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履行的合同多久可以撤销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履行的合同多久可以撤销,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履行的合同多久可以撤销
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发现合同存在重大瑕疵,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合同成立后不能随意变更或撤销,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才可以。撤销的原因包括:1.重大误解,行为人对行为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等发生错误认识,导致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2.显示公平,交易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3.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一方利用这些手段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下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2篇】施工合同履行不了怎么办
如果是因为一方违约致使合同履行不了的,可以要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并且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的大小,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17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3篇】合同有哪些履行方式呢
合同履行方式,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
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
对于各种合同的履行方法,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若没有规定的,按照合同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履行;若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4篇】合同履行期限是多久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规定的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时间期限。一般情况下,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履行期限进行约定确定的;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5篇】运输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在确定管辖法院时,运输合同履行地应为运输始发地、目的地。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6篇】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处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
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7篇】建设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哪些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履行自己债务或者相应债务的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或者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或者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也称为拒绝权,具有留置担保的性质,在对方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之后,不安抗辩权即归消灭。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66条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履行自己债务或者相应债务的权利。
【第8篇】合同履行的履行地点是哪里
履行地点是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受领给付的地点,履行地点直接关系到履行的费用和时间。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履行地点往往是纠纷发生以后用来确定适用的法律的根据。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债务人就应当在该地点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应当在该履行地点接受债务人的履行行为。
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履行地点仍然无法确定的,则根据标的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履行地点。如果合同约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如果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第9篇】什么是合同的不完全履行
合同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不完全履行,有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给付是指债务人履行的标的物在品种、规格、数量、内在质量等方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履行行为。如果因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此种给付行为则为加害给付。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10篇】如何确定丧失合同履行能力
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它包括三个要素:
第一,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能力。
第二,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发生于合同成立之后。
第三,先履行方对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27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11篇】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怎么办呢?
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处理方法是:
合同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依然无法明确履行期限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12篇】运输合同中合同履行地不明怎么办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8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13篇】合同到期事实履行合同有效吗
合同到期事实履行合同没有效,合同到期后,按约定履行完义务的,就不需要再履行,也就不生效,如果双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视为又达成新的合同,继续履行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七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14篇】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的含义
1、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的含义合同约定的事务已处理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没有了,就意味着合同终止。
2、但也存在其他合同终止的情形,如因自然原因、法律规定改变等。
3、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第15篇】合同履行抗辩权正确原则有哪些
在全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合同履行抗辩权正确原则有:
1、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即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当事人一方在履行中对合同约定义务的任何一个环节的违反,都是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16篇】合同履行费用约定不明的怎么办呢?
合同履行费用约定不明的,可对合同进行协议补充;若对补充协议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的,则按照合同其他有关条款或者一般交易习惯确定。如此仍不能确定的,履行费用由履行义务的一方负担。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