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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辞工的规定有什么(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23

【导语】劳动合同法辞工的规定有什么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法辞工的规定有什么,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劳动合同法辞工的规定有什么(16篇)

【第1篇】劳动合同法辞工的规定有什么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篇】劳动合同变更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劳动合同开始履行但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因订立劳动合同的主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修改、补充的法律行为。

比如,变更工作地点,调整工作岗位,调整工资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3篇】关于劳动合同法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属于社会法,劳动合同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重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有着深远的意义,这部重要法律在制定过程中经过广泛听取、认真吸收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合理地规范了劳动关系,是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又一典范,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产生深远影响。

【第4篇】企业劳动合同工辞职怎么赔偿

企业劳动合同工辞职的赔偿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5篇】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能否要回工资

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工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索要工资,但是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6篇】劳动合同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劳动合同备案提供资料:《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副本,《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备案表》,《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暂停证》原件、复印件或单位证明,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u盘(拷贝办理就业证导盘程序),打印外来务工人员情况表(一式两份)。

【第7篇】劳动合同到期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8篇】劳动合同没写明薪酬该怎么办呢?

劳动合同没写明薪酬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9篇】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0篇】劳动合同没写日期的处理是怎么样的

签劳动合同没写日期,应当要求单位补齐合同相关要素,合同没写日期,但是双方都签字了,也是有效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11篇】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支付条件有哪一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12篇】高铁司机跟谁签劳动合同

高铁司机签劳动合同的对象是自己所在的用人单位进行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13篇】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内容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可以采用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合同文本,也可以采用其他文本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用人单位的名称是否与实际的工作单位一致,劳动合同的期限多长时间,试用期的约定是否合法,明确工作内容、岗位和工资标准。千万不能在空白的劳动合同上签字。记得,双方签字盖章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保管一份。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14篇】缓刑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缓刑也是刑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5篇】劳动合同法转正规定有哪些

若合同内部有规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过了才是正式员工,若无约定试用期,则签订劳动合同后即是正式员工。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16篇】2023年签了劳动合同单位没买社保怎么办

社保是每个参加工作的小伙伴公司都会代缴一部分的保障费用,但如果和公司签约了劳动合同之后单位并没有购买社保的时候应该怎么做呢?查询社保缴纳的记录时间是什么时候?和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签了劳动合同单位没买社保怎么办

你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1、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公司未为你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是违法的。

2、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的规定,即时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同时有权要求得到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5个月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时,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具体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社保缴费记录查询时间

用以下两种方法都可以查询到个人的保险缴费年限

1、社保局查询。

参保人员可以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或本人社保卡,到当地的社保局的网点窗口查询。

可以在社保自助查询机上按照查询机提示操作进行查询。

首次在社保局的自助进行查询时,需要用户激活查询密码,输入初始密码后,再修改查询密码即可。

2、社保官方的网站查询

参保人可以进入到官方的网站,登录个人账户,输入社保卡卡号及查询密码,登录成功后就可以在缴费详情页面查询社保缴费记录,缴费时间、缴费金额,以及缴费年限等详细情况。

社会保险一般交多少年

1、基本养老保险交满15年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规定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并不是说缴满15年就可以不缴费。对职工来说,缴费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只要在用人单位就业,就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费。

同时由于个人享受基本养老金与个人缴费相关,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大,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2、国家对最低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尚无统一规定

由各统筹地区根据本地情况自行确定,一般为男职工三十年,女职工二十五年。经济较发达统筹地区规定的缴费年限比较短。

如北京,男职工为二十五年,女职工为二十年。退休后就不用继续交医疗保险,可以直接免费享受。注意这里所说的是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达到国家规定年限,但不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缴费年限。

3、国家对生育保险的缴费年限也没有统一规定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缴费,国家也没有对此进行统一的规定。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差异。如长沙生育保险参保人要连续缴费10个月以上,并且生育的时候要处在参保状态下才可以享受生育待遇。

4、失业保险缴费规定

失业保险若想要领取,则需满足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满1年的条件之一。由此可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至少要缴满满1年以上。

5、工伤保险缴费规定

工伤保险的缴纳时间,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在符合规定在上班时发生工伤事故,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劳动合同法辞工的规定有什么(16篇)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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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劳动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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