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租赁合同签订要注意什么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租赁合同签订要注意什么,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租赁合同签订要注意什么
注意下列问题:
1、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2、认真查看租赁合同的内容。
3、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
4、明确约定好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2篇】房屋租赁合同附随义务可以添加吗
房屋租赁合同附随义务可以添加,只要双方自愿那么就是可以添加的。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3篇】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能转租吗?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是可以转租的,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转租是以调剂住房余缺,提高房产使用效能,有利于承租人改善住房条件为目的,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依规定转让转租的原则进行。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转租后的房屋产权性质不变,比如,转让使用权的住房属房管部门直管的公有住房,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后的受让人应当与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签订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并公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需要提交申请,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出经同户居住成年使用人共同签字同意的转让转租书面申请,如实申报转让转租价格,经初审同意后领取市房产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然后签订协议,转让转租双方当事人签订转让转租协议,等待受理成功就转租成功了。
【第4篇】房屋租赁无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租赁没有合同,而当事人双方都实际履行了双方责任和义务的,该房屋租赁行为有效。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5篇】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要什么手续
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程序是,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需要的文件包括: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6篇】房屋租赁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主要包括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0)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7篇】房屋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什么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有: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
【第8篇】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能改名吗
公有住房是国家以及事业单位投资建设,进行销售的住宅,在住宅出售之前,产权是归国家所有的,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只拥有使用权,也就是所谓的使用权房。在租赁合同上通常会写着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如果要进行更名的话,就需要取得承租人的同意以及共同居住人的同意,在协商一致之后就可以提起更改名字的申请,需要提交相关的资料到相关部门,并且缴纳一定的税费及工本费等,从而进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的更名程序。如果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在更改名字等手续上协商不一致,是无法进行更名的,可以有权向房管局提起相关的诉讼,所以当出现要更名的时候,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一定要协商一致。【第9篇】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都有哪些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13条规定,租赁合同包括以下条款:
1、租赁物的名称;
2、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
3、租赁物的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6、租赁物的维修。
【第10篇】门面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一些
店面租赁是不少人开店做生意的必须要做的第一步,因为有了店面才可以开始营业。店面的问题大多数人都是租赁的,也就是要与租赁方签订店面租赁合同。
1. 必须订立正式的租赁合同所谓正式的租赁合同就是经工商备案认可的租赁合同,你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购买。
2. 必须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产权证书原件和身份证件。如系共有产权的需共有人一起签字方可生效。
3. 在订立合同时除租金外还必须明确其他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如房屋租赁税金物业管理费修缮费用等。
4. 如所租商铺需经装修后方可使用的需明确装修的范围。
5. 如商铺所有权人在租赁期间出售或抵押商铺的须在合同中明确应保证承租人继续租赁的权利否则出租方需赔偿损失。
6. 应在合同中明确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他人。
7. 订立合同时所有权人和共有人需同时到场签字并盖章,不可由他人代替。
【第11篇】如何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不违约
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不能协商一致:
1、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何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
2、从租赁双方的目的上看,承租方是为了使用特定的房屋,出租方是为了出租获利。所以,也可以从合同的目的入手避免双方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合同约定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合同的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2篇】续签房屋租赁合同还需要交押金吗
续签房屋租赁合同不需要重新交押金。租赁期限届满,需要续签租赁合同,那出租人和承租人就之前的租金及其他费用进行清算,如果没有对押金进行扣减,那上一次的租赁合同中所支付的押金可以继续使。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2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13篇】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怎么计算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的计算,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赔偿额。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14篇】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填谁
承租人又称承租方,是指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财产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
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以公司名义签订,承租人填法定代表人作为代理人签章。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三条规定,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15篇】租赁合同到期拒不搬离如何处理
租赁合同到期拒不搬离出租人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承租人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注意签字备案,租赁合同失效。
引用法规: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16篇】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流程有哪些
根据《合同法》规定,
1、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6、收费标准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赁监证费,租赁双方各负担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