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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有怎样的限制(13篇)

发布时间:2023-12-07 19:42:02 查看人数:62

【导语】股权转让合同有怎样的限制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怎样的限制,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股权转让合同有怎样的限制(13篇)

【第1篇】股权转让合同有怎样的限制

股权转让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受到了严格的法律规制:

一是对不同投资主体持有的股权如国家股、法人股等,法律对其可转让性、受让人和转让方式作了不同的规定;

二是某些特定主体持有的股权,法律禁止或限制其在一定期间内转让;

三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公司等不同形式的公司,其股权转让的程序,法律也作了不同的规定;

四是不仅不同类型的股权转让的方式不同,相同类型的股权转让的具体方式也有区别。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2篇】合同对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公司法》对股份转让的限制规定有: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

第71条第1款,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

第141条: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第3篇】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第4篇】股权转让合同印花税是什么

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纳税义务人,需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

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没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率为: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无印花税。

股权转让印花税缴纳的三种情况如下:当公司有实际入资的资金根据转让的金额,双方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当公司没有实际入资的资金转让方、受让方都不用缴纳印花税;特殊情况,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种比较多,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第5篇】股权转让需要更改原始合同吗?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需要更改原始合同。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6篇】股权转让合同管辖归谁管

1.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转让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3. 股份转让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将其股份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股份转让是股权转让的一种形式,所不同的是,股份转让针对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而言的。股份的自由转让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固有特征。但股份的自由转让也并非绝对。

【第7篇】隐名股东能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吗?

隐名股东能签订股权转让合同。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当然有权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8篇】股权转让合同解除后处理怎么做

股权转让合同解除后处理是,合同解除有溯及力的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恢复原状包括: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合同解除无溯及力的不能恢复原状,根据《合同法》规定,是否能够恢复原状应取决于合同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

【第9篇】股权转让合同是否要缴印花税

股权转让需要缴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10篇】隐名股东能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吗

隐名股东能签订股权转让合同。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当然有权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11篇】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什么时候才生效

一般而言,除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外,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时就成立并生效,至于办理工商登记中的股权转让登记只有宣示性,并不对合同的生效产生影响。

【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12篇】股权转让需要更改原始合同吗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需要更改原始合同。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13篇】股权转让合同效力是如何适用的

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合同有效:

1、合同主体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在法律上具有缔结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双方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生效的另一个要件。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9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股权转让合同有怎样的限制(13篇)

股权转让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受到了严格的法律规制:一是对不同投资主体持有的股权如国家股、法人股等,法律对其可转让性、受让人和转让方式作了不同的规定;二是某些特定主体持有的股权,法律禁止或限制其在一定期间内转让;三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公司等不同形式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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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股权转让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