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赔偿怎么算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赔偿怎么算,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赔偿怎么算
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方式如下:
1、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劳动者辞退的,应当赔偿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若属于违法辞退,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最长应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还未签定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第2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吗?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3篇】员工跳槽用人单位扣留档案怎么办呢?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第4篇】用人单位可以不买社保吗
不可以。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5篇】大学生用人单位不接收档案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接受档案是因为你的工作单位没有人事代理权,可以要求单位出具介绍信让你去当地人才市场办理档案缴费托管手续,将档案托管在人才市场。【第6篇】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是什么
用人单位主要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符合用人资格的其他劳动组织,在一定情况下还包括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7篇】用人单位什么时候签合同比较好
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8篇】用人单位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依据工作年限和离职前十二月的工资来计算。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9篇】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0篇】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服应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11篇】用人单位不交社保可以直接辞职吗
可以直接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一般职工在公司上班,都会有社保的,费用需要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各承担一部分,这是劳动者基本的权益。但有些时候,用人单位并不会去替职工缴纳社保。很显然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是违规的,劳动者可因此辞职并要求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12篇】用人单位可以罚员工的款吗
用人单位一般情况下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公司对劳动者进行处罚包括进行罚款,应当有合法根据,即必须是根据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司企业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纪律规范,包括实体上规章制度的内容要符合法律,程序上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是依法制定并经过相关的公示方式或者合同约定的方式为劳动者所了解的。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3篇】用人单位如何检验六级证书真伪
1、报字压c。通常适用于2023年6月及之前的版本,因为自从2023年12月,四六级的不断改版,报字压c的防伪已经不再存在。
2、cet水印。水印是透光可见的,镶嵌在四级六级成绩单的纸张内部,并非表面,平铺不易看清。
3、红蓝荧光防伪。这是在紫光灯下可看到的红蓝荧光条,而且正反双面都会出现,光线越暗呈色越明显,下图为不同时间段的两张正反双面荧光效果。
4、背面说明文字。自2023年起,背面就开始多了三点说明文字。关于背面说明文字这一点说起来就复杂许多。
【第14篇】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应出具什么书面材料
1、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书面通知,并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2、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或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就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工资的支付,补偿金的支付,工作的交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出具等一系列问题约定明确。按协议执行。
【第15篇】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16篇】用人单位口头解除合同是否有效
如果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的情形单位单方解除口头合同的有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