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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81

【导语】2007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07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2007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6篇)

【第1篇】2007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关于个人所得税税率!今天一次给大家汇总说明,建议每个会计人都能保留一份!

税目税率总表

2019新个税最全税率表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基本规定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详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详见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三)。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详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四)计算应纳税额。

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详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4.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二、个人所得税各税率表速算扣除数及适用范围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综合所得适用)

1.适用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2.适用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3.适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如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税款;

4.适用自2023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缴纳税款;

5.在2023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缴纳税款;

6.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缴纳税款。

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缴纳税款。

7.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8.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经营所得适用)

经营所得适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三

1.适用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

2.另:向居民个人支付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四

1.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2.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3.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4.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符合财税〔2007〕13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第2篇】农民工个人所得税税率

农民工在城市打工是否缴税?这个问题是要看个人的工资状况而定,不一定人人都需要缴纳税收。也就是说有的人打工工资很高,高出了规定的人均平均工资上限以外的部分,是需要交税的。普通的农民工,在城市打工工资水平很低,这样的群体是不需要交任何税收的。

目前农民工打工,一般情况下税收只涉及到个人收入所得税。若是农民工工资水平相当高,这样的人群,只需要交了个人工资收入所得税。一般每个月平均工资5000元的农民工,超出5000元的部分,按照20%的个人所得税率记税。如某位农民工每日收入8000元,减去人均工资5000元,剩下的3000元按照20%的税率计费,应该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600元。这600元个人收入所得税由发放工资单位 代理扣缴。

但是,农民工工资计税部分,必须扣除五险一金的费用。在所得工资里面,必须扣除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赡养父母费用,医疗保险费,购房每月贷款或者租房费用,失业费用,子女教育费用以及个人继续教育费用。具体扣除办法是依据相关规定办理扣除手续。继续扣除免费部分。是不应该给予个人工资收入所得税范畴之内。因此。一个农民工工资,应该是5000元平均工资上限,加上赡养父母养老费用和子女教育费用等等相关合法的规定不计个人收入所得税的工资部分,是不需要征收个人收入所得税的。

所以农民工朋友在城市打工工资,超出了基本人均工资5000元和合法的免费部分以外的工资,必须按照个人收入所得税20%的费率计税,由发放工资单位替税务部门代扣个人工资收入所得费。

一般情况下农民工在城市打工,每月工资只要超过5000元以外部分,全部需要按20%税率,扣除个人收入所得税。在这扣除的个人收入所得税部分已经包括了合法的免费工资部分,必须要到第二年5月1日以后,由税务部门核实农民工免费部分后,再通过个人收入所得税渠道退还给农民工。这就是人们所说的退税部分。

一般农民工在城市打工的工资并不高,没有超过5000元的工资。这样的工资水平的农民工是不需要缴纳个人工资收入所得税的。因此,农民工朋友们在城市打工时,根本不需要考虑自己的工资需要自己到税务机关去申报个人工资收入所得税的。一般情况下,个人工资收入所得税都是由发放工资部门,集体扣除缴纳税收的。事实上多扣多缴征收的个人收入所得税部分,到翼年五月一日以后,税务部门通过审核个人免税部分,再统一将多扣多缴部分,全额退还给纳税本人。

总而言之,农民工朋友们在城市打工,本人根本不需要考虑自己工资个人收入所得税上交问题。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工资发放部门代替扣除个人工资收入所得税的。

【以上是本人观点,如有不妥,请大家在留言区处留下你宝贵的意见,并积极参与评论,特邀请大家关注鄂东三农,一起探讨三农问题,图片来源网络,侵权删除。】

【第3篇】个人所得税税率的基本形式是

《财税小侦探》专注于园区招商、企业税务筹划,合理合规助力企业节税!

现在很多企业都有通过自然人代开合理解决成本缺失问题,尤其是在与个人进行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当自然人不愿意成立企业的情况下,这无疑是最好的方法。之前有些自然人去税务大厅询问过关于代开的事项,一般情况下得到的回复都是按照劳务报酬20%~40%代开发票,对于个人是不太能够接受,可为什么还是会选择自然人代开呢?

之前自然人代开需要拿上相应资料并亲自到税务大厅,如今选择优惠园区进行代开,只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在园区核定征收,由平台去为其申请代开就可以了,合同、流水由公司和个人自行完善。

那么核定后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呢?就以小编所了解到的园区为例,个税税率在0.5%~1.5%左右,加上现在小规模增值税1%,附加税12%,综合税率也就在1.6%~2.6%左右。

既然还有人选择自然人代开,那么肯定在税负上是有所优惠的,现在一些园区针对于自然人代开推出了优惠政策,对于其个人所得税不再以劳务报酬的形式代开,而以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方式进行,核定后的税率就比较低了。

自然人去进行代开要建立在业务真实的基础上,要事前签订相关业务合同,完成银行流水,保证合同、银行流水、发票三流一致。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财税小侦探》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关注公众号了解

【第4篇】江苏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根据相关资料,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近几年,国家对于个税的调整也是较为频繁。比如在2023年3月28日,国家正式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征管和配套条件的不断改善,我国还将进一步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综合税制会统筹考虑综合征税的范围、扣除的范围以及税率结构,包括税率水平。一种观点认为,个税数据的多少,背后也是发展水平和民富实力的体现。

根据各地2023年的统计公报,江苏个税十强城市已经出炉,依次为苏州(316.9亿元)、南京(246.7亿元)、无锡(158.8亿元)、常州(81.5亿元)、南通(62.8亿元)、徐州(54.2亿元)、盐城(35.3亿元)、泰州(32.2亿元)、镇江(30.7亿元)、连云港(27.2亿元)。从个税数据来看,苏州稳居江苏首位。此外,苏州整个的财力水平也是非常出色。

从苏州市财政局获悉,2023年1-3月,苏州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5.9亿元,增长5.1%,其中税收完成612.3亿元,增长2.7%,税比83.2%,收入总量和增量全省第一。1-3月,苏州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6.2亿元,增长15.8%。在财力指标的各个领域,苏州都是江苏省内的领头羊。

目前,常州的个税数据已经坐稳了江苏四强,仅次于苏州、南京和无锡。与去年同期的个税数据相比,常州的增速高达29.4%,进一步拉开了与南通的差距。

另据常州2023年的最新数据,常州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8.1亿元,比上年增长11.6%。其中,税收收入569.7亿元,增长9.0%,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2.8%。

在个税方面,位于苏北地区的盐城,有着一定的实力。2023年,盐城的个税已经领先了泰州、镇江等城市。根据盐城市财政局数据,2023年,盐城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1.0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其中税收收入339.2亿元,比上年增长12.9%,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5.2%。

值得一提的是,盐城的主体税种保持着稳定的趋势。此外,盐城全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3.5亿元,增长8.1%。其中,财政用于民生支出843.9亿元,增长7.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0.1%。从盐城的税收收入和支出来看,明显也有着江苏省内对其的强力支撑。那么对于江苏个税十强城市的格局,大家怎么看呢?

【第5篇】2023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最新的增税、印花税、

个税、企业所得税税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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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最 新 增 值 税 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按应税行为类型划分:

销售货物

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销售服务

销售不动产

销售无形资产

按税率档次划分

增值税税率一共有4档:13%,9%,6%,0%。

13%

这里看似比较散乱,但是从记忆角度,我们可以找一些规律,13%的税率基本都是和货物相关的,比如货物的销售、货物的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租赁、货物的进口。

2.下面23类特殊货物销售或进口行为,税率9%。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9%

9%涉及行为比较全面,有货物、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但是主要还是服务。

9%的税率主要和货物没有太大关系,大部分都是涉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动产的。

当然,不是所有的服务都是9%税率。

1.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它适用13% 。

2.除了9%正列举的服务和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的其他服务,适用6%。

3.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0%。

6%

0%

2020最新增值税征收率表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

一、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规定:

自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政策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

政策要点:

1.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享受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适用5%的征收率,不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二、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规定: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政策规定:

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政策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三、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第2点

政策规定:

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二条

四、按照5%征收率的项目

政策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项第5点

政策规定: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项第6点。

政策规定:

3.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九)项第4点。

政策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项第8点

政策规定:

5.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第二款

政策规定:

6.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四条。

一般纳税人5%征收率

3%征收率(双击图片可放大看)

3%减按2%(双击图片可放大看)

3%减按0.5%(双击图片可放大看)

5%减按1.5%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2020最新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一、基本税率25%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二、适用20%税率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1.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2.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3.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无论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优惠。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一条、第二条

三、适用15%税率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概述: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概述: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3.横琴新区等地区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概述:

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4〕26号)第一条

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

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23号)第一条。

5.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概述: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第二条

6.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一条、第四条

四、适用10%税率

1.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特定情形

概述: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第四条

2.非居民企业特定情形所得

概述: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2020 最 新 印 花 税 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应纳税凭证书立或者领受时间就是印花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印花税虽小,但是申报的时候一定要谨慎!

2020 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预扣率表

来源:二哥税税念 、晶晶亮的税月。

【第6篇】个人所得税税目税率表

个人卖住房税率表

个人转让住房需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税额=计税依据×税率,适用的税率详见下表:

【附注】:

1、广东省普通住房的标准为:单套住房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住房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

2、穗府办函〔2021〕30号第五条:2023年4月22日起,将广州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9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

个人买住房税率表

个人购买住房需缴纳契税,税额=计税依据×税率。适用的税率详见下表:

【第7篇】2023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对于一般性企业来说,其运营过程中主要涉及的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和个人所得税,随着2023年5月1日多项新政策的颁布,整个政策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下面,我们就企业四大税种的最新税率、计算方法和最新优惠政策(重点)给大家做一个梳理,以支持到广大财税人的日常工作。本文主要梳理个人所得税。

最新税率、征收率和扣除率表

2023年9月1日起调整后,也就是2023年实行的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税免征额3500元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

不超过1455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改革前与改革后对比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例如:某人某月工资减去社保个人缴纳金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金额后为5500 元,个税计算:(5500-3500)*10%-105=95元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0元的

5

0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10

75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20

375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30

975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5

14750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只对80%的部分征税;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不超过16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超过16000元至37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部分

超过37000元的部分

40%

7000

计算方法

工资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三险一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扣除标准:2023年9月份起,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这里我们以一个示例进行计算演示:

小王在2023年12月工资6000元,同时领到2023年的年终奖20000元,当月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1)当月工资个人所得税=(6000-3500)*10%-105=145元

2)年终奖个人所得税=20000*10%-105=1895元

当月个人所得税总额=145+1895=2040元

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

一、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例一:赵某2023年1月工资5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赵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

赵某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赵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0%-105=2295元。

赵某202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40元。

二、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数额。

例二:钱某2023年1月工资2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钱某当月工资2000元,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钱某2023年1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3500-2000=1500元。

钱某年终奖24000元,先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1500元)”,225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22500除以12个月,即:22500/12=1875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钱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500)*10%-105=2145元。

钱某202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145元。

excel公式计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

数据如图计算如下

b2=2023年12月工资

c2=2023年12月社保

d2=2023年12月应纳税所得额=2023年12月工资-2023年12月社保=b2-c2

e2= 2023年12月个人所得税=round(if(b2-c2-3500<0,0,max((b2-c2-3500)*{0,0.03,0.1,0.2,0.25,0.3,0.35,0.45}-{0,0,105,555,1005,2755,5505,13505})),2)

f2= 2023年1月年终奖

g2=2023年1月年终奖个人所得税=round(if(d2<3500,max((((f2+max(d2,0)-3500)/12>{0,1500,4500,9000,35000,55000,80000})*{3,10,20,25,30,35,45}%)*(f2+max(d2,0)-3500)-{0,105,555,1005,2755,5505,13505}),max(((f2/12>{0,1500,4500,9000,35000,55000,80000})*{3,10,20,25,30,35,45}%)*f2-{0,105,555,1005,2755,5505,13505})),2)

姓名1,2023年12月应纳税所得1200+2023年1月年终奖500=2700<免征额3500,个税为0

姓名2,2023年12月应纳税所得2700<3500,用2023年1月年终奖3000-(3500-2023年12月应纳税所得2700)=2200作为应税基数,个税为2200*0.03=66

姓名3,用2023年1月年终奖12000/12=1000,不超过1500税率为3%,个税为12000*0.03=360

以下图案例转自网络

姓名4,用2023年1月年终奖18000/12=1500,超过1500税率为10%,个税为18000*0.03=540,18001*0.1-105=1695.1,依次类推,来算出每个人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

最新优惠政策(重点)

序号

减免项目名称

政策名称

减免性质代码

1

其他地区地震受灾减免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62号

05011601

2

其他自然灾害受灾减免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05011605

3

个人转让5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4〕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

05011709

4

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

05011801

5

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

05011802

6

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46号

05011804

7

残疾、孤老、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05012710

8

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49号

05013610

9

低保及零就业家庭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49号

05013611

10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减免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49号

05013612

11

取消农业税从事四业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

05099901

12

对外籍技术官员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测试赛赛事组委会支付的劳务报酬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3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

05102904

13

符合条件的房屋赠与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78号

05129908

14

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

05129999

15

三板市场股息红利差别化征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

16

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

17

拆迁补偿款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

18

储蓄存款利息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32号

19

低保家庭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52号

20

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3〕5号

21

见义勇为奖金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给见义勇为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25号

22

平潭台湾居民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4号

23

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期间工薪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7号

24

取消农业税从事四业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10〕96号

25

体彩中奖1万元以下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8〕12号

26

发票中奖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34号

27

外籍个人取得外商投资企业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

28

外籍个人出差补贴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

29

符合条件的外籍专家工薪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

30

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期间工薪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

31

外籍个人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

32

举报、协查违法犯罪奖金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

33

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

34

工伤保险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40号

35

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

36

横琴、香港、澳门居民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23号

37

奖学金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

38

个人出租房屋减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

39

个人出租房屋减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

40

拆迁补偿款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101号

41

前海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25号

42

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

43

个人出租房屋减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0〕125号

4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港澳地区住房等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29号

45

证券资金利息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40号

46

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财税字〔1999〕267号

47

青奥会、亚青会、东亚会税收优惠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等三项国际综合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11号

48

亚沙会税收优惠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11号

49

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奖所得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4〕127号

5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

51

远洋运输船员伙食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远洋运输船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202号

52

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53

符合条件的外交人员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54

保险赔款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55

符合条件的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56

省级、部委、军级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57

税收协定减免股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

05135401

58

税收协定减免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

05135501

59

税收协定减免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

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

05135601

60

税收协定减免财产收益所得个人所得税

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

05135701

61

税收协定和其他类协定等减免其他各类所得个人所得税

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内地对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含税收条款的其他类协定等

05139901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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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北京市个人所得税税率

北京房屋交易个税及合理费用详解

一,税目、税率

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房产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二,房产原值及合理费用怎样确定?

房产原值:

1,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缴纳的相关税费;

2,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费用;

3,已购公有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住房:基准价格每建筑平方米4000元标准执行;(已购公房有住房协议上面体现原值,如果房本不满两年,购房协议满两年,提供购房协议可以按照满两年计算,但个税按照差额20%计算,如果原值低于每平米4000,则按照400来计算)

4,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

三、合理费用: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等费用。

1,住房装修费用:根据出售住房网签价格10%扣除;

2,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出售已按揭贷款方式购置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3,对于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且地税系统无法查到购房原值的,可以采取核定征税。核定征收率暂按1%执行(个人转让非住房的不能按1%核定征收,必须按税法规定据实征收)。

(1)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将住房赠与其直系亲属或其直系亲属继承,不取得转让收入,且经过公证部门的公证,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房适合什么样的客户?需要多少费用?

(交大东路31号院,6/16层,73.70平米,二居室,715万,1998年建成。满五年不唯一,商品房房本,原值2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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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德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德国员工应交税种及保险费用

1.工资税(lohnsteuer)是个人所得税最重要的一种征收形式,工资税金额由税务部门制定的工资税对照表确定。由于德国每年的工资税比例都会有上下调整,所以其具体金额是由员工所在的德国公司结合员工的税卡等级计算出来的。

2. 团结附加税 (solidaritätszuschlag)而个人和企业都是其征收对象,其税基是同期个人和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税率一般为5.5%。

3. 宗教税 (kirchensteuer)它是由宗教团体向成员们征收,该税率一般在8%到9%之间;至于无宗教信仰的员工,则无需缴纳宗教税。

4.医疗保险 (krankenversicherung)德国医疗保险分为法定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两者受众不同,互为补充。法定医疗保险是为了覆盖社会低收入人群的公益性质保险,其保费因收入而定,但月缴保费总额不会超过约400欧元;而私人医疗保险是以风险共担为原理的商业保险,保费与患病风险成正比,一般来说,投保人年纪越大,需要缴纳的保费就越多。

5.养老保险 (rentenversicherung)在德国,所有雇员都必须参加养老保险。法定养老保险保费为工资毛收入的19.9%,由雇员和雇主平摊。

6.失业保险 (arbeitslosenversicherung)失业保险是所有雇员(即工人、职员、家庭手工业者以及受培训者)都必须参加的强制性保险。失业保险保费为工资毛收入的2.8%,也是由雇员和雇主平摊。

7.护理保险 (pflegeversicherung)若参加护理保险,一旦投保人生病或失去行为能力需要护理时,医疗保险公司将派遣专业护理人员并承担相应费用。保费占工资毛收入的1.95%,同样由雇主和雇员平摊

德国员工应交税种及保险费用(例)

以2023年欧盟蓝卡的门槛工资50800欧元为例,假设该员工持三级税卡,居住地为黑森州,年龄为35岁,有一个孩子,那么其年工资税为3234欧元,养老保险须交4749.80欧元,失业保险762欧元,医疗保险4165.60欧元,护理保险为647.70欧元,则每年应各类保险费用为10325.10欧元,净工资到手为37240.90欧元。

德国工资税及保险费用网上计算器:http://www.brutto-netto-rechner.info/

【第10篇】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税率表

劳务报酬作为综合所得之一,是要平时预扣预缴,次年汇算清缴的。所以,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分为两种,平时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表二,汇算清缴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接下来,小编就来讲一讲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的相关事项。

一、是否属于劳务报酬?

要想使用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先要确定是否属于劳务报酬。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设计、制图、安装等各项劳务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区别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地方是,劳务报酬所得强调的是独立取得,不依靠公司,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也是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

劳务报酬区别于经营所得的地方是,劳务报酬往往不是连续的经营行为,也没有固定的经营地点,也不需要进行工商注册等,一般情况下二者是比较好区分的。

二、预扣预缴如何申报

认定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之后,就要进行纳税申报了。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般都是在申报时使用,但不同的情况,使用的人也不同。

一般情况下,劳务报酬所得都是有扣缴义务人的。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之前,就由扣缴义务人登录自然人扣缴客户端代扣代缴个税了。

假如没有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就需要前往当地税务局的办事大厅,进行自主申报。

注意,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此时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为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劳务报酬所得在计算时,需要先进行减除,根据劳务报酬收入的不同,有不同的减除标准:

不超过800元时,应纳税所得额=0元

超过800元,但不超过4000元时,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收入额-800元

超过4000元时,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收入*80%

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之后,再根据税率表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对应速算扣除数。

三、汇算清缴如何计算

劳务报酬平时预扣预缴,次年3-6月份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届时,各地税务局将会发出通知,纳税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就可以了。

劳务报酬所得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此时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为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四、特殊情形

1、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预扣预缴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为:

收入额=不含增值税的收入*(1-20%)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展业成本-附加税费

展业成本=收入额*25%

2、个人担任董事职务,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取得董事相关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3、个人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名义、形象而取得的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常见于明星广告代言)

五、特别提醒

劳务报酬平时预扣预缴时,是不享受个税免征额、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税前扣除的,汇算清缴时才能进行扣除。

所以,小编提醒,有劳务报酬的纳税人一定不要错过汇算清缴,大概率是能退税的。

现在斜杠青年、自由职业者越来越被认可。

有的自由职业者挣得甚至远超过同龄的单位员工,但收入越高,缴税越高。

不少纳税人向小编反馈,今年汇算清缴个税缴纳了十几万,很心疼。

其实,劳务报酬所得也是可以节税的。

并且相较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进行节税更简便。

只要注册一个个人独资企业,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缴纳个税,既可以给对方提供发票,也可以通过税收洼地进行合理节税,一举两得

【第11篇】劳务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劳务费就是个人所得税中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那么劳务费个人所得税税率如何,劳务费税率怎么计算?下面看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介绍!

2017劳务费税率,劳务税费如何计算?

劳务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

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劳务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1、不超过20000元的税率20%,2、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3、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

2017劳务税费怎么算?

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税率为20%.

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税率为2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3、我国税法对于取得劳务报酬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这里所指取得劳务报酬畸高是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情况.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不超过5万元的,加成至税率30%:应纳税所得额×30%-200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的,税率加成至4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0%-7000.

2017劳务费税率,劳务税费如何计算?上文小编都为大家介绍到了,劳务报酬所得税的缴纳,才可以享受到免费的国家公共服务,所以,不要想着逃税和漏税,做一些违法的逃税行为,纳税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哦!

【第12篇】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税率

定了,定了,今天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了!

根据新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6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扣缴义务人对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办法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公告一发布,很多同学都比较关心以后我们的个税到底怎么算,网校豆豆老师跟你唠唠这个事。

【划重点】

工资、薪金所得

(1)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计算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上述公式中,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执行。

【网校豆豆老师翻译】

比如二狗子2023年1月份工资收入为20000元,三险一金1000元,减除费用为5000元,假设二狗子的1月份专项附加扣除(上有老下有小,还着房贷看着病,怎么解决,租房学注会,继续教育可以扣,大病预缴暂不扣)为5500元。假设不考虑其他事项 ,计算二狗子1月份应预扣预缴税额为多少。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0000-0-5000-1000-5500-0=8500(元)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8500×3%-0)-0-0=255(元)

接上例:

比如二狗子2023年2月份工资收入为25000元,三险一金1000元,累计减除费用为5000元*2=10000元,假设二狗子的2月份专项附加扣除(上有老下有小,还着房贷看着病,怎么解决,租房学注会,继续教育可以扣)为5500元。假设不考虑其他事项 ,计算二狗子2月份应预扣预缴税额为多少。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0000+25000)-0-10000-2000-11000-0=22000(元)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22000×3%-0)-0-255=405(元)

(2)采用累计预扣法的考虑

累计预扣法主要是通过各月累计收入减去对应扣除,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累计应缴税额,再减去已缴税额,确定本期应缴税额的一种方法。

这种方法,一方面对于大部分只有一处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纳税年度终了时预扣预缴的税款基本上等于年度应纳税款,因此无须再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汇算清缴;另一方面,对需要补退税的纳税人,预扣预缴的税款与年度应纳税款差额相对较小,不会占用纳税人过多资金。

附官方公告及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6号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个人所得税法”),现就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后扣缴义务人对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对非居民个人上述四项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公告如下:

一、居民个人预扣预缴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按以下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见附件1)。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一)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上述公式中,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2)执行。

(二)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预扣预缴方法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见附件2《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二、非居民个人扣缴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按月换算后的非居民个人月度税率表(见附件2《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1.《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2.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预扣率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2月19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精神,做好新旧税制转换衔接工作,对亟待执行的2023年度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预扣预缴和非居民个人的代扣代缴等问题的相关征管操作办法进行明确,保障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及时掌握执行口径、履行相关权利义务,确保新旧税制平稳过渡,税务总局制发了《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经大量测算以及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专家学者和基层税务机关意见,确定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扣缴计算方法。为便于单位及时调整相关财务软件,如期为职工发放工资,《公告》先行明确了上述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扣缴计算方法、申报表及报送资料。整体扣缴办法另行发布。

(一)居民个人的预扣预缴方法

为尽可能使居民个人日常被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的税款与其年度应纳税款接近,同时便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顺利适应税制转换,《公告》明确了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日常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基本平移现行规定的做法预扣预缴;非居民个人则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并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因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与居民个人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存在一定差异,《公告》同时明确居民个人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之间的差额,年度终了后可通过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税款多退少补。具体预扣预缴税款方法为:

1.工资、薪金所得

(1)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计算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上述公式中,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执行。

(2)采用累计预扣法的考虑

累计预扣法主要是通过各月累计收入减去对应扣除,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累计应缴税额,再减去已缴税额,确定本期应缴税额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一方面对于大部分只有一处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纳税年度终了时预扣预缴的税款基本上等于年度应纳税款,因此无须再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汇算清缴;另一方面,对需要补退税的纳税人,预扣预缴的税款与年度应纳税款差额相对较小,不会占用纳税人过多资金。

2.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计算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预扣预缴税款计算方法为: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2)预扣预缴方法的考虑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方法,基本平移了现行税法的扣缴方法,特别是平移了对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费用按八百元计算的规定。这种预扣预缴方法对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来讲既容易理解,也简便易行,方便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操作。

(二)非居民个人的扣缴方法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以及第十一条“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的规定,《公告》明确,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个人所得税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上述四项所得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税率表为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三、明确了施行日期

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会计人的网上家园原创整理解读,解读作者:网校豆阿凯老师,公告文件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转载务必注明来源,违者必究!

【第13篇】各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小编整理了最新最全个人所得税!

包含:纳税人、应纳税所得范围、应纳税所得额、免税、减税、预扣预缴、自行申、汇算清缴、申报时间、专题:股票激励、专题:非货币性投资、专题:拍卖收入、专题:购买和处置债权、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建议大家收藏学习!

【第14篇】个人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率

实务中,为了有利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有专家筹划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个人的持股平台持有上市公司股票。那么,有限合伙企业代持上市公司股票与个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在税收上有什么区别?

一、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免增值税,合伙企业转让上市公司股票需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规定: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股票属于有价证券,根据上述规定,个人转让股票免征增值税。

但若自然人使用有限合伙企业持股,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时不仅要面对可能高达35%的个税,通常因为溢价,还需要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一般计税率为6%,并且几乎没有相应的进项可以抵扣,再加上增值税附加等税负,溢价部分的税负率可能超过40%。

二、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免税,个人通过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不享有免税优惠。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从新三板取得股息红利免税,但个人通过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新三板股票的不享有免税优惠。

根据 《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78号)规定: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直接持有新三板的股票一年以上,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个人通过合伙企业持有新三板股票一年以上,由于适用对象仅提及个人,不包括合伙企业,因此,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未更新政策口径前,不适用于合伙企业投资者的间接投资分红。

四、个人买卖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免征所得税,个人通过有限合伙企业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对个人合伙人应按5-35%的税率征税,而不是按20%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2023年股权转让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稽便函[2018]88号)规定 :......(三)关于自然人投资者从投资成立的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是否适用财税【2015】101号文件享受优惠政策问题的意见 答:财税【2015】101号文件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适用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该'个人'不包括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

注:替代财税【2015】101号的最新文件为:《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78号)。合伙企业转让股权(股票)本来就是经营所得,对个人合伙人应按5-35%的税率征税,而不是按20%征税。

五、目标公司转增资本时,自然人直接持股可以享受个税递延纳税优惠,而个人通过有限合伙间接持股时,无法取得税务局备案,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 财政部国税局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的公告》(财税(2015)116号),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目标公司将资本公积转增合伙企业股东的资本(股本),合伙企业不享有任何税收优惠政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分配比例分别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六、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权激励,员工可以享受递延纳税优惠,个人通过有限合伙作为持股平台,不享有股权激励的政策。

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 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实行递延纳税政策:(一)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时,股票(权)期权取得成本按行权价确定,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实际出资额确定,股权奖励取得成本为零。

综上,有限合伙企业作为个人代持股平台虽然有利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但从税收角度来看,并不是最佳选项。并且劣势表现的尤为明显:一是本来个人转让上市公司和新三板股票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无形中“生”出来了;二是本来个人取得上市公司和新三板的股息红利可以免征,但通过合伙企业就不能免了;三是本来个人转让上市公司和新三板股票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但通过合伙企业“洗”出了个5-35%的个人所得税;四是个人持股本来可以申请递延纳税也不行了。整来整去,千万别把钱给整没了。

作者:张国永,单位:中汇武汉税务师事务所十堰所。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第15篇】劳务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当个人为企业提供劳务服务后,企业向个人索要发票,这时个人就需要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了,小编今天就给大家讲一讲个人代开劳务发票时要交哪些税!

一、增值税

个人代开劳务发票后,需要了解有关增值税的事项,具体如下: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个人代开劳务发票后,需要了解有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事项,具体如下:

三、个人所得税

个人代开劳务发票后,需要了解有关个人所得税的事项,具体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其中,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也就是说,这三项综合所得的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四、印花税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所以根据合同性质判断是否缴纳印花税,不在税目税率表中的不缴。

此外,个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以上就是个人代开劳务发票时要交的税费了,还想了解什么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哦!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祥顺财税俱乐部

【第16篇】新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大家应该很熟悉了,顾名思义,个人所得税就是个人的所有合法收入达到一定的数目之后,就需要向国家缴纳税务。这是我们每个公民应该完成的责任和义务。相信大家的工资到达一定数目之后都会依法扣税吧。那么个人所得税都有哪些?税率分别多少?哪些可以免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详细地讲解一下吧!

一、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有:

1、工资、薪资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税率表附后)。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三、下列各项的个人所得,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及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我们中华人民应尽的义务。但是有些公民依法缴纳税务的观念还比较薄弱,他们认为国家扣他们的血汗钱是不应该的,但是我们转念一想,我们挣得钱还是国家经济的所得。

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呀!(*╹▽╹*)

2007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6篇)

关于个人所得税税率!今天一次给大家汇总说明,建议每个会计人都能保留一份!税目税率总表2019新个税最全税率表一、个人所得税税率基本规定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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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个人所得税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