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3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2023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有关增值税的税率表,今天给大家整理全了,拿走不谢~
012023年最新最全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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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03
以下13%货物
易于农产品等9%货物相混淆
1、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
2、各种蔬菜罐头。
3、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4、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
5、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
6、中成药。
7、锯材,竹笋罐头。
8、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
9、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
10、各种蛋类的罐头。
11、酸奶、奶酪、奶油,调制乳。
12、洗净毛、洗净绒。
13、饲料添加剂。
14、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
15、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三轮运货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
04
增值税征收率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见附件)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目前增值税征收率一共有4档,0.5%,1%,3%和5%,一般是3%,除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
附件:一般纳税人(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
(一)5%征收率:
1、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国税发〔1994〕114号)
2、销售、出租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3、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立项销售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老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围填海方式取得土地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围填海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围填海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属于房地产老项目。(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财税〔2016〕68号、财税〔2016〕36号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4、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财税〔2016〕47号 )
5、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财税〔2016〕47号 )
6、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财税〔2016〕47号 )
7、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财税〔2016〕47号 ,财税〔2016〕68号)
8、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财税〔2016〕47号 )
9、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
(二)3%征收率
1、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
2、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销售自产的自来水。(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6、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7、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8、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9、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
10、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2〕20号)
11、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12、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1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
14、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15、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16、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财税〔2016〕36号附件2,财税〔2016〕140号)
17、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18、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财税〔2016〕36号附件2)
19、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财税〔2016〕36号附件2)
20、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39号)
21、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财税〔2016〕46号 )
22、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46号)
23、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财税〔2016〕68号)
24、提供教育辅助服务。(财税〔2016〕140号)
25、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财税〔2016〕140号)
26、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财税〔2016〕140号)
27、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28、以清包工方式提供、为甲供工程提供的、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②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财税〔2016〕36号附件2)
29、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总局公告2023年11号)
30、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1、销售自产、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32、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33、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47号)
34、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具体贷款业务清单见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8〕97号)
35、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9〕17号)36、自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财税〔2019〕24号)
(三)3%征收率减按2%征收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纳税人销售旧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 ,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6、发生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 ,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财税〔2016〕36号附件2)
(四)减按0.5%征收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五)按照5%征收率减按1.5%征收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六)应当适用(非可选择)简易计税:
1.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2.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4. 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国税发〔1994〕114号)
5.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财税〔2009〕9号)
6.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素材来源于网络丨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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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珠海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此前,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从今年起,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3月14日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稿件来源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第3篇】广州个人所得税税率
关注本号,别错过更多你感兴趣的数据推送和解读!
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一直以来都是两个非常重要的税种,增值税是的产品(服务)的增加值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所以和工商业gdp是正相关关系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体现地区高薪群体多少,各类交易活跃度等,尤其2023年初提高起征点、增加抵扣项目等,基本上中低收入者都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了。所以个人所得税多少能够体现一个地区的中高收入群体多少,间接反映地区发展水平。
2023年是比较特殊的,增值税调整税率,主要是工业和批零增值税从16%调整到13%,所以像工业和批零大市影响会较大,从下表看广州2023年增值税就是负增长的,因为广州的批零业非常发达。惠州、中山这种工业占比较大的城市更是大幅负增长。当然增值税还有某年“退留抵”较多,导致第二年增值税上涨等影响,会有一定浮动,只能大致比较,或者是几年内的数据比较更加合理。
2023年个税改革让大部分中低收入者无需缴纳,这个对广大劳动者是个利好,但对于城市财税来说压力不小。2023年广东省个人所得税负增长24.41%,所有城市无一正增长的,跌幅最低的是梅州-6.49%,可能本身就业人口不多也有关吧。
从省内区域来看,珠三角6市继续扩大优势,2023年珠三角6市个人所得税占比全省88.3%,到2023年上升到88.44%;增值税从2023年占比77.49%扩大到79.15%。广东省是我国第一经济大省,但区域发展不平衡是困扰广东的最大难题,非珠三角和珠三角的差距巨大,非珠三角所有个税、增值税合计都不及广州一个城市。
另一个现象是深圳继续扩大对广州的经济优势,2023年广州个人所得税是深圳的55.96%,2023年只有50.1%;增值税占比从2023年的83.82%扩大到73.89%。深圳的强势更加突出,尤其是新兴服务业上的迅猛扩张,在第三产业上的强度已经不逊于广州。
具体数据请看下表:
数据来自统计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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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个人所得税2023税率表
一、综述
1、所得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不办理汇算清缴。2.适用税率(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3.特殊情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二、扣缴义务范围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时,应办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6、财产租赁所得;7、财产转让所得;8、偶然所得。
所得项目
扣缴方式
预扣/代扣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
综合所得预扣预缴
累计预扣法
3%-45%
劳务报酬所得
按月/按次预扣预缴
20%-40%
稿酬所得
2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代扣代缴
按次
20%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经营所得
自行预缴
(二)特殊情况的扣缴义务人1、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2、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以证券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3、个人领取年金时,由年金托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个人财产拍卖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拍卖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并按规定向拍卖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三)扣缴义务人的义务1.办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1)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包括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扣缴义务人应按照规定,在工资、薪金所得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依据居民个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办理税前扣除。纳税人在取得应税所得时向扣缴义务人提出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并提交相关信息、资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时按照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办法办理。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向其报告的相关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应当于次月扣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纳税人拒绝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2)汇总申报上市公司向股东分红,扣缴申报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时,可以选择汇总申报方式。2.向纳税人提供扣缴信息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纳税人年度中间需要提供上述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提供。支付工资、薪金所得以外其他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扣缴税款后,及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3.特殊扣缴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三、税款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1、居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1)全年一次性奖金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以下简称164号文)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4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18号)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参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执行;2024年1月1日之后的政策另行明确。(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上述规定计算纳税。2023年1月1日之后的股权激励政策另行明确。(4)个人领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对个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5)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6)提前退休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7)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8)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的政策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第二条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9)关于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的政策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港澳地区住房等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29号)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自2024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2、非居民纳税人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见附件)计算应纳税额。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达到居民个人条件时,应当告知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二)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居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见附件),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特殊情况: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计算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见居民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方法)【备注】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汇算清缴上述三项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和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是有区别的。主要差别为:一是收入额的计算方法不同。年度汇算清缴时,收入额为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预扣预缴时收入额为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其中,“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二是可扣除的项目不同。居民个人的上述三项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以四项所得的合计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上述三项所得日常预扣预缴税款时暂不减除专项附加扣除。三是适用的税率/预扣率不同。年度汇算清缴时,各项所得合并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2、非居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见附件)计算应纳税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非居民个人达到居民个人条件时,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扣缴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应当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扣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四)支付所得的计税时间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附个税税率表】 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率表
二、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1)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率表
(2)居民个人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三、综合所得税率表 综合所得是指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预扣率表见前述一、二)。
注:1.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四、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率表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五、经营所得税率表
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该税率适用于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
七、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第5篇】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
2019-2023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9-2020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外籍人员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工资个税税率表和年终奖个税税率表是相同的,但是他们的个税计算方法是不一样的,注意区分。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3%)至百分之四十五(45%)。
每月工资预扣预缴,采用全年累计预扣预缴方式,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个人所得税预扣表
(适用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
例:某职员2023年入职,2023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未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每月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个月一个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
(30000-5000-4500-2000)*3%=555元
2月份:
(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元
3月份:
(30000*3-5000*3-4500*3-2000*3)*10%-2520-555-625=1850元
上述计算结果表明,由于2月份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0元,已适用10%的税率,因此2月份和3月份应预扣预缴有所增高。
二、年终奖所得
年终奖所得,将年终奖金额除以12个月,以每月平均收入金额来确定税率和速度扣除数,年终奖所得税率表与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表相同,只是他们的计算方式不同。
说明:
1、本表平均每月收入为年终奖所得金额除以12个月后的平均值。
2、税率表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相同。
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 (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 )x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实际税率为百分之十四。
五、劳务报酬所得
1、每次取得劳务报酬先预交个税:
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1-20%) x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800) x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年末时将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合并起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然后就其余额按比例税率20%征收。
七、财产转让所得,适用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比例税率20%征收。
八、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第6篇】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南方周末天气出奇的好,各大公园的花花草草争相妖娆。作为常年伏案作业的财税人,周末正带孩子在公园赏花锻炼,碰到了国税总局一天发布两条针对外籍个人所得税的新政策!
两大新政涉及内容之广,让大部分从业者一时找不到方向。今日特为广大财税从业者及hr们针对2023年34号、35号文分别做重点解读及分析:
财政局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文划重点
政策援引:
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如果此前六年在中国境内每年累计居住天数都满183天而且没有任何一年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此前六年的任一年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不满183天或者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此前六年,是指该纳税年度的前一年至前六年的连续六个年度,此前六年的起始年度自2023年(含)以后年度开始计算。
劳达财税解读
1、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释义
根据2023年新《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根据2023年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住所的定义
住所是一个法律概念 ,而非我们通常所说的住房。
住所和居所不同,住所是自然人以久住意思而经常居住的中心生活场所;居所是自然人经常居住的场所。
构成住所必须满足有久住的意思和经常居住的事实两个条件。
自然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的居所为住所;
经常居所和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自然人的住所与户籍登记地不同,自然人的住所可以与户籍登记地一致,也可以不一致,不一致时,非户籍登记地的经常居住地,就是住所。
通常情况下,虽然以自然人的户籍登记地的居所为设定的住所,但在自然人离开住所时,应以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延展思考:有房子就是有住所吗?
习惯性居住
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是居民个人或非居民个人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
如因学习、工作、探亲等而在中国境外居住的,在其原因消除之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即为该纳税人习惯性居住地。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2、外籍人士享受境外免税优惠的变化
1)居民个人时间从一年调整为183天;2)免税条件构成居民纳税人不满年放宽到连续不满6年;3)在任一年度,有一次离境30天,就能重新计算连续居住年限;4)管理方式由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改为备案;5)前六年的起始年度自2023年(含)以后年度开始计算。
新规出台,对于外籍(含港澳台)个人,意味着2023年以前在大陆境内居住的年度,无论之前是否做过月子,将全部归零!
2023年以后,无住所个人2023年到2024年期间,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其取得的境外支付的境外所得,就可免缴个人所得税。
此外,自2023年其任一年度如果有单次离境超过30天的情形,此前连续年限清零,重新计算!
政策援引
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
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劳达财税解读
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
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财政局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5号文划重点
1、所得来源地
(一)工资薪金所得来源地
境内工作期间按个人在境内工作天数计算,包括其在境内的实际工作日以及境内工作期间在境内、境外享受的公休假、 个人休假、接受培训的天数。
同时在境内、境外工作的,按照工资薪金所属境内、境外工作天数占当期公历天数的比例计算确定来源于境内、境外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额。
(二)数月奖金以及股权激励所得来源地
根据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乘以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属工作期间境内工作天数与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之比确认。
(三)董事、监事及高层管理人员取得报酬所得来源地
无论是否在境内履行职务,取得由境内居民企业支付或者负担的董事费、监事费、工资薪金或者其他类似报酬,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高层管理职务包括企业正、副(总)经理、 各职能总师、总监及其他类似公司管理层的职务。
(四)稿酬所得来源地
由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支付或者负担的稿酬所得,为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2、无住所个人
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计算
(一)无住所个人为非居民个人的情形
1、非居民个人境内居住时间累积不超过90天
2、非居民个人境内居住时间累计超过90天不满183天
(二)无住所个人为居民个人的情形
1、无住所居民个人境内居住时间累积满183天但连续不满六年
取得的全部工资薪金所得,除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部分外,均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无住所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满六年
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满六年后,不符合实施条例第四条优惠条件的无住所居民个人,其从境内、境外取得的全部工资薪金所得均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无住所个人为高管人员的情形
高管人员在境内居住时间累计不超过90天的,取得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高管人员在境内居住时间累计超过90天不满183天的,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除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且不是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的部分外,应当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关于无住所个人税款计算
(一)关于无住所居民个人税款计算
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年度终了后,应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 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按照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公式四):
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年度劳务报酬收入额+年度稿酬收入额+年度特许权使 用费收入额-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无住所居民个人为外籍个人的,2023年1月1日前计算工资薪金收入额时,已经按规定减除住房补贴、子女 教育费、语言训练费等八项津补贴的,不能同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延展阅读:
关于外籍个人有关津贴的政策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按照以前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
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2、自2023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年度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分别按年度内每月工资薪金以及每次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合计数额计算。
(二)关于非居民个人税款计算
1、非居民个人当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以按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计算的当月收入额,减去税法规定的减除 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称月度税率表)计算 应纳税额。
2、非居民个人一个月内取得数月奖金,单独按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计算当月收入额,不与当月其他工资薪金合并,按6个月分摊计税,不减除费用,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对每一个非居民个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适用一次。
计算公式如下(公式五):
当月数月奖金应纳税额=[(数月奖金收入额÷6)×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6
劳达财税解读
此政策出台,解决了争议已久的外籍非居民年终奖计算方式,对外籍非居民个人是重大利好。
3.非居民个人一个月内取得股权激励所得,单独按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计算当月收入额,不与当月其他工资薪金合并,按6个月分摊计税(一个公历年度内的股权激励所得应合并计算),不减除费用,适应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如下(公式六):
当月股权激励所得应纳税额=[(本公历年度内股权激励所得合计额÷6)×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数]×6-本公历年度内股权激励所得已纳税额
4.非居民个人取得来源于境内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税法规定的每次收入额 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四、无住所个人适用税收协定
(一)关于无住所个人适用受雇所得条款的规定。
1.无住所个人享受境外受雇所得协定待遇。 对方税收居民个人在境外从事受雇活动取得的受雇所得,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无住所个人享受境内受雇所得协定待遇。 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境内停留天数不超过183天的对方税收居民个人,在境内从事受雇活动取得受雇所得,不是由境内居民雇主支付或者代其支付的,也不是由雇主在境内常设机构负担的,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延展思考:境外明星来华演出,收入不是由境内居民雇主支付,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无住所个人适用税收协定
无住所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申报时,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等情况预计一个纳税年度内境内居住天数以 及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境内停留天数,按照预计情况计算缴纳税款。
无住所个人在境内任职、受雇取得来源于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凡境内雇主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存在关联关系,将本应由境内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部分或者全部由境外关联方支付的,无住所个人可以自行 申报缴纳税款,也可以委托境内雇主代为缴纳税款。
无住所非居民个人(连续未满六年)纳税政策政策总结
一、所得来源地
个人取得归属于中国境内(以下称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为来源于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
同时在境内、境外工作的,按照工资薪金所属境内、境外工作天数占当期公历天数的比例计算确定来源于境 内、境外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额。
二、 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计算
全部工资薪金所得,除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部分外,均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税款计算
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年度劳务报酬收入额+年度稿酬收入额+年度特许权使用费收 入额-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无住所居民个人为外籍个人的,2023年1月1日前计算工资薪金收入额时,已经按规定减除住房补贴、子女教 育费、语言训练费等八项津补贴的,不能同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四、税收协定优惠
受雇所得:境外从事受雇活动取得的受雇所得,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7篇】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器
新个税法过渡期政策实施后,个税减除费用标准从每人每月3500元上调至每人每月5000元,并适用新的税率表。目前正值11月征期,纳税人已经普遍享受到了个税改革带来的红利。不过,由于个税都是单位代扣代缴,很多人都不会算,也不知道自己能减多少税。
为了帮助纳税人快速计算应缴个税,税务总局推出“新版工资薪金个税计算器小程序”,有了这款神器,计算个税再也不用求会计小姐姐们帮忙了。
具体如何使用呢?下面,小编就手把手教会你。
第一步: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找到关联小程序。
路径一:通讯录——公众号——点击右上角“+”,搜索“国家税务总局”点击关注——查看使用小程序
路径二:关注并打开“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菜单——查看使用“个税计算器”。
第二步:打开小程序,按照提示输入你的月收入及税前扣除项目。
第三步:点击“计算一下”,计算器会自动显示出你每月应缴个税,并与原政策标准下的缴税额进行对比,马上得出减税数额,同时还会告诉你一年省下的钱能干点啥,幸福感瞬间爆棚有木有。
【第8篇】成都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成都自5.31楼市调控以来,新上市的二手房增加了不少,有的房子需要缴纳增值税,而有的房子可以免缴增值税。那么,哪些房子可以免征增值税呢?
满二唯一的住房,可以免收增值税!什么是满二唯一呢?简单地说就是房东在大成都范围内,名下有且仅有这一套住房,契税票或者房产证满两年就可以免除增值税。
如果房东不是唯一住房呢?这种情况需要契税票或者房产证满五年才可以免除增值税。
开篇给大家说了增值税的问题,很多购房者还处于云里雾里的状态,那么我今天给大家说说,成都二手房交易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呢?
个人所得税:1%,房东的房子满五唯一可以免收个人所得税。所谓满五唯一就是指房东这套住房契税票或者房产证满五年,而且是省内的唯一住房。
增值税:5.3%,房东的房子满二唯一和契税票或者拿到房产证满五年可以免征增值税。
契税:1-3%,这与购房者购买的住房面积和拥有的住房套数有关(省内拥有住房套数)。
首套房,面积小于90平,1%,大于90平1.5%
二套房,面积小于90平,1%,大于90平2%
三套房,无论面积大小都收3%
印花税:万分之五
服务费:4元/㎡(买卖双方各2元)
工本费:80元
中介费:卖家1%,买家2%
成都的二手房市场一般默认的是房东除了自己给那一个点的中介费外,所有费用都由购房者承担。
在知晓这些费用之后,购房者又该如何选择房子呢?
无论你是买来自住,还是投资,在自己能力范围内,选择更具有增值潜力的住房!
在同地段,品质相差不大的情况下:房龄更为年轻的满二唯一的次新房子肯定比满五唯一的次新房子在未来更具有竞争力。也就是说我们能够买到满二唯一的房子,那就不要去选择满五唯一的了,不要被一两万的个税给迷惑了,房龄的优势不是一两万块钱的个人所得税能够弥补得了的!
当然,如果是同样房龄的住房,满五唯一肯定比满二唯一好一些。
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我们还需要注意这样一个问题:在刚需小区尽量不要买面积比较大的房子,比如一百五十平以上的房子在你再次转手的时候容易遇到困境,因为刚需买不起,改善看不上!在改善型的小区里面可以购买大面积的住房,毕竟这样的小区更多的是改善型人群,更注重居住品质。
买房有技巧吗?有,下次给大家说说买房的技巧!
【第9篇】建筑业个人所得税税率
异地建筑业个人所得税需要调整吗
一、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规定:
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个人所得税不同税率: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异地建筑业个人所得税需要调整吗?通过阅读上文我们知道不管是在异地还是在本地个人所得税是同样的,并不会特殊调整处理.如果在异地预缴了,回本地再申报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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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广东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一、买方承担税费部分
契税
a.买方首套,且面积小于90平米,契税为交易额的1%;
b.买方首套,且面积90-144平米,含非普通住宅,契税为交易额的1.5%;
c.买方二套,非住宅,公司购房,面积144平米以上,契税为交易额的3%;
d.交换购房,契税为房产差额的3%。
注:交换购房是极其小众的买卖房方式,就是卖家卖一买一,而买家买一卖一,两者之间直接交换房子。
二、卖方承担税费部分
a.卖方为个人
1.个人所得税
a.个人持有满五唯一,近亲交易,个人所得税免征;
b.个人持有不满5年或非唯一,个人所得税为交易额的1%;
c.个人持有非住宅,个人所得税为交易额的1.5%;
d.房产为赠予,房产证不满5年或非唯一,但业主提供发票,选择据实征收,个人所得税为房产差额的20%。
2.增值税
a.未满两年,增值税为交易额的5.6%;
b.普通住宅满两年,增值税免征;
c.非普通住宅满两年,增值税为房产差额的5.6%。
注:年限计算方式以房产证记载为准。
3.土地增值税(出售非住宅)
a.提供发票,土地增值税为房产差额的30%-60%。
b.不提供发票,土地增值税为交易额的5%。
4.交易手续费
a.住宅,交易手续费免征;
b.非住宅,交易手续费为2元/平米。
b.卖方为公司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根据公司规模判定,企业所得税为交易额的10%-25%。
注:可根据经营情况进行扣减,亏损企业可免征。
2.房产税
a.房产不出租,房产税为每年缴纳买入价的0.84%;
b.房产出租,可以用出租税代替房产税,房产税为租金收入的12%。
3.土地增值税
增值额为纳税人出售商品房所取得的收入减去扣除项目金额的余额。
扣除项目金额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其他扣除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a.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为增值额的30%;
b.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为增值额的40%;
c.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为增值额的50%;
d.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为增值额的60%。
4.交易手续费
a.住宅,交易手续费免征;
b.非住宅,交易手续费为2元/平米。
c.其他特殊税费
1.土地出让金
a.房改房,解困房,土地出让金为交易额的1%;
b.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子,土地出让金为1.6%;
c.集资房,土地出让金为5%;
d.商业性质的房产,土地出让金为土地价值的40%。
2.公摊费用
房改房未缴纳公摊费用的才需要缴纳,公摊费用为交易额的1%。
证件办理、印花税、公证费等相当较低的费用就不一一列出了,以下附带广州限贷政策:
1.广州无房无贷,首付三成;
2.广州无房,有贷款记录已结清,买普通住宅,首付四成,买豪宅首付七成;
3.广州无房,有贷款未还清,首付七成;
4.广州有一套房,无贷款记录或结清,买普通住宅首付五成,买豪宅首付七成。有贷款未结清,首付七成;
5.全国内有两笔住房贷款未结清,拒贷。
【第11篇】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自然人)转让使用过的设备,可以选择按自然人身份转让,也可以选择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方式以小规模或个体身份转让。
选择一:以自然人身份转让
1、印花税
如设备是向有关部门登记的设备,适用税目:产权转移书据,以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印花税,再减半征收。
如未登记的设备,适用税目:购销合同,以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印花税,再减半征收。
参考政策:
国务院令第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1 第11项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相关税费的通知(川财规[2019]1号)
2、个人所得税
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按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
注:原值包括购进价,运费等,必须提供有效凭证,否则核定原值。
3、增值税。可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免税),自然人转让使用过的设备不得开具专票。
参考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三)第一款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选择二: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以小规模(或者个体户)身份转让
1.办理:
某区税务局:个人从事建筑工程服务以外的情形:如从事销售业务的话无法办理个人临时税务登记。(某些地区税务局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实际操作困难,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局)
2.税费:
增值税:可选择3%减按2%征收率的优惠,也可放弃上述优惠选择3%减按1%的的疫情期间优惠。单月15万销售额以内免增值税;附加税随增值税征免。
增值税发票:可以选择代开普票或专票,专票不能享受优惠。
印花税:按规定减半征收。
企业所得税:不涉及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可根据业务属性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12篇】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一、劳务报酬顾名思义是跟单位没有雇佣关系取得的收入,所以个税计算跟工资薪金计算是不一样的。
二、哪些属于劳务呢:
从事装潢、安装、设计、制图、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展览、广告、表演、演出、录像、影视、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就是劳务报酬。
三、劳务报酬个税税率(适用超额累进税率)
居民适用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0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00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是预扣预缴形式。预扣预缴环节,不能享受扣除五金的专项扣除及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租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四、计算
1、在预扣预缴环节,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照800元计算;收入大于4000元,减除费用按照收入的20%计算。
2、个人所得税率分三档,分别为20%、30%、40%
3、具体依据:
(1)每次收入小于或者等于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大于400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速算扣除率
4,具体计算如下:
比如小张在撰稿取得收入3000元,那么小张需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呢,因为这个属于劳务报酬收入,所以小张交个税:(3000-800)*20%=440元。
比如小张演出收入为30000元。那么小张应交的个税为30000*(1-20%)*30%-2000=5,200元
比如小张演出收入为60000元。那么小张应交个税为60000*(1-20%)*40%-7000=12,200元
五:劳务报酬也属于综合所得,所以在第二年3月1日-6月30日要并入综合所得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按年计算。多退少补。做汇算清缴适用如下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综合所得适用)
级别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
3
0.0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0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0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0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0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0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00
如果说你没有工资薪金,都是劳务报酬那么做汇算清缴是很合算的,有可能有税退返。平时不能减免5000元和附加扣除都可以用上。所以你看到我这个文章时,平时喜欢直播,撰稿,咨询,表演,录像,制图,技术服务等有关的劳务报酬收入,平时平台已经扣完税才发的工资给你,所以记得第二年做汇算清缴哟。
说不定会有小惊喜,哈哈!可能你又会多一笔收入,学会了吗。
欢迎留言,一起交流,一起进步![中国赞]
【第13篇】股东分红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自然人股东分红需要缴纳20%的税率,个人独资企业0.5%解决
股权分红就是你投资购买该上市公司的股份,即该公司的股东,有权利分享公司经营利润。上市公司一般会在半年报或者年报推出分红,从当年利润中提出一部分,对股东进行分红。
根据个税规定,个人股东获得企业利润分红时,应依法缴纳20%的股东分红税,站在企业的立场上,企业不仅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tel:l327)及附加税以外,剩余利润提出时也需要缴纳20%的分红税,这样就造成了利润看上去十分可观,缴纳分红税后就会出现严重缩水。
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负压力大,企业可以通过税收筹划(l935)合理降低税负,那么股东分红20%也是可以通过税收筹划,合理纳税/节税的!
红利所得直接以全额收入按20%计税,股东分红如果要如何节税,真的还要看具体金额如何,对比其他方式所缴纳(8o7)的个税,选择交税比较少的方式”分红“才是上上策。
相对红利所得,现在全年综合所得计算个税,减除费用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在一定金额内所交的个税会比股息红利少。比如,分红40万,按股息、红利所得计税,需要交税8万元;如果以工资或年终奖形式支付,最多交税为53080元,如果考虑扣除项目后交税更少。
目前把钱从公司转到个人股东手上的四种方式:
一、分红: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二、费用发票报销:股东买东西直接拿着发票让公司报销,但是不是所有买的物品都是能开发票的,而且买的东西都是公司名下的,这对很多股东来说是很不方便的。
三、以工资或年终奖方式:超过起征点需要按照3%-45%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借款:一年内需要还,不还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肯定是需要缴纳的,但企业也是可以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采取一些合理降税的措施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目前我国重庆、湖北、上海、江苏、江西、青海等地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以总部经济模式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区,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这里以把企业注册到我工业园区为例。
入驻重庆、湖北园区享受的有限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40%-70%予以财政扶持;
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40%-70%予以财政扶持。
股东分红缴纳的个税可以享受地方留存的40%~70%扶持
扶持周期:按月交税(申报次月扶持)
【另外纳税大户可以一户一议,某些行业除了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还可以同时申请享受地方性园区税收优惠叠加政策】
此外,除了以上两个园区的有限公司优惠政策也可以申请上海、湖北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核定征收税收优惠政策
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通过业务分流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申请上海、湖北的核定征收,通过核定征收,比如成立相关工作室,或者科技中心,企业管理中心等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在0.5%--2.1%(小规模纳税人,开票额控制在500万以下),0.5%-3.1%(一般纳税人),优惠税率企业所得税:0%,一家小规模核定征收个独企业综合税负最高不超过5.18%,相对同样业务体量的有限公司总体能节税80%左右,相对于有限公司缴纳的25%企业所得税而言,是具有很大节税优势的。
案例解析:
某四川建筑设计服务企业,营业额2000万,利润1000万,股东分红600万,股东分红面临高额税负。
节税方案:我们建议企业成立2家建筑设计事务所(个人独资企业),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每家个独年开票量300万。增值税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1%增值税优惠税率延长至12月31日),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享受核定征收(五级累进制),那么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情况如下:行业收入=个独营业额=开票量
原本纳税总额:600万*20%=120万
带你一同深度解析股东分红设立个人独资税收筹划案例:
举例:xx独立设计师个人工作室年收入200万,纳税如下:
增值税(疫情过后国家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增值税可享受1%税率):300万/1.01*1%=2.97万
附加税:2.97万*5%=0.15万
个人所得税:300/1.01*10%*20%-1.05=4.89万
合计税收:(2.97+0.15+4.89)*2=16.02万
综合税负:16.02万/600万=2.67%
从案例中我们看出,该公司股东可以合理规避分红税上百万,只需要缴纳16.02万的税。
【第14篇】工程款个人所得税税率
《税壹点》专注于税务筹划,通过当地产业园区政策,帮助企业合法减轻税务负担!
一个企业到了年底是财务最忙碌的时候,要处理各种各样的财务问题和税务问题,企业年末税收款,以及企业年末要支付巨额资金的时候企业会发现这么大的成本差距导致企业利润虚高,成本不足,让企业的税收成本增加很多,企业的所得税税负加重。
一些企业会发现公司有很多的支出费用没有收到相应的成本发票,只身企业是不该有这么重的税务情况。造成这个的原因就是企业在平时不注重发票的索取和管理也没有税务策划的习惯。因此到了年底企业才发现成本缺口问题。这种无票支出不能记录为成本,反而还要成为企业利润的一部分,被迫缴纳企业所得税。
像很多企业一样,没有大额工程费和居间费等相应的成本发票也是企业苦恼的事情。为了减少企业的这种税收成本问题,企业可以通过自然人来解决,另外,在企业的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想到一些少量的设计费、工程费、佣金、服务费、材料费等。因为金额少,所以每天没有收到发票也是可以的,但时间长了,累计起来的将会是一大笔金额,甚至是高达几十上百万的金额。
自然人代开的优势
如果企业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可以通过自然人代开的方式来解决,只需提供业务合同和自然人身份信息、发票项目就可以了,流程非常简洁。一般来说,自然人去税务局代开票据的税务是比较高的,个税是根据劳务报酬来征收25%。
部分税收优惠园区可以自然人替开,税率低,开票金额基本没有限制,可以开票的项目很多,税率也低到0.5%,具体税率是根据不同的园区有不同的税率,但通常税率都在0.5%-3%,包括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可以解决企业成本票不足的问题。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税壹点》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移步到公众号了解~
【第15篇】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
专注税务详解五年老炮
现在的市场大环境下,很多企业都难免与个人或者个体合作。上游供货商是个人或者个体的就难免会有收不到成本票的情况,也就会直接导致企业所得税的增加。这时候企业也就会重新考虑合作对象了。这对于个体经营者来说无疑是一种打击。当然有困难就会有对策,个人是可以到当地税务大厅代开发票的,但是在税务大厅代开发票是需要缴纳20%-40%的劳务报酬税的,这个税率无疑是很高的,自然人也就不会愿意去代开。
还有种方式就是可以在山东,湖北,重庆等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进行自然人代开。自然人代开是不限制地域,不限制品目,不限制人员,且不需要本人到场,线上可办理了,这种便捷性,也就成了大多数个人或者个体的选择。且在4.1日起自然人代开的增值税及附加税以免征。
只需要缴纳个税就可以完税了, 目前的个税税率核定在0.7%--1.5%(行业不同,税率不同)。
举个例子:某设计公司请了一位高级顾问,事成之后支付了200万的报酬,设计公司要求顾问开具发票。问:选择什么方式开票才会利益最大化?
1. 在当地就近的税务大厅代开发票,增值税免征,劳务报酬税20%--40%.
增值税:免征
附加税:免征
劳务报酬税:200(1-20%)*40%—7000=63.3万
2. 通过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代开,增值税免征,个税核定0.7%-1.5%(这里按1%来算)
增值税:免征
附加税:免征
个税核定征收:200*1%=2万
总结:纳税人有权选择自己能让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应税方式,任何人都没有理由要求纳税人多缴税法以外的税。选择企业或者个人最合适的方式合理合法的节税才是正循环。
【第16篇】小规模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不是“人”,他是由一个企业组成的,企业类型合并起来简称是小规模纳税人,所以小编希望大家不要搞混了。一般来说小规模独资企业缴纳的不是个人所得税,而是缴纳企业所得税。很多人都不了解企业所得税缴纳比例,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出一份详细的资料,如果对您有帮助,点个关注支持支持。
一、核定税率
经小纳税人批准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应缴纳所得税=总收入*税收批准的应税所得税税率*所得税税率,各行业5%至15%。第四条政策规定,由2023年开始实施,缴纳税务的政府机构应当通过实地了解企业纳税人的日常条件,实行对该企业核定征收税务。进行核定应税所得税税率或者核定所得税额。
二核定征收税率明细讲解
大多数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审计来征收企业所得税。作为企业,有相应的财务人员和健全的账户是基本要求。
对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应将其作为应税所得额,包括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成本、费用、税收和损失后的余额。例如,2023年某公司扣除上述费用等税收余额为120万元,企业所得税缴纳方式如下:100*5%+20*10%=5+2=7万元。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比例基本上也就是这样了,大家
不要想着逃税、漏税等骚操作,近期国家严查,如果还有不了解的话,可以联系小编获取更加详细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