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包括什么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包括什么,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包括什么
基本条款就有: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比如买卖合同中买卖的是什么东西;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2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1、劳动者如果觉得和用人单位合作愉快,看好自己和用人单位的合作前景,最好和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并完善相关手续。符合我们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
2、劳动者如果想从用人单位离职的话可以随时走人。
3、一个月以上的劳动,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起诉。
【第3篇】签订购房合同没拿房产证有保障吗
购买二手房一般很容易出现纠纷,有时候即使是付完了款项,也入住了房屋,但由于没有及时的过户,就可能造成很大的风险问题,比如一房二卖,因债务问题房产被查封,因房价大涨大跌导致毁约等等。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第4篇】如何正确签订购房合同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5篇】新员工入职多久签订劳动合同
新员工一般按照法律规定,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6篇】合同里都能签订免责条款吗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在合同里面约定免责条款,但免责条款在符合法律规定,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7篇】购房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一些
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有:
1. 采用统一格式
一般购房合同都是由开发商提供的,那么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可以查看一下开发商提供的购房合同是否是统一的格式。
2. 房产证办理时间
一般合同中都会表明房屋交接时间,但是对于房产证的办理时间却不明确,如果开发商资质不全,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就会影响到购房者产权的办理。
3. 违约责任
购房合同中应该明确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8篇】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吗?
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9篇】退休后签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
法律上规定,公司使用退休人员的,其实不用再签订劳动合同。退休人员已经超出法定就业年龄,不在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范围,得适用民法规范调整范围。
【法律依据】
《关于单位聘用退休职工的补充意见》的规定,被聘用的退休职工应该身体健康,一般情况下,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
【第10篇】工程合同签订方式有哪一些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协商方式即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签订建设合同;
二是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11篇】新房购房合同如何签订
新房购房合同签订方法:
1、交付定金:交付一定数额的房屋定金后需要及时索取正式的收据或发票。
2、范本的取得:在拍中房屋和交付一定数额的定金之后,开发商会与购房者签订定房书。
3、核实房屋权属:签订合同前再次审核房地产的项目的相关有效证件。
4、签订购房合同:注意的是,该套合同各方均需要一式两份,以备不时之需。
【第12篇】什么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而合同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那么就是合法的,只要签订了就能生效,所以大家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13篇】承揽合同可以和个人签订吗
可以,在承揽合同中,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完成其他工作的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所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可以是个人,而且其实定作人也不一定要是法人。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14篇】卖房子哪方交过户费,二手房合同签订有哪些注意事项
二手房过户双方都有需要缴纳的税费,如果找了中介协助购房交易,则中介费用由买房承担。买方过户缴纳的费用包括:
1、契税:房款的1%-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卖房费用包括:
1、印花税:房款的0.05%;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营业税:全额的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本文知识点:
一、过户费用明细
二、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过户费用明细
1、契税(买方支付)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一次购房90平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90-140平米1.5%,140平米以上3%;二次购房都是3%,不分面积。
2、营业税(买方支付)
此项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具体如下:
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上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5.6%;
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下的需要缴纳差额的5.6%;
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6%;
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下的免交。
3、个税(卖方支付)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我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对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对于购房者而言,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印花税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
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房产的”核定征收方式“由登记中心代征,其他均由纳税人自行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或办理核实手续后由登记中心代征。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我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
6、登记费
其收费标准分为住房与非住房。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和《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7、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新建商品房的房产交易手续费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转让方承担。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由买方承担。其他情况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按照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8、中介佣金
成交价*2%-3%,买房支付。
9、贴花:5元/套
如果购房时需要按揭,还要发生以下费用:
10、评估费
评估价格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以上部分0.25%。
11、抵押登记费
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12、委托公证费
如果购房需要办理公证,那么则要交纳一定比例的公证费,公证费的标准一般为300元/二本公证书,另外每加一本收20元。如果需要赎楼,还会产生如下费用:
13、赎楼担保费
费用计算——业主欠款×1%。期限为3个月,最低收费2000元。
14、赎楼罚息
不同银行的收取方式不一样,一般按欠款金额的0.5%收取
15、赎楼短期借款利息
一般1个月赎楼短期借款利息≈欠款金额×1
16、买卖合同公证费
由公证机关向涉外方收取,征收标准:
过户价×0.003%(过户价<50万)
过户价×0.0025+250(50万<过户价≤500万)
过户价×0.002+2750(500万<过户价≤1000万)
17、抵押合同公证费
注意:买方涉外并需要贷款时,由公证处向涉外方收取的服务费。
二、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应该明确的把房屋产权年限和其他家具、物业等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我们经常会发现,在买房之后,一些口头承诺的设备啊配套啊都不存在了,如果我们在补充协议里面有这些内容,那么日后的维权就有据可依了。
2、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房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一般来说,在正常办理收房手续以后,就可以办两证了。也有卖方存在问题导致业主不能办理产权证的现象,这个时候要怎么解决或者赔偿,可以约定一下。
3、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4、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房屋卖家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卖方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5、应该明确房屋内的配套设施。对于二手房来说的。要明确精装修的标准,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写房屋家具都为赠送,而应该包括哪些家具、房屋水电费是否交清,甚至包括品牌的系列、型号等等。
6、明确违约责任。购房者收房以后,可能会立即装修,还有买家具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必须写明卖家是什么样的责任,如果互相违约什么情况可以允许,什么情况不允许违约,违约赔偿金是多少,写明在确定的日期内把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7、教育地产学位情况、入户时间。二手教育地产的学位可能一斤给被占用,购房者应该知道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明确学位情况,避免买房后没有学位的情况;另外,入户时间也要明确规定,如果不能够及时入户就会耽误孩子的入学情况,若是因为卖方的原因,产生后果由卖方承担,并写明承担细则。
注: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综合整理 具体政策以各地信息为准。
【第15篇】建筑工程中没有签订合同怎样讨薪
建筑工程中没有签订合同的讨薪方式如下:
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以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
2、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3、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作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委托律师进行追讨,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未果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第16篇】什么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
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一、口头约定的合同;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
三、胁迫的合同;
四、附带保证的合同;
五、真假合同;
六、抵押性质的劳动合同;
七、无保障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