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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个人所得税材料网上纳个人所得税(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91

【导语】纳个人所得税材料网上纳个人所得税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纳个人所得税材料网上纳个人所得税,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纳个人所得税材料网上纳个人所得税(16篇)

【第1篇】纳个人所得税材料网上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我国在缴纳个人所得税过程当中,我们是需要根据一些详细材料到当地的税务局开办一些相关证据,同时也要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接下来为大家整理关于纳个人所得税材料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纳个人所得税材料地税局每年年初会向全市纳税人邮寄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个人如需提前取得个税完税凭证,需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地税办税服务厅开具: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书面形式的打印个税完税凭证的申请书(内容需注明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要求打印的完税凭证所属期)。纳个人所得税材料

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纳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国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开始取消利息税)、货款利息和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股息,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的股票面额为收入额计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免税率免税率亦称“税率为零”。

指对某种课税对象和某个特定环节上的课税对象,以零表示的税率。从理论上说,零税率与免税是不同的。免税是指对某种课税对象和某种纳税人,免除其本身负担的应纳税额,而外购的货物或劳务仍然是含税的。税率为零不仅纳税人本环节课税对象不纳税,而且以前各环节转移过来的税款亦须退还,才能实现税率为零。但在实际工作中,税率为零的含义在不同税种上的使用,并不严格。如所得税往往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免税金额部分以零税率表示,当然所得税并无转移税额的问题。再如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规定税率为零的投资项目仅指免掉投资项目本身应纳税额,其外购各种商品和劳务,实际上都是含税的,并不退还其已纳增值税税额。真正体现零税率理论上定义的,是增值税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即纳税人出口产品不仅可以不纳本环节增值额的应纳税额,而且可以退还以前各环节增值额的已纳税款。增值税的免税规定,只是免除纳税人本环节增值额的应纳税额,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和劳务中仍然是含税的。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目的在于奖励出口,使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以完全不含税的价格参与竞争。

以上便是这边整理关于纳个人所得税材料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在进行处理个人所得税过程当中,他所需要的材料以及一些相关税费也是非常重要的,并且也要准备缴纳好一些相关的费用进行办理。

【第2篇】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3年1月1日,新个税法正式实施,居民个人在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依条件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正式投入使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手机上就可以填报!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到底怎么扣

ps:就湖南而言,省会城市是长沙。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有:衡阳市、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永州市。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以下的城市有:株洲市、湘潭市、邵阳市、张家界市、郴州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注: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划重点: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为定额(每月2000元)扣除。

相信很多人都和小编有着一样的疑惑:

月薪低于5000,需要填个税专扣信息吗?

答案是:

如果每个月工资扣除社保公积金之后不满5000元,可以不用填报专项附除信息。

但是,假设工作变动,升职加薪超过5000元,或者是某个月有其他收入来源,个人所得超过了5000元,就能够享受这一福利了。

所以,即便现在收入没到个税起征点的朋友,也可以先提交信息,以备后用。

如果在没有提供资料的情况下,达到了缴税标准,可以在以后月份向单位提交,税务部门会进行追补扣除,大家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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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app可以去哪儿下载?填报前要准备什么资料?5张图明明白白告诉你

如果大家觉得光看图还是不清楚怎么填,不要慌,90秒视频,教你使用个人所得税办税系统。戳图看视频↓↓

在填报过程中,小编要特别提醒大家,填报的信息一定要真实,准确!

新个税法的实施条例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都明确,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都要按规定保存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资料,以备税务机关事后抽查。这意味着,如果出现纳税人造假,“无中生有”提供虚报信息等严重情况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个税app使用有疑问?答案在这里

在填报个税专扣信息时, 很多网友都有疑问,申报以后什么时候生效?申报的信息可以修改吗?怎么选择申报方式?年终奖税率怎么算?小编在这里收集了几个常见问题的解答:

·“李鬼”app

在大家忙于下载个税app填报个人资料时,有一些不法分子制作假冒软件恶意窃取个人信息。

对此,国税总局提醒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各省税务局官网及主要手机应用市场下载正版app

一定要认准官方app。

·房租抵税引发房东恐慌?

住房租金可以抵扣个税了,但房东却担忧税务部门会根据信息找其征税。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客服表示目前没有接到根据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追征房租相关税费的通知。

·个税申报“被入职”?

近日有不少网友反映,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发现自己供职于自己完全没有听过的企业或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遇到这种情况,可能是身份信息被冒用。纳税人一方面可以通过app-个人中心-任职受雇信息,点击该单位名称,并通过右上角的‘申诉’按键发起‘申诉’。

同时,不会影响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也不会增加税收负担。

·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如果纳税人对其亲生父母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唯一法定赡养人,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纳税人需注明与被赡养人的关系。

·兄弟三人,每月赡养老人分摊扣除额度可否为1200元、400元、400元?

不可以,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其他常见问题

一个小窍门送给大家,

实际办理时如有疑问,可拨打各地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最后

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

工作再忙也别忘了及时申报

【第3篇】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什么时候开始

一般情况下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于次年的年初开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2023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于2023年3月1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1、今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我国首次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汇算清缴是新税制落地的配套保障措施,也是国际通行做法。2、根据新个税法规定,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国居民将迎来首次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此次汇算清缴的范围和内容,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汇算清缴将实行“查漏补缺、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以精准落实各项税前扣除和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四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个税年度汇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4篇】取暖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税率有变动,请以最新税率为准

问题一 我单位为享受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在计算附加税方面有什么优惠吗?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23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规定,三、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的计算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当期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以纳税人申请退税上期的期末留抵税额和退还比例计算,并以纳税人2023年底期末留抵税额为上限。具体如下:(一)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申请退税上期的期末留抵税额×退还比例退还比例按下列方法计算:1.2023年12月31日前(含)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退还比例为2023年、2023年和2023年三个年度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2.2023年1月1日后(含)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退还比例为实际经营期间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二)当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不超过2023年底期末留抵税额时,当期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为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当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超过2023年底期末留抵税额时,当期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为2023年底期末留抵税额。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80号)规定,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因此,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问题二 保险公司代收代缴的机动车车船税,如何开具完税凭证?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1号)规定,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本公告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75号)规定,二、认真履行代收代缴义务,严格执行代收代缴规定(五)对已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纳税人,保险机构在销售交强险时,不再代收代缴车船税,但应根据纳税人出示的完税凭证原件,将上述车辆的完税凭证号和出具该凭证的税务机关名称录入交强险业务系统。……(十一)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时,应向投保人开具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交强险保险单和保费发票,作为代收税款凭证。纳税人需要另外开具完税凭证的,保险机构应告知纳税人凭交强险保单到保险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开具。三、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代收代缴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六)纳税人对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税款数额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也可以在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税款后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诉,税务机关应在接到纳税人申诉后按照本地区代收代缴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受理。(七)保险机构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结报手续后,完税车辆被盗抢、报废、灭失而申请车船税退税的,由保险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八)对纳税人通过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方式缴纳车船税后需要另外开具完税凭证的,由保险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在办理完税凭证时,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所持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保险单,开具《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并在保险单上注明“完税凭证已开具”字样。《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的第一联(存根)和保险单复印件由税务机关留存备查,第二联(收据)由纳税人收执,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的完税凭证。

因此,对纳税人通过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方式缴纳车船税后需要另外开具完税凭证的,由保险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在办理完税凭证时,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所持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保险单,开具《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并在保险单上注明“完税凭证已开具”字样。

问题三 我单位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皂脚可以享受农产品免税优惠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皂脚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规定,皂脚是碱炼动植物油脂时的副产品,不能食用,主要用作化学工业原料。因此,皂脚不属于食用植物油,也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中农业产品的范围,应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因此,皂脚不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农业产品范围,一般纳税人销售皂脚应按照16%缴纳增值税。

问题四 国地税合并后,河南省新版普通发票是什么式样?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8号)规定,一、启用新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套印在发票联票头正中央,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河南省税务局”字样。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二、普通发票名称统一调整为“河南××发票”。例如:“河南通用机打发票”“河南通用定额发票”等。三、普通发票正面左上方正方形温变防伪图案由“hngs”调整为“hnsw”;防伪纸质介质中的“河南国税”标识调整为“河南税务”标识。……附件:1.发票监制章样式2.普通发票票样

因此,为维护纳税人正常用票权利,确保税务改革前后普通发票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保持票种、分类代码和发票基本式样不变的基础上,对发票监制章、发票名称及防伪措施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您可参考上述文件自行了解。

问题五 光伏发电增值税优惠明年继续执行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因此,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目前执行到2023年12月31日。

问题六 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有哪些税收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9号)规定,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二、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规定,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本通知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在孵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鉴证咨询服务。二、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当单独核算孵化服务收入。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教育部门另行发布;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由省级科技、教育部门另行发布。本通知所称在孵对象是指符合前款认定和管理办法规定的孵化企业、创业团队和个人。四、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按规定申报享受免税政策,并将房产土地权属资料、房产原值资料、房产土地租赁合同、孵化协议等留存备查,税务部门依法加强后续管理。2023年12月31日以前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1月1日以后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认定之日次月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1月1日以后被取消资格的,自取消资格之日次月起停止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因此,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问题七 员工取得的取暖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规定,第八条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三条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第十四条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一、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因此,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员工取得的取暖费应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涉税事宜建议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确认。

问题八 个人转让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时,股权原值应如何确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第十五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因此,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问题九 十一月份例征期到哪天?

答:本月例征期为11月1日至11月15日。

问题十 对社保基金会受托投资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哪些印花税的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5号)规定,三、对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运用养老基金买卖证券应缴纳的印花税实行先征后返;养老基金持有的证券,在养老基金证券账户之间的划拨过户,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不征收印花税。对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管理的养老基金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免征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应缴纳的印花税。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通知发布前发生的养老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符合本通知规定且未缴纳相关税款的,按本通知执行;已缴纳的相关税款,不再退还。

因此,对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运用养老基金买卖证券应缴纳的印花税实行先征后返;养老基金持有的证券,在养老基金证券账户之间的划拨过户,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不征收印花税。

【第5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personalincome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保险赔偿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保险赔款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相关规定,自然人获得保险赔款(领取保险给付金和理赔金)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可以全额领取保险理赔款,其中包括:意外理赔金、身故赔偿金、车损赔付金、医疗保险金等。

卖房交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按照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缴纳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具体计算方法为:普通住宅2年之内20%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城建税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20%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20%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5年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免交。

个人所得税新规定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率是什么

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适用超额累进税率为3%至45%,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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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防暑降温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一部分 自产产品送礼

一、送给员工

(一)会计处理

1.自产或委托加工产品

(1)购买原材料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生产加工时

借:生产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农产品加计扣除)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等

(3)完工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4) 决定发放给员工作为福利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注:在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的情况下,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当先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当期应计入成本费用的非货币性薪酬金额。

(5)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准则附录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对“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规定:“企业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还应结转产成品的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增值税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四条第五项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应视同销售货物。

实务中,企业向员工发放福利时,一般不会向员工开具发票。因此,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甲企业需要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行“未开具发票”栏次下。

(三)企业所得税处理

1.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将货物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用于交际应酬;(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五)用于对外捐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0号)第二条规定,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确认视同销售收入的同时要确认对应的视同销售成本。

2.作为工资薪金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第一条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税函〔2009〕3号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3.作为职工福利费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四)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 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 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企业发给员工的礼品,属人人有份的,应并入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对于无法具体量化到个人的,如在职工食堂聚餐吃的食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三季度政策解读现场实录》有关回复,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送给客户

(一)会计处理

1.购买原材料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生产加工时

借:生产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等

3.完工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4.赠送给客户时:

借:销售费用—宣传费或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礼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由于相关经济利益是进一步的交易,并不一定有经济利益流入,因此会计上不确认收入。

5.代扣个税时

在实际业务中,给客户赠送节日礼品因金额较小且为非货币性资产,往往无法代扣个税,而购物卡虽为货币性,但也无法直接代扣个税,所以这部分个税只能由企业承担。

借:应交税费—应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借:营业外支出—其他-代扣个税

贷:应交税费—应代扣个人所得税

(二)增值税处理

根据细则第四条第八项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礼品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货物。

(三)企业所得税

1.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将货物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用于交际应酬;(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五)用于对外捐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0号)第二条规定,上述情形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2.计入广告和业务宣传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 告2023年第43号)第一条规定,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三条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3.计入业务招待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 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赠送礼品是记入广告宣传费还是业务招待费?一般来说,如果赠送的对象是潜在客户,对企业的形象、产品具有宣传作用,比如在礼品上印了本公司的logo等宣传信息,礼品的购买成本应记入到业务宣传费;如果业务招待的对象是现有客户,礼品的购买成本应记入到业务招待费。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将货物、资产、劳务用于捐赠、广告等用途时,进行视同销售纳税调整后,因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扣除类项目金额,对应支出的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金额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30行进行填报。

(四)个人所得税

1.企业将礼品无偿赠送给个人,根据《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以下简称50号文)第三条规定计算,即:企业赠送的礼品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税总函〔2015〕409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第二条规定,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且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才能使用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包括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以及个人因购买该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折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三条规定,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企业将礼品包括网络红包随机送给客户,按照“偶然所得”项目,依50号文计算方法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甲企业花了900元购入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赠送给本单位以外个人王某,协议或活动指南约定由甲企业承担税费,即王某取得的偶然所得税为税后所得900元,甲公司应扣缴个人所得税=900÷(1-20%)×20%。

自2023年起,偶然所得新增“随机赠送礼品”所得项目。获奖人数较多且未获取纳税人真实的基础信息时,扣缴义务人可暂采用汇总申报方式,注明“随机赠送礼品汇总申报”,但礼品发放的相关材料需要依法留存备查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用户操作手册》(编写日期:2023年1月18日)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外单位人员身份证信息无法全部获取,请问是否可以汇总申报?

答复:因人员较多且未获取纳税真实基础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可暂采用汇总申报方式,扣缴义务人申请汇总纳税申报设置,需要主管税务区局办税大厅开通“偶然所得”汇总申报功能后,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分类所得“偶然所得”模块办理汇总申报,并注明“随机赠送礼品汇总申报”,但礼品发放的材料需要留存备查。(深圳市税务局2023年1月25日热点问答)

注意: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涉税风险:

(1)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规定,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按税种按次计算)扣除5分;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按税种按次计算)扣除5分;未履行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不收税款(按次计算)扣除3分;已代扣代收税款,未按规定解缴的(按次计算)扣除11分。

2.如果客户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同时赠送礼品,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 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2) 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3) 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因此,如果是在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的同时将礼品送给客户,或者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如抽得5折优惠券可在购买商品时享受5折优惠,对于此类礼品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部分 外购产品送礼

一、送给员工

(一)会计处理

1.购进礼品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决定将礼品或购物卡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实际发放给职工: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规定,企业以外购的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职工薪酬的金额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如购买的是购物卡:

(1)购买时:

借: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2)实际发放购物卡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卡

注:购卡时取得不征税普通发票,实际消费时无法取得发票,以其他能够证明业务发生的凭证入账。

(二)增值税处理

企业将外购礼品发放给员工,属于集体福利性质,不属于视同销售所列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将外购的礼品送给员工如果取得了抵扣凭证则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已抵扣,需要作进项转出。转出的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15行中。

如购买的是购物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3号),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填写“不征税”。企业取得了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无进项税额。向员工发放购物卡时,不属于视同销售所列情形,即不缴纳增值税。但需要以职工领卡记录等凭证入账,证明业务真实发生。

(三)企业所得税

同自产产品送给员工

(三)个人所得税

同自产产品送给员工

二、送给客户

(一)会计处理

1.购入礼品时:

借:库存商品—礼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如购买的是购物卡:

借: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2.赠送给客户时:

借:销售费用—宣传费或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礼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由于相关经济利益是进一步的交易,并不一定有经济利益流入,因此会计上不确认收入。

赠送购物卡时:

借:销售费用—宣传费或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卡

3.代扣个税时

在实际业务中,给客户赠送礼品因金额较小且为非货币性资产,往往无法代扣个税,而购物卡虽为货币性,但也无法直接代扣个税,所以这部分个税只能由企业承担。

借:应交税费—应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借:营业外支出—其他-代扣个税

贷:应交税费—应代扣个人所得税

(二)增值税处理

根据细则第四条第八项规定,企业将购进的礼品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货物。

根据细则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实务中企业将外购礼品赠送客户,常用的是按第二种顺序确认销售价格,即视同销售价格=购进价格,进销相抵,不产生增值税应纳税额,前提进外购礼品取得了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购买的是购物卡,持卡方在购卡时取得售卡方开具的不征税普通发票,实际消费时无法取得发票,需以其他能够证明业务发生的凭证入账。

1.购卡时,取得售卡方开具的不征税普通发票

借: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2.持卡消费或者赠送给客户时,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只能以其他能够证明业务发生的凭证入账。

借:管理费用等

贷: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卡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3号)

1.购买免税或不征税的礼品用于赠送,如赠送图书、鲜活肉蛋产品、蔬菜,目前零售环节免税,视同销售后仍然免税(财税〔2012〕75号、财税〔2011〕13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2.送购物卡,购物卡是一种预付凭证,在购卡环节,企业并未购进实际的货物或服务,只是将资金预先支付给售卡企业,售卡方也并未实际销售货物或服务,销售方开具的是不征税发票,售卡时无需缴纳增值税,因此赠送购物卡不属于将购进的货物、服务无偿赠送,无需视同销售。也不能开具不征税发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53 号)。

(三)企业所得税处理

同自产礼品送给客户

(四)个人所得税处理

同自产礼品送给客户

本文来源:小颖言税

【第7篇】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工商户的问题繁多,不少这样的企业有着太多的税务问题存在。也正是因此,一个具有高深财税实力的人员是非常受人欢迎的。那么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是怎样的?

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纳税人企业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当最后股东分红的时候,股东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个体工商户,在申报的时候已经申报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现在年底了老板自己想要把对公账户里面的钱提取出来。 这个时候老板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这个时候的提取现金是否当做是利润分红?)

个体户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有查账征收和定额核定征收两种方式:个体工商业户实行查账征收的,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体业主的工资不作为成本、费用扣除,但可以扣除生计费用每年42000元。凡实行定期定额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行业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公式为:年应纳税所得额=年销售收入额×应税所得率(由税局定,各行业不一样)。年应纳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月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不超过15000元的5。

(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10。

(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20。

(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30。

(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3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我们就解读这么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多谢阅览!

注意:上文内容仅供参考,一切以钇财税顾问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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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交纳个人所得税分录

【导读】:计提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通常和其他企业的记录是一样的,计提个体生产经营的个税分录应该做应付所得税科目处理。具体的分录和解释资料大家还是看看小编老师整理的资料吧。

计提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

与其他企业的一样,只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制公司交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交个人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付税费—应付所得税

《小企业会计准则》(2023年10月1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财会〔2011〕17号印发):

第六十七条 利润,是指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一)营业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加上投资收益(或减去投资损失)后的金额。前款所称营业收入,是指小企业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总额。

投资收益,由小企业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债券投资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处臵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取得的处臵价款扣除成本或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三部分构成。

(二)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三)净利润,是指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后的净额。

企业所得税的应付税款如何计算?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应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每月终了,企业应将成本费用和税金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

然后再计算“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之差。贷方余额则为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借方余额则为企业发生的亏损总额。

由于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存在的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会计核算上可以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

应付税款法

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在应付税款法下,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缴的所得税。

在应付税款法下,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所得,再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出当期应缴的所得税,作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在收益、费用或损失的确认和计量原则方面的不同,从而导致按会计制度计算的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这种 差异按其性质和产生原因不同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

计提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整体上来说,只有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制的公司取得收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外,个体生产经营者是缴纳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的处理都是一样的,做应付所得税科目处理。更多关于个人所得税的会计知识都在会计学堂网上,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

【第9篇】个人出租房屋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出租房屋应就取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税费。

(一)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二)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不能提供有关凭证资料,无法准确核算收入、成本和费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实行核定征收。

(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根据最新减税降费规定:

1、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在10万以内的,免征增值税。

2、房产税减征50%,按2%征收。

【第10篇】年终奖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关系到绝大多数人利益的一个税种,因此有关个人所得税方面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例如年终奖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就是许多人都关心的一个问题,毕竟个人所得税直接关系到大家实际到手的奖金,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2023年终奖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规定,居民个人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纳税人有两种年终奖计税方法可选择,既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单独计算纳税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按年计算纳税。

一、单独计算纳税

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年终奖金的个人,可以选择不将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按年计算纳税

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按年计算纳税,即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与居民个人当月薪金,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注意,关于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还有两种选择,但是从2023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不同计税方式,年终奖个人所得税金额不同

例如某职工每月工资15000元,季度奖金4000元,年终奖金为48000元。每月符合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为2000元,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按照单独计税方法来计算,该职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48000*10%-210=4590元。

若将该职工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来计算个人所得税,那么该职工需要缴纳的税费为(15000*12+4000*4+48000-60000-2000*12-1000*12)*20%-16920=12680元。

由此可以看出,两种年终奖计税方式下纳税人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不一样的,因此建议大家在缴纳2023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时,先分别采用两种方式计算一下应纳税额,然后选择更为划算的计税方法。

综上所述,2023年终奖有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两种计税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任意一种计税方法,注意不同年终奖计税方式所计算得出的应纳税额不同,建议大家选择更为划算的年终奖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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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年末股东分红需要交哪些税?

1、个人股东分红要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可以减半征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2、法人股东股息红利: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3、居民企业税后利润分红不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也为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其所称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说,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的分红要缴税,其他的分红都不需要缴税。

如何合理合法的节税如下:

总部经济招商引资中心

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行业:建筑&地产、科技、物流、医药、商贸、金融、装饰、餐饮、广告设计、软件开发、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等等……

一 税收返还

当地为了增加自己的财政收入还有就是为了减轻一些企业的税负压力。

按缴税的比例返还地方留存的40%—80%

及时返还,本月缴税,次月返还。可以不用实体入驻,不需要法人到场。

二 核定征收

以个独个体为主 年度开票500万以内

个税:0.6%-1.2%

增值税:3%(可抵扣进项)

如量大可以提前办理核定征收,免于年底办理企业多,开票量过大,引起不必要的风险!!!

在办理园区入驻过程中,无需企业亲自跑流程,无论您的主公司在哪里,我们工作人员全程代办,通常一周左右就可以出执照,并且提供一站式企业入驻和后期管理服务(企业也可以选择代理记账),返税周期全国最快,一月一返,为企业节税可达80%。

【第12篇】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

2、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3倍以内部分免税

3、一次性破产安置费免税

4、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递延纳税

5、职工个人取得拥有所有权的量化资产,暂缓征税

6、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可扣除一定标准公务费

7、福利费(生活补助费)免税

8、救济金、抚恤金免税

9、工伤保险待遇免税

10、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免税

11、个人提取的“三险一金”免税

12、生育津贴免税

13、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免税

14、退休费、离休费等免税

15、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所在单位取得的补贴免税

16、科技人员职务转化现金奖励减征50%

17、科技人员股权奖励暂不征税

18、亚洲开发银行支付的薪金津贴免税

19、军人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免税

20、军人的十三项补贴

21、退役士兵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免税

22、远洋船员的伙食费

23、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减半优惠

24、外交人员所得免税

25、外籍人员的八项补贴免税

26、特定来源的外籍专家工资薪金免税

27、境外人才税负差补贴

28、西藏地区津补贴免税

29、残疾孤老烈属的所得各省确定减税幅度

30、住房租赁补贴免税

除此之外,其他情况由于个人所得税高,可以选择通过自然人代开和个人独资企业来解决,两种方法均是采用核定征收纳税,自然人代开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为0.5%,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为0.5%-2.19%(具体根据开票额而定)。

两种方法的不同之处在于自然人代开的票为个人性质的普票,个人独资企业开出的票为企业性质,专票普票都可开出。这两种方法不仅仅可以解决个人所得税高的情况,还能解决企业缺少成本票导致企业所得税高的情况。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关注公众h《小羊说税》

【第13篇】公司按年度核算,合伙人获利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按年度核算,其个人合伙人应从创投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下面如图所示:

相关法律: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14篇】年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3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时候,伴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确立,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了职业年金制度。

职业年金,是国家为防止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养老待遇降低,而专门建立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机制。

我们日常所说的养老金(俗称退休金)是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受到社会保险法的管理,两者有本质的不同。

三大不同:

第一,职业年金的有限性。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一直供养到参保人去世为止的。而相对于职业年金来说,都是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的余额为支付条件,当余额是零的话,职业年金也就没有了。

养老保险也有个人账户,但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是零的话,会有统筹基金承担相应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确保退休待遇不变。

为了实施长时间的养老,国家也开发设计了一系列的商业养老保险,个人也可以一次性支取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的余额,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待遇是可以享受到去世为止的,不过有关待遇水平可就要降低很多。

第二,职业年金具有固定性。如果我们决定按月领取职业年金的话,每月领取的额度将会永远不变的,但是养老金不一样。

养老保险的缴费产生的基本养老金待遇,都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职工还会有过渡性养老金。每年国家会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和物价上涨情况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23年开始,我们已经连续7年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统一调整。

基本养老金是越来越高的,因为基本养老金是人们基本生活的一种保障,国家不会让它贬值。

第三,职业年金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为了让职业年金能够实现更好的积累,缴纳职业年金的个人负担部分是可以暂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需要等到领取时缴纳。

职业年金每月领取的额度会全部计入应税所得额。每月领取3000元以内税率是3%。比如说每月领取1000元,每月就需要缴纳30元的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是无需纳税的,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十大免税情形之一。

最初的时候,由于职业年金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新办法之一,所以在养老金计算的时候,是作为养老金的一个部分,整体进行比较后发放的。

因为在当时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职业年金和退休养老金要分开发放,而且究竟如何发放?发放的额度是多少?也不好确定。甚至有很多地方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好多年,还没有建立起职业年金的委托管理制度。

随着有关制度的不断成熟和约束制度的落地,各地陆续将职业年金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中分离开来,分成两笔钱甚至两个银行卡发放。一般我们称之为统筹内和统筹外两笔待遇。

由于这些年退休的中人是在过渡期内退休的,在新老办法待遇发放上存在10%~100%的比例问题。职业年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实际上都是全部实额发放,都是按照发放的实际额度扣减个人账户余额,不是根据十年过渡期的办法发放10%~100%。

总体来说,职业年金实际上就相当于一份独立的养老金,只不过是有限的而已。每月发放的额度,就是等于退休时的余额除以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

【第15篇】缴纳个人所得税分录

我国现行的主要税种如下:

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行为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税、契税;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特定目的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环境保护税。

其中企业常遇到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环保税11个税种。其归入的科目大致如下图:

有些税种,如印花税、消费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记入“税金及附加”。交税会根据业务发生的情景不同会有所变化。下面我们就了解下企业常遇到的几个税种,不同情形会计分录:

1、详解:增值税结转会计分(增值税分录内容较多,可点开这篇文章了解详情)

2、消费税的会计分录 —— 记入科目不固定

消费税的会计分录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取得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加工消费品。这时,企业不承担消费税,而是将消费税转嫁给下家消费者,这时消费税记入“税金及附加”用于后期抵扣。第二种,直接销售或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此时企业承担消费税,直接计入产品成本,下家不在产生消费税。

例1: 甲企业购入乙企业a产品,用于生产b产品。a与b产品均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甲企业购入a产品成本 100万,消费税10万。b产品出售价格200万,对应消费税价格20万。不考虑其他税费影响,分录如下:

① 购入a产品时

借:原材料 — a产品 100万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0万贷:银行存款 110万

② 销售b产品时(计提消费税)

借:税金及附加— 消费税 20万贷:应交税费— 应交消费税 20万

③ 上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 应交消费税 10万 (贷方余额)贷:银行存款 10万ps:能看得到,最终消费税是归入到了“税金及附加”。

例2: 甲企业购入乙企业a产品,用于直接销售。甲企业购入a产品成本 100万,消费税10万。b产品出售价格150万不考虑其他税费影响,分录如下:

① 购入时分录

借:库存商品 110万(直接记入成本)贷:银行存款 110万

② 销售时分录

借:银行存款 150 万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 万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110万贷:库存商品 110万

ps:购入应税消费品用于直接销售,或加工非应税消费品。缴纳的消费税直接记入成本。如钻石、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则直接销售环节计提消费税即可。

3、企业所得税— 记入固定科目

① 计提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所得税只有这一种计提方式。如果适用《企业会计准则》则还会涉及会税临时差异的分录。

② 税法比会计上临时多交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③、税法比会计上暂时少交

借:所得税费用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④、其他综合收益变动

借:所得税费用贷:其他综合收益ps:其他综合收益减少则反向分录

4、个税所得税—— 记入固定科目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为自然人,而不是企业。企业只是帮助个人代扣代缴。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科目只有一个“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上交时做反向分录

5、附加税——记入固定科目(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

三个附加税缴纳是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附加税种,会计实务中计提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建设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6、房产税——记入固定科目

房产税征收依据有两种,第一,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第二,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房产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7、印花税——记入科目不固定

印花税的分录也是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非购入资产而产生的印花税。如账簿、出售货物、出租固定资产、购入低值办公用品等产生的印花税。记入“税金及附加”。第二种,是购入资产而产生的印花税。如购入固定资产、购入存货、租入固定资产(等同于购入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印花税,记入相关成本。

① 非购入资产印花税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 印花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②、购入资产印花税

购入资产产生的印花税较多,小编已经给大家整理了专门的文章:不是所有“印花税”都计入“税金及附加”

8、车船税——记入固定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车船税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ps:按年缴纳的车船税、车辆保险费,因其只在当期有效,超过一个期间需要重新续费,所以都不计入成本。

9、资源税——记入科目不固定

资源税的会计分录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对外出售的产品。对外出售的产品缴纳资源税,出售时记入“税金及附加”;第二,自用产品。自用产品属于资源税应税商品。资源税直接记入成本中。

①、对外出售商品

借:税金及附加—资源税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② 自用应税产品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10、关税——记入科目不固定

关税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进口关税。比较多见,一般企业遇到的都属于进口关税。账务处理时直接记入成本。第二种,出口关税。这种比较少见,但确实存在。如出售矿产品、活体动植物、收藏品及古物都需要缴纳出口关税。出口关税分又分为两种情况,第一为自申报出口。第二,代理出口业务。分录如下:

①、自出口关税

借:税金及附加 — 关税贷:应交税费 — 出口关税

②、代理出口关税

借:代理出口销售成本贷:应交税费 — 出口关税

11、契税——记入固定科目

契税只有财产承受人才用纳税,记入获取财产的初始取得成本。分录中并不会出现契税的单独信息。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贷:银行存款

12、车辆购置税——记入固定科目

车辆购置税记入车辆的初始取得成本。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xx车辆贷:银行存款

13、环保税——记入固定科目

环保税是2023年开始征收的一个新税种,主要针对经营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破坏的行为征税,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 环境保护税贷:应交税费——应交环境保护税

14、土地增值税—记入科目不固定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分为两种情况:第一,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转让自建厂房。转让土地使用权与自建厂房的土地增值税记入“税金及附加”;第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记入开发成本。

①、非房企转让土地或厂房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

房地产开发企业计入开发成本

借:开发成本

贷: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第16篇】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好处

无论在什么时候,养老真的都是人生中的大问题。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当没有办法通过工作获得收入的时候,提前准备好的养老金就成为了晚年生活唯一的依靠。

参加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已经是大家所熟知的养老方式。不过,很多人已经意识到,养老保险按月发放的退休金,不一定能满足自身退休后的消费需求。

因此,个人养老金火起来了。个人养老金是什么?到底有什么好呢?在这里,梧桐君就为感兴趣的朋友详细介绍一下。

个人养老金具体是什么?

个人养老金是一种新型养老工具,与传统的养老保险不同,施行的是个人账户制,由参与者自己缴纳全部费用,享受账户中的所有权益。

参与者可以用个人养老金账户当中的钱,自由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也就是说,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类似于购买各种金融工具。

不过,各种金融工具会在个人养老金制度规定的范围进行设计和运作,与大家过往接触的金融工具会有差异,会更加安全、稳定、规范,以便实现账户资产长期增值。

怎么参与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也是有一定参与门槛的。根据规定,只有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群,才可以参与个人养老金。

参与者需要先通过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然后再选择一家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日后缴费。

开立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具有唯一性,也就是每人只能选择一家银行开立一个账户。因此,大家在选择银行时要谨慎,优先考虑方便熟悉的银行。

缴费方式是比较自由的,参加人可以根据自身的资金安排,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进行缴费。

不过,个人养老金每年缴费金额有上限,最多为12000元,也就是说并非想缴纳多少就可以缴纳多少。

假设顶格缴费12000元,参与者可以分一次性缴费12000元,也可以分三次,每次缴费4000元。当缴费达到12000元的上限时,银行就会进行提示,不再接受超额缴费。

个人养老金怎么取?

个人养老金一旦缴纳了,就会封闭运作,是不可以随便支取的。根据规定,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支取。

1、已经满足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2、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

3、选择出国(境)定居;

4、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至于支取方式,按月、分次、一次性都是可以的。有一点大家要注意,个人养老金是个人账户里余额有多少可以取多少,这与养老保险中的养老金不设上限,能领取至终身不同。如果个人养老金未领完,可以由继承人继续。

参加个人养老金有什么好处?

参加个人养老金直接可以得到的好处,就是能够享受税收优惠。

在缴费阶段,个人缴纳至个人养老金账户当中的资金,可以从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扣除,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领取阶段,个人养老金不算在综合所得当中,仅按照3%的税率来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养老金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如果大家经济允许,且对退休后的生活有较高要求,确实可以考虑参与个人养老金。

纳个人所得税材料网上纳个人所得税(16篇)

对于我国在缴纳个人所得税过程当中,我们是需要根据一些详细材料到当地的税务局开办一些相关证据,同时也要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接下来为大家整理关于纳个人所得税材料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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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纳个人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