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担保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担保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担保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
担保合同的解除方式有:
1、协议解除,合同成立后,在未履行和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而解除合同;
2、约定解除,当事人通过行使约定的解除权或者双方协商决定而进行的合同解除;
3、法定解除,根据法律规定而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2篇】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可以找担保人吗?
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可以找担保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17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3篇】保证合同中的担保期间如何计算
保证合同中的担保期间有下列计算方式: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如果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期间的起算时间与时长,应当首先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从其约定。
3、主合同对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计算。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25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4篇】担保合同期限如何约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2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二年。【第5篇】伪造担保合同怎么量刑
伪造担保合同涉嫌合同诈骗罪,根据《刑法》第224条规定,量刑标准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6篇】怎么解除担保合同
首先依法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或质押注销登记的手续,然后双方按照之前协议规定或者共同签署一份解除担保协议的合同。
《担保法》规定车辆、船舶、企业动产、城市房地产及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抵押权、质押登记生效的,协议解除或依据法定条件解除抵押、质押的,应当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的,或质押注销登记手续的,应当遵守法律和相关规章的规定。
【第7篇】个人反担保合同是怎样的
反担保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担保,与一般的担保有一定的区别,例如在担保人上、担保内容上、以及担保责任上的不同,在签订反担保合同时,对其中的内容,您需要格外注意。如果随意忽视这些细小环节,将来有可能会引起一些纠纷,例如:签订合同责任不明、担保事项不具体、担保范围不确定等。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第8篇】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有效对吗?
是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是不能独立于主合同的,主合同有效的,担保合同才有效。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9篇】担保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担保合同有下列特征:
1、具有从属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2、具有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
3、具有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10篇】担保法主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可能因权利人起诉或者一些法定事由而中断、中止、延长。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11篇】担保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一些
担保合同的解除方式有:
1. 协议解除,合同成立后,在未履行和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而解除合同。
2. 约定解除,当事人通过行使约定的解除权或者双方协商决定而进行的合同解除。
3. 法定解除,根据法律规定而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2篇】无效的借款合同担保还有效吗?
担保合同,是为主债务合同而设立的合同,是为了保证债务的顺利履行,如果债务不能顺利履行的,担保权人可以实现自己的担保权。担保合同无效时,只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责任范围的确定取决于债权人因担保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担保人和债权人对无效合同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13篇】担保合同的特征有哪一些
1. 相对独立性。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
2. 补充性。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担保合同的补充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即责任财产的补充和效力的补充。
3. 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
【第14篇】诉讼保全反担保合同条件是什么
诉讼保全反担保合同有以下条件:
1、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
2、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时,第三人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需符合法定形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第15篇】合同担保统一规则内容
合同担保统一规则内容是适用于声明受国际商会关于投标、履行和偿还款项担保的规则管辖的任何担保、保函、赔偿函、保证或类似的义务承担,不论其使用何种名称或用何种措词来表达这一名称。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16篇】担保合同还款后需写什么
在担保合同还款后就表示该担保合同责任关系已经终止,此时需要签定解除担保责任协议书。双方签定确认后就证明之前的担保协议已经终止效力,双方也就没有担保责任。
《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