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管理系经营范围网
当前位置:酷猫写作 > 公司知识 > 合同知识

劳动合同法停职待岗有哪些规定(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73

【导语】劳动合同法停职待岗有哪些规定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法停职待岗有哪些规定,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劳动合同法停职待岗有哪些规定(16篇)

【第1篇】劳动合同法停职待岗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法停职待岗的规定是,待岗不同于解除合同,待岗期间员工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待岗期间单位应发放最低生活费,仍然要为员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各省规定支付生活费。用人单位支付生活费的,必须同时承担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第2篇】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一些流程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有:

1. 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 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

3.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 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3篇】员工入职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呢?

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将承担从实际用工次月起至一年期限内的双倍工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4篇】劳动合同最低签多久期限

劳动合同最低签多久:最低的签订劳动合同时间是3个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5篇】怎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的一份确定聘请人员的一种证明,劳动合同里面会注明各种约定,包括正式上班日期,工资,年假等等规定。

1.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给劳动者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2. 《劳动合同法》第50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6篇】解除劳动合同工会意见重要吗?

解除劳动合同工会意见重要,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第7篇】工作多少年可以签永久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按十年的,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第8篇】劳动合同到期后的法律规定有哪一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合同到期日,继续在原单位上班,则该到期日即为事实劳动关系成立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因此,在到期日后一个月内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9篇】被开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被开除没有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10篇】劳动合同法第44条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1篇】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输了可以申诉吗

未签劳动合同仲裁输了,可以申诉,同时法律赋予劳动者另一个法律救济途径就是,当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2篇】劳动合同签1年辞退后有什么赔偿

劳动合同签1年的补偿,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13篇】劳动合同履行应遵循什么原则

劳动合同履行应遵循的原则是:

1、亲自履行原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

2、实际履行原则,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3、全面履行原则,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履行全部义务;

4、协作履行原则,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有互相协作、共同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14篇】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开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在单位离职时,单位开具的证明。一般情况下都是单位出具,然后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盖章办理解除。如果超期了的话,可能还要根据办事部门要求提供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15篇】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怎么办呢?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二倍工资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6篇】国企一般签订几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几年一签或者一签是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签订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订立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停职待岗有哪些规定(16篇)

劳动合同法停职待岗的规定是,待岗不同于解除合同,待岗期间员工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待岗期间单位应发放最低生活费,仍然要为员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根据《劳动法》规定,用…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友情提示:

1、开劳动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

  • 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范围
  • 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范围994人关注

    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范围代售火车票 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范围劳务派遣(凭许可证),人才咨询(不得从事人才中介、职业中介)。【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劳动 ...[更多]

  • 劳动安全发展公司经营范围
  • 劳动安全发展公司经营范围824人关注

    劳动安全发展公司经营范围销售劳防用品(含特种劳防用品),电器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及零部件,建筑材料,日用五金,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更多]

  • 劳动事务服务公司经营范围
  • 劳动事务服务公司经营范围583人关注

    劳动事务服务公司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国内劳务派遣【不含职业介绍及境外劳务中介服务】、企业管理策划、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更多]

  • 社会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范围
  • 社会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范围569人关注

    社会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范围图书报刊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社会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日用杂品,百货,香烛。(以上范围涉及许 ...[更多]

  • 工贸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范围
  • 工贸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范围542人关注

    工贸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搬运,装卸.()凡涉专项规定持专批证件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贸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搬运,装 ...[更多]

  • 劳动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
  • 劳动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396人关注

    劳动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劳务分包;通信和电力工程施工;通信和电力维护、整治技术服务;就业指导、劳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更多]

  • 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范围
  • 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范围313人关注

    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范围代办货物中转联运、仓储及运转业务;农副产品、工艺美术品、建筑材料、钢材、机械设备、汽车配件、生物燃料油、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 ...[更多]

  • 劳动保护公司经营范围(5个范本)
  • 劳动保护公司经营范围(5个范本)94人关注

    劳保鞋、安全帽、鞋类、塑胶制品、电子元件、小家电器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更多]

  • 劳动防护用品公司经营范围(24个范本)
  • 劳动防护用品公司经营范围(24个范本)84人关注

    防尘、防毒面具,防尘、防毒口罩,安全帽、绝缘手套、安全带、日用杂货(不含日用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体育用品、建材(不含木材)、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