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企业所得税有哪些税收优惠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所得税有哪些税收优惠,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企业所得税有哪些税收优惠
重磅!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税率低至2%
税收问题千千万,《无忧节税》懂一半
企业所得税高是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不得不遇到的问题,很多业务无法取得相应成本票,导致利润虚高,也有很多企业本身行业利润高,所以企业所得税税负很重。
国家为了鼓励大家创业,在税负方面减轻了很多税负,如下:
也就是说,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00万以内,所得税仍按5%进行缴纳,但是超过300万企业所得税就要按照25%进行征收,缴纳完企业所得税,若要提现到自己的账户还需要缴纳20%的分红税,即100万到自己手上只有接近一半了。
现在很多园区都有核定征收政策,企业可以合理利用政策,在税收园区设立小规模个体户,将主体公司业务分包给个体户,个体户无需进项,且个税可以核定,个税0.3%-1.2%。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无忧节税》订阅号,关注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
开票450万为例:
增值税:450万*1%=4.5万
附加税:4.5万*0.06%
个税:450万*0.3%=1.35万
综合税负5.85万左右
个体户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但是一定要业务真实,三流一致!
【第2篇】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中道财税:房地产建筑业财税问题解决专家
<原创> 作者:薛晓艳
又到了一年一度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期,近期,有许多财务人员在咨询:不征税收入在企业所得税申报中如何进行处理。这也是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难点和风险点之一。我觉得今天很有必要和大家聊一聊这个话题。
一、什么是不征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等。
二、不征税收入需要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吗?
(一)财税〔2008〕151号文件规定如下:
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二)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如下: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结论: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如符合以上文件规定不征税收入的范围,就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如果不符合不征税收入的范围,就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三、不征税收入对应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财税〔2008〕151号和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结论:因为不征税收入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就作为收入的调减项,从收入总额中剔除出来,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为了保持处理口径的一致性,对于这部分收入对应的支出是不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
四、长期未支出的不征税收入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
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结论: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长期未支出并且已经超过五年期限,需要在第六年时将不征税收入调整为应税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为了保持处理口径的一致性,对于这部分应税收入对应的支出是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
五、不征税收入如何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案例:某企业2023年取得财政性资金50万元,用于购买指定用途的专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条件。该企业在2023年按免税收入政策进行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但是,这部分财政性资金一直未按规定用途购买设备。因此,在2023年进行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需要将这部分资金50万元进行纳税调增,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需要填列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具体明细表内容如下:
【第3篇】企业所得税有什么税收优惠
如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搞定企业所得税?
对于企业税负压力太大的问题,国家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减轻企业的经营压力,扶持企业更好的经营发展。企业除了可以申请享受国家层面的普惠型税收优惠政策以外,还可以享受部分地方政府出台的产业园区的相关扶持优惠政策。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合规的降低企业所得税。
一、利用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成立个人独资企业。
在税收优惠园区注册一家或者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以定期定额的方式核定征收,综合税率不超过3%,对于进项和成本没有硬性要求,直接核定。有的地区还可以享受双免政策,一年120万以内,免交增值税和个人经营所得税。
二、利用自然人代开政策,在园区代开,核定个税
自然人代开政策主要解决无开票能力的企业或是个人,个人提供业务合同以及身份证明,税务局代开发票,在园区代开可以划入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个税,核定后个税税率0.5-1.6%,而直接代开划入劳动报酬按照20%缴税个人承担的成本太高后,一般个人不愿意开票。现在这个自然人代开政策可以解决这一矛盾,企业可以合理取得成本发票,抵扣企业所得税。
三、园区有限公司的税收奖励返还政策
在税收优惠园区设立有限公司,可以是新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是主体公司迁移,在园区正常经营纳税,就能享受园区的扶持奖励政策,对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跟据留存金额按照50-80%的比例奖励给企业。设立的有限公司,为注册式入驻,无需法人到场,也不改变现有企业的模式,方便快捷,政策稳定。
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提前合理合规税务筹划,可以帮助企业最大限度的安全合理的节省税金支出。
版权声明:文章转自《锦鲤税税》公众号,更多税务筹划请到公众号锦鲤税税详细咨询。
【第4篇】税收返还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业务是流程,财税是结果,税收问题千千万,税了吧帮你找答案。今天是2023年7月1日,首先热烈庆祝建党101年,香港回归25年,百年征程,我们国家经历了许多的苦难,历经70余年的拼搏终于有了成果,人民的生活蒸蒸日上,国家也是越来越富强了,企业也是越办越多,发展企业是国家的基本,企业发展起来才会纳税,税收是国家的根本。
今年也是疫情的第三个年头了,这次虽然对经济的冲击很大,特别是旅游,对外进出口贸易,高新芯片等,国家在这么困难的时期也出台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如果企业的税负压力太大了,怎么办呢?
税收洼地园区返税优惠;减轻企业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压力。
总部经济的税收洼地园区目前的优惠政策扶持是比较大的,对于入驻的企业,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都可以进行返还奖励,一般是在地方留存上返还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30%-80%,即企业实缴纳税中返还20%-40%,是可以有效的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的。
如果企业一年实际缴纳税100万元,入驻到园区内缴税,就可以享受到20万到40万的一个税收奖励补贴。
核定征收政策;解决无票收入问题。
核定征收政策大家应该都不会陌生了,今年主要是针对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核定了,年初核定征收其实已经再次收紧一次,但是也不会影响整体情况,目前在重庆园区是可以进行大额的个体个独企业的核定征收,年开票500万,个税核定在0.6%,综合税负是比较低的,能够很好的解决企业无票支出,成本,利润等问题。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请移步关注《税了吧》
【第5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包括
第一: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应以国债发行时约定的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
国债转让收益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实务易混点:
1. 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获得的股息红利满12个月才能享受免税待遇,否则征收企业所得税。
2. 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受12个月的限制。
第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非营利组织进行营利性活动取得收入(含政府购买服务)征企业所得税。
第五:企业取得2023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六:技术转让所得,500万以内免征企业所得税,500万以上减半征收。
【第6篇】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方法
就从企业的税收来说,如今企业面临比较大的税种主要则是企业所得税以及增值税两个税种,相较于其他税种来说,这两种税种的税负要高不少。因此对于许多的企业来说,如何合理地去减少这两种税种的税负就成为了企业的问题,这里小编就为各位朋友介绍3中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方法。
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在税务筹划里,最为常见的筹划方法就是利用优惠政策,我国根据不同的地区,不同的行业是有许多的不同的优惠政策,因此对于企业税务筹划这方面,可以多多的从优惠政策的方面来考虑,具体的一些优惠地区选择方向如下。
1、产业投资优惠政策
对于优惠政策来说,产业投资优惠政策最为常见,比如说高新技术企业,是有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在农林牧渔行业也是有优惠政策,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有是有许多的所得税减免政策。
2、地区性优惠政策
还有许多的地方也是有优惠政策, 部分地区政府为了招商引资会设立不少的优惠政策条件,也常常被称为税收洼地,比如北京前海地区的现代服务业,是享有许多的优惠政策,还有西部大开发政策,在西部地区的生产企业都是可以享受到优惠政策。
二、合理的公司控股结构
对于许多的公司来说,都是以公司控股合伙企业在控股公司进而获得一系列的税收减免,在如今的一些企业结构是非常的常见,当然根据不同的情况也有公司控股公司、企业控股公司、自然人控股公司控股企业控股公司这类的情况,经过不同的企业情况,设计不同的企业结构,从而获得一定的税收优惠。
当然也有分支机构企业的选择,在企业的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决定,也是可以决定公司后期的收益,因此在建立分支机构的时候,就需要对公司的情况具体的分析,选择合适的分支机构。
三、企业内部的会计核算
其实在税务筹划中,企业内部合理的会计核算也是可以帮助公司大大地减少税费的产生,往往在许多的企业中,因为自身对于企业内部会计的核算并不重视,所以对许多细节上的一些处理不够重视,比如说就业务的拆分计算,因为不同的业务与服务税率不同,而企业在计算收入的时候,统一计算,那么在核算税费的是根据其中最高税率服务或业务计算,也就导致企业的税费成本的增加。所以企业在内部会计核算的时候,注意采用一些合理的方法,也是可以帮助企业减少税费的支出, 比如固定资产折旧、企业递延缴纳等等,都是对企业税费支出的帮助。
以上就是小编为各位朋友准备的3种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方法,对于企业来说随着自身的发展,完全可以考虑多方面的进行税务筹划的活动,特别是企业的一些会计核算方面,在企业的长期积累中,往往给企业带来过多的一些税费支出。
【第7篇】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政策介绍
据相关规定,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继续按照2.5%的税率进行缴纳,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减半征收税收优惠政策。而增值税的税率减按1%征收政策截止到2023年年底到期,具体是否延期依据国家相关通知为准。
(2)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小微企业是指同时符合不超过5000万元的资产总额、不超过300人的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万元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三个标准,且从事的是国家非禁止和限制的行业的企业。在缴纳所得税时,会依据上述三个标准来判断是否适用小微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3)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若小微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没有超过100万元,则计入到应纳税所得额减按12.5%的税率计算,而企业所得税再按照20%的税率进行缴纳,综合可得出按照2.5%的税率计算出企业所得税纳税额。而针对在10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部分,应纳税所得额是减按50%的税率进行计算,再按20%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即综合可得按照10%的税率来计算企业所得税。
从2023年小微企业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可以看出,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是极大的,且有望在2023年对其加强扶持力度,对小微企业而言是十分利好的。
【第8篇】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本文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有关“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其中提到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文件出处的整理,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关注我,后续还有有关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的文件。
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2/c1519514/content.html
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2/c2842978/content.html
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1522729/content.html
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2/c25379/content.html
5.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2/c484449/content.html
6.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59/c30886/content.html
7.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2/c156647/content.html
8.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1522569/content.html
9.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2/c204143/content.html
1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1521809/content.html
1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2/c111824/content.html
1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59/c157725/content.html
1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2/c482609/content.html
1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7〕22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2/c5135369/content.html
15.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 45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2/c5159888/content.html
16.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7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2/c12223123/content.html
17.《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2/c16209774/content.html
18.《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18353158/content.html
19.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15151117/content.html
20.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8133464/content.html
21.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19 年第 52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4244429/content.html
2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13973830/content.html
23.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19 年第 68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4368643/content.html
24.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 2019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 29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2/c5150613/content.html
25.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 年第85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2/c5136789/content.html
26.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 年第 13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5163160/content.html
27.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2019 年第 66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25913862/content.html
28.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2/c13973827/content.html
29.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22674374/content.html
3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5149026/content.html
3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 22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5149025/content.html
3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6078016/content.html
33.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 年第 6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5162506/content.html
34.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17275566/content.html
35.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5162974/content.html
3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 年第 43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3/c17275585/content.html
3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2011 年第 25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2/c155916/content.html
3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5 年第 33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1519009/content.html
3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 年第 64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482989/content.html
4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 年第 62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2/c454528/content.html
4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2015 年第 25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496649/content.html
4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 年第 68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2/c1522030/content.html
4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 年第 8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2/c5163255/content.html
4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 年第 97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1523636/content.html
4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2/c25548/content.html
4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 年第 24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2/c6078025/content.html
4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 年第 2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22674375/content.html
4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 年第 82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2/c1523130/content.html
4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 年第 40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8133467/content.html
50.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 号)
网址:
http://www.most.gov.cn/kjzc/gjkjzc/qyjsjb/201706/t20170629_133827.html
51.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 195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3496775/content.html
52. 《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2/c5141/content.html
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第 10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5163978/content.html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第 9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5163819/content.html
55.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2/c204143/content.html
56.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 年第 12 号)
网址: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2/c5163253/content.html
以上一共56条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的政策文件,除了一个来源于中国科技部网站,其他均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关注我,后续还会更新更多相关内容,谢谢支持。
【第9篇】税收代征企业所得税
《优税先锋》专注于税收筹划!只要企业正常的经营盈利,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然而,许多企业常常面临的一个税务问题是企业支出成本费用,却无法取得相应的成本票据。这种情况经常出现在公司与个人合作、以及存在隐性支出等情况下,导致企业利润虚高,需要缴纳高达25%的所得税。这些额外的税务负担将直接导致企业实际获得的利润减少。
那么,企业如何合理地规划税务策略,以便合理避税呢?我推荐企业可以考虑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以下就具体的介绍一下几种优惠政策:一、注册个体工商户针对服务企业无票支出导致所得税高这一情况,企业可以将企业的营销、广告部分外包给个体工商户,同时在税收优惠地区注册一家个体工商户,当地的个税是定额核定,双方发生业务往来,个体户给企业开票,个税在0.3%-0.6%,个体户免征企业所得税和股东分红税。二、自然人代开企业无票支出太多,导致所得税太高,可以将企业的营销、推广业务外包给个人,由于园区有税收优惠,个税也低,自然人可以在有优惠的地区进行代开。但是要保证业务真实,三流合一。单人单月最高50万——500万,各地代开点不同,开完票即出具完税凭证,不会计入汇算清缴!三、京东灵活用工现有的灵活用工区别于传统劳动合同关系,是自由职业者以生产经营的方式与用工方(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并获得生产经营所得的业务模式;可通过灵活用工平台下具有委托代征资质的服务商代开6%的增值税专票,并且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单人单月开票额9.3万,相当于双免个体户,所以个人也不需要缴纳个税。
【第10篇】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包括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适用于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并优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多缴税款处理方式。
此次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修订,涉及哪些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如下:
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一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号),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二是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28号),增设简化版研发支出辅助账和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
支持集成电路企业、软件企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制发《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号),明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程序,以及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
推动创业投资发展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制发《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特定区域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53号),对上海市浦东新区特定区域内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转让持有3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减半征收当年企业所得税;转让持有5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免征当年企业所得税。
完善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制发《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3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3年版)〉的公告》(2023年第36号),更新适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目录及综合利用的资源、产品、技术标准等。
【第11篇】税收对企业所得税
目录:
1、企税最新2项变化
2、企业所得税税率
3、收入
4、最新扣除标准
5、最新税收优惠
1
企税最新2项变化
一、小型微利企业2.5%→5%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与100万-300万元的部分税负一致。)
最新解读:
1、小型微利企业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 。
2、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统一提高至100%
自2023年1月1日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统一提高至100%,
其中,不得加计扣除的行业:
2
企业所得税税率
3
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4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明细
5
2023年最新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12篇】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条例
01:企业已经确认收入的售出产品发生退货时,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的规定:“一、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02:买一赠一组合销售商品,如何确认收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的规定:“三、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03:企业的租金收入如何进行确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04: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所得如何进行确认?
答:根据《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05: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情形包括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06:企业处置资产,如何区分是属于内部处置资产,还是属于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
一、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一)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二)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三)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
(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五)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六)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07:企业发生改变资产所有权属视同销售行为时,应按什么价格确认收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0号)的规定。“二、企业移送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企业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企业发生《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第三条规定的股权、资产划转行为的,应按照财税〔2014〕109号文件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规定,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1)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2)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
08: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财政支付款项,什么时间确认收入?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第六条,“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除上述情形外,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财政支付,如财政补贴、补助、补偿、退税等,应当按照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确认收入。本公告适用于2023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
09:企业取得财政性资金,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在企业所得税上如何进行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将符合上述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0: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是否应计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五、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来源:沈阳税务
【第13篇】免税收入要缴企业所得税吗
小陈税务 小陈税务08
【原则】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具体事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减为1%,这2%的差额需要计入“其他收益”吗?我们现行的做法是直接按1%做应交增值税,2%没有做账务处理。最新的财政部问答出来后,有点疑惑,这2%要不要计入其他收益?盼回复!
【财政部会计司】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中关于减免增值税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将免税部分计入“其他收益”。
——计入“其他收益”,影响损益,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会计司】企业应当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官网“企业会计准则”栏目发布的相关实施问答进行会计处理,对于小微企业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其他收益”科目。
——计入“其他收益”,影响损益,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会计司】未缴纳增值税的情况下,对应的城市维护建设费及附加税无需进行账务处理。
——无需进行账务处理,影响损益,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会计司】对于当期直接减半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可根据实际缴纳金额进行账务处理。对于当期计提后减免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应当冲减相关费用或计入当期损益。
——冲减相关费用或计入当期损益,影响损益,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计入“其他收益”,影响损益,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以及缴回的已退还的留抵退税款项,应当通过“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进行核算。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时,按税务机关核准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在实际收到留抵退税款项时,按收到留抵退税款项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纳税人将已退还的留抵退税款项缴回并继续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时,按缴回留抵退税款项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不影响损益,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14篇】落实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方案
《优税先锋》专注于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过高是许多企业都会面临的问题。大多数企业都会有费用支出,但没有成本发票的问题。企业的利润虚高,因此总是需要缴纳高额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太高的原因
导致企业所得税过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1.企业无法正常获得成本发票:例如建筑、贸易和服务等行业都会出现这种问题。有些供应商不提供发票,也有一些企业主动不要发票。
2.企业本身的原因:许多行业属于高利润行业,由于行业特性,基本上没有成本发票。例如建筑设计等行业,基本上没有成本发票,利润也相当高,因此企业所得税也相当高。
企业所得税太高解决方法
那么企业所得税太高应该如何合理的解决呢?接下来为大家推荐几种方法:
1.企业首先需要规范业务,发生业务往来,就一定要要求对方提供发票。如果对方是无法提供发票的个人可以用下面的方法。
2.自然人代开企业在与个人发生业务,对方无法提供发票时,可以去自然人代开。但是正常情况下自然人代开需要缴纳20%-45%的劳务报酬所得税,所以可以到一些特殊的园区进行自然人代开,综合税率最低2.5%!出具完税凭证,不会进入年终清缴!
3.注册个体工商户对于与个人发生业务,无法取得成本发票的情况,可以在业务发生前,让个人注册个体户然后给企业开具发票。在一些税收优惠园区注册个体工商户,可以核定征收,个税低至0.5%。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订阅号《优税先锋》
【第15篇】季报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季报申报表第6行免税收入这位置,可把我们会计伙伴给“迷住”了!
小微未超过30万减免的税额,是往这里填不?
免税收入该填什么?
首先,我先明确一下,小微企业免增值税的税额这部分是要交企业所得税的。
那第6行的免税收入是指什么呢?
指的是企业所得税里的免税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所以,特别是新手会计,千万不能按字面意思自己理解哦!很容易出错!!
用等公交车的时间,就涨知识了,每天一个知识点,1年就走完别人5年走过的路!分享给更多同行朋友,大家一起轻松涨知识
【第16篇】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
首先不征税收入不属于征税范围,而免税收入属于税收优惠
一、不征税收入包括如下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入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
3.财政性资金: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等(一句话根红苗正,和财政相关)。
二、免税收入包括如下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非盈利组织的下列收入免税
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收入
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
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今日的学习总结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