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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需具备哪些条款(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85

【导语】租赁合同需具备哪些条款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租赁合同需具备哪些条款,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租赁合同需具备哪些条款(16篇)

【第1篇】租赁合同需具备哪些条款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13条规定,租赁合同包括以下条款:

1. 租赁物的名称租赁物即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它是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核心。没有租赁物,租赁合同就无法付诸实施,它是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

2. 租赁物的数量

3. 租赁物的用途

4. 租赁期限,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5. 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6. 租赁物的维修,在承租期间,承租人有使租赁物处于完好状态及正常使用的义务,以保证租赁到期时依约将租赁物交还出租人。

【第2篇】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丢失怎么补办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丢失补办首先需要提交相关手续,包括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原件等。然后凭公房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到报社申请登报遗失声明,登报一个月后,凭登报手续到公房管理中心补办。补办签订住宅租赁合同时,应先填写申请书和具结保证书后方可办理。

公有住房也称公有住宅、公产住房、国有住宅,在国外也称公共住宅、公营住宅。它是指国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本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该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随着出售而变为私房。

公房有时也指拆迁后分到的房子。公产房与私产房的最大区别在于产权,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也无法继承或办理婚前公证。公产房交易步骤是先由房管局下属部门对卖方进行评估,同时由房管站验房。

【第3篇】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纠纷怎么处理

1、出租人不想续租,承租人想续租的并不搬走的,出租人可以提出排除妨害之诉,要求承租人搬离并支付占有使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

2、因出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产生纠纷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23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4篇】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一些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二)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四)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5篇】租赁合同未约定期限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关于租赁费的交付时间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约定不明,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进行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即可以理解为“先付后住”。

【第6篇】租赁合同需要具备什么条款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13条规定,租赁合同包括以下条款:

1. 租赁物的名称租赁物即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它是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核心。没有租赁物,租赁合同就无法付诸实施,它是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

2. 租赁物的数量。

3. 租赁物的用途。

4. 租赁期限,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5. 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6. 租赁物的维修,在承租期间,承租人有使租赁物处于完好状态及正常使用的义务,以保证租赁到期时依约将租赁物交还出租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7篇】房屋租赁合同房客亲戚代签怎么办

有委托书就可以代签,并满足法律的规定才有法律效力,没有给予委托书原则上不能进行代签,若已经代签的需要当事人追认后才有效,不追认就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8篇】没有签字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无效。只有双方的签字的合同有法律效益。

租赁合同是合同的一种,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所以签订的租赁合同要根据《民法典》所规定的条款进行编辑,这样才能合理使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

【第9篇】门面房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第10篇】租赁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

根据《合同法》第213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租赁物必须具有合法性,法律禁止流通的物不得出租,例如,出租淫秽录像带、出租枪支为非法的无效租赁行为。租赁物原则上应为现存之物,但法律也允许以将来可取得的物作为出租的标的物。

另外,租赁物既可以是财产的整体,也可以是财产的一部。例如,房屋的墙壁可以出租给承租人作广告。但出租财产的一部时,当事人应明确租赁物的使用范围。

【第11篇】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

第七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如下: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条是关于融资租赁合同内容和形式的规定。

关于本条,我们注意到如下几点:

一、融资租赁合同最好对租赁物的品牌、性能等进行详细约定,一方面使出租人能够按照承租人的要求购买租赁物,另一方面使承租人能够检查、验证出租人购买的租赁物是否符合自己的意愿及合同约定。

二、除常规的租赁期限、价款支付等合同条款外,融资租赁合同对于租赁期限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最好也明确约定,我们在上文中说过,一般租赁合同,租赁物的所有权归于出租人;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期满后,租赁物可以根据约定归出租人或承租人所有,或约定由承租人按一定价款留购。为避免各方对租赁物归属有争议,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三、融资租赁合同不能采用口头或其他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作者:李英律师,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第12篇】签约租赁房屋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的基本参照文本,一般包括以下要素: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维护、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

1. 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 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

3. 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 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5. 付款方式。

以上对于签约租赁房屋合同需要注意什么的相关内容。

【第13篇】租赁合同要如何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流程是:

1、租赁双方持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6、收费标准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赁监证费,租赁双方各负担1%。

【第14篇】怎么编制房屋租赁合同

当今社会房价居高不下,房屋出租普遍存在,怎么编制房屋租赁合同呢,下面我们通过这几步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前提或条件

电脑已经安装了可使用的wps软件

步骤或流程

1

双击桌面上的wps文字图标,打开wps软件

2

单击wps窗口中的稻壳模板

3

在稻壳模板搜索栏下方的模板分类中选择合同范文

4

查看选择房屋租赁合同模板,单击选择需要的租赁合同模板。

5

土豪付费后直接点击下载使用房屋租赁合同模板,不想付费可查看模板样式,新建文档,参考模板样式进行编制房屋租赁合同。

【第15篇】房屋租赁合同注意细节有哪一些

当事人就房屋租赁签订合同的,肯定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只有多注意,才能避免对方在合同中设置陷阱,损害自己的合法利益。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以下细节:

⑴要写清楚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和所租赁的房屋位置、面积、数量、用途、房内设施、设备及现状等。

⑵要写清楚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数额、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

⑶要写清楚租赁期间的保养、维修责任和水、电、气、物业费的承担与交纳。

⑷要写清楚承租人是否有权转租。我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⑸要写清楚各方的违约责任。

【第16篇】哪些情况下的租赁合同无效

租赁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就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租赁合同需具备哪些条款(16篇)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13条规定,租赁合同包括以下条款:1. 租赁物的名称租赁物即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它是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核心。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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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合同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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