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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和社保有关系吗(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29

【导语】个人所得税和社保有关系吗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保有关系吗,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个人所得税和社保有关系吗(16篇)

【第1篇】个人所得税和社保有关系吗

今天我们先学习福建省税务局关于“企业未发工资,缴纳的社保费,企业所得税前是否可以扣除”的答疑,然后我再聊聊特殊情况下员工自行承担社保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纳税人提问

企业未给员工发放工资,但为其申报缴纳了社会保险费,这部分社会保险费实际由员工自行承担。这部分社会保险费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福建省税务局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因此,这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不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奂熹聊聊

即使是企业统一对外缴纳的社保,但员工或前员工等个人已经将此部分钱给公司了,企业并没有实际的发生支出,而且以后也不会再将此部分钱归还个人,那就算有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凭证,这部分社保也是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不过我个人感觉提问的纳税人没有说得很明白,因为企业有义务给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缴纳社保,员工现在自行承担了社保,也不意味着社保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我们下面重点讨论这种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1、员工垫付的社保款项未来只要归还,应该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如果企业发不出工资,员工个人为了保证社保不断可能会愿意先自己花钱缴上,这个钱等补发工资的时候还是会随工资一起返还给员工的。现在员工把钱先给公司,就相当于公司向员工借钱,然后公司又缴纳了员工的社保。这种情况下,就不能简单地说,员工自行承担的社保费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了。应该给公司雇佣的员工的工资和社保肯定是和生产经营有关的,企业只要承诺会归还借员工的款项,相应的社保支出就应该在企业所得前扣除

2、在企业向个人借钱缴纳社保的情况下,企业申报代扣代缴员工的个税时,申报的员工收入不应该是零。

企业应该将社保个人负担的部分作为当月发放给个人的工资进行个税申报。当然扣除社保后应纳税所得额就是零了,肯定也没什么个税。现在一些企业即使发不出工资,企业也还是出钱把员工的社保先缴上,同样也是应该这么申报个税。

3、如果企业仍可负担社保和个税,其他工资未来发放,建议为避免员工未来可能的个税损失,可以考虑按应付员工收入全额申报个税的可行性。

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中建议,如果已经确定当年无法实际发放员工工资了,可以和员工以及税局沟通,将未发放的工资视同在12月已经发放,在次年1月预扣预缴税款,避免个人跨年补发工资导致个税多缴。

不过如果企业连社保都让员工自己代垫的情况下,个税应该也得员工自己先垫上。虽然说个税3年内可以申请退回,但是个税和为了员工未来保障支出的社保不同,如果不是非常特殊的情况,例如老板给自己发的工资,我倒是不建议员工个人同意企业这时候就代扣个税。毕竟如果要代扣个税,严格来说应以发借条的形式发工资,这种情况下员工不能获得现金的风险又大了很多,因为企业如果破产,工资的偿付顺序是优于债权的。当然如果税局认可不需要发借条,个税仍可以交,建议员工也要获得这是“在工资未发的情况下预缴的个税”的书面证明,避免因个税已缴,未来追讨工资时不确定性加大。只是没发借条的工资费用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一般就没法扣除了,要等到未来实发时再追溯调整。不过就像我一直说的,实际执行中经常有各种简化的操作,还是和税局做好沟通,确认当地执行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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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2

20211201

【第2篇】百分之20个人所得税

奖励

奖励一

我是一名普通的市民,收到了我们区政府一笔奖励10万元,是否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复:

是的。这笔奖励属于偶然所得,应依法代扣20%的个人所得税!

奖励二

我是民办学校的一名学生,收到了我们学校一笔奖励10万元,是否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复:

是的。这笔奖励属于偶然所得,应依法代扣20%的个人所得税!

奖励三

我是我们集团旗下子公司的一名员工,收到了我们集团发放我的一笔奖励10万元,是否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复:

是的。这笔奖励属于偶然所得,应依法代扣20%的个人所得税!

奖励四

我是我们当地一民营企业家儿子的很好的同学,收到该企业家无偿赠予我的一套公寓价值10万元,是否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复:

是的。这笔赠予属于偶然所得,应依法代扣20%的个人所得税!

奖励五

我是一位参会者,昨天参加某软件公司举办的产品推介会,中奖了一套办公软件系统价值10万元,是否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复:

是的。这笔中奖属于偶然所得,应依法代扣20%的个人所得税!

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参考二

《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4号)规定,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参考三

《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4号)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参考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个人的偶然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纳税人取得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本文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财税实务课堂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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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个人所得税怎么免税

时间踏入 3 月份,除了有许多新规开始施行,还有一件和我们每个人都切身相关的大事儿。

那就是退税啦。

今年的年度汇算申报时间是 2022.3.1~2022.6.30。

如果你事先进行了预约,就可以在 3.1~3.15 这段时间办理年度汇算。

如果没有预约的话也没关系,可以等 3.16 之后进入相关页面直接申报。

退税准备

如果你往年没有操作过,那就得先在 app store 或应用商店里下载「个人所得税」的 app。

安装好后需要注册账号并绑定银行卡。

这里建议把「指纹登录」或者「扫脸登录」的开关打开一下,毕竟这 app 的密码要求有点刁钻,能记得住的一定是个狠人。

反正我是已经重置过好几次了……

查询纳税记录

点入首页的「我要查询」,再进入「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 2021 年度,把所得类型都勾选上,就能查询到自己 2021 年度的收入纳税明细啦。

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app 首页往下拉一点,就能看见常用业务的分栏。

咱们可以先填写一下「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这里指的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租金等款项。

像我这种需要租房的,就可以填报一下住房租金的专项扣除。

在之后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上,就可以把这部分款项扣除啦。

申请退税操作

ok,咱们下面开始操作正式的退税流程。

点入首页的「综合所得年度汇总」,选择申报年度为「2021 年度」,随后选择填报方式。

这里我选的是「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 直接使用已有的纳税数据进行填报。

接下来就是自行填报相关信息啦,像确认收入信息、确认免税收入、确认专项附加扣除款项等。

估计有小伙伴会像我一样这里会出现个「存在奖金,请在详情中进行确认」。

这里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年终奖比较多的,可以选择单独计税,把年终奖拎出来计税。

如果不确定的,可以按这里分别算一下结果,看看哪种计税方式适合自己。

全部确认好之后,就可以点击「下一步」完成申报。

至于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后,是可以退税还是补税,就看你的具体情况而定啦。

申报的其他小细节

其实通俗点讲,年度汇算就是把去年已预缴的税额和现在填报的应纳税额进行对比,多了退税,少了补交。

当然也有以下情况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

· 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 12 万元的;

· 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 400 元的;

· 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的;

· 满足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另外这里附上一个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大伙也可以算算自己的应纳税额是多少吼~

【第4篇】无锡个人所得税计算器

继社保不再执行减免后,各地陆续公布了2023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和标准。

7月开始,有哪些城市执行了新的社保基数?从目前公布的情况看,大部分城市都上调了社保、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或下限,但缴存比例维持不变。

而日前不少小伙伴千呼万唤的无锡社保缴费基数,也终于有消息了!一起来来看看无锡调整基数后的社保费用变化情况吧!

无锡七月份社保的社保费用:

无锡一月份的社保费用:

可以看到,无锡社保费用在调基之后的变化:

在2023年1月份的时候,社保费用是1205.74元,个人需要缴纳353.64元

在2023年7月份,由于无锡社保基数调整,按照最低缴纳基数为3800元计算,社保费用是1360.40元,其中职工个人部分需缴纳399.00元。

总结:7月起,如果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计算的话,无锡单位缴费部分增加109.3元,个人缴费部分增加45.36元,总计增加154.66元!

具体是哪个险种缴费基数发生变化呢?我们来看看:

2023年7月起无锡市社保调整了相关险种的缴费基数,具体情况如下:

各参保单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上级通知,因2023年社保年度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尚未正式公布,现将无锡市区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执行口径告知如下。

一、2023年7月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800元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参照执行。

下限:3368上调至3800元/月,

上限:19335上调至20586元/月。

职工费用是单位和员工共同承担,社保缴费基数上调,也意味着单位和个人的保险费用也将上涨,而缴纳基数最高,社保费用也越多~

因近期社保政策变动频繁,以上费用可能会有变化,最新费用明细可进入“社保计算器”计算查看。

什么是社保调基补差?

7月各城市调整社保基数,实行新基数之后,部分按照最低基数参保的用户在1月至6月产生了缴费基数差额。

因此各地社保局会要求企业按新的社保基数标准,补收参保人员1-6月份的差价(低于社保局新社保基数参保的需要补收)

※补款单由社保局官方核账生成,请及时支付,以免对日后参保造成影响哦~

每年调整一次社保缴费基数,可以让大家在享受失业金、报销医疗保险、甚至未来领取养老金等事项时,所得到的待遇不会和当下社会生活水准、平均收入发生巨大的差距。

而且从长远看,社保费交得多,退休后拿到的养老金就多。

该是你的,还是你的~

*文章部分内容整理江苏社保局官网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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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2022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如何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针对这一问题,小编就来和大家简单地聊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扣除数。年终奖的计税方法分为两种:当月工资未超过最低扣税标准,当月工资未超过最低扣税标准。例如:年终奖15000元,当月工资3000。奖金税为(15000-(3500-3000))×3%-0=435元。年终奖15000元,当月工资4500。奖金税为15000×3%-0=450元。

个人所得税怎么纳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款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个人所得税怎么交税款

1、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2、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

3、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个人所得税如何纳税申报

1、首先进入12366纳税服务平台,点击“自然人”选项。

2、点击”居民个人“选项

3、继续点击”税务登记“

4、最后点击你所需要的选项,

5、网上下载个人所得税申报模板。

6、登录税网,上传模板,就可以申报了。

总结:上述内容就是企的宝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2022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如何纳税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需了解更多请关注我们企的宝财税。

【第6篇】2023年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按照规定工资收入达到起征点,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是根据个人所得和应纳税所得额的比率计算的,2023年个税免征额依然是5000元,也就是说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标准是5000元,按照相应的缴纳程序进行征收计算。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累进税率为3%至45%。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23

2023年个人所得税按月起征点为5000元,按月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薪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税率为0%;

薪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税率为3%;

薪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税率为10%;

薪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税率为20%;

薪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税率为25%;

薪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税率为30%;

薪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税率为35%;

薪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税率为45%;

2023年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年度综合所得适用)

1、年度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3% 速算扣除数:0

2、超过36000-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速算扣除数:2520

3、超过144000-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速算扣除数:16920

4、超过300000-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速算扣除数:31920

5、超过420000-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速算扣除数:52920

6、超过660000-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速算扣除数:85920

7、超过960000元的税率为:45% 速算扣除数:181920

最新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公式

2023年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明确了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日常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采取基本平移现行规定的做法预扣预缴。

2023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计算公式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举例来说:老张是某企业员工,一职员2023年入职,2023年年收入总额38万元,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万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如果从1月起每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子女教育),赡养老人每月1000元(家有1名60岁以上老人),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应当按照以

380000-(10000+5000+1500+1000+1000)=158000元

(158000-36000-108000)*20%+108000*10%+36000*3%=14680元

除工资、薪金外,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在计算减除费用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

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

【第7篇】个人所得税未交怎么办

扣缴义务人未扣缴个税是否会被追缴税款?

我公司财务人员由于工作失误未扣缴几位销售兼职人员今年 9 月佣金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请问我公司是否会被税务机关追缴该未扣缴税款?

解答: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 应收而不收税款的, 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 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 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 号) 第二条第三款规定, 扣缴义务人违反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应扣未扣、 应收未收税款的, 税务机关除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其给予处罚外, 应当责成扣缴义务人限期将应扣未扣、 应收未收的税款补扣或补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199 号) 第二条规定, 2001 年 5 月 1 日前, 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 适用修订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以下简称《征管法》 ), 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税款;2001年 5 月 1 日后, 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 适用修订后的《征管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 号), 由税务机关责成扣缴义务人向纳税人追缴税款, 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因此, 贵公司不会被税务机关追缴未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但税务机关可以责成你公司向未扣税人员追缴税款, 或者限期将上述应扣未扣的税款补扣。

【第8篇】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麦职教育浙东地区举办了一场关于个税清缴相关的线上公开课。本次主讲老师邀请的是麦职教育一级讲师薛剑老师,课程时长接近2小时,可谓精彩纷呈。

因为平时学习过程中同学们对于自己报读继续教育和一些技能考证后的个税抵扣流程不清晰,因此浙东地区特意为同学们开设了本次线上公开课。

上课内容

一、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内容和范围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简称: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

从收入项目看,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共有9类,其中前面讲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4项并入综合所得,采取按年合并计税的方法,年度汇算的范围,就是指这四项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收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仍采取分类分次计税的办法;而以个体工商户为主的经营所得,按另外的规定办理年度汇算清缴,不属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范围。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收入项目,按照《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如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等。对于纳税人取得的、按规定可以单独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年度汇算时可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也可以继续单独计税不并入年度汇算。

从时间范围看,年度汇算之所以称为“年度”,即仅限于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的应退或者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

其全称“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中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三个限定词,分别从税种、收入和时间三个维度明确地界定了年度汇算的范围。

二、汇算清缴的计算方式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4、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三、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规则

7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1、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3、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4、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5、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6、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四、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操作技巧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叫年终奖,但不限于年终发放,可以是一年发放一次的综合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代扣代缴: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当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五、互动答疑

最后一个环节是互动答疑,同学们将课堂中的疑问和工作生活中实际遇到的难题以评论的形式向老师发出提问,老师也一一地回答了大家的问题,师生间积极互动!

课程反馈

本次线上公开课最多在线人数达到100多人,薛剑老师幽默的脱口秀式讲课风格也深受同学们的喜爱,课程中薛老师每讲解完一块内容后都会跟同学们进行互动,例如出个小练习检验一下大家是否理解了刚才讲的知识点,这样边讲边练的模式使同学们对知识点驾轻就熟。课堂氛围也非常浓厚!

课程结束,同学们对老师的辛苦讲解表示感谢,也对麦职教育提出了肯定。接下来我们还会不定期推出更多的麦职公益课堂,敬请期待哦!

【第9篇】多少钱上个人所得税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8月31日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新法,个税起征点由现行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

新的个税起征点提至5000元

此次个税法修订的一大变化是,将原先分别计税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进行综合征税。

上述4项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俗称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

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新个税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谁最受益?中等以下收入群体

个税起征点提高、低档税率级距扩大、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多管齐下,老百姓的个税负担将会减轻,对于中等以下收入群体来说,尤为受益。

财政部部长刘昆此前在草案说明中指出,按5000元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能少缴多少钱?

说了这么多,到底能少缴多少个税呢?让我们来算一算账。

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6万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由于每个人收入状况不同,适用的税率也不一样,可以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也不一致,所以,每个人的减税情况也并不相同。

在此,我们以月入1万元(均为工资、薪金所得)进行简略测算,假设“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000元,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那么:

起征点为3500元的情况下,每月需缴纳345元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每月只需缴纳90元个税。

也就是说,每月可以少缴纳255元个税,降幅超过70%,这样每个月吃饭时你可以多加很多鸡腿了。

新个税法实施后,你每月会少缴纳多少钱?

一张图看懂↓

多项支出可抵税

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为啥起征点确定为5000元?

这是个税起征点第四次提高。此前,个税起征点自1980年确定为800元后历经了三次调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23年提高到3500元。

财政部部长刘昆说,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虽然有人觉得5000元的标准离预想的有一定差距,但是如果大家仔细算一下,这次改革是综合改革,除了提高5000元基本减除标准之外,同时增加了一些专项附加扣除,扩大了低档税率的级距。可能你以前适用的是10%的税率,个税法修改以后就适用3%的税率,这是一个综合减税的过程。”

这6招可以合法省钱!

毫无疑问,5000元的免征额大家还是不是很满意的,毕竟很多东部地区的收入大部分人已经远超5000。不过,好在免征额提升后,超出部分的个税很大程度上也降低了。譬如月收入7000只需要缴纳60块的个税,月收入8000只需缴纳90块的个税,月收入9000才需要缴纳190的个税,年收入10万一共也就需要缴纳一两千的个税,还是可以接受的。

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还有6项抵扣。6项抵扣可不要小看,加在一起可真不是小数目。这六个抵扣项目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支出。

8月31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等法律案有关问题举行发布会。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表示,修改后的税法设立了六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根据税法授权,国务院下一步将对扣除的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作出具体规定。

一般情况下,在一个家庭中,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住房租金、继续教育、赡养老人总的老说会花费不菲,如果这些都能实现抵扣,相当于个税免征额进一步提升了。譬如,一个人工资收入10000元每月,新个税法之前需要缴纳个税745元,新个税法实施后需要缴纳个税290元,然而如果个人房屋租金2500元每月,这就意味着可以扣除2500元,只需要按7500元月收入缴纳个税即可,7500元的收入只需要缴纳个税75元。如此计算,就意味着过去一个月一万元收入要缴纳745元个税,而现在只需要缴纳75元个税,个人每月可以多收入670元。

所以,大家一定要用好抵扣,这样可以大幅提升免征额度。当然,从国家角度说,之所以设置抵扣项,很重要的原因是为了让大家增加教育支出、增加赡养老人支出、增加住房消费等。

【第10篇】如何查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可以这样查询、打印

一、关于“拓宽完税凭证查询通道”

2023年12月,为配合个人所得税新政落实,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纳税人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查询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包括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查询本人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收入纳税明细。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税务部门将积极探索通过政府平台等渠道实现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的查询。

二、关于“完善完税凭证有选择打印寄送通道”

税务部门积极推进“非接触式”方式为纳税人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查询开具功能,在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等线下渠道的基础上,部分省市已实现网络端纳税记录的查询开具功能,后续将积极探索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实现上述功能。通过电子化方式实现纳税记录的查询开具,既方便纳税人随时查看纳税情况,又符合环保要求。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在电子化基础上,积极丰富邮寄等“非接触式”方式,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记录业务。

三、关于“税务局增加与纳税人电子互动方式”

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拓展与纳税人的电子互动方式,为支撑个税改革,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采用多渠道并行发展模式,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提供的远程办税渠道可安全、直接触达纳税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中建设了征纳互动平台,提供咨询互动和征管互动,极大便利了纳税人和税务部门之间的互动交流。咨询互动为纳税人提供咨询辅导,主要受理业务政策类、系统操作类和一般通用问题,以及数据核实、税款计算存疑等年度汇算期个性化问题;征管互动主要涉及“异议申诉”和“退税审核询证”两个应用场景,有利于维护纳税人权益,提升退税审核效率和质量。

在今年首次开展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工作中,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线上互动”已成常态,“网上办理”已成主流,“零距离、全天候”的征纳互动模式广受纳税人好评,为个税改革顺利实施、平稳落地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积极拓展完善与纳税人的电子化互动方式,不断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第11篇】怎么避开个人所得税

在与公司进行业务交流后,如中介业务、废钢、废铁、促销费、研发服务、咨询服务、规划服务、安装费、维修费等,业务成功将获得丰厚的报酬。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支付方要求个人出具相应的发票,并按20%~40%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到的100万元,无论是代扣代缴还是到税务大厅登记,都需要缴纳40万元的税费。对于没有公司的个人来说,税收负担太重,除了缴纳的税费,只剩下60万元。

如何合理避免缴纳20%~40%的个人所得税?

通过地方政府出台的自然人代开政策,可以享受个人经营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经批准后,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7%和100万元。只需缴纳0.7万元,即可自由缴纳税款。发票由地方政府税务大厅开具。一旦纳税,发票将立即开具。发票时间快,提供的信息简单。最重要的是,您可以在不设立公司的情况下享受验证和征收政策。还将向支付方公司出具相关完税凭证,用于扣除企业所得税。完税凭证本身保留了最完税的有效证据。

自然人代开需要注意什么?

1、业务必须真实合法;

2、业务流、发票流、资金流、三流一致;

3、开具的发票应与实际业务、金额、数量等保持一致;

4、发票不能随意更名;

5、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实际经营业务的发票;

6、不允许他人帮助自己开具不符合实际业务的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发票不符合规定,会有一定的税务风险,虚假发票也很容易被税务局检查。如今,税务监管体系得到了强有力的升级,编织了一个密集而无形的网络,自动将所有纳税人列入其中。一旦纳税人有麻烦,他们就无法逃脱被检查的厄运。

【第12篇】苹果个人所得税app

首先是告诉大家个税app怎么注册,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填写,如果有需要可以收藏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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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大家遇到的各种问题汇总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赡养老人扣除要满足什么条件?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2、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的方法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23年第60号):

第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4、2023年第四季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缴纳?

在2023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就其余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

5、租房租金怎么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6、纳税人通过电子模版方式报送给扣缴义务人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需要打印下来让员工签字?

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第四章相关规定,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模板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7、子女教育费怎么扣除?

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8、个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否需要填报相关扣除信息?

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按照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内容。

9、个税app现在可以填报了吗?

个人所得税app从2023年12月31日正式对外开放,广大纳税人可通过实名认证后,可以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0、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扣除?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的相关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通过远程办税端或电子模板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在月度预扣预缴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或者年度终了后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完整录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等信息),即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注意留存扣缴义务人签章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纸质件,同时将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留存备查。

11、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2、劳务报酬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劳务报酬扔按照修改前的税法规定执行。2023年1月1日起,根据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13、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提交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23年第60号)

第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14、2023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每月如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公式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第六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详见61号公告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15、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具体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

16、个税住房贷款利息可以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确定是首套住房贷款?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咨询所贷款的银行。

17、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在2023年10月1日后就可以依照规定申报扣除?

不是。2023年,个人所得税法完成第七次修法,采取“一次修法,两步实施”的方式落实税改红利,2023年10月1日起先行执行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并适用新税率表,2023年1月1日起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税制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纳税人自2023年1月起就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改革红利。

18、住房贷款利息怎么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19、专项附加扣除中,扣缴义务人如何为纳税人办理扣缴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23年第60号)

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第九条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扣缴义务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20、个税专扣电子模板哪里下载?

可以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下载,或者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2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如何计税?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2、个人出租住房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四条规定, 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第五条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第六条规定,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规定:“三、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3、如果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那么夫妻双方如何分摊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24、请问个人工资不达5000元起征点,专项附加扣除还要不要采集?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因此,即使月度工资薪金不到5000元,但如果纳税人判断自己全年四项综合所得的合计收入额减除相关扣除后为正值,那么就应积极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为负值的,可不采集专项附加扣除。

25、专项附加扣除文件什么时候颁布和执行?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于2023年12月22日颁布,该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6、如果为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项目与兄弟姐妹应如何分摊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7、自然人申报管理系统申报密码在哪里获取?申报密码忘记如何处理?

扣缴客户端的申报密码在企业第一次申报时可自行设置,也可从大厅获取密码,如忘记密码,需到大厅进行重置密码。

手机app和网页web端的纳税人忘记密码时,可点击登录页面【找回密码】功能,通过身份证号码和预留手机号进行重置。若遇特殊情况无法找回密码的,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就近办税服务厅进行密码重置。

28、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提案,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天,属于居民个人,按照税法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9、如何下载新版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在各地电子税务局网站可以下载新版扣缴客户端,原扣缴客户端用户,可以通过本地直接下载升级。

30、新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子女教育扣除的标准是多少?夫妻双方如何分摊扣除?

子女教育扣除的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31、个税app进不去怎么办?

一般来说,个税app进不去是因为网络连接异常或所连接的服务正在停机维护。请先验证手机是否能正常上网。如果能正常访问其他网上信息,那很可能是个税app服务器正在停机维护。近期由于各省税务局正在开展国地税并库工作,个人所得税app系统需要相应配合停机进行数据投放工作。2023年12月22日-26日,浙江、宁波将全程停机;后续其他省市也将根据国地税并库工作需要进行必要的停机数据投放,具体信息详见各省市税务机关网站通知。个税app登录页面上也会显示正在停机以及可恢复使用的时间,请在此时间后重新登录。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32、个税app系统如何下载?如何进行注册等操作?

一、关于个税app如何下载?? 为便于广大纳税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项目组提供以下下载渠道:(一) 苹果 app store? ?苹果app store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可在app store中搜索“个人所得税”,点“获取”进行下载。(二) 安卓终端应用(1)各省电子税务局扫码下载渠道。广大纳税人可通过各省电子税务局入口,跳转到自然人办税服务网站后,进行手机app扫码下载。(2)各大手机应用市场。目前已经在华为、小米、vivo、oppo等应用市场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后续会上架更多应用市场。广大纳税人可以在上述应用商店搜索 “个人所得税”下载安装,如应用市场下载出现问题,则建议使用上述二维码扫码下载方式进行安装。二、关于个税app如何注册?当前,个税app支持以下两种注册模式:(一)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模式(此模式只支持中国大陆居民),即通过输入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然后与公安系统动态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二)大厅注册码注册模式,即纳税人到任一办税服务大厅,经办税服务厅人员验证人证一致后,登记个人证件信息并派发注册码。纳税人再选择此模式,输入注册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姓名等信息,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

33、如果个人所得税年度预扣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62号)第一条第(三)、(四)项,符合“(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情形,纳税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税款多退少补。

34、赡养老人的子女如何对费用进行分摊?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35、如果扣缴义务人不接受纳税人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资料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二十四条: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36、赡养老人的分摊扣除,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协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23年第60号)第十六条:纳税人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37、子女教育费、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扣除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1月1日后取得工资可以扣吗?

专项附加扣除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1月1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38、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不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39、首套住房贷款的定义是什么?

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40、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扣除范围是什么?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41、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2023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42、请问企业是否要留存员工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二十条第二款: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有关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

43、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23年第60号)第十五条: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44、个人所得税改革后,住房租金是否可以扣除?

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1500元、1100元、800元三档标准定额扣除。

45、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应当如何操作?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46、个人的工作城市与实际租赁房产地不一致,是否符合条件扣除住房租赁支出?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47、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48、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不需要去税务局申报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62号)第一条: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49、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否按16万?

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

50、子女教育扣除支出是否需要留存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第十二条,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在境内就读的,税务机关可以获取教育部门的学籍信息,纳税人不需留存资料备查。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51、两人合租住房,住房租金支出扣除应如何操作?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52、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员工个税专项扣除信息采集?

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税务总局随即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相关政策发布后,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形判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和范围,通过填报纸质或电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使用后续税务机关上线的远程客户端,通过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等方式便捷办理。

53、员工提供的信息,企业怎么核实是否真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也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相关信息。

但扣缴义务人根据其所掌握信息,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54、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方是按照每月1500元定额扣除吗?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55、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

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进行扣除;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由纳税人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56、住房租金要求留存备查的合同,有模板格式要求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

留存备查的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并无统一的模板要求,纳税人应参照以上规定,签订真实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完整披露以上信息。

57、纳税人怎么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数据?网站还是现场提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电子或者纸质报表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鼓励并引导纳税人采用远程办税端报送信息。

58、纳税人可以不提供专项附加扣除资料给企业,到时自行申报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既可以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年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59、夫妻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妻子是否可以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60、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延期缴纳税款?

纳税人确有延期缴税需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办理。(据北京青年报、国家税务总局报道)

【第13篇】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报送失败

最近有会计朋友来咨询,为什么我本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时候申报失败?找不到原因,就算找到原因了,好像也不知道怎么解决!本期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关于扣缴端申报个税失败的这三个原因吧!

情况一:人员信息未报送

问:个人所得税无法申报,

提示:“人员未报送,无法申报工资薪金所得”,如图示

答:因人员信息采集界面报送状态为待报送导致无法申报,需点击人员信息采集界面的报送按钮即可。

情况二:人员状态正常但未填写工资薪金收入

问:个人所得税无法申报,提示:“以下x名人员未填写正常工资薪金所得”?

答:切换到综合所得申报界面——正常工资薪金填写进入——查看到该部分人员工资未添加进去。先去人员信息采集界面找到该员工,双击进入后看任职受雇从业类型是雇员还是其他,若要报的是工资薪金申报表,需修改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为雇员,再填写收入申报即可;若要报的是劳务报酬方面的,需修改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为其他。

情况三:附表未填写

问:个人所得税无法申报,提示“减免事项附表未填写,请完成后再进行申报”。如图示:

答:查看综合所得申报——工资薪金申报表——发现在本期减免收入栏次填写了数据,建议核实是否存在减免事项,如涉及减免事项,那么对应减免事项附表填写即可;若不涉及减免事项的,那么删除工资薪金表中本期减免收入栏次数据,重新点击税款计算即可发送申报。

本期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失败的三个问题,你都学会如何处理了么?还有其他申报上面的问题怎么办?可以在线留言或者直接咨询小编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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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安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天刚蒙蒙亮,国家统计局肥西调查队调查队员樊良瑞就开始了他一天的工作,他要到肥西县上派镇城东社区核实小区拆迁信息。

小樊连日奔波在肥西县的大街小巷,只为核准最新的全县城乡区划数据。像他这样的调查员在全省还有数千名,随着他们分批次进入全省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摸底调查,标志着五年一周期的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正式启动。今年,全省将有近2万户城乡居民家庭被抽中为国家记账户,他们将代表安徽省6000多万常住居民,承担“为国记账”的重任。

什么是“为国记账”

今年4月18日,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正式对外公布了2023年一季度全省国家调查主要数据。其中,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支出、pmi指数、cpi和ppi指数、生猪存栏量、鲜菜和鸡蛋价格涨跌幅等数据,引起广泛关注。很多人好奇,这些数据怎么来的?准确吗?这就涉及到一个名词——住户调查。

“住户调查是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民生调查,迄今已开展70多年。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副总队长许善军说,“调查对象庞大、内容丰富,既有收入、消费、资产等与家庭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也有社保、教育、医疗、就业等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内容,还有生产、经营、投资等经济活动内容,是一类涉及面广、内容丰富,而又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调查。 ”

“住户调查采用居民记录家庭收入支出流水账的方式,收集老百姓家庭每一笔收支数据,最后经各级统计部门层层计算汇总,由国家、省、市、县逐级反馈,得出各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数据。 ”许善军补充说。

目前,全省16个市、116个县(市、区)有1.4万户居民家庭代表全省近2000万户家庭 “为国记账”,平均1户代表1400户左右居民家庭。

为何要开展大样本轮换

“2023年到2023年,我省有1.4万户居民家庭参与住户调查,迄今已有5年时间。”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居民收支处处长邓炜炜说。

记账户如果记账时间过久,容易引起他们厌倦情绪,可能不再愿意积极配合调查,从而使调查质量下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每个调查户的家庭情况都会发生变化,“样本老化”现象是不可避免的。还有部分记账户会因为种种原因退出记账工作。

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镇地域范围不断扩大,原来的农村变为城镇。 5年前划分的城乡范围,已经不能真实反映地域变化对城乡居民收入带来的影响。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国家统计局在顶层设计时,规定每5年更换一次记账户,就是把上一批1.4万户全部换出,重新抽选新的记账户,这个过程称为‘大样本轮换’。 ”邓炜炜说。

许善军表示,经过多年的工作验证,有一套相对科学、完善的抽样方法,可以保证随机性,最终抽中的记账家庭基本能涵盖社会各个阶层、领域,既有拿固定工资的上班族,也有田间地头的农民朋友,既有各行各业的白领人士,也有需要政府帮扶的低收入户。具体来说,大样本轮换工作启动后,第一步是核实全省所有的市、县(区、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的名录,保证各级行政区不重不漏。第一轮进村居的摸底调查,就是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作为基础,对相关指标进行核实。

“统计部门将根据每个社区的人口数量、年龄、文化程度、住房和汽车情况等指标,在全省范围内,从近1.8万个村居(社区)中随机抽取1800个左右的调查小区以及18万户家庭进行摸底调查。 ”邓炜炜说。

从今年9月开始,统计调查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对这些家庭逐一上门调查。调查人员上门后将进一步核对人口、家庭收入、文化程度等相关情况。 “经过上门摸底之后,可以消除城乡范围变化、人口流动、样本个体变化等各方面情况对数据准确性带来的负面影响。 ”邓炜炜说,摸底调查得到结果,是最终全省抽取“国家记账户”最重要的依据。

如被抽中需要做些什么

家住合肥市蜀山区稻香阁小区的记账户成敏,是1.4万户记账户之一。翻开她的账本,条条账目一目了然,详细记录着每天的收入和花费,大到买一辆汽车、小到买一瓶矿泉水,都要入账。

不仅如此,实物收入也要换算计入。 “比如,端午节的时候朋友送来一袋粽子,这也是收入的一部分,我按照30元记录了下来。 ”成敏说。

记账这么详细,会不会泄露隐私?据介绍,各级统计机构的工作人员都会严格遵守《统计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所有数据仅仅作为统计用途,绝对不会将收集上来的个人信息对外泄露。当然,参与这项工作也不全是义务工作,对于每个记账家庭,都会按月发放一定的调查补贴,记账质量好的家庭还有一定的奖励。

账本上一个个小数字,汇集到一起可以起到大作用。“从宏观上看,住户调查数据是党委政府掌握民生状况、制定民生政策、评估政策效果的重要依据。”许善军说,从微观上看,退休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城乡低保标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民事赔偿标准等政策的制定都跟住户调查息息相关。

来源: 安徽日报 作者: 王弘毅

【第15篇】西安市个人所得税计算

很多人都听说过核定征收,但是你知道核定征收征收的是什么税吗?

没错,不是增值税,也不是企业所得税,而是个人所得税。

那什么样的情形才可以核定征收呢?

那比如说该设置账目,你没设置账目或者设置账目,账目混乱或者是没有办法准确核算成本,或者是不能按期申报。

那这些情形呢,企业就可以申请核定征收。

那核定征收怎么交税呢?

在这里给大家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假设说你的企业年收入是一百万元,是从事服务业。

那税务局无法判断你的真实利润是多少。

那么就可以给你核定一个应税所得率。

假设说服务业的应税所得率是百分之十的话。

那么核定你的利润就是十万元。

那我们再按照个人经营所得的税率来计算,这十万元应该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方法比较简单

就是直接核定税。那比如说核定一个综合税率是百分之二。

那么按照一百万元的收入,我们应该交税两万元。

那什么样的企业可以采用核定征收呢?

主要是这三种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和工商户。

而且年收入一定要在五百万元以下。

核定征收最重要的一个优点就是税负低。

但是现在国家已经对核定征收加大了监管力度。

所以说企业千万不要滥用核定征收,要合法合规经营,否则会有很大的税务风险。

西安有需要做个体核定征收的企业老板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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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个人所得税倒扣

本期从“销售不达标公司能否扣工资”话题出发,来说说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制订需要注意的事项。

先来看消息:前不久福建电视台“第一帮帮团”报道:福州的伍先生在某楼盘当销售,其2月份销售业绩排名公司倒数第二,拿到工资单傻了眼,薪资 4810 元却被扣 5000 元 ,实发工资竟为零。

今年初该公司明确规定员工每月业绩倒数第一名,直接开除,倒数第二名扣5000元。伍先生与公司签署的协议直接被公司收走了。后经媒体报道,在当地人社部门干预下,单位退还了扣发的5000元。

图片来自网络

从报道的情况看该单位的工资分配做法,有以下几点要注意。

1、单位的规章制度要合法合理。

从报道的信息可见,该单位的规定即规章制度大概率系单位单方规定,并没有与职工代表或工会协商确定,且规章制度约定销售业绩倒数第一名开除,倒数第二名扣5000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辛辛苦苦工作一个月,因业绩比其他人少,而工资扣到零,显然违悖常理。

2、单位代扣工资应有法律法规的授权。

单位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项目,要有法律、法规的规定才可以,如个人所得税;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

3、业绩排名倒数第一第二,不等于不胜任工作。

法律规定的“不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只要该员工很好地履行了约定的岗位职责,达到了任职时的要求,即可以认定其具备了该岗位的工作能力,属于胜任工作。也就是说:员工是否胜任工作并非由和他一起竞争的其他团队成员的能力来确定。

4、提供了正常劳动,支付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正常劳动是指当月上班满21.75天,每天8小时,当月出勤满174小时,多余上班时间要计算加班工资。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5、以业绩排名“末位淘汰”,开辞员工违法。

如果报道中公司规定员工每月业绩倒数第一名直接开除,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6、劳动合同(协议)文本由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单位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文本交付劳动者本人,不得扣押。

保障劳动者的人格尊严、安全健康和获取劳动报酬、参与民主管理等权利,是法律赋予的,单位不能通过一纸规定,排除劳动者合法权利。

我是永生,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二十多年,喜欢我的文章,欢迎关注、点赞和转发,每周与大家分享劳动法知识。

个人所得税和社保有关系吗(16篇)

今天我们先学习福建省税务局关于“企业未发工资,缴纳的社保费,企业所得税前是否可以扣除”的答疑,然后我再聊聊特殊情况下员工自行承担社保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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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个人所得税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