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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案例(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89

【导语】2023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案例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3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案例,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2023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案例(16篇)

【第1篇】2023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案例

客户需求

甲公司现有员工5000人,2023年度计划新招用员工200人,预计支付工资总额 1000 万元。目前,甲公司尚未招用残疾员工,全体员工年平均工资为 6万元。

客户方案纳税金额计算

甲公司2023年支付的工资可以抵减企业所得税:1000×25%=250万元。甲公司应按其职工总数的1.5%招用残疾员工,否则应按员工平均工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200×1.5%×6=468万元。

纳税筹划方案纳税金额计算

建议甲公司在新招用的员工中,招录78名残疾员工,假设该78名残疾员工支付工资总额39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支付给残疾员工的工资可以享受加计扣除100%的税收优惠。2023年度,甲公司支付的工资可以抵减企业所得税:(1000+390×100%)×25%=347.5万元。同时,甲公司还可以免交468万元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通过纳税筹划,甲公司每年节约税费:347.5-250+468=565.5万元。与雇佣残疾员工工资加计扣除政策类似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也值得符合条件的企业采纳。

涉及主要税收制度

《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98号)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 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2篇】企业所得税国税收还是地税收

有限公司都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税筹优化专家》,一个专注于节税的地方,您的贴身节税专家

这里说的有限公司政策,可能各位觉得有点假,因为有限公司又分为很多行业,有医疗行业,建筑行业,贸易行业,服务行业,大宗贸易行业等等等等,是的,行业分为很多种,政策不一定适合,今天小编就介绍几种,适合大多数有限公司的税收政策,记得关注点赞收藏

有限公司扶持政策具体如下:

正常情况下,企业季度申报,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在当地税务局,并不会享受任何税收优惠政策,除非企业自身是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或者是当地政府扶持的企业,不然没有任何优惠。

那么这里说的有限公司扶持政策是什么呢?它是一种注册式招商,不需要企业去当地实体办公,企业只需要将税收落在园区所在地,即可享受园区对企业的扶持奖励。

可以是将公司的注册地迁移到园区内,或者是在园区内新办企业,将企业的税收落在当地,那么,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按照总纳税额的35-45奖励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照总纳税额的28-36%奖励企业。

纳税越多,奖励的比例也就越高。当月纳税,次月返还。

有的人就担心了,这种操作,要是当地工商税务去查企业怎么办?

这点不用担心,在园区内是有单独的办公室给企业的,也就是说,有真实的经营地址,只是办公并没有在当地。

企业办理好之后,可以用于对接上游,可以对接下游,也可以直接用新设立的企业来对接上下游,将溢价部分产生的税,都缴纳在园区所在地。

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为50%,可以奖励70-9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40%,可以奖励70-90%。

通过当月纳税,次月返税的方式,以企业扶持奖励金的方式打款到公司账户,可用于再投资或利润分配。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也感兴趣,可以在文章最后留下您的建议和看法,欢迎讨论!

版权声明:《税筹优化专家》有权在站内原创发表,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在《税筹优化专家》找到答案~

【第3篇】税收对企业所得税

目录:

1、企税最新2项变化

2、企业所得税税率

3、收入

4、最新扣除标准

5、最新税收优惠

1

企税最新2项变化

一、小型微利企业2.5%→5%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与100万-300万元的部分税负一致。)

最新解读:

1、小型微利企业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 。

2、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统一提高至100%

自2023年1月1日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统一提高至100%,

其中,不得加计扣除的行业:

2

企业所得税税率

3

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4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明细

5

2023年最新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4篇】企业所得税收入包括

大伙应该都知道,企业所得税中的“收入”是确认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涉及到收入确认时间、原则等,而且范围也比会计上收入范围宽很多,因此税务和会计的差异也是也是财务人员关注的一个重点。

今天带大家认识一下企业所得税“收入”的五个误区,一文全了解

顺便安利: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下个月季报必备哟,文末〇)

企业所得税“收入”的五个误区详解

no1

no2

no3

no4

no5

如有免税收入和减计收入,务必认真填写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以及附表。

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的五个误区到这里就要全部结束了。下面安利的是,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下个月你会用得到,提前收好,到时不慌。看文末〇哟

积累越多,工作越轻松,关注我,每天都有会计新资讯带给你、

【第5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有

朋友们知道吗?企业通过权益性投资取得的利息收入,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就能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一、参考法规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进行了权益性投资的企业,在取得股息或红利之后,应以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者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2、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企业免税收入的范围,其中就包括了符合条件的权益性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条例中,指出免税的投资收入需要满足的条件是,该收益必须是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所取得的。

3、在财税[2016]36号中,规定了“贷款服务”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从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具体包括:

通过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

持有金融商品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信用卡透支后产生的利息收入;

通过返售金融产品取得的利息收入;

融资/融券取得的利息收入;

通过融资性售后业务(包括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取得的利息收入。

以上所述的各项收入,以及以货币投资收取的利润(包括固定利润和保底利润),都应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值得注意的是,《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给出“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定义,合同中明确承诺的,到期本金可以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说,企业以持有金融商品取得的非保本的收益,不属于保本的利息(或者利息性质)收入,因此不计征增值税。

二、印心提醒

1、企业收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收益后,是不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

2、符合条件的投资收益,可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3、企业取得免税投资收益后,无需前往税务局备案,但是需要留存以下资料备查:

被投资企业的最新公司章程;

被投资企业股东大会利润分配表(或者分配决议、公告);

进行清算所得税处理的被投资企业,填报的加盖了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三的复印件;

投资收益、应收股利按月汇总表或者科目明细账。

有这项收入的企业注意啦,记得及时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哦!财税相关工作还有很多要注意的细节,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第6篇】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中道财税:房地产建筑业财税问题解决专家

<原创> 作者:薛晓艳

又到了一年一度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期,近期,有许多财务人员在咨询:不征税收入在企业所得税申报中如何进行处理。这也是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难点和风险点之一。我觉得今天很有必要和大家聊一聊这个话题。

一、什么是不征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等。

二、不征税收入需要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吗?

(一)财税〔2008〕151号文件规定如下:

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二)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如下: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结论: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如符合以上文件规定不征税收入的范围,就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如果不符合不征税收入的范围,就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三、不征税收入对应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财税〔2008〕151号和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结论:因为不征税收入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就作为收入的调减项,从收入总额中剔除出来,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为了保持处理口径的一致性,对于这部分收入对应的支出是不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

四、长期未支出的不征税收入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

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结论: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长期未支出并且已经超过五年期限,需要在第六年时将不征税收入调整为应税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为了保持处理口径的一致性,对于这部分应税收入对应的支出是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

五、不征税收入如何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案例:某企业2023年取得财政性资金50万元,用于购买指定用途的专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条件。该企业在2023年按免税收入政策进行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但是,这部分财政性资金一直未按规定用途购买设备。因此,在2023年进行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需要将这部分资金50万元进行纳税调增,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需要填列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具体明细表内容如下:

【第7篇】税收代征企业所得税

《优税先锋》专注于税收筹划!只要企业正常的经营盈利,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然而,许多企业常常面临的一个税务问题是企业支出成本费用,却无法取得相应的成本票据。这种情况经常出现在公司与个人合作、以及存在隐性支出等情况下,导致企业利润虚高,需要缴纳高达25%的所得税。这些额外的税务负担将直接导致企业实际获得的利润减少。

那么,企业如何合理地规划税务策略,以便合理避税呢?我推荐企业可以考虑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以下就具体的介绍一下几种优惠政策:一、注册个体工商户针对服务企业无票支出导致所得税高这一情况,企业可以将企业的营销、广告部分外包给个体工商户,同时在税收优惠地区注册一家个体工商户,当地的个税是定额核定,双方发生业务往来,个体户给企业开票,个税在0.3%-0.6%,个体户免征企业所得税和股东分红税。二、自然人代开企业无票支出太多,导致所得税太高,可以将企业的营销、推广业务外包给个人,由于园区有税收优惠,个税也低,自然人可以在有优惠的地区进行代开。但是要保证业务真实,三流合一。单人单月最高50万——500万,各地代开点不同,开完票即出具完税凭证,不会计入汇算清缴!三、京东灵活用工现有的灵活用工区别于传统劳动合同关系,是自由职业者以生产经营的方式与用工方(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并获得生产经营所得的业务模式;可通过灵活用工平台下具有委托代征资质的服务商代开6%的增值税专票,并且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单人单月开票额9.3万,相当于双免个体户,所以个人也不需要缴纳个税。

【第8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政策

1.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方式①企业所得税纳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适应税额

②年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免税收入-以前年度亏损-各项扣除

2. 企业所得税税率:①税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但不超过300万的部分,按减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在现行的政策基础上,再减 半征收所得额

④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也就是企业所得税税率将从25%降低为15%

3. 企业所得税筹划方式:①降低应纳税所得额:1.弥补以前年度损益

2.调整企业会计核算制度

3.合理捐赠筹划

4.定价转移

②降低所得税税率:1.高新技术企业

2.小型微利企业

③洼地财政扶持

④股权模式节税

【第9篇】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聊一下企业所得税相关的政策,为了鼓励企业发展,2023年国家也出台了不少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有9类收入都可以免税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小编也为大家汇编好了,给各位小微企业主参考参考!

九大类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所谓的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所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机构场所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收入

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与北京2023年冬奥会相关的收入

符合条件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取得的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

小型微利企业能享受到的特殊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公告,进一步地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从今年起,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小型微利企业年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即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照5%计算税额,100万元以内的仍按照2.5%计算应纳税额。

例如:应纳税所得为120万,应纳税额=100*2.5%+(120-100)*5%=3.5万元

注意: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按照2.5%计算应纳税额。

例如:应纳税所得为80万元,应纳税税款为80*2.5%=2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一般纳税人的资格,从过去工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降低至50万元,商业企业年销售额从原先的180万元降低至80万元,小规模企业进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门槛相对会变低。同时,小规模纳税人不论工业企业还是商业企业,增值税征收率由过去的6%和4%一律降至3%。

核定征收企业应税所得率幅度标准降低。其中制造业由7%-20%调整至5%-15%,娱乐业由20%-40%调整为15%-30%,交通运输业由7%-20%调整至为7%-15%,饮食业由10%-25%调整至8%-25%等等。

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园区、财税实务操作分享、有任何税务相关需求欢迎留言咨询小编。关注小编、紧跟政策,每日更新。小编也会不定时分享节税、避税干货!

【第10篇】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作为财务人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会经常涉及到各种的税,有些业务征税,有些业务不征税,有些业务免税,只是税收就可以把会计搞迷糊,那么今天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免税收入吧!

1、国债利息收入:企业因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包括尚未兑付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23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也免税,但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其他债券的利息收入要纳税。

国债转让收入,属于转让财产收入,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债转让所得=转让价款—购买成本—转让税费—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免税)

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应纳所得税=国债转让所得×25%

【案例】某企业购入政府按面值发行、按年付息、年利率5%的三年期国债1000万元,持有300天时以1140万元的价格转让。该笔交易的应纳企业所得税是多少?

【案例分析】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140

贷:债权投资 1000

投资收益 140(倒挤)

税法处理:

纳税调减:尚未到期的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1000×(5%÷365)×持有天数300=41.1(万元);

应纳所得税=(140-利息免税41.1)×25%=24.73(万元)。

【拓展】若该国债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按1000万元购买,持有2年后转让,其他条件一样。

会计处理:同上。

税法处理:

纳税调减: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1000×5%×2年=100(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40-利息收入100)×25%=10万元。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居民企业——免税

若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居民企业——征税

若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承担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征税

【注】避免重复纳税。

上述投资收益均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如果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权不足12个月的股息红利投资收益可以免税。

3、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财税2009第122号)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注】1.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

(1)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4)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5)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6)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7)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8)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非营利组织的资格需要经过财税部门认定,免税优惠资格有效期5年,期满再申请复审,复审合格免税资格可以延续。

3.非营利组织若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11篇】纳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企业所得税政策

债务重组是发生在债务人困难的情况下,更多的是在破产重整的过程中,债权人作出的债务豁免,债务人对于豁免的债务需承担25%的税收,对于本就资金紧张的债务人而言,无疑是非常困难的。

为了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国家大力推动留抵退税政策的落实,留抵退税政策是将企业支付的进项税额退还给企业,在企业实现销售时再缴纳,其实质是将纳税时间由购入时递延到销售时,减小了企业在生产加工时的资金压力。递延纳税作为一种税收优惠,主要是对当期应该纳税的行为,给予延期或递延到下一纳税行为发生时缴纳,该项优惠政策主要是在两个所得税中,未取得现金支付导致无法缴税的情形下适用,而递延纳税政策的正确适用,可以缓解企业资金流不足的问题,本文对我国两个所得税中的递延税收优惠简要进行分析。

1.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可递延5年纳税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可分解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种行为同时发生,以转让股权为例,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一次性确认收入的实现。考虑到转让与投资行为同时发生,《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对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政策适用时,应注意:一是五年间应均匀计入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二是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而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应以非货币性资产的原计税成本为计税基础,加上每年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逐年进行调整。三是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转让上述股权、投资收回的,或5年内企业注销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59号文),如果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符合特殊性重组条件,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50%,且受让企业在该资产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则可选择适用特殊性重组政策,对交易中股权支付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其非股权支付仍应当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技术入股,可递延至转让股权时纳税

技术入股,属于非货币资产投资的一种类型,可按照财税〔2014〕116号文分5年均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财税〔2016〕101号文在现有优惠基础上,允许企业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可以选择多种方式,企业需根据投资时的情况慎重选择,如选择适用递延纳税政策的,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3.企业债务重组的豁免收益占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在5年内均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债务重组收入是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务作出让步,债务人对该让步应确认的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企业取得债务重组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债务重组是发生在债务人困难的情况下,更多的是在破产重整的过程中,债权人作出的债务豁免,债务人对于豁免的债务需承担25%的税收,对于本就资金紧张的债务人而言,无疑是非常困难的。因此59号文对债务重组确认的收益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的,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4.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5年内可以暂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政策性搬迁,是指由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政府主导下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或部分搬迁。依据《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搬迁完成时间如不超过5年,则为搬迁完成当年,如超过5年,则为搬迁时间满5年的年度。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为负数的,应为搬迁损失。搬迁损失也可选择一次性扣除或递延扣除,在搬迁完成年度,一次性作为损失进行扣除或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3个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

5.向100%直接控股非居民企业投资的转让收益,可在10年内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16号文中所称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限于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居民企业,或将非货币性资产注入现存的居民企业,对于非居民企业并不适用。非居民企业如何适用,59号文第七条第(三)项和第八条进行了明确,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100%直接控股的非居民企业进行投资,其资产或股权转让收益如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可以在10个纳税年度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6.境外投资者以境内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根据现有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中国境内投资所得依法减按10%税款缴纳的预提所得税,《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102号),自2023年1月1日起,对境外投资者从事非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和领域,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优惠政策,递延至股权转让、回购、清算等方式实际收回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待遇的直接投资,在实际收取相应款项后7日内,按规定程序向税务部门申报补缴递延的税款。

【第12篇】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有

为了鼓励企业发展,国家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出台了众多的税收优惠政策,本期,小编就为各位纳税人梳理9类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情形,快来看看吧~

这9类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快收藏~

01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所称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

(1)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2)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按规定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即: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上述公式中的“国债金额”,按国债发行面值或发行价格确定;“适用年利率”按国债票面年利率或折合年收益率确定;如企业不同时间多次购买同一品种国债的,“持有天数”可按平均持有天数计算确定。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第一条

02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

03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04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具体如下: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 、第八十五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

05

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二条

06

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23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

07

与北京2023年冬奥会相关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对国际奥委会取得的与北京2023年冬奥会有关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对按中国奥委会、主办城市签订的《联合市场开发计划协议》和中国奥委会、主办城市、国际奥委会签订的《主办城市合同》规定,中国奥委会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按比例支付的盈余分成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3)对国际残奥委会取得的与北京2023年冬残奥会有关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4)对中国残奥委会根据《联合市场开发计划协议》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3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第二条

08

符合条件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发行的永续债,可以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即: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发行方和投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同时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特别提醒:

企业发行符合规定条件的永续债,也可以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即: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准予在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4号)第一条、第二条

09

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取得的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取得的下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境内保险公司依法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

(2)依法从撤销或破产保险公司清算财产中获得的受偿收入和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以及依法从保险公司风险处置中获得的财产转让所得;

(3)接受捐赠收入;

(4)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购买政府债券、中央银行、中央企业和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债券的利息收入;

(6)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取得的收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一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41号)第一条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稿件来源 | 北京税务

【第13篇】税收与经营企业所得税

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

1、年利润≤ 100w(假设,年利润=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税负: 2.5%

举例: 100w利润

企税: 100x2.5%=2.5w

2、100w <年利润≤300w

实际税负: 100w以下2.5%; 100w- 300w之间5%

举例: 280w利润

企税:100x2.5%+ (280-100) x5%=11.5w

3、年利润 > 300w

实际税负: 25%

举例: 500w利润

企税: 500x25%=125w

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条件

1、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

2、从业人数≤300人

3、资产总额≤5000万

4、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335'

①2021.1.1-2022.12.31,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税(实际税负2.5%)

②2022.1.1-2024.12.31, 10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税(实际税负5%)

【第14篇】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论文

: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企业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为了更好的适应激烈的经济环境,增加企业的经营收入,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纳税筹划作为企业重要的财务活动,可以为公司降低税收负担,促进公司的发展。企业所得税在任何企业的纳税总额中都占据着相当大的比重,尤其是电力公司,因此大部分企业在考虑降低税负,建设纳税筹划体系的时候会首先考虑企业所得税,文章也选择了企业所得税作为纳税筹划的重点来探讨,从电力公司纳税筹划的现状分析开始,重点介绍了电力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案,如: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捐赠的纳税筹划、技术开发费的纳税筹划、业务招待费的纳税筹划等。并对纳税筹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对策。

关键词:电力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abstract:with the changing socio-economic environment, more and more intense competition among enterprises, in order to better adapt to the economic environment, increase the company's income from operations, reducing the tax burden on businesses, tax planning as an important financial activity, can reduce the tax burden for the company, to promote the company's development. enterprise income tax in any enterprise of tax total in the are occupy with quite big of share, especially power company, so most enterprise in consider reduced tax, construction tax planning system of when will first consider enterprise income tax, articles also select has enterprise income tax as tax planning of focus to discussion, from power company tax planning of status analysis began, focus introduced has power company enterprise income tax tax planning of programme, as: fixed assets of tax planning, and donation of tax planning,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fee of tax planning, and tax planning of business entertainment. problems in tax planning and propose concrete measures.

key words: power company; enterprise; income taxplanning

目录

绪论....................................................................................................................... 1

1电力公司纳税筹划理论分析................................................................. 2

1.1 纳税筹划的内涵...................................................................................... 2

1.2纳税筹划的原则....................................................................................... 2

1.3电力公司纳税筹划基本思路................................................................... 3

1.4电力公司纳税筹划背景分析................................................................... 3

2电力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案.................................................. 4

2.1固定资产纳税筹划方案........................................................................... 4

2.2捐赠的纳税筹划....................................................................................... 4

2.3业务招待费的纳税筹划........................................................................... 5

2.4存货计价方式选择的纳税筹划............................................................... 6

2.5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7

3 电力公司纳税筹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7

3.1 纳税筹划成本较高.................................................................................. 7

3.2 随着税收政策的变化带来的纳税筹划风险.......................................... 7

3.3 纳税筹划缺乏系统性.............................................................................. 8

3.4 纳税筹划过程考虑不全面,仅仅重视降低税负问题.......................... 8

3.5 缺乏专业的纳税筹划人员...................................................................... 8

3.6 公司与税收机关的沟通不到位.............................................................. 9

结论..................................................................................................................... 10

参考文献........................................................................................................... 11

致谢..................................................................................................................... 12

绪论

首先,在国际大环境的影响下,我国越来越多的公司重视纳税筹划,特别是一些大公司都有专门的税务筹划人员和税务咨询机构,企业所得税筹划是市场经济制度完善和公司发展和行业竞争的必然产物,对纳税人来说是一种合理的经济活动,是国家允许和鼓励的行为。

税收是国家公共财政的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来源,其本质是为了满足国家和社会的公共需要,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税收实质上是对纳税人经营成果的无偿占有,不能给企业带来收入,所以企业都有减少税收的意愿。但是税收作为国家的主要财政来源,有国家法律保障,不能随意减少,因此作为最有效的减少税收手段,纳税筹划越来越受重视。

电力行业作为国家的基础能源行业,要想在竞争中取胜,必须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电力公司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也与人民的生产生活,社会稳定息息相关,而纳税筹划对电力公司来说,不仅可以相应减少应纳税额,减轻公司税收负担,还可以优化公司内部结构,所以电力公司要在税法规定的合法范围内,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使税收负担达到最小,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本文针对电力公司的税收政策进行研究,一方面可以对现有的纳税筹划理论进行补充,为电力公司具体的纳税筹划环节提供参考。另一方面,针对电力公司的具体情况,对更多的电力公司有指导作用。税收具有强制性,但对公司来说,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活动,能让企业更好的实现价值以及利益的最大化。

1电力公司纳税筹划理论分析

纳税筹划已经成为财务和会计领域的热点话题,也是研究的新方向,电力公司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同时,要正确认识纳税筹划,在原有的税务筹划基础上探索发现新的筹划空间,根据公司每个阶段的具体情况,建立适合当前公司形式的纳税筹划体系。纳税筹划的过程,也是纳税方案的选择过程,选择合理科学的纳税筹划方案可以使企业更好的企业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电力公司在进行纳税筹划活动时,要及时密切了解税收政策的改革和动向,适时调整纳税筹划方案,与时俱进,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重最大化。

1.1 纳税筹划的内涵

纳税筹划又称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收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内,通过事先的筹划安排,进行以减轻税负为目的的谋划和对策。纳税筹划不但是一种单纯的税务行为,而且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息息相关。把公司的应纳税额控制在最佳范围内,使公司的利益最大化。

1.2 纳税筹划的原则

1.2.1成本效益原则

在做纳税筹划时,不能只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是要全面考虑筹划方案是否会引起其他方面的费用增加或降低,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因此在做纳税筹划时,要充分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保证筹划后所得大于流出。

1.2.2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相互兼顾的原则

在做纳税筹划时,既要考虑短期目标,又要考虑长期目标。如果不能同时兼顾,要以长期目标为重点。

1.2.3合法性原则

纳税筹划的合法性是指纳税筹划过程中,所有的纳税方案必须是合法的,凡是涉及违背税收法规的行为,都有触犯税收法律法规的风险。因此所有的纳税筹划活动都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电力公司要跟随政策变化,学习新的税收政策和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保证所有的纳税筹划方案都符合规定,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开展。

1.2.4有效性原则

电力公司在进行纳税筹划的目标是为公司争取到最大的经济利润,税收筹划目标要与公司价值最大化目标相一致。有效性原则的最直接表现是通过纳税筹划带来的收益大于纳税筹划的成本。另外,有效原则要求进行的税收筹划与公司的战略目标相匹配,当纳税筹划的预期结果与公司目标发生冲突时,应以公司长远目标为重。

1.2.5及时调整原则

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案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在税收法律法规的合法范围内进行筹划。我国目前电力行业的税收法律体系还在不断的完善当中,政策也在发生变化,所以电力公司在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时要密切关注税收政策变化,不断完善和修正公司的纳税筹划方案。

1.3 电力公司纳税筹划基本思路

1.3.1避免应税所得的实现

电力公司的主要收入来自销售电量,避免应税所得并不是说要靠压低销量来实现,是指尽量取得不被认定为应税所得的经济收入。

1.3.2推迟应税所得的实现

尽可能推迟应税所得的实现,对纳税者来说,可以利用这笔资金进行投资,从中获得利润。如果纳税推迟的时间较长,利率较高,那么带来的经济利益就更大。

1.3.3慎重选择筹资方式

公司筹资方式有两种形式,即权益筹资和负债筹资,但两种筹资方式在税法上的处理并不相同,这为企业在筹资决策中用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不论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都存在一定的资金成本。公司在选择筹资方式时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方式,实现两者的合理配合。

1.4电力公司纳税筹划背景分析

在经济运行的规范化、法制化以及纳税人纳税意识提高的前提下,市场主体逐渐完善,缴税成为企业一项重要的支出,纳税筹划也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纳税筹划活动作为电力公司的财务活动之一,作为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税收负担的合法手段,已经成为各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合理设计纳税筹划方案以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实现价值最大化,无论是对电力公司还是其他公司来说,都是一个非常迫切的课题。企业从长远利益出发,必将纳税筹划工作重视起来。

在公司的发展经营中,如果一味去追求降低税负而采取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不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好的影响,还会触犯法律。电力公司应当对公司的税收活动进行合理筹划,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科学管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降低企业税负,是一种科学的方法。一个科学的纳税筹划方案,从国家的立场看,达到了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目的。从企业的立场看,不仅提高了公司纳税者的纳税筹划意识,而且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税收负担。税收筹划是构建一个健康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中不可或缺的润滑剂,各行业的竞争,说到底是净利润的竞争,在这样的背景下,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

2电力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案

2.1 固定资产纳税筹划方案

固定资产是电力公司各项经营业务开展的基础,固定资产折旧是电力公司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是电力公司降低税负,实现价值最大化的重要方式。不同的折旧方法折旧出的折旧额也不同,因此,折旧的量会直接影响到成本的大小,直接影响公司的利润和公司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按税法规定,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电力公司常用的折旧方法是平均年限法。

固定资产折旧是电力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重要项目,折旧额的多少直接影响到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金额的多少,对折旧方法的选择,应计提折旧金额不同,直接影响电力公司的利润水平,也直接影响电力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金额的多少,这就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公司的折旧方法有多种可以选择,税法规定公司的固定资产因为技术进步需要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但最低折旧年限不能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例如:m电力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有电子设备,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大型机器设备等,按照最低折旧年限计提折旧,残值率是5%。m公司针对公司有更新换代需求和技术进步的电子设备和大型设备折旧年限进行缩短,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可缩短至6年,电子设备折旧年限可缩短至2年,m电力公司选择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加速折旧缩短折旧年限之后,公司当年可以多计提220万元,可少缴纳所得税33万元。

2.2 捐赠的纳税筹划

国家的政策鼓励企业进行捐赠,并且推出了一系列关于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企业可以通过捐赠这种方式,对外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达到宣传的目的,又可以降低应税所得,降低企业的税负。

企业对外捐赠有多种不同的方式,有现金捐赠和实物捐赠,相应的税收也是不同的,电力公司将公司自产,委托加工的或者购买的产品捐赠出去,看作销售产品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捐赠现金不需缴纳增值税但要尽可能的将捐赠金额控制在利润总额的12%以内。还有一种捐赠是将企业捐赠和个人捐赠结合起来,将超过扣除限额的钱平均发放给职工,由职工以个人的名义向灾区捐赠,这样电力公司的捐赠支出就转变为工资薪金支出,职工个人的捐赠额不超过个人的应纳税额的30%的部分,可以在应纳税额中扣除,也不会加重职工的税收负担,达到双赢的效果。

电力公司在对捐赠进行纳税筹划时,首先是对捐赠方式的选择,现金捐赠或者实物捐赠,个人捐赠或者公司捐赠,或者两者均有。首先实物捐赠纳税成本最高,现金捐赠纳税成本较低。以公司员工个人名义捐赠可以全额抵扣,纳税成本最低,电力公司要对捐赠的方式进行合理选择。例:

某电力公司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的公司,在2023年欲通过捐赠的方式为社会做一些贡献,捐赠目标为一山区小学,欲捐赠金额为400万元。假设该电力公司2023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捐赠方案一共是三种。

方案一:直接捐赠。电力公司直接将现金捐赠给山区小学。直接捐赠属于救济性捐赠,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税前扣除,那么该电力公司2023年的应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000+400)*25%=600(万元)

方案二:通过公益捐赠中介进行捐赠。该捐赠方案属于公益性捐赠,捐赠金额符合条件的且在年利润总额的12%之内的,可以在税前扣除。采取方案二的捐赠方式,可扣除的金额为:2000*12%=240(万元),超出的160万元超出扣除限额不能扣除,该电力公司2023年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为(2000+400-240)*25%=540(万元)

方案三:通过捐赠机构分两次进行捐赠。将捐赠分为两次捐赠,在该电力公司2023年的利润不2023年的情况下,可在2023年和2023年分别捐赠,捐赠金额可分成200万和200万来捐赠,两次的捐赠额都可以进行扣除,这样即达到捐赠的目的,又可以降低电力公司的税负。

通过以上三种捐赠方案的比较, 方案一没有为公司节省一点费用,没有起到任何纳税筹划的效果,方案二节约税额60万元(240*25%)=60(万元),方案三节约税额125万元(500*25%)=125(万元),由此可见,方案三是最合适的捐赠方式。在捐赠金额超出限度的情况下,可以将超出抵扣限额的部分转移到下一纳税年度,可以实现捐赠金额的完全扣除,为公司降低税负。

2.3 业务招待费的纳税筹划

每个公司在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都会产生招待费用,电力公司也不例外。业务招待费用仅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招待费用,在计算电力公司的业务招待费的时候,要将业务招待费和公司的差旅费,业务宣传费等费用分开来,但是可以将业务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之间进行合理的转化进行纳税筹划,比如可以将一部分的业务宣传费用改成宣传公司的赠送礼品,这样可以降低公司的业务宣传费用。

如:f电力公司在2023年对外销售电力产品的收入为100000万,过程中产生的业务招待费2000万,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8000万,假设公司税前利润总额是1200万。公司的业务招待费用按发生额的60%扣除即2000*60%=1200万,公司营业收入的0.5%为100000万的0.5%即100000*0.5%=500万,按照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0.5%与实际发生费用的60%孰低原则,税前可抵扣金额为500万,则剩余的1500万不能抵扣。公司在2023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总额是18000万,超过收入的15%即1500万所以只能扣减1500万。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2000-500+1800-1500=3000万,应纳企业所得税为3000*25%=750万。

f电力公司成立一个独立的对外销售产品的y公司来承担各项费用,先将f公司的电力产品以80000万元销售给y公司,y公司再以100000万元销售给其他公司,f公司和m公司发生的宣传费共12000万元,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共1200万元,y公司的业务招待费共有6000万元。f公司的税前利润总额为500万元,当年可抵扣的业务招待费是80000*0.5%=400万元,业务宣传费并没有超过当年收入的15%,f公司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是500+1200-400=1300,y公司的税前利润为700万元,当年可扣除招待费用100000*0.5%=500万元,业务宣传费用并没有超过收入的15%,当年应纳税额为700+800-500=1000,两个公司当年应纳所得税总额是575万元,可为公司节省税额750-575=175万元。

电力公司在业务招待费列支过程中还需要注意,把握好业务招待费列支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电力公司要充分利用会议等各种形式与客户积极沟通,减少客户的零星接待。电力公司要想业务招待费用可以被税务机关认同,得到顺利的扣除,首先要保证业务招待费用列支的真实性,其次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将筹划风险降到最低。

2.4 存货计价方式选择的纳税筹划

在存货计价方式的选择上,企业有多种选择。存货计价方式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计划成本法等。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对公司的期末存货成本,销售成本的影响都不同,从而对企业的应纳税额产生影响。公司的折旧方法有多种可以选择,税法规定公司的固定资产因为技术进步需要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但最低折旧年限不能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企业的存货计价方式是否合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着直接的影响,只有选择适合企业的存货计价方法,企业才能在原有基础上更好的发展。。

电力公司在对存货计价方式进行纳税筹划时,应当考虑相应的风险。比如,存货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则需在下个纳税年度向税务机关报备。如频繁变更存货计价方法会引起税务部门的注意,接受税务部门的检查。存货计价方式不同,对公司纳税影响也不一样,从而影响电力公司的应税利润。存货计价是纳税人调整应税利润的有力工具,电力公司在纳税筹划时,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选择最有利最合理的存货计价方法,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节税的目的。

2.5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税收优惠政策为电力公司纳税筹划提供了最好的纳税筹划空间。公司可以从官方网站报纸,机关工作人员处了解信息,从多种渠道获取有利信息,充分利用国家的各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为节税的实施提供更加健康的保障和法律环境,使税收筹划制度健全起来,更加有利于纳税筹划的进行。

现阶段来说针对电力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还较少,目前来说,电力公司可以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对于设在西部地区的电力公司减按15%的所得税征收,利用城市生活垃圾,风力发电的都有相应的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业则可享受税率为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a电力公司意识到这个问题,通过加大科研力度,加大成本投入,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积极申报,最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来征收,因此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是很有优势的,其他电力公司也应该理解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创造条件,做好税收筹划工作,争取申请成功。

电力公司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尽可能结合税收优惠政策,将公司资源和政策结合起来,获得更大的优惠。电力公司在采购设备时,相关部门可提前收集整理设备信息,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尽可能选择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设备。电力公司通过合理的纳税筹划活动,可以降低电力公司的税负,促进电力公司的发展。

3 电力公司纳税筹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3.1 纳税筹划成本较高

从目前电力行业的税务筹划现状来说,纳税筹划成本还比较高,税务筹划人才缺乏,税收政策变动,公司跟进不及时,不能很好的掌握政策变化。电力公司要做到控制企业的纳税筹划成本,注重公司的内部优化。比如光伏电力企业,虽然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和关注,但因为在发展经营的过程当中,税收成本还较高,要想继续维持良好的态势发展,必须采取一些措施,比如企业内部的优化,纳税成本的控制。

3.2 随着税收政策的变化带来的纳税筹划风险

目前,电力行业的竞争激烈,经济环境也比较复杂。国家关于电力行业的政策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变化,因此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会给电力公司的纳税筹划带来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比如因为政策变化纳税筹划人员不能按照原定计划进行筹划,原来的目标不能实现,为公司带来一定的纳税筹划风险。

电力公司要做到在合法的前提下,随着税收政策的发展不断完善筹划体系

纳税筹划首先应是合法的,所有的税收活动都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进行。其次,随着经济发展等因素,国家的政策也在不断变化和完善,电力公司应密切关注国家关于电力行业的税收政策的变更,及时了解动态,及时调整公司的纳税筹划思路和方法,随政策为公司制定完善最新的纳税筹划制度,与国家引导倡导的政策相一致。

3.3 纳税筹划缺乏系统性

电力公司的纳税筹划需要公司全体人员的参与和各部门的配合,只有系统的进行纳税筹划才能达到好的筹划效果。但是目前有些电力公司还没有专门的文件和制度去规范,也没有调动所有的部门人员去参与进来,缺乏一定的系统性,电力公司应该做到把纳税筹划变成公司的一项常规性工作,使各部门的人员都参与进来,且不断提高公司人员的筹划意识和参与意识。

3.4 纳税筹划过程考虑不全面,仅仅重视降低税负问题

在纳税筹划的过程中不能综合考虑,仅仅考虑降低税负问题。纳税筹划在降低公司税负的同时也有可能提高公司的整体成本,降低总体收益水平。比如,负债经营就可以提高电力公司的财务杠杆,并且可以降低公司的税收负担,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提高并且会增加电力公司的财务风险。

电力公司在考虑纳税筹划方案时,不能仅仅把降低税收负担作为唯一的目的,要综合电力公司的各种情况,将各种可能因素都纳入公司的纳税筹划当中,为整个电力公司的纳税筹划考虑。另外,纳税筹划的目的是降低税负,使得公司利益最大化,在筹划过程中。要注意筹划成本与效益相结合。

3.5 缺乏专业的纳税筹划人员

电力公司的纳税筹划水平与效果取决于纳税筹划人员的素质和公司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电力公司要注重纳税筹划人才的培养,对专业纳税筹划人员定期进行专业的培训,全面提高公司的纳税筹划工作水平,此外可以定期聘请税务专家对电力公司的纳税工作进行指导。在整个纳税方案执行的过程中,需要电力公司各部分各人员主动配合,各部门人员也应树立正确的纳税筹划意识,掌握一定的纳税筹划技巧,对公司的纳税筹划制度有全面深入的了解认识,并且能贯彻落实到日常的工作当中去。

3.6 公司与税收机关的沟通不到位

电力公司在制定纳税筹划制度的时候,

与税收机关的沟通不到位,导致有些纳税筹划方案的制定与税法机关相关法规不一致,不能达到预期的筹划效果。

电力公司要与税法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必须要有遇到相关涉税问题向税法机关寻求帮助的意识,在相关纳税筹划制度上与税法机关达成一致,在有不明确的地方,要及时向税法机关上报了解, 通过交流,税务机关可以更好的了解公司的税务情况,能及时的对公司的筹划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公司的纳税方案也能更容易被税务机关认可,税务机关的认可是纳税筹划得以进行的重要保证,税务机关的一些管理制度,政策变化时公司也能够第一时间了解,这对公司灵活实现纳税筹划方案很有帮助。保证优惠政策额的享受和实施效果,达到降低公司税负的效果。

电力公司要想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良好的发展下去,就要做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工作,促进电力行业的发展。在发展经营过程中,不断完善电力行业的税收筹划政策,合理运用纳税筹划理论,把电力行业推向更高的层次。

结论

公司的税收筹划目标是根据公司的整体战略目标的变化而变化的,税收筹划的目的不仅仅是纳税金额的最小化,最重要的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处理好纳税筹划与公司战略目标的关系,最好的筹划结果应该是公司,征税机关,社会三赢的局面。

面对现阶段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电力行业面临各方面的压力比较大,市场竞争也是越来越激烈,如果没有完整的纳税筹划体系,不可能在经营中长久立足。电力公司要想在这样的环境下持续发展,要不断创新纳税筹划思路 ,完善纳税筹划方案,合理筹划为电力公司的发展提供保障。在电力公司纳税筹划的过程中,要以国家规定的税收法律为基础,以降低税收负担为原则,不断创新新思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合理避税,不断优化筹划方案,最大力度的减少税负,提升电力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对电力公司来说,可以减轻公司的税收负担,提高公司的经营收入和公司的竞争力,促使公司价值最大化,另一方面,对国家来说,电力公司做好纳税筹划工作,有助于促进国家关于税收政策的实施,有助于优化电力行业整体的产业结构,有利于国家的经济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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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段富云.税纳税筹划方式及应用[j].中国市场,2015(3):76-77.

致谢

转眼就到了毕业季,到了要写论文的时间了,心中多了很多感慨。回想大学四年,从刚走进大学校园的青涩懵懂,到逐渐适应大学校园,到现在走出校园,走上工作岗位,四年的大学生活,有迷茫,有开心,有苦有甜,所有的这些构成了我精彩的难以忘怀的大学生活。

在这里,我想发自内心的对我的老师和我的同学们说一声谢谢。在我的大学生涯中,我的老师们除了传授了我学业上的知识外,对我的价值观,生活观也产生了影响。我的同学们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一直在我身边,开心的时候一起分享,低迷的时候互相扶持,给我的大学生活带来了太多精彩难忘的回忆。

我想特别感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刘丽老师,从开始定论文题目到写论文大纲,到完成论文初稿,我的论文导师在她自己上课之余,给予我耐心的指导,在整个过程中,给我提出了很多中肯的建议,使我顺利完成论文的定稿,老师,谢谢您了。即将毕业,虽然离开校园,但在之后的工作当中,各位老师的教导一定谨记在心,继续努力,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15篇】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政策介绍

据相关规定,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继续按照2.5%的税率进行缴纳,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减半征收税收优惠政策。而增值税的税率减按1%征收政策截止到2023年年底到期,具体是否延期依据国家相关通知为准。

(2)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小微企业是指同时符合不超过5000万元的资产总额、不超过300人的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万元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三个标准,且从事的是国家非禁止和限制的行业的企业。在缴纳所得税时,会依据上述三个标准来判断是否适用小微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3)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若小微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没有超过100万元,则计入到应纳税所得额减按12.5%的税率计算,而企业所得税再按照20%的税率进行缴纳,综合可得出按照2.5%的税率计算出企业所得税纳税额。而针对在10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部分,应纳税所得额是减按50%的税率进行计算,再按20%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即综合可得按照10%的税率来计算企业所得税。

从2023年小微企业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可以看出,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是极大的,且有望在2023年对其加强扶持力度,对小微企业而言是十分利好的。

【第16篇】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应该是一致的)

(1)增值税收入

累计销售额,包括:按适用税率计税增值额+简易法计税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口的销售额+免税销售额,还有一个检查调增的收入

(2)企业所得税收入

申报表上,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3)例如,一家制造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甲,销售商品给乙。2023年12月2日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十天之内开具发票给乙公司,且商品于2023年1月20日交货,合同价款合计金额113万。

结果,2023年12月增值税收入100万,企业所得税未做收入处理,请问调整一致吗?

答:不需要调整。

先开票了,先交增值税。

但是所得税方面,因为当时没有验货,货物还没有发生风险和所有者转移。所以增值税所得税不一致。

2023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案例(16篇)

客户需求甲公司现有员工5000人,2022年度计划新招用员工200人,预计支付工资总额1000万元。目前,甲公司尚未招用残疾员工,全体员工年平均工资为6万元。客户方案纳税金额计算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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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企业所得税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