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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14

【导语】企业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企业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16篇)

【第1篇】企业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

一、个人所得税申报

1、自然人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2、生产、经营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或者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取得限售股转让所得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款的

从境外取得所得的

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

二、消费税纳税申报

1、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2、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3、成品油消费税申报

4、小汽车消费税申报

5、电池、涂料消费税申报

6、其他类消费税申报

申报期限: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三、企业所得税申报

1、月(季)度预缴申报

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适用据实申报)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及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

纳税申报期:在月份或季度终了1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2、年度纳税申报

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据实申报)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及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

纳税申报期:在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并办理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3、特殊情况下的纳税申报

居民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

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的申报

纳税申报期: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3、特殊情况下的纳税申报

居民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

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的申报

纳税申报期:

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房产税申报

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六、耕地占用税

在获准占用耕地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七、契税申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八、土地增值税申报

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九、资源税申报

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纳税人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经核准可以按次纳税。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比照上述对纳税人的规定执行。

十、车船税申报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

十一、基金(费)申报

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子产品的生产者,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2、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娱乐业营业税或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3、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申报

十二、代扣代缴申报

1、扣缴义务人申报

2、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申报

3、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4、扣缴车船税申报

有关纳税申报的其他规定:

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示例:2023年10月9日,某市国税局对本辖区内的经营者进行日常税务检查时发现,某建筑材料商店2023年3月办理税务开业登记,从事建筑材料销售业务。在其经营长达两年的时间内,既未建立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也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问题:该建筑材料商店在纳税申报方面有何违法之处?会受到什么样的行政处罚?

分析:该建筑材料商店未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依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补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2篇】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需要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采用查账征收,且不考虑所得税纳税调整的前提下,实现利润100万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8.45万元。

个人独资企业需要缴纳的税金主要为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缴纳的增值税、附加税和印花税,可以根据企业适用的增值税征收方式、适用的税率(征收率)和应税销售额等计算申报和缴纳增值税、附加税和印花税等。

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查账征收,一种是核定征收。核定征收主要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实行核定征税的投资者,是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

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经营所得,采用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或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至35%。

当个人独资企业年度实现利润100万元,在不考虑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事项的前提下,按照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65500元。则该个人独资企业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100万元*35%-65500元=284500元。

个人独资企业采用查账征收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需要注意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本人发生费用扣除标准为60000元/年,即每月5000元;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是投资者及其家属发生的生活费用等不得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投资者及其家属发生的生活费与生产经营的成本费用混合在一起,且很难区分的,则很难区分的相关全部成本费用均不得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是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与企业生产经营公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金额和比例。

另外,投资者投资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其准许扣除的个人费用,由投资者选择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企业提取的各种准备金不得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需要强调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应税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总之,个人独资企业年度实现利润100万元,在采用查账征收,且不考虑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项目的前提下,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8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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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8日

【第3篇】建安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

【导读】:建安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入什么科目?通常情况来说,建安企业中个人取得收入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都是计入应交税费科目的,小编老师会在下文中给出详细的解答,具体内容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建安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入什么科目?

1、建安收入中的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应该记入应交税费科目。

2、缴纳时的具体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企业所得税该怎么做账?

1、按月(季)预交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应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每月终了,企业应将成本费用和税金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然后再计算“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之差。贷方余额则为企业本月实现的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借方余额则为企业本月发生的亏损总额。 由于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存在的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会计核算上可以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

(1)应付税款法

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在应付税款法下,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缴的所得税。在应付税款法下,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所得,再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出当期应缴的所得税,作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的所得税,记: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月末或季末企业按规定预缴本月(或本季)应纳所得税税额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企业应将“所得税”科目借方余额作为费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2)纳税影响会计法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纳税影响会计法又可以具体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两种。

①递延法。递延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保留到这一差异发生相反变化的以后期间予以转销。当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不需要调整由于税率的变更或新税的征收对“递延税款”余额的影响。发生在本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用现行税率计算,以前各期发生的而在本期转销的各项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按照原发生时的税率计算转销。

(1)应按税前会计利润(或税前会计利润加减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后的金额)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科目,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2)按照税前会计利润(或税前会计利润加减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后的金额)计算的所得税费用与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之间的差额,作为递延税款,借记或贷记“递延税款”科目。

(3)本期发生的递延税款待以后各期转销时,如为借方余额

应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递延税款”科目;

(4)如为贷方余额

应借记“递延税款”,贷记“所得税”科目。

(5)实际上缴所得税时,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②债务法。债务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保留到这一差额发生相反变化时转销。在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时,递延税款的余额要按照税率的变动或新征税款进行调整。

本文关于建安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入什么科目的问题小编就介绍完了,其实建安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和一般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是一样的,作为企业员工的个人,企业在发放个人工资收入后,财务会计处理都会按照正文内容进行的。

【第4篇】合伙企业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海南合伙企业减持股票,合伙人可按经营所得纳税并享受优惠吗?

海南税收政策咨询:有限合伙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减持是否可认定为经营所得,从而享受15%个税优惠政策?

解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财税﹝2000﹞91号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合伙企业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股票)取得的收入,应计入合伙企业的“收入总额”,并按规定计算合伙企业利润,自然人合伙人应“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5%-35%。

依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2号)规定:“一、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二、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同时,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31号)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纳税人,规定了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需同时满足的两个条件。

条件1: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

条件2: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海南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施动态调整)。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办法,确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名单后,定期提交给海南省税务局办理退税。

【第5篇】建安企业个人所得税

1、与建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如公司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建筑工人等,他们自建安企业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建安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支付工资时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并做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成功快车小编认为,如果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而是以「劳务合同」、「临时用工协议」、「季节用工协议」等形式用工,甚至用工但未签订合同,只要企业与之存在事实的任职、受雇关系,此类人员应比照正式员工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2、如果建安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那么,建安公司在向劳务公司支付工程款时没有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劳务公司在向工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需要扣缴其个人所得税,并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跨省异地施工的,如果项目地税务机关随工程进度附征了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则劳务公司无需再做扣缴明细申报。

3、如果建安企业与工人之间存在非公司制的承包人(班组长),而且工人工资是直接支付给承包人,再由后者向工人支付,则需要注意:

(1)无论承包人是否办理了工商登记,他们所从事的都是经营活动,应该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建安企业对「经营所得」没有代扣代缴的义务。

(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承包人在向工人支付工资时,应当代扣代缴其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成功快车提醒:编造虚假工资表(如每人每月不超过3500或者5000元),或者不做扣缴申报,均存在涉税风险。

(3)建安企业应当与承包人签订班组用工协议,至少要明确两件事,一是工人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由承包人负责代扣代缴;二是承包人应当按照税收政策规定向建安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得税前扣除凭证。

(4)根据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的规定,建安企业对承包人的支出,属于境内增值税应税项目支出。如果承包人办理了税务登记,建安企业应取得其自开或代开发票作为所得税前扣除凭证;如果承包人为自然人,除小额零星经营业务以外,也应向建安企业提供其代开的发票。

(5)建安企业在所得税前扣除时,除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之外,还要附班组用工协议、工程计量单据、付款凭据等相关资料,以证明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第6篇】企业申报个人所得税流程

个人所得税的扣缴申报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除了日常的工资薪金个税以外,还会涉及到境外所得个税的扣缴申报。境外所得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呢?这个问题恐怕是很人不清楚的。相关应纳税额的计算和申报表的填写,以及退税的申请办理等等,这个过程中有问题的,下面就来看看:境外所得操作申报流程吧,附相关案例!

一、境外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案例

首先要弄清楚到底要交多少税?

境外所得抵免限额的计算

应补(退)税额的计算

二、web端的操作流程

上面案例计算完成后,就要在自然人web端进行填写申报表并申报了。

相关申报表的填写

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的详细操作流程

好了,上述就是境外所得申报的全部流程了,通过一个案例,希望大家能够明白境外所得的计算过程及申报方法。

【第7篇】企业个人所得税申报

个税申报分为两种,一种是正常申报,一种是零申报。零申报,顾名思义就是当月实际发生金额为0的申报方式,操作比较简单。

一、申报要求

所有公司,无论是集团公司还是子公司,无论当月薪酬发生额是多少,都需要进行申报。

二、申报期限

每月1日-每月10日申报上月个税,有的公司是10日为公司发薪日,建议于每月1日-每月5日期限完成个税申报。

三、申报账号和密码

申报账号为纳税人识别号,申报密码可自行设置。

温馨提示:纳税人识别号可以通过【天眼查】进行查询。

四、申报流程

1、登录:打开个税申报系统,即【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选择【申报密码登录】,按照要求输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和申报密码,申报密码需要注意区分字母大小写,有输入次数限制,超过次数会锁定无法操作。

2、在首页选择【税款所属月份】,如是2023年7月初操作申报个税,税款所属月份则选择2023年7月。

3、点击左侧列【人员信息采集】。

(1)如果有新增人员:点击【添加】→输入人员基本信息后→点击保存→报送。

(2)如果有离职人员,点击离职人员姓名→右上角【人员状态】选择【非正常】→输入离职日期→点击保存→报送。

4、点击左侧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下载更新-全部人员。

5、点击左侧列【综合所得申报】→收入及减除填写→正常工资薪金所得→选择【复制上月当期数据】→点击申报人员姓名,依次输入【本期收入】、【基本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累计专项附加扣除】→保存,下一条……→税款计算→申报表报送,发送申报。

(1)如果是零申报或者当期不产生税款,申报后会在【申报状态】中显示【申报成功,无需缴款】。

(2)如果产生税款,在点击发放申报后会自动弹出缴款的提示,按照提示一步步操作即可完成缴款,完成缴款后在【申报状态】中确认已申报成功并完成缴款。

6、如果产生税款,在完成缴款后,还需要把个税完税证明打印出来给财务人员。操作步骤如下:

点击左侧列【查询统计】→单位申报记录查询→选择税款所属期→下载。

注:每个省的个税申报系统不是同一个,需要分别打开不同的申报系统。

以上就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操作流程,如果有用可以点个赞哈,任何建议都可以留言告诉我。

【第8篇】企业个人所得税

今天跟大家分享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有关公式。

1.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2.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的计算

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3.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的计算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1.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费用 60 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累计预扣法预扣税款的计算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4.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5.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6.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及以前年度亏损)×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8.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月)收入不足 4 000 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800 元为限)-800 元]×20%

(2)每次(月)收入在 4 000 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800 元为限)]×(1-20%)×20%

9.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10.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11.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2.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3.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14.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5.个人转让限售股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第9篇】企业代交个人所得税

劳务费,也就是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所得的收入。很多人容易把这项收入和工资混淆,其实两者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劳务费是独立个人所得,而工资则是非独立个人所得,在纳税层面,它们适用不同的税率。

司转给个人劳务费怎样扣税

那么代开劳务费发票可行吗?公司代个人开劳务费发票需要纳税吗?司转给个人劳务费怎样扣税才能合规解决发票问题的同时,还能实现合规降本降费呢?带着这些疑问,我们来看看专注为企业解决财税难题的比安财穗平台所作的简要分析。

代开劳务费发票是可以的,如果是公司代个人开劳务费发票,需要交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在支付劳务报酬时,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义务。如果企业以发票进行入账的话,一般来说就可以不用代扣代缴了。但是很多情况下,绝大多数的个人是不愿意自己去开发票的,这就导致了企业要面临支出无票的困境,税收压力也随着增大。

想要解决这方面的缺票问题,同时达到合规降本降费的目的,企业不妨试试通过灵活用工模式来处理。企业只需要与比安财穗灵活用工平台合作,从源头开始规划业务流程,利用灵活用工优势在合规范围内重新搭建企业的业务模式,同时结合平台财税专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的劳务费落地方案就能一站式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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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企业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1.电脑桌面打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2.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信用代码)

89

3.输入姓名、手机号码→下一步立即体验

4.输入个税申报密码→登录

5.人员信息采集-→添加→填写带*号信息(任职受雇从业类型选其他)-→报送→关闭

注意:法人信息必填

6点击上方生产经营+左边预缴纳税申报→填写收入总额、成本本费用→保存。

7. 点击左边网上报税→网上申报→发送申报→获取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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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企业法人个人所得税

引言:企业分为哪几类

创业之初,选择什么类型的企业会直接影响到日后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税负以及投资者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常见的企业类型分为以下两大类:

法人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除了上述两大企业类型外,还有一种常见的经营主体: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的所得税税负及法律责任与个人独资企业类似,本文后续不再对个体工商户作专门讨论,其主要区别是:个体工商户从业者最多8人,且不得对外转让,另外还会有一些专属的税收优惠政策。

下文将针对不同种类企业的法律责任及所得税税负异同进行解读,帮助创业者选择适合自己的企业。

一、投资者承担的法律责任

不同类型企业的法律责任,适用下列法律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个人独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合伙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一)法人企业的有限责任及例外

依据《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人企业的股东,原则上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即股东只要完成注册资本的实缴,就无须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也存在特殊的情形,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实务中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情形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其只有一个法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在实践中股东较容易被认定为无限责任。这是因为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债权人请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股东需要自证清白,即举证责任倒置。一旦股东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依据为《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新的《公司法(修订草案)》已经删除了该条)在司法实践中,股东举证时需要提供形式上的证据包括: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情形二:法人人格否认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即公司股东如果利用公司有限责任这一特点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可能会被认定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人人格否认又可以细分为人格混同、过度支配与控制、资本显著不足等情形。

(二)非法人企业无限or有限责任

非法人企业的投资人存在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两种情形,法律依据如下: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二款: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三款: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因此,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二、二者所得税税负分析

(一)法人企业(双重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因此,法人企业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双重所得税负。

1、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分为(不包括非居民企业):

①15%:包括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设在海南和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等;

②20%:小型微利企业。目前2023年执行的优惠政策为: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以内部分减按2.5%征收,100-300万部分减按5%征收;

③25%:其他不享受优惠政策的居民企业。

2、个人所得税税率

法人企业股东从企业取得个人所得,通常有2种方式:发放工资薪金和分配股息红利。

①工资薪金所得为3%-45%超额累进税率,股东取得的工资薪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②股息红利所得为20%税率,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法人企业的股东在没有实际取得工资薪金和股息红利的情况下,通常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非法人企业(仅个人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非法人企业均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出资人仅需就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如果是利用非法人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出资人从非法人企业领取工资薪金,不得税前扣除。政策依据为《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非法人企业如果给其投资者发放的工资薪金,最终需要并回经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因此,投资者取得工资薪金时,无须按工资薪金申报个人所得税,否则存在重复缴纳个税的情形。

非法人企业只要当年有经营所得,其出资人即使没有实际取得分配,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二类企业的税负对比

目前有一些观点认为,法人企业因为存在双重所得税,所以税负高于非法人企业。那是否是双重税负就一定意味着高税负?下面我们通过案例来进行简单分析。

【案例】假设一家企业只有一个投资人,在给投资人发放工资薪金之前有300万税前利润,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企业为查账征收,投资人在他处无工资薪金收入和经营所得收入,不考虑其他因素,投资人分回全部利润,一共需要缴纳多少所得税?

情形一:该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则全部300万按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1,000,000-60,000)*35%-65,500=963,500元

情形二: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假设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投资人一年领取工资薪金102万元(扣除6万后对应35%税率),剩余通过分红

工资薪金个税=(1,020,000-60,000)*35%-85,920=250,080元

企业所得税=(3,000,000-1,020,000)*25%=495,000元

股息个税=(3,000,000-1,020,000-495,000)*20%=297,000元

所得税合计=1,042,080元

情形三: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假设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其他同情形二

工资薪金个税=(1,020,000-60,000)*35%-85,920=250,080元

企业所得税=1,000,000*2.5%+(3,000,000-1,020,000-1,000,000)*5%=74,000元

股息个税=(3,000,000-1,020,000-74,000)*20%=381,200元

所得税合计=705,280元

小结:通过上例可以看出,法人企业双重所得税并不意味着税负成本一定比非法人企业高。并且在实务中,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比经营所得多,例如: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研发加计扣除等,非法人企业均不能适用。因此,创业者在考虑企业税负成本时,建议提前做好测算。

三. 其他需要关注的要点

(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法人企业又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二者也存在区别,主要为:

①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治理要求通常比有限责任公司更高;

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灵活性不如有限责任公司,这里列举几条:

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权

可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同股同权

股权转让限制

对外转让须经半数以上同意,也可另行约定转让规则。

无限制

优先认购权

原股东对新增出资有优先认购权,但也可以另行约定。

无优先认购权

关于《公司法(修订草案)》最新规定:

a.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定“类别股”,不再同股同权;

b.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不再需要半数以上同意,但其他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换汤不换药);

c.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章程规定“转让受限的股份”,转让规则可以自行约定;

d.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对优先认购权进行约定。

因此,初创企业更适合选择有限责任公司,一方面可以作更多灵活性的约定,另一方面可以维护创业团队的稳定性。而股份有限公司更适合打算走资本市场、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

(二)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区别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七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由此可见,普通合伙人以无限责任为代价,换取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力。而有限合伙人既然享受了有限责任这一好处,则无权执行合伙事务。

因此,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无论持有多少合伙企业的份额,都拥有合伙企业的绝对控制权,有限合伙企业具有无限放大控制权的特点,因此常被用来作为股权投资平台和员工持股平台。

【第12篇】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一、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规定:

1.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超过本通知第一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

4.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因此,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第13篇】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职场会计人、所得、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这几个概念,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一定的关联关系。

一、会计是一个非常大的行业,主要是从事收入与支出、成本与费用、盈利与亏损以及向国家缴纳各种税费的核算工作,它存在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各个部门,对一个单位的财务收支全过程起着核算、管理、监督的重要作用。这是各个单位、部门都不可或缺的岗位。

职场会计人顾名思义,就是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税务专业中,所谓“所得”或“所得额”也称之为净收益,就是收入扣除各种成本、费用、税金及其他合法支出后的净额。它是用以计算所得税的计算依据。

三、所得税,是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所得”或“净收益”进行征税或者课征的一个税种。按照征税对象的不同,分为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两个税种。

四、个人所得税,是指对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以及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未住满183天的非居民个人来自于中国境内所得征收的一个税种。

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也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人所得主要分九个类型: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行

第一项至第四项称之为“综合所得”,适用3%至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第六项至第九项,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五、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收入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又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经营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自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企业所得税的法定一般税率为25%。

近期,国家为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年净利润额在100万元以内的,实际税负率为5%;年净利润额1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的,实际税负率为10%。所以,小型微利企业年净利润在300万元以内的,综合实际税负率约为8.4%。从而大大地减轻了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负担,有效地推进了小型微利企业的良性发展。

【第14篇】企业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1户企业:经查实,该单位2023年至2023年取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价税合计84791.80元少申报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2023年至2023年取得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合计100488.95元由企业法人直接领用少代扣代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

2023年至2023年赠送个人客户礼品未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少代扣代缴“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上述违法事实少缴增值税合计6646.4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65.24元,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合计21362.3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该单位处以偷逃税款7111.67元百分之五十罚款计3555.84元,处应扣未扣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20097.79元百分之五十罚款计 10048.90元。

第2户企业:经查实,该单位2023年12月销售废纸收入价税合计101520.00元未入账申报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2023年1月至12月外购“烟、酒、毛巾礼盒、葡萄、青鱼”合计金额168244.00元赠送给非本单位个人客户未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少代扣代缴“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2023年少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023年11月“管理费用-差旅费”科目中列支应由设备供应商承担的安装师傅住宿费13175.00元。上述合计少缴纳2023年11月增值税44569.5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228.48元;2023年企业所得税2488.40元;2023年企业所得税21323.54元;2023年城镇土地使用税787.7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我局决定对该单位偷税行为处于偷税款71397.70元百分之五十罚款35698.85元。

第3户企业:经查实,该单位收到用工单位的社保费179785.96元未为员工办理社保,也未支付给员工。该单位2023年及2023年从业人数均超过300人,不应享受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该单位未妥善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存在拆本情况,且缺失大量会计凭证、原始凭证和附件资料。上述违法事实造成少申报增值税8561.2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99.29元、企业所得税306546.3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我局决定对该单位处以所偷税款315706.91元百分之六十的罚款计189424.15元;对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

【第15篇】股东在企业报销费用个人所得税

疑惑解答

请问:公司是股东的,股东在公司报销个人性费用是否允许?存在风险吗?

风险一:若是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个人在公司报销个人性费用,就会存在财产混同,从而有可能带来无限责任的法律风险。

风险二:公司是股东的,股东个人在公司报销个人性费用,相当于股东拿走了分红,存在视同分红扣缴20%个人所得税的税务风险。

风险三:公司是股东的,股东个人在公司报销个人性费用,属于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存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税务风险。

风险四:公司是股东的,股东个人在公司报销个人性费用,侵害了其他股东的利益权益,存在挪用资金等的法律风险。

风险五:股东随意报销个人性费用,账务混乱,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难以吸引外来的投资者。

风险六:股东随意报销个人性费用,作为公司来讲,存在需要履行代扣代缴个税的义务,否则存在因为没有履行扣缴义务而带来罚款的税务风险。

风险七:股东随意报销个人性费用,作为公司来讲,虽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了增值税,但是存在用于个人消费不得抵扣应做进项税额转出的税务风险。

参考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第一条的规定,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参考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对一人公司进行了特别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三: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参考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参考五:根据《刑法》的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参考六: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购买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如有相关需要疑惑,请私聊巧思益财税小编!

【第16篇】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区别:

一、具体的征税对象与范围不同:

1、企税征税对象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收益或利润所得。

2、个税对象则是居民和非居民的个人所得。企税应税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其他收入等9个税目。

3、个税应税收入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等偶然所得等11个税目。

二、概念不同:

1、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都是对其收益或利润的所得所缴纳的税,都是调节在所得领域国家与企业或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

2、个体所得税,就是说得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应交的税,这种个体企业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与个人所得税差不多。

3、但是它们之间在征税对象、税目、税率、优惠政策、税前扣除、征缴方式等方面有很大区别。

三、税率不同:

企税适用25%的比例税率,20%(小型微利企业)和15%(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个税有超额累进税率(从5%到45%),比例税率(20%)。

四、减免的优惠政策不同:

企税收入总额中有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从事农、林、牧、渔等5种情况免征或减征,以及加计扣除、减计收入、加速折旧、税额抵免、专项优惠等多种形式的优惠。

五、税前列支扣除和所得额的计算不同:

企税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年度利润总额在12%以内部分准予扣除等方法予以扣除。

个税扣除包括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部分以及附加减除费用等扣除。

六、在征缴方式上不同:

企税采取查帐征收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税在征收形式上有代扣代缴、个人申报,其他各种形式的监控与征收。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一)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铂略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例如,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在财务部和国税函都有相关的规定且不一致,而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答疑时就明确了,在所得税上按照国税函的文件处理;在会计处理上按照财政部财通的文件。如果不一致,就按照税法的标准。

在实务操作中还一定要注意税法优先原则在其他方面的体现,如合同中写明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负担,但是由对方承担这部分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还是会找个人承担责任。

(二)税法协调原则: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应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三)税法空白原则: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未明确规定的具体扣除项目,在不违反税前扣除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按国家财务、会计规定计算。

例如,关于劳保支出,目前只是规定了具体的扣除明细范围,但是没有扣除标准,那么企业就可以按照国家财务、会计的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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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企业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

  • 企业策划公司经营范围
  • 企业策划公司经营范围1141人关注

    企业策划公司经营范围网上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商业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 ...[更多]

  • 企业管理公司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公司经营范围1089人关注

    企业管理公司经营范围受母公司和其所投资的企业及其他相关公司的委托,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投资经营决策、资金运作和财务管理、研究开发和技术支持,商品采购,销售及市场 ...[更多]

  • 企业孵化器公司经营范围
  • 企业孵化器公司经营范围1073人关注

    企业孵化器公司经营范围企业孵化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网络技术服务,电脑图文设计,翻译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更多]

  • 科技企业孵化公司经营范围
  • 科技企业孵化公司经营范围1065人关注

    科技企业孵化公司经营范围科技企业孵化、出租商业用房、物业管理、投资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技术推广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劳务派遣、市场调查、计算机系统服务 ...[更多]

  • 建设企业发展公司经营范围
  • 建设企业发展公司经营范围1055人关注

    智控科技公司经营范围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及设备自动化系统,通讯网络系统(除专项许可),办公自动化系统,小区智能化系统,综合布线,通信工程,工业自动化工程设计、系统集成、 ...[更多]

  • 企业贸易公司经营范围
  • 企业贸易公司经营范围1008人关注

    企业贸易公司经营范围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家用电器,挖填土石方工程,建材,汽车配件,普通机械及设备,塑料制品,钢材,有色金属(专营除外),土畜产品,水产品,化工产品(专营除外 ...[更多]

  •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
  •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994人关注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 ...[更多]

  • 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经营范围989人关注

    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咨询及工程咨询;代理记帐业务(业务范围以财政厅川财会(2005)30号文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 ...[更多]

  • 文化企业公司经营范围
  • 文化企业公司经营范围871人关注

    文化企业公司经营范围文化企业管理;文化艺术交流;礼仪庆典、会议服务;房屋租赁;游乐园、互联网上网服务;食品批发、零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更多]

  • 企业投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
  • 企业投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861人关注

    企业投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符合规定的自有资金投资,融资咨询等中介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