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08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08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2008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本次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之后,引发了各路吃瓜群众热情洋溢的激烈讨论。
但是,你真的读懂了这次税改吗?
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
1)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2)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3)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4)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如果草案通过,税改落地,这将是中国个人所得税自创立以来的第四次上调,距离上一次调整个税起征点,已经过去了7年。
我们先来简单回顾一下中国个税法的历史。
1980年9月10日,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决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制定800元的起征点。由此建立了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把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调整到1600元。
2007年12月29日,经十届全国人大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从2008年3月1日起,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此前的1600元提高到2000元。
2023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自9月1日起施行。
3500元的起征点一直使用至今。
为什么要提高起征点?
1、
相比于当初制定个税起征点的时候,中国的居民收入较原来有了较大的增长,而且收入来源更加多元化,不仅有工资等收入,还存在收入、稿酬等多种多样的收入。
仅仅把工资收入作为个税来源的做法,无法充分反映居民的整体收入水平,存在不公平。
2、
一般个税的征收都是以个人为征收单位的,没有考虑到个体家庭负担的差异,因而需要加以改革,增加更多“个性化”。
3、
此外,从更大的背景来看,2023年中国将举办国际进口博览会,这意味着中国正在有意识的打造进口市场,也就是扩大内需的市场。
与此相对应,个税改革有助于减小贫富差距,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有利于内需市场的打造。
换言之,上缴的税少了,多出来的钱就可以吃吃喝喝买买买了, 既满足了心愿又促进了消费。
税改谁最受益?
北上广深的中低收入人群!
假如你的月薪每月5000元的话,那么每个月就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了。(可是听起来并没有很开心啊)
根据财政部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个税收入首破万亿大关,达到10089亿元,2023年全国个税收入11966亿元,同比增长18.6%。而2023年仅6531亿元,五年时间累计增长5435亿元。
(图片来源:第一财经)
而分城市看,上海北京个税收入超千亿,2023年,上海以1731.01亿元的个税收入位居榜首,北京以1607.98亿元紧随其后。
京沪之后,位居第三的是深圳,2023年其个税收入达到831.78亿元,只有京沪的一半,但考虑到深圳的人口仅为其一半左右,如此算来,深圳的人均创税水平也不比京沪低。排在第四位的广州个税收入为455.76亿元。
仅以上4个城市的个税收入总和就超过了4500亿元,近乎占到全国个税总收入的4成,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个税收入在区域上相当集中,一、二线城市间差距较大。
此次个税改革,特别是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之后,绝大多数工薪阶层将受益,北上广深等一二线城市工作的工薪阶层,作为个税缴纳的主力军将受益。
来算一笔账:
每个月只少缴纳了150元的个税,好像也没差啊。
但是......
个税改革的不仅仅是提高起征点这么简单!
首次增加“新环节”
在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草案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
但是具体怎么操作,还有待进一步的验证。
举个大家最关注的子女教育问题:
家长a给孩子报了钢琴学习班500元、绘画学习班500元、舞蹈学习班500元、书法学习班500元、足球学习班500元、英语学习班500元,一个月的子女教育支出是3000元。
家长b只给孩子报名了数学学习班500元,一个月的教育支出只有500元(学生b好可怜有木有),在差距如此悬殊的子女教育资金上,应该怎么制定减税的政策?治病的钱和买房的房贷也是一样。
所以这些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也要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才有利于税制公平。
起征点的提升,无疑有助于中等收入群体的壮大,但值得重申的是,分好财富的蛋糕,起征点并非提得越高越好,而应在公平与效率的最优解处下刀。
一方面,国家财政与个人财富之间需要平衡,国家财政是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某种意义上讲,把税金花在刀刃上,惠及全体人民,比收税更为重要。
另一方面,为了让个税真正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起征点也需要根据居民收入水平科学理性确定,让实际经济福利向中低收入者倾斜。除了调准个税起征点,落实个税抵扣,乃至降低间接税税率,都十分重要。
总而言之,财税体制改革是着眼长远机制的系统性重构,要更精细地计量公众真实可支配收入,让征税关注“账面”,更关注“全面”,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能有更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2篇】兼职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前段时间,老吴有写过两篇,讲述与两篇文章,很多同学觉得非常有用,希望我再写一篇兼职人员劳务报酬的个税计算方法,今天它来了!
很多企业都有招募兼职员工的情况,一些hr有时候搞不清楚如何计算兼职员工的个税,难免闹出乌龙,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案例:吴六系a公司的财务,工资1万元/月,a公司与吴六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时缴纳社保、公积金。后吴六的朋友开了一家b公司,邀请吴六作为b公司的兼职财务,约定报酬为2000元/月。那么吴六的个税是如何计算的?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厘清一下吴六在a公司、b公司的用工关系。很明显,吴六在a公司属于正式合同工,用工性质为“劳动关系”,取得收入为工资、薪金所得;吴六在b公司属于兼职,用工性质属于“劳务关系”,取得收入为劳务报酬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吴六在a公司所得工资、薪金与在b公司取得的劳务报酬,均需缴纳个税。由于吴六有两个公司为其支付工资或劳务报酬,因此两个企业在为吴六进行个税预扣预缴时,采用了不同的税率表。
a公司个税预扣预缴方法:
吴六在a公司工资、薪金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计算: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b公司个税预扣预缴方法:
由于吴六在b公司出于兼职的劳务关系,所取得的劳务报酬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规定,按照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来计算。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第八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见附件),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吴六的劳务报酬为2000元/月,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因此,吴六的个税按照20%预扣率计算。
在搞清楚吴六在两个公司的个税计算方式后,我们再来计算下吴六每个月的个税是多少(假设吴六每个月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基数为3000元):
a公司每月预扣个税 = (10000元工资 - 起征点5000元 - 3000元专项及附加扣除)x 3%税率 = 60元
b公司每月预扣个税 = (2000元劳务报酬 - 起征点800元)x 20%税率 = 240元
而吴六不管是a公司的工资、薪金所得还是b公司的劳务报酬所得,在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时都需要进行合并计算,根据计算可得:
年度个人所得税 = ((10000元工资 - 5000元起征点 - 3000元专项及附加扣除)+(2000元劳务报酬 - 起征点800元))x 12月 x 10%税率 - 2520速算扣除数 = 1320元。
但在a公司、b公司每个月的预扣预缴中明显高于1320元,所以吴六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时,会有相关的退税:
应退税 = (a公司每月预扣额60元 + b公司每月预扣额240元)x 12月 - 年度个人所得税1320元 = 2280元
好啦,今天的话题就讲到这里,我们下次再聊!
【第3篇】现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根据《人民日报》(app)消息,31日下午,备受全社会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定为每月5000元。至此,传闻许久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靴子落地。
为“起征点”正个名
在此,我要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正个名。所谓的“起征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表述为“减除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而起征点的概念,和减除费用的概念,是有本质区别的。起征点概念表示,在起征点以内的“工资、薪金所得”没有纳税义务;而减除费用的概念表示,个人的全部“工资、薪金所得”都负有纳税义务,但在纳税之前,可以减除一定费用。虽然其实际效果一样,但原理却大不相同。网络上各种信息,包括本次《人民日报》的新闻,均使用“起征点”表述,有失严谨。当然了,架不住人们的普遍接受程度,我也在本标题中使用了“起征点”表述,在此表示歉意。
施行时间和过渡措施
新个税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间,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此次修法的要点和亮点
1.将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从过去的3500元提高到5000元,此举将进一步降低一部分工薪阶层的实际税负;
2.将“减除费用”所针对的税目从过去针对“工资、薪金所得”税目,调整为针对“综合所得”。综合所得包括4个税目的所得: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此举意味着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办法,从过去的分类计税办法,调整为综合计税办法;
3.个人所得税的税目,从过去的11个税目,调整为现在的9个税目,分别是: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具体调整的地方,是将原来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两个税目,合并为“经营所得”一个税目,同时废除了原来的“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税目。
4.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减除项目,归纳为四类,分别是减除费用(每年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并取消过去的专门针对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等的“附加减除费用”。除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之外,专项扣除指“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则是为将来出现的、必要的扣除项目留下法律空间;
5. 经此次修法,中低收入阶层得到更多实惠。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6.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按次扣缴税款,由纳税人按年进行汇算清缴,汇算清缴的时间为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举例
【例】张先生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工作,2023年1月其个人收入、支出情况如下:
1)互联网公司计提的应支付给张先生的税前月薪为23000元,此外无其它收入。
2)张先生当月“三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合计为2340元;当月张先生为其孩子支付教育费用3000元;偿还房贷款6000元(其中利息为1000元);此外无其它可以扣除的支出。
分析:2023年1月为新个人所得税法开始执行的第一个月,张先生所在的互联网公司应为其计算预缴个人所得税税款。个人所得税的“所得”,应按“综合所得”计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具体到本例中,为月薪23000元。年度终了,张先生应对其在2023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的减除项目,包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在本例中,包括“三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2340元、为孩子支付教育费用3000元,以及偿还房贷款利息1000元。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综合所得-5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张先生的应纳税所得额=23000-5000-2340-3000-1000=11660(元)
张先生的应纳税额=11660×10%-90=1076(元)
附表一:综合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注1: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注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附表二:经营所得适用附表二:经营所得适用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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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长沙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长沙对高层次人才是真爱!求贤若渴!
昨天(11月13日)下午,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人才政策24个配套实施办法集中发布,政策的“含金量”十足。“长沙人才智慧导航”和“长沙人才”app全新上线。
今年3月,《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人才集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发布。为确保《若干措施》落地见效,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管委会牵头,出台了24个配套实施办法,涉及人才落户、人才个税奖励、人才住房保障、人才子女学费补助和保险补贴、新创办企业场地补贴和项目扶持等。
24个配套实施办法中,人才引育类13个、创新创业支持类5个、人力资源服务提升类3个、人才认定机制创新类3个。
长沙此前已发布4个配套实施办法(45岁以下大专落户、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本次发布了20个。
个税:高层次人才15%封顶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由市委人才办和长沙片区管委会联合印发,各区块所在区县、园区具体组织实施。
主要内容包括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标准、申报条件及流程,明确在长沙片区内企业工作的a、b、c类高层次人才,按其工资薪金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奖励。
申报时间为每年的第二季度集中受理,由高层次人才所在企业统一组织申报。
个税超过15%的部分给予奖励,这个政策是很诱人的!按照现在的政策,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5000元,超过的部分分阶梯计税,共7个税率,收入越高,税率越高!所以长沙这次“高层次人才个税15%封顶”真的是很给力!能省不少个税。
高层次人才免费住房,租房最高每月补贴5千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高层次人才免费住房、住房租金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由市委人才办和长沙片区管委会联合印发,各区块所在区县、园区具体组织实施。
主要对在长沙片区内企业工作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可安排免费住房,或给予最高每月5000元租金补贴,具体来看a类5000元/月,期限3年,b、c、d类人才分别为3000元/月、2000元/月、1500元/月,期限为2年。
高层次人才免费住房全年接受申请,住房租金补贴每年集中申报1次,申报时间以长沙片区各区块所在区县、园区通知为准,都由高层次人才所在企业统一组织申报。
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240万元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由市公积金中心印发并组织实施,适用于在长沙片区内创业或工作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其家庭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贷额度为当前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额度的4倍(即240万元),即高层次人才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4,配偶可贷额度仍然按照当前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夫妻双方可贷额度可以合并计算。
贷款申请、贷款利率和期限等其他贷款事项和流程按照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海外人才创业:租金补贴,最高30万元/年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海外人才新创办企业支持办法(试行)》,由市委人才办和长沙片区管委会联合印发,各区块所在区县、园区具体组织实施。
鼓励海外人才来长沙片区新创办企业,主要包括场地补贴和项目扶持两个方面:
一是场地补贴:海外人才新创办企业,在长沙片区范围内租赁生产经营场地的,按租金实际发生额给予最高30万元/年的租赁补贴,期限3年;在长沙片区范围内购买生产经营场地的,按5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置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先租后买的,需扣除已享受的租金补贴(免费提供场地的视同已享受租金补贴)。
二是项目扶持:海外人才新创办的企业,其创业项目经论证评审,给予不超过实际有效投入(不含场地租赁补贴和场地购置补贴)的50%,最高10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项目扶持资金自通过评审当年起,按5:3:2比例分3年拨付。
在申报过程中,场地补贴除不需要组织专家评审外,其他流程与项目扶持一致,主要有申报、资格审查、初步论证,会商研究、审定公示、发文公布等环节。场地补贴申报时间、项目扶持评审时间以长沙片区各区块所在区县、园区通知为准。
海外人才租房补贴,博士5万、硕士1万、本科6千/年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海外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由市人社局和长沙片区管委会联合印发,各区块所在区县、园区具体组织实施。
明确2023年3月29日(含)以后新引进在长沙片区工作的海外人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照博士5万元/人/年、硕士1万元/人/年、本科60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发放期限为2年。申报时间为常年受理。
海外人才购房补贴,博士6万、硕士3万、本科2万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海外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由市住建局印发并组织实施,明确了海外人才申请购房补贴条件,对符合相关条件并拥有博士、硕士、本科学位的海外人才,在长首次购房后(在2023年3月29日(含)以后购房,申请人必须是所购房屋权利人,购买该房之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在长沙市域内没有任何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可分别申请6万元、3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申报时间为常年受理,每季度集中审批。
高层次海外人才子女学费补助,最高3万/年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高层次海外人才子女学费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由市委人才办和长沙片区管委会联合印发,各区块所在区县、园区具体组织实施。
主要对在长沙片区内企业工作的a、b、c、d类高层次海外人才,其子女就读长沙片区内民办学校或国际学校的,按照每位子女学费的50%,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3万元/人的学费补助,期限3年。
申报时间以各区块所在区县、园区通知为准,由高层次海外人才所在企业统一组织申报。
大学生实习:每月补贴1000元!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大学生实习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由市委人才办和长沙片区管委会联合印发,各区块所在区县、园区具体组织实施。主要鼓励大学生来长沙片区企业实习,适用于2023年3月29日(含)以后在长沙片区企业进行10天以上实习的国内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大学生。
对参加实习的大学生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最长三个月的生活补贴。参加实习超过10天不足15天的补贴300元,超过15天不足28天的补贴500元。
申报时间为常年受理,由个人进行申报。
此外,还有海外人才保险补贴、海外高技能人才晋级奖励、博士后科研人员出站安家补贴、院校输送和企业吸纳毕业生奖励、自贸区骨干人才认定实施办法等。
【第5篇】职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前几天看到曹德旺和董明珠提议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一万元。我个人觉得是非常有意义的,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我国的税收政策主要来源不是个人所得税,其次个人所得税只是为减小和缩减贫富差距的。一位北大教姚洋却说收入五千元,个人所得税不能再提高了,收取个人所得税的占比只有百分之十四,也就是说全国十四亿人只有1.4亿才交个人所得税。现在问题是五千元的收入在一些四五线小城市,没有房贷(咱都不考虑车货),都刚够生活,何况国家还提倡生三胎。这只是在小地方,如果像我所在的城市太原为例,房价平均八千~一万,不用说买房连个首付也付不起。所以说个税应当提升,这也助于人民生活的幸福感,还会相应减小点贫富差距。大家的现在的月收入有多少,会交个税吗?我是交的那一个,你呢?
【第6篇】新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个税起征点”必备知识
一、本次修改亮点
2023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
1.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2.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3.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4.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二、历次修改要点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个税起征点设置为800元,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1.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规定不分内、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日发布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简称税法)。
2.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把个税法第四条第二款“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删去,而开征了《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3.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免征额由800元调整为1600元,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4.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正。第十二条修改为:“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6.根据2023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同时,将现行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7.2023年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2023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个税法迎来第七次大修。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三、相关规定
1.什么是“纳税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代扣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2.征税对象包括哪些?
(1)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应税项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4.免征项目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练习题】
1.在我国,下列所得中,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保险赔款 b.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c.偶然所得 d.财产转让所得
1.【答案】a。
2.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事项是:
a.参加电视台有奖竞猜获得的奖金
b.单位自行发放的补贴
c.劳动者失业领取的失业救济金
d.购买福利彩票中奖的收入
2.【答案】c。
3.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这次修改将个税起征点:
a.由1600元调至3000元b.由2000元调至3000元
c.由3500元调至5000元d.由5000元调至6000元
3.【答案】c。
【第7篇】目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假如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万在今年两会后能够实现,对我们普通“打工人”有多大影响?能变相提高多少可支配收入呢?
大家好,欢迎来到加盐日记。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格力集团董事长董明珠发声,提议将个税起征点从5000元提高到10000元,得到了众多网友的热烈支持。与此相反,北大教授姚洋此前却表示反对提高到10000元,理由是现在缴纳个税的人只占全国劳动人口的不到15%,如果提高到10000元,缴纳个税的人就只剩下可能不到5%了,当然,他的看法获得了人们广泛的批评。
此前,董小姐连续几年都在呼吁提高起征点,在2023年的“两会”期间,就曾建议将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在当时表示,如果国家能够同意10000元作为起征点,那就更好了,董小姐对个税起征点提高的建议,赢得了很好地支持,很多人觉得,她真的代表了普通工薪阶层心声。除了董小姐,其实在历来的两会期间,还有不少代表委员都对提高起征点发表过提案议案,都有谁呢,一会儿再细说。
从2023年个税起征点实现3500元提高到5000元至今,已经过去快四年了,今年的两会到底能不能实现提高到10000元呢?不管怎么说,每年“两会”的代表委员的提议建议,都非常有力地推动了起征点的提高。
今天,我们来细细盘点一下,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史,历来两会代表和委员们相关的提案议案,上一次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带来的好处,以及假如今年能够实现起征点提高到10000元,将给我们带来多大的好处。
准备好耐心,一起看看。
首先,看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史。
我国从1980年出台《个人所得税法》开始,起征点从最早的800元,已经做了4次调整,每次提高的额度都不一样,简单梳理一下,2006年从800元提高到了1600元;到2008年又从1600元提高到了2000元;然后2023年,从2000元继续提高到了3500元;最近的一次就是2023年10月份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了5000元。
如今,提高到10000元的呼声越来越高,普通人都希望提高起征点,可以多一些可支配收入,但总有反对的声音。理由无非就是提高起征点,国家税收减少,纳税的人少了,他们显然没有代表普通人。
有一点大家应该了解,最早在上世纪80年代,也就是刚设立个税法的时候,一名国企职工的平均月收入,大概就在五六十元,而当时起征点却是800元,这说明什么呢?这点说明,个税设立之初,就不是向穷人征税的。
我们都知道,作为直接税的个人所得税,本来是用来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就是对高收入人群征税,而当时绝大多数国民职工收入不高,是不用交税的,在当时800元月薪是个绝对的高收入了,当时交税的人主要是在国内工作的外国人,算是个“富人税”。
而今天随着经济发展,大家收入不断提高,但同时物价、房价、医疗、子女教育等等支出也跟着大幅提高,按照北大教授姚洋的说法,月收入5000元就已经在全国劳动者里占到了前15%,但考虑到支出,以工资为主要收入的普通“打工人”多数仍然属于中低收入,本来不该在征税范围里,因此,从这点来看,应该是支持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0000元的。
我们还要知道一点,作为中低收入普通人即使你没有交过个税,其实日常只要消费就一直在交间接税,我们所买的任何东西,理论上都是包含了各种税的,只不过咱们的超市商场价格标签没有写出来,以至于很多人不知道自己交了消费税什么的。别的国家,比如日本,它的各种物品标签清楚写着商品价格多少,税多少。我们买小件一般看不出来,买大件儿的时候都是单独交税的,比如买房子的契税,买车的购置税、车船使用税等等。不要以为工资够不着个税起征点就是自己没交税。
ok,这部分展开的有点多,我们继续看第二个。
其次,历来两会哪些代表委员提过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提案议案。
我们选五个最具代表性的,懂小姐刚才讲过了,此外还有谁呢?
曹德旺,全国政协委员、福耀玻璃创始人,在2023年“两会”期间,就提议将个税起征点调到10000元以上,大手笔啊,当时执行的起征点还是3500元,他认为调整起征点是利国利民的事儿,而不是破坏,同时,他还提到提高个税的税率,说白了就是,让高收入的人贡献更多的税收,这一点和董小姐非常契合。
然后,宗庆后,前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在2023年“两会”期间提议,提高个税起征点,对打工者免征个税,培育壮大中产阶层,比如扣除社保费用后的平均收入达到10000元/月,他这个提议也很给力。
还有,李书福,全国政协委员、吉利汽车董事长,同样是在2023年两会,他的提案有点不同,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各地根据财政情况上下浮动1000元,并且允许纳税人选择,以个人或者家庭为单位自行申报。
最后有一个,杨铿,前全国政协委员、蓝光集团董事局主席,2023年提议个税起征点提高到7000元-8000元,同时还是建议提高小微企业起征点调整到100万。
总之,他们都为提高个税起征点提过重要建议,在2023年个税起征点提到5000元之后,真真切的为许多人减少了个税支出,变相地提高了大家的可支配收入。
那么,看第三个部分,当初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落地后,对我们普通人带来多大好处呢?
我们回顾走过的路,能够切实感受到真实的好处,有一点大家不能忽略,就是在2023年提高起征点的同时,还首次增加了比如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等的专项扣除。扣除越多,要交税的部分越少。
这就是两会带来的好处,感受如何呢?其实有人算过账,简单看看。
当时提高到5000元/月起征点,相当于60000元/年免征额,再扣除一些呢,等于起征点更高。
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有人做了个前后对比。
假如月收入10000元,之前要交345元个税,提高后只需要交90元,省下255元,相当于每月为小仙女们省下了两支还不错的口红。每年变相增加可支配收入3060元。
假如月收入20000元呢,之前要交2620元个税,提高起征点后,只需要交1190元,每月节省1430元,等于每月省下一部普通智能手机的钱,每年变相增加可支配收入17160元。
再高点的,如果是月收入50000元呢?之前要交10595元,提高后每月交8490元,每月少交2105,一年变相增加25260元可支配收入。
一算账,有多大好处清清楚楚,无论哪个收入水平, 都能差不多的减少一些,只不过收入越高,减少的比例越低。
最后,我们看看,假如今年能够实现起征点提高到10000元给我们带来多大好处。
如果今年以后,真的能提高到10000元的起征点,那么就意味着之前需要缴税的,月收入在5000元—10000元的群体就无需缴纳一分钱的税了。而月收入高于10000元的也将少缴税很多。
我们以12000元的月收入举例子,起征点5000元,那么全年就有84000元的收入需要缴税;而起征点10000元的情况下,那么全年就只有24000元需要缴税了。按10%的税率来看,能节省大约6000元税费。
总的来看,要问提高起征点对我们普通人有什么影响,我想,这就是对我们“打工人”最重要的影响了。
进一步讲,对国家发展也有很好的促进,为啥?变相增加的可支配收入,自然可以支持我们拿去消费,经济发展需要我们提高消费,提高消费才能让经济发展进入更好的良性循环,企业效益变好,工资提高,也能带来更多就业岗位。
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是偏低收入的,而增加消费的主力也是这绝大多数人带动的,提高起征点,我认为确实于国于民有利,你觉得呢?
好了,本期内容就聊到这里,感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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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济南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济南人!个税新起征点将实施!9月的工资10月发,这么算就对了!
掌上济南 今天
新的个税起征点
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很多小伙伴关心
如果是9月份工资在10月份发放
是按照新的5000元起征点计税吗?
这个问题有了权威答案。
财政部7日消息,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现就2023年第四季度纳税人适用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关于工资、薪资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
对纳税人在2023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 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
对纳税人在2023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多位业内人士和专家表示,10月1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即不管发放的是哪个月的工资,只要是在10月1日后发放,就可以适用5000元起征点。
关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税方法问题
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23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执行,前三季度减除费用按照3500元/月执行。
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23年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计算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和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其中应纳前三季度税额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和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应纳第四季度税额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以下称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和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
月(季)度预缴税款的计算
本期应缴税额=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累计应纳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
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前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后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
年度汇算清缴税款的计算
汇缴应补退税额=全年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全年应纳税额=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应纳第四季度税额
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财税〔2011〕62号)自2023年10月1日起废止
具体速看表格
亲自算一算吧!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第9篇】中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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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正确叫法是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或者免征额)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2023年4月2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拟调至3500元。2023年6月中旬,调查显示,48%的网民要求修改个税免征额。2023年6月30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并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2023年7月初,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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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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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经实施了3年多的政策,大部分网友也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随着近几年中国大部分白领阶层工资收入增加,收入在10000左右甚至以上的群体比较多,大部分属于80和90后,正是面对上有老,下有小的黄金阶段。根据我国的个税条例,以一个在东莞市上班的工薪阶层为例,当月税前收入为12000,那么按照计算公式计算得出他拿到手的收入就为11304.9元。
近年来格力空调董事长董明珠说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为10000元以上,你是不是也举双手赞成呢?董明珠真的是一个有良心的企业家,她说自己现在年薪500万,上缴税是45%,还有两百多万,像她这样收入级别的,税率应该提高到50%以上也是可以的。毕竟对于他们来说,多几十万少几十万都影响不了他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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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普通人就不行了,目前个税的起征点是五千块钱,而对于只挣几千块钱的人来说,出门都不敢打车,吃饭都不敢吃贵的,买菜都要挑着便宜的买,可以说几千块钱还不够他们生活用的,再征他们的税,虽然比例比较少,但是还是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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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收入一万块钱以上的,就相对来说好多了,起码除了生活基本开销之外,还会有一定的富余。但是在大城市生活,这个收入也是十分紧张的。除去房贷车贷,估计还不够其他的开销。但是可以对一万元收入的,征收的税率低一点。收入越高征收得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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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在在大力推广共同富裕,这也是其中调解的办法之一,让贫困的人民支出尽量少一点,让富裕的人们多承担点社会责任,这样才能逐渐的去缩小贫富差距,先富带动后富。你是在哪个收入水平呢?每个月要缴纳的税率是什么档次呢?你支持收入1万以上起征个人所得税吗?
【第10篇】沈阳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5000元是一个非常有代表性的一个数字。2023年我们个人所得税调整方案就准备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设置为5000元。
现在很多人的到手工资,不足5000元,我也就3000多一点,距离纳税点还是有差距,不过很快又会被拉开。
根据我们2023年春季和夏季的求职平均薪酬,5000元工资似乎又被落下了,沈阳的求职工资在6000元左右。
但是我们考虑一下,如果是正规企业应当交纳五险一金。扣完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保险0.5%,住房公积金5%到12%,到手工资也就5000元左右。
所以,5000元的工资水平,是大家跳槽后的普遍新工资。
但是实际上,很多人的工资都达不到这个水平,多数人比最低工资高一些。
根据辽宁省2023年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是1620元,而且还包含了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扣完之后有网友留言说不到1300元。
所以,5000元的到手工资属于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程度,但是要凭借5000元的平均工资买房。沈阳最新二手房价是9220元,如果房款100万,贷款70万,普遍的1.2倍利率,每月还款4966元,呵呵。
因此,看收入是不管用的,至于看什么,主要看人活的心情了。高高兴兴是一天,沮沮丧丧也是一天。工资高,有工资高的负担;工资低,也有工资低的活法。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特色,不好说,真的不好说。
【第11篇】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
我们都知道,现在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正确叫法是个人所得税税费用扣除标准或者免征额)是每个月5000元,全年是6万元,修改此次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是在2023年8月31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从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的起征点和税率。
那一年超过6万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还是只有超过6万的部分才需要缴纳呢?这里的6万没有算上专项附加扣除、专项扣除、符合条件的捐赠等其他的扣除,所以很多人实际上免缴纳的额度是大于6万的!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计算公式
1、按月缴纳所得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按年缴纳所得额计算公式: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专项扣除-符合条件的捐赠等)*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意全年综合所得收入不能超过12万(已预缴个人所得税),或者补缴金额不超过400元可以不需要补缴。
二、个人所得税计算案例
1、按月缴纳所得额案例
案例:以工资10000元为例,一个月需要缴纳多少税款?
收入10000元,起征点为5000元,其他扣除0元,专项附加扣除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是210元。所以缴纳的税款为:
(10000元—5000元)*10%—210元=290元,税后工资为9710元。
2、按年缴纳所得额计算公式:
李四2023年全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为130000元,各项扣除加在一起是25000元,所以李四2023年一共需要缴纳多少税款?
全年应缴纳所得额:130000—60000—25000=45000元
45000元符合级数2,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
45000元*10%—2520元=1980元,所以李四2023年一共需要缴纳1980元。
三、总结
虽然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每月5000元或全年6万元,但实际上有众多的扣除项。年收入越高,扣除项数额也越大。按一般家庭赡养父母、子女教育、贷款买房租房等情况,只有全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才会缴纳个人所得税。今年两会,仍然有代表提出要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到7000元甚至1万元,假如开始实施,那么有更多人能够受益,那个时候可能只有全年收入在15万元甚至18万元以上的才需要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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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武汉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昨日(6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
大家最为关心的是,草案拟将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其实,不仅仅起征点提高了,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变化在于税率结构将优化。现在实行的是工资、薪金所得税率是从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财政部部长刘昆介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
刘昆向大会作报告时表示,按5000元起征点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月薪1万元或将减税239.6元!
你的收入会受到怎样的影响呢?记者按照草案中的最新表述,粗略算一笔账。
* 注:原25%税率部分将重新分为3档,分别征收10%、20%、25%的税,目前暂未公布划分标准
将你的平均月薪扣除五险一金后
对照下表
看看你一个月能省多少钱
↓↓
假设你月薪6000多元
扣除五险一金后为5000元
一个月可省45元
每天早餐可以加个馒头
假设你月薪10000元
扣除五险一金后为8000元
一个月可省255元
一年可省3060元
就是一趟小长假的国内游
实际上,个税减负水平还不止于此!
劳务、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负减轻
草案拟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
要知道,根据现行个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均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所以,如果你的收入中含有上述几种收入,那么你的个税负担也会有所减少,相应收入就会增加。
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附加扣除
草案还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纳税人符合上述这些情况,你还可以在扣除以上这些支出后再纳税,这样一来,降负将更多。
最后
再详细看看个税修正草案里的变化吧
↓↓
来源:微信公众号武汉窗口
【第13篇】东莞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来源:今日莞事
天大,地大,自己的收入最大!
就在昨天
传来了一个让工薪族们振奋的好消息
个税起征点拟提至每年6万元!
也就是说
个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
拟提至每月5000元
咱们的钱包又要涨啦!
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
那么这次的税改关键点是什么?
我们的工资,薪金所得究竟该如何交税?
对我们的到手的钱又有什么影响?
莞事君为大伙划好了重点
赶紧来看看~~
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拟提至每月5000元
(每年6万元)
先来看看目前个人所得税究竟是怎么算的
莞事君相信很多人还糊涂着呢
↓↓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等)-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2023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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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由于目前具体税率变化还没有最终出台,下面的计算仍然参考2023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是不是还有点懵?
莞事君来给大伙举两个例子就清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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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假如你税前5000元
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750元
那么税后工资是多少呢?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3500,即5000-750-3500=750元,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预计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元。
*缴费=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750*3%-0=22.5元。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5000-750-22.5=4227.5元
起征点:5000元
已不需要缴税了!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5000-750-0=4250元
也就是说
你每个月可以省下22.5元
一年就可以省下270元!
2
假如你税前10000元
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500元
那么税后工资是多少呢?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3500,即10000-1500-3500=5000元,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预计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555。
*缴费=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5000*20%-555=445元。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10000-1500-445=8055元
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5000,即10000-1500-5000=3500元,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预计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105。
*缴费=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3500*10%-105=245元。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10000-1500-245=8255元
也就是说
一个月就可以节省200元
一年就是2400元
也算是一笔不少的零花钱哟
可以多吃几顿好吃的
多买几件衣服
想想就有点小激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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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草案还优化调整了税率结构。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
具体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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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商学院教师(注册会计师 )杨露表示,如果这个提案通过的话,不仅会大大降低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的税负,对咱们民众的年终奖来说也是大大的利好!他表示,因为年终奖在税务上来说是作为单独一个月来计税的,从税率的级距的角度来看,同样的一笔年终奖,比如你以前用20%,以后可能10%就可以了!
目前具体税率变化还没有出台,让我们一起期待吧~~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
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采用分类征税方式,将应税所得分为11类,实行不同征税办法。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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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综合所得征税后,收入主要来自工资的单项收入者可能受益较大,而收入比较分散且金额较多的人或将提高缴税金额。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商学院教师(注册会计师)杨露表示,这有助于减少逃税漏税,进一步体现税制公平。
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附加扣除
所得一样但家庭负担不同,今后的税负也将不同——草案在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明确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
也就是说今后我们的个税计算方式也将会有一个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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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税法草案调整综合考量纳税人的真实家庭状况进行了分类施策,可以降低公民特别是困难家庭的税收负担,让政策更具针对性与合理性地惠及民生,缓解中低收入阶层的负担,可以说是一大亮点!
这次的税改草案真是干货满满
消息一出
网友们都炸开了锅
有的人表示非常期待
但有的人觉得这个起征点应该再往上调
还有的人为自己又拖了后腿感到心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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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无锡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有关规定,现就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于按月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月生产经营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为0%;月生产经营收入在2万元(含)至5万元之间的,对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5%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月生产经营收入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之间的,对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8%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月生产经营收入在10万元(含)以上的,对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1.4%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在集贸市场内经营并按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月生产经营收入在2万元(含)以上的,对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3%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对于实行按次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到税务机关办理代开发票业务时,对开具发票金额达到按次征收增值税起征点的,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并对超过增值税起征点以上的部分,按0.5%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本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工作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0号)同时废止。
小微解析:关键的核定征收率都帮大家标黑啦!这个核定征收率,范冰冰看了都会流泪,估计都后悔去无锡开工作室了,还是咱大北京好。
创意配图:个税改革 个税 个人所得税
【第15篇】四川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四川省税务局:9月1日起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的核定个税所得额为零,自然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代开发票的税局不再征收个税
发布日期:2019-09-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发布时间:2019-08-31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等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23年第8号
为规范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代开发票环节预征个人所得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我省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等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实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季度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核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零。季度销售额(营业额)超过9万元的,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营业额)全额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取得经营所得,超过增值税按次纳税起征点需要代开发票的,统一按照开票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2%预征个人所得税。
三、税务机关对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纳税人,依职权确定一种核定征收方式,核定征收方式一经确定,原则上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增值税为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原则上不得核定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四、核定征收纳税人兼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按其各项目收入之和加总计算,按其主营项目适用核定应税所得率或征收率。
纳税人办理首次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应根据营业执照上规定的主要业务范围确定主营项目。在实际经营活动中,纳税人主要经营活动发生变更,可根据一个纳税年度中发生的销售额(营业额)收入总额占比最大的项目确定,在次年的首个征期内调整。
五、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原则上按季度预缴个人所得税。
六、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取得经营所得需要代开发票的,开具发票时税务机关不预征“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其个人所得税应由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按规定自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应在代开发票的备注栏注明:“个人所得税应在经营管理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
对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4号)规定办理。
七、自然人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代开发票的,开具发票时税务机关不预征个人所得税。其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依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发布)的规定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并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税务机关应当在发票备注栏内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或个人依法扣缴”。
八、本公告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定率征收标准的批复》(川地税发〔1997〕359号,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2023年第2号公告修改)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3年8月30日
【第16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5000
【关乎你的钱袋子!今天起,个税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据财政部网站,10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个税起征点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按新的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你的工资薪金所得个税该怎么算?标准调整后你能“省”多少钱?9月的工资10月发,起征点有变化吗?…戳图了解↓↓关乎你我的利益,转发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