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怎么办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怎么办,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怎么办
借款合同未约定期限的,可以随时要求归还,但应给对方一定合理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2篇】借款合同是否交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它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并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据此,企业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
【第3篇】借款合同要怎么写
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
1. 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 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 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 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 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 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 应有借款人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97条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合同法》将于2023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668条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第4篇】借款合同怎么样确认效力
借款合同效力的确认是:
1. 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合同无效。
2.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于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
3. 如果双方约定的,就自约定的时间起生效;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是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的时间起生效。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5篇】书写借款合同的条件包括哪些
书写借款合同的条件包括:
1.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2.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3.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法律依据】
参照《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6篇】借款合同原告住所地是否有管辖权
借款合同原告住所地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二条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7篇】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8篇】贷款合同编号是不是借款编号
贷款合同编号不是借款编号,贷款合同编号是为了合同管理,而给合同设定,而借款编号是指借据的编号,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合同法》将于2023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第9篇】网贷有借款合同吗?
有,是电子合同。我国《合同法》、《电子签名法》、《民事诉讼法》对电子合同以及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效力予以了肯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10篇】签订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是怎么样的
签订借款合同的基本要素必须清晰、无误。借款合同的基本要素为:借贷主体信息(包括借贷双方及担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常住地址、手机、固定电话、紧急联系电话),抵押物(应包括名称,地址,现行使用状态),借款金额,借款利息率,借款期限,借出方式,归还方式。借出还入的银行账号等信息绝不允许有任何错误,制作合同者必须核对确认无误后连同相关资料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签订。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11篇】借贷合同借款人不还怎么办呢?
1. 找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恩威兼顾的要求还款
2. 从侧面让他的亲人转达要还钱的要求,并告知不还的后果
3. 找当地政府进行调解,争取让他把欠款还清。
4. 找专门的收账机构代为收取所欠欠款,但是这个费用比较高
5. 找律师咨询合同内容,决定是否采取法律措施保护权益
6. 法律和人情兼顾就好了,我们做到前期的,如果没有效果那么只有依据法律保护自身权益了
【第12篇】法院如何认定借款合同是展期合同
借款展期是指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不能偿还借款,在征得贷款人同意的情况下,延长原借款的期限,使借款人能够继续使用借款。借款展期实际上是对原合同的履行期限的变更,因此,应当以贷款人同意为前提。借款人申请展期的,应当在借款到期之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对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以便更改原有的资金计划,对资金的使用重新进行安排。【第13篇】借款合同违约数额有限制吗
违约金没有具体限额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85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第14篇】借款居间合同效力是怎么样的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合同中,只要合同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或者强制性规定,合同是当事人自由意志的表达,就是有效的居间合同。
《合同法》第245条第1款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合同法》第245条第2款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426条规定第1款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第15篇】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交印花税吗
1、并非银行跟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2、企业向各类银行贷款、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企业内部员工借款和向民间借贷等的借款,只就企业与各类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按照万分之零点五缴纳印花税。其他“借款合同”不缴纳印花税。
3、因此,借款合同印花税率的多少要看借款人是跟谁借得款。
【第16篇】私人借款合同期限是多久
借款期限由双方约定,法律没有规定具体期限。但双方没有约定的,视为不定期借款合同,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人可以随时归还借款。
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征
1. 贷款方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专业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全国的信贷业务只能由国家金融机构办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与借款方发生借贷关系。
2. 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研究单位等实行财政预算拨款的单位则无权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在特殊情况下,城乡个体工商业户、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农民也可以成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同银行、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