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没有营业执照能注册商标吗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没有营业执照能注册商标吗,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没有营业执照能注册商标吗
依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既可以申请在公司名下也可以申请在个人名下,注意这里的个人指非自然人,必须有个体执照!但是,有些人没有个体户执照,但又想申请商标,或者是尽早的想申请保护商标,那怎么办呢?
商标圈了解到有些平台上花个几十元就可以解决提供个体户执照的问题。弄个假的执照,想着会蒙混过关,但是真的可行吗?
我们来看看法律的规定:
《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十七条规定:“为申请商标注册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还有不少因为涉嫌变造营业执照被驳回的商标案例。
也就是说,在商标总局审查的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涉嫌变造营业执照,该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为此,商标圈建议大家注册商标千万不要弄虚作假,如实提供材料,找对专业的代理机构。真的需要以个人名义申请商标的话,那就办理一个真实有效个体工商户执照。
【第2篇】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没有年检
大家都知道,车子是要年审的,但是很多老板都不知道原来营业执照也是要年检的,营业执照不年检究这事我想很多人都不会注意到,也有很多公司根本不是很明白,也就没有时间和精力来管这些事情,但是营业执照不年检的话,你有可能会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一:在年检截止的日期之前没有机进行申报年检的,属所以公司的,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里的第六十八条的有关的规则,是要处以1万元以上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归于非公司公司法人的,根据《公司法人登记管理条例》里的第三十条的有关的规则,是要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归于非法人运营单位的,是要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公司没有参与年检不能够持续来从事运营的活动。登记的主管的机关对年检的截止日期之前的没有来参与年检的公司的法人来进行公告。从公告发布的当日开始,在30天以内还没有方案进行申报年检的,就要撤消掉营业执照了。
营业执照多年没有年检是不是还能用?
答案:不能持续运用(那么您必定想知道:营业执照到手就可以了吗)
第一 我国家法律规则每年都需求年检,但如今叫做年度报告,不是叫做年检了。
第二 根据工商登记法律法规 没有年检的要处以反常名录的处理方式,严峻的也许甚至会撤消掉执照。
第三 撤消之后 你的运营资历就没有了,也就是说不能够再用这个执照来进行运营了。
第四 建议你去刊出执照,假如还需求运营,从头注册一个对比安全。
第五 法律根据:
1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五条 登记机关将未依照规则履行年度报告责任的个体工商户载入运营反常名录,并在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2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则,个体工商户逾期还不处理验照手续的且没有合理的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的机关是能够给予撤消其营业执照的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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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医院有没有营业执照
【咨询】
营利性诊所无证无照,卫健与市监部门的监管职责如何确定?
【参考意见】
随着《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国办发〔2000〕16号)、《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卫医发〔2000〕233号)、《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登记暂行规定》(卫医发[2000]385号)、《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19〕17号)等文件的相继发布,“营利性”医疗机构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已经不再有争议。
由于营利性诊所必须向卫健部门申请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执业,属于需经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第七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予以查处。”第十二条“从事无证经营的,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的规定,诊所无论是“无证经营”,还是“既无证又无照经营”,都应由卫健部门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的规定进行处罚,市场监管部门无权查处。
需要注意的是,以前卫健部门对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违法行为适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后,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法律适用原则,《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不再适用。当然,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如何适用法律,这是卫健部门的事儿,与市场监管部门无关。
由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不属于国务院规定保留的前置许可项目,所以正常情况下,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当先办理营业执照再申请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这个程序上看,营利性诊所只应出现“有照无证”和“既无照又无证”的情形,不会出现“有证无照”的情形。
但由于历史原因(起初营利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是前置许可即“先证后照”,国务院推行“先照后证”改革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未列入前置许可目录,于是营利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变成了后置许可即“先照后证”)以及卫健部门与市监部门之间工作衔接等问题,实践中有可能仍然存在“有证无照”的营利性诊所,这种“有证无照”的营利性诊所,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六条所指的“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形。鉴于这种情形大都是历史原因或部门衔接不畅等非当事人因素导致的,建议市场监管部门积极督促引导当事人办理营业执照,给其主动改正的机会,对仍然拒不办理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管部门再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4篇】工厂没有营业执照
法律知识要点:用人单位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就对外招用劳动者开始经营,这样的事不少劳动者是遇到过的,由于没有营业执照,该单位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的合法用人单位,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因用人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因而属于无效合同。但是劳动者已经实际付出了劳动,如果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的权益该怎么办?针对这种在实务中大量存在的违法用工现象,对此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进行了专门的规定,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该法律条文的规定,无营业执照经营的单位被依法处理的,该单位的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仍然参照存在合法劳动关系条件下的劳动者所享有的三项权益,包括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明确规定无营业执照经营的单位被依法处理的,由被处理的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即使无营业执照经营的单位被依法处理,其出资人仍应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单位不能因为其没有用工主体资格,就拒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如果该单位或者出资人拒绝支付劳动者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列其出资人为被告提起诉讼。所以,即使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劳动者的大部分权益还是有保障的。
为了更好的理解无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在司法实务中的具体适用,现在律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个相关的实务案例供大家参考。
案情摘录:2023年2月12日原告与被告建立劳动关系,两被告为某经济开发区光学厂的出资人,该厂未办理营业执照。工作期间,被告未与原告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双方口头约定实行计件工资制,并约定保底工资为4,500元/月,上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点至晚上8点,每日工作10.5-11.5小时,每月也仅休息2天,原告从2023年2月12日始工作至2月底,仅领到工资582元。2023年4月2日,由于被告未及时足额支付原告2023年3月份的劳动报酬并找理由克扣原告工资,并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和支付休息日加班费,也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故原告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愤而辞职,解除劳动关系。被告未办理营业执照,招纳工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属非法用工,被告未与原告依法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每月休息2天,每天工作10.5-11.5小时的工时制度,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总工作时间远远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且不支付休息加班工资和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并克扣拖欠原告工资,以上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向某市申请劳动仲裁,但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不予受理的通知,认为本争议不属于其管辖范围。原告甘某东不服,诉至本院。 据此,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原告2023年3月的工资4,500元以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赔偿金、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等。
判决观点:于双方之间法律关系的定性问题。原告甘某东在某经济开发区光学厂工作,因某经济开发区光学厂未依法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的用工主体资格,双方之间并非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因某经济开发区光学厂未办理营业执照,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被告严某冬、严某真作为出资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原告与被告之间应为劳务雇佣关系。
关于原告的工资问题。根据工资领取记录,原告2023年2月计件工资759.14元,扣除伙食费177元后,工资为582元,原告已经于2023年5月17日领取,当时并未提出异议。故原告主张其有保底工资4,500元,本院不予采信。对于原告尚未领取的劳动报酬,根据双方提供的材料,原告2023年3月计件工资为1,309.3元。原告主张产生损耗扣款1,077.9元及伙食费192元,本院认为,扣发工资是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当在规章制度中明确或在合同中约定,从本案来看,被告扣发原告工资并无依据。另,被告自认原告在2023年4月份工作1天产生计件劳动报酬110元,本院予以确认。故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工资合计1,419.3元。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本法条的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该条文已明确列举了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支付范围,并不包括双倍工资。因此,本案的双方当事人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在某经济开发区光学厂未领取营业执照,具备合法的用工主体资格,原告甘某东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关于原告甘某东的离职原因,双方均认可系因工资数额发生争议,原告甘某东主动辞职。原告虽然系自动离职,但被告非法用工,且在原告自动离职时,又未与原告结清离职前工资。故原告起诉请求被告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本院予以支持。原告工作未满6个月,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原告劳动报酬计件支付,且工作时间较短,无法计算平均工资,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2023年3月份工资的一半,即655元。虽然被告主张原告3月份劳动报酬未领取,系因双方产生争议,原告拒绝领取。但根据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月支付,被告于2023年5月尚未支付2023年3月的劳动报酬,确实存在逾期情形。被告逾期支付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金,应当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原告加付赔偿金。本院依法支持被告向原告支付按应付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金2,041.3元。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严某冬、严某真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甘某东支付劳动报酬1,419.3元; 经济补偿655元; 赔偿金2,041.3元。
律小编说案:上述案例中的法律适用基本上包含了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的全部内容,首先是无营业执照的单位,其用工主体不合法,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的是劳务合同关系,非劳动合同关系,虽然二者名称一字之差,但差别非常大。但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上还是参照大部分劳动合同关系的内容,包括工资、赔偿金和经济补偿,同时也仅限于这三项权益,也就是说即使是劳务合同关系,但这三项权益是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处理的,在本案中法院是支持了原告的这三项诉讼请求的,但对于加班费、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工资差额、社会保险这些请求未能支持,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加班费、社会保险问题等也未列明在九十三条之内。最后是承担责任的主体,因为单位无营业执照,本质是一个不存在的法律主体,所以按规定只能由其出资人来承担劳动者的相关法律责任,在本案中法院就是判决该单位的实际出资人严某冬、严某真承担责任的。
小编建议,虽然用人单位无营业执照经营时,劳动者大部分权益还是有保障的,但是劳动者还是应当小心选择,避免进入无牌照的用人单位,毕竟很多权益是没有的,比如社保没有办法缴纳,一旦存在较重的工伤事故的,可能连出资人也无力承担,所以还是尽量选择合法的用工单位。
好了,今天的法律知识学习就到这儿,有什么问题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后续还有更多精彩的法律实务文章推送,请关注我们吧!也欢迎分享给更多的朋友哦!
【第5篇】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后果
不注销是不可以的哦!
会有以下影响:
1、没有经营一样会报税
2、长期不经营,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3、不经营也不注销,后果很严重!
一旦被列入工商局黑名单,那么三年不能再当老板!不仅不能当法定代表人,连股东也不行!
若是被列入税务黑名单,则全国范围内终身追缴,被评为d级纳税人的公司会影响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关联的其他公司。
【第6篇】办了营业执照没有开店
你们公司成立有半年了吧,运营得怎么样了啊?
啥?还没开始营业?
有啥好大惊小怪的,人家公司成立了几年没经营的不也大有人在…
话可不能这样说,现在注册了公司长期不经营的,风险很大!
税局来检查,一句“没开业呢”就能应付?
1、没业务,你就不报税?
公司领了营业执照,就是“开业”,别跟我说你还在筹备期,没有实际业务。没有实际业务也得“零申报”,知道吗?
2、长期零申报,你糊弄谁呢?
按照规定,连续三个月或一年内累计六个月零申报,就是“税务异常”,请接受检查。
3、经营不善是吗?麻烦账本让我们看一下!
什么?打算有业务再记账?公司从筹备成立开始就得建账了,没有收入,你还没有支出吗?
有,您稍等下~
我们要看的不是流水账,是会计账,还有相关的单据、票据都提供一下…
同样来势汹汹的工商局,你见识过吗?
现在再跟诸位模拟一下对话场景:
1、你们公司没有年报,现在已经是“经营异常”了…
年报?我们从注册到现在不到一年呀?
就算是2023年12月31日成立的公司,也得参加2023年年报。现在已经7月了,如果没有做年报,那就麻烦了啊!
哦…
2、你们公司半年没有营业是怎么回事儿?
没业务啊…
没业务,不打算继续经营的,怎么不注销?现在贵司已经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了…记得赶快去注销!
吊销了还得注销啊?
3、像贵司这样被吊销执照的,不能申请简易注销!
啊?那咋注销?
先去税务局注销税务,然后再做清算,登报,最后再来注销工商登记…
所以,各位老板注册了公司,千万不要就摆在那里,放的时间长了,各种风险就来了。
温馨提示:
一、零申报不是你想报,想报就能报
一般我们认为只要公司没有啥业务,不就能零申报了嘛;还有的公司,有业务也隐瞒收入的,硬是要零申报,其实这都不对。
税局要求的零申报是:企业纳税申报的本期数据和往期数据均为0,一般只存在于未开展经营的企业,或是准备注销正在清算的企业。
一般来说长期零申报超过6个月,就会被列为“非正常户”…
有的公司甚至除了增值税零申报之外,企业所得税也零申报,不知道专管员早就关注你很久了吗?
有经营活动却隐瞒不报的,属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罚你五万块不成问题!而且你还得更正申报数据,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二、6个月不经营,真的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明文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三、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
吊销营业执照会给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带来一定的限制。
1)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
2)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3)被吊销企业的出资人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依法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拒不清算的,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4)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吊销营业执照和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及其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的不良信息将被锁入警示信息库,实行分类监管和“黑名单”制度,扩大失信行为的公示范围,不但相关人员在其他企业的任职会列入监控范围,也方便投资人、交易对象、消费者进行市场调查,保障交易安全,这些不良信用记录并不因企业消亡或责任人离职而终结,将在相对较长的时间内在责任人个人名下不能消除,使其承担失信于社会的后果。
如果有你公司的话,请一定要走正规流程把公司注销掉,特别是同时还有税务遗留问题的。因为税务方面,是永久监控黑名单,就算是三年期满如再注册公司,还是一样会被税务机关追溯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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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营业执照上没有有效期
建筑资质分立信息获取要注意什么?
经常会看到建筑资质分立、重组的公告,企业拥有建筑资质证书以后,在进一步发展下是可以采用分立的。那么,建筑资质分立信息怎么获取?需要注意什么?下面建设资质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一下。
一、建筑资质分立信息怎么获取?
1、熟人介绍
如果你在建筑行业摸爬滚打好多年,相信你已经积累了好多的人脉资源,这个时候就可以用到了,可以咨询一下他们身边有没有要转让公司的,说不定你迟迟找不到的转让企业,这些熟人可以帮你找到呢,正好是你所需要的建筑资质。
2、网上搜寻
在全球信息化的时代,只要上网没有不能解决的问题。你可以上网搜寻建筑资质分立的字眼,就会出现很多的转让公司的网页,你可以进去浏览一番。一般像这样的网页都会将转让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布出来,比如注册时间、注资情况、企业名称、公司地址、有无负债等等信息(不过也是需要自己去查核的)等等,像转让价格一般不会写出来,会写着面议,也有将价格写出来的,在这上面你可以直观的去挑选,多浏览几个网页,对比一下,看看该资质分立的大概市场价格。或者是你也可以将自己想要购买资质的信息公布上去,到时候自然会有人和你联系。
3、找资质代办公司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很多的建筑资质代办公司也随之崛起。如果觉得网上的信息真假难辨的话,可以选择资质代办,代办公司是专门代办建筑资质业务的,可以实地考察一番。作为专业的代办公司,有丰富的人才资源库,里面有很多转让的公司供你挑选,除了可以提供转让信息之外,还可以全程帮你代理资质分立的相关工作,对于不懂这些业务的建筑企业还是有一定的保障的。
二、建筑资质分立应注意什么?
1.调查和了解被收购的建筑资质公司是否有负债;
2.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以及营业执照年检是否合格;
3.资质证书有效期限,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等;
4.了解公司在建项目的状况,以及是否出现过工程事故等。
三、建筑资质分立有必要选择资质代办吗?
如果企业以前没有办理过相应的资质事项选择资质代办是一个不错的注意,毕竟专业的事项由专业的人去办理。
以上便是建筑资质分立信息怎么获取的知识了,希望小编的整理会对你有所帮助,关注我们了解更多建筑资质信息。
【第8篇】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号
视频号报白入口找不到怎么办?商家既然物了视频号这样的线上渠道进行入驻就得明白其中的规则,如果商家连基本的报白问题都不清楚就很难在视频号当中有所发展来跟着我们看看具体情况吧。
一、视频号报白入口找不到怎么办?
商家面对视频号当中的报白问题找不到入口就得选择其他方法进行操作,其实报白入口在后台当中是会显示出来让大家点击的,还有咨询客服人员能获得报白入口直接点击进去就能操作了。
不过就算进入报白页面当中自行填写问卷、提交资质成功机率也是很低的,因此商家在报白当中找不到入口直接换个更好的方法来进行操作就行了这样还能帮助人们节省大量的时间。
二、视频号别的报白方法能成功吗?
1、视频号在别的报白方法当中找对方向就是能成功的,例如现在市场当中的基地入驻代填问卷、顾念制定报白方案就属于成功机率较高的选择,尤其是顾念在视频号报白这件事情当中已经用丰富经验、出众结果赢得了大家的喜欢,只要商家的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和授权书全面就能提交给审核小二进行审核,接着等待一个星期左右就能知道审核结果了。
以上就是视频号报白入口找不到怎么办相关说明了,视频号让人们看到了未来市场当中的真正大流量,只有商家按规则报白审核成功才能获得这些流量并成为市场中的优质品牌。
【第9篇】个体营业执照没有年检怎么办
举个例子
假设你的企业在2023年7月10日被列入异常名录,那么在2023年6月30日前你将所有落下的年报都进行补报,都是可以申请移出异常名录的,当然,早补报,早申请,早移出。如果你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没有年报,对不起,那你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补报之后,你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移出异常名录申请书前往营业执照登记机关的企业监管部门申请移出异常名录。移出申请应写明申请的机关、未按时报年报的原因、补报的时间、申请的内容、落款加盖因为疫情受影响,公司的公章。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账户。
正本和副本的区别
营业执照的正副本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在实质上是没有区别的。
如果讲区别,那仅仅是外表的形式而已。在实用方面,正本是“必须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显位处,否则你可能因未悬挂执照而受到处罚;副本一般用于外出办理业务用的,比如: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签订合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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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没有门市能办营业执照
现实生活中的拆迁行为一般都是按照片区形式来统一规划,片区中并不简单的只有住宅区,还可能包含临街商铺、工厂等地区。在对于这类形式的片区拆迁时,具体处理方式是和普通拆迁处理模式不太相同的。因此,很多人在遭受到这类情况时就不太清楚自己是否可以拿到补偿以及能够拿到多少补偿。
最近我们的一位咨询客户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不过他的情况更加特殊一些:这位客户是在原某厂家属楼楼下购买了一间门面房想要开一家饭馆,但是自己的营业执照还没有下来就接到了街道的通知说是要对该片区进行拆迁,所以他现在要尽快将自己的门面清空以保证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这时候,就出现了一开始的疑虑:对于商铺的拆迁赔偿方式是怎么样的?商铺类房产没有营业执照还能够拿到赔偿吗?
首先,我们要清楚一件事情。房屋拆迁的事实是不可改变的,即被拆迁人对于是否拆迁、拆迁面积多少只具备知情权,决定权在于政府开发商。但是,对于具体评估方式、最终的赔偿方案等都需要被拆迁人同意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拆迁工作。
这时候,想要获得合理拆迁补偿,就需要先确定好以下几个问题:
1、被拆迁的房屋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只要能够证明自己的房子是合法建筑即可获得赔偿,如果是违章建筑就可能无法拿到赔偿。
2、门面房屋拆迁,和被拆迁房屋的具体用途有关,要看房产证上面的房屋用途具体是什么。一般房产证上面都会写明房屋的具体用途,究竟是住宅还是商用。如果是商用门面房,一般情况下的赔偿标准和补偿价格都是要高于住宅的。
3、只要确定好房屋的用途为商用门市,这时候要考虑的就是房屋面积,对于是否拥有营业执照不是第一时间考虑的问题。因为在评估时,首先考虑的是按照一定标准结合房屋面积来计算最终赔偿金额。
4、其次,要考虑房屋的附属物赔偿,这时候就和是否有营业执照相关。如果有营业执照,就可以具体计算房屋商用的附属物价值以及未来的经济收益。根据这些价值和收益来计算商铺的经营损失,最终给出相应的赔偿。如果没有营业执照的话,对于具体赔偿问题就无法分清,具体的赔偿计算也很困难。
5、最后,如果经营者是租用的房产来进行商业经营,需要先解决掉和被拆迁人关于租赁方面的问题。承租人需要计算因为拆迁对自己的经营造成带来的损失,这时候就需要由拆迁人来对承租人后续搬迁、经营停滞造成损失等问题来进行赔偿。
以上就是对于商铺拆迁赔偿的相关问题进行的描述。在实际生活中,肯定有很多人都会遭遇以上情况,这时候就需要进行专业的法律知识咨询。通过合法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并且监督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流程是否合理。
【第11篇】营业执照没有年检会有什么后果
本文目录
公司年审逾期最多不能超过多少天?
公司年检要多长时间?
企业账户年检要很久吗?
企业年检日期是什么意思?
营业执照年审流程每年几月份?
企业年检截止日期?
2022工商执照年检时间?
工商年检的时间一般在什么时候?
公司年审逾期最多不能超过多少天?
没有逾期多少天这一说法,营业执照年检日期过了,就不能再年审了。但是对于逾期未年检的企业,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 ,可以在三年内补报工商年报,又给了企业一次机会。但如果三年内还是没有补报的就不能再补报了,只能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了,最好不要逾期。
公司年检要多长时间?
一般是企业网上申报后五个工作日内预核准,然后企业打印材料,到年检窗口办理。材料齐全,没问题可当场 办理。如果窗口人多,可能要留置材料,二三天才能办好。
外资企业除了参加工商年检,还要参加商务部门的联合年检,要向统计局、商务局等部门申报材料,其他部门有的集中几天供系统录入,有的要自行网上申报后办理。具体要看各市的要求,看当地工商网站外资企业网上年检须知。
企业账户年检要很久吗?
企业银行年检时间一般为每年的7月至9月,具体时间各行有所不同。
一般都要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证件年检后账户年检工作才好开展。建议您如果是银行工作人员,可以事先与客户沟通相关事宜,约定时间,年检开展前最好将账户年检相关事项打印格式化须知送交客户,方便工作开展。
企业年检日期是什么意思?
指的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进行检查,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日期。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登记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企业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企业应当于3月15日前向登记主管机关送报年检材料。
营业执照年审流程每年几月份?
每年的一月到五月份是营业执照年审的期限。无论小规模企业,一般纳税人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凡是截止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下来的营业执照,都要年检。
按流程填报所需报表,必须公示的公示,不必须公示的可以选择不公示。填报完成后提交公示。
企业年检截止日期?
工商改革后,企业年检改成企业年报了。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是企业年报公示期,在这个时间段公示上一年度的企业年报。
企业进行企业年报是在网上完成,需要登录您所在的省工商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报,在首次【企业公示信息填报】之前,请先进行【联络员信息申报】。工商部门确认了联络员信息后,即可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报了。
2022工商执照年检时间?
2023年度工商营业执照年报,根据国务院关于进行年度报告的管理条例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营业年报时间。因此2023年度工商年报的时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福建省工商系统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并按照规定进行营业执照年报内容填写,提交并公示!
【第12篇】没有营业执照的后果
现在国家要求电商必须要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注意的是电商不仅是淘宝店铺、京东店铺这些,大家都知道的微店啊、公众号的卖产品的,这种都算电商,按照相关规定都是要办理营业执照的,那么如果电商没有营业执照,会有什么后果呢?
如果没有办理电商营业执照,一旦被查出,最高会给予50万元的处罚。营业执照如果办理了,但没有公示在店铺显著位置,会给予一万元以下的处罚的。
当然,如果是以下这两种特殊情况做电商的,是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
1.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比如自己家种的水果、自己编织的十字绣之类的。
2.纯分销也不用办理营业执照,就是不通过自己发货,完全靠分销别人的链接赚取利润的,有点像淘宝客之类的,这种也不用办理营业执照。
那么,电商如何办理营业执照呢?
最简单的方式当然是找代办公司了,一般几百元钱就能搞定,自己也不用操心费时间。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店铺经营地址和店铺名称等最基本的资料即可。
如果想节约这个钱,那就选择自己办理。自己办理的话就要稍微复杂点,除了身份证等上诉说到的基本资料外,需要自己去工商所办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提前说明是办理电商营业执照,然后按照流程走就可以了。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办理电商营业执照,网店登记人信息最好和营业执照上的登记人信息一致。
另外说一个利好政策,淘宝等电商平台开设经营的主体,可以用网店营业地址登记个体工商户。也就是说原来办理营业执照是需要有实体店铺的,还有各种合同问题,现在开网店做电商,只需要网店地址就可以去登记办理营业执照了。
如果资料准备的齐全,去当地工商局办理成功收资料后,大概3-5个工作日就可以拿证,建议先在网上预约登记后去现场备案办理。
【第13篇】教育机构没有营业执照
黄某因需要学习日语,在教育培训机构处购买日语培训课程,双方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教育培训机构提供场所及师资,黄某缴纳培训费后可按约定听课。黄某向教育培训机构支付了 10000 元培训费,但教育培训机构未按协议约定履行提供课程的义务。后经确认,该教育培训机构既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没有向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黄某要求退回培训费,教育培训机构只退回1500元,此后再也没有退过剩余学费。原告黄某认为,被告某教育培训机构违反法律强制规定,非法办学,其与原告签订的协议依法应为无效。况且被告收费后,拒不履行约定义务,有意躲避与原告联系、见面,甚至连收据也不交给原告,属欺诈行为,依法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合同原告黄某和被告某教育培训机构之间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教育培训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被告某教育培训机构未按照约定为原告提供日语培训课程,应视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本院考虑到被告某教育培训机构已履行部分义务,应适当减免应退还的培训费。被告某教育培训机构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黄某培训费5000元。驳回原告黄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作为消费者:第一,理性对待教育培训机构的宣传内容,树立正确培训理念。消费者作为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要理性看待孩子参加教育培训的作用,及教育培训机构的经营情况口碑等(如工商管理网站,裁判文书网等),不要片面地相信教育培训机构和个人的招生广告和口头承诺,脱离孩子的实际,盲目跟风从众,增加孩子校外培训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第二,认真审查教育培训机构的合同内容,提高法律风险意识。消费者在签订书面合同前,消费者应查证教育机构的相关经营手续和资质,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对于模棱两可的语句,要求教育机构进行解释说明,并写入合同中,着重对培训课时、培训师资、培训费用、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认真审查、明确权利义务。第三,细心留存教育培训机构的证据材料,确保维护合法权益。消费者对培训机构宣传纸、培训机构的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联系方式、培训合同、付费凭证、上课证等进行妥善保管,在双方发生争议的时候,对双方协商的过程尽量录音录像,以便后期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作为教育培训机构:第一,要树立诚信经营理念。严格规范自己的管理,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确保在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进行招生,在对外招生时,主动地对自己的办学资质等信息进行披露,确保给消费者一个真实的自我。第二,要规范合同文本内容。应与学员订立书面合同,且需清晰明确地表述合同条款,尤其对学员较为关切的培训需求,应给予明确解释和说明,尽到必要的提示义务,不含糊其词,不钻合同漏洞的空子。第三,要树立尊法守法意识。规范招生宣传行为,如实披露自身授权资质、与相关大型培训机构合作关系、师资力量等信息,杜绝做出“保过”等承诺,同时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履约,不可随意变更合同条款,如果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学员,经对方同意后,再对合同进行变化。
【第14篇】没有营业执照罚款多少
来源:法治日报
转自: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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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天津市河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消息,该区市场监管、公安机关两部门对疫情期间擅自违规营业的一家按摩店及其经营者,进行严厉处罚。
经查,天津市河东区激励康保健按摩店未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未经批准私自开展经营活动,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风险隐患。对此,河东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注销该按摩店的营业执照,对其经营者处以罚款5000元的处罚;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公安分局对该按摩店经营者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目前,河东区域内的棋牌室、麻将馆、桌游室、剧本杀、密室逃脱、网吧、ktv等密闭娱乐场所,以及洗浴中心、按摩、足疗(含采耳、修脚)等经营场所,继续保持关停状态,恢复开放时间将另行通知。请相关经营场所及其经营者,自觉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切勿私自开展经营活动,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经营场所及其经营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15篇】没有房产证可以办营业执照吗
房产证拍照给别人看一般没什么风险的,如果想晒房产证的话,晒封面就可以了,这个没任何影响,但如果办理房屋买卖,那就需要晒房产证房本里的详细信息给中介,这样才能够走正常流程。
房产证拍照给别人有风险吗
有的时候,我们需要把房产证拍照给其他人去办理什么手续,其实这个倒没有什么风险。
当然如果你是给其他陌生人,我觉得就没有必要了,因为毕竟是自己的隐私,涉及到自己的名字,还有房屋的一些信息,所以最好不要轻易的给别人拍照片。
当然如果被人拍了照片,也不用担心,因为一个房产证照片,既不能够卖,又不能够去办理贷款,所以自然对你来说,没有任何的影响。
房产证拍照给别人看有没有问题
没有。
如果将房产证拍照发给别人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因为房屋抵押和办理产权转移,都需要出示房产证原件,而且这些都在房地产主管单位办理,假证件是没有办法通过的,就算他人非法提供假证件通过了,也属于房地产主管单位的责任,对产权人而言是没有什么影响的。
房产证可以借给别人办营业执照吗
这是违法行为,是不可以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能转借执照。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二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16篇】餐饮店没有营业执照
案情简介:某公司有内部餐厅一处,免费为内部七八个员工提供午餐,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以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为由,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罚款5万。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均维持了处罚决定。然而当事人仍然是不服的。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当事人食堂为员工提供免费午餐是否应当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是罚款5万是否适当。
一、单位食堂需不需要办证?单位食堂,是指设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这是《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给单位食堂下的定义,这里并没有区分是收费还是免费。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单位食堂明显不属于第一种情形,属不属于第二种呢?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单位食堂也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例外情形。《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安全法和配套的部门规章均未区分收费还是免费,只要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都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且《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第十条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单位食堂既是食品经营的三大主体业态之一,也明确了单位食堂的举办者是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人。综上,单位食堂应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前两天,在食药法苑公众号看到一篇文章《单位食堂未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违法?》,虽然不同意作者的观点,但是我很受启发,也是本文的缘起。作者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负责。集中用餐单位应当督促承包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承担管理责任”,推理出:承包的食堂需要办证,非承包的食堂不用办证。可是这个推理缺乏坚实的逻辑链,既然承包的食堂要办证,非承包的也要办证才对,之所以要办证,主要原因不在于经营食堂的主体是谁,而在于从事餐饮服务这个行为,这才是《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本意。
二、罚款5万是否适当?
从当事人的角度看,食堂既不对外经营,也不收钱,没有违法所得,也未造成严重后果,罚款5万元确实过重。
食品安全大于天,2023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采纳了“重典治乱”的立法思维,大幅度提高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法律”,比如第一百二十二条对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行为,除了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食品、原料、工具等,罚款5万起步。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已经根据过罚相当原则,对当事人依法从轻按照最低额度处罚,应无不当。
那么,能否适用减轻处罚的有关规定,在5万元以下进行处罚呢?旧《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前三种情形当事人都不符合,能否适用第四种情形即兜底条款对当事人进行减轻处罚?
2023年北京市有个案例,北京市第一中院在(2018)京01行终763号判决中说:“上诉人销售的涉案过期瓜子仅有一袋,货值金额仅为12.8元,未造成任何实际危害后果,且在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上诉人销售被投诉的同类过期食品,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应当予以减轻处罚。若依据食品安全法对上诉人处以五万元罚款,在处罚幅度上存在明显不当。故本院将罚款数额变更为一万元”。北京市第一中院直接适用兜底条款减轻处罚,将5万变更为1万,似乎可行。
可是,仔细看我们会发现,“(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这一兜底条款是不能单独适用的,因为有“依法”二字,这一兜底条款只是指引性条款,即需要指引到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新《行政处罚法》将这句话修改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也印证了这一点。
三、搭伙做饭是不是食堂?
执法实践中,有的地方将员工搭伙做饭作为食堂进行查处,引发争议。因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的食堂前边还有“单位”两个字,《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七条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都规定了单位对食堂要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二项还规定了罚则。而搭伙做饭是员工的一种自发行为,跟单位没什么关系,也不属于餐饮服务行为,不应认定为单位食堂。
2023年某市某区人民法院有个判决值得借鉴,“本院认为,食堂系单位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用餐或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用餐的非营利性场所,单位对食堂工作人员、食堂工人工资、费用支出、食材选用上具有管理和掌控职责,会有一套相对完备的管理体系。而本案蔡某某等人就餐的食堂,单位并无这方面的管理和掌控行为,不具备属于单位食堂的性质”。
四、符合条件的单位食堂可办理小餐饮登记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以《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为例,其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就餐人数在五十人以下的单位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适用有关小餐饮店的规定,依法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的食堂除外”,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未按规定取得登记证的,限期补办,处二百元罚款;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依照无照经营的有关法规处理”。相比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小餐饮许可证的处罚就轻的多了,前提是要符合小餐饮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