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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免(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22

【导语】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免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免,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免(16篇)

【第1篇】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免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为便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对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今天带你了解: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享受主体

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2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8号)

摘自《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

【第2篇】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鉴定表

各位财务小伙伴们,你还在为分不清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发愁吗?别急,小编为您搞定这些难题。

1、基本税率25%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2、适用20%税率

概述: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2.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3.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无论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优惠。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一条、第二条

3、适用15%税率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概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概述: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3.横琴新区等地区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概述: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4〕26号)第一条

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概述: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23年10月1日起,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一条

5.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概述: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二条

6.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概述: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一条、第四条

4、适用10%税率

1.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特定情形

概述: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四条

2.非居民企业特定情形所得

概述: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信息来源:税台网】

【第3篇】菲律宾企业所得税税率

总统府周五说,杜特尔特总统签署了《公司复兴和企业税务奖励法》(create),但否决此条文,包括社会化住房的免税门坎。

总统发言人洛克周五在一则给记者的信息中说:“我证实create法已被签署,但一些项目被否决。”

该法律把公司入息税(即企业所得税)从东南亚之最高的30%减至对大公司的25%对中小微型企业的20%。

不过,总统否决一些条文,其中之一,规定社会化和廉价住房的增值税(vat)免税门坎为250万比索和住房及地皮420万比索。

杜特尔特在他的否决信息中解释:“这将惠及甚至那些原本不是vat豁免目标的人——那些实际上能负担适当住房的人。这导致在税务豁免高度的歪曲和对纳税群体榨取沉重的代价。”

他补充说,“该条文也易于被滥权,因为地产可被分割成块,以便它们的个别价值可落入vat豁免门坎。如果不否决,从前述条文的从2020至2030的收入损失估计为1553亿比索,它可被用于公共物品以直接惠及穷人。”

【第4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怎么确定

核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税务机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核定其应税所得率:

(一)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

(二)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

(三)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

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率是: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税务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所得税税率,应税所得率各地各行业不同在5%至15之间。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第四条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第六条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般企业企业所得税率25%,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率20%,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率15%)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小规模纳税人不一定就是核定征收企业。企业所得税目前有两种征收方式:查帐征收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查帐征收:适用财务会计核算规范的企业,按收入减成本费用后的利润找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核定征收:是对能够正确核算收入而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企业适用。

小规模纳税人也要建账。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建立总账、各种明细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小规模纳税人要交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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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优惠

2023年1月1日,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科发火〔2016〕32号印发修订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颁布实施。该《办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组织与实施、认定条件与程序、监督管理做了详细的规定。

一、认定条件

《办法》对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规定了需同时满足的8项条件,其中,最核心的条件为:

第(四)条: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第(五)条: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第(六)条: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以上条件可简单概括为:研发人员占比(10%);研发费用占比(5-4-3);高新收入占比(60%)。

二、申请材料

《办法》规定,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时要提交8类材料,其中,需要经中介机构签证的核心材料有:

第6类: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第7类: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即:3年年度审计+3年研发费用审计+1年高新收入审计。

三、企业所得税优惠及政府补助

企业所得税:

(一)税率优惠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5%)比一般企业适用的 25%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低 10%。(《企业所得税法》)

(二)延长补亏

自2023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财税〔2018〕76号)

(三)加计扣除

1、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财税〔2018〕99号)(注:该文件被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延长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2、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3年第28号)

3、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四)加速折旧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3年第28号)

政府补助: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通常能获得政府各项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享受各种市、区相应认定补贴和奖励,有利于提升企业品牌形象,促进企业科技转型,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第6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有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义务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2、单位名称不是企业,也可以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3、以企业冠名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这类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4、依据地域和居民的税收管辖权,纳税人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划分标准为——注册地或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二者之一。

a、居民企业

a、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注册地;

b、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实际管理机构地。(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b、非居民企业

a、依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b、 依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二、征税对象--------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1、结合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必须对所得来源地加以明确规定)

a、 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b、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在中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2、所得来源的确定

所得形式

所得来源地

销售货物所得

交易活动发生地

提供劳务所得

劳务发生地

转让财产所得

(1) 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2) 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3)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

其他所得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例1:下列关于所得来源地确定方法的表述中,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有(bc )。

a.股权转让所得按照转出方(原投资方企业)所在地确定

b.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c.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收取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解;选项 a,股权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选项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例2:注册地与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均在甲国的某银行,取得的下列各项所得中,应按规定缴纳我国企业所得税的有(abcd )。

a. 转让位于我国的一处不动产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

b. 在香港证券交易所购入我国某公司股票后取得的分红所得

c. 在我国设立的分行为我国某公司提供理财咨询服务取得的服务费收入

d、在我国设立的分行为位于乙国的某电站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解:该银行属于非居民企业关注选项 bcd:选项 b,股息红利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选项 c、d,劳务发生地均在我国境内。

三、税率

种类

税率

适用范围

基本税率

25%

(1) 居民企业;

(2) 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优惠税率

20%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额还有减征)

15%

(1)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2) 西部鼓励类产业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3)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10%

(1)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2) 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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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英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了解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1.有利的税率

离岸岛的税收制度与其邻国完全分开,因此居住在离岸岛的个人和公司在直接征税方面完全独立于英国。

没有资本收益,遗产税或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的标准税率为10%,税率为20%。此外,每人应付的总收入为125,000英镑,这促使富裕的个人和家庭稳定地流入岛上。因此,市场较高端的房地产价格非常活跃。

2.个人

个人免税额(2016/17,每人8,500英镑,已婚夫妇17,000英镑),可以减免扣除利息(抵押贷款,贷款和透支利息,最高可达7500英镑),并进行调整每年在离岸岛预算中。

10%的标准费率是在高于个人免税额的第一笔10,500英镑的收入中支付的,最高边际税率为20%。

居民的个人必须提交全球收入的年度回报,已婚夫妇如果愿意,可以选择单独评估。

就业人数和离岸岛来源退休金的计算可以根据当年的收入来评估,而自营职业和投资的收入通常根据前一年的收入进行评估。

3.双重征税协议

英国与离岸岛之间存在双重征税协定。这是在1955年签订的,对两国之间的某些收入提供双重征税减免。

4.公司

离岸岛有一个标准的零税率公司税,尽管10%的税率适用于银行活动和零售业务,年度应税利润为50万英镑或以上。

离岸岛土地和财产的收入征收20%的所得税,即租金或房地产开发利润。

现代公司注册处使公司记录能够快速有效地访问本地国际用户,并为公司实体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这增强了岛屿作为公司管理和服务卓越中心的声誉。

5.海关

根据英国加入法案第3号议定书和与英国签订的海关和消费税协议,离岸岛还与欧盟有特殊关系。

该协议得到英国和离岸岛法律的支持,意味着对于增值税,海关和大多数消费税而言,这两个地区被视为1.大多数间接税和关税都是汇集和共享的。这消除了两国之间对海关障碍的需求。存在离岸岛立法,在必要时反映了相同的英国法律。

【第8篇】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税率有几种?估计没有人一下子能答上来的。下面,小编给你整理了一份企业所得税税率,超全!超实用!以后,你再也不会傻傻的分不清了。

一、基本税率25%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二、适用20%税率

概述: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1.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2.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3.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无论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优惠。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一条、第二条。

三、适用15%税率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概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概述: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3.横琴新区等地区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概述: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4〕26号)第一条

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概述: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23年10月1日起,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一条

5.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概述: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二条

6.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概述: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一条、第四条。

四、适用10%税率

1.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特定情形

概述: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四条

2.非居民企业特定情形所得

概述: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

(本资料来源于财务第一教室、税台、每日言税、税务大讲堂等网络媒体和国家税务总局政策库,仅供各位网友学习、工作实用,如您认为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私信本人,将会及时予以处理)。

【第9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税率5%可以是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税率7%可以使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交通运输业。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⑴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步摊销。

⑵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应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⑶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⑷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

⑸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被税务部门处以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部门处以的罚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项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综合所述,企业不管是经营多业的,还是单独经营项目进行核算,其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都是有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相关的因素进行确定的,所以如果你不是很清楚自己行业的所得税率不妨去会计学堂网或者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

【第10篇】生产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2023年最新的增值税、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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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最 新 增 值 税 税 率 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按应税行为类型划分销售货物

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销售服务

销售不动产

销售无形资产

按税率档次划分

增值税税率一共有4档:13%,9%,6%,0%。

13%

这里看似比较散乱,但是从记忆角度,我们可以找一些规律,13%的税率基本都是和货物相关的,比如货物的销售、货物的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租赁、货物的进口。

所以,我们可以这样来记忆,但凡货物相关的一些行为,除特殊货物或者特殊货物的特殊行为外,都适用13%的税率。

特殊情况主要有下面:

1.涉及货物的这种特殊行为,那就是出口,税率0%。

2.下面23类特殊货物销售或进口行为,税率9%。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9%

9%涉及行为比较全面,有货物、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但是主要还是服务。9%的税率主要和货物没有太大关系,大部分都是涉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动产的。

当然,不是所有的服务都是9%税率。

1.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它适用13%

2.除了9%正列举的服务和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的其他服务,适用6%。

3.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0%。

9%也不是完全不涉及货物,我们23类的货物销售或进口行为,就适用9%的税率。

6%

0%

2020 最 新 增 值 税 征 收 率 表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

一、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规定:

自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政策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

政策要点:

1.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享受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适用5%的征收率,不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二、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规定: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政策规定:

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政策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三、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第2点

政策规定:

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二条

四、按照5%征收率的项目

政策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项第5点

政策规定: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项第6点。

政策规定:

3.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九)项第4点。

政策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项第8点

政策规定:

5.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第二款

政策规定:

6.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四条。

一般纳税人5%征收率

3%征收率(双击图片可放大看)

3%减按2%(双击图片可放大看)

3%减按0.5%(双击图片可放大看)

5%减按1.5%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2020 最 新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表

一、基本税率25%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二、适用20%税率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1.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2.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3.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无论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优惠。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一条、第二条

三、适用15%税率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概述: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概述: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3.横琴新区等地区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概述:

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4〕26号)第一条

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

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23号)第一条。

5.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概述: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第二条

6.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一条、第四条

四、适用10%税率

1.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特定情形

概述: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第四条

2.非居民企业特定情形所得

概述: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2020 最 新 印 花 税 税 率 表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应纳税凭证书立或者领受时间就是印花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印花税虽小,但是申报的时候一定要谨慎!

2020 最 新 个 人 所 得 税 税 率 表

预扣率表

近年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不断向前推进,各税种的税率也在不停的变更,另外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各类税收优惠政策也在陆续出台,税收政策一直呈现着一种动态的变化,这就要求税务工作者必须实时跟进学习税收政策以及相关税种税率的变化。

来源:网络

【第11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说到纳税筹划,很多老板或高收入者会觉得非常的难,实际上每一项纳税筹划,只要稍微思考一下,便可以找到一定的方法,当然也一定是合理合规的。目前,最推荐的便是企业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来减轻企业税负。今天着重为大家讲解一下个人独资企业在税务筹划中的运用。

个人独资企业,简而言之就是一个人出资经营,归一个人所有和控制,并且由个人享有全部经营收益和承担经营风险的企业。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

个人独资,它的存在有着自己独立的特点,首先,在投资主体方面,个人独资企业只有一个自人人投资成立,而合伙企业是由2个人以上的自然人成立的。其次,在企业财产方面,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财产,都归自然人个人所有,投资人是企业财产初始出资和企业存续期间积累财产的唯一所有者。

所以说,投资人对企业的管理和经营有着绝对的支配权和控制权。再次,在责任承担方面,个人独资的再无全部由投资人承担,并且和注册资金无关,承担的责任是无限责任。最后,在主体资格方面,个人独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没有自己的法律人格,独资企业不承担独立责任,而是有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大家都了解得差不多了,那么,今天为什么我们会谈到个人独资企业呢?

张总,经营了一家设计公司,前几年业务起来了,每年的收入都过1000万,按理说是一个非常高兴的事情,但是他每天都在为税收的事情发愁,愁什么呢?因为设计行业里面,最大的成本就是一些人工费用,除此之外,其他的成本费用很少,这样就导致他们只有硬上税。不过在一次偶然聊天中,我知道他的这个情况后,给他推荐了一个可以成立个人独资核定征收的税收洼地,他的困境一下子就得到了解决。

具体解决方法如下例:

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定额核定,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税率:2%

例:企业差500万成本票上25%企业所得税和使用个人独资企业税收对比。

一般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500万*25%=125万

个人独资企业:

增值税: 500万*3%=15万

附加税:500万*0.18%=0.9万

个人所得税 500万*2%=10万

总税收:15万+0.9万+10万=25.9万

实际缴纳税收:25.9万

企业所得税与个人独资税收对比:125万-26.8万=98.2万

相当于一家个人独资,可以为企业解决98.2万的税收

最后,说了这么多,企业该如何注册和享受政策呢?

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区【call:156--8317-4870】,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

园区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给予扶持奖励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纳税,次月扶持奖励;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4%以内;

小规模有限公司也可核定,综合税负4%以内

其实在实际公司业务中,怎样进行税务筹划,应视情况而定。老板和财务们也不必过度担心,但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不失为一种好的节税方案。

以上方案仅供参考,如有疑问或需要更加详细的税收优惠政策,欢迎您的留言与私信!

【第12篇】建筑业核定企业所得税税率

中西部地区有着我国很多的大型建筑企业,特别是风电、工程建设等一些最近的风口,国家也是比较支持的,不仅是国家,我们一些地区也是对建筑类型的企业比较支持,这大部分都是在税收方面的支持,跟着笔者往下看!

一个建筑工程里面包含了很多的费用,首先肯定就是我们“项目介绍人的居间费”,我们做成一个项目肯定最离不开的就是我们的介绍人,往往我们的建筑工程比较大,其中可能其中一个介绍费都要几千万到几亿不等,我们项目越大,费用这些肯定就越高,“居间费”我们就涉及到发票问题,发票要么进行代扣代缴、要么让居间人自己去税局代开,我们就按照1亿元的居间费,如果自己去代开也需要缴纳2000万的税费,年底再进行一个汇算清缴,这个肯定也是对居间人不友好的!

解决方法:在园区的税局进行自然人代开,园区的税局代开是按照个人经营所得税缴纳税费,年底的时候不会发生汇算清缴,不会缴纳二次税费,而且园区代开税率也是比较低的,园区会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为0.5%、增值税1%、附加税0.06%,总体税负率为1.56%;

建筑行业还有一个解决的就是成本问题,企业成本在建筑行业也是一个不小的问题,一方面是上游的发票问题,还有一方面是自己产生的利润问题,这时候我们就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了 ,目前适用于建筑行业的政策如下:

增值税:增值税正常缴纳,正常缴纳后园区会把地方留存对的一部分税费拿来扶持给企业,地方留存比例为50%,扶持比例是为地方留存部分30%——70%,增值税节税比例最高可达35%;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企业可以选择自己申报,自己按照0.8%、0.9%、1.2%进行申报,然后反推出我们的成本,年底不足2%的部分补足2%即可!

享受政策的条件:我们只需要把税费缴纳在园区即可,怎么把税缴纳在园区呢?我们在园区成立一家分公司,让分公司去给我们拓展业务,这些都是可以的,我们税收在园区就能领取奖励以及享受核定征收!

【第13篇】建安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

如何解决建安企业“进项不足”问题 (151+2315+2462 v)

全面“营改增”后,建安行业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是——进项发票抵扣不足。目前,99%的建筑工程机械和设备集中在私人手中,建筑企业获取机械租赁发票和劳务发票非常困难!金税三期上线后一系列技术手段运用加强,国地税合并后税务机关必将不断加强监管,税务管理开启了“数据控税”的严征管模式。

无机械租赁发票和劳务发票进项,负担太重;用材料发票代替租赁发票,虚列人员工资,涉及虚开;企业机械、人工、材料成本结构不合理,难逃“金税三期”监控法眼。

如何解决建筑企业在实践中一些难以取得发票的问题,使企业成本结构合理化、合规化,建筑企业迫切需要既没有税收风险又能解决进项发票的良好路径。笔者为您详细介绍一种税收风险规避和筹划技巧。

一、工程量较小的建筑企业,选择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方式

适合从事工程量较小的土石方工程的建筑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规定: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可以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由于工程机械设备一般都在私人手里,从事此类工程的建筑企业很难取得工程机械施工发票。如采取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方式,建筑企业不必为取得发票绞尽脑汁,可以按照机械台班数直接支付台班费,且不需凭票扣除,直接降低了业务成本。

以在广东从事土石方工程的建筑企业为例:查账征收方式下,机械施工业务的综合税费包括:增值税(小规模)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0.36%,获取上游发票税费6%,综合税费合计为9.36%;若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2018〕1号公告规定:建筑业应税所得率8%,即可换算为按销售收入的2%核定征收,则建筑企业机械施工业务的综合税费包括:增值税(小规模)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0.36%,按销售收入核定征收应税所得2%,综合税费合计仅为5.36%,综合税费节约了4%。

二、采用简易计税3%的查账征收建筑企业,需要合理的配置成本

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是建筑企业税收征管的主流,建筑企业从事“甲供材”或“清包工”工程,可采取简易计税办法开具3%的增值税发票,其合理的成本配比结构应该是怎样的呢?笔者认为,成本结构可视工程项目的性质分类大致配比如下:

(1)机场、码头、广场道路和园林绿化等市政工程类:材料50%、人工20%、机械30%;

(2)房地产等基建工程类:材料60%、人工30%、机械10%;

(3)土石方平衡、清表等工程类:人工20%、机械80%(含燃料费)。

对工程机械施工业务来说,传统的发票获取方式是由分包方(机械持有人)提供工程分包发票,该方式的优点是可以本地获取发票,差额扣除,缺点是受分包级别(不得转包、不得三级分包)、预缴税款(本地缴纳3%)的限制。此外,各地税务局对门前代开发票的控制尺度松紧不一,分包方(机械持有人)大规模地开具工程抵扣发票很困难。由于材料和人工获取发票成本相对较低,目前很多建筑企业采用加大材料或人工成本的方式(包括在外购买虚开发票)抵扣企业所得税,导致成本配比不合理,积累了大量的税收风险,在“金税三期”系统监控日益严密的背景下,随时会面临税务稽查和查补税款的税收风险。

三、采用一般计税10%的查账征收建筑企业,需要足额获得进项抵扣发票

采用一般计税办法10%的查账征收建筑企业,其机械施工业务发票的取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湿租”,即由机械持有人提供工程机械、机械操作、动力供应等,分包方开具的是10%建筑服务发票,建筑企业可抵扣10%的进项税额;另一种是“干租”,即机械持有人仅提供工程机械租赁,机械动力燃料由建筑企业自身采购供应,机械操作也由其他劳务公司承包,则建筑企业可分别获得机械租赁(税率16%)、燃料(税率16%)、劳务外包(税率3%)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进行抵扣。相比较而言,第二种“干租”方式获得的进项抵扣更加充分有效,且不受工程施工地预缴及分包规定的影响,是采用一般计税办法的查账征收建筑企业的优先选择。同时,提供“干租”业务的机械持有人可选择在合适的地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并采取核定征收方式,解决征管效率和及时足额供票的问题,这样建筑企业的进项发票抵扣的问题就迎刃而解。重庆三峡库区推出总部经济招商引资政策。即企业保持现有的经营地址和经营模式,入驻到园区享受财政专项扶持政策。此项专项扶持政策主要真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三个税种的扶持。其中增值税扶持地方财政所得的40%-70%,企业所得税扶持地方财政所得的40%-70%。个人所得税可申请核定征收。每月扶持。更多详情欢迎咨询。

【第14篇】文化企业所得税率

文化企业和文化体系建设税收政策

发布时间:2019-05-20 11:27: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一、对电影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包括转让和许可使用)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详见《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7号)

二、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详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7号)

三、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下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一)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中国***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新华社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军事部门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

上述各级组织不含其所属部门。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增值税先征后退范围掌握在一个单位一份报纸和一份期刊以内。

2.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中小学的学生课本。

3.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

4.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

5.盲文图书和盲文期刊。

6.经批准在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内注册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

7.列入本通知附件1的图书、报纸和期刊。

(二)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

1.各类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但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出版物除外。

2.列入本通知附件2的报纸。

(三)对下列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

2.列入本通知附件3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企业的印刷业务。

详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 )

四、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详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 )

五、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

(二)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可继续免征五年房产税。

(三)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

(四)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转让或划转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印花税等,符合现行规定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详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6号)

六、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1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 (财税〔2018〕38号 )

七、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的,其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

详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八、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规定: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第15篇】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

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四、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3月26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三、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四、个体工商户需将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五、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3月26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的规定,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发《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税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以下简称减半政策)延期到2024年12月31日。为及时明确政策执行口径,确保减税政策落实到位,个体工商户应享尽享,我们制发了此项《公告》。

二、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减半政策。

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是怎样的?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自动为其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中该项政策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四、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举例如下:

【例1】纳税人张某同时经营个体工商户a和个体工商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和50万元,那么张某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五、减免税额怎么计算?

为了让纳税人准确享受税收政策,《公告》规定了减免税额的计算公式: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举例说明如下:

【例2】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那么李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例3】纳税人吴某经营个体工商户d,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那么吴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实际上,这一计算规则我们已经内嵌到电子税务局信息系统中,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预填服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准确、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系统可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

六、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缴税款的,还能享受优惠政策吗?

为向纳税人最大程度释放减税红利,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经缴纳税款的,也能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办法是,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当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来源:大众网临沂

【第16篇】巴西企业所得税税率

2023年9月1日,巴西众议院批准通过了2337号法案,作为巴西全面税收制度改革的构成部分,该法案将降低巴西企业所得税税率,对股息加征15%预提所得税。批准通过的法案版本中包括了纳税人和国会议员对6月份提交的法案原始草案所提出的修改意见。

接下来,该法案将提交参议院。如果得到参议院的批准,该法案将进一步提交给总统审批,总统可以对法案的全部或部分条款进行批准或否决。

法案主要内容:

该法案如获最终通过,其内容包括:

► 企业所得税税率将从目前的综合税率34%(即企业所得税税率25%和就净利润征收的社会贡献税税率9%)降低至27%(若达到设定的特定预算目标,有可能进一步降低至26%)

► 企业所得税将按季度进行计算和缴纳,而不是按年度

► 股息将被加征15%预提所得税(目前为零)

► 取消净权益利息(一种类似于股息的支付,在巴西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 纳税人需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减资行为(目前允许以账面价值)

► 加强关于变相利润分配的管理,要求关联方之间的国内交易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也需要另外满足合规方面的要求)

下一步建议:

在巴西,立法过程通常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该法案在后续的立法过程中,其目前内容仍有可能被修改。如果该法案在2023年10月底前获得批准,则将于2023年1月1日生效。

我们建议,纳税人应继续关注该法案的后续审批和进展情况,分析是否对其巴西投资和运营产生重大影响,评估是否需要在法律最终获批和生效前采取相关行动,例如对巴西投资运营架构进行调整或者其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降低对其产生的不利影响。评估时纳税人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阻碍相关行动计划得以顺利实施的因素。

本文是为提供一般信息的用途所撰写,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法律或其他专业意见。请向您的顾问获取具体意见。

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免(16篇)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为便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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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企业所得税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