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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未签字伤残待遇能否享受(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43

【导语】劳动合同未签字伤残待遇能否享受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未签字伤残待遇能否享受,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劳动合同未签字伤残待遇能否享受(16篇)

【第1篇】劳动合同未签字伤残待遇能否享受

劳动合同未签字,伤残待遇可能会享受。职工与企业未在劳动合同上签字,说明该劳动合同无效。但并不能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关系就不成立,只要职工与企业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享受工残待遇。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2篇】无限期劳动合同解除该怎么赔偿

无限期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有以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3篇】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支付条件有哪一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4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5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有:

1.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解除。

2.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4. 经济性裁员。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违规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6篇】就业协议是劳动合同吗?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不同的,因此二者不能划等号。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所订立的两种书面协议,二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的阶段,并发挥不同的作用。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7篇】劳动合同订立手续有哪一些

劳动合同订立手续如下:

1. 公布招工简章或就业规则。

2. 劳动者根据招工条件结合自身的志愿爱好,自愿报名。

3. 择优录取。

4. 拟定劳动合同。

5. 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8篇】辞职劳动合同不解除会怎么

辞职没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下一个单位可能不会和你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对未来事业有影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9篇】劳动合同法停职待岗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法停职待岗的规定是,待岗不同于解除合同,待岗期间员工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待岗期间单位应发放最低生活费,仍然要为员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各省规定支付生活费。用人单位支付生活费的,必须同时承担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第10篇】未毕业的大学生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未毕业的大学生签劳动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11篇】保安员临时劳动合同范本内容如何

劳动合同,是反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

保安员临时劳动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要素:主体及其基本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与地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终止条件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12篇】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新人入职培训费 很多一些企业或是公司,在招到新人后,第一关就是开始培训内部的一些规章制度,以及相关的入职手续以及限制一类的。这其中可能会包含着培训费,以及日后试用期的延长以及不过继续培训加长的问题,在通过后到工作后,进行扣工资等现象。关于这个,可以在面试的时候,如果有这一项行政人员一般会给提出来,需要多多考虑。

新人入职服装,用品费用 一般到一些服务,或是稍正规的公司,都会有一些服装上的要求;如一些销售人员,服务人员,客服人员,特殊职位的人员等,都有相应的服装统一规定。可能需要的是购买内部的服装,或是从工资中扣发现象,价格大致在三百元左右,也有高达五百元左右。若是出现超六百或是上千元的,这就不正常了。再者,使用里面的一些用品,也是需要付费用的,且规定使用的,这个也不属于正常制度;一般是免费提供的,建议在培训未签合同时多多考虑也观察到的细节问题。

薪资发放 这个每一个工作人员,都需要考虑,也是必遇到的问题;不管多少,不管早晚,我们都需要拿到自己的薪资。可以在面试时,行政人员会提到可能每一个月有延迟或是到下个月发放的情况,还请多多考虑,是否要选择他们。以及一些正常的作息时间,以及相关的扣款情况,再或是个人的一些突发事件,内部对于扣款项。

出差或外出培训 有一些职务,一般出差居多,或是外出工作的机会比较多,关于出差报销;以及外出培训后,是否存在着有必须留职多久时间服务,若是离职是否有相应的扣款情况等。一般在签合同时,都会有提到,或是需要本人签字的单子,这个需要多留心查看。

公司福利待遇 面试时,可能因为职位的急需,或是你个人情况需要有一份收入稳定的工作;要求的薪水只是工资,至于福利待遇全部包含在于,这样的话,就等于把福利待遇折在薪水内部。在面谈的时候,多加注意这一项,当然在签合同时,也可以多看一下,多与行政人员沟通一下细节问题。

离职相关的注意 虽然很多人,找工作的目的是好好的工作,努力实现自己的价值。至于提到离职是对公司或此职位只是一个起跳板的作用。但请切记,很多人就是因这个小细节,工作不久后离职时,却是扣了一个月的薪水不发放,或倒给金额现象,全部因为合同中存在的事项没有看清楚。

【第13篇】长期劳动合同解聘赔偿标准

需看公司以何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违法解除,则公司需支付劳动者赔偿金。赔偿金按劳动者工作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为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14篇】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哪些原则

劳动合同须遵循以下两项原则:

一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平等即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应以平等的身份签订劳动合同,自愿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志,不得使用胁迫和欺诈的手段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必须经双方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二是合法的原则。

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1、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用人单位一方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等,劳动者一方必须是16周岁以上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按照《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2、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即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和形式必须符合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

【第15篇】在羁押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在羁押期间可以暂停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属非刚性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6篇】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多久

不得超过两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未签字伤残待遇能否享受(16篇)

劳动合同未签字,伤残待遇可能会享受。职工与企业未在劳动合同上签字,说明该劳动合同无效。但并不能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关系就不成立,只要职工与企业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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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劳动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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