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个人所得税和五险一金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所得税和五险一金,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个人所得税和五险一金
一、符合条件的“三险一金”作为专项扣除可在计算综合所得时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1、为什么只能扣除“三险一金”呢?
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全部是由企业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因此个人不能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2、扣除的标准是怎样的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0号):
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实际领取或支取“五险一金”时,如符合条件的,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0号)第三条: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2、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补贴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3、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规定:
“一、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三、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对2023年1月1日之后已征税款,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按相关规定予以退还。
三、个体工商户为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符合条件的“五险一金”可在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 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来源:上海税务
实习编辑:司壹闻
【第2篇】个人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率
实务中,为了有利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有专家筹划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个人的持股平台持有上市公司股票。那么,有限合伙企业代持上市公司股票与个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在税收上有什么区别?
一、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免增值税,合伙企业转让上市公司股票需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规定: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股票属于有价证券,根据上述规定,个人转让股票免征增值税。
但若自然人使用有限合伙企业持股,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时不仅要面对可能高达35%的个税,通常因为溢价,还需要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一般计税率为6%,并且几乎没有相应的进项可以抵扣,再加上增值税附加等税负,溢价部分的税负率可能超过40%。
二、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免税,个人通过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不享有免税优惠。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从新三板取得股息红利免税,但个人通过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新三板股票的不享有免税优惠。
根据 《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78号)规定: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直接持有新三板的股票一年以上,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个人通过合伙企业持有新三板股票一年以上,由于适用对象仅提及个人,不包括合伙企业,因此,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未更新政策口径前,不适用于合伙企业投资者的间接投资分红。
四、个人买卖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免征所得税,个人通过有限合伙企业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对个人合伙人应按5-35%的税率征税,而不是按20%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2023年股权转让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稽便函[2018]88号)规定 :......(三)关于自然人投资者从投资成立的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是否适用财税【2015】101号文件享受优惠政策问题的意见 答:财税【2015】101号文件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适用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该'个人'不包括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
注:替代财税【2015】101号的最新文件为:《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78号)。合伙企业转让股权(股票)本来就是经营所得,对个人合伙人应按5-35%的税率征税,而不是按20%征税。
五、目标公司转增资本时,自然人直接持股可以享受个税递延纳税优惠,而个人通过有限合伙间接持股时,无法取得税务局备案,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 财政部国税局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的公告》(财税(2015)116号),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目标公司将资本公积转增合伙企业股东的资本(股本),合伙企业不享有任何税收优惠政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分配比例分别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六、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权激励,员工可以享受递延纳税优惠,个人通过有限合伙作为持股平台,不享有股权激励的政策。
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 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实行递延纳税政策:(一)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时,股票(权)期权取得成本按行权价确定,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实际出资额确定,股权奖励取得成本为零。
综上,有限合伙企业作为个人代持股平台虽然有利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但从税收角度来看,并不是最佳选项。并且劣势表现的尤为明显:一是本来个人转让上市公司和新三板股票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无形中“生”出来了;二是本来个人取得上市公司和新三板的股息红利可以免征,但通过合伙企业就不能免了;三是本来个人转让上市公司和新三板股票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但通过合伙企业“洗”出了个5-35%的个人所得税;四是个人持股本来可以申请递延纳税也不行了。整来整去,千万别把钱给整没了。
作者:张国永,单位:中汇武汉税务师事务所十堰所。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第3篇】个人所得税交2000
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一点,个税必须先缴纳了税款,才有可能退税。如果您的收入低,在预扣预缴时根本不需要缴纳个税,自然也就不会获得退税了。
另外,个税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也是税前扣除使用的。具体能不能退税,需要结合你自己的收入而定。
房贷2000每个月个税能退多少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房贷2000元每个月,个税能不能退税,到底又能退多少,需要根据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而定。
当然这里的前提是纳税人的房贷符合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条件,并且在预扣预缴时没有税前扣除。
1、不能退
我们在预扣预缴时没有缴纳个税。也就是说我们在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之前,个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负值。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再减去住房贷款利息,只能使个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更小,自然不能获得退税。
2、可以退
我们在预扣预缴时实际缴纳了个税,这样在年度汇缴清算时,再减少住房贷款利息,可以降低个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自然可以获得相应的退税。
具体可以获得多少退税,取决于我们的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个税的七级累进可知,个税最多可以退的钱=1000*12*45%=5400元。当然,想要获得5400元的退税,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需要超过96万。
例如:2023年虎虎在未扣除12000元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之前,应纳税所得额是100万。已经预扣预缴的个税是268080元(1000000*45%-181920=268080)。
在年度汇缴清算时,虎虎把忘记扣除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进行了扣减,实际需要缴纳的个税=(1000000-12000)*45%-181920=262680元。
退税的金额=268080-262680=5400元。
首套房贷款利息:每年按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
享受条件: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扣除标准: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扣除方式: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扣除时间: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4篇】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自己如何查询打印个税纳税清单?操作步骤来了
秒哥坐标上海,就以上海为例。
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系统中,自然人查询和申请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的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选择“实名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可直接进入系统。
若您未注册电子税务局,可点击右下角“用户注册”注册用户。
第二步:实名登录后,进入办税身份选择对话框。
选择【自然人办税】后,点击【确认进入】按钮,登入电子税务局。
第三步: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查询和申请,进入对应功能。
第四步:选择要申请纳税清单的税款所属期范围,点击查询,即可查询到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信息,点击“纳税清单下载申请”按钮,即可下载纳税清单pdf文件。
注意事项:
1、目前,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只支持开具2023年12月31日以前(含)的数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若您需要开具2023年1月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您可前往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开具《纳税记录》。
2、原个人网上办税服务厅已停止使用,相关功能已迁移至电子税务局,欢迎大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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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计提个人所得税分录怎么做
一、个人所得税计算应交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二、企业所得税(1)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或预缴的所得税账务处理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其中符合条件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西部大开发企业等优惠税率类型企业,按照优惠税率计算应缴的所得税额。
(2)交纳当期应交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等
(3)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确定或者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时账务处理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消费税
企业销售产品时应交纳的消费税,应分别情况迸行处理:
企业将生产的产品直接对外销售的,对外销售产品应交纳的消费税,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1)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的消费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企业以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项目,应交的消费税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税款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
【用于销售的】
借记:“委托加工材料”“主营业务成本”“自制半成品”等科目
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5)企业进口产品需要缴纳消费税时
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6)交纳当月应交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等
(7)企业收到返还消费税
借:银行存款等
贷:税金及附加
四、增值税(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①在购进阶段,会计处理时实行价与税的分离,属于价款部分,计入购入商品的成本;属于增值税税额部分,按规定计入进项税额。②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増值税”“未交増值税”“预缴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③购销业务的会计处理
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额,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等科目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按规定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④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
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工程施工”等科目
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工程施工”等科目。
⑤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増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⑥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导致原已计入进项税额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将进项税额转出
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般纳税人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或服务等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当期转出
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因改变用途等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的,应当在用途改变的次月调整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按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贷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并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计提折旧或者摊销。
⑦转出多交増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当月应交未交的増值税,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
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当月多交的增值税
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増值税)”科目。
⑧交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当月交纳当月的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核算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増值税(已交税金)”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当月交纳以前各期未交的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预缴増值税
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増值税”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月末,企业应将“预交増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増值税”科目
贷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
(2)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企业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
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工程施工”等科目
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工程施工”等科目。
五、环保税计算应交时
借记:“税金及附加”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环境保护税”;
实际上交时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环境保护税”
贷记:“银行存款”即:
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环境保护税
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环境保护税
贷:银行存款
环境保护税不定期计算申报的会计处理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六、资源税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资源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资源税”明细科目核算。
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应交资源税
实际上交时
借:应缴税费——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等
企业如收到返还应交资源税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税金及附加
七、土地増值税
在会计处理时,企业交纳的土地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核算。
(1)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收入负担的土地増值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其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3)企业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増值税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4)待该项房地产销售收入实现时,再按上述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进行清算,收到退回多交的土地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5)待该项房地产销售收入实现时,再按上述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进行清算,补交的土地増值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増值税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八、房产税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房产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房产税”明细科目核算。
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九、土地使用税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土地使用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土地使用税”明细科目核算。
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十、车船税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车船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车船税”明细科目核算。
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贷:银行存款
十一、印花税
(1)按合同自贴花: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预先购买印花税票,待发生应税行为时,再根据凭证的性质和规定的比例税率或者按件计算应纳税额,将已购买的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划销,办理完税手续。
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未时税款的情祝,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同时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清算的问题。
企业交纳的印花税可以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2)汇总缴纳: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印花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印花税”明细科目核算。
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3)企业按照核定征收计算缴纳印花税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印花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印花税”明细科目核算。
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十二、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十三、耕地占用税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十四、车辆购置税按规定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企业购置免税、减税车辆后用途发生变化的,按规定应补缴的车辆购置税: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十五、契税
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十六、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文化事业建设费
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缴文化事业建设费
贷:银行存款
十七、水利建设基金计算应交时
借:管理费用——水利建设基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水利建设基金
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水利建设基金
贷:银行存款
十八、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应交时
借: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应交税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银行存款
【第6篇】各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小编整理了最新最全个人所得税!
包含:纳税人、应纳税所得范围、应纳税所得额、免税、减税、预扣预缴、自行申、汇算清缴、申报时间、专题:股票激励、专题:非货币性投资、专题:拍卖收入、专题:购买和处置债权、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建议大家收藏学习!
【第7篇】交3000元个人所得税
本报记者 朱彦 通讯员 陈本木 曹子秋 姜传武
在春暖花开的日子里,三位“千金”的到来,让湖北省谷城县的高先生全家喜上眉梢。如今“三宝”满月,适逢国家出台“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好政策,国家税务总局谷城县税务局干部得知消息,特意登门为高先生一家讲解个人所得税新政,辅导他们在手机app上填写专项附加扣除栏目。
“继之前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之后,国务院又出台了新政策,像您家里有三个小‘千金’,每月合计可享受3000元税前专项扣除,夫妻分摊各扣除50%,你们能最大程度享受政策红利。”该局税政二股干部张涔洋告诉高先生。
据了解,高先生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谷城县支行,每月需要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干部辅导填写扣除信息后,他从4月开始即可享受专项减免。
“非常感谢你们专程过来辅导,我家的‘吉祥三宝’好福气,一出生就与税结缘。以后我们会告诉她们,在她们成长成人的过程中,税惠始终如影随形。”高先生由衷地感谢国家好政策。
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不只是高先生一家,受益者都为国家惠民新政叫好。谷城农村商业银行业务员刘女士说:“我的两个小孩都没满3岁,我上个月个人所得税还预扣了400多元呢。现在有了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我基本上可以不用缴个税了。”
据谷城农村商业银行赵会计介绍,从3月28日看到《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后,该行已有16人填报了该项扣除,大多数人每月都能少缴上百元税款。
谷城县税务局税政二股股长李向军告诉记者,税务部门同步升级了“个人所得税”app,畅通了纳税人申报渠道。该局专门组织工作专班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第一时间申报并享受专项扣除。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3年4月6日a2版。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宋淑娟 (010)61930016
【第8篇】误餐费交个人所得税
大家好,本期是听见真知陪伴大家的第329天。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会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也会遇到涉及职工中午就餐的问题,尤其是对误餐费和午餐费可能有些分不清楚。本期我们就来学习一下。
简单来说,误餐费是指对职工在正常吃饭时间还在工作,因此错过了吃饭时间的一种补偿,而午餐费本身具有工资性质。误餐费不是午餐费,如果乱用政策是要补税的。
有这样几种关于职工中午就餐的不同情形。
甲公司有职工食堂,中午为职工免费提供一顿午餐;
乙公司没有职工食堂,但是让外面的餐馆每天中午统一送餐,公司和餐厅月结;
丙公司没有提供午餐,但是给每个职工300元的补助;
丁公司有职工食堂,但是在郊区有个工地,每天都有人员去办事,对于不能回公司食堂就餐的人员,公司按次统计后给予一定补助。
这几种情形在做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时,不能按照税务规定来做账,也不能按照会计要求来交税,这是核心思想。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这几种情形的会计核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及财企[2009]242号《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
1.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均作为企业职工福利费管理核算。
2.同时规定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因此在会计核算方面,要对上述不同情形做分别处理。
按照上述文件的核心思想,甲公司和乙公司应作为企业职工福利费进行核算,丙公司直接并入工资进行核算。而丁公司实质上并不是午餐补助,而是误餐补助,2007年起新的会计准则对于误餐费不再要求计提,可直接列入管理费用。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一下税务处理方面。
关于是否计征个人所得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如果就餐费用由公司按月与餐厅结算,并不向职工支付就餐补助,结算费用不计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以,甲公司和乙公司一般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丙公司需要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丁公司这种属于误餐补助的情形,只要企业能够实事求是,且有足够的依据向税务机关表明,误餐补助不是变相发放工资性补贴、津贴,就可以不征个人所得税。
好了,本期的听见真知就到这里。让我们并肩行走,一起成长。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私信【学习】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课程15天!
【第9篇】北京市个人所得税计算器
隔壁张大妈又来问你工资啦,想知道自己的工资正常扣除个税和五险一金后应该多少吗?想知道年终奖扣个税后有多少吗?想知道所在地的工资分布吗?来用张大妈计算器算一下。
地址:参见文末图
打开张大妈计算器,可以用税前月薪计算税后月薪,因为不同城市的五险一金规定可能有差异,所以首先需要选择所在城市,截止发文,网站共收录了一百零几个城市。在此用北京市举例。
张大妈计算器会计算出个人和企业应缴的不同税金,并用表格和饼状图的方式呈现。除此之外,还会提供一年12个月的累计收入情况表格。五险一金的计算基数、五险一金企业和个人的缴费比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金额等也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定义。
使用者还可以在张大妈计算器查询所在地的薪资水平。当然因为数据源是所有使用该网站的人查询的结果,所以可能和官方报告有所差异,仅供参考。还是用北京市举例,月薪占比最高的是五千到一万,40.86%的查询者属于这个收入区间。
年终奖也是打工人很关心的,因为年终奖不是作为个人的一般收入,所以面临不同的个税税率。在张大妈计算器可以输入税前年终奖计算税后年终奖,比如80000元的年终奖,税后为72210元。
最后,张大妈计算器也可以用税后的收入来反推税前收入,计算方式和结果呈现方式和第一个功能相同,在此不做赘述。
【第10篇】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
假设小王一个月工资1.2w,三险一金一共缴纳2000元(仅举例,毕竟很多企业不是按照实际比例扣的,所以随意写了一个数字),切实的话可以参照个税app的来计算,如果这个人还有子女教育,父母赡养等等,都可以在此基础上加,这里我们用简单的,假设每个月可以抵扣1000,那么小王每月的应纳税额就是12000-5000-2000-1000=4000。
算下来一年工资部分应纳税额就是48000,根据下表,
可以有两种算法:
1.36000的部分按照3%的税率就是1080,
12000的部分按照10%的税率就是1200
总缴纳:2280元
2.直接计算:48000*10%-2520=2280元
当然,除了这个,还有年终奖和除了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还有捐款费用抵税等等,我们先尝试将年终奖并入工资全全年综合所得税,等小编整理,我们下次分享[害羞]
【第11篇】虎牙个人所得税
it之家 11 月 15 日消息,虎牙直播今日公布了截至 9 月 30 日的 2022 年第三季度财报。
财报显示,虎牙第三季度总净营收为 23.785 亿元(约合 3.344 亿美元),而 2021 年同期为 29.755 亿元。归属于虎牙的净利润为 6040 万元(约合 850 万美元),而 2021 年同期净利润为 5.244 亿元。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non-gaap)下,归属于虎牙的净利润为 1.061 亿元(约合 1490 万美元),而 2021 年同期净利润为 1.800 亿元。
2022 年第三季度,虎牙直播的平均移动 mau(月活跃用户数)为 8600 万,而 2021 年同期为 8510 万。2022 年第三季度,虎牙直播的付费用户总数为 550 万,而 2021 年同期为 600 万。
it之家了解到,虎牙直播公告称,2022 年第三季度直播收入为人民币 20.171 亿元(2.836 亿美元),2021 年同期为人民币 26.019 亿元,主要是由于近期宏观和监管环境对公司付费用户的情绪产生不利影响,导致付费用户数量减少和虎牙直播每位付费用户平均支出下降。
2022 年第三季度广告及其他收入为人民币 3.614 亿元(5080 万美元),2021 年同期为人民币 3.737 亿元,主要由于充满挑战的宏观环境导致广告服务需求疲软。2022 年第三季度,内容转授权收入对广告和其他收入的贡献相对较大,主要是由于电子竞技赛事转播权的分许可收入是根据赛事时间表和不同时期之间的经历波动来确认的。
2022 年第三季度收入成本为人民币 20.362 亿元(约合 2.862 亿美元),较 2021 年同期的人民币 24.715 亿元下降 17.6%,主要原因是收入分成费和内容成本以及带宽成本下降。
2022 年第三季度收入分成费和内容成本从 2021 年同期的人民币 21.236 亿元下降 15.7% 至人民币 17.898 亿元(约合 516 亿美元),主要原因是直播收入下降带来的收入分成费用减少,以及与内容创作者相关的成本下降。
带宽成本从 2021 年同期的人民币 1.78 亿元下降到 2022 年第三季度的人民币 1.15 亿元(约合 1620 万美元),下降 35.4%,这主要是由于带宽成本管理的改善和技术改进工作,以及公司海外业务专注于关键市场的战略调整导致海外带宽使用减少。
2022 年第三季度毛利为人民币 3.424 亿元(4810 万美元),2021 年同期为人民币 5.04 亿元,主要由于收入下降。2022 年第三季度毛利率为 14.4%,2021 年同期为 16.9%。
研发费用从 2021 年同期的人民币 2.062 亿元下降 16.7% 至 2022 年第三季度的人民币 1.718 亿元(约合 2410 万美元),主要由于人事相关费用和股份薪酬费用减少。
销售和营销费用从 2021 年同期的人民币 2.294 亿元下降到 2022 年第三季度的人民币 1.243 亿元(约合 1750 万美元),下降 45.8%,主要是由于营销和促销费用以及人事相关费用的减少。
2022 年第三季度的管理费用从 2021 年同期的人民币 8,010 万元下降 1.8% 至人民币 7870 万元(约合 1110 万美元)。
2022 年第三季度其他收入为人民币 4390 万元(620 万美元),2021 年同期为人民币 9480 万元,主要原因是退税和政府补贴减少。
2022 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160 万元(约合 160 万美元),2021 年同期为人民币 8310 万元。
2022 年第三季度利息和短期投资收益为人民币 7170 万元(约合 1010 万美元),2021 年同期为人民币 6260 万元。
2022 年第三季度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 1960 万元(约合 80 万美元),2021 年同期为人民币 4060 万元,主要原因是应纳税所得额减少。
2022 年第三季度权益法投资收入份额(扣除所得税)为人民币 5 万元,2021 年同期为人民币 3.787 亿元,主要由于 2021 年第三季度与出售股权投资相关的投资收益。
【第12篇】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1问:丽姐,合伙企业取得了分红收入,个人合伙人按照什么税率交税?
答:合伙企业取分红收入,无论该分红收入是来源于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个人合伙人都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及新三板差别化股息政策适用的主体均是个人,个人通过合伙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及新三板企业的股票取得的分红不能享受此优惠政策。
法律法规
国税函〔2001〕84号
二、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税〔2015〕101号
一、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78号
一、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税总稽便函[2018]88号
(三)关于自然人投资者从投资成立的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是否适用财税[2015]101号文件享受优惠政策问题的意见
财税[2015]101号文件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适用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该'个人'不包括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
2问:丽姐,合伙企业取得了除了分红收入以外的收入个人合伙人按照什么税率来交税?
答:合伙企业取得了除了分红收入以外的收入,其中的个人合伙人按照5%-35%的经营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法规
财税〔2000〕91号
第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投资者)。
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税总稽便函[2018]88号
一、关于个人所得税
(一)关于合伙企业转让股票收入分配给自然人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意见
检查中发现有些地方政府为发展地方经济,引进投资类企业,自行规定投资类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按照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或 '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 20%。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为其纳税人,合伙企业转让股票所得,应按照 '先分后税 '原则,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合伙企业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比照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项目,适用 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征税。地方政府的规定违背了《征管法》第三条的规定,应予以纠正。
3问:丽姐,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股权转让收益比较高,适用5%-35%的税率太高,有什么合理合法的税收政策可以利用么?
答:个人合伙人,股权转让收入较高,丽姐给出两个建议供参考:
第一个建议:
如果股权转让收益高的合伙企业是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意:
1)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后,3年内不能变更。
2)创投企业,是指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基金)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基金)。
法律法规
财税〔2019〕8号
二、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创投企业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应从创投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个建议:
一、有限合伙企业持有a公司股权(未上市),其中几位合伙人要退伙,然后合伙人全部同意由外面的几位合伙人进来承接他们在合伙企业的份额。这样的退伙,几位合伙人按照股权转让所得(20%)来缴纳合伙企业份额增值部分的所得税。
新合伙人承接原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份额,属于原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财产,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因此,原合伙人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用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总结
第一:合伙企业取得的分红收入,单独按照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合伙企业取得的分红收入,不能享受上市公司或新三板差别化股息优惠政策;
第三:合伙企业除了分红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 应当按照5%-35%的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经过备案的创投合伙企业,选择按照单一基金核算的,股权转让所得可以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五:如果是合伙人个人直接转让合伙企业份额,而不是合伙企业转让股权,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增值额的20%纳税。
【第13篇】个人所得税如何合理节税
相信大家都知道公转私一直是被严查的对象,导致这种情形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偷漏税
公司的账目,都是需要有原始凭证的,而通过个人账户进出的款项却不透明,也没有相关完税凭证,更没有发票,很多情况下企业都会通过这种方式来避税。
2:挪用公款
为什么会存在对公账户?因为这个账户是透明可查的,每一笔钱的来源与支出都是有详细记录的,如果由公户转到私户,公私混淆,就难以区分。
3:洗钱
无论是洗钱还是金融诈骗,最好洗白的方式就是通过对公户,而对公户里面的钱怎么出来?那就是公转私。这也是为什么,现在银行开设对公户,相关要求也更严。
在严查的氛围下让人感觉似乎每次公转私都风险满满,一不小心就要踩雷,其实不然,很多公转私方式都是合格合法的,列如以下八种
一、发放工资薪金
公司每月将工资薪金通过公户发到每个员工的个人卡上,且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二、员工差旅费报销
公司将差旅费报销款或备用金通过公户转入出差员工个人账户,出差回来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三、支付劳务报酬
甲有限公司通过对公账户支付授课老师的讲课费10万元,转入老师个人卡中,这10万元已经是缴纳完了劳务报酬所得个税后的税后报酬。
四、支付采购货款
甲有限公司向个人采购一批物品,金额20万元,取得了自然人在税务部门代开的发票,甲有限公司通过对公账户把20万元货款转入自然人的个人卡中。
五、归还个人借款
公司通过对公账户归还个人借款,包括股东或其他自然人的借款。如有借款利息,公司需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风险提示:公司长期借股东钱未还,有账外资金回流的嫌疑,一旦被稽查,会被怀疑有隐瞒收入等违法行为,建议及时清理。
六、向个人支付赔偿金
公司根据合同、协议的约定,或法院的判决书,通过公户向相关个人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
七、股东税后分红
甲有限公司将对公账户上的100万元打给股东个人,这100万元已经是缴纳完了20%股息红利个税后的分红所得。
八、个人独资企业利润
甲属于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定期会将扣除费用、缴纳完经营所得个税后的利润通过对公账户打给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个人独资企业取得的经营所得,应先按5%~35%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时候就有人发现真正能使用方式似乎税率都不低,其实不然,单独一项或许不好用,但是可以与其他政策组合。
例: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区,不仅节税而且合理合法。
这里以把企业注册到我市工业园区为例:
园区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奖励;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给予扶持奖励;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缴税,次月扶持;
那么如果通过政府招商在税收洼地,成立个人独资企业,通过业务转移的方式,将利润转变为经营所得。那么需要缴税就大大下降了,企业所得税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从20%降为2%,如果是成立个体户,那么个税会更低在1%左右
比如1500万盈利就可以入驻园区拆分成3个500万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
亦或者在自身收入过高的情况下可以注册一个个独或个体
以注册的其中一个公司为例
公司挣500万,缴税7.5万
应交增值税:500万*0%(最新政策普票不缴纳增值税,专票3%)=0万
应交附加税:5万*0%=0万
应交个人所得税:500万*1.5%=7.5万
总税收:7.5万
个人独资企业完税后将企业利润公转私到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的个人卡上是允许的。
最后,如果您有税务筹划方面的相关需求,欢迎留言、私信(我会第一时间回复)。您也可以关注我,我会不定时分享避税干货,希望可以帮到您!
【第14篇】个人所得税条例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个税新政策:
1.2023年3月,增加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加上2023年新修订的个税法设立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目前为七项:即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及婴幼儿照护。
①子女教育:每个子女1000元/月,父母可分摊;
②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取得证书当年扣除;学历继续教育4800元/年,学历期间扣除;
③大病医疗:自费15000元<标准<60000,据实扣除;
④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二者择其一,800-1200元/月标准;
⑤赡养老人:每个老人1000元/月,可平均可约定可指定
⑥婴幼儿照护:每个婴幼儿1000元/月,父母可分摊。
2.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1)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对于出售多人共有住房或新购住房为多人共有的,应按照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该纳税人现住房转让金额或新购住房金额。
(3)应提供下列资料:①纳税人身份证件;②现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③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④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提供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复印件。
【第15篇】2023年个人所得税征期
征期起始时间:
●申报缴纳资源税、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
(征期时间:2017-2-1至2017-2-10)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征期时间:2017-2-1至2017-2-15)
【第16篇】个人所得税怎么减免
《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10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1款第3项所称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条:《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1款第4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个人所得税法》第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2)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