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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企业所得税税率及计算方法(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58

【导语】2023企业所得税税率及计算方法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3企业所得税税率及计算方法,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2023企业所得税税率及计算方法(16篇)

【第1篇】2023企业所得税税率及计算方法

20年最新的增值税、印花税、个税、企业所得税税率大全!赶紧收藏学习起来。

01、2020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按应税行为类型划分

销售货物

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销售服务

销售不动产

销售无形资产

按税率档次划分

增值税税率一共有4档:13%,9%,6%,0%。

13%

这里看似比较散乱,但是从记忆角度,我们可以找一些规律,13%的税率基本都是和货物相关的,比如货物的销售、货物的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租赁、货物的进口。

所以,我们可以这样来记忆,但凡货物相关的一些行为,除特殊货物或者特殊货物的特殊行为外,都使用13%的税率。

特殊情况主要有下面:

1、涉及货物的这种特殊行为,那就是出口,税率0%。

2、下面23类特殊货物销售或进口行为,税率9%。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9%

9%涉及行为比较全面,有货物、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但是主要还是服务。

9%的税率主要和货物没有太大关系,大部分都是涉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动产的。

当然,不是所有的服务都是9%税率。

1、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它适用13%

2、除了9%正列举的服务和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的其他服务,适用6%。

3、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0%。

9%也不是完全不涉及货物,我们23类的货物销售或进口行为,就适用9%的税率。

6%

0%

02、2020最新增值税征收率表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

一、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规定

政策依据

自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3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

政策要点:

1.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享受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适用5%的征收率,不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二、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规定

政策依据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三、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规定

政策依据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第2点

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二条

四、按照5%征收率的项目

政策规定

政策依据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项第5点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项第6点

3.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九)项第4点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项第8点

5.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以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第二款

6.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68号)第四条

一般纳税人

5%征收率

3%征收率(双击图片可放大看)

3%减按2%(双击图片可放大看)

3%减按0.5%(双击图片可放大看)

5%减按1.5%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03、2020最新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一、基本税率25%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二、适用20%税率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1.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2.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3.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无论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优惠。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一条、第二条

三、适用15%税率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概述: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概述: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3.横琴新区等地区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概述:

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4〕26号)第一条

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

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23号)第一条。

5.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概述: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第二条

6.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一条、第四条

四、适用10%税率

1.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特定情形

概述: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第四条

2.非居民企业特定情形所得

概述: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04、2020最新印花税税率表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应纳税凭证书立或者领受时间就是印花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印花税虽小,但是申报的时候一定要谨慎!

05、2020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预扣率表

【第2篇】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率

做高新专项审计需要单位提供的资料

三年的年审报告

三年的研发费明细

三年的财务报表、科目余额表、明细账

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

成立三年及以上的要三年的报告,企业仅成立两年的要两年的年审报告,高新申报要年审报告和高新专项报告一起申报上去。成立一年以上的企业才有资格申请高新

申报高新是需要年审报告和高新专项报告一起申报上去。年审报告和高新专项报告是一套。

申请高新企业的一些硬指标

注册设立1年以上

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

研发费用占收入的比例要求,近3年(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期间算)研究开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要求

收入

研发费用比例

小于5000万

不低于5%

5000万-2亿

不低于4%

2亿以上

不低于3%

这个要求主要是引导高新企业在研发费上去投入

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不低于全部研发费用的60%(鼓励中国境内创新研发)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带来的收入占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不仅研发了,研发成果还要给企业带收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研发费中的其他不能超过研发费总额的20%

享受加计扣除时,研发费用-其他不能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这个10%和上面的20%不是一回事。一个是税的事,一个是申请高新资格的事。

申请高新有什么好处?

主要是所得税税收方面的好处,先看看企业所得税计算过程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一、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少交税。

应纳税所得额简单理解是收入-成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常规是75%,制造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是100%。如果企业是高新企业研发费用花了100万,那么算所得税时允许企业减175万(制造和科小减200万)

成本实际没发生那么多允许多扣除减少了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就会比非高新的交的少。

二、享受低税率

一般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是25%,高新企业是15%。税率低所得税就交的少。

这两天要去做个高新专项,找我们做高新专项的有的直接年审报告和专项一起找我们做,有的已经有年审了只要一份高新专项报告。

这个报告属于刚需,只要企业想申请就一定要有这报告,一般企业不会自己去申请高新而是找个中介,所以跟事务所对接的一般是中介+申请单位的财务。

这个专项的审计过程主要审研发费和收入。

研发费用支出分类

1、人工:研究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补贴、奖励、五险一金、股权激励、劳务派遣费用。审查重点是看有没有必要记录,有没有合理分配

2、直接投入:原料、设备、燃料、动力等

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研发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收入属于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收入,应冲减对应的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同时用于研发和非研发的设备要按工时合理分摊费用

3、仪器设备的折旧费:同时用于研发和非研发的需要按机器工时进行分摊

4、无形资产摊销:同时用于研发和非研发的需要合理分摊

5、新产品设计费:新产品设计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过程中发生的与开展该项活动有关的各类费用,要有合法的入账凭证

6、其他相关费用: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申请高新时研发费用中的其他相关费用不能超过研发费用总额的20%。加计扣除算税时不能超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7、委托研发费: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委托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并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如果委托境外研发,按照实际发生额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部分可以税前加计扣除。

委托境内只有一个80%限制条件

委托境外有80%和2/3两个限制条件,此外,委托境外个人不得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会计核算科目设置建议

每年汇算清缴时都要填报研发费用辅助账,科目设置清晰合理可以简化申报工作

1、人员工资-研发人员费用-工资薪金/五险一金人员工资-外聘劳务费2、直接投入-研发活动直接消耗-材料/燃料/动力费用直接投入-模具及装备制造费直接投入-样品及测试费直接投入-检验费直接投入-设备维护维修直接投入-设备租赁费3、折旧-仪器折旧折旧-设备折旧4、无形资产摊销-软件摊销无形资产摊销-专利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非专利技术摊销5、新产品设计费-产品设计新产品设计费-工艺制定新产品设计费-新药试验新产品设计费-勘探开发试验6、其他-资料、咨询及保险费其他-分析及鉴证费其他-产权注册其他-差旅费、会议费其他-其他费用7、委外研发费-境内委外研发费-境外单位委外研发费-境外个人

建议委外研发费按境内、境外和境外个人设置科目,因为境外不超过境内2/3的部分可以加计扣除,境外个人的不允许扣除,在科目上区分出来计算方便。

【第3篇】2023年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一、企业所得税

基本税率25%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适用20%税率

概述: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1.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2.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3.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无论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优惠。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一条、第二条

适用15%税率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概述: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概述: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3.横琴新区等地区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概述:

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4〕26号)第一条

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概述:

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23年10月1日起,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一条

5.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概述: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二条

6.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一条、第四条

适用10%税率

1.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特定情形

概述: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四条

2.非居民企业特定情形所得

概述: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二、个独+个体户+合伙企业税率

1、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经营实体。

经营所得也即出资人个人所得而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本身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所得,所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凡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2、合伙人为个人的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3、个体工商户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四条规定:“ 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因此,个体工商户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提醒: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没有企业所得税,而是以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适应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应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三、增值税税率一共有4档:13%,9%,6%,0%。

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超全)

(注1: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注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

【第4篇】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征税率

习透财务语言,你的洞察更有利!

一起学注会(税法-企业所得税免征与减征优惠)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免征与减征优惠

一、企业所得税法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

(1)税基式: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等。

(2)税率式:优惠税率等。

(3)税额式:免税、减税、税额抵免。

二、免征与减征优惠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1.免税:大部分免税

2. 减半:只有 2 项: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二)定期减免:3 免 3 减半

1.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取得 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3 免 3 减半。

2.从事符合条件的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3 免 3 减半。

(三)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 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 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技术转让中所称技术的范围: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5 年(含)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等。

2.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或: 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相关税费-应分摊销期间费用其中: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 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可以计入技术转让收入。

3.不得享受此优惠的情形:如 100%关联方之间技术转让所得;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转让所得;未单独核算的技术转让所得。

4.增值税相关优惠: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

征增值税。(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免征企业所得税

b.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c.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d.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也可以加计扣除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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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文化企业所得税率

文化企业和文化体系建设税收政策

发布时间:2019-05-20 11:27: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一、对电影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包括转让和许可使用)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详见《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7号)

二、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详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7号)

三、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下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一)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中国***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新华社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军事部门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

上述各级组织不含其所属部门。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增值税先征后退范围掌握在一个单位一份报纸和一份期刊以内。

2.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中小学的学生课本。

3.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

4.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

5.盲文图书和盲文期刊。

6.经批准在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内注册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

7.列入本通知附件1的图书、报纸和期刊。

(二)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

1.各类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但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出版物除外。

2.列入本通知附件2的报纸。

(三)对下列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

2.列入本通知附件3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企业的印刷业务。

详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 )

四、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详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 )

五、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

(二)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可继续免征五年房产税。

(三)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

(四)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转让或划转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印花税等,符合现行规定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详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6号)

六、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1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 (财税〔2018〕38号 )

七、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的,其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

详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八、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规定: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第6篇】民办非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国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主要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那么税率是多少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为20%。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简单的说就是企业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许扣除项目的金额,适用税率有两种,一种是正常25%,另外一种就是小微企业或者部分地方政府给予高新企业的扶持,他们的税率是15%,两种企业计算公式都差不多,简单的举个例子

(按正常25%计算)a公式一季度不含税营收1000万,成本500万,管理费用100万,销售费用50万,税金及附加1万,第一季度a公司应纳所得税金额为:

1000万-500万-100万-50万

=(350-1)*25%

=87.25万(应纳所得税金额)

如果是小微企业可以套用上面的公式进行计算,如果是含税收入需要先除掉税率,已预缴的所得税需要减除。

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以内减按25%,适用 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即实际所得税税率为 25%*20%=5%,

应纳税所得额为 100-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适用 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即实际所得税税率为 50%*20%=10%

高新技术企业:15% 一 些自贸区的企业15%

注册在海南的企业:15%

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可以把企业注册在自贸区进行返税,或者核定征收有利于企业降低企业所得。

【第7篇】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20%

2023年第1季度小微企业、个体户所得税如何算?报表如何填?

日期:2021.4.11

来源:税乎网

2023年第1季度小微企业、个体户所得税如何算?报表如何填?这是纳税人非常关心的问题,主要涉及两个政策:《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下面结合总局的解读,我们进行引申说明.

一、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款计算和报表填写

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1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示例如下:

【例1】假定a企业经过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2023年第1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那么a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50×12.5%×20%=1.25万元。减免税额=50×25%-1.25=11.25万元。

第2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相应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那么a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00×12.5%×20%+(150-100)×50%×20%=2.5+5=7.5万元。减免税额=150×25%-7.5=30万元。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填写如下:

图1

二、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申报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乎网补充:超过100万的部分按适用税率全额征税。

为了让纳税人准确享受税收政策,《公告》规定了减免税额的计算公式: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举例说明如下:

【例2】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那么李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税乎网补充: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所得税=80000*10%-1500-2000(残疾人减免)-2250(个体户50%减免)=2250元

【例3】纳税人吴某经营个体工商户d,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那么吴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税乎网补充:个体工商户d年应纳所得税=1200000*35%-65500-6000(残疾人减免)-139750(个体户50%减免)=208750元

个体工商户c、d申报表填写如下:

图2

【第8篇】核定企业所得税税率

个人独资核定政策,所得税0.6%,定额税率你知道吗

个人独资企业有着实用性较高的特征,在我国已经有着学学多多的个人独资企业了。我们经常看到的某某工作室、某某事务所,某某服务中心,等都是典型的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税率低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股东分红税,这些都是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当然,现在上海早在年初就全面取消了核定征收,目前还有福建、浙江、重庆地区,个人独资企业总的优势有:办理费用平价,开户法人不用到场(重庆地区除外),系统显示核定,出执照速度快等。个税核定后税率为0.5%-2.1%,重庆核定所得税为定额0.6%。通过转变业务模式,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

举个例子:

某公司将450万的业务合理分包至个人独资企业,那么需要纳税:

增值税:450/1.01*1%=4.45万

附加税:4.45万*6%=0.267万

所得税:450*0.6%=2.7万

合计纳税:4.45万+0.267万+2.7万=7.417万

高薪人员、主播、企业高管等等都可以通过个人独资核定征收降低个税。企业也可以通过合理的分包业务至个人独资企业来达到减轻税负压力。

像建筑行业、服务行业等缺少成本抵扣的企业,个人独资能很好的帮助他们,因为他们有着许多的无票支出业务,当然企业也得同时做到三流一致才能保障企业长久发展。

版权声明:文章转自《税滴石穿》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及节税方案,可关注公众号了解~

【第9篇】企业所得税税率怎么算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2023年1月17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年13号),通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此,对于查账征收的企业来说,所得税的税率变得 更加多样。

今天,大白菜会计学堂给大家作个总结:

一、税率25%的:

1、居民企业

2、在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取得所得与所设立的境内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二、税率15%的: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2、经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含服务贸易类,参照财税[2017]79号 和财税〔2018〕44号】

3、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

4、线宽小于0.25微米、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5、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三、税率10%的:

1、取得所得与所设立境内机构场所没有实际关联或未设立境内机构场所的非民民企业【法宝税率20%,现减按10%】

2、国家规划布局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3、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

四、浮动税率5-8.33%:这是大白菜自已定义的一个税率,是指所得额超过100万但未超过300万的小型微利企业,根据财税2023年13号通知,所得额中100万的部分减按25%*法定税率20%,实质税率为5%;而超过100万低于300万部分则减按50%*法定税率20%,实质税率为10%;这种情况下企业计算出的税率是浮动的,居于5-10%之间。

五、税率5%:指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额减按25%*法定税率20%后,实质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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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2023年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

小微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了大量新增就业岗位,有利于社会安定,同时小微企业中有很大部分的科技型企业,是未来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

一、何为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统称,主要满足以下4个方面的条件:

(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3)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4)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小微企业

二、小微企业最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今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到300万的,由现在的10%再减半征收,税率为5%。

为此,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具体如下:

(1)应纳税所得额 100万以下的部分,按2.5%;

(2)应纳税所得额 100万至300万之间的部分,按5%;

(3)应纳税所得额 300万以上的部分,按25%。

例如:x公司2022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企业所得税计算如下:

(1)100万以下,100*2.5%;

(2)100万至300万之间,200*5%;

(3)企业所得税=100*2.5%+200*5%=12.5万元。

企业所得税

三、小微企业最新“六税两费”优惠政策

“六税两费”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023年延续了上年的政策。

今年3月1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已经联合发布了2023年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

这次的政策执行期限和以往不同,直接定了3年,即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反映国家支持小微企业的决心。

减税降费

总结

现实中的小微企业在生存发展中普遍面临“两高两难”的困境,即成本高、税负高;用工难、融资难。上述这些减税新政策,确实可以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的税负,帮助其更好发展。

【第11篇】韩国企业所得税率

假期

关于年假,雇员在开始工作的第2年内将有15天的年假,就业不满一年的雇员也可拥有最多11天假期。每两年增加一个带薪日。年假上限为25天。如果年假没在当年休完不得带去下一年,如果由于雇主的原因导致年假没休完将不适用此规定。 年假期间待遇:由雇主按照日平均工资的100%支付。由于离职而未能休完的年假是否可以获得现金折算,可自由协商。

关于病假,在韩国,与工作无关的疾病,法定上不享有带薪病假。

关于产假,女性员工有权享有90天产假,如果一次怀孕为双胞胎或多胞胎,则应给予120天的产假。其中雇主需支付60天、75天(多胞胎)产假的工资。剩下的天数由雇佣保险支付。分娩后的休假期至少应为60天。女性员工流产和早产,雇主也应根据情况发生在孕期的第几周给到相应的带薪假期:

(1)怀孕11周以下发生的情况,5天

(2)怀孕第12周至第15周发生的情况,10天。

(3)怀孕第16周至第21周发生的情况,30天。

(4)怀孕第22周至第27周发生的情况,60天。

(5)怀孕28周或以上发生的情况,90天。

其他比较有当地特色的假期譬如:

1.家庭看护假-员工每年至多可请休90天家庭看护假,员工每年最多可以单次使用10天

2.生育治疗假-员工有权请假三天以进行生育治疗

社会保险体系

韩国的社保体系就外籍员工来说可免于参加就业保险计划,但持有f-2,f-5,d-7,d-8和d-9签证的人员还是需要参加并缴纳就业保险。

体系包括如下科目:

国民年金:雇主4.5%,雇员4.5%

国民健康保险:雇主3.43%,雇员3.43%

就业保险:雇主1.15-1.65%(取决于公司规模),雇员0.8%

意外保险:雇主0.7-4.2%(取决于公司所处的行业),雇员0%

还有“长期护理保险”,仅雇主缴纳比例,不强制性缴纳

个人所得税

韩国纳税年度:1月1日-12月31日。

如果在韩国居住或居住一年或一年以上,通常被视为纳税居民。非纳税居民只对来自韩国的收入征税。

个税税率基于收入的不同范围为6-38%(不含地方收入附加税)。外籍人士可以选择19%的统一税率(不含地方收入附加税),但是19%的统一税率只适用于在韩国工作的第5年之后。

工资

通常市场上操作不迟于每个月15日。对于解雇或员工去世的情况,法定必须在最后一个工作日后的14天内支付最后一笔工资款项。

关于工作时间,每周最高工作时间为52小时,其中包括40小时的正常工作时间和12小时的加班工作时间。每日加班时间没有限制,但每周加班时间不可超过12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加班费的计算,工作日是按照150%的加班工资支付;如果晚上10点至凌晨6点夜间加班则夜班费率需要增加额外的0.5,即按照200%的加班工资支付。周休日:日正常工时内工作,按150%的加班工资支付;超出部分,按200%的加班工资支付。

注意:不满5人的经营场所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的。

入离职

关于试用期,韩国“ 劳动基准法”对试用期没有明确的规定。市场上公司普遍操作为3个月试用期。法律规定“试用期(3个月或3个月以下)的雇员”不需要试用期结束通知。

雇主解雇员工需提前30天通知员工。

下列情况可能可以避免支付离职补偿金:

(1)员工承认由于自己的不当行为对公司业务或运营造成损失;

(2)员工还在3个月或以下的试用期中;

(3)员工为按月支付劳动报酬且为公司服务小于6个月。

全职员工,包括韩国籍和外籍员工,每服务公司1年可获得1个月工资作为离职补偿金。

停业津贴

当企业由于雇主的原因而停业时,雇主必须支付不少于停业期间平均工资70%的津贴。

签证

在申请工作签证之前,需要向韩国司法部申请签证签发确认书 (ccvi) ,审批时间为1-4周。获得ccvi后可向所在国韩国大使馆递交工作签证申请。市场上比较多见的工作签证主要有以下几种:

1. e5:工作签证-专业人士

该签证适用于拥有韩国法律的国家证书(如注册会计师,外国律师,医生等)的专业人士,他们计划从事医疗,法律,会计和其他领域的专业工作。

(1)逗留期限通常最长为1年。

2. d-7-1:工作签证-公司内部调动人员

此签证适用于在外国公司或外国公司总部工作至少1年的员工,前往韩国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工作。

【第12篇】小微型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

一、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

(一)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小型微利企业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高新技术企业同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能否同时享受两项低税率优惠?

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减税降费政策汇编》:企业既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又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可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由纳税人从优选择适用优惠税率,但不得叠加享受。

三、填报申报表的注意事项

1、如果企业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是不是就不用填写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相关表单了呢?

根据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填报说明的规定,本表适用于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不论是否享受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内的纳税人均需填报本表。

2、填写了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还能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企业在填写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时,只能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和本年优惠情况,不能填写“减免税额”相关栏次,否则将无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需说明的是,企业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低税率优惠政策,并不影响其享受其他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如研发费加计扣除、亏损弥补期限延长等。

【第13篇】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免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为便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对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今天带你了解: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享受主体

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2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8号)

摘自《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

【第14篇】泰国企业所得税率

——税率和税收的计算

1.税率

a.如果税率降低,按下述方式计算税收:

a1.对于不属于a2项下的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其会计期间开始于 2015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但不迟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净利润的20%计算。

a2.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在会计周期的最后一天缴足注册资本但不超过 500 万泰铢,在2023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会计周期,在会计周期内销售产品和服务的收入连续不超过3000万泰铢:

在2023年1月 1日或之后开始的会计周期,按如下税率计算税收:

净利润

百分比税率

不超 300,000 泰铢

免征

超过300,000 泰铢但不超过 3,000,000 泰铢

15

超过 3,000,000 泰铢

20

a3.对于地区运营总部的业务,按照从该办事处的关联企业或外国分支机构获得收入的净利润的 10% 的税率计算税收,具体如下:

(a) 该办事处提供的服务收入,即办事处的附属企业或外国分支机构;

(b) 利息收入,但仅限于办事处为放贷而借贷的款项的借贷利息。

(c) 使用权许可费,包括从相关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获得的使用权许可费,即将该办事处仅限在泰国进行的技术研发成果用于该办事处的关联企业或外国分支机构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所产生的使用权许可费。

a4.根据海关法规定,在保税区内或保税区之间进出口贸易企业、并获得能源厅许可进行燃油交易的企业,对于燃油买卖交易包括根据期货合约买卖燃油的收入,在2004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会计周期,按净利润的10%的税率计算税收。从事燃油交易业务且获得收入的公司在哪个会计周期通报已获得能源厅授权从事燃油交易业务,从该会计周期起,企业所得税税率获得降低。

a5.企业设立于特别开发区,即纳拉提瓦府narathiwat province、帕塔尼府pattani province、亚拉府yala province、宋卡拉府songkhla province的扎纳区chana district、特帕区thepha district、纳塔维区nathawi district和萨巴约伊区sabayoi district和沙敦府satun province,在特别开发区生产产品或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而产生的收入,对于2023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2023年会计周期,至在2023年12月31日或之后结束的2023年会计周期共3个会计周期,按净利润的3%计算税收。

a6.企业是国际生产产品的采购中心,按净利润的15%的税率计算税收。

a7.经税务局批准,对未扣除支出的收入征税,按收入总额的5%的税率纳税。

b.根据财政部1992年9月16日关于“从事商业银行的国际银行业务” 的通知,仅从经营国际银行业务获得的净利润,按净利润的 10%的税率计算税收。

2.净利润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有责任对净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且每年 2次计算、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如下:

a.根据《税收法》第67之二条规定了计算半个会计周期的企业所得税,具体如下:

a1.对不属于a2项下的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对该会计周期内经营所得或正在经营或即将经营所得的净收益或净亏损做评估,按预估净利润的一半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a2.根据《商业银行法》注册为商业银行的公司、金融公司、证券公司、信贷公司、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根据税务局局长规定的原则、方法和条件,计算和缴纳自《税收法》第65之二条和之三条规定的会计周期第一天起算6个月的净利润企业所得税。

此半个会计周期的企业所得税视为企业所得税的预付,当会计周期结束时抵扣整个会计周期的应纳净利润企业所得税。如果缴纳的半个会计周期的企业所得税高于整个会计周期的应纳净利润企业所得税,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有权申请退还超额税收。

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的第一个会计周期或最后一个会计周期少于 12个月,无需申报和缴纳半个会计周期的企业所得税。

b.在会计周期结束时计算净利润企业所得税,需根据《税收法》规定的条款计算公司或法人合伙企业的净利润,将该净利润乘以企业所得税税率得出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若 净利润的计算结果显示无净利润或为净亏损,公司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公司编制的财务帐 符合会计原则,但在计算企业税收时未遵守《税收法》规定的条款,必须根据《税收法》规定的条款调整净利润,再计算企业所得税。

【第15篇】旅游业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的《关于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增列有关旅游产业项目的通知》,在该区内的旅游企业将享受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由此,该区成为继福建平潭之后,国内旅游业税收优惠政策获批的第二个新区。

据了解,此次新增的所得税优惠目录共8条,包括游乐场、海洋馆、主题公园、影视拍摄基地、展览馆和博物馆的经营;海上运动、海域低空飞行、邮轮旅游、游艇旅游、海岛旅游的经营;文化创意旅游、旅游实景演出、影视音乐节的经营;民俗活动、民宿的经营;文化遗产传承与经营;国际及粤港澳体育旅游精品赛事;健康医疗旅游、会展旅游的经营;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信息网站、旅游移动应用的经营;以网络营销、网络预订、网上支付等为主的旅游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专业从事粤港澳旅游的旅游公司的经营。

与平潭相比,横琴新区旅游业优惠目录增加了展览馆和博物馆的经营,影视音乐节的经营,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信息网站、旅游移动应用的经营等内容,使优惠目录更加契合横琴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实际。

文旅会展业是横琴新区重点发展的产业,目前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星乐度露营乐园等一批重点旅游文创项目相继建成,休闲旅游产业集群初具规模。而新增的目录也使该区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由此增至6大类80条。(新华社广州记者 魏蒙)

相关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增列旅游产业项目的通知

财税〔2019〕63号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方案》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现就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增列旅游产业项目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增列有关旅游产业项目。横琴新区内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鼓励类产业企业,统一按照《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9版)》执行。

二、横琴新区内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其他相关事项,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4〕2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2日

附件: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9版)

一、高新技术

1.数字化多功能雷达整机、专用配套设备及部件研发及制造

2.安全饮水设备、先进型净水器研发及制造

3.海洋医药与生化制品技术开发与服务

4.系统软件、中间软件、嵌入式软件、支撑软件技术开发

5.计算机辅助工程管理软件、中文及多语种处理软件、图形和图像软件技术开发

6.企业管理软件、电子商务软件、电子政务软件、金融信息化软件等技术开发

7.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系统设备、终端设备、检测设备、软件、芯片开发与制造

8.网络关键设备的构建技术;面向行业及企业信息化的应用系统;传感器网络节点、软件和系统技术、大数据库技术开发

9.第三代及后续移动通信系统手机、基站、核心网设备以及网络检测设备开发与制造

10.高端路由器、千兆比以上网络交换机开发与制造

11.基于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的增值业务应用系统开发

12.搜索引擎、移动互联网等新兴网络信息服务技术研发

13.光传输技术、小型接入设备技术、无线接入技术、移动通信、量子通信技术、光通信技术开发

14.软交换和voip系统、业务运营支撑管理系统、电信网络增值业务应用系统开发

15.在线数据与交易处理、it设施管理和数据中心服务、移动互联网服务、因特网会议电视及图像等电信增值服务应用系统开发

16.数字音视频技术、数字广播电视传输技术、广播电视网络综合管理系统技术、网络运营综合管理系统、iptv技术、高端个人媒体信息服务平台技术开发

17.智能产品整体方案、人机工程、系统仿真设计服务与技术开发

18.智能电网及微电网技术、分布式供能技术开发及产品生产

19.先进的交通管理和控制技术;交通基础信息采集、处理设备及相关软件技术;公共交通工具事故预警技术开发与应用;城市交通管制系统;出租汽车服务调度信息系统、运营车辆安全监管系统开发

20.空中管制系统、新一代民用航空运行保障系统、卫星通信应用系统、卫星导航应用服务系统研发

21.环境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的光学监测等技术开发

22.食品安全技术;生物催化、反应及分离技术开发

23.珍稀动植物的养殖、培育、良种选育技术开发

24.新能源汽车配套电网和充电站技术研发

25.电力安全技术、新型防雷过电压保护材料与技术开发及生产

26.新型高分子功能材料的研发与应用,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合成高分子材料,天然生物高分子材料、生物基平台化合物研发与生产

27.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重点支持系统集成设备本土化率达90%以上的光伏并网技术开发;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开发

28.1.5mw级以上风电机组设计技术、风电场配套技术开发

29.海洋生物质能、海洋能(包括潮汐能、潮流能、波浪能等)技术开发

30.能量系统管理、优化及控制技术:重点支持用于城市建筑供热平衡与节能、绿色建筑、城市智能照明、绿色照明系统的应用技术开发

31.城市污水处理与资源化技术:重点支持安全饮水和先进型净水设备技术开发

32.城市生态系统关键技术开发与生产

33.用于城市生态系统的生态监测、评估与修复重建技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替代技术;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开发

34.环境安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的光学监测等技术开发

35.城市节水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雨水、海水、苦咸水利用技术;再生水收集与利用技术与工程

36.产业集聚区配套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开发

37.多维立体打印技术、海洋工程装备研发与应用技术开发

二、医药卫生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和生产,天然药物开发和生产,新型计划生育药物(包括第三代孕激素的避孕药)开发和生产,满足我国重大、多发性疾病防治需求的通用名药物首次开发和生产,药物新剂型、新辅料的开发和生产,药物生产过程中的膜分离、超临界萃取、新型结晶、手性合成、酶促合成、生物转化、自控等技术开发与应用,原料药生产节能降耗减排技术、新型药物制剂技术开发与应用

2.现代生物技术药物、重大传染病防治疫苗和药物、新型诊断试剂的开发和生产,大规模细胞培养和纯化技术、大规模药用多肽和核酸合成、发酵、纯化技术开发和应用,采用现代生物技术改造传统生产工艺

3.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及其技术开发和生产(一级耐水药用玻璃,可降解材料,具有避光、高阻隔性、高透过性的功能性材料,新型给药方式的包装;药包材无苯油墨印刷工艺等)

4.濒危稀缺药用动植物人工繁育技术及代用品开发和生产,先进农业技术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中的应用,中药有效成份的提取、纯化、质量控制新技术开发和应用,中药现代剂型的工艺技术、生产过程控制技术和装备的开发与应用,中药饮片创新技术开发和应用,中成药二次开发和生产

5.新型医用诊断医疗仪器设备、微创外科和介入治疗装备及器械、医疗急救及移动式医疗装备、康复工程技术装置、家用医疗器械、新型计划生育器具(第三代宫内节育器)、新型医用材料、人工器官及关键元器件的开发和生产,数字化医学影像产品及医疗信息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6.中医药、养生保健产品及技术的研发

7.中医药研究室、实验室及名老中医工作室

8.符合中医药特点及规律的中成药研发及制造

9.中成药开发、检测、认证及市场化推广

10.制药新工艺新品种研发与生产

11.替代、修复、改善或再生人体组织器官等再生医学产业技术、产品研发与生产

12.医疗设备及关键部件、医疗器械开发及生产

13.医药研发中心

三、科教研发

1.国内外科研机构分支机构

2.微电子、计算机、信息、生物、新材料、环保、机械装备、汽车、造船等先进制造业研发中心

3.工业设计、生物、新材料、新能源、测绘等专业科技服务,商品质量认证和质量检测服务

4.在线数据与交易技术研发、it设施管理和数据中心技术研发,移动互联网技术研发,因特网会议电视及图像等电信增值业务应用系统开发

5.行业(企业)管理和信息化解决方案开发

6.基于网络的软件开发

7.数字化技术、高速计算技术、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技术开发

8.数据恢复和灾备服务,信息安全防护、网络安全应急支援服务,云计算安全服务、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与咨询服务,信息装备和软件安全评测服务,密码技术产品测试服务,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方案设计服务

9.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知识流程外包等技术先进型服务

10.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新媒体技术研发及服务

四、文化创意

1.动漫、游戏创作及衍生产品研发

2.文化创意设计服务

3.民俗文化产品及工艺美术研发设计

4.工业设计平台、辅助设计中心、快速成型中心、精密复杂模具制造技术开发及设计服务

5.数字音乐、手机媒体、数字游戏、数字学习、数字影视、数字出版与典藏、内容软件等数字产品研发

五、商贸服务

1.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2.第三方物流管理

3.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银行后台服务、财务结算、人力资源服务、软件开发、呼叫中心、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

4.供应链管理及咨询业务

5.基于云计算的供应链一体化信息服务业务

6.跨境数据库服务

7.宽带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

六、旅游业

1.游乐场、海洋馆、主题公园、影视拍摄基地、展览馆、博物馆的经营

2.海上运动、海域低空飞行、邮轮旅游、游艇旅游、海岛旅游的经营

3.文化创意旅游、旅游实景演出、影视音乐节、民俗活动、民宿、文化遗产传承与经营

4.国际及粤港澳体育精品赛事的经营

5.健康医疗旅游、会展旅游的经营

6.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信息网站、旅游移动应用的经营

7.以网络营销、网络预订、网上支付等为主的旅游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

8.专业从事粤港澳旅游的旅游公司的经营

附件: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9版)(点击了解更多查看附件)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责任编辑:张越

【第16篇】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优惠

2023年1月1日,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科发火〔2016〕32号印发修订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颁布实施。该《办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组织与实施、认定条件与程序、监督管理做了详细的规定。

一、认定条件

《办法》对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规定了需同时满足的8项条件,其中,最核心的条件为:

第(四)条: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第(五)条: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第(六)条: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以上条件可简单概括为:研发人员占比(10%);研发费用占比(5-4-3);高新收入占比(60%)。

二、申请材料

《办法》规定,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时要提交8类材料,其中,需要经中介机构签证的核心材料有:

第6类: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第7类: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即:3年年度审计+3年研发费用审计+1年高新收入审计。

三、企业所得税优惠及政府补助

企业所得税:

(一)税率优惠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5%)比一般企业适用的 25%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低 10%。(《企业所得税法》)

(二)延长补亏

自2023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财税〔2018〕76号)

(三)加计扣除

1、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财税〔2018〕99号)(注:该文件被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延长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2、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3年第28号)

3、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四)加速折旧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3年第28号)

政府补助: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通常能获得政府各项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享受各种市、区相应认定补贴和奖励,有利于提升企业品牌形象,促进企业科技转型,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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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企业所得税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