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5500个人所得税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5500个人所得税,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5500个人所得税
2023年1月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个人所得税从以前的3500元提高到5000元,可减去6项特别扣除,主要是儿童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率和住房租金,扣除三险一金和专项附加,工资超过5000元需要缴纳个税,那么2023年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个税计算方式有哪些?今天顶呱呱思诚财税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专项附加扣除金额如下:
1、儿童教育每月扣除标准为1000元,每年可扣除12000元。
2、继续教育每月扣除标准为400元,每年可扣除4800元,进行技能职业教育或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教育每年可扣除3600元。
3、大病医疗一年最高可扣除60000元。
4、房贷利息每月扣除标准为1000元,一年可扣除12000元,如果夫妻双方在同一个城市工作,可以选择一方扣除。
5、房屋租金每月扣除标准为1500元、1000元和800元,扣除金额需根据城市而定。
6、赡养老人每月扣除标准为2000元,每年可扣除24000元,不是独生子女,共同赡养老人,子女平均扣除,赡养老人年龄必须在60岁以上。
个税计算方式有哪些?
现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点是5000元,可以扣除三险一金的费用和六项专项附加。下面就举例说明一下个税怎么计算。
例如,王先生在成都工作的月薪是10000元,公司每月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减去1000元,作为独生子女王先生家的父母已经过了60岁,儿子还在上大学,现在贷款买房,那么计算方式为:
王先生的儿子正在上大学,符合孩子的教育,每月可以扣除1000元的专项附加;
父母过了60岁需要王先生的赡养,每月可以扣除专项附加金额2000元,
成都购房贷款,住房贷款利息可以扣除1500元,有缴纳社保那么可扣除1000元。
最终王先生得到的工资是10000-1000-2000-1500=5500元,达到税收征收点5000元,超过的部分按3%的个人所得税率计算,500*3%=15元,王先生每月需要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是15元。
看完以上内容,相信您已经了解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若您对于个税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您留言或私信思诚财税小编。
【第2篇】无锡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有关规定,现就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于按月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月生产经营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为0%;月生产经营收入在2万元(含)至5万元之间的,对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5%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月生产经营收入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之间的,对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8%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月生产经营收入在10万元(含)以上的,对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1.4%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在集贸市场内经营并按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月生产经营收入在2万元(含)以上的,对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3%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对于实行按次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到税务机关办理代开发票业务时,对开具发票金额达到按次征收增值税起征点的,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并对超过增值税起征点以上的部分,按0.5%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本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工作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0号)同时废止。
小微解析:关键的核定征收率都帮大家标黑啦!这个核定征收率,范冰冰看了都会流泪,估计都后悔去无锡开工作室了,还是咱大北京好。
创意配图:个税改革 个税 个人所得税
【第3篇】个人所得税证明
税收优惠政策《二十税》为您解答
个人在外从事劳动,包括咨询,设计,技术,代办,居间,信息服务等,这些获取的收入都属于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的名义跟公司进行合作,从事社会生产经营,需要开具发票给公司,是很常见的。
个人因为没有工商登记,不具备开票资格,所以只能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进行缴纳,税率为20%-40%,报酬金额越多,缴纳的税率也就越高,而且年底的时候还会进入综合汇算清缴,所以对个人来说,税负压力是很大的。
自然人现在也是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在一些地方经济发展地区,享受当地的自然人代开政策,个人在优惠园区税务局进行代开,将个人劳务报酬所得核定为个人经营所得进行纳税,税率为0.95%-1.7%,综合税率不超过3%,一年可以代开500万,不会根据开票金额多少改变税率的。
在优惠园区代开,个税是按照个人经营所得进行缴纳的,也会有税务局出示的完税证明,年底也不会进入综合汇算清缴,开票流程简单,一般1-3个工作日左右出票,出完票就出示完税证明,但是前提是需要保证业务的真实性,保证三流合一,对于开票品目限制也不大,基本上的品目都能代开,能大幅度的降低个人的税负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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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区别
《一周税》公众号,政策早知道,纳税早筹划!
2023年,税务稽查的重点关注就是企业的“公转私”,那什么是“公转私”?“公转私”就是企业对公账户里面的资金转入个人账户的过程。企业公账里面的钱是企业的钱,用于企业经营,如果想要将企业的钱提现用于个人支配,需要按规定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企业对公账户私户走账超过5万元、现金超过10万元都会被监控,现在的金税三期系统“以票控税”,企业的资金流转已经是非常透明的了,即将上线的金税四期是“以数控税” ,在大数据稽查下,企业不合规的纳税行为将变得更加无所遁形。
“公转私”监管越来越严,企业要想减税降费,就必须采用合规、合理的方式来进行税务优化,如何解决企业成本票缺失、利润虚高以及20%的分红个税问题,其实可以选择成立个体工商户来承接业务,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个体工商户没有企业所得税,没有分红个税,在今年增值税普票免征的条件下,只需要缴纳园区核定的个人经营所得税,山东、河南、重庆等园区税率0.3%-0.75%,其中贸易行业个税仅0.3%。
个体工商户没有“公转私”提现问题,因为个体户不需要缴纳双重所得税,在个人经营所得税完税后,企业账户的钱便可以转入个人账户自由支配,核定征收政策也是针对小规模个体工商户,帮助个体工商户进一步减轻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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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要调个人所得税
为什么劳务报酬与经营所得变更收入性质通过成立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的操作行不通?
实务中有的纳税人听信所谓财税专业人士意见,将明明是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想通过成立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降低税负,这样做是存在涉税风险的。实务中被税务机关查处的案例就是最好的普法宣传。
比如明明就是个人业余时间给有需求的企业提供了几项专业技术咨询,收取了一点劳务报酬,为了规避纳税,去注册成立一个个体工商户自己开票作为经营所得缴税,过几天开完票就把公司注销。
这样真的可行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你只是虚假注册一个或者多个空壳公司,目的就是为了开票,并没有实际地址对外经营,通过这种方式变换收入性质,税务机关肯定会依据具体业务实质进行判断。
比如网络主播的主要收入来源为“坑位费”,而“坑位费”的高低完全取决于网络主播个人的知名度,“坑位费”说直接点就是靠个人名气挣钱,或者说靠“脸”挣钱。国家税务总局在﹝1996﹞148号第五条明确规定:纳税人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名义、形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纳税。个人采取成立公司或个体工商户来逃避国家税收,变换收入性质是存在涉税风险的。
【第6篇】个人所得税有滞纳金吗
有一些税务稽查工作经验的人,大多知道以下这个关于个人所得税是否加收滞纳金的文件。
国税函[2004]119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第三条:按照《征管法》规定的原则,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无论适用修订前还是修订后的《征管法》,均不得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加收滞纳金。
除了这个文件明确提到查补的扣缴税款不加收滞纳金,另外征管法第六十九条也从侧面印证了这个观点。六十九条规定: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从六十九条规定来看,对于未按规定扣缴税款的行为,法律责任只有追缴税款和处以罚款,并不涉及滞纳金。
这个道理也很简单,因为扣缴义务人并未扣下税款,所以不存在滞纳税款的问题,对扣缴人未扣缴的违法行为只能是处罚,而不能加收滞纳金;在2023年1月1日前,如果扣缴人未按规定扣缴个税,纳税人并没有自行申报的义务,更不存在迟缴税款的问题,所以即使遇到税务机关检查,需要补缴,也只需要按规定补缴税款,也不存在加收滞纳金的问题。
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后,这种情况发生的改变。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也就是说,对于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行为,新个税法明确了纳税人自行申报的义务,也就是次年六月三十日前,或税务机关通知的限期内缴纳,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比如在次年七月五日才缴,对于滞纳税款这五天是应该加收滞纳金的。
可以说新个税法到来,对个人纳税申报义务的重新确定,个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将随之发生改变。
既然个人所得税法明确了纳税人的申报义务,税务机关查补追缴税款时,征管法六十九条中却只字不提加收滞纳金,就会让税收执法工作陷入一种尴尬的境地,今年是征管法修订之年,希望立法者在修订的时候能考虑到这个细节问题。
当然,目前来说,税务稽查查补的税款都是2023年及以前年度的,对于2023年及之前的未扣缴的个人所得税补缴,按上述规定还是不需要加收滞纳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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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跨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相关规定:
一、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二、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需要掌握异地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应及时提供。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对异地工程作业人员已纳税工资、薪金所得重复征税。两地税务机关应加强沟通协调,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
四、建筑安装业省内异地施工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参照本公告执行。
五、本公告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第十一条规定同时废止
【第8篇】个人所得税报表模板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一套18种税应纳税额自动计算excel模板,对于刚入会计的人来说,应纳税额的计算是一个令人头疼的大问题。今天小编分享的这套18种税应纳税额自动计算excel模板,不仅包含18种常见的税种应纳税额计算,而且公式已经设置好,表格还可以自动生成,非常好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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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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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如今买房置业、投资成了很多人的选择,上一篇我们讲过个人买卖商业用房涉及的相关税费,今天我们来看下个人买卖住房涉及的相关税费(文中“住房”不包括车位、商铺、公寓、厂房、写字楼等)。
具体这些税费是如何计算的呢?让我们详细看下双方需要缴纳的各项税费吧:
销售(转让)方承担的税费
一、增值税
全额缴纳计算公式:不含税转让收入×5%(或含税收入/1.05*5%)
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不含税转让收入-不含税购买住房价款)×5% 或(含税收入-含税购买住房价款)/1.05*5%
注: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区别:
(一)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住宅的界定为普通住宅: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不含)以上;
2、单套住宅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比例不能超过上述标准20%);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全市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含)以下。
(二)凡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住宅界定为非普通住宅。
另外,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需要关注:
1. 购买住房价款需要拿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合法凭据,如以购买方式取得的房产,以购房发票作为合法凭证,如无购房发票;以契税发票上面注明的金额也可以作为购置原价。
如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房产,可以以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上标注的公允作价作为原值进行扣除。
2. 税收优惠 “满2满5” 起止标准
·取得房产时间判定标准(起算):
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地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房地产权证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不一致时,按“孰早”原则判定。
注:
房地产权证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指房地产权证核准登记日
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指契税完税凭证填发时间
转让房产时间判定标准(止算):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二、城建税及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市区)、5%(县镇)、1%(非市县镇)
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
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率2%
注:地方教育附加属于地方规费,以地方政策为准。另外,或有其他附加项目,也按照地方政策规定执行即可。
三、土地增值税
税法规定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四、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满五唯一”免税外,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税规则如下:
a. 卖方能提供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的
应交个税=住房转让收入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有关合理费用的差额×20%。
b. 卖方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实行核定征税。
应交个税=住房转让收入× 核定征收率(征收率由各地税务机关自行确定,一般普通住宅征收率为1%;非普通住宅征收率为1.5%)
五、印花税
税法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按揭贷款买房,对于借款金额要在签订合同的时缴纳印花税。
购买(受让)方承担的税费
情况一:购买一手新房
一、契税
计税依据: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实践中一般为不动产的登记价格。
税率: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确定差别税率。大部分地区如北京、上海、广东、江西、广西、山西、辽宁、福建、河南、云南、海南等省份均设置3%税率。此外,还有如下税收优惠: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
·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
·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印花税
税法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因此买卖个人住房的交易双方均免于缴纳印花税。如果是按揭贷款买房,对于借款金额要在签订合同的时缴纳印花税。
情况二:购买二手房
一、契税
主要受购买住房属于家庭首套或二套,以及房屋面积影响;具体计算规则与购买一手房相同。
二、印花税
与购买一手房相同,买卖双方均暂免征收。如果是按揭贷款买房,对于借款金额要在签订合同的时缴纳印花税。
最后我们看下,个人买卖住房交易双方各项税费缴纳情况总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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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个人所得税ppt课件
每一个企业,都离不开所得税汇算清缴,其重要程度就不言而喻了,但是汇算清缴又是很复杂的,也有许多人是不会的,怎样可以快速掌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呐?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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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离职补偿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岁末年初,很多小伙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被动离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被动离职的员工可以得到一笔离职补偿金。哪些情况下单位需要支付离职补偿金呢?离职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什么?离职补偿金的个人所得税又如何计算呢。
今天我们一起来聊一聊上面这些问题。
一.何种情况下单位需要支付离职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工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工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十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十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十三)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十四)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离职补偿金的支付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作年限
支付月工资
0-6个月
0.5个月工资
6-12个月
1个月工资
n年-n年6个月
n+0.5个月工资
n年7个月-n年12个月
n+1个月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项目
要点
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
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高于所在地平均工资三倍
按所在地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月工资低于所在地平均工资三倍
按劳动者月工资支付
三、离职补偿金的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是指年平均工资,不是月平均工资。很多人都把这个理解为月平均工作,这个是错误的。
案例1:
2023年11月,诸葛先生(系居民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离职补偿金150000元,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90000元。请计算诸葛先生该笔离职补偿金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析:因离职补偿金(15万)小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27万),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2:
如上述案例中,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30000元,请计算诸葛先生该笔离职补偿金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析:离职补偿金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15万-3*3万=6万元),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离职补偿金收入-3*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50000-3*30000)*10%-2520=3480元。
上述案例的会计处理如下:
1、计提时离职补偿金时
借:管理费用-辞退福利 15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150000
2、实际发放离职补偿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150000
贷:银行存款 146520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3480
四.特殊情况下的离职补偿金是否可享受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优惠
最近一个朋友诸葛先生咨询:诸葛先生与长江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并在长江公司工作10年。后因经营需要,长江公司的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了泰山公司,待股权转让完成后,长江公司将更名为黄河公司。按照法律规定,长江公司发生的是股权转让行为,不属于《劳动合同法》中需支出离职补偿金的范畴,但是长江公司处于对员工的爱护,还是决定按照n+3为员工发放助力金(补偿金)。请问,诸葛先生取得的助力金(补偿金)是否能够享受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优惠。
老王分析,如果诸葛先生与长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与黄河公司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无论其实际的工作性质有没有发生变化,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应该可以享受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优惠。因为长江公司变更为黄河公司后,因为其股东发生变化,其经营策略和劳动用工习惯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果本次诸葛不能享受164号文规定的税收优惠,可能在不远的将来,其从黄河公司被动离职时,很可能不能取得离职补偿金,进而不能享受164号文规定的税收优惠。
这种情况目前是没有法律规定的,是否能够享受优惠也未能得到官方的验证。大家说,这种情况可以享受164号文的优惠吗。在线等~~~~~
【第12篇】杭州个人所得税退税
2023年个税统计已经出来,由于是在这个节点上出来的,因此这个数据应该是不算退税的数据。数据出来后,每个人都有一些看法,有拿自己个税和当地平均水平对比的,也有拿各地数据进行对比的,对于杭州人来说,相信应该是更加有信心,因为这几年杭州的人均个税不断上涨,早已把四大一线城市之一的广州比下去了,甚至有追赶深圳的趋势。
杭州2023年人均个税4677元!
对于各地经济情况,很多人会拿gdp数据来看,gdp作为地区生产总值确实比较全面的反映了一个地区的经济规模情况,也是国际上经常使用的经济指标。但是对于一个城市来讲,它似乎不是那么准确,因为各地的产业情况不同。举个简单的例子,某个镇建了一个化工厂或者电厂,它的gdp瞬间就上涨来了很多,但是当地老百姓的收入变化并不大,当地真正经济也没有很大的改观,主要是这个化工厂或者电厂不能惠及很多的人,但它对gdp的影响很大,而且由于产业不同,地方经济质量也不同。另外,在现有考核体制下,gdp真实数据的统计也有很大的问题,前些年各地挤水,尽管有统计口径上的原因,但很多自身主观上也是有些问题的,而且谁又能保证现在gdp数据的准确呢?这个数据本身只是具有统计性,没有强制性。
而个税数据是实时被监控的,相对来说这个数据和老百姓的关系更大。杭州2023年全年人均个税是4677元,排在第四位,前三位分别是上海、北京和深圳,上海和北京处于一个档次,而且是远远领先于其它地方,大概是8000多块,深圳是6000多块,接下来就是杭州,还有宁波是3000多,苏子粥接近3000,再往下基本就是2000多甚至1000多的了,这些还基本上都是新一线城市和经济强市,像普通的地级市甚至很多都是达不到1000元的,所以大城市和小城市的收入差距是很大的,也难怪现在出生率不断下降,而一线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并且一线城市还在不断往外疏解人口。
是什么在支撑着杭州这么高的个税?
杭州个税4677元,平均到每月是390元左右,按照正常五险一金缴纳的情况下,税前工资大概14000元多一点。但是事实上很多私企是不能做到工资全额和12%比例缴纳五险一金的,甚至部分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也做不到这一点,所以事实上大家的税前工资还要更少一些,在考虑到高收入群体征税比较多,所以个税的贡献率高收入群体要多一些,所以事实上大多数人是达不到这个工资水平的,所以即使你拖后腿了也很正常,不是经常有人拿自己的收入和马云平均吗,虽然有些偏激但道理并没有错。
对于杭州来讲,缴税大户无疑是阿里及阿里系系,据称阿里在杭州有5万员工,但阿里系及相关企业很多属于互联网类,虽然收入水平远不如阿里,但这些企业的员工也是缴税大户,虽然没有明确的数据来显示这个群体个税对于杭州的占比,但显然是一个很庞大的数字,如果有兴趣可以简单去计算一下。
但事实上杭州这些年其他行业发展也很不错,过去中国一直是房地产的天下,传统行业工资很低,近些年制造业工资也开始上涨,因此杭州的制造业和电商类企业也在支撑着个税,另外杭州的体制内人员工资水平相对偏高,这些人也是缴税主力军。
【第13篇】修改个人所得税
为提升办税便捷性,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版本号:v3.1.071)新增在线更正往期申报表功能,以前,扣缴客户端只能对最近一期申报表进行更正,如需更正往期申报表只能去办税服务厅办理。新功能上线后,扣缴单位也可以通过扣缴客户端更正往期申报表,具体操作如下:
启动更正
①登录扣缴客户端,选择需要更正的“税款所属月份”。
②点击【综合所得申报】进入综合所得申报界面,点击【4申报表报送】查看当前月份申报状态,只有申报状态为“申报成功”的情况下才允许启动更正申报。
③点击【更正申报】按钮,启动更正申报,系统提示往期错误更正申报成功后,需要对后续税款所属期的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表进行逐月更正。
启动更正时,系统会自动导出一份当前有效的申报记录供纳税人留存备用并提示保存路径(默认为桌面),每次导出的备份文件可根据时间不同进行区分。
注:该导出备份功能可以通过【系统设置】-【申报管理】-【更正申报备份】中设置,系统默认启用该功能,建议大家不要轻易将该功能关闭,否则将无法找回原始记录。
报表填写
①点击【1收入及减除填写】,系统将弹出提示,往期错误更正时,不能新增人员和修改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额,点击确定后,继续选择需要修改的所得项目。
说明:扣缴单位如需要在往期申报表新增人员或修改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额,则仍需要至税局办理申报更正。
②选择需要更正的人员,双击相应数据进入编辑界面修正错误数据。(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额不允许修改,如需修改,需前往办税服务厅);需要删除的人员,勾选相应数据后删除。
注意:如果该期申报表的本期收入、本期扣除等本期数据不存在错误,仅是因为之前的税款所属期进行了更正申报而需要逐月更正的,则可直接跳到【税款计算】步骤。
税款计算
完成申报表本期数据的更正后,点击【2税款计算】,重新计算更正后的应补(退)税额。
附表填写
【1收入及减除填写】中如果填写了“减免税额”、“商业健康保险”或“税延养老保险”,需要在【3附表填写】中完善附表信息。
申报表报送和税款缴纳
报表填写完成后,可按照正常申报流程通过【4申报表报送】功能进行报送。报送成功后,如果有新的应征信息产生时,可通过【税款缴纳】菜单完成税款的缴纳。
若报送时提示报送不成功的,应按提示信息修改后重新报送或到办税服务厅处理。
撤销更正
如果在报送申报表之前,发现原申报数据无误,可点击【撤销更正】按钮,撤销更正申报。但成功报送申报表后,则无法撤销更正。如需要使用原申报数据,可查看系统自动导出备份的原申报记录。
以上就是扣缴客户端更正往期申报表的操作方法,更正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若需要更正的往期申报表曾经在办税服务厅更正过,或当前扣缴客户端没有该往期申报表的历史申报数据的,扣缴单位仍需前往办税服务厅更正。
☑ 2.申报表在办税服务厅更正后,扣缴客户端原有申报数据不会更新,扣缴单位应务必将客户端【系统设置】-【申报管理】-【综合所得算税】中的设定为“在线算税”,以保障以后月份申报时的累计数据能按更正申报后的最新数据计算。
☑ 3.无论是通过扣缴客户端或在办税服务厅更正往期月份申报表,更正后,后期月份也应该逐月进行更正,如未逐月更正,将导致以后月份申报时不能获取正确累计数据,除非所更正的内容不影响以后月份申报数据。
☑ 4.更正申报往期月份时,不支持新增人员和修改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金额,如需新增或修改,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 5.扣缴客户端只允许更正2023年1月及之后税款所属期的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数据。
☑ 6.若更正申报后需要办理退(抵)税的,由扣缴单位前往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误收退(抵)税业务。
☑ 7.为避免因错误更正而导致原始记录丢失,每次启动更正时,系统会自动导出一份当前有效的申报记录指定路径(默认为桌面),供扣缴单位留存备用。每次导出的备份文件可根据时间不同进行区分。
【第14篇】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一、汇算清缴时间
2023年3月1日-6月30日
二、汇算清缴流程
1、下载个税app(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2、注册登记个人信息
2.1 注册个税app的方式有两种:大厅注册码注册、人脸识别认证注册。
2.2 任选一种,按照提示流程进行操作,完成验证即可。
2.3 绑定银行卡:用于补税/退税
3、申报流程
3.1 简易申报方式
【适用人群】
1)未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人
2)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具体操作流程】
1)登录个税app,点下方【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行申报。如图所示:
2)进入申报界面→选择【简易申报】→阅读并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3)确认【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可点击【查看收入纳税数据】查看收入纳税明细数据→确认已缴税额无误后点【提交申报】→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确认】,即可完成简易申报。
3.2 标准申报方式
【具体操作流程】1)登录个税app,点下方【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标准申报】→阅读并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可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也可选择【我要填报空白申报表】),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可以预先查看相关收入纳税数据,建议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方便、准确又快捷。
2)确认选择后,阅读并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选择确认【任职受雇单位】→点击【下一步】→逐一确认收入和税前扣除。
温馨提示:全年一次性奖金有两种计算方式,大家可以参考上一篇文章,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申报。
3)对【收入】、【费用】、【免税收入和税前扣除】等项目→核对或填报→点击【下一步】→系统根据计算结果在左下方显示【应补税额】或【应退税额】→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4、补税/退税
4.1 依据系统计算和提示申报金额,如果是正数,即为需要补缴的个税,如果是负数即为上个年度多预缴的个税,可以申请退税。
4.2 如果申报结果提示为退税,可点击【申请退税】,选择已绑定的银行卡(记得要绑定一张借记卡,最好是一类卡),点击【提交】即可,一般在3-5个工作日会将退税款支付到绑定的银行卡。
【第15篇】个人所得税2023新政策
2023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推出多项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已近岁末,小编这就给您盘点盘点。
1
要点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修订
自2023年1月1日起,启用新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1)根据新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调整完善了原《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相关填报内容和说明;
(2)根据新税法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有关规定,制发《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3)根据创业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有关政策规定,制发《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和《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2
要点
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明确
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创投企业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应从创投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证监会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
3
要点
明确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
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如果此前六年在中国境内每年累计居住天数都满183天而且没有任何一年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此前六年的任一年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不满183天或者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此前六年,是指该纳税年度的前一年至前六年的连续六个年度,此前六年的起始年度自2023年(含)以后年度开始计算。
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
4
要点
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明确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的所得来源地、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税款计算、适用税收协定、相关征管规定等具体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5号)
5
要点
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规定
自2023年5月1日起,申请人应向主管其所得税的县税务局(以下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境外分支机构应由其中国总机构向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合伙企业应当以其中国居民合伙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居民合伙人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6
要点
部分应税所得项目调整
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取消了“其他所得”项目,按照原税法“其他所得”项目征税的有关政策文件,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一是将部分原按“其他所得”征税的项目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
二是将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所征税款由计入“其他所得”项目调整为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三是一些原按“其他所得”征税的政策予以废止。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4号)
7
要点
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1号)
8
要点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78号)
9
要点
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23年12月5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93号)
10
要点
北京2023年冬奥会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对国际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的外籍雇员、官员、教练员、训练员以及其他代表在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临时来华,从事与北京冬奥会相关的工作,取得由北京冬奥组委支付或认定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该类人员的身份及收入由北京冬奥组委出具证明文件,北京冬奥组委定期将该类人员名单及免税收入相关信息报送税务部门。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3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92号)
11
要点
铁路债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政策
对个人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兑付机构在向个人投资者兑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
12
要点
公共租赁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为继续支持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称公租房)建设和运营,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
13
要点
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个人所得税政策
1.自试点开始之日起,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三年(36个月,下同)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自试点开始之日起,对个人投资者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三年内实施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具体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试点开始之日,是指首只创新企业cdr取得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发行批文之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52号)
14
要点
多部门联合发文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涵盖了个人所得税事项办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纳税人在办理相关事项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以在点滴间积累自身的纳税信用:
一是事前关注信用承诺。税务部门已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等表单中设立了信用承诺书,提示纳税人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承诺。信用承诺的履行情况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二是事中注重诚实守信。《通知》规定,税务部门将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记录、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记录、违反信用承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为重点,研究制定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的制度办法。对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记录持续优良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激励;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守信原则,存在偷税、骗税、骗抵、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等失信行为的当事人,税务部门将列入重点关注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对于情节严重、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标准的,税务部门将列为严重失信当事人,依法对外公示,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推送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三是事后关注合法权益。《通知》规定,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记录有异议时,可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税务部门将及时回复并反馈结果。与此同时,税务部门将为纳税人提供信用修复渠道,鼓励自然人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开展信用修复。
政策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规〔2019〕860号)
15
要点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出台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出台,主要是: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4号)
16
要点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保障纳税人顺利完成新税制实施后首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国家税务总局起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3年12月26日前,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进入首页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第16篇】兼职个人所得税
昨天,有粉丝朋友咨询小五:帮a企业兼职做设计,取得收入1200元,但a公司负责人说,会扣20%的个税,且要求开发票。这合理吗?
首先要明确一点,工作之外兼职取得的收入,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个税,预扣率在20%-40之间,但并不是简单地扣除20%。
同时,a公司的劳务费支出也需要取得发票入账,所以,a企业要求开具劳务发票,是合理的。
那么,个人开具劳务报酬发票需要交哪些税呢?接下来和小五一起学习下吧~
一、增值税
根据现有的政策规定,符合代开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在个人代开发票的时候由税务机关扣除。
一般情况下,自然人提供劳务征收率为3%,但目前可享受1%(增值税3%减按1 22年继续执行)的优惠政策。
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这些税种都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算基础,如果代开发票到时候实际缴纳了增值税,那就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生乘以相应的税率计算。
城建税的税率分为1%、5%、7%三个档次;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当然也可以按财税〔2019〕13号规定,享受最高50%的减免。
和增值税一样,这些附加税也是在个人代开发票的时候由税务局代扣。
如果增值税免征了,那么相应的附加税也会免了。
三、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在代开发票的时候税务局不代扣,而是由支付方先行预扣预缴,纳税人年度再进行汇算清缴。
虽然劳务报酬预扣预缴的税负相对较高,20%-40%,但实际上,汇算清缴后税负并没有那么高。
举个例子:
老王取得劳务费6000元(税前所得),代开发票需要交哪些税?税后所得多少?一起来算算吧~
老王应交增值税59.41元(开发票时税税务局代扣)。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其他税费
=(6000/1.01)*(1-20%)-2.08
=4750.39(元)
预扣预缴的个税=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4750.39*20%=950.08元
因此,老王取得劳务报酬所得6000元,支付方需代扣代缴950.08元个税。
2023年新税法实施后,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特许权、稿酬同属于综合所得税,在每年的3-6月份,合并进行个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简单来说,劳务报酬所得额预扣预缴时,税负相对较高,但个税汇算清缴时,和工资薪金适用的是同一套税率表。所以,劳务报酬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高。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后续小五会继续分享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相关知识~欢迎关注51账房,一起学习财税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