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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公司能解除合同(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91

【导语】哪些情况公司能解除合同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哪些情况公司能解除合同,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哪些情况公司能解除合同(16篇)

【第1篇】哪些情况公司能解除合同

1、员工未能通过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的单方面过错;(1)违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失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侍奉二主: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欺诈:劳动者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5)刑责: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2篇】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辞退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3篇】资产负债率考察的是公司的什么情况

资产负债率考察的是公司负债水平的综合指标。

其中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产负债率又称举债经营比率,它是用以衡量企业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的指标,通过将企业的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相比较得出,反映在企业全部资产中属于负债比率。

资产负债表是企业财务报告三大主要财务报表之一,选用适当的方法和指标来阅读,分析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以正确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对于一个理性的或潜在的投资者而言是极为重要的。

【第4篇】大连大安护运公司谁知道详细情况

大连大安护运公司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金550万元人民币。是一家集体所有制,大连大安护运公司法人是刘政,主要面向全国市场,客户群为中小型企业。员工人数550人,公司经营模式为其他,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使企业在发展中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公司将始终坚持“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宗旨,以科学的管理手段,雄厚的技术力量,将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机制,适应市场,全面发展。

【第5篇】哪些情况下公司可能被吊销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第6篇】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延期报税

1. 纳税人如果有特殊的困难,无法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经过批准之后,可以延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缴纳。

纳税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属于征管法中的特殊困难:

(1)遭遇不可抗力因素,给纳税人带来巨大损失,正常的经营活动收到较大的影响;

(2)当期的货币资金在给员工缴纳公司和社保费用之后,无法满足缴纳税款的金额。

2. 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经过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第7篇】保险公司会拒赔情况有哪一些

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形有:

1.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2、被保险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4、被保险人财产,或在被保险人机动车上的财产;5、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法律依据: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8篇】公司什么情况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定: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9篇】公司劳动合同欺骗的情况有哪一些

公司劳动合同欺诈的情况包括岗位发生变化、工资变低、公司情况失真、劳动者被迫辞职等行为。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了,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第10篇】什么情况下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

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公司法规定在下列情况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金额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3)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11篇】哪些情况下公司能扣工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12篇】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解散

下列情况应当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中规定有其他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现的,公司应当解散;

二、虽然未到营业期限,但是根据需要,股东会可以作出决议解散公司;

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四、公司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公司被行政机关依法决定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五、被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六、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82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13篇】公司账户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冻结

公司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1、法院检察院冻结(民事诉讼中,法院依法地方裁定冻结);

2、政府相关机构或司法机关的冻结(单位因涉嫌犯罪);

3、公司存在和银行的财务纠纷(银行向法院申请冻结);

公司账户冻结一般是要经过法院的保全手续才能冻结公司账户,冻结后钱是只能进不能出,除非法院给解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14篇】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拒赔

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形有: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财产,或在被保险人机动车上的财产。

5、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15篇】公司什么情况有高温补贴

公司安排职工在高温下工作,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和露天作业人员的高温津贴不低于60元/人。在33摄氏度(含33摄氏度)以上的室内工作场所工作的,每人每月45元。高温补贴并不是每个工人都能享受的。工人只有在高温天气露天作业,未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才能获得高温补贴。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高温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第16篇】什么情况下公司合并会无效

下列情况公司合并无效:

1、没有经过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就合并的;

2、没有经过经主管机关批准合并的;

3、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但公司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43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哪些情况公司能解除合同(16篇)

1、员工未能通过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的单方面过错;(1)违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失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侍奉二主: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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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情况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