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管理系经营范围网
当前位置:酷猫写作 > 公司知识 > 合同知识

17岁可以签劳动合同吗(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86

【导语】17岁可以签劳动合同吗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17岁可以签劳动合同吗,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17岁可以签劳动合同吗(16篇)

【第1篇】17岁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17岁可以签定劳动合同。年满16周岁不属于童工,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依照有关规定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订立劳动合同。

《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是劳动合同的合格主体,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但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以此为内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第2篇】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构成违法。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就要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所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3篇】不续签劳动合同赔偿有吗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4篇】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需要吗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前,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可以给劳动者一个准备的时间,便于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也可以为劳动者离职后重新就业做准备,另外用人单位也有充足的时间进行人事各方面的安排。因此,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员工是很有必要的,也是对员工的一种权益保护。

【法律依据】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劫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徘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5篇】员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内容如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6篇】直销销售主管劳动合同应该签吗?

直销销售主管劳动合同应该签,劳动合同必须签订,拒签的用人单位应当终止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7篇】劳动合同不续签有哪些赔偿呢

1、公司不续签,需补偿员工。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员工不续签的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如果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补偿需分两种情况对待:

(1)若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对员工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2)若用人单位已经维持或者提高了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单位不对员工不进行经济补偿。

【第8篇】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9篇】劳动合同没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

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劳动者过错被辞退的,不需要赔偿。如果是具有《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辞退的,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赔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六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是违法辞退的,按上述标准双倍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10篇】劳动合同怎么签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③劳动合同期限;

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⑥劳动报酬;

⑦社会保险;

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人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11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长是多久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较长的5年、10年,具体期限长短应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岗位情况和劳动者情况自主确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12篇】签了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吗?

签了劳动合同不可以随时离职,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3篇】个人解除长期劳动合同途径有哪些

个人解除长期劳动合同途径有:

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等等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4篇】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有哪一些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

法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约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没有必要时,与另一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5篇】没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呢?

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工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索要工资,但是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16篇】签两份劳动合同会查出来吗

会的,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是违规行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7岁可以签劳动合同吗(16篇)

17岁可以签定劳动合同。年满16周岁不属于童工,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依照有关规定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订立劳动合同…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友情提示:

1、开劳动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

  • 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范围
  • 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范围994人关注

    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范围代售火车票 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范围劳务派遣(凭许可证),人才咨询(不得从事人才中介、职业中介)。【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劳动 ...[更多]

  • 劳动安全发展公司经营范围
  • 劳动安全发展公司经营范围824人关注

    劳动安全发展公司经营范围销售劳防用品(含特种劳防用品),电器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及零部件,建筑材料,日用五金,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更多]

  • 劳动事务服务公司经营范围
  • 劳动事务服务公司经营范围583人关注

    劳动事务服务公司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国内劳务派遣【不含职业介绍及境外劳务中介服务】、企业管理策划、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更多]

  • 社会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范围
  • 社会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范围569人关注

    社会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范围图书报刊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社会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日用杂品,百货,香烛。(以上范围涉及许 ...[更多]

  • 工贸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范围
  • 工贸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范围542人关注

    工贸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搬运,装卸.()凡涉专项规定持专批证件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贸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搬运,装 ...[更多]

  • 劳动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
  • 劳动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396人关注

    劳动技术服务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劳务分包;通信和电力工程施工;通信和电力维护、整治技术服务;就业指导、劳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更多]

  • 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范围
  • 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范围313人关注

    劳动服务公司经营范围代办货物中转联运、仓储及运转业务;农副产品、工艺美术品、建筑材料、钢材、机械设备、汽车配件、生物燃料油、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 ...[更多]

  • 劳动保护公司经营范围(5个范本)
  • 劳动保护公司经营范围(5个范本)94人关注

    劳保鞋、安全帽、鞋类、塑胶制品、电子元件、小家电器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更多]

  • 劳动防护用品公司经营范围(24个范本)
  • 劳动防护用品公司经营范围(24个范本)84人关注

    防尘、防毒面具,防尘、防毒口罩,安全帽、绝缘手套、安全带、日用杂货(不含日用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体育用品、建材(不含木材)、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