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管理系经营范围网
当前位置:酷猫写作 > 公司知识 > 合同知识

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36

【导语】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16篇)

【第1篇】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没有补偿,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物业公司没有与业主委员会续签合同但对物业继续进行管理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5条按公平原则来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2篇】什么是物业服务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第3篇】物业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上诉是多久

物业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上诉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4篇】未签订物业合同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未签订物业合同不可以拒交物业费。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5篇】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有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的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第6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过期了还有效吗

1、一般来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是业主大会成立并选聘新的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时终止。

2、有期限的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没有成立业主大会时,物业公司可以与开发商续约。

3、如果前期物业公司没有更换过,一直是前期的物业公司即是已经到期了,算是实事合同,物业公司提供了服务,在法律上是应该缴费的。

【第7篇】买房后什么时候签订物业合同

物业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有2种,第一个是和开发单位签署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通常此类合同没有有效期,一般都是以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为合同终止期。第二个是物业和业主委员会签署的常规物业管理合同。有的地方是买房时就签了,有的地方是交房时签。也有后期补签的。

物业管理合同前几年都行,没有强制规定,但是一般不要超过三年,因为物业管理人工成本很大,人工成本上涨也很快,所以如果签的时间过长会导致收入不变成本不断增加造成亏损,政府对于时间长短并无一定之规,主要是签约双方协商制定。而一但把服务期限写入合约,双方都要遵守。在没有违反合约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合同。

【第8篇】没签物业合同要交物业费吗?

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

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未提供资质证明,业主也要交物业费。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9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怎么解除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解除合同就可以。后期再次签订新的物业合同的时候是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的,因为对于物业公司,业主是有选择的权利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第10篇】物业服务合同的订立原则是怎么样的

物业服务合同的订立原则是:

1. 主体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2. 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干预。

3. 权利义务公平原则,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必须大体相当的对等。

4. 诚实信用原则。

5. 守法和维护社会公益原则。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11篇】业主跟物业签订的合同有期限吗

我国法律对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订立时是否应当确定合同期限没有具体的要求,即可以约定期限,也可以不约定期限。但并不只是说只要约定了期限,物业合同就应该到合同期限届满时才能终止。

【法律依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12篇】物业服务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物业服务用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合同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在物业服务企业在有关业主、物业使用人人身、财产安全防范方面的义务合同责任作出约定。

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公共绿化的维护;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服务;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等义务;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管理;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服务档案的保管;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13篇】广告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视情况而定。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对“民事法律行为”所规定的条件来看,主要应具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并由此而推断其主要特征有违法性、无效合同的不得履行性、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自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而可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动审查。

【第14篇】没签物业合同要交物业费吗

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

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未提供资质证明,业主也要交物业费。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15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过期了还有效吗?

随着社会时代的不同,现如今的社会,大家都会购买商品房住,众所周知,商品房都是会有物业服务的,但是在物业管理这一块一直是许多小区的困扰,然而很多人都想知道,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过期了还有效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1. 一般来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是业主大会成立并选聘新的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时终止。

2. 有期限的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没有成立业主大会时,物业公司可以与开发商续约。

3. 如果前期物业公司没有更换过,一直是前期的物业公司即是已经到期了,算是实事合同,物业公司提供了服务,在法律上是应该缴费的。

通过以上的想必大家都已经有所了解了,其实很多时候,这是关系到自己自身利益的问题,所以大家一定要了解清楚,希望对大家有用。

【第16篇】物业管理合同要明确什么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①明确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开发商及物业管理企业的口头承诺应当落实到协议上,要有据为凭;

②明确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包含哪些,其责任是否界定清楚,物管服务质量标准是否细化、量化且可供考核;

③明确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和缴纳方式以及相关费用的支取是否合理;

④明确协议中约定业主在物业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的事项;

⑤协议终止和解除的约定是否明确、合理;

⑥双方违约责任的界定是否明确、合理;

需要注意的是,未取得资质证书的物业管理企业是无权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还需要确定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一般而言资质等级越高,其专业人员越多,资本实力越雄厚,服务水平越高,管理规模越大。

【法律依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16篇)

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没有补偿,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物业公司没有与业主委员会续签合同但对物业继续进行管理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5条按公平原则来处理。【法律依据】根据《…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友情提示:

1、开物业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

  • 建设物业公司经营范围
  • 建设物业公司经营范围1096人关注

    建设物业公司经营范围房屋物业管理,受理经租,代理经租,房屋交换,工程承包监理(凭资质),建筑装饰,房屋修缮养护,基地绿化业务,停车场(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更多]

  • 酒店物业管理公司经营范围
  • 酒店物业管理公司经营范围1072人关注

    酒店物业管理公司经营范围物业管理。(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区县住建委(房管局)取得行政许可。) 酒店物业管理公司经营范围综合物业服务,房屋配套设施维修服务,停车服务,家政 ...[更多]

  • 物业管理咨询公司经营范围
  • 物业管理咨询公司经营范围1039人关注

    物业管理咨询公司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物业管理咨询公司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咨询;文化活动策划;从事广告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更多]

  • 物业服务公司经营范围
  • 物业服务公司经营范围1018人关注

    物业服务公司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代理信息服务。 物业服务公司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水暖安装;房屋维修;保洁服务;非生产性物资回收;园林绿化养护;花卉、工艺品、通讯 ...[更多]

  • 国际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经营范围
  • 国际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经营范围1004人关注

    国际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经营范围物业管理;餐饮管理;专业承包;仓储服务;家庭劳务服务;家庭清洁服务;机电设备维修;城市园林绿化;建筑物清洁服务;销售机械设备、文化用品、五金 ...[更多]

  • 物业发展公司经营范围
  • 物业发展公司经营范围981人关注

    物业发展公司经营范围餐饮、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物业发展公司经营范围1、水电安装及空调的安装和维修;2、道路及绿地 ...[更多]

  • 物业管理经营公司经营范围
  • 物业管理经营公司经营范围957人关注

    物业管理经营公司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家居装饰;销售建材、日用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工艺美术品、机械设备;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机动车公共 ...[更多]

  • 钻石物业公司经营范围
  • 钻石物业公司经营范围944人关注

    钻石物业公司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机械设备安装与维修(除特种),会展服务,商务咨询,投资管理及咨询,停车场管理,销售建筑装潢材料,日用百货,工艺品,礼品,建筑材料,苗木,花卉。【依法 ...[更多]

  • 矿产物业公司经营范围
  • 矿产物业公司经营范围924人关注

    矿产物业公司经营范围铁矿石、精矿石、矿碴及建筑材料销售。 矿产物业公司经营范围花岗岩、石灰石、建材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土特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国家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