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纠纷怎么处理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纠纷怎么处理,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纠纷怎么处理
1、出租人不想续租,承租人想续租的并不搬走的,出租人可以提出排除妨害之诉,要求承租人搬离并支付占有使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
2、因出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产生纠纷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23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2篇】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填谁
承租人又称承租方,是指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财产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
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以公司名义签订,承租人填法定代表人作为代理人签章。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三条规定,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3篇】房屋租赁合同标准范本是怎样的
房屋租赁合同标准范本是首先应当写明承租方与出租方的姓名等信息;其次,写明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维护、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4篇】没有签字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无效。只有双方的签字的合同有法律效益。
租赁合同是合同的一种,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所以签订的租赁合同要根据《民法典》所规定的条款进行编辑,这样才能合理使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
【第5篇】房屋租赁协议和合同有什么区别
在生活中,会看到租房合同或者是租房协议,有很多人觉得这两种是一样的意思,其实如果真正的了解到的话,这两种的区别是非常大的。
1. 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而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从其区别角度来说,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协议的具体化。
2. 合同与协议是两个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的概念,不能只从名称上来区分,而应该根据其实质内容来确定。如果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合同;如果合同的内容写得比较概括、原则、很不具体,也不涉及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称其为合同,而是协议。
3.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从这一概念中可以看出,合同就是协议。但根据逻辑学的原理,协议是合同的以种概念,即所有的合同都是协议,但并非所有的协议都是合同,所以说合同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
【第6篇】房屋租赁无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租赁没有合同,而当事人双方都实际履行了双方责任和义务的,该房屋租赁行为有效。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7篇】房屋租赁合同不通过中介有效吗
房屋租赁合同其实不一定非得通过中介,主要模式规范符合标准都是有效的,当两方签字后就是具有法律效应的。那么,房屋租赁合同不合理怎么办?一起来看看小编带来的详细介绍吧!
房屋租赁合同不通过中介有效吗
房屋租赁合同不通过中介是有效的,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
根据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不合理怎么办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不合理的话,租客可以和房东进行协商,看能不能对于租赁合同的条款进行修改,如果房东不同意的话,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对严重影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情况又较复杂或不服裁决的案件,则可诉请人民法院审理。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租赁房屋后被法院查封怎么办
1、如果租赁关系成立在先,租赁房屋被法院查封后,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的房屋,同时根据合同规定索要赔偿。法院查封的主要目的是保证案件判决后能够得到顺利执行。查封的是方式是通过限制房屋产权转移,来达到目的。所以,不会影响房屋的继续使用。
2、房屋被法院查封后,出租人再行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对申请人不发生效力。此时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该房子,但可以要求赔偿。赔偿的关键在于合同约定,无法达成一致时需要到法院起诉。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先查看租赁合同。
【第8篇】房屋租赁合同有哪几种
以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为标准,可将租赁合同分为动产租赁合同和不动产租赁合同。
以租赁合同的形式为标准,可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9篇】房屋租赁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变更的条件:
1、房屋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2)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适用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10篇】房屋租赁合同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效力是租赁双方必须具备的权利义务,承租人的权利在承租期内占有、使用房屋。租期届满后,原承租人优先续租。出租人的权利是监督合理使用房屋,按合同收取租金,在租期届满后收回出租的房屋。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11篇】房屋租赁合同注意细节有哪些
当事人就房屋租赁签订合同的,肯定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只有多注意,才能避免对方在合同中设置陷阱,损害自己的合法利益。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以下细节:
⑴要写清楚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和所租赁的房屋位置、面积、数量、用途、房内设施、设备及现状等。
⑵要写清楚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数额、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
⑶要写清楚租赁期间的保养、维修责任和水、电、气、物业费的承担与交纳。
⑷要写清楚承租人是否有权转租。我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⑸要写清楚各方的违约责任。
【第12篇】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一些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二)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四)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13篇】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形式有几种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形式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
1、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对此,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第14篇】房屋租赁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主要包括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0)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15篇】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协议该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续租期限、租金以及支付的方式、双方的约定事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等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合同法》将于2023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第16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双方可以协议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