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劳动合同岗位变更协议是否有效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岗位变更协议是否有效,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劳动合同岗位变更协议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岗位变更征得员工同意的有效。企业要调动员工岗位,应征得员工的同意。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七条是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规定,即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2篇】事业单位签劳动合同吗
事业单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3篇】没满18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吗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年满16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工,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受法律特殊保护,法律规定禁止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4篇】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不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5篇】变更劳动合同手续的步骤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变更的手续步骤是:
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
3、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6篇】工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工伤认定后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7篇】自动离职能否视为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后不能视为解除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8篇】劳动合同单位是否可以统一保管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保管一份。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9篇】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内容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可以采用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合同文本,也可以采用其他文本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用人单位的名称是否与实际的工作单位一致,劳动合同的期限多长时间,试用期的约定是否合法,明确工作内容、岗位和工资标准。千万不能在空白的劳动合同上签字。记得,双方签字盖章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保管一份。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10篇】违纪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
违纪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1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仲裁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时间不超过1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12篇】订立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订立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
二、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
三、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
四、正确行使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的知情权。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13篇】劳动合同转正工资可以不写吗
劳动合同转正工资不可以不写。劳动合同里,可以同时约定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后的工资,其中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14篇】单位10年未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10年没签劳动合同,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15篇】暑假工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暑假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在校学生实习期间,或者暑假勤工俭学,不算一般的劳动关系,所以,不需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在校学生在从事暑假工的时候,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应当签订合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不签合同,很难证明双方之间一键产生了劳务用工关系。如果企业不支付劳务报酬,是很难追求企业的责任。【第16篇】有偿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一些
有偿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