式,将应税所得分为11类,实行不同征税办法。按照“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要求,结合当前征管能力和配套条件等实际情况,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居民个人按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同时,适当简并应税所得分类,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调整为“经营所得”,不再保留“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该项所得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并入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按照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二条)
(三)优化调整税率结构。
一是综合所得税率。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具体是: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第三条、第十六条)
二是经营所得税率。以现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率为基础,保持5%至35%的5级税率不变,适当调整各档税率的级距,其中最高档税率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第三条、第十七条)
(四)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草案将上述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该标准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统一适用,不再保留专门的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月)。(第五条)
(五)设立专项附加扣除。
草案在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明确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第五条)
(六)增加反避税条款。
目前,个人运用各种手段逃避个人所得税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堵塞税收漏洞,维护国家税收权益,草案参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反避税规定,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第六条)
此外,为保障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顺利实施,草案还明确了非居民个人征税办法,并进一步健全了与个人所得税改革相适应的税收征管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和以上说明是否妥当,请审议。
【第2篇】佛山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曾经有人建议,把个税起征点升高到10000元!对于这样的说法,也是引起了大家的热烈议论。
当然,现在的个税起征点从2023年10月才开始实施,短时间内提高的可能性并不大。
工资没有5000能退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可知,工资没有5000不能退税!
在个税汇缴清算时之所以可以退税,是因为我们在预扣预缴时已经缴纳了个税,并且预扣预缴的个税多于实际需要缴纳的个税。
个税在改革之后,基本的扣除费用就是6万。在这样的情况下,当我们的月工资少于5000元时,扣除基本每个月5000元的基本费用后,是够不到缴纳个税的。
既然我们不需要缴纳个税,个税汇缴清算时自然没有退税的可能了!
2023年的个税起征点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可知,从2023年10月1日开始,个税的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截止到2023年1月7日,这个规定并没有修改,所以在2023年个税的起征点还是5000元。
当然,在2023年个税改革以后,起征点的叫法并不正确,正确的叫法是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或者免征额。
个税除了提高基本费用的扣除标准,更是引进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现在来说,每个人的“起征点”都是大于5000元的。毕竟,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还是不小的。
个税起征点的变化史
800元-400元-800元
我们国家的个税从1981年开始征收。当时确定的起征点是800元。
这是时期其实个税的纳税人主要还是外籍专家。说得简单点,就是国家为了增加税收,专门为外籍人士设定了个税。毕竟,当时我们的人均收入还是很低的。
后来到了1986年,个税起征点发生了变化,即国内居民从800元变为了400元,而外籍人士的还是800元。
这是时期主要是因为,我们国家的经济经过了十年的发展,个人的人均收入也是增加了不少。但是,距离800元的个税起征点,还是有些距离。为了更好地增加财政收入,所以把个税分成起征点分为了两条线。即使国内居民的起征点变为了400元,但是外籍人士的起征点还是800元。
后来经过几年的发展到了1993年,个税又经过了改革。即把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商户所得税三项法规合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这个时候,个税的基本格局得以确定。
这个时候,又把国内居民的个税起征点调整到了800元,而外籍人士的起征点不变。
800元到3500元
800元到3500元变化得比较快。从2006年到2023年短短几年的时间里,个税的起征点就进行了4次调整。个税的起征点也是从800元提高到了3500元。
具体来说,2006年个税的起征点从800元变为了1600元;2023年个税的起征点从1600元变为了2000元;2023年个税的起征点从1600元变为了3500元。
其实在2006年-2023年,之所以频繁的调整个税起征点,主要还是由于那几年我们国家的经济正在快速的发展。
个税起征点刚刚调整以后,人均收入就超过了个税起征点。但是,由于经济增速太快,个税起征点又不能每次调整得太厉害,只有在6年的时间内,进行频繁地调整了。
3500元到5000元
最近的一次调整是2023年。这个阶级我们都经历过了!对于这个阶级我就不多说了!
当然,从2023年到2023年这个时间还是比较长的。这也和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趋势相吻合。比较,经济发展不可能一直保持高速的。
小结:
个税在2023年的改革还是很大的,不仅提高了个税起征点,更是改变了个税的税制。个税也开始从单一税制向混合税制转变。而且也是增加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虎虎认为,个税以后的改革方向,还是会向更加完善的综合税制进行改革。毕竟,现在进入综合所得的项目只有4个,而个税的征税项目有9个。
而且,专项附加扣除也有可以完善的地方。根据现在的情况来看,在2023年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就会变成七个的,即会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加入进来。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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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东莞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来源:今日莞事
天大,地大,自己的收入最大!
就在昨天
传来了一个让工薪族们振奋的好消息
个税起征点拟提至每年6万元!
也就是说
个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
拟提至每月5000元
咱们的钱包又要涨啦!
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
那么这次的税改关键点是什么?
我们的工资,薪金所得究竟该如何交税?
对我们的到手的钱又有什么影响?
莞事君为大伙划好了重点
赶紧来看看~~
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拟提至每月5000元
(每年6万元)
先来看看目前个人所得税究竟是怎么算的
莞事君相信很多人还糊涂着呢
↓↓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等)-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2023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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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由于目前具体税率变化还没有最终出台,下面的计算仍然参考2023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是不是还有点懵?
莞事君来给大伙举两个例子就清楚啦
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
1
假如你税前5000元
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750元
那么税后工资是多少呢?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3500,即5000-750-3500=750元,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预计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元。
*缴费=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750*3%-0=22.5元。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5000-750-22.5=4227.5元
起征点:5000元
已不需要缴税了!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5000-750-0=4250元
也就是说
你每个月可以省下22.5元
一年就可以省下270元!
2
假如你税前10000元
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500元
那么税后工资是多少呢?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3500,即10000-1500-3500=5000元,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预计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555。
*缴费=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5000*20%-555=445元。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10000-1500-445=8055元
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5000,即10000-1500-5000=3500元,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预计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105。
*缴费=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3500*10%-105=245元。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10000-1500-245=8255元
也就是说
一个月就可以节省200元
一年就是2400元
也算是一笔不少的零花钱哟
可以多吃几顿好吃的
多买几件衣服
想想就有点小激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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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草案还优化调整了税率结构。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
具体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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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商学院教师(注册会计师 )杨露表示,如果这个提案通过的话,不仅会大大降低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的税负,对咱们民众的年终奖来说也是大大的利好!他表示,因为年终奖在税务上来说是作为单独一个月来计税的,从税率的级距的角度来看,同样的一笔年终奖,比如你以前用20%,以后可能10%就可以了!
目前具体税率变化还没有出台,让我们一起期待吧~~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
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采用分类征税方式,将应税所得分为11类,实行不同征税办法。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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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综合所得征税后,收入主要来自工资的单项收入者可能受益较大,而收入比较分散且金额较多的人或将提高缴税金额。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商学院教师(注册会计师)杨露表示,这有助于减少逃税漏税,进一步体现税制公平。
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附加扣除
所得一样但家庭负担不同,今后的税负也将不同——草案在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明确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
也就是说今后我们的个税计算方式也将会有一个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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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税法草案调整综合考量纳税人的真实家庭状况进行了分类施策,可以降低公民特别是困难家庭的税收负担,让政策更具针对性与合理性地惠及民生,缓解中低收入阶层的负担,可以说是一大亮点!
这次的税改草案真是干货满满
消息一出
网友们都炸开了锅
有的人表示非常期待
但有的人觉得这个起征点应该再往上调
还有的人为自己又拖了后腿感到心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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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南宁个人所得税起征额
开栏语:广西新闻网推出融媒新品——《广西有料》系列新闻微海报,为您精选广西的“有料”新闻,不需关注公众号、下载app等,只要“扫一扫”就能开启新闻“悦读”之旅。
个税起征点拟调至每月5000元 到底对我们有啥影响?
个税起征点变化
1
征收模式转变会更公平
据了解,此次草案首次提出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
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一级注册税务师刘础说,现行个税征收采用的是分类征税方式,即将应纳税所得额分为工资薪金,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与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11项,并采取不同的征收方式。这种方式能调解不同来源的收入,但对纳税人整体所得和支出的把握不一定全面,容易导致实际税负的不公平。
此次草案提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是个税征收模式的转变。刘础认为,实行综合征税,一方面是因为这四类所得有其“共性”,都属于劳动所得;另一方面,在目前的征管水平下,税务部门容易管控这四类所得,其余七类则继续实行分类征收的模式,这样做有望逐步减小税负不公平的情形。
2
工薪阶层受益最大
我国上一次调整个税起征点是7年前。这几年来,无论是个人收入还是个税缴纳都在逐年增加。
统计部门的数据显示:2023年广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达57878元,2023年已达63821元。私营单位的工资收入水平同样在上涨,2023年广西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6089元,2023年达到38227元。
而根据广西税务部门网站提供的数字,2023年度,原广西地税部门在个人所得税项目上,组织了财政收入75.43亿元,较上年增长8.8%;2023年度,通过个税组织的财政收入为125.47亿元,较上年增长25%。
与此同时,年收入超过12万元进行个人申报的人数也在增加。公开报道显示,2007年,广西首次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时,全区共有11096人进行了申报。到2023年,仅南宁市地税局就受理了2023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2.64万人。
刘础说,此次个税免征额拟提高到5000元,必定会减轻工薪阶层的负担,力度或许会更大。
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何献华认为,对目前个人月应纳税所得额在3500~5000元之间的人而言,受益将是最大的,意味着每个月可以少缴纳税了。免征额提高的数额虽然不多,但是至少释放了一个信号,即减少广大市民的税收负担。
不过,刘础也表示,尽管个税费用扣除额提升了,但对于收入来源多样化,且收入偏高的人群而言,有可能会增加税负。这是因为,目前劳务报酬收入在2万元以下是按照20%征税的,如果施行综合征税,税率估计会提高。
3
可能采取限额扣除方式
草案首次增加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不少网友关心,房贷、大病支出等抵扣项目该如何扣除。
何献华认为,按照现行的代扣代缴规定,工资薪金减去免征额,再减去“三险一金”,剩下的就是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专项附加费的扣除有可能也会像扣社会保险一样,通过代扣代缴的方式来扣除。他说,不同地区社保缴纳的比例不同,按国家规定是由各地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来确定的,对专项附加的扣除,也有可能是各省份自己确定缴纳比例,各地的标准会不一样,“但是为了体现税收公平,全国的差异应该不会太大”。
刘础则认为,子女教育支出集中在高中、大学和幼儿园阶段,在扣除时,或许会重点解决九年义务教育费用之外的那部分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也与之类似,扣除的很可能是社保负担以外的那部分支出,帮助纳税人解决因病致贫的问题。目前,市民购房压力普遍较大,通过对房贷利息和住房租金等进行专项附加扣除,可减轻市民住房、购房压力,与现行国家政策相衔接。
根据目前征管水平,在进行专项附加扣除时,采用限额扣除的可能性较大。比如,在子女教育支出的扣除项上,目前要掌握每家每户子女教育支出费用尚有难度,采用限额扣除的方式比较可行。又比如,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若根据个人情况进行扣除,有可能造成税负不公的情形,而制定一个扣除限额,或许更可行。
刘础还称,当前,纳税人的收入、开支、家庭情况等涉税信息分散在不同机构之间,若要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增加专项扣除的项目,亟待通过立法建立和完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以强化征管能力,确保新税制有效实施。
受访的业内人士均称,目前草案只是透露了一个改革的方向,至于怎么扣除、具体如何操作,还有待进一步的细则出台。
(来源:南国早报 记者雷倩倩 郭燕群)
端午假期广西旅游消费超50亿 这些城市最受欢迎
上林县三里镇举行“渡河公”巡游及祈福放渡民俗活动。
6月19日,自治区旅发委发布全区端午假日旅游情况,今年端午节,全区共接待游客776.21万人次,同比增长21.74%;实现旅游消费51.7亿元,同比增长25.18%。通告显示,游客出行呈明显增长趋势,边海风情游、城市周边游、民俗体验游等受到广大游客的欢迎。
据自治区旅发委介绍,今年端午节,边关风情游持续升温。不但团队游线路火爆,而且吸引了大批自驾游客。假日期间,仅崇左市友谊关国门景区就接待游客3.26万人次;德天瀑布景区也接待游客1.36万人次。
城市周边游增长明显。假日期间选择城市周边短途旅游的游客人数增长明显,城市公园景区、园博园、度假酒店等接待游客火爆,旅游体验舒适度、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旅游目的地软环境等成为广大游客出游时优先考虑的条件。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玉林等则成为假日期间周边游市场最热城市。
民俗体验游深受游客青睐。以体验端午民俗、田园生活、乡居民宿为主题的乡村旅游呈现出勃勃生机。全区各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点)、农家乐、特色民宿等纷纷开展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体验活动,得到了广大游客的热情回应。节日期间,柳州市鹿寨县举办的“葡萄节”;钦州市灵山县举办了“荔枝韵-灵山行”2018灵山荔枝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来宾市金秀县举办了“包粽达人”比赛;上林县2023年三里镇“渡河公”民俗文化旅游节活动也激情上演,吸引了一大批游人前往观赏游玩。
与此同时,全区各地深入挖掘民俗文化资源,举办了一系列旅游文化活动。文明旅游也成为假日旅游一道靓丽的风景。
(来源:当代生活报 记者 苗丽/文 通讯员 蓝洲/图)
缺货一年多脊灰灭活疫苗到货了 免费补种已经开始
过去一年多时间,脊灰灭活疫苗(ipv)的短缺,让很多宝妈宝爸着急。6月19日,广西疾控中心发布了一则好信息——脊灰灭活疫苗终于到货,家长可带宝宝去离家最近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或是地段医院接种。
接种疫苗是预防控制脊髓灰质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脊髓灰质炎可防难治,一旦引起肢体麻痹易成为终生残疾,甚至危及生命。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能预防由脊髓灰质炎1型、2型和3型病毒导致的脊髓灰质炎。该疫苗外观为澄清、无色的液体。
据自治区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专家介绍,我国于2023年5月1日起,实施新的脊灰疫苗免疫策略(序贯程序),即2月龄时注射一剂脊灰灭活疫苗(ipv),3月、4月及4岁各口服一剂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opv)。
2023年5月1日全国转换了脊灰疫苗的种类,停用了原来的糖丸,改成接种1剂ipv(针剂)+3剂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bopv、滴剂),所有适龄儿童应保证1剂ipv的接种。由于疫苗企业生产供应不足,有部分适龄儿童尚未得到及时接种ipv,因此,要对这部分尚未得到及时接种ipv的儿童进行补种。
疾控部门提醒家长们,未接种过topv(糖丸)、ipv或含ipv成分疫苗的儿童,请尽快前往接种门诊进行疫苗接种,补种ipv疫苗是免费的。因各地预防接种单位门诊开诊时间不同,各位家长带宝宝接种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当地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可拨打卫生热线12320咨询。
(来源:当代生活报 记者 徐哲)
【第5篇】沈阳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5000元是一个非常有代表性的一个数字。2023年我们个人所得税调整方案就准备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设置为5000元。
现在很多人的到手工资,不足5000元,我也就3000多一点,距离纳税点还是有差距,不过很快又会被拉开。
根据我们2023年春季和夏季的求职平均薪酬,5000元工资似乎又被落下了,沈阳的求职工资在6000元左右。
但是我们考虑一下,如果是正规企业应当交纳五险一金。扣完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保险0.5%,住房公积金5%到12%,到手工资也就5000元左右。
所以,5000元的工资水平,是大家跳槽后的普遍新工资。
但是实际上,很多人的工资都达不到这个水平,多数人比最低工资高一些。
根据辽宁省2023年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是1620元,而且还包含了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扣完之后有网友留言说不到1300元。
所以,5000元的到手工资属于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程度,但是要凭借5000元的平均工资买房。沈阳最新二手房价是9220元,如果房款100万,贷款70万,普遍的1.2倍利率,每月还款4966元,呵呵。
因此,看收入是不管用的,至于看什么,主要看人活的心情了。高高兴兴是一天,沮沮丧丧也是一天。工资高,有工资高的负担;工资低,也有工资低的活法。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特色,不好说,真的不好说。
【第6篇】厦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个体户增值税未达起征点,个人所得税是否征收?这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是这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层面从没有规定过免征,目前只是一些地方性法规规定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免。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和企业所得税做一下比较,因为对于企业来说吧,如果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话,那么无论是否达到增值税起征点,都需要交纳一定的企业所得税。比如某企业2023年销售额为20万,所得税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为0.1,实际税率为0.1,则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20*0.1*0.1=0.2万元。
但是如果某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户就完全不一样了,按照北京市的标准,如果该个体户每月销售额都不足两万,则无需交纳个人所得税,请看下面截图
是不是个体户优惠力度更大?
当然了,针对定期定额户,不是所有地区都这么优惠的,笔者所在的江苏省南通市,我没有查到相关的文件规定增值税不足起征点可以免征个税,但是经过咨询众多个体户,实际上增值税不足起征点个税也是免征的。
关于江苏省的类似文件,我查到一个徐州的,可以参考
今年伊始,国务院明确规定扩大增值税的起征点,从月销售额三万扩大到10万,同时对于六税两费也最高减半征收,就是个体户生产经营的个税,没有进一步明确,当然了,个人所得税可是全国人大立法的,可能减免有一定的程序上要求
再看看北京市税务局那个公告,规定了月销售额两万以下免征生产经营个税,不知道随着增值税起征点的扩大,会不会相应调整,全国各地是不是也会跟进调整,大家拭目以待吧
其他各地相关文件如下:
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深地税告[2011]8号)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起征标准的通知(新财法税[2011]55号)》三、《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盈利点的公告》(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8号)四、《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4号)五、《厦门地方税务局关于定期定额征收户税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6号)六、《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通知》(穗地税发[2011]144号)
【第7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曾经有人建议,把个税起征点升高到10000元!对于这样的说法,也是引起了大家的热烈议论。
当然,现在的个税起征点从2023年10月才开始实施,短时间内提高的可能性并不大。
2023年的个税起征点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可知,从2023年10月1日开始,个税的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截止到2023年1月7日,这个规定并没有修改,所以在2023年个税的起征点还是5000元。
当然,在2023年个税改革以后,起征点的叫法并不正确,正确的叫法是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或者免征额。
个税除了提高基本费用的扣除标准,更是引进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现在来说,每个人的“起征点”都是大于5000元的。毕竟,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还是不小的。
个税起征点的变化史
800元-400元-800元
我们国家的个税从1981年开始征收。当时确定的起征点是800元。
这是时期其实个税的纳税人主要还是外籍专家。说得简单点,就是国家为了增加税收,专门为外籍人士设定了个税。毕竟,当时我们的人均收入还是很低的。
后来到了1986年,个税起征点发生了变化,即国内居民从800元变为了400元,而外籍人士的还是800元。
这是时期主要是因为,我们国家的经济经过了十年的发展,个人的人均收入也是增加了不少。但是,距离800元的个税起征点,还是有些距离。为了更好地增加财政收入,所以把个税分成起征点分为了两条线。即使国内居民的起征点变为了400元,但是外籍人士的起征点还是800元。
后来经过几年的发展到了1993年,个税又经过了改革。即把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商户所得税三项法规合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这个时候,个税的基本格局得以确定。
这个时候,又把国内居民的个税起征点调整到了800元,而外籍人士的起征点不变。
800元到3500元
800元到3500元变化得比较快。从2006年到2023年短短几年的时间里,个税的起征点就进行了4次调整。个税的起征点也是从800元提高到了3500元。
具体来说,2006年个税的起征点从800元变为了1600元;2023年个税的起征点从1600元变为了2000元;2023年个税的起征点从1600元变为了3500元。
其实在2006年-2023年,之所以频繁的调整个税起征点,主要还是由于那几年我们国家的经济正在快速的发展。
个税起征点刚刚调整以后,人均收入就超过了个税起征点。但是,由于经济增速太快,个税起征点又不能每次调整得太厉害,只有在6年的时间内,进行频繁地调整了。
3500元到5000元
最近的一次调整是2023年。这个阶级我们都经历过了!对于这个阶级我就不多说了!
当然,从2023年到2023年这个时间还是比较长的。这也和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趋势相吻合。比较,经济发展不可能一直保持高速的。
小结:
个税在2023年的改革还是很大的,不仅提高了个税起征点,更是改变了个税的税制。个税也开始从单一税制向混合税制转变。而且也是增加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虎虎认为,个税以后的改革方向,还是会向更加完善的综合税制进行改革。毕竟,现在进入综合所得的项目只有4个,而个税的征税项目有9个。而且,专项附加扣除也有可以完善的地方。
【第8篇】抽奖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一)个人转让限售股征收个人所得税规定(熟悉)
1.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 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限售股的计税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 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 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3.对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 股票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熟悉)
1.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 数-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三)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量化资产征税问题(熟悉)
情形
税务处理
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量化资产仅作为分红依据, 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
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
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将股份转让时
适用税目: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收入额-个人取得该股份 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合理转让费用
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 而获得的股息、红利
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熟悉)
1.按“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800 元为起征点:单张有奖发票奖金不超过 800 元(含 800 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800 元的,全额按“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企业向个人支付不竞争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熟悉)
按照“偶然所得”征税。
(六)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熟悉,客观题)
1.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 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如超市的会员卡积分换礼品、电讯 企业话费积分换礼品等)。
2.征收个税的情形——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 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 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 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 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 项目,全额适用 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例题 多选题】张某在足球世界杯期间参加下列活动所获得收益中,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2014 年)a.参加某电商的秒杀活动,以 100 元购得原价 2 000 元的足球鞋一双b.为赴巴西看球,开通手机全球漫游套餐,获赠价值 1 500 元的手机一部c.参加某电台举办世界杯竞猜活动,获得价值 6 000 元的赴巴西机票一张d.作为某航空公司金卡会员被邀请参加世界杯抽奖活动,抽得市价 2 500 元球衣一套【答案】cd【解析】选项 a,属于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获得商品(产品),不征个税;选项 b,属于企业在 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不征个税。选项 cd,按照“偶然所得”征收个税。
当次处置债权成本费用=个人购置“打包”债权实际支出×当次处置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 构公布价值)÷“打包”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
个人购买和处置债权过程中发生的拍卖招标手续费、诉讼费、审计评估费以及缴纳的税金等合 理税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
【例题 计算问答题】陈某 2015 年 1 月通过招标方式支付 150 万元取得甲企业“打包”债权,其中:应收账款-a 公司 50 万,b 公司 80 万,c 公司 120 万,账面价值共计 250 万。2015 年 1 月陈某与 a 公司达成协议,收回 a 债务人 36 万元,收回债权过程中共发生相关费用 1 万元。要求:计算陈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答案】 当次处置债权成本费用(财产原值)=150×50/250=30(万元) 陈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6-30-1)×20%=1(万元)
【第9篇】安徽省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个税改革关系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为了让税改的“大礼包”惠及每一位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发布致全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一封信,指出从10月1日起可率先享受部分税改新政,提醒大家下个月可别忘了看看自己的“钱袋子”变化。
【税政变化】9月30日(含)前取得的工资薪金扣税按老规矩来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提醒,纳税人2023年10月1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23年9月30日(含)前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仍按照3500元/月执行。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23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执行,前三季度费用按照3500元/月执行。
有的市民关注,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23年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到底该如何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务部门表示可具体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据了解,改革后广大纳税人都能够不同程度享受到减税的红利,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获益更大。今后,安徽还将健全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实行“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新征管模式。
此外,作为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
根据要求,到今年12月份,地方税务、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将共同对征管系统、网报系统以及信息共享平台进行联调测试、模拟运行,为明年1月1日正式划转,做好各项准备。
【算一算账】月收入1万元一年下来预计少交5460元个税
王先生为合肥居民,每月扣除五险一金后,收入为1万元整,那么他想知道在新个税法起征点和税率实施前后,个人所得税到底会有多少差别呢?
专家算了一笔账,根据现行税法,不考虑附加专项扣除的情况下,像王先生这样的收入,一般每月应缴纳个税745元;等新个税法实施后,每月只要缴纳290元。对比来看,一个月可节省金额455元,一年下来预计要少交5460元。
温馨提示
税务机关便民咨询电话
为更好地向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提供涉税服务,近期安徽税务机关启动改革便民服务举措,向社会公布联系电话,欢迎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咨询。
【第10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2023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29日电 惠及广大百姓的个税修正案29日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3年7月28日。根据个税修正案,个税起征点拟由每月3500元提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还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何时能享个税“红包”?你能省下多少钱?一一解读。
中国人大网截图
在今年6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下称个税修正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该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修正。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梳理了此次个税修正案的几大亮点,来了解一下:
提高起征点
个税修正案将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这意味着,会有更多的中低收入群体被纳入免税范围,也将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此前表示,“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受益的将是工薪阶层,特别是北上广深等一线和核心二线城市工作的工薪阶层。”
优化税率
此次个税修正案还从综合所得税率、经营所得税率两部分进行优化。
一是综合所得税率。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
具体是: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具体如何理解呢?
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
二是经营所得税率。以现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率为基础,保持5%至35%的5级税率不变,适当调整各档税率的级距,其中最高档税率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综合征税
另外,此次个税改革,有一个明显的变化,四项劳动性所得,是要纳入到综合征税范畴之内的,这其中包括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等。
这和之前征税方式有啥区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此前在央视财经栏目上表示,区别在于它是把劳动性的收入,年度的收入,全部搁在一起征税,这样的话有利于我们进行综合性征税,按年征税。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
除了综合征税外,此次个税改革的最大亮点在于,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有专家认为,此次新增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可以说是众望所归。一方面能够有效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另一方面也能兼顾公平性。
你能省多少钱?
此轮到底能省下多少钱呢?有媒体计算,以月薪1万元为例,起征点为3500元的情况下,每月要缴纳个税323元。如果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在现行税率下,每月缴纳的个税降至173元,也就是每月收入多增加150元。
何时能享个税“红包”?
此次个税修正案提到,将在2023年1月1日施行,但在施行前,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新的税率表来计算纳税款。第一财经报道称,“这意味着个税减税红包有望在10月1日起施行”。(中新经纬app)
【第11篇】苏州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个税如何扣除?扣除规则咋样?
当你工资低的时候,扣点税不疼不痒。如果多了,自然就会多琢磨琢磨,不然肉疼的原因都摸不清,岂不悲哉.......
知乎了下,竟然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索性就自己搜索归纳总结一下下
什么是个税?个税全称为个人所得税。顾名思义,就是个人获得的财产性收入所需要缴纳的费用。
个税起征点自2023年8月31日,起征点每月5000元。简单点理解就是5000元及以下月工资的,国家就不收你税了。
网上现在一般你百度都会看到这样一张表,我稍微加工了一下:
举个例子大家都懂了;
如果你一月工资10000,扣除免征5000额度,还剩5000(假设你各项扣除都为0),哪这5000需要缴税,5000-8000的部分在上表第一档,缴税额度:3000 * 3%= 90;此时还有8000-10000的2000额度在上表第二档,缴税额度:2000 * 10% = 200,所以你1w的薪水,总需缴税:200 + 90 = 290大洋。
【第12篇】海南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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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至此,七次大修后的新个税法正式亮相!
资料图来源网络
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新个税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新闻延伸
个税最新起征点施行后能少缴多少钱?
说了这么多,到底能少缴多少个税呢?让我们来算一算账。
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6万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由于每个人收入状况不同,适用的税率也不一样,可以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也不一致,所以,每个人的减税情况也并不相同。
在此,我们以月入1万元(均为工资、薪金所得)进行简略测算,假设“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000元,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那么:
起征点为3500元的情况下,每月需缴纳345元个税;
起征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每月只需缴纳90元个税。
也就是说,每月可以少缴纳255元个税,降幅超过70%,这样每个月吃饭时你可以多加很多鸡腿了。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中国新闻网
【第13篇】新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个税起征点”必备知识
一、本次修改亮点
2023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
1.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2.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3.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4.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二、历次修改要点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个税起征点设置为800元,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1.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规定不分内、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日发布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简称税法)。
2.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把个税法第四条第二款“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删去,而开征了《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3.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免征额由800元调整为1600元,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4.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正。第十二条修改为:“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6.根据2023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同时,将现行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7.2023年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2023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个税法迎来第七次大修。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三、相关规定
1.什么是“纳税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代扣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2.征税对象包括哪些?
(1)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应税项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4.免征项目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练习题】
1.在我国,下列所得中,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保险赔款 b.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c.偶然所得 d.财产转让所得
1.【答案】a。
2.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事项是:
a.参加电视台有奖竞猜获得的奖金
b.单位自行发放的补贴
c.劳动者失业领取的失业救济金
d.购买福利彩票中奖的收入
2.【答案】c。
3.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这次修改将个税起征点:
a.由1600元调至3000元b.由2000元调至3000元
c.由3500元调至5000元d.由5000元调至6000元
3.【答案】c。
【第14篇】长沙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长沙对高层次人才是真爱!求贤若渴!
昨天(11月13日)下午,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人才政策24个配套实施办法集中发布,政策的“含金量”十足。“长沙人才智慧导航”和“长沙人才”app全新上线。
今年3月,《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人才集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发布。为确保《若干措施》落地见效,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管委会牵头,出台了24个配套实施办法,涉及人才落户、人才个税奖励、人才住房保障、人才子女学费补助和保险补贴、新创办企业场地补贴和项目扶持等。
24个配套实施办法中,人才引育类13个、创新创业支持类5个、人力资源服务提升类3个、人才认定机制创新类3个。
长沙此前已发布4个配套实施办法(45岁以下大专落户、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本次发布了20个。
个税:高层次人才15%封顶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由市委人才办和长沙片区管委会联合印发,各区块所在区县、园区具体组织实施。
主要内容包括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标准、申报条件及流程,明确在长沙片区内企业工作的a、b、c类高层次人才,按其工资薪金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奖励。
申报时间为每年的第二季度集中受理,由高层次人才所在企业统一组织申报。
个税超过15%的部分给予奖励,这个政策是很诱人的!按照现在的政策,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5000元,超过的部分分阶梯计税,共7个税率,收入越高,税率越高!所以长沙这次“高层次人才个税15%封顶”真的是很给力!能省不少个税。
高层次人才免费住房,租房最高每月补贴5千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高层次人才免费住房、住房租金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由市委人才办和长沙片区管委会联合印发,各区块所在区县、园区具体组织实施。
主要对在长沙片区内企业工作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可安排免费住房,或给予最高每月5000元租金补贴,具体来看a类5000元/月,期限3年,b、c、d类人才分别为3000元/月、2000元/月、1500元/月,期限为2年。
高层次人才免费住房全年接受申请,住房租金补贴每年集中申报1次,申报时间以长沙片区各区块所在区县、园区通知为准,都由高层次人才所在企业统一组织申报。
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240万元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由市公积金中心印发并组织实施,适用于在长沙片区内创业或工作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其家庭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贷额度为当前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额度的4倍(即240万元),即高层次人才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4,配偶可贷额度仍然按照当前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夫妻双方可贷额度可以合并计算。
贷款申请、贷款利率和期限等其他贷款事项和流程按照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海外人才创业:租金补贴,最高30万元/年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海外人才新创办企业支持办法(试行)》,由市委人才办和长沙片区管委会联合印发,各区块所在区县、园区具体组织实施。
鼓励海外人才来长沙片区新创办企业,主要包括场地补贴和项目扶持两个方面:
一是场地补贴:海外人才新创办企业,在长沙片区范围内租赁生产经营场地的,按租金实际发生额给予最高30万元/年的租赁补贴,期限3年;在长沙片区范围内购买生产经营场地的,按5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置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先租后买的,需扣除已享受的租金补贴(免费提供场地的视同已享受租金补贴)。
二是项目扶持:海外人才新创办的企业,其创业项目经论证评审,给予不超过实际有效投入(不含场地租赁补贴和场地购置补贴)的50%,最高10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项目扶持资金自通过评审当年起,按5:3:2比例分3年拨付。
在申报过程中,场地补贴除不需要组织专家评审外,其他流程与项目扶持一致,主要有申报、资格审查、初步论证,会商研究、审定公示、发文公布等环节。场地补贴申报时间、项目扶持评审时间以长沙片区各区块所在区县、园区通知为准。
海外人才租房补贴,博士5万、硕士1万、本科6千/年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海外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由市人社局和长沙片区管委会联合印发,各区块所在区县、园区具体组织实施。
明确2023年3月29日(含)以后新引进在长沙片区工作的海外人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照博士5万元/人/年、硕士1万元/人/年、本科60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发放期限为2年。申报时间为常年受理。
海外人才购房补贴,博士6万、硕士3万、本科2万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海外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由市住建局印发并组织实施,明确了海外人才申请购房补贴条件,对符合相关条件并拥有博士、硕士、本科学位的海外人才,在长首次购房后(在2023年3月29日(含)以后购房,申请人必须是所购房屋权利人,购买该房之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在长沙市域内没有任何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可分别申请6万元、3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申报时间为常年受理,每季度集中审批。
高层次海外人才子女学费补助,最高3万/年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高层次海外人才子女学费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由市委人才办和长沙片区管委会联合印发,各区块所在区县、园区具体组织实施。
主要对在长沙片区内企业工作的a、b、c、d类高层次海外人才,其子女就读长沙片区内民办学校或国际学校的,按照每位子女学费的50%,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3万元/人的学费补助,期限3年。
申报时间以各区块所在区县、园区通知为准,由高层次海外人才所在企业统一组织申报。
大学生实习:每月补贴1000元!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大学生实习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由市委人才办和长沙片区管委会联合印发,各区块所在区县、园区具体组织实施。主要鼓励大学生来长沙片区企业实习,适用于2023年3月29日(含)以后在长沙片区企业进行10天以上实习的国内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大学生。
对参加实习的大学生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最长三个月的生活补贴。参加实习超过10天不足15天的补贴300元,超过15天不足28天的补贴500元。
申报时间为常年受理,由个人进行申报。
此外,还有海外人才保险补贴、海外高技能人才晋级奖励、博士后科研人员出站安家补贴、院校输送和企业吸纳毕业生奖励、自贸区骨干人才认定实施办法等。
【第15篇】中奖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向纳税人取得的偶然所得征收的税款。征税对象主要是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质的所得收入。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偶然所得没有起征点,偶然所得按取得的收入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的规定,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其个人所得税征免问题规定如下: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取得的收入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000*20%=200 就是200万,需要交税200万。
1.国家对彩票的征税税种为个人所得税。
2.对于彩票购买者单注中奖奖金不超过1万元的,国家对其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购买者单注中奖奖金超过1万元的,应该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缴纳全额奖金的20%个人所得税。比如中奖者中了2万元大奖,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为4000元,实际发到手金额为16000元。
4.如果单注奖金低于1万元,中奖者通过倍投,奖金总额高于1万元的,是无须缴税的。
比如中奖者单注中奖额为8000元,倍投2倍,总额为16000元,中奖者无需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16篇】江西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今年10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000元/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并执行新税率表,新个人所得税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关系到每位职工的工资所得,备受关注。下月起,个税起征点就将上调至5000元,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解读。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调之后,工薪阶层每个月可以少缴多少税费呢?本报特请从事财会方面的专家为大家算了笔账,发现月收入越高,少缴的金额越多,以月薪1万元为例,可少缴455元。
个税起征点下月上调!
综合考虑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的变化,兼顾一定前瞻性,10月1日起,将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从原来的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每年6万元)。
新个税法进一步调整优化了个人所得税的部分税率级距。改革后,工薪所得为综合所得,适用税率仍保持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变,但对每档税率的级距进行了调整优化,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
以现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税率为基础,改革后,经营所得适用税率在维持5%~35%的五级超额累计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大幅调整各档次税率级距,如最低税率5%对应的级距由原1.5万元提高到3万元;最高税率35%对应的级距由原1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切实减轻了纳税人负担。
个体工商户如何执行?
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23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执行,前三季度减除费用按照3500元/月执行。
对其2023年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计算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和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其中应纳前三季度税额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和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应纳第四季度税额按照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和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
专项附加扣除金怎么操作?
依据新个税法,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引入专项附加扣除机制是此次个税法修改的一大亮点,对此,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目前初步考虑对专项附加扣除设置一定的限额或定额标准,既要保障纳税人方便纳税,相关支出得到合理扣除,又要体现政策公平,能够使广大纳税人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减税的红利。根据税法授权,国务院下一步将对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作出具体规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后,2023年与新个税法同步施行。
万元工资收入每月可少缴455元
今年10月起,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对于广大工薪阶层来说,到底可以省下多少税钱呢?记者采访了一会计事务所财务专家刘女士,她以南昌3名市民的收入情况进行比较,计算出个税上调之后,可以少缴多少钱。
在南昌一家私企上班的吴小姐,每月总收入为4500元(扣除五险一金之后的收入,下同),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时,她每个月需要缴一点个税,由于超出起征点1000元,超出部分3%作为个税扣除,所以每个月她要扣30元的个人所得税。10月份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时,吴小姐就不用再缴个税了。
在南昌一家国企上班的赵先生,每月总收入为6000元,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时,每个月有2500元超出起征点的部分需要纳税,他的个税是超出部分的10%基础上扣除105元,因此每个月他需要缴145元个税。10月份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时,他只需要缴纳超出部分1000元的3%作为个税,也就是30元,比以前少缴115元。
在南昌一家大型私企当主管的付先生,每月总收入为1万元,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时,每个月有6500元超出起征点的部分需要纳税,他的个税是6500元的20%基础上扣除555元,因此每个月需要缴纳745元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时,他超出部分5000元缴纳个税的具体5000元的10%基础上扣除210元,因此他需要缴290元个税。从10月开始,他每个月可以少缴税费455元。
与此同时,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如下:
来源:中国江西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