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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否甲乙双方各执一份(16篇)

发布时间:2023-10-22 20:28:07 查看人数:16

【导语】劳动合同是否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是否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劳动合同是否甲乙双方各执一份(16篇)

【第1篇】劳动合同是否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第2篇】试用期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篇】三方协议等于劳动合同吗?

毕业生三方协议只是就业的协议,是不具有劳动合同效力的,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时,还需要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4篇】签订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一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5篇】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形的,劳动者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违规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6篇】劳动合同应以什么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的形式,是劳动合同内容赖以确定和存在的方式,即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具体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劳动合同具有严肃性,它是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与义务的重要依据,它把劳动合同内容条文化,便于双方当事人履行和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也有据可查,能更有效地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7篇】没有劳动合同如何确认劳动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的方法:

1、收集在公司工作的相关证据,比如,工作证,考勤表,打卡记录;

2、找一起在公司工作过的同事证明;

3、去税局打印并盖章在上班时间内交的税务证明;

4、收集工资单,或银行转账记录;

5、去社保局打印并盖章在工作时间内的社保清单。

【第8篇】签定劳动合同后公司不给怎么办呢?

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当事人都是需要各自持有一份的,不给劳动者合同文本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9篇】劳动关系先于劳动合同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0篇】单位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要求,双方共同协商,都同意合同条款的,签字盖章后,劳动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11篇】未毕业的大学生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未毕业的大学生签劳动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12篇】劳动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生效条件:

1、劳动合同主体合法。

2、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合法。

3、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劳动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4、劳动合同形式合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

【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五条指出:“劳动合同可以规定合同的生效时间。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当事人签字之日即视为该劳动合同生效时间。”

【第13篇】劳动合同法规定工厂倒闭是否赔钱

赔钱。工厂被宣告倒闭了,则该工厂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四十六条第六项之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若所在工厂被宣告倒闭了,则该工厂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第14篇】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有没有补偿

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15篇】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一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6篇】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制定的法律。2007年6月29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共分8章98条。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属于社会法。

劳动合同是否甲乙双方各执一份(16篇)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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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劳动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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