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劳动合同纠纷找谁投诉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纠纷找谁投诉,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劳动合同纠纷找谁投诉
劳动合同纠纷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大队解决;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2篇】当事人劳动合同可以签三个月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3个月的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不能约定试用期。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3篇】补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还有吗
补签劳动合同后可以对之前没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双倍工资,但是如果把之前未签期间的劳动合同时间也签订进去的话,就不能主张双倍工资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4篇】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标准怎么计算
经济赔偿金的计算基数是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果月平均工资超过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经济赔偿金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5篇】三期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三期内劳动者没有过错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三期是指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合同。
【第6篇】劳动合同变更要怎么计算工龄
劳动合同变更应当连续计算工龄。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5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2款规定,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第7篇】公司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呢?
首先要对该员工采取劝说的方式,说明合同是为保障他的合法权益。否则,当他受到不平等待遇时,将不能得到任何保障。
再次要说明公司的立场,假如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将没有权利聘用任何一名员工。假如他还不肯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公司只能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最后,假如该员工仍不签订劳动合同,说明该员工可能随时要走,那么,晚走不如早走,为避免将来公司承担双倍工资的惩罚,建议公司尽早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建议公司在新职工入职时也要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好试用期等,对于不办理入职手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建议不予聘用。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8篇】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9篇】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释义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10篇】劳动合同解除赔偿个税是怎么算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对劳动者进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而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标准是: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2、超过部分的计算标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超过部分的数额,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第11篇】签了两年的劳动合同想辞职怎么办呢?
如果想辞职的话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单位不得拖欠工资或以其他违规理由阻止,否则劳动者反馈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2篇】没有签劳动合同不用开离职证明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不用开离职证明,劳动者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以及社保转移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13篇】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赔偿吗
一、如果是单位不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二、如果是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第一种,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支付经济补偿。第二种,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14篇】劳动合同变更主体后如何履行
劳动合同变更主体后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15篇】无劳动合同几年内能索要双倍工资
无劳动合同一年内能索要双倍工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16篇】签订劳动合同未买社保怎么办呢?
签订劳动合同未买社保,劳动者可以要求到位买社保,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