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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费用与应纳税所得额(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33

【导语】所得税费用与应纳税所得额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所得税费用与应纳税所得额,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所得税费用与应纳税所得额(16篇)

【第1篇】所得税费用与应纳税所得额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些“长得很像”的税收名词,例如: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与“应纳税额”,那么它们有啥区别?今天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税务报丨综合编辑

责任编辑:宋淑娟 (010)61930016

【第2篇】如何筹划企业所得税的期间费用

【摘要】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税收收入的三大主要来源之一,无论对国家还是企业自身来说,企业所得税都是至关重要的存在。

增值税属于流转税,存在税负的转移情况,增值税理论上与企业盈利无关。而企业所得税是没办法转移的,是企业实实在在需要上缴的,直接影响企业利润。因此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有效筹划,对提升企业净利润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研发费用业务招待费用,这三项费用是企业所得税筹划的重点和核心所在,也是比较常见、通用的筹划内容。

一、三项重点

1、固定资产的所得税纳税筹划

①固定资产折旧

企业对固定资产提取折旧费用,是对损耗的固定资产的一种补偿,提取的折旧费用也可看作是固定资产更新换代的储备金,因此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是允许税前扣除的。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总额,税法有明确的规定,所以筹划关键点就是采用的折旧方法。一般来说加速折旧法要优于直线法,从货币时间价值角度来看,加速折旧法前期计提的折旧费用要大于直线法计提的费用,因而便可以节约部分资金。例如高新技术企业sl公司购入一台数字模拟器用于新产品开发,设备原价150万元,残值5万元,使用年限是5年。采用年限平均法,每年计提折旧额为29万元,折旧低减税额为4.35万元(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是15%),假设投资报酬率是8%,根据复利现值,经过计算5年的折旧抵税现值总额约为16.48万元。若明确该设备只用于新产品开发,并无其他用途,就可以作为高新技术专用设备,就可以使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运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5年的折旧抵税现值为17.75万元。对比可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大的好处。

②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无特殊情况,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一经确定便不能随意更改,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与企业的生产计划密切相关,企业经营状况的改变会直接影响固定资产的消耗,此时就要及时报送相关税务部门变更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不要觉得是小事就不去做。举例来说,某企业2023年末购进一台价值300万元的固定资产,预计折旧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忽略不计,使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由于行业环境的改变,预计固定资产的消耗的会增大。若企业没有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则每年的折旧额为30万元,每年可抵减所得税额为7.5万元(30*25%);若经过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变更使用年限为6年,此时每年计提的折旧额为50万元,可抵减所得税额为12.5万元(50*25%),两种折旧方式可抵减所得税的差额是5万元(12.5-7.5)。即合法变更预计使用年限后,企业相当于每年可获得5万元的免息贷款,从货币时间价值的角度来分析,企业的收益会更大,充盈了流动资金的同时也起到了抵税作用。

2、研发费用的所得税纳税筹划

为鼓励企业研发创新,对于研发费用税法是允许加计扣除的。但在生产实际中一定要严格区分研发费用与其他费用,区分不明确的,研发费用不允许加计扣除。所以在纳税筹划之初就要归集清晰各项费用。

在对研发费用进行纳税筹划时,一定要充分了解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某企业2023年6月准备研究开发一套软件系统,预计耗资总额为150万元,资金分两次投入,首次支付50万元,余下尾款一个月后支付。根据相关优惠政策可知研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再加计扣除费用自身的75%。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根据此项规定,上述企业首次研发费用扣除金额为87.5万元,第二次可加计扣除的费用为175万元,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两次可多抵扣的企业所得税额约为28.13万元。

3、业务招待费的所得税纳税筹划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其自身实际发生额的60%与当年营业收入的5‰,二者孰低来扣除。2023年某公司的业务招待费用约为10万元,当年的营业收入约为800万元,按其自身发生额的60%计算,税前可抵扣费用为6万元,按当年营业收入的5‰计算,可抵扣的费用金额为4万元,故最终只有4万元,可在税前扣除,多余的2万元只能作为纳税调增项。此处的纳税筹划点可放在费用的归集过程中,有时人们会混淆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与业务招待费用,混淆错计的结果就是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抵扣额度,而业务招待费用则存在不能抵扣的部分费用。与业务招待费用相比,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的受限条件要少一些,只要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15%就可以全额扣除。由于两项费用极容易出现混淆现象,所以要严格按照预算支配各项费用资金,差旅费、会议费和个人消费等费用要与业务招待费用区分清楚,避免不必要的混淆导致的多纳税现象的发生。其实纳税筹划工作贯穿经济活动的始与终,这也对纳税筹划人员的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他们要有全局思维,在经济活动发生之初,就要考虑到后续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从而全面地对经济业务进行纳税筹划,统筹安排工作。

二、保障措施

1.增强纳税筹划意识

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纳税筹划已然成为一种行业,对比来说,纳税筹划在我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成功的纳税筹划方法会为企业节约税金的支出,所以本人认为无论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是执行纳税筹划的财务人员、其他普通的财务工作者都要有纳税筹划的意识,这样才能在日常工作中自然而然地就以纳税筹的思维来开展工作。高管人员就相当于一个组织的领头羊,自上而下的命令效果要优于自下而上,正所谓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财务工作者也要自己多多学习,可以上网查看成功的纳税筹划案例、关注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的税收政策、阅读有关纳税筹划的著作,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纳税筹划工作单单依靠财务部门是没办法顺利进行的,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也是保障纳税筹划顺利进行的重要一环。建议中小微企业有意识地培养财务人员,增强他们纳税筹划意识,提高纳税筹划技能,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企业集团可以成立专门的纳税筹划工作小组,为企业展开详细系统的纳税筹划工作,节约企业税负。

2.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

与税务部门加强沟通交流有助于纳税筹划顺利进行,可以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不必要的摩擦,提高双方的工作效率。

3.综合考虑纳税筹划方案

纳税筹划虽然可以帮助企业节约税金,但纳税筹划也是有成本的,当纳税筹划的成本大于带来的效益时,此次的纳税筹划工作就是失败的。纳税筹划要掌握关键的筹划项目,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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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企业所得税年报研发费用

成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吗?并不是这样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在资格有效期内,每年应在5月底前填报科技部火炬统计年报,未按规定提交年报的企业或将被取消高企资格。那么该怎么填报发展年报呢?接着往下看!

一、高企年报填写内容?

高企年报是国家了解企业发展的情况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发展年报的企业将被取消高新资格,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当年不得再次申请认定。

高企发展年报应包括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内容,具体如下:

1、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

2、知识产权情况,根据企业的知识产权申请情况填写;

3、人员情况,须与各项申报数据做到一致性;

4、企业财务状况,包括总收入、销售收入、净资产、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纳税总额、企业所得税减免额、利润总额、研发开发费用额、中国境内研发费用额、基础设施投入费用总额。

二、高企年报填写流程

1、进入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点击“用户登录”,选择“法人登录”;

2、登录后,点击“服务事项”菜单栏,滑动找到“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点击“办理入口”;

3、选择“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点击“我要办理”,最后进入“企业年报”、“发展年报”填写页面。

三、高企抽查范围

目前高企管理越来越严格,每年都会进行高企抽查,主要抽查企业认定材料是否作假,认定后是否按要求进行维护以及企业的运营状态。

一般情况下,高企抽查的数量不低于当年认定数量的10%,有以下情况的企业将被列为重点抽查对象。

1、高企火炬统计年报中主营业务收入下降超过10%的;

2、过去三年纳税总额低于各级财政给予的财政补贴额度的,或者过去三年发生重大事故等的企业;

3、高企火炬统计年报中,研发费用占比低于高企认定要求的企业;

4、高企评分71-75分的企业。

好了,以上就是本期文章的全部内容啦,有关高企认定的其它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咨询,科德小编将全力为您解答,更多信息敬请关注下期分享!

【第4篇】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费用

联想集团研发费用一直在3%左右徘徊是为了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

联想集团

2023年9月底,联想集团向上交所递交ipo申请,拟在科创板挂牌上市。最终,公司ipo终止。终止原因是市场和群众的两方面质疑,一是高管薪酬,杨元庆的年薪高达1.68亿元;另一个就是研发投入偏低,2018/19财年、2019/20财年、2020/21财年,联想集团的研发投入分别为102亿元、115亿元、12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2.98%、3.27%、2.92%。2023年其研发费用仍然偏低为3.34%。

我们可以看到联想集团研发费用一直在3%左右徘徊,这是为什么呢?看样子是经过设计的。

后来我想到国家为了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一项企业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按照15%征收(一般企业为25%,小微企业是20%),而营业额大于2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其研发费用占比要大于3%。由于高新技术企业评定周期是3年,应该是两年研发费用不到3%,另一年高一些把占比冲上去。联想集团肯定是高新技术企业,为了少交10%的企业所得税,将研发费用控制在3%左右,绝对是经过精算的。

【第5篇】小微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我国的经济造成了一定冲击,尤其是小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严峻挑战。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以及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中关村管委会出台了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经费补贴政策,帮助企业共渡难关。

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采用后补贴的方式,用于支持企业开展内部日常研发、购置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和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等活动。本篇从什么企业可以申报?补贴金额是多少?申报时都需要提供什么材料?以及注意事项四个方面进行介绍,方便企业更好地理解该政策,为后续申报工作做准备。

一支持主体

1、成立时间5年以内;

2、从业人员100人(含)以下;

3、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下;

4、研发费用20万元(含)以上;

3、中关村高新证书或国高新证书(注册地需在中关村示范区内)

企业须按规定在2023年5月31日汇算清缴结束前,到税务部门办理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手续后,再申报。

二资金补贴

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过数据和材料审核后,按照审定的年度研发费用金额:

研发费用在20万元(含)至100万元的,按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补助。

研发费用高于100万元(含)、不足500万元的,按照每家不超过10万元给予补助。

研发费用高于500万元(含)的,按照每家不超过20万元给予补助。

根据预算安排和申报审核整体情况,确定对企业的具体支持额度。

三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在线申报

四准备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盖章扫描件。

2、数据资料真实性及补贴资金使用承诺函的签字盖公章扫描件。

3、税务系统导出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电子版上传全套表单;打印总表、封面、基础信息表、主表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4、北京市社会保险查询服务系统导出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

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及《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23年版)》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辅助账和全套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6、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7、企业银行账户开户凭证扫描件。(户名必须与申报企业名称一致)

五注意事项

1、人员数量计算方法为当年每个月末人员数的平均值;

2、企业须完成税务部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才能申请研发费用补助;

3、企业研发费用金额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上数据为准;

4、申报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均须无不良信用记录,否则不能申报研发费用补助支持。

【第6篇】所得税汇算期间费用表

过了520,大家今天还得正常上班,不知道昨晚熬夜有没有影响到到今天的工作呢。

今天我们一起说说汇算清缴的费用扣除。汇算清缴的重要前提是掌握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规定,并且准确计算各类税前扣除项目金额。在下才疏学浅,翻阅了一些资料跟大家一起学习下。其中常见的费用包括工资薪酬、职工福利、工会费用、职工教育经费、财务利息费用、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个人感觉,每年的工资薪酬部分是税审的一个重点调整项,还有平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招待费用比例不要超标等。详情如下:

一、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注意工资薪金的合理性及据实性,可扣除的工资薪金应已实际发放,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例如企业2023年12月的职工工资在当月预提计入成本费用,但跨年在2023年1月才实际支付,则该项工资可在计算202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注意: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凡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且符合上述“合理”“据实”条件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例如车补)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二、职工福利费支出:扣除比例:14%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扣除比例:8%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第一条规定

四、工会经费支出:扣除比例:2%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

五、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扣除比例:5%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

六、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60%、5‰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比例:15%、30%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特殊规定: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三条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第一条规定

八、利息费用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一)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二)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

九、研发费用支出:加计扣除比例:75%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 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上述的一些规定和标准大部分是我在工作中遇到过的,还有很多没有接触的,或者接触较少的。理论东西只要和实践相结合才更有利于理解消化。希望大家可以熟悉下这些扣除比例和扣除项,以便于以后更好的运用到工作上,合理合法的为企业减少所得税。

【第7篇】所得税费用的核算内容

总分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公司会计核算需要确认所得税费用吗?

请问下:总机构和异地分支机构分摊企业所得税,在会计核算时,所得税费用是计入总机构账套还是按照分摊金额各自计入相应账套?

解答:

企业所得税是法人制所得税,如果是汇总缴纳,是按照总分公司合计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所得税费用直接在总公司核算就可以了,分公司按照分摊金额实际缴纳的税金,直接冲减内部往来即可。

(一)分公司的会计处理:

借:内部往来

贷:银行存款

(二)总公司的会计处理:

1.计提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说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不需要考虑递延所得税。

2.按规定分摊给分公司的: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内部往来

【第8篇】季度所得税费用怎么算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不是以后季度预缴所得税就可以享受了?

答:是的。改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清缴核算方式,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按半年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上半年的研发费用由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改为当年10月份预缴时即可扣除,让企业尽早受惠。

季度预缴所得税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与利润总额之间是否存在勾稽关系?

答:不存在。表中的利润总额与第二行营业收入、第三行营业成本不存在必然的勾稽关系。不等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以下几个方面问题可以私信:

1、高管、企业股东、高薪员工、销售提成、年终奖金的个税优化;

2、公户提现、无票支出多,缺进项票导致利润虚高缴税多需要合法节税;

3、因为社保入税,导致企业替员工缴纳的部分过高,用工成本高、人力成本高;

4、企业外部劳务人员、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群演、顾问、专家、网红、主播等)、临时员工的薪资发放,需要获得合法票据;

5、返佣费过高、居间费过高,需要获得合法票据;

6、自然人代开,个体户核定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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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计提的费用会在所得税中扣除吗

一年一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又要来了,很多财务人员账上还有很多计提的费用,那么这些计提的费用所得税前可不可以扣除呢,下面我们一起来聊聊。

一、当年计提的工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第2条规定,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汇缴年度人的工资薪金,在汇缴年度按规扣除。

也就是说你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计提的上一年度的工资薪金已经实际发放了的,是可以在汇算年度扣除的,如果没有实际发就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二、企业提取单位实际支付的相关补充保险。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本职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标准内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

这个政策有两层意思,第一,企业为职工提取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必须是在职工工资总额的5%以内,不能超过这个限额,超过这个限额的部分是不可以扣除的。第二,如果企业在汇算年度清缴结束之前,计提的汇算年度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在汇算清缴期内还未实际支付的,是不可以在汇算年度扣除。

三、企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为职工提取的离职补偿费。根据(税总函【2015】299号),企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为职工提取离职补偿费,在进行年度企业所得汇算清缴时,对当年度预提费用科目发生额进行纳税调整,待职工从企业离职并实际领取离职补偿费后,企业可按规定进行税前补扣除。

这个政策的意思是,第一,企业预提的职工离职补偿费,如果当年计提,当年职工离职且当年进行补偿的,这笔费用是可以在汇算年度税前扣除的;第二,如果当年计提离职补偿,职工没有离职也没有实际支付离职补偿,那么这笔费用是不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的;第三,如果当年计提,当年职工离职,但当年没有支付离职补偿,也是不可以在汇算年度所得税前扣除的,而是在实际支付离职补偿费年度所得税前扣除。

四、企业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42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扣除标准部分(8%),准于扣除;超过部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这个政策有需要两点需要注意,第一、计提基数,计提基数是以上一年度实际发放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年一次性计提或者是按月逐月计提。第二,如果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超过扣除标准,超过部分可以结转到下一年度进行扣除。

五、企业计提的工会经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1条规定。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终于扣除。

这个政策需要注意,第一,合法有效的凭证: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凭证;第二,工会经费必须是在汇算年度实际缴纳的,如果汇算年度只是计提没有实际拨付或缴纳的,是不可以在汇算年度所得税前扣除的。

六、公司购进货物当年已售出,但由于当年未取的发票。凭入库单合同及付款单据入账。后由于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取得发票,成本如何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第28号的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应该取得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为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取得发票的,凭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相应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购进的货物当年售出,购进时未取得发票,如果采用非现金方式交易,凭合同、付款凭证、对方注销证明,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如果采用现金方式交易,则不可以在税前扣除。

【第10篇】所得税汇算清缴费用扣除标准

企业所得税实行法定扣除,企业需要充分了解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扣除标准,今天我们就来来看看12项费用扣除的比例。

1、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扣除比例:100%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职工福利费支出

扣除比例:14%

也就是企业发生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3、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8%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工会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2%

也就是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5、研发费用支出

加计扣除比例:75%

也就是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6、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扣除比例:5%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分别按照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7、业务招待费支出

扣除比例:60%、5‰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扣除比例:15%、30%

也就是:一般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烟草企业不得扣除)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9、公益性捐赠支出

扣除比例:12%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0、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扣除比例:5%

也就是:一般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和佣金支出不超过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的部分,准予扣除。

11、企业责任保险支出

扣除比例:100%

也就是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2、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1%

也就是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来源:中国税务杂志社、郝老师说会计

【第11篇】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费用一

▶项目名称: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扣除比例:100%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费用二

▶项目名称:职工福利费支出

▶扣除比例:14%

也就是:企业发生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费用三

▶项目名称: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8%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费用四

▶项目名称:工会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2%

也就是: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费用五

▶项目名称:研发费用支出

▶加计扣除比例:75%

也就是: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费用六

▶项目名称: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扣除比例:5%

也就是: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费用七

▶项目名称:业务招待费支出

▶扣除比例:60%、5‰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费用八

▶项目名称: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扣除比例:15%、30%

也就是:一般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烟草企业不得扣除)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费用九

▶项目名称:公益性捐赠支出

▶扣除比例:12%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费用十

▶项目名称: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扣除比例:5%

也就是: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费用十一

▶项目名称:企业责任保险支出

▶扣除比例:100%

也就是: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费用十二

▶项目名称: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1%

也就是: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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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企业所得税是不是企业的一项费用

1.增值税中的劳务

在增值税的语境中,劳务和服务有严格的区分,营改增之前,劳务即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而服务则是营改增之后引入的概念。目前,增值税中的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等四类劳务,如下图所示:

可见,增值税中的劳务,均是与货物的生产密切相关的活动,适用的税率也与货物一样,均为13%,至于我们耳熟能详的交通运输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等,则属于增值税中的“服务”大类,二者不是一码事。

2.企业所得税中的劳务

企业所得税法规中有一个重要的收入类型叫做提供劳务收入,这个劳务的概念又与增值税中的概念有所不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可见,企业所得税中的劳务包含了增值税中的劳务和绝大多数的服务。但是,由于企业所得税法规中“提供劳务收入”与“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是并列的,据此,个人认为,企业所得税中的劳务不包含增值税中的“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 。

3.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

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主要体现在“劳务报酬所得”税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十九条进一步解释: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关系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4.发票中的劳务费

发票中的劳务包括两种含义,一是发票的编码简称显示为“劳务”,二是发票的费用品名显示为“劳务费”。开票时如果税收编码选择的是200下属的四个编码之一,则发票编码简称自动显示为*劳务*,这个是无法更改的。反过来讲,如果发票上编码简称显示的是*劳务*,但业务对应的不是加工、修理修配、生产性劳务以及矿产资源开采劳务其中的一个,说明这张票开错了。

如果费用品名显示为劳务费,则有几种可能性,一是建筑劳务公司提供清包工建筑服务开具的发票,品名为劳务费,编码简称应为*建筑服务*,二是劳务派遣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开具的发票,品名为劳务费,编码简称应为*人力资源服务*,三是个人提供各种劳务(服务)收取的报酬代开的发票,品名为劳务费,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不显示编码简称。

需重点关注第三种情形,因为涉及到代开发票一方取得的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目的判定问题,如属劳务报酬所得,支付方(受票方)需要代扣代缴,如属经营所得,支付方(受票方)则没有扣缴义务,关于这个问题,大家要引起重视。

最后,考大家一个问题,如果你收到一张发票,上面写的是*劳务*劳务费,税率选择的是9%,你觉得这张票能收不?

有需要税务局土增税内部指引请联系我,最新的资料

【第13篇】所得税费用是的税率是不是25%

只要你开了公司,企业所得税是肯定需要缴纳的,就有小伙伴问,南宁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5%、10%、25%,指的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目前有25%、20%、15%和10%。

25%的税率是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如果你想要缴纳20%的企业所得税,那么就必须是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如果你的公司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等,那么企业所得税按15%缴纳;如果你的公司是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特定情形或者是非居民企业特定情形所得,那么企业所得税按10%缴纳。

现在25%和10%都有了指向,那么5%指的是什么呢?

其实这个5%指的是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的税负,但如果从这个角度思考,10%也有可能是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的税负。根据相关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以,你明白了吗?如果没有明白或者是还是很理解,可以给小金留言喔!

以上就是南宁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5%、10%、25%指的是什么的内容,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小金哦!

【第14篇】费用抵扣所得税资产

有时候,公司遇到了资金困难,难周转的时候,很多老板就会想到借款,关于这个借款,很多老板们都会有这么一个疑问,我们公司在去年的时候发生了几笔借款费用,它能不能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税前扣除呢?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下列利息支出,是准予扣除的: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比如银行、保险公司等)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除了以上的情况,其实还有一些特殊情况:

1. 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急付的利息。它不属于企业的合理支出,它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财税〔2008〕121号》第二条规定外,不超过规定比例(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3. 企业向股东或者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4. 企业向除股东或者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1)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那么,公司借款,财务要怎么记账呢?

根据借款费用的不同,计入的方式主要分为2类:

1.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构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本成本;

2. 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借款费用主要包括以下三类情形,它们的核算情况分别是:

1.实际利息费用----不能抵扣进项

(1)银行借款利息

(2)公司债券的实际利息=公司债券的票面利息+/-折、溢价摊销=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2.汇兑差额(外币借款)----不能抵扣进项

比如:借入100万美元,借入时汇率为1:7),如果期末汇率为1:8,则负债增加100万元人民币)100×8-100×7),是汇兑损失;如果期末汇率为1:6,则为汇兑收益。

3、辅助费用----除以下情况以外,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用、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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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方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2023年第19号)(以下简称19号公告)的规定

一、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二、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如果要彻底理解19号公告,就不得不对其发布的背景进行阐述:

1、2023年是自个税改后首次进行汇算清缴,时间是在3-6月份,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1-5月份)有重叠,相当于新增了一部分工作至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

2、在首次汇缴期间,无论是纳税人,还是扣缴义务人,由于对政策的理解不到位、申报软件操作不熟悉等等原因,加大了税局、扣缴义务人、纳税人三方之间的沟通成本,虽然税务知识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进行宣传,但基层人员仍旧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咨询量大,申报的成本较高;

3、根据首次汇缴情况来看,存在相当一部分汇缴人员是进行退税汇缴,由于汇缴人数较多,给各级局端、银行、国库服务器带来一定程度的压力;

基于上述大的背景,国家为减少部分人员参与汇算清缴,发布了19号文,这样一来减少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操作,另一方面,对于国家资源也是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

如果享受一次性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那么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步入2023年后,每次在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时,均会弹出提示信息,最大限度的使能享受人员进行享受。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在此小编进行了简单的收集和整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从哪里确认?需要怎么操作?

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后,目前会弹出提醒,具体扣除费用信息的确诊,需要依次点击“综合所得申报”——“1收入及减除填写”,进入报表填写页面,选择页面左上角“更多操作”——“减除费用扣除确认”(见下图)

说明:2月份后,该数据为局端下载数据,可选择是否享受

2、有员工收入低于6万元,但更新的数据中没有相关人员信息怎么办?

a)、首先确认是否满足条件(大部分是没有连续申报)

b)、若确实满足条件,但未下载到信息,可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信息的更正,然后再次到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更新即可。

3、若员工2023年4月份进入该 公司,年收入没超过6万元,可以享受吗?

不可以。需要满足1-12月连续申报个税才可以。

4、员工去年一直在公司任职,但由于经营问题,一年发放三次工资,总额不超过6万元,是否享受?

需要确认员工是不是去年一直在进行申报。如果未发工资月份均进行了0申报,是可以享受的。

5、 a员工2023年1月份,在原甲公司享受了一次性扣除6万的政策,于2023年2月份从甲单位离职,进入乙公司进行任职,那么乙公司在申报时,扣除费用怎么扣除?

按每月5000元进行扣除。

6、如果员工满足条件,不选择享受可以吗?会有什么影响?

可以不享受。影响:可能存在某个月份发薪异常产生税额,但全年累计算薪并不需要交税,这种情况则需要汇算清缴进行退税。

【第16篇】借款费用的计量所得税和会计存在的差异

借款费用的计量

(一)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应当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提示】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不与资产支出相挂钩,但是需要符合资本化要求的期间。

【例题•单选题】a公司为建造厂房于2023年4月1日从银行借入4 000万元专门借款,借款期限为2年,年利率为6%,不考虑借款手续费。该项专门借款在银行的存款年利率为3%,2023年7月1日,a公司采取出包方式委托b公司为其建造该厂房,并预付了2 000万元工程款,厂房实体建造工作于当日开始,预计工程建造期为2年。该工程因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在2023年8月1日至11月30日中断施工,2023年12月1日恢复正常施工,至年末工程尚未完工。该项厂房建造工程在2023年度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 )万元。

a.40

b.90

c.120

d.30

【答案】d

【解析】由于工程于2023年8月1日至11月30日发生非正常中断且连续超过3个月,应暂停资本化,2023年资本化期间为2个月(7月和12月);2023年度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4000×6%×2/12-2 000 ×3%×2/12=30(万元)。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2023年1月1日发行面值总额为10 000万元的一般公司债券,取得的款项专门用于建造厂房。该债券系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债券,期限为4年,票面年利率为10%,每年12月31日支付当年利息。该债券实际年利率为8%。债券发行价格总额为10 662.10万元,款项已存入银行。厂房于2023年1月1日开工建造,2023年度累计发生建造工程支出4 600万元。经批准,当年甲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债券资金投资于国债,取得投资收益760万元。至2023年12月31日工程尚未完工,该在建工程2023年年末账面余额为万元。

a.4 692.97

b.4 906.21

c.5 452.97

d.5 600

【答案】a

【解析】在资本化期间,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扣除尚未动用的专门借款取得的收益应当资本化。该在建工程2023年年末账面余额=4 600+(10 662.10×8%-760)=4 692.97(万元)。

【例题•单选题】2023年7月1日,乙公司为兴建厂房从银行借入专门借款10 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年利率为5%,借款利息按季支付。乙公司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开工兴建厂房,预计工期1年零3个月,工程采用出包方式。乙公司于开工当日、2023年12月31日分别支付工程进度款2 400万元和2 000万元。乙公司自借入款项起,将闲置的借款资金投资于固定收益债券,月收益率为0.4%。乙公司2023年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为( )万元。

a.125

b.500

c.250

d.5

【答案】d

【解析】2023年费用化期间是7月1日至9月30日,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10 000×5%×3/12-10 000×0.4%×3=5(万元)。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σ(每笔资产支出金额×每笔资产支出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

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化金额=全部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

3.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应当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二)借款辅助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执行,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将其他的金融负债发生的辅助费用计入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在以后期间进行摊销,资本化期间摊销资本化,费用化期间摊销费用化。

企业应将借款辅助费用计入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以后按实际利率法摊销,其摊销额视情况予以资本化或费用化。

(三)外币专门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当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所得税费用与应纳税所得额(16篇)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些“长得很像”的税收名词,例如: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与“应纳税额”,那么它们有啥区别?今天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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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所得税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