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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同意(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82

【导语】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同意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同意,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同意(16篇)

【第1篇】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同意

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无需同意。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解除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篇】辞退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吗

辞退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辞退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在劳动者没有违法或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下,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篇】是否双方同意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双方同意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要达到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5篇】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6篇】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赔偿金吗

如果劳动者行为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7篇】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待遇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所享受的待遇: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8篇】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仲裁吗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申请仲裁,但是已经就离职补偿达成一致,且明确表示放弃其他权利,双方再无其他争议的,仲裁会面临败诉的结果。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9篇】解除劳动合同拖欠的工资怎么要回

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基本资料。然后去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

【第10篇】怎样取证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取证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当用人单位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与劳动者解除劳动法律关系时,其要向劳动者支付高额的经济赔偿金。

2、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主要有: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劳动者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录音;人证;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可以证明用人单位单方面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1篇】医疗期未满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未满劳动合同是不可以终止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2篇】单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3篇】哪些情况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4篇】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1、若进了下一份工作,其社保需要由下一个单位负责;

2、未解除劳动合同,下一个单位可能不会与之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对未来事业有影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5篇】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金吗?

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第一项,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第16篇】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必须是用人单位出现以下情形时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是: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同意(16篇)

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无需同意。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解除合同:(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三)劳动者在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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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解除劳动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